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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解脫

ubhayatobhāga-vimukta

定慧俱足而得解脫的聖者。機器生成

類型 果位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法的解脫道中,「俱解脫」代表著一種極為罕見且極為完備的解脫狀態。一句話來說,它是指兼具八解脫之禪定身證與斷盡諸漏之智慧,定慧俱圓、心善解脫的阿羅漢

要理解「俱解脫」,首先要弄清楚「俱」這個字——它指的是「定」與「慧」兩種力量的絕對俱足與圓滿。

在原始經典中,阿羅漢(已徹底斷除一切煩惱、超越生死輪迴的聖者)並非只有一種形態。根據修行者在禪定與智慧兩端的成就側重,經典將聖者作出了極其嚴謹的劃分。而「俱解脫」正是高居頂點的一種。

為了精準講透這個概念,我們必須拆解它的兩個核心支撐柱:

1. 定力端:八解脫與「身作證」

俱解脫者在定力上的指標,是能夠對「八解脫」達到「身作證成就遊」(或稱「身觸成就遊」、「身作證具足住」)。 這裡的「八解脫」,是一套極深層次的禪定與心心靈轉化次第: * 第一解脫(色觀色): 內心有色想(物質概念),而觀想外界的色法(如觀死屍、觀不淨),藉此克服對物質的貪著。 * 第二解脫(內無色想外觀色): 內心已無色想,純淨無礙,但仍觀外界色法,進一步鞏固對物質世界的超越。 * 第三解脫(淨解脫身作證成就遊): 專注於純淨、優美的光明或色彩(如淨觀),達到定力的極致,身心體驗到極度清淨與離染。 * 第四解脫(無量空處): 超越一切物質形色(色想),進入無限廣袤的無邊虛空定。 * 第五解脫(無量識處): 拋棄虛空概念,轉而專注於無限擴展的覺知與意識本身。 * 第六解脫(無所有處): 超越意識的擴張,進入連意識與對象都無所依憑的「無所有」極寂靜定。 * 第七解脫(非有想非無想處): 進入物質與精神活動極其微細、似有若無的世間最高禪定境界。 * 第八解脫(想知滅解脫 / 滅盡定): 徹底熄滅了一切粗細心識、感覺(受)與認知(想)的活動,達到極致的寂滅。

特別需要澄清的是何謂「身作證」(身觸): 這裡的「身」絕不單指這具由四大構成的肉身,而是指修行者以全心全意的親身體驗、極度具象的身心感受,親自穿透並經歷了從初定到第八滅盡定的全部歷程。這是一種徹骨徹髓的體驗,絕非憑空想像或邏輯推理。

2. 智慧端:慧觀諸漏盡知

單有八解脫的定力,如果缺乏智慧,充其量只是極其深沉的世間禪定(如「身證」者,雖能入八解脫,但未能見漏盡,仍需要「行無放逸」繼續修行)。 俱解脫者必須同時具備極致的智慧觀照——正觀「色、受、想、行、識」五陰皆是無常、苦、空、無我,由此徹底拔除對一切世間的愛慾與執著,達到「慧觀諸漏盡知」(或稱「知見有漏斷」)。

3. 極具精密的「聖者三等分」

為了防範後人糊弄概念,經典(如《中阿含經》《雜阿含經》)建立了嚴格的座標系,將具備深禪定或高智慧的聖者分為三類: * 慧解脫阿羅漢: 智慧圓滿,已徹底斷盡煩惱(有漏斷知),但未能以「身作證」的方式具足八解脫(未能入滅盡定)。 * 身證聖者: 能以「身作證」具足八解脫,甚至能入滅盡定,但智慧尚未徹底圓滿,煩惱未盡(仍需「行無放逸」)。 * 俱解脫阿羅漢: 同時具足「八解脫之身作證」與「斷盡諸漏之智慧」

