舌味
jihvā-rasa
「舌味」指舌根与味境的合称,是十二入处之一,为引发内心欲贪与修行解脱的关键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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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099 · 阿含部
在《T0099》中,「舌味」作為舌根與味塵的合稱,是佛陀闡明眾生認識世界、產生煩惱系縛以及進行修行解脫的重要概念。該經在論述「舌味」時,通常將其與「眼色」、「耳聲」、「鼻香」、「身觸」(或「身所識觸」)及「意法」(或「意識法」)並列,作為六根與六境相合的代表。以下是該經對「舌味」概念的具体論述: 首先,「舌味」是構成「一切」經驗世界的「十二入處」之一。在回答生聞婆羅門的提問時,佛陀明確指出,所謂的「一切」即是指「十二入處」,而「舌味」便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若有人試圖捨棄包含「舌味」在內的十二入處而另立「一切」,那只是毫無根據的虛妄言說,並非真實的境界[chunk:5926]。 其次,「舌味」被界定為「結所繫法」與「所取法」。經中指出,「舌味」屬於「結所繫法」,即容易產生系縛的對象,而真正的系縛之因(「結法」)則是眾生內心的「欲貪」[chunk:5616]。同理,「舌味」也是「所取法」(被執取的對象),而能執取的主體力量(「取法」)同樣是內心的「欲貪」[chunk:5618]。這表明,「舌味」作為味覺及其對象的和合,是引發眾生內心欲貪、導致生死系縛與執取的重要媒介。 然而,經中特別釐清了客觀境界與主觀煩惱的區別。舍利弗指出,「舌味」等境界雖然具有可愛、可樂、可念的特質,容易讓人產生染著,但這些客觀的境界本身並不是「欲」;真正的「欲」是眾生內心對這些境界所產生的「覺想思惟」[chunk:6357]。這一論述明確了「舌味」本身並非罪惡,關鍵在於內心的貪著。 最後,針對「舌味」所引發的染著,經中提出了具體的修行實踐方法。其一,對於未曾體驗過的「舌味」,修行者不應在心中生起希求、愛戀、憶念或染著;在面對當下的感知時,應當保持「見以見為量,聞以聞為量,覺以覺為量,識以識為量」的直覺狀態,不添加主觀的貪愛[chunk:5900]。其二,佛陀提出了「六捨行」的修行法門,要求比丘在面對「舌味」等境界時,應當行於「捨」,即保持平等、不染著的捨心,從而實現內心的解脫[chunk: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