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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法

laukika-dharma

指具有無常、苦、變易、危脆敗壞等性質的有漏世俗之法,在現象上即指五蘊與六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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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ical Entry

###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世間法」(laukika-dharma)在佛教經典中,主要指代具有無常、苦、變易、危脆敗壞等特徵的有漏世俗之法。在現象層面上,世間法即是指「色、受、想、行、識」五蘊(或稱五陰)[chunk:5061, chunk:13273, chunk:505],以及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入處及其相應的感官經驗與認識過程[chunk:5601, chunk:5598]。其核心要義在於揭示世間現象的生滅、無常、虛妄與空寂,引導修行者認清世間被愛欲繫縛、受生老病死遮蔽的實相[chunk:10394],進而超越世間法的束縛,達到不為世俗所染的解脫境界[chunk:985]。 ### 二、主要闡述 #### 1. 世間法的本質特徵 * 無常、苦、變易與危脆敗壞:經典指出,世間世間法具有「無常、苦、變易」的性質[chunk:5061]。佛陀明確定義「危脆敗壞,是名世間」[chunk:5601]。這種危脆敗壞具體表現在感官及其認識過程中,即眼、色、眼識、眼觸,以及眼觸因緣所生的苦、樂、不苦不樂受,乃至耳、鼻、舌、身、意等其餘五入處及其相應的一切法,皆是危脆敗壞法[chunk:5601]。 * 有漏與世俗:凡眼、色、眼識、眼觸及因緣生受,乃至意、法、意識、意觸及因緣生受等,凡是屬於「世俗者」,皆名為「有漏法」[chunk:5598]。這表明世間法在性質上屬於有漏、世俗的範疇[chunk:5598]。 #### 2. 世間法的生成、運作與束縛 * 感官與六法的交互作用:世間的興起、和合、取受與損減,皆與「六法」(六入處)的交互作用密切相關[chunk:18871, chunk:18977, chunk:18869, chunk:18975]。 * 世間的束縛與主導:眾生被衰老所掩、死亡所遮、愛欲所繫縛[chunk:10394]。經中亦提出關於誰持世間去、誰拘牽世間、何等一法制御世間的詰問,並指出「法建立世間」[chunk:10348, chunk:10394]。 * 心與業的幻化:世間法以五蘊為現象,五蘊以業為根本,業以心為根本。因「心法猶如幻」,故「世間亦如是」,皆具幻化性,非自作亦非他作[chunk:427]。 #### 3. 世間法的超越與圓融 * 世間與出世間的不二:在菩薩的深層智慧觀照中,「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chunk:14880]。菩薩藉此斷除世俗與超世俗的二元對立及一切顛倒妄想[chunk:14880]。 * 超越二元對立:菩薩修行不落入世間法與佛法的兩極,其證德與教化皆處於「非世間法、非佛法」的超越境界[chunk:13224]。 * 假名與無生:世間與非世間皆是「假名」,本性空寂,不可滅,即是「無生」[chunk:427]。 ###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 1. 「五陰」與「五蘊」的譯詞差異 * 《雜阿含經》(阿含部·T0099)在定義「世間世間法」時,使用的是「五陰」這一譯詞(「色、受、想、行、識」)[chunk:5061]。 * 《大方廣佛華嚴經》的晉譯本(T0278)與唐譯本(T0279)在定義「世間法」時,則統一使用「五蘊」這一譯詞[chunk:13273, chunk:505]。 #### 2. 「出世間法」定義的譯本差異 * 在與世間法相對的「出世間法」定義上,晉譯《華嚴經》(T0278)將其表述為「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即五分法身)[chunk:13273]。 * 唐譯《華嚴經》(T0279)則簡化表述為「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chunk:505]。 #### 3. 「世間」與「非世間」的表述 * 唐譯《華嚴經》(T0279)特別提出了「三世五蘊法」說名為「世間」,而五蘊的熄滅(彼滅)則被稱為「非世間」[chunk:427]。 ###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 與「出世間法」的關係:在教理層面,兩者相對立。世間法為五蘊[chunk:13273, chunk:505],出世間法為五分法身[chunk:13273]或五分法[chunk:505]。然而在實相與菩薩觀照中,兩者圓融不二。菩薩知「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chunk:14880],且其行持「非世間法、非佛法」[chunk:13224]。 * 與「有漏法」及「世俗」的關係:世間法在性質上等同於有漏法。凡是屬於「世俗者」,皆名為「有漏法」[chunk:5598]。 * 與「眾生」及「因緣」的關係:世間法中的眾生皆從因緣和合而起[chunk:665]。但在實相中,並無真實眾生流轉或出生,眾生之說僅是「依世俗假宣示」[chunk:665]。 ###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雜阿含經》:「危脆敗壞,是名世間。何等為危脆敗壞?眼是危脆敗壞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chunk:5601] 2. 《雜阿含經》:「衰老掩世間,死遮絡世間,愛繫縛眾生……法建立世間。」[chunk:10394] 3. 《大方廣佛華嚴經》(晉譯):「何等為世間法?所謂:色、受、想、行、識。何等為出世間法?所謂: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chunk:13273] 4. 《大方廣佛華嚴經》(唐譯):「心法猶如幻,世間亦如是……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chunk:427] 5. 《大方廣佛華嚴經》(唐譯):「最極清淨如虛空,不染世法猶蓮華。」[chunk:985]