在佛陀時代的五百阿羅漢集會中,這三者的比例有著明確記載:「九十比丘得三明,九十比丘得俱解脫,餘者慧解脫」。這說明俱解脫在已得解脫的聖者群體中,也是屬於極為罕見、極其卓越的定慧雙圓之士。由於他們已經永不可能再產生煩惱,佛陀明確表示,對俱解脫者已無需宣說「行無放逸」,因為他們已絕不可能再行放逸。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防止把「俱解脫」變成虛無縹緲的神話名詞,我們可以用當代人最熟悉的生命場景,沿著「色、受、想、行、識」五陰「定、慧」的運作,做一次極其嚴密的生活走查。

場景:深夜加班與被否定的暴怒

假設你在一家高壓互聯網公司,深夜兩點,你連續改了七版的項目方案被領導在群裡一頓暴揍,甚至質疑你的能力。

1. 常見的誤映射與受困狀態: * 色蘊(物質與身體): 絕不僅僅是「你的肉身」。它包括你的心跳加速、血壓升高、胃部緊縮,以及手機屏幕上閃爍的文字、深夜冰冷的辦公室環境(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 * 受蘊(領納感受): 看到群消息的瞬間,身體產生的極度不適感、心理上的苦受(痛苦、屈辱、焦躁)。 * 想蘊(取相識別): 不是籠統的「想法」,而是「取相與標記」。你的大腦迅速捕捉到「領導的名字」、「批駁的字眼」,並立刻貼上標籤——「他在針對我」、「這是對我的侮辱」。 * 行蘊(意志造作): 不是外在的行動,而是內心的造作動機與意志驅動。你內心瘋狂湧動的反擊衝動、想要辭職摔東西的意圖、或是陷入自我懷疑的衝動。 * 識蘊(了別與覺知): 將上述色、受、想、行整合起來,形成「我正在被傷害、我很憤怒」的整體意識體驗。

2. 凡夫的泥潭與「偽解脫」: * 凡夫: 被「想蘊」取相所奴役,在「行蘊」的驅動下發飆、熬夜崩潰,被五陰深深綁架。 * 偽「定」者(當代逃避): 試圖通過刷短視頻、酗酒、或者強行壓抑情緒去「打坐入靜」。這只是暫時的麻木,並未切斷煩惱的根源。 * 偽「慧」者(當代認知療法/理智化): 嘴上唸叨「一切都是打工而已,不值得生氣」,理智上懂很多道理,但當下一秒消息再次響起時,身體(色蘊)和情緒(受蘊)依然劇烈翻騰,這叫「理通文脊,遇境依然迷」。

3. 「俱解脫」的映射與對照: 如果是俱解脫者的境界在當代場景中作映射: * 在智慧端(慧解脫的底色): 當極其惡劣的境緣(色蘊)和苦受(受蘊)襲來時,其智慧如利劍般瞬間洞穿:眼前的一切刺激、體內的生理反應、腦中的概念標記(想蘊)、內心的造作傾向(行蘊),全都是剎那生滅、無常、無我的流轉現象。沒有一個固定的「我」在受辱,也沒有一個固定的「領導」在施暴。愛慾與瞋恚在萌芽的瞬間即被徹底蒸發,「諸漏盡知」,根本不留任何煩惱的毒素。 * 在禪定端(身作證的極致): 他不僅在理性上洞察無我,其心神更擁有極其恐怖的自如掌控力。若他需要,他可以在一瞬間將心識從極其紛亂的物質界(色界、無色界)中徹底撤回,順逆穿梭於無量空處、無量識處,乃至進入完全熄滅受與想的「想知滅解脫」(滅盡定)。在他眼裡,世間的喧囂與高壓,不過是虛空中飄過的一縷微塵。

通過這場走查,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便水落石出了:千萬不要把「俱解脫」誤認為是「精通各種冥想技巧的心理諮詢師」,也不要以為「懂了無我的道理」就是俱解脫。 前者只有粗淺的定,後者只有薄弱的乾智慧(未經深定滋養的意識理知)。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是一個被「算法與焦慮」高度綁架的時代。我們在當代經驗中,不難找到與「俱解脫」相對照的參照物——比如 AI 與腦科學

