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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分

bodhyaṅga

在《雜阿含經》中,覺分(七覺支)是指導向正覺與涅槃的七種核心修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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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ical Entry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在《雜阿含經》中,「覺分」(梵語:bodhyaṅga)又稱「覺支」或「七覺支」,是通往正覺與涅槃的核心修行法門[chunk:7623, 7699]。當弟子向佛陀請教何為覺分時,佛陀明確定義「所謂覺分者,謂七道品法」[chunk:7699, 7707]。這七個部分具體包括:念覺分(支)、擇法覺分(支)、精進覺分(支)、喜覺分(支)、猗覺分(支)、定覺分(支)及捨覺分(支)[chunk:7623, 7663]。作為「不退法」,其核心要義在於對治以五蓋為代表的「五退法」,增長智慧,最終導向「明、解脫」的清淨滿足與涅槃的實現[chunk:5803, 7623, 7625, 7853]。 二、主要阐述 《雜阿含經》對覺分的論述極為系統,主要從以下幾個維度展開: 1. 對治五蓋與導向涅槃:經中將七覺支定位為「不退法」,與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等「五退法」(或稱五蓋)形成鮮明對立[chunk:7623, 7635]。五蓋能令人陷入黑暗、無目、無智,羸損智慧,從而不趣向涅槃;相反,七覺支則能作「大明」、為「目」、增長智慧,令修行者得「正覺」並「轉趣涅槃」[chunk:7625]。修習七覺分最終能使「明、解脫」達到清淨滿足的狀態[chunk:5803, 7853]。 2. 漸次而起與四念處的遞進關係:經中強調,七覺分並非一蹴而就,而是「漸次而起,修習滿足」的[chunk:7699, 7707]。這一過程與四念處(身、受、心、法念處)的修習緊密相連,呈現出「法法相類、法法相潤」的次第增進關係:修行者在修習念處時,專心繫念而不忘失,即是方便修習並滿足「念覺分」;在念覺分滿足後,進而對法進行選擇、思量與觀察,便能發起「擇法覺分」;隨後,因擇法而得精勤方便,發起「精進覺分」;精進修行中,心生歡喜,發起「喜覺分」;因心歡喜,身心得以猗息,發起「猗覺分」;身心猗息後,心易得三昧,發起「定覺分」;最終,貪憂滅息,心不染著,得平等捨,從而滿足「捨覺分」[chunk:7853, 7699, 7707]。 3. 七覺分說十四的細分:經中提出了一種獨特的細分法,將七覺分各分為二,合為十四。例如,「念覺分」可細分為內法心念住與外法心念住;「擇法覺分」細分為擇善法與擇不善法;「精進覺分」細分為斷不善法精進與長養善法精進等[chunk:7646]。這種細分深化了對各覺支修行面向的理解。 4. 依「食」而立的原理:七覺分如同人身需要食物滋養一樣,也必須依「食」而立。經中指出,思惟四念處是「念覺分」之食;思惟善惡法是「擇法覺分」之食;思惟四正斷是「精進覺分」之食。如果修行者不思惟相應的法,則被視為「不食」,這會導致已經生起的覺分退沒或無法增長[chunk:7654]。 5. 修行原則與自在境界:修習七覺分必須遵循特定的原則,即「依遠離、依無欲(或離欲)、依滅、向於捨(或依滅捨)」[chunk:5803, 7692, 7853]。在修行實踐中,尊者舍利弗展現了極高的自在境界,他自述對七覺分已達到「決定而得,不勤而得」的狀態,能夠隨心所欲地在晨朝、日中或日暮時入於相應的正受,並能清晰了知各覺分的起、滅、沒[chunk:7663]。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雜阿含經》的文本中,對於該概念及相關修行原則的表述存在多種異譯與用詞分歧: 1. 術語名稱:經中交替使用「覺分」與「覺支」(或「七覺支」)來指代這一概念[chunk:7623, 7699]。 2. 修行原則的表述:在描述修習七覺分的依據時,經文存在不同的用詞。例如,有的經文寫作「依無欲」,有的則寫作「離欲」;在結尾處,有的經文寫作「向於捨」,有的則寫作「依滅捨」[chunk:5803, 7692, 7853]。 3. 對治範疇的稱呼:對於七覺分所對治的五種障礙,經中既稱之為「五蓋」,也稱之為「五退法」,而將七覺分相應地稱為「不退法」[chunk:7623, 7635]。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與「四念處」的關係:四念處是七覺分修習的起點與基礎。修行者通過修習身、受、心、法四念處,專心繫念,從而滿足「念覺分」,並以此為契機漸次引發其餘六個覺分[chunk:7853, 7699, 7707]。同時,思惟四念處也是「念覺分」得以維持和增長的「食」[chunk:7654]。 2. 與「五蓋(五退法)」的關係:兩者是完全對立的法。五蓋(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是令人智慧羸損、不趣涅槃的「退法」;而七覺分則是增長智慧、導向正覺與涅槃的「不退法」[chunk:7623, 7625, 7635]。 3. 與「四正斷」的關係:四正斷與七覺分的修習相互關聯,其中思惟四正斷是「精進覺分」得以建立和維持的「食」[chunk:7654]。 4. 與「明、解脱」的關係:七覺分的修習並非孤立的,其最終目的是為了使「明、解脫」得到清淨與滿足,從而達成徹底的覺悟[chunk:5803, 7853]。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關於覺分的定義:「所謂覺分者,謂七道品法。」[chunk:7699, 7707] 2. 關於七覺分的具體內容:「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猗覺支、定覺支、捨覺支。」[chunk:7623, 7663] 3. 關於五蓋與七覺支的對立:「有五退法……貪欲蓋、瞋恚蓋、睡眠蓋、掉悔蓋、疑蓋……有七不退法,何等為七?謂七覺支。」[chunk:7623, 7635]「五蓋為荒林,覆沒眾生心,不趣向涅槃……七覺支作大明,為目、為智,增長智慧,轉趣涅槃。」[chunk:7625] 4. 關於漸次而起與四念處的關係:「若比丘於身身觀住,專心繫念不忘,爾時方便修習念覺分……修念覺分滿足已,於法選擇思量,爾時方便修習擇法覺分……」[chunk:7853, 7699, 7707] 5. 關於修行原則:「依遠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chunk:5803, 7692, 7853] 6. 關於舍利弗的自在境界:「我於此七覺分,決定而得,不勤而得……隨我所欲,晨朝欲入何等覺分正受,即時入……」[chunk:7663]

