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世間法

laukika-dharma

屬於世俗生滅範圍的法。機器生成

類型 總綱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世間/出世間之分判立於業果生滅教法(1);中觀於二諦中正面重立「雖性空而世俗名言不壞」之世間(3);「世間即涅槃」屬消解對待語脈,不據以升頂(PP2)。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教的解脫道體系中,「世間法」(Laukika-dharma)絕不僅僅是一個用來與“出世間”做簡單對立的文化詞彙,而是佛陀對眾生所處的一切現象界與經驗結構的精準診斷。

經典對「世間」有一個至為簡練卻切中要害的定義:「危脆敗壞,是名世間。」(《雜阿含經》)[5601]

換言之,凡是具有無常、苦、變易、危脆敗壞等特徵的一切有漏世俗現象,都屬於世間法[5061, 5598]。它構成了輪迴(Saṃsāra)的全景圖景。在整個解脫道中,世間法是“苦諦”與“集諦”的展現——修行者若不先看清世間法的邊界與運作機制,所謂的“求解脫”就會淪為無病呻呻吟或虛幻的逃避。

要完整把握世間法,必須從它的現象層(具象組成)運行機制以及古典比喻這三個維度來剖析:

1. 現象層面:六入處與五蘊

在現象層面上,世間法並不是一個抽象的大自然或宇宙,而是具體落在我們的感官交互(六入處)與身心運作(五蘊)之中[5061, 5601, 13273]。

* 六入處(感官門徑):即眼、耳、鼻、舌、身、意六種感官官能,以及由此引發的眼觸、耳觸……意觸,乃至由觸因緣所生的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5601, 5598]。經典的“危脆敗壞”直接表現在每一次感官接觸的瞬息即滅中[5601]。世間的興起、和合、取受與損減,本質上全都是這六種感官法則的交互作用[18871, 18977]。 * 五蘊(身心經驗的五大聚集): 1. 色蘊(Rūpa):指一切具有變礙性的物質現象。這既包括我們的肉體身心(內色),也包括我們所感知的客觀外境與物理世界(外色),即一切四大(地水火風)及四大所造色。 2. 受蘊(Vedanā):指面對境界時產生的純粹情緒領納與感受,即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它是感官接觸後的直接情緒反饋。 3. 想蘊(Saṃjñā):指取相識別的能力。即在大腦或心識中對事物進行標記、提取特徵、賦予概念(比如“這是紅色的”、“這是我的敵人”、“這是一臺手機”)。它不是泛指所有的“想法”,而是專指“識別與打標籤”的認知過程。 4. 行蘊(Saṃskāra):指心理造作與意志驅動(思心所)。它是推動心識去追求、排斥、選擇的意志衝動與潛在動力。它不是外在的身體動作或物理行為,而是促成行為背後的心理機制與意志力量。 5. 識蘊(Vijñāna):指最基礎的明瞭與覺知作用(如眼識明瞭色彩、意識明瞭法塵),是整個身心經驗的了別主體。

2. 古典經典對比比喻:嚴密的五蘊對應結構

為了不讓後人把五蘊當成實有的實體,經典對五蘊各自的“危脆幻化”賦予了極其精確且不可混淆的比喻:

* 色如聚沫:物質世界與肉體,就像水面聚集的泡沫,看似有一團形態,實則空心、易破、稍縱即逝。 * 受如水泡:我們的苦樂感受,就像雨水打在水面上泛起的水泡,隨起隨滅,毫無根株。 * 想如野馬(陽焰):我們的認知打標籤,就像日光照射下遠方升起的虛幻蒸氣(陽焰),渴鹿以為是水而奔赴,實則只是幻覺。 * 行如芭蕉:我們的意志造作與企圖,就像一層層剝開芭蕉樹幹,剝到最後毫無堅實的核心。 * 識如幻:我們的了別覺知,就像魔術師演練的幻術,憑空變現出各種花樣,讓人誤以為真。