1. 破除當代人的「單向度困境」

當代人極易走向兩個極端: * 極端一(技術性冷漠/極度理性): 如同理性的算法,精通世間一切邏輯與知識(類似只有某種乾枯的認知),卻完全缺乏對身心體驗的深層安頓,稍遇重大挫折,身心便徹底崩潰。 * 極端二(體驗式逃避/冥想狂熱): 當代極其流行各類 Soundbath(音療)、正念減壓、深層冥想。許多人沉溺於冥想中帶來的短暫平靜(類似粗淺的定力體驗),一旦回到複雜的現實人際關係中,煩惱與執著原封不動。

「俱解脫」的概念,給當代人樹立了一個極其高遠的標杆:真正的身間自由,既不能靠冷冰冰的理智分析,也不能靠麻木不仁的躲避體驗。 它要求我們在極其深沉的身心掌控力(定)與極其敏銳的真相穿透力(慧)之間,達成完美一體。

2. 與當代科學(腦科學/AI)的對照與侷限

當代腦科學通過功能性磁共振(fMRI)研究發現,長期禪修者的大腦默認模式網絡(DMN)活動顯著降低,抑鬱與焦慮相關的杏仁核激活度明顯減少;而人工智能(AI)則展現出了超越人類的純粹邏輯處理與信息分析能力。

然而,科學的類比絕不等於佛法的等同,其侷限性極其明顯: * 腦科學的侷限: 腦科學目前只能觀測到禪定或情緒變化時神經元電信號與血氧濃度的變化(物質色蘊層面)。對於八解脫中「無量識處」、「無所有處」乃至徹底熄滅受想的「滅盡定」,腦科學既無法用儀器的物理指標去完全定義,更無法解釋「斷盡一切無明與有漏煩惱」這種徹底的主體解脫。腦科學可以記錄「平靜的大腦」,卻無法制造「永不生起瞋恨心的聖者」。 * AI 的侷限: AI 擁有強大的數據檢索與邏輯推理能力,看似具備極高維度的「慧」,但 AI 根本沒有「覺受(受蘊)」與「主體覺知(識蘊)」,更談不上通過「身作證」去穿透生命的苦與無常。AI 的無煩惱是因為它無心,而俱解脫者的無煩惱是因為他「心善解脫」。

理解「俱解脫」,能讓當代人在擁抱科技與腦科學的同時,清晰意識到人類心靈深處還有一片極其廣袤、尚未被物理學完全覆蓋的解脫維度。


常見誤讀與澄清

針對「俱解脫」這一高階概念,當代讀者與修行者極易產生以下幾種深層誤讀,必須予以徹底澄清:

誤讀一:把「俱解脫」等同於「會玩神通、能忽悠人的大師」

澄清: 雖然經典記載部分俱解脫者具足「他心智」等神通(如《雜阿含經》中示現神變、了知國王心念的沙彌),但神通絕非俱解脫的本質。俱解脫的核心定義永遠是兩點:八解脫的身作證有漏煩惱的斷盡。經典中大量的慧解脫阿羅漢同樣沒有複雜的神通,但他們與俱解脫者一樣,都是徹底斷盡煩惱、不再輪迴的最高聖者。若離開「斷盡愛慾與執著」去追求奇霄異能,不過是落入世間外道邪定,與俱解脫毫無干係。

誤讀二:以為「慧解脫」比「俱解脫」低等,或者「慧解脫者沒斷盡煩惱」

澄清: 這是對聖者果位的嚴重窄化。在解脫生死、斷除煩惱(「漏盡」)這一根本目標上,慧解脫阿羅漢與俱解脫阿羅漢是完全平等的。兩者皆已徹底「慧觀諸漏盡知」,皆已絕不可能再行放逸,皆已永斷生死。兩者的唯一區別,僅僅在於過去的定力業緣與修持路徑不同:俱解脫者兼修了極為深細的八解脫禪定(包括滅盡定),而慧解脫者則是以未到地定或初禪等基礎定力,憑極其敏銳的智慧直接穿透五陰而獲得解脫。

誤讀三:認為「身證」就是「俱解脫」的過渡狀態,只要定力夠深就能自動變成俱解脫

澄清: 經典(如《中阿含經》)嚴密地區分了「身證」與「俱解脫」。身證聖者雖然能夠以「身作證」入八解脫,甚至能入滅盡定,但他尚未以智慧徹底斷盡一切有漏煩惱。如果身證者沉溺於深定的快樂中,不以五陰無常的智慧去觀照破執,他依然無法成為俱解脫者,甚至還需要被告誡「行無放逸」。定力本身只是工具,唯有加上徹底斬斷無明愛染的觀照智慧,深定才能轉化為真正的「俱解脫」。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 定義與核心要義

