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arma · AI Companion

捨覺分

upekṣā-saṃbodhyaṅga

捨覺分是七覺支之一,指修行者心行平等、遠離貪憂,進而趣向涅槃的覺悟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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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ical Entry

###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捨覺分」(梵語:upekṣā-saṃbodhyaṅga),又稱「捨覺支」,是佛教修行體系中「七覺支」(或稱七覺分)的最後一個階段。它代表修行者在禪定中達到的一種心行平等、遠離貪憂、不偏不倚的覺悟狀態。在《雜阿含經》中,捨覺分被視為如來出世時才現於世間的「七覺分寶」之一 [chunk:7669, 7673],包含「捨善法」與「捨不善法」兩個側面,兩者皆是「智」、是「等覺」,具有「能轉趣涅槃」的決定性作用 [chunk:7646]。在《中阿含經》中,修習捨覺支亦被列為比丘不可毀犯的「七不衰法」之一,若能受持,則「比丘必勝,則法不衰」 [chunk:3968]。 ### 二、主要闡述 1. 漸次生起與修習順序:捨覺分的成就並非孤立,而是遵循特定的修習順序。修行者從修習身、受、心、法四念處開始,專心繫念,漸次生起念、擇法、精進、喜、猗、定等覺分 [chunk:5803, 7699, 7707]。當「定覺分」滿足、達到「一其心」且「貪憂滅息」的狀態後,內心行捨,進而修習並逮得「捨覺分」清淨滿足 [chunk:5803, 7640]。 2. 修習的時機(是時與非時):修習捨覺分需注意心境時機。當心力「微劣」或「微劣猶豫」時,不應修習猗、定、捨覺分,否則會「增懈怠」,使心更加微劣 [chunk:7649]。相反,當「掉心起」或「掉心猶豫」時,則是修習捨覺分的合適時機,因為這些法能「令內住一心攝持」,平息掉動 [chunk:7650]。此外,「正思惟」能使未生的捨覺支生起、已生者增廣;「不正思惟」則會使其退失 [chunk:7621]。 3. 捨覺分之「食」與「不食」:捨覺分的滋養(食)與退失(不食)取決於思惟的對象。其「食」為「三界」,即「斷界、無欲界、滅界」;若對此三界進行思惟,則能使捨覺分生起並重生增廣 [chunk:7655]。若不予思惟,則捨覺分退失,此即「不食」 [chunk:7654]。 4. 多法門結合與證得狀態:捨覺分可與不淨觀 [chunk:7713]、隨死念 [chunk:7714]、慈心 [chunk:7717]、空入處等無色界定 [chunk:7718]、安那般那念 [chunk:7720]及無常想等二十種想 [chunk:7722]結合修持。在具體修持方向上,必須「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 [chunk:5803, 7683, 7692]。證得此狀態者,可達到「不勤方便,而得平等」或「精勤方便……一心正受」的樂住境界 [chunk:7665, 7667]。如尊者舍利弗所述,他對捨覺分能「決定而得,不勤而得」,並能隨欲正受,清晰了知其起、滅、沒的過程 [chunk:7663]。 ###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經典與譯本中,對於「捨」這一概念的術語使用與教義側重存在顯著差異: 1. 譯語風格的差異: - 《中阿含經》(東晉譯本)展現了獨特的譯語風格。該經以「更樂」指代「觸」(如「捨更樂」) [chunk:4242];以「覺」指代「受」(如將「捨受」譯為「捨覺」,另有「樂覺」等五覺) [chunk:4242];以「息」指代七覺支中的「輕安」 [chunk:3968];以「出要」指代「出離/解脫」 [chunk:3968]。 - 《雜阿含經》(劉宋譯本)則使用較為常見的術語,主要以「捨覺分」 [chunk:5803, 7646]與「捨覺支」 [chunk:7621, 7640]交替出現。 2. 「捨」的教義範疇差異: - 《雜阿含經》中的「捨覺分」嚴格定位於七覺分修行體系,強調其作為「智」與「等覺」的解脫功能 [chunk:7646]。 - 《中阿含經》對「捨」的論述更為廣泛。除了作為七覺支之一的「修捨覺支」外 [chunk:3968],還探討了作為受覺與識的「捨覺」與「捨識」 [chunk:4242],以及「清淨捨」的修持與超越 [chunk:4243]。 ### 四、與相關概念關係 1. 與「觸」(更樂)的因緣關係:在《中阿含經》中,作為受覺的「捨覺」依觸而立。經中指出「因捨更樂故生捨覺」,它是「從更樂生,以更樂為首,依更樂行」;若滅除「捨更樂」,則依此生起的捨覺也會「滅息止」 [chunk:4242]。 2. 與「四無色定」的關係:在《中阿含經》中,當比丘不染著於苦、樂、喜、憂而獲得「清淨捨」時,可將此捨心移入並繫縛於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等四無色定中修持,如金師煉金隨意製作飾物 [chunk:4243]。 3. 與「有為、無常、苦」的關係:雖然「清淨捨」極其清淨,但《中阿含經》強調,依於四無色處的清淨捨「故是有為」,「若有為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即是苦也」 [chunk:4243]。比丘必須對此保持警惕,不成就、不移入,才能達到最終的寂滅 [chunk:4243]。 ###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經》:「修捨覺支,依捨離、依無欲、依滅盡,趣向出要。」 [chunk:3968] 2. 《中阿含經》:「因捨更樂故生捨覺……若比丘滅此捨更樂已,因此生捨覺亦滅息止,知已冷也。」 [chunk:4242] 3. 《中阿含經》:「彼作是念:我此清淨捨,極清淨也……若有為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即是苦也。」 [chunk:4243] 4. 《雜阿含經》:「身猗息後心定,修定覺支滿足。定覺支滿足已,貪憂滅,則捨心生,修習捨覺支。」 [chunk:7640] 5. 《雜阿含經》:「掉心起時,是修猗、定、捨覺分時。何以故?掉心起時,以此諸法,令內住一心攝持故。」 [chunk:7650] 6. 《雜阿含經》:「何等為捨覺分食?有三界。何等為三?謂斷界、無欲界、滅界。彼先未生捨覺分令生,已生捨覺分重生令增廣,是名捨覺分食。」 [chunk:7655]