3. 運行機制:心、業與世間的幻化

為什麼世間法會具有這種危脆敗壞的性質?《華嚴經》揭示了其深層鏈條:世間法以五蘊為現象,五蘊以業為根本,業以心為根本[427]。 “衰老掩世間,死遮絡世間,愛繫縛眾生”[10394]。眾生因為無明與愛慾,驅動“心”產生造作(業),進而結聚出“五蘊”與“六入處”的世間現象。因為“心法猶如幻”,所以由心所顯現的“世間亦如是”[427]。世間法並非某一位神明所創造,也非無因無緣自生,它是因緣和合的幻化產物[427, 665]。

4. 從“對立”到“圓融”:解脫道中的世間法

在阿含階段,修行者需要清晰地看到世間法(五蘊、六入處)的“危脆敗壞、有漏世俗”,從而產生出離心,以無漏的“出世間法”(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來斷除世間法的束縛[5598, 13273, 505]。

然而到了大乘《華嚴》智慧中,認知發生了深層躍遷: 菩薩在深層觀照中發現,“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14880]。世間與非世間(五蘊與五蘊的熄滅)本質上都是“假名”[427]。從自性來看,世間法本性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427]。 因此,菩薩不需要在物理上逃離世間,而是達到“非世間法、非佛法”的超越境界[13224],在滾滾紅塵中行菩薩道,“最極清淨如虛空,不染世法猶蓮華”[985]。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避免把世間法淪為紙上談兵的名詞,我們可以用當代人最熟悉的“早高峰擠地鐵刷手機”以及“工作群發飆”這兩個場景,嚴格按照古典定義,把世間法的每一個要素走查一遍:

場景走查:你在擠滿人的地鐵裡,打開手機看到工作群裡老闆@你,批評你昨晚交的報告“完全沒用心,重新做!”

此時,整個世間法的運作在一瞬間全盤啟動:

1. 六入處交互(觸的發生): * 眼入處 + 色塵:眼睛看到手機屏幕上的紅色提示與文字。 * 耳入處 + 聲塵:耳中充斥著地鐵報站聲與人群嘈雜聲。 * 意入處 + 法塵:心智(意)接收到“我被批評了”這一心理信息(法塵)。 * 這就是六入處起世間、六法和合的過程[18871, 18977]。

2. 五蘊的精準映射: * 色蘊(聚沫):包括手機屏幕的物理光線、周圍擁擠的人群、你自己緊繃的胸口飆升的心率出汗的手掌。*(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色蘊只是自己的“肉身”,實際上外在的手機、地鐵、文字光線全都是色蘊。)* * 受蘊(水泡):心頭瞬間炸開的一股極其難受、刺痛的“苦受”。這種苦受就像水面上突然爆開的水泡,毫無根基卻瞬間佔據你的情緒體驗。 * 想蘊(野馬/陽焰):大腦立刻開始“取相識別”——打標籤:“這是老闆對我的否定”、“這證明我能力不行”、“他在故意找茬”。*(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想蘊是“我腦子裡所有的想法”,實際上想蘊是那種把模糊現象貼上定性標籤(取相)的認知過程。)* * 行蘊(芭蕉):心中爆破般湧現出衝動——想要在群裡立刻打字反駁、想要摔手機、或者想要明天就遞交辭職信。這種強烈驅動你去反應、去控制、去逃避的心理意志與衝動,就是行蘊。*(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行蘊是“外在打字、摔手機的動作”,其實行蘊是內心深處那股造作的意志力量(思心所)。)* * 識蘊(幻):背後那個清楚知道“我正在經歷這一切”的了別覺知。它把上述色、受、想、行串聯起來,投射出一個“我正在被傷害”的幻化主體。

破譯走查:

在這個瞬間,如果你缺乏佛法智慧,你就會被“衰老掩世間,死遮絡世間,愛繫縛眾生”的邏輯帶走[10394]。你的愛(對名譽的貪愛、對舒適的執著)被傷害,你感到委屈、憤怒、恐慌。你把這一套瞬息即滅的水泡(受)、陽焰(想)、芭蕉(行)當成了堅不可摧的“我”與“現實”。

但如果你用世間法的實相去觀照: 這一場危機,不過是六法和合的產物[18871, 18977]。那份難受是水泡,那個定性是陽焰,那股怒火是芭蕉。它們全都是危脆敗壞法[5601],生起的同時就在滅去。認清了這一點,你就能在擁擠的地鐵裡深深吸一口氣,從世間法的緊密束縛中撕開縫隙。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人生活在一個由算法、績效、信息流和消費主義高度交織的時代。我們比歷史上的任何時期都更深地沉浸在“世間法”的網羅中。