「俱解脫」是指在禪定力與智慧力兩方面皆獲得圓滿成就的阿羅漢境界。其核心特徵在於「定慧俱圓」:一方面,修行者必須以「身作證」或「身觸」的方式,具足成就並遊於「八解脫」之中;另一方面,修行者必須以智慧觀照,徹底斷盡一切煩惱,達到「慧觀諸漏盡知」或「以智慧見,有漏斷知」的漏盡狀態。這種雙重成就使其超越了單一側重禪定或智慧的修行果位,是解脫道中的最高果位之一。

二、 主要闡述

根據《中阿含經》與《雜阿含經》的論述,俱解脫者的修行實踐、特質及在僧團中的狀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八解脫的具體內容與身作證: 在修行實踐中,俱解脫者能以「順逆」方向在「八解脫」中「身作證成就遊」。八解脫的具體名相包括:第一「色觀色」、第二「內無色想外觀色」、第三「淨解脫身作證成就遊」、第四「無量空處成就遊」、第五「無量識處成就遊」、第六「無所有處成就遊」、第七「非有想非無想處成就遊」、第八「想知滅解脫身作證成就遊,及慧觀諸漏盡知」。修行者必須對「七識住」及「二處」如實知之且心無染著,方能圓滿此定力。

2. 止觀雙修與五陰正觀: 要達到俱解脫,修行者需經歷「止觀俱修」的過程。如《雜阿含經》所述,修習「止」能成「觀」,修習「觀」亦能成「止」,通過止觀雙修,能證得斷界、無慾界、滅界等「諸解脫界」。同時,修行者必須正觀「色、受、想、行、識」等五陰皆是無常,由此除滅愛慾,實現「心善解脫」。

3. 修行狀態與神變特質: 俱解脫者已徹底完成修行,因此佛陀指出,對於俱解脫比丘,不需再對其宣說「行無放逸」,因為他們已絕不可能再行放逸。此外,俱解脫者對佛陀的教導具有絕對的敬順心,如佛陀以「汝來入泥」為喻,俱解脫者會立即遵命而絕不避開。在神通方面,部分俱解脫者具足「他心智」等神通,能直接了知他人的心念並示現神變。

4. 在僧團中的比例: 俱解脫在阿羅漢群體中佔有特定比例。在佛陀的五百阿羅漢弟子集會中,皆是諸漏已盡、心善解脫的聖者,但其中「九十比丘得三明,九十比丘得俱解脫,餘者慧解脫」。這表明在圓滿解脫的聖者中,俱解脫者屬於定慧雙圓的特定群體。

三、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經典及譯本中,對於俱解脫及相關修行要素的術語表述存在細微差異: 1. 阿羅漢的稱呼: 《中阿含經》(東晉譯本)中常以「阿羅訶」指代阿羅漢;而《雜阿含經》(求那跋陀羅譯本)則直接使用「阿羅漢」或「阿羅漢俱解脫」。 2. 身體親證的表述: 《中阿含經》使用「身作證成就遊」或「身觸成就遊」;《雜阿含經》則表述為「身作證具足住」或「身作證具足」。 3. 物質與精神要素的稱呼: 《中阿含經》在論述八解脫時,第四至第七階段使用「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等名相,第八解脫稱為「想知滅解脫」;而《雜阿含經》在論及心善解脫的觀照對象時,使用「五陰」(色、受、想、行、識)這一術語。 4. 智慧斷惑的表述: 《中阿含經》表述為「慧觀諸漏盡知」或「已慧見諸漏已盡已知」;《雜阿含經》則表述為「以智慧見,有漏斷知」或「知見有漏斷」。

