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arma · AI Companion

我我所

ātman-ātmīya

指对自我(我)及属于自我之物(我所)的虚妄执著,是众生流转生死的根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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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onical Entry

###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我我所」(ātman-ātmīya)是指对「自我」(我)以及「属于自我所有之物」(我所)的虚妄执著。在佛教经典中,这一概念被视为众生流转生死、产生种种烦恼与颠倒的根本因。根据《雜阿含經》,一切法在本質上是沒有自我,也沒有屬於自我之物的(「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chunk:5132],若執著於此,則會產生種種過患,因此「我」與「我所」兩者皆非真實存在,亦不應當生起執著(「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chunk:5134]。而在《大寶積經》中,「我所」被進一步闡釋為貪欲之本質,眾生因執著「此裝是我,此是我所有」而產生種種造作與流轉 [chunk:11344, chunk:15720]。在《楞伽阿跋多羅寶經》中,「我我所」被歸納為「成妄想」,即在凡夫心中被建立為一種決定性的、不可動搖的實在論(「我我所想,成決定論」)[chunk:8422]。 ### 二、主要阐述 #### 1. 「我我所」的本质与虚妄性 經典一致強調「我我所」的虛妄不實。在《雜阿含經》中,若存在一個常住不變的自我,那麼一切事物都應當屬於這個自我,但事實並非如此 [chunk:5631]。經中常用「色、受、想、行、識」五陰(或稱「陰身」、「苦陰身」)來具體說明,將色比作聚沫,受如水泡,想如春燄,行如芭蕉,識如幻法,指出這五陰身是虛妄不實、不堅固的,其中根本沒有「我」與「我所」的存在 [chunk:5732]。在《楞伽經》中,則從「一切唯心量」的角度出發,指出雖然眾生在「攝受及所攝」這二種心的流轉中不斷執著,但實際上「無有我我所」 [chunk:8693]。 #### 2. 凡夫的執著與過患 凡夫因未聞正法,在面對五陰時會產生「是我、異我、相在」或「色裝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等妄見,將其視為「我」或「我所」而生起執著與攝受 [chunk:5076, chunk:18319]。這種執著會引發流轉、迷惑、誹謗、瞋恚、吞害及被燒等過失 [chunk:11344],生起忿恨瞋惱 [chunk:16390],成為憂愁的根源(憂根) [chunk:16425],並產生「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的四種顛倒 [chunk:18319]。當五陰等法發生變異時,凡夫的心便隨之轉變,進而生起恐怖、障礙與心亂 [chunk:5076]。在《楞伽經》中,這種執著源於「心心數妄想」的計著,凡夫由於不能了知「自心現量」,從而產生「攝所攝」(能取與所取)的計著,墮入「有無」二見,增長外道見 [chunk:8586]。 #### 3. 聖弟子的無執與解脫修行 多聞聖弟子則能如實觀察,在五陰中「不見我、異我、相在」,不將其視為「我」或「我所」而加以執取,因此當五陰變異時,其心不隨之轉變,不生恐怖、障礙與心亂 [chunk:5076]。若能了知「非我及我所」的真實義,心便無所著,從而能超出色的繫縛,不住於魔境界 [chunk:10750]。 在修行實踐上,《大寶積經》指出菩薩應思量「何法名我?何法名我所?」,從而不見有法裝是我或我所,進而了知身空、眾生空,以及諸陰、諸種、諸入皆空 [chunk:18082]。若能拔除憂根,住於「我我所平等」,即是演說「一相法門」 [chunk:16425];做到「我我所俱離」,便能安住平等心,不生憎愛 [chunk:19225];真實淨持戒的表現也是心不著名色、不生「我我所」,且心能解脫身見、除滅「我我所」 [chunk:19328]。 《楞伽經》則指出,修行者若要遠離「我我所計著見」,必須「離作所作因緣過,覺自妄想心量,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地」,覺知自心現量,認識到外在的性與非性皆是自心妄想,從而不生妄想,最終契入如來自覺境界 [chunk:8586]。 #### 4. 阿羅漢對「我我所」的超越與假名施設 對於已經斷盡諸漏、持最後身的阿羅漢比丘而言,他們已經徹底離於我慢,超越了「我」與「我所」的執著(「超越我我所」),心對此永不染著 [chunk:6713]。然而,阿羅漢在日常言談中,依然會說「有我」及「有我所」 [chunk:6711, chunk:6731]。這並非出於我慢或妄執,而是因為他們「善解世名字」,只是順應世俗的語言習慣,進行「平等假名說」 [chunk:6713]。 ###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1. 五蘊的稱呼: - 《雜阿含經》使用「色、受、想、行、識」 [chunk:5076, chunk:10750],並使用「陰身」及「苦陰身」來指代五蘊積聚的生命個體 [chunk:5732]。 - 《大寶積經》使用「色陰」、「受想行識陰」以及「諸陰」來稱呼五蘊 [chunk:18082, chunk:18319]。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同樣使用「陰」字來稱呼「五蘊」,如指出「陰中無有我,陰非即是我」 [chunk:8589]。 2. 「我我所」的稱呼形式: - 《雜阿含經》中有多種並列或交替使用的稱呼,如「我、我所」 [chunk:5076, chunk:6711, chunk:10750]、「吾我...我所」 [chunk:5132] 以及連寫的「我我所」 [chunk:5732, chunk:6713]。 - 《大寶積經》中多用「我我所」 [chunk:16390, chunk:16425, chunk:19225, chunk:19328] 或「我、我所」 [chunk:18082]。 3. 獨特術語與譯詞: - 《大寶積經》中以「種」指代地、水、火、風、虛空、識等六大或界(如「地水火風虛空識種」),以「入」指代處(如「諸入」) [chunk:18082]。 - 《楞伽經》則使用了獨特的唯識與如來藏系術語,如將我我所執著歸為「成妄想」 [chunk:8422],並使用「心心數妄想」、「自心現量」、「攝所攝」(能取與所取)等詞彙來剖析其產生根源 [chunk:8586, chunk:8693]。 ###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五阴/五蕴」的关系:五陰是「我我所」執著的主要對象。凡夫在五陰中計我我所,而聖弟子則了知五陰中無我我所 [chunk:5076, chunk:5732, chunk:18082, chunk:8589]。 2. 与「贪欲/忧根」的关系:在《大寶積經》中,「我所」本質上即是貪欲 [chunk:11344],且「我我所」是眾生忿恨瞋惱與憂愁(憂根)的根源 [chunk:16390, chunk:16425]。 3. 与「自心现量/摄所摄」的关系:在《楞伽經》中,我我所的產生是由於不能了知自心現量,從而在能取(攝)與所取(所攝)的二元對立中產生執著 [chunk:8586, chunk:8693]。 ###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雜阿含經》:「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 [chunk:5132];「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 [chunk:5134]。 2. 《大寶積經》:「何法名我?何法名我所?...不見有法是我我所」 [chunk:18082];「我我所平等,是名演說一相法門」 [chunk:16425]。 3.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我我所想,成決定論」 [chunk:8422];「陰中無有我,陰非即是我」 [chunk:8589]。