1. 給“危脆敗壞”的現代生活提供心理解毒劑

當代人極度焦慮的根源,在於我們試圖在本質為“危脆敗壞”的世間法裡,建立永久穩定的安全感。 我們希望公司永不倒閉、青春永不褪色、親密關係永不變質、算法流量永不下跌。然而,佛陀在幾千年前就定下了世間法的鐵律:世間法即是無常、苦、變易[5061, 5601]。當現代人明白“危脆敗壞”不是世間法的缺陷,而是世間法的本質屬性時,一種深層的心理釋懷就會發生:不是你不夠努力導致了變故,而是這個由因緣和合而成的世間,本就如聚沫、水泡般無法永恆抓握。

2. 看清“算法生活”對五蘊的操縱

當代信息工業(短視頻、社交媒體、精準推薦)本質上是一套高度精密的“世間法制造機”。 算法通過刺激你的六入處(吸睛的畫面、洗腦的聲音),瞬間誘發你的受蘊(刺激產生多巴胺或憤怒),引導你的想蘊(給你製造焦慮標籤:“不買你就落後了”),最終驅動你的行蘊(下單、點贊、下滑刷視頻)。 如果不理解世間法的五蘊運作,當代人就只是算法餵養下的盲目反應器;而一旦掌握了五蘊的診斷工具,你就能在手機屏幕前看清:這不過是“心法猶如幻,世間亦如是”的數字演替[427]。

3. 腦科學與 AI 時代的參照系

當代預測加工(Predictive Processing)腦科學理論認為:人類的大腦並不是客觀記錄世界,而是根據過往經驗不斷生成“內部模型”,對外界進行預測與建構——這與“想蘊如陽焰”、“心法猶如幻”的佛法洞察不謀而合。 而當代大語言模型(LLM)等 AI 技術,甚至能夠通過對文本數據(色、法)的處理,模擬出極其逼真的邏輯與情感(想、行的產物)。

*但必須點明其侷限與未決之處*: 當代科學與 AI 試圖用物質與信息計算(色蘊與邏輯)來解釋乃至還原一切覺知;而佛法對世間法的剖析,絕非把心歸結為腦神經的副現象。在佛法中,“色”與“心”是互為因緣的,外在世間本質上是業力與心識的投射[427]。科學提供的是對世間法部分運作規律的物理描述,而佛法提供的是超越世間法束縛的解脫之道。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世間法是“壞的”、“邪惡的”,出世間就是要徹底拋棄工作、家庭,躲進深山老林。

澄清: 這是典型的二元對立誤讀。經典明確指出,“危脆敗壞”是世間法的客觀屬性,而非道德上的“罪惡”。“世間”指的不是地理空間或某種生活狀態,而是心被愛慾、無明繫縛的體驗方式[10394]。 如果心充滿貪嗔痴,就算躲進深山老林、每天打坐,所體驗到的依然是無常變易的世間法;反之,若能如華嚴智慧般觀照“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14880],在繁華都市的職場與家庭中,亦能“不染世法猶蓮華”[985]。出世間是心的解脫與不染著,而非空間的逃離。

誤讀二:既然“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那我吃喝玩樂、隨順慾望也是在修行,不需要嚴持戒律和辛苦修持了。

澄清: 這是極具危險性的虛無主義與放逸藉口。《華嚴經》所說的“世間法即出世間法”,是菩薩在徹底斷除了一切顛倒妄想、深達諸法本性空寂之後所呈現的無礙境界[14880]。 對於尚未斷除執著的凡夫而言,世間法依然是由有漏業力驅動的苦因[5598]。凡夫若未經“戒、定、慧”出世間法的淬鍊[505],直接把自己的私慾造作冒充為“圓融”,本質上是在用世間法的“行蘊(意志造作)”繼續製造輪迴的枷鎖,這是對中道智慧的最大扭曲。