四、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慧解脫」的區別: 兩者在智慧成就上相同,皆已「慧見諸漏已盡已知」或「知見有漏斷」。其區別在於定力成就:俱解脫者能「八解脫身觸成就遊」或「八解脫具足身作證」;而慧解脫者則是「八解脫身不觸成就遊」或「不得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 2. 與「身證」的區別: 「身證」者在定力上與俱解脫者相似,皆能「八解脫身觸成就遊」或「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但身證者尚未達到智慧的圓滿,未能「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或「不見有漏斷」。因此,身證者仍需「行無放逸」以求漏盡,而俱解脫者則不需再行無放逸。 3. 與「見到、信解脫、法行、信行」的關係: 這些果位屬於尚未圓滿的修行階段。在定與慧的成就上,皆未達到俱解脫「身證八解脫」與「慧觀漏盡」雙重圓滿的境界。

五、 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經》卷二十四:「若有比丘彼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於中彼彼身作證成就遊,及慧觀諸漏盡知,是謂比丘得俱解脫。」 2. 《中阿含經》卷三十一:「云何人俱解脫?多聞聖弟子八解脫身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是謂人俱解脫。」 3. 《雜阿含經》卷三十三:「若復有弟子,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是名阿羅漢俱解脫。」 4. 《雜阿含經》卷四十五:「五百阿羅漢……九十比丘得三明,九十比丘得俱解脫,餘者慧解脫。」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對「俱解脫」之論述,以八解脫與慧觀漏盡二者之兼具為核心定義。經中佛告阿難:八解脫自「色觀色」之第一解脫起,經內無色想外觀色、淨解脫身作證成就遊,依次度越色想而入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至第八「想知滅解脫身作證成就遊,及慧觀諸漏盡知」。若比丘於七識住及二處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脫,復於此八解脫「順逆身作證成就遊,亦慧觀諸漏盡者」,即名阿羅訶、名俱解脫。由此可見,本經以「八解脫順逆身作證」與「慧觀諸漏盡」兩條件並舉,定慧俱足方稱俱解脫。

經中復以具體人數呈現俱解脫之定位。尊者舍梨子問佛:五百比丘中幾得三明達、幾得俱解脫、幾得慧解脫?佛答:九十比丘得三明達,九十比丘得俱解脫,餘比丘得慧解脫。此處俱解脫與三明達、慧解脫三者並列,為阿羅漢眾中各自獨立之成就類別,非互相含攝。

於跋陀和利段落中,經文列出七階位之序列:俱解脫、慧解脫、身證、見到、信解脫、法行、信行。佛言:若有比丘俱解脫者,語之「汝來入泥」,彼亦不會住而移避;自慧解脫以下各階位亦復如是。此段以俱解脫居七階之首,明其為最上成就;同時佛問跋陀和利:「汝於爾時得信行、法行、信解脫、見到、身證、慧解脫、俱解脫耶?」答言不得,佛遂呵其「如空屋」,可知此七階乃本經判定修行者證量之完整框架。

關於無放逸之教說,經中明確區分「我說不行無放逸」與「我說行無放逸」二類。俱解脫者,「八解脫身觸成就遊,已慧見諸漏已盡已知」;慧解脫者,「八解脫身不觸成就遊,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此二類比丘,佛不更說行無放逸,以其「本已行無放逸,若此賢者本有放逸者,終無是處」。反之,身證者雖八解脫身觸成就遊而「不以慧見諸漏已盡已知」,見到、信解脫、法行、信行各階則唯依決定信佛法眾及慧觀忍而住,此等比丘佛皆為說行無放逸,以其尚有待證之果。

術語方面,本經稱「八解脫」而非「八背捨」;身作證之表述用「身觸成就遊」與「身作證成就遊」二式;慧觀漏盡之表述用「已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及「慧觀諸漏盡知」;最高果位稱「阿羅訶」而非「阿羅漢」;俱解脫之定義句式固定為「八解脫身觸成就遊,已慧見諸漏已盡已知,如是比丘有俱解脫」。此等用詞即本經記錄該概念時之特有術語形式。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論「俱解脫」,兼具敘事用例與教理定義兩個層面,術語形式穩定而明確。