By Sutra

T0026 · 阿含部

在《中阿含經》中,對「捨」這一概念的論述涵蓋了修行法門、受覺體驗以及深層禪定等多個維度,其核心表述與獨特術語如下: 一、 捨覺支作為「七不衰法」之一 經中將「修捨覺支」列為比丘不可毀犯的「七不衰法」之一。比丘若能受持此法,則「比丘必勝,則法不衰」[chunk:3968]。在具體修持上,經中指出修習捨覺支(以及念、擇法、精進、喜、息、定等覺支)應當「依捨離、依無欲、依滅盡,趣向出要」[chunk:3968]。此處的「息」即對應七覺支中的「輕安」,而「出要」則指趣向解脫。 二、 作為受覺與識的「捨覺」與「捨識」 在闡述五界與識的關係時,經中使用了獨特的譯語,將通常所說的「捨受」稱為「捨覺」,並提及「捨識」[chunk:4242]。 1. 緣起與生滅:經中指出,「因捨更樂故生捨覺」[chunk:4242]。此處的「更樂」即指「觸」。當比丘體驗到捨覺時,能如實了知「覺捨覺已,即知覺捨覺」[chunk:4242]。 2. 依觸而立:經中強調,捨覺與其他憂、喜、苦、樂之覺一樣,都是「從更樂,更樂本,更樂習,從更樂生,以更樂為首,依更樂行」[chunk:4242]。若比丘能滅除「捨更樂」,則依此生起的捨覺也會「滅息止,知已冷也」[chunk:4242]。 三、 「清淨捨」的修持與超越 當比丘不染著於苦、樂、喜、憂等覺而獲得解脫時,其心「唯存於捨,極清淨也」[chunk:4243]。 1. 轉向無色界定:比丘可以將此「清淨捨」移入並繫縛於無量空處、無量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等四無色定中修持[chunk:4243]。經中以金師煉金為喻,說明經過數數熟煉、極其柔軟且有光明的金子可隨意製作各種飾物;同樣,極清淨的捨心也可以隨意移入上述無色界處[chunk:4243]。 2. 觀其有為與無常:然而,經中進一步要求比丘對此「清淨捨」保持警惕。比丘應作是念:依於無量空處等四處的清淨捨「故是有為」,而「若有為者,則是無常,若無常者,即是苦也」[chunk:4243]。 3. 最終的寂滅:比丘若能以智慧如實觀察這四處,心不成就、不移入,則「不復有為,亦無所思」,在身壞命終、壽命已訖之時,「彼所覺一切滅息止,知至冷也」[chunk:4243]。 四、 獨特術語對照 本經在論述中展現了獨特的東晉譯語風格,與常見譯名有所不同: - 以「更樂」指代「觸」(如「捨更樂」)[chunk:4242]。 - 以「覺」指代「受」(如「捨覺」、「樂覺」等五覺)[chunk:4242]。 - 以「息」指代七覺支中的「輕安」[chunk:3968]。 - 以「出要」指代「出離/解脫」[chunk:3968]。