誤讀三:把“危脆敗壞”理解為消極悲觀的宿命論,認為既然一切都會壞滅,生活就沒有價值。

澄清: 佛陀揭示世間法的“危脆敗壞”,絕不是為了讓人陷入虛無主義或絕望,而是為了破除錯謬的期待。 大眾之所以痛苦,是因為對本質危脆的事物(如青春、名利、關係)寄予了“永恆、可控”的錯謬期待。看清世間法的危脆本質,就像提前得知了一場遊戲的規則,你不再會因為遊戲道具的損壞而抱頭痛哭。這種透徹的認知,帶來的不是冷漠與消極,而是一種極度清醒後的從容、慈悲與深沉的心理韌性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世間法」(laukika-dharma)在佛教經典中,主要指代具有無常、苦、變易、危脆敗壞等特徵的有漏世俗之法。在現象層面上,世間法即是指「色、受、想、行、識」五蘊(或稱五陰),以及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入處及其相應的感官經驗與認識過程。其核心要義在於揭示世間現象的生滅、無常、虛妄與空寂,引導修行者認清世間被愛慾繫縛、受生老病死遮蔽的實相,進而超越世間法的束縛,達到不為世俗所染的解脫境界。

二、主要闡述

1. 世間法的本質特徵

* 無常、苦、變易與危脆敗壞:經典指出,世間世間法具有「無常、苦、變易」的性質。佛陀明確定義「危脆敗壞,是名世間」。這種危脆敗壞具體表現在感官及其認識過程中,即眼、色、眼識、眼觸,以及眼觸因緣所生的苦、樂、不苦不樂受,乃至耳、鼻、舌、身、意等其餘五入處及其相應的一切法,皆是危脆敗壞法。 * 有漏與世俗:凡眼、色、眼識、眼觸及因緣生受,乃至意、法、意識、意觸及因緣生受等,凡是屬於「世俗者」,皆名為「有漏法」。這表明世間法在性質上屬於有漏、世俗的範疇。

2. 世間法的生成、運作與束縛

* 感官與六法的交互作用:世間的興起、和合、取受與損減,皆與「六法」(六入處)的交互作用密切相關。 * 世間的束縛與主導:眾生被衰老所掩、死亡所遮、愛慾所繫縛。經中亦提出關於誰持世間去、誰拘牽世間、何等一法制御世間的詰問,並指出「法建立世間」。 * 心與業的幻化:世間法以五蘊為現象,五蘊以業為根本,業以心為根本。因「心法猶如幻」,故「世間亦如是」,皆具幻化性,非自作亦非他作。

3. 世間法的超越與圓融

* 世間與出世間的不二:在菩薩的深層智慧觀照中,「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菩薩藉此斷除世俗與超世俗的二元對立及一切顛倒妄想。 * 超越二元對立:菩薩修行不落入世間法與佛法的兩極,其證德與教化皆處於「非世間法、非佛法」的超越境界。 * 假名與無生:世間與非世間皆是「假名」,本性空寂,不可滅,即是「無生」。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1. 「五陰」與「五蘊」的譯詞差異

* 《雜阿含經》(阿含部·《雜阿含經》)在定義「世間世間法」時,使用的是「五陰」這一譯詞(「色、受、想、行、識」)。 * 《大方廣佛華嚴經》的晉譯本(《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與唐譯本(《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華嚴)》)在定義「世間法」時,則統一使用「五蘊」這一譯詞。

2. 「出世間法」定義的譯本差異

* 在與世間法相對的「出世間法」定義上,晉譯《華嚴經》(《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將其表述為「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即五分法身)。 * 唐譯《華嚴經》(《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華嚴)》)則簡化表述為「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3. 「世間」與「非世間」的表述