By Sutra

T0099 · 阿含部

在《T0099》(雜阿含經)中,對於「世間」及「世間法」的論述,主要圍繞著無常變易、危脆敗壞、有漏世俗以及感官經驗的生滅來展開。該經通過具體的名相定義與偈頌,深刻揭示了世間法的本質與運作規律。 首先,經中提出了「世間世間法」這一獨特術語。佛陀指出,所謂「世間世間法」,即是指「色、受、想、行、識」這五種法(即五陰/五蘊)具有「無常、苦、變易」的性質[chunk:5061]。佛陀強調,對於此世間世間法,他是自知自覺並為人演說顯示的,然而世間盲無目者卻不知不見[chunk:5061]。此外,佛陀也提到,他隨順世人的認知與稱呼(如對各種器皿的稱呼),是為了「莫令我異於世人」[chunk:5061]。 其次,經中將「世間」直接定義為「危脆敗壞」之法。當比丘問及何為世間時,佛陀明確回答:「危脆敗壞,是名世間」[chunk:5601]。這種危脆敗壞的本質具體表現在感官及其認識過程中,即:眼、色、眼識、眼觸,以及眼觸因緣所生的苦、樂、不苦不樂受,乃至耳、鼻、舌、身、意等其餘五入處及其相應的一切法,皆是危脆敗壞法,這便被稱為「世間」[chunk:5601]。 再者,經中將「有漏法」與「世俗」相聯結。佛陀闡釋「有漏法」時指出,眼、色、眼識、眼觸,以及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苦、樂、不苦不樂),乃至意、法、意識、意觸及意觸因緣生受等,凡是屬於「世俗者」,皆名為「有漏法」[chunk:5598]。這表明世間法在性質上屬於有漏、世俗的範疇,與出世間的「無漏法」相對立[chunk:5598]。 最後,經中以偈頌形式探討了世間法的束縛、主導力量及生滅動態。在世間的束縛與主導方面,經中指出「衰老掩世間,死遮絡世間,愛繫縛眾生」[chunk:10394],並提出「法建立世間」[chunk:10394];同時也提出了關於誰持世間去、誰拘牽世間以及何等一法制御世間的詰問[chunk:10348]。在世間法的生滅動態方面,經中指出世間的興起、和合、取受與損減,皆與「六法」密切相關,即「六法等起,六法相順可,世六法取受,世六法損減」[chunk:18871],以及「六法起世間,六法世和合,六法取受世,六法世損滅」[chunk:18977],這進一步將世間法的運作歸結為六種感官法(六入處)的交互作用[chunk:18869, 18975]。 綜上所述,《T0099》對世間法的論述,不離五陰與六入處的範疇,並以「無常、苦、變易」、「危脆敗壞」與「有漏世俗」為其核心特徵,揭示了眾生被愛繫縛、受衰老與死亡遮蔽的世間實相。