T0099 · 阿含部

在本经(《T0099》)中,「捨覺分」作为七觉支之一,有着系统而详尽的论述。以下是该经对「捨覺分」的核心表述、修习方法及独特侧面的小结: 一、 术语形式与基本属性 在本经中,该概念主要以「捨覺分」[chunk:5803, 7646]与「捨覺支」[chunk:7621, 7640]两种术语形式交替出现。经中明确指出,捨覺分包含「捨善法」与「捨不善法」两个侧面,两者皆是「智」、是「等覺」,具有「能轉趣涅槃」的决定性作用[chunk:7646]。此外,捨覺分被视为如来出世时才现于世间的「七覺分寶」之一[chunk:7669, 7673]。 二、 渐次生起与修习顺序 捨覺分在七觉分中处于最终阶段,其生起与满足遵循特定的渐次顺序: 1. 因定而生:比丘在修习「定覺分」满足、达到「一其心」且「貪憂滅息」的状态后,内心行捨,从而方便修习并逮得「捨覺分」清淨滿足[chunk:5803]。经中亦表述为:身猗息后心定,修定觉支满足,进而「貪憂滅,則捨心生」,最终修习并满足「捨覺支」[chunk:7640]。 2. 依四念处渐次成就:从修习身、受、心、法四念处开始,专心系念不忘,从而渐次起念、择法、精进、喜、猗、定等觉分,最终使「捨覺分」修習滿足[chunk:5803, 7699, 7707]。 三、 修习的时机(是时与非时) 本经详细论述了修习捨覺分的特定心境时机: 1. 非时(不应修):当其心「微劣」或「微劣猶豫」时,不应修习猗、定、捨覺分。因为在心力微劣时修习这些法,会「增懈怠」,使心更加微劣[chunk:7649]。 2. 是时(应当修):当「掉心起」或「掉心猶豫」时,则是修习猗、定、捨覺分的合适时机。因为这些法能够「令內住一心攝持」,平息掉动之心[chunk:7650]。 3. 思惟的作用:若能「正思惟」,则未起的捨覺支能得以生起,已起者能重生增广;反之,若「不正思惟」,已起的捨覺支则会退失[chunk:7621]。 四、 捨覺分之「食」与「不食」 本经以「食」与「不食」来比喻捨覺分的滋养与退失源泉: - 以三界为食:捨覺分的「食」为「三界」,即「斷界、無欲界、滅界」。若对这三界进行思惟,就能使未生的捨覺分生起,已生的捨覺分重生增广[chunk:7655]。 - 不思惟则不食:若对「斷界、無欲界、滅界」不予思惟,则未起的捨覺分不起,已起的捨覺分退失,此即「捨覺分不食」[chunk:7654]。 五、 修习的依止与多法门结合 在具体的修持方向上,修习捨覺分必须「依遠離、依無欲(或離欲)、依滅、向於捨」[chunk:5803, 7683, 7692]。 此外,捨覺分可与多种禅修法门结合。比丘在修习不净观[chunk:7713]、随死念[chunk:7714]、慈心[chunk:7717]、空入处(及识、无所有、非想非非想入处)[chunk:7718]、安那般那念[chunk:7720]以及无常想(等二十种想)[chunk:7722]时,皆是以心与该法门相应,并在此基础上修习念觉分,乃至最终修习并获得「捨覺分」,且同样需要「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chunk:7717, 7722]。 六、 证得的状态 若能善知方便修习捨覺分,在心善解脱、调伏掉悔等状态下,修行者可达到「不勤方便,而得平等」或「精勤方便……一心正受」的乐住境界[chunk:7665, 7667]。如尊者舍利弗所述,其对包括捨覺分在内的七觉分能「決定而得,不勤而得」,并能随欲正受,清晰了知其起、灭、没的整个过程[chunk: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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