By Sutra

T0099 · 阿含部

在《T0099》(《雜阿含經》)中,關於「我我所」(或作「我、我所」、「吾我、我所」)的論述,主要圍繞其本質、凡夫因執著而生的過患、聖弟子不執著的解脫境界,以及阿羅漢對此概念的假名施設展開。 一、 「我我所」的本質與無常觀 經中明確指出,一切法在本質上是沒有自我,也沒有屬於自我之物的(「法無有吾我,亦復無我所」)[chunk:5132]。如果存在一個常住不變的自我,那麼一切事物都應當屬於這個自我,但事實並非如此 [chunk:5631]。因此,「我」與「我所」兩者皆非真實存在,亦不應當生起執著(「無我、無我所,二俱非當生」)[chunk:5134]。 經中常用「色、受、想、行、識」五陰(或稱「陰身」、「苦陰身」)來具體說明此理 [chunk:5076, chunk:5732, chunk:10750]。經中將色比作聚沫,受如水泡,想如春燄,行如芭蕉,識如幻法,指出這五陰身是虛妄不實、不堅固的,其中根本沒有「我」與「我所」的存在 [chunk:5732]。 二、 凡夫的「取著」與聖弟子的「不取著」 經中詳細對比了凡夫與聖弟子在面對五陰時的不同態度: 1. 凡夫的取著與痛苦:愚癡無聞的凡夫在面對色、受、想、行、識時,會產生「是我、異我、相在」的妄見,將其視為「我」或「我所」而生起執著與攝受。當這些色識等法發生變異時,凡夫的心便隨之轉變,進而生起恐怖、障礙與心亂 [chunk:5076]。 2. 聖弟子的無執與解脫:多聞聖弟子則能如實觀察,在五陰中「不見我、異我、相在」,不將其視為「我」或「我所」而加以執取。因此,當色識等法變異時,其心不隨之轉變,不生恐怖、障礙與心亂 [chunk:5076]。若能了知「非我及我所」的真實義,心便無所著,從而能超出色的繫縛,不住於魔境界 [chunk:10750]。 三、 阿羅漢對「我我所」的超越與假名使用 對於已經斷盡諸漏、持最後身的阿羅漢比丘而言,他們已經徹底離於我慢,超越了「我」與「我所」的執著(「超越我我所」),心對此永不染著 [chunk:6713]。 然而,阿羅漢在日常言談中,是否還會說「有我」或「有我所」?經中指出,阿羅漢雖然心無執著,但依然會說「有我」及「有我所」 [chunk:6711, chunk:6731]。這並非出於我慢或妄執,而是因為他們「善解世名字」,只是順應世俗的語言習慣,進行「平等假名說」 [chunk:6713]。 四、 獨特術語與譯詞 在本經的論述中,有以下獨特的術語形式: 1. 稱五蘊為「色、受、想、行、識」 [chunk:5076, chunk:10750],並使用「陰身」及「苦陰身」來指代這五種積聚的生命個體 [chunk:5732]。 2. 「我我所」在經中有多種並列或交替使用的稱呼,如「我、我所」 [chunk:5076, chunk:6711, chunk:10750]、「吾我...我所」 [chunk:5132] 以及連寫的「我我所」 [chunk:5732, chunk:6713]。