* 唐譯《華嚴經》(《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華嚴)》)特別提出了「三世五蘊法」說名為「世間」,而五蘊的熄滅(彼滅)則被稱為「非世間」。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 與「出世間法」的關係:在教理層面,兩者相對立。世間法為五蘊,出世間法為五分法身或五分法。然而在實相與菩薩觀照中,兩者圓融不二。菩薩知「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且其行持「非世間法、非佛法」。 * 與「有漏法」及「世俗」的關係:世間法在性質上等同於有漏法。凡是屬於「世俗者」,皆名為「有漏法」。 * 與「眾生」及「因緣」的關係:世間法中的眾生皆從因緣和合而起。但在實相中,並無真實眾生流轉或出生,眾生之說僅是「依世俗假宣示」。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雜阿含經》:「危脆敗壞,是名世間。何等為危脆敗壞?眼是危脆敗壞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2. 《雜阿含經》:「衰老掩世間,死遮絡世間,愛繫縛眾生……法建立世間。」 3. 《大方廣佛華嚴經》(晉譯):「何等為世間法?所謂:色、受、想、行、識。何等為出世間法?所謂: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 4. 《大方廣佛華嚴經》(唐譯):「心法猶如幻,世間亦如是……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 5. 《大方廣佛華嚴經》(唐譯):「最極清淨如虛空,不染世法猶蓮華。」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論「世間法」,有兩個層次:一是佛陀隨順世俗言說之態度,二是世間法之實質內容。

其一,佛陀明言「莫令我異於世人」,以器為喻:同一器物,各地人分別名為揵茨、鉢、匕匕羅、遮留、毘悉多、婆闍那、薩牢,佛皆隨彼方所知而說,不另立名目。此即「世間法」在言說層面的用法——佛不違背世間共許之名稱與認知方式,「如世人之所知,我亦如是說」。

其二,就實質內容而言,經中逕以「世間世間法」一詞指稱五陰之無常苦空。原文雲:「色無常、苦、變易法,是為世間世間法;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是世間世間法。」 此處「世間法」並非泛指世俗知識或倫理規範,而是直指五陰(色、受、想、行、識)作為生滅變易之法的全部內容。值得注意的是,本經用「五陰」而非「五蘊」,此為《雜阿含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之固定譯語。佛自謂於此「自知自覺」「自知自見」,而「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聖凡之別正在於是否如實知見五陰為世間法。

其三,經中另有偈頌從數量問答的角度論世間法之起滅結構。問:「世間幾法起?幾法相順可?世幾法取愛?世幾法損減?」 答以「六法」:「世六法等起,六法相順可,世六法取受,世六法損減。」 又問:「世間幾法起?幾法世和合?幾法取受世?幾法令世滅?」 答:「六法起世間,六法世和合,六法取受世,六法世損滅。」 此處以「六法」統攝世間之生起、和合、取受與損滅,經文未於此偈中明言六法所指,然就本經脈絡,當與六入處相關。此組偈頌呈現的獨特側面是:世間法非僅是靜態的「無常苦」之描述,而有動態的起、合、取、滅四相結構。

其四,另有偈雲:「衰老掩世間,死遮絡世間,愛繫縛眾生,法建立世間。」 此處「法建立世間」一句,以「法」為世間安立之根據,與前述「五陰即世間法」互為表裡:五陰是世間法之體,而世間之建立亦依於法。衰老與死覆蓋世間,愛欲繫縛眾生,此為世間法之苦相;法建立世間,則點出世間並非無因自有,乃依法則而成立。

綜上,《雜阿含經》論「世間法」有三重:(一)言說層面,佛隨順世間共名,不立異稱;(二)體性層面,五陰無常、苦、變易法即名「世間世間法」;(三)結構層面,以六法說世間之起、合、取、滅,以老死愛法說世間之覆、遮、縛、立。術語上,本經固定使用「五陰」「世間法」「變易法」等詞,譯者為劉宋求那跋陀羅。

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T0278 · 華嚴部

《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華嚴)》對「世間法」之論述,呈現三個層次:定義、超越、與究竟圓融。

一、以五陰為世間法之明確界定。經中設問「何等為世間法?」,答曰「所謂:色、受、想、行、識」,即以五陰(五蘊)為世間法之全部內容。與此對舉者為出世間法,即「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五分法身。此處經文用「色、受、想、行、識」五名直列,未另立「五陰」或「五蘊」之總稱,然所指即五蘊無疑。同時,經中另立「有為法」(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界)與「無為法」(虛空、涅槃、數緣滅、非數緣滅、十二緣起及法界)之分類,世間法與有為法雖有重疊,但分類角度不同:世間法側重凡夫身心構成,有為法側重三界存在之總攝。