By Sutra

T0099 · 阿含部

在《T0099》中,「覺分」或「覺支」是通往覺悟與涅槃的核心修行法門。該經對此概念的論述主要體現於以下幾個維度:一、 術語形式與基本定義。經中交替使用「覺分」與「覺支」(或「七覺支」)等術語[chunk:7623, 7699]。當弟子問及何為覺分時,佛陀明確定義「所謂覺分者,謂七道品法」[chunk:7699, 7707]。其具體包含七個部分:念覺支(分)、擇法覺支(分)、精進覺支(分)、喜覺支(分)、猗覺支(分)、定覺支(分)及捨覺支(分)[chunk:7623, 7663]。二、 核心功能:對治五蓋與導向涅槃。經中將七覺支定位為「不退法」,與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蓋等「五退法」(或五蓋)相對立[chunk:7623, 7635]。五蓋能令人黑暗、無目、無智、羸損智慧,不趣涅槃;而七覺支則能作「大明」、為「目」、增長智慧,令人得「正覺」並「轉趣涅槃」[chunk:7625]。修習七覺分最終能使「明、解脫」清淨滿足[chunk:5803, 7853]。三、 漸次起與四念處的遞進關係。經中強調七覺分是「漸次而起,修習滿足」的[chunk:7699, 7707]。這一過程與四念處(身、受、心、法念處)的修習緊密相連:修行者在修習念處時,專心繫念不忘,即方便修習並滿足「念覺分」;隨後對法進行選擇思量,起「擇法覺分」;進而得精勤方便,起「精進覺分」;心生歡喜,起「喜覺分」;身心猗息,起「猗覺分」;得三昧,起「定覺分」;最終貪憂滅息,得平等捨,滿足「捨覺分」[chunk:7853, 7699, 7707]。此即「法法相類、法法相潤」的次第增進過程[chunk:7853]。四、 獨特側面:七覺分說十四與「食」之原理。1. 七覺分說十四:經中將七覺分各細分為二,合為十四。如「念覺分」分為內法心念住與外法心念住;「擇法覺分」分為擇善法與擇不善法;「精進覺分」分為斷不善法精進與長養善法精進等[chunk:7646]。2. 依「食」而立:七覺分如同人身,需依「食」而立。例如,思惟四念處是「念覺分」之食;思惟善惡法是「擇法覺分」之食;思惟四正斷是「精進覺分」之食。若不思惟相應法,則為「不食」,會導致已起之覺分退沒[chunk:7654]。五、 修行原則與自在境界。修習七覺分必須「依遠離、依無欲(或離欲)、依滅、向於捨(或依滅捨)」[chunk:5803, 7692, 7853]。尊者舍利弗曾自述,他對七覺分已達到「決定而得,不勤而得」的自在境界,能隨心所欲地在晨朝、日中或日暮時入於正受,並能清晰了知各覺分的起、滅、沒[chunk: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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