一、教理定義:經中以「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作為俱解脫的完整界定。佛告摩訶男:聖弟子於佛、法、僧一向淨信,於法利智、出智、決定智,「八解脫具足身作證,以智慧見,有漏斷知」,如是聖弟子不趣地獄、畜生、餓鬼,不墮惡趣,「說阿羅漢俱解脫」。此處「俱」之義涵,由經文對舉自明:定學方面須「八解脫具足身作證」,慧學方面須「以智慧見,有漏斷知」,二者兼備方名俱解脫。

二、與慧解脫、身證之對簡:經中緊接俱解脫之後,以「復次」層層遞降,列出二種較低階位。其一,「不得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然彼知見有漏斷」,名為「慧解脫」——有慧而缺定。其二,「八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而不見有漏斷」,名為「身證」——有定而缺慧。三者並列,俱解脫居首,顯示本經以定慧是否雙具作為判分聖者解脫類別的核心標準。

三、敘事用例與術語形式:經中敘事段落徑稱「俱解脫阿羅漢」。阿育王供養僧眾時,見二沙彌以食團、歡喜丸互相拋擲,笑為小兒戲。上座耶舍告王:「彼二沙彌是俱解脫阿羅漢,更相奉食。」其後二沙彌以他心智知王心念,王乃稽首敬禮。此處「俱解脫阿羅漢」為完整稱謂,表明俱解脫必是阿羅漢,而非有學階位。

四、僧團統計中的分類:佛告舍利弗,五百比丘中「九十比丘得三明,九十比丘得俱解脫,餘者慧解脫」。此處俱解脫與三明、慧解脫三類並舉,以「得俱解脫」為動賓結構,與「得三明」句法一致,視俱解脫為一種所證之德。經又總評此諸比丘「離諸飄轉,無有皮膚,真實堅固」,肯定俱解脫者之究竟穩固。

五、術語特徵:本經一律用「八解脫」而非「八背捨」;用「有漏斷知」「知見有漏斷」表述煩惱永盡,而非「漏盡」之簡說(敘事段則用「諸漏已盡」);「身作證」為本經固定用語,指以身心親證八解脫之定境,非僅知解。全經「俱解脫」一詞凡三見,皆指阿羅漢果位之定慧雙具者,無一處用於有學或外道。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將「俱解脫」置於學無學位七聖者的分類架構中加以界定。論中先總標七聖者之名: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七俱解脫,並謂「一切聖者皆此中攝」。七者之建立各有依據:初二種依加行異(先時隨他及法修加行),次二種依根不同(鈍利信慧根增),身證依得滅盡定,後二種則依「解脫異」而立——「依唯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脫,依兼得定離解脫障者立俱解脫」。此處術語形式值得注意:本論以「煩惱障」與「解脫障」二障對舉,作為區分慧解脫與俱解脫的判準;慧解脫僅以慧力離煩惱障,俱解脫則兼以定力離解脫障。

頌文以極簡形式給出定義:「俱由得滅定,餘名慧解脫」。所謂「俱」,即兼得滅盡定之義;未得滅定者則但名慧解脫。長行進一步闡釋:「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由慧定力解脫煩惱解脫障故。所餘未得滅盡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故」。由此可知,本論以「是否得滅盡定」為俱解脫與慧解脫的唯一分界,而俱解脫之所以稱「俱」,正在於定(滅盡定)與慧二者俱足,雙離煩惱障與解脫障二障。

此外,論中於七聖者之建立後指出「此名雖七事別唯六」,蓋見道位之隨信行、隨法行至修道位別立信解、見至之名,至無學位復立時解脫、不時解脫之名,名七而體六。俱解脫既屬無學位阿羅漢所攝,其定位即在無學聖者之中。論末又述瑜伽師修解脫等之二緣:一為諸惑已斷更遠,二為於定得勝自在,故能引起無諍等德及聖神通。此雖非專論俱解脫,然「於定得勝自在」一語正與俱解脫「兼得定離解脫障」之義相呼應,顯示本論視定之自在為解脫圓滿不可或缺的面向。

總之,《俱舍論》以阿毘達磨分析法,將俱解脫嚴格界定為無學位阿羅漢中兼得滅盡定、以慧定二力雙離煩惱障與解脫障之聖者,與唯以慧力離煩惱障之慧解脫形成對稱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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