二、菩薩行處:非世間法、非佛法之中道超越。經中描述菩薩摩訶薩之境界,以「非究竟、非不究竟;非離取、非不離取;非依、非無依;非世間法、非佛法;非凡夫、非得果」一連串雙非句式,表明菩薩不住世間法與佛法之任何一邊。進一步言「不教佛法,不教世間法;不教眾生,不壞眾生」,菩薩於教化中不執取世間法與佛法之對立相,以「解了諸法無垢、無淨;知一切法無受、無轉,亦無有退」為其根據。此處「世間法」作為被超越、被不執之對象出現,與「佛法」構成對舉,而菩薩以無二智慧雙超之。經文又以河水喻(不至彼岸、不來此岸、不斷中流)及火珠喻(出火不可窮盡)說明菩薩雖超越世間法,卻不捨度生之行。

三、世間法即出世間法之究竟圓融。經中菩薩發第十種無疑心時言:「我當知一切世間法,即是出世間法,斷一切顛倒;以一莊嚴而自莊嚴,無所莊嚴,不由他悟。」此處不再僅是雙非雙超,而是正面肯定世間法與出世間法之相即不二。菩薩發心「知」此理——非謂世間法在現象層面等同出世間法,而是以智慧照見其本性無二,由此「斷一切顛倒」。此為該經論述世間法之最高層次:從定義(五陰)到超越(非世間法非佛法),再到圓融(世間法即出世間法),層層遞進。

綜觀本經用語,「世間法」一詞始終以「世間法」三字出現,未見「世俗法」「有漏法」等異稱替代;與之對舉者固定為「佛法」或「出世間法」。經中不將世間法視為純然應棄之物,而是在菩薩道脈絡中予以超越與圓融,此為《華嚴》不壞世間而證出世之特有立場。

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華嚴)T0279 · 華嚴部

《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華嚴)》對「世間法」的論述呈現三個層次:定義、性空、與修道對舉。

一、以五蘊為世間法之體。經中設問「何等為世間法?」,直答曰:「所謂:色、受、想、行、識。」 此即五蘊。同處復以「何等為出世間法?所謂: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與之對舉,世間法與出世間法構成修行所觀與所證的兩端。又「何等為有為法?所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眾生界」,世間法屬有為法之範疇,與「虛空、涅槃、數緣滅、非數緣滅、緣起法性住」等無為法相對。

二、世間即三世五蘊之假名,其性本空。偈頌雲:「三世五蘊法,說名為世間,彼滅非世間,如是但假名。」 世間並非實有自體,而是依三世中五蘊和合所立之名;蘊滅則非世間,然此「世間」與「非世間」亦「但是名差別」,不過言說施設。經進一步追問:「云何說諸蘊?諸蘊有何性?」答以「蘊性不可滅,是故說無生」,又言「分別此諸蘊,其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 世間法既以五蘊為體,五蘊性空無生,則世間法本無實生實滅。經又云「世間非自作,亦復非他作,而其得有成,亦復得有壞」,成壞宛然而無作者,「了達世間者,此二不應說」,即通達者不執成壞為實。

三、世間法如幻,心為其本。偈雲:「諸蘊業為本,諸業心為本,心法猶如幻,世間亦如是。」 世間法之根源追溯至心,而心法如幻,故世間法亦如幻。此處「世間」一詞與「世間法」同義互用。又言「眾生既如是,諸佛亦復然,佛及諸佛法,自性無所有」,將世間法之空性推至佛與佛法,一切法自性無所有,能「如實不顛倒」知見者即為一切知見人。

四、經中另見「世法」之略稱。十地品偈頌讚佛「不染世法猶蓮華」,以蓮華出淤泥而不染喻佛雖現世間而不為世法所染。 此處「世法」即「世間法」之省文,屬本經用語之一種形式。

五、無記法中涉及世間之邊際問題。經列「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世間有常、世間無常」等為無記法,又問「世間從何處來,去至何所?」亦屬無記。 此表明本經將對世間作形上學式追問(有邊無邊、有常無常、來處去處)歸入不應記別之類,與正面以五蘊定義世間法、以空性消解世間實執的路徑互為表裡。

術語方面:本經用「五蘊」而非「五陰」;用「世間法」為正式術語,偈頌中或略作「世法」;「有為法」「無為法」「有記法」「無記法」為其法數分類框架,世間法置於此框架中與出世間法、有為法、無為法互相對簡而顯其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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