T0278 · 華嚴部

在本部经典中,「世間法」这一概念有着明确的定义,并在菩萨道的修行实践与法性观照中呈现出独特的超越性与圆融性。 首先,在概念的界定与术语使用上,本经对「世間法」给出了直接的定义。根据经文,当问及「何等為世間法」时,明确指出「所謂:色、受、想、行、識」[chunk:13273]。此处,本经采用「色、受、想、行、識」这一术语形式来指代世间法,即通常所说的五蕴。与之相对,本经将「出世間法」定义为「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即五分法身)[chunk:13273]。这种将五蕴直接等同于世间法、将五分法身等同于出世间法的表述,构成了本经讨论该概念的基础。 其次,本经强调了世间法与出世间法在菩萨深层智慧观照中的圆融统一。在菩萨发心除灭一切疑惑的修行阶段,第九种无疑心即是认识到两者的不二关系。经中写道,菩萨发心「我當知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斷一切顛倒」[chunk:14880]。通过这种观照,菩萨得以断除世俗与超世俗的二元对立及一切颠倒妄想,达到「以一莊嚴而自莊嚴,無所莊嚴,不由他悟」的无碍境界[chunk:14880]。 最后,本经阐述了菩萨在行持菩萨道时对世间法的超越与不执着。菩萨的自身成就与教化行为皆不落入世间法与出世间法的两极。一方面,从菩萨自身的证德来看,菩萨摩訶薩处于一种超越对待的境界,即「非究竟、非不究竟……非依、非無依;非世間法、非佛法」[chunk:13224]。另一方面,在教化众生时,菩萨「不教聲聞、辟支佛乘;不教佛法,不教世間法;不教眾生,不壞眾生」[chunk:13224]。这种「不教」并非不予教导,而是因为菩萨深解「諸法無垢、無淨;知一切法無受、無轉,亦無有退」的寂灭本性,因而在行持甚深法门时,不生任何关于「我今行此法、已行此法、當行此法」的分别念想[chunk:13224]。 综上所述,在本经中,「世間法」不仅被具体指代为五蕴(色受想行识)[chunk:13273],更在菩萨的无碍智慧中被消融了与出世间法的对立[chunk:14880];菩萨在修行与度化众生时,既不离世间,又不执着于世间法与佛法的二分,体现了极高的超越性与中道智慧[chunk:13224]。

T0279 · 華嚴部

《大方廣佛華嚴經》(唐譯本)中對「世間法」及「世間」的概念進行了清晰的定義與深刻的本質剖析。首先,在概念的具體界定上,本經直接將「世間法」定義為五蘊,即「色、受、想、行、識」;與之相對的「出世間法」則是「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chunk:505]。此外,本經指出「三世五蘊法」即被說名為「世間」,而五蘊的熄滅(彼滅)則被稱為「非世間」[chunk:427]。這表明世間法在現象層面上即是眾生賴以存在的五蘊身心。其次,本經深入探討了世間與五蘊的生成源頭及其幻化本質。經中指出,五蘊以業為根本,而諸業又以心為根本;由於「心法猶如幻」,因此由心所造的「世間亦如是」,皆具幻化性[chunk:427]。世間的成壞並非由自身所作,亦非由他者所作(「非自作,亦復非他作」),雖然現象上有「成」與「壞」的轉變,但對於真正了達世間實相的人而言,成與壞這兩種二元對立的說法是不應當建立的[chunk:427]。再者,本經強調了世間與非世間的「假名」本質與「無生」義。世間與非世間本無實體,僅僅是名稱上的差別(「但是名差別」),兩者皆是「假名」[chunk:427]。從根本上剖析五蘊的自性,其本性是空寂的(「其性本空寂」),因為空,所以不可滅,這便是「無生」的真實義理[chunk:427]。最後,關於世間法中的眾生與流轉,本經指出,三世一切眾生皆是從因緣和合而起[chunk:665]。然而在實相中,並沒有真實的眾生在進行流轉,也沒有眾生的真正出生,所有關於眾生的言說,都只是「依世俗假宣示」而已[chunk:665]。正因世間法本質空寂,修行者及諸佛能超越其束縛,如經中讚歎佛陀「最極清淨如虛空,不染世法猶蓮華」,展現了超越世間法、不為世俗所染的解脫境界[chunk: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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