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者
vedaka
指承受苦乐感受或业报的主体。佛教否定存在实体性的受者,主张受者唯是因缘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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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小结
T0026 · 阿含部
在《中阿含經》(T0026)中,對「受者」這一概念的論述主要圍繞因緣生滅、無我無我所的立場展開,否定了存在一個實體性的、主宰性的感受主體,並詳細闡明了感受與果報的因緣機制。 首先,該經明確指出「受者」並非憑空存在,而是以「愛」為根本。舍梨子(舍利弗)在回答世尊提問時指出:「受者因愛、緣愛,從愛而生,以愛為本」[chunk:2549]。而所謂的「愛」,在該經的術語體系中,被定義為對「三覺」(即「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產生的「樂欲著」[chunk:2549]。若要斷除這種執著,修行者必須如實知見這「三覺」皆是「無常法、苦法、滅法」,了知「無常法即是苦」,從而對三覺不再生起樂欲著,以此斷愛[chunk:2549]。 其次,針對「誰受苦樂」的根本疑問,世尊明確否定了實體受者的存在。世尊指出,愚癡凡夫因不聞正法,執著於「我是我」而產生我執,但實相上是「無我、無我所,空我、空我所」[chunk:2858]。苦樂的生起與消逝,並非由一個實體的「我」或「受者」去承受,而是「法生則生,法滅則滅,皆由因緣合會生苦,若無因緣,諸苦便滅」[chunk:2858]。眾生隨其所造的身口意善惡業,在身壞命終後往生善處或惡處,這一過程是「因緣會相連續則生諸法」,完全依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十二因緣流轉與還滅規律(即「緣無明有行……若無明滅,則行便滅」)[chunk:2858]。 在術語使用上,該經具有獨特的譯名特徵: 1. 該經以「三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來稱呼通常所說的「三受」[chunk:2549]。 2. 在論述五蘊(五陰)時,該經使用的術語是「色」以及「覺、想、行、識」,其中以「覺」字代替了其他譯本中常用的「受」字[chunk:2858]。 3. 此外,該經中的「受者」一詞還存在另一種語境,即在討論布施時,將接受布施的對象稱為「受者」,並詳細區分了「施主」與「受者」因精進或行惡法而決定布施是否清淨的四種情況[chunk:4465]。 綜上所述,該經通過否定實體之「我」,將苦樂感受與業報承受完全歸結於因緣合會,並以「三覺」和「覺、想、行、識」等獨特術語,構建了無實體受者、唯有因緣受的理論框架。
T0310 · 寶積部
在《T0310》(寶積部,唐菩提流志譯)中,對「受者」這一概念進行了深入的剖析。該經明確否定了擁有實體、主宰性的「受者」或「能受者」,指出一切受及受者皆無自性、本質為空,並詳細闡述了在無受者的前提下,諸受的因緣顯現與智慧觀察。 首先,該經確立了「無受者」的核心教義。如來宣說一切法決定「無我、無眾生、無有壽命、無數取,亦無作者及受者」[chunk:15868]。菩薩在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以智慧簡擇諸受,其核心觀察即是「此中無能受者,若我、若有情、若命者、若數取等」[chunk:16125]。與無受者相應,經中亦提到觀此身者應了知「無身無作者」[chunk:17245],以此隨順佛法。在因緣世諦中,眾生因業力所作而受用種種果報,但佛陀了知這些「所受用果報」悉皆是空[chunk:17393]。受者的心識亦如幻化之人(「如化給侍人,受者心亦然」),並無真實實體[chunk:18341]。 其次,該經進一步指出「受」與「受者」皆無自性。如來了知一切諸受「本來無自性」,凡夫對此產生執著,就如同在夢中享受欲樂一般(「如夢受欲樂」)[chunk:17289]。佛陀以甚深之教,向大眾宣說「受及所受者,佛見無自性」[chunk:17293],揭示了感受與承受感受的主體皆無實體。 然而,否定實體受者並不等同於撥無因果。經中指出,雖然宣說決定無我,但世間現見仍有施者、受者、種種「受用人」以及廣大諸受;若僅執著於無我而流於斷滅,則會墮於惡道[chunk:15868]。因此,菩薩必須以清淨智,觀察「無能受,唯有受者」(此處「受者」指諸受之法本身),並了知諸受的生滅住異[chunk:16125]。 在術語使用上,該經使用了「五蘊」、「六處」等大乘佛教標準譯名,並將「受」依不同門徑進行了從一到十的系統分類:一受為一心了別諸境;二受為內及外;三受為過去、未來、現在了別;四受為地水火風界別;五受為思惟「五蘊」;六受為分別「六處」;七受為「七識住」;八受為「八邪方便」之相;九受為「九位眾生所居」;十受為「十善業道」等[chunk:16125]。此外,經中還列舉了「執受、攝受、取受、有得受、顛倒受、分別受、見隨眠受」以及由眼、耳、鼻、舌、身、意等想與觸所生的種種受[chunk:16125]。 總結而言,《T0310》通過「無能受者」與「受無自性」的論述,破除了凡夫對實體受者的執著,同時在因緣世諦的層面上,詳細解析了諸受的分類與生滅,引導菩薩以清淨智慧隨順觀察,不墮斷常二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