T0310 · 寶積部

在本經中,「我我所」(即自我與自我所有)被闡釋為眾生流轉生死、產生種種煩惱與顛倒的根本因。以下為本經對該概念的論述小結: 一、 「我我所」的定義與產生根源 經中指出,「我所」本質上即是貪欲。眾生因於諸欲與身和合而起貪心,並對財物等攝為己有、親近守護,甚至對男女想、壽命想執為己有,皆名為「我所」[chunk:11344]。 「我我所」的執著源於顛倒計我。眾生妄計「此是我,此是我所有」,因執著我所而產生種種造作,並在身、語、意中起四種行,進而產生自他別異之想,為想所縛 [chunk:15720]。此外,凡夫因未聞正法,執著「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乃至對受、想、行、識亦作如是執著,由此產生對「我我所」的執著 [chunk:18319]。 二、 執著「我我所」的過患 1. 引發流轉與諸苦:執著我所會導致流轉、迷惑、誹謗、瞋恚、吞害及被燒等過失 [chunk:11344]。 2. 生起瞋惱與憂悲:世尊指出,眾生的「忿恨瞋惱」皆是由「我我所」而生起,若不能如實知「我我所」,即是無智 [chunk:16390]。同時,「我我所」也是眾生的「憂根」(憂愁的根源)[chunk:16425]。 3. 產生四顛倒:因執著「我我所」,眾生會產生「無常計常、苦計為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的四種顛倒 [chunk:18319]。 三、 遠離「我我所」的修行與功德 1. 觀察空性:菩薩應思量「何法名我?何法名我所?」,從而不見有法是我或我所。遠離「我我所」能令菩薩了知身空、眾生空,進而了知諸陰、諸種、諸入皆空 [chunk:18082]。 2. 住於平等與無相:若能拔除憂根,住於「我我所平等」,即是演說「一相法門」[chunk:16425]。 3. 不生憎愛:智者善觀察煩惱,做到「我我所俱離」,便能安住平等心,不生憎愛 [chunk:19225]。 4. 清淨持戒:真實淨持戒的表現是心不著名色、不生「我我所」,且心能解脫身見、除滅「我我所」,信解諸佛空寂之法 [chunk:19328]。 四、 獨特術語形式 在本經論述中,使用了獨特的譯名與術語: - 經中以「陰」稱呼「蘊」,如「色陰」、「受想行識陰」[chunk:18082],以及「諸陰」[chunk:18082, chunk:18319]。 - 經中以「種」指代地、水、火、風、虛空、識等六大或界,稱為「地水火風虛空識種」[chunk:18082]。 - 經中以「入」指代處(十二處/六入),稱為「諸入」[chunk:18082]。

T0670 · 經集部

在《T0670》(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中,对于“我我所”(执著有自我及自我所有的妄想)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主要从其术语特征、定义分类、产生根源、本质以及如何断除等维度展开论述。 首先,在术语使用上,该经具有独特的译词特征。例如,在论述“我”与五蕴的关系时,该经使用“陰”字来称呼“五蘊”,指出“陰中無有我,陰非即是我”[chunk:8589],这体现了该译本独特的术语形式。 其次,关于“我我所”的定义与分类,经中将其归纳为“成妄想”。在佛陀阐述的十二种“妄想自性分別通相”中,“成妄想”的定义即是“我我所想,成決定論”[chunk:8422]。这表明“我我所”的执著在凡夫心中被建立为一种决定性的、不可动摇的实在论。 第三,关于“我我所”的产生根源,经中指出其源于“心心數妄想”(即心与心所的妄想)的计著[chunk:8586]。凡夫由于不能了知“自心現量”(即一切外境皆是自心所现),从而产生“攝所攝”(能取与所取)的计著,堕入“有無”二见,并增长外道见。在这种妄想习气的作用下,计著外在的种种义相,最终导致了“我我所”计著的生起[chunk:8586]。 第四,从本质上来看,经中强调“一切唯心量”[chunk:8693]。虽然众生在“攝受及所攝”这二种心的流转中不断执著,但实际上“無有我我所”[chunk:8693]。对于“我”的真实状态,经中通过偈颂说明,不仅“陰中無有我,陰非即是我”,而且也“非無我”,不能等同于凡夫愚痴所作的二元对立式的妄想[chunk:8589]。 最后,关于如何断除对“我我所”的执著,佛陀指出,愚夫若要远离“我我所計著見”,必须“離作所作因緣過,覺自妄想心量,身心轉變,究竟明解一切地”[chunk:8586]。修行者需要觉知自心现量,认识到外在的性与非性皆是自心妄想,从而不生妄想,远离五法、自性、事、见等妄想,最终契入如來自覺境界,了知如实义,方能得解脱并息灭一切妄想[chunk:8586]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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