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受者

vedaka

被假施設為感受苦樂的主體。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阿含以五蘊緣生破實有受者、唯立假名(1);中觀於性空上以名言假有重立受者、業果不失(3);唯識別以阿賴耶安立受用者〔判教鏡頭〕並列不裁決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句話定義:指承受苦樂感受或業報的主體。佛教否定存在實體性的受者,主張受者唯是因緣和合。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當我們踩到釘子時,那一刻的劇痛不僅伴隨著身體的生理反應,還會瞬間刺激活一種極為強烈的直覺:“是我在痛。”在日常經驗中,我們幾乎從不懷疑這個直覺:感受的背後,必定站著一個承受感受的“主體”——苦到來時,他在受苦;樂到來時,他在享樂;業報降臨時,他在承接命運。這個被假設為固定不變、擁有感受的主體,在古典佛學中就被稱為“受者”(vedaka)。

然而,佛教在解脫道的核心關卡上,做出了一個極為震撼且顛覆的判釋:根本不存在一個實體性、主宰性的“受者”。

在整個解脫道中,“受者”的虛妄性,是打斷生死輪迴(十二因緣)的關鍵鏈條。十二因緣講“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生老死苦”——在感受(受)發生的那一剎那,凡夫因為缺乏智慧,會立刻生成一個“受者”的幻覺,並對這個受者所體驗到的苦樂產生貪戀或嗔恚(愛)。正是這種對感受的執著與對受者的幻建,驅動了無窮無盡的造作與輪迴。

關於“受者”的內涵與邊界,古典經論構建了極其精準的義理解析:

1. 受者從何而來?——“受者因愛而生”

《中阿含經》給出過一個極為深刻的診斷:“受者因愛、緣愛,從愛而生,以愛為本。” 所謂的“受者”,並不是在感受發生之前就客觀存在的一個“靈魂”或“自我”,而是在感受生起的瞬間,由“愛”強行勾勒出來的虛幻投影。這裡的“愛”,被定義為對“三覺”(即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在其他譯本中即樂受、苦受、捨受)產生的“樂欲著”(對樂的貪求、對苦的抗拒)。 因為我們太急於抓住快樂、排斥痛苦,心識便在一剎那間拉扯出一個“主體”——“這是我的痛!”“這是我的樂!”“受者”就這樣因愛而生,以愛為本。

2. 無實體受者與“因緣生滅”

在針對“究竟是誰在承受苦樂”這一根本疑惑時,《中阿含經》指出,愚痴凡夫因不聞正法,執著於“我是我”而產生我執,但實相上是“無我、無我所,空我、空我所”。苦樂的生起與消逝,並非由一個實體的“受者”去扛受,而是: > “法生則生,法滅則滅,皆由因緣合會生苦,若無因緣,諸苦便滅。”

無論是身口意所造的善惡業,還是身壞命終後的升沉流轉,皆是“因緣會相連續則生諸法”,完全依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十二因緣規律。並沒有一個叫“受者”的人穿行在生死中,只有一串如流水般因緣合會的“法”在生滅連續。

3. 經典的比喻:如夢受樂,如化侍人

《大寶積經》以極其精妙的比喻揭示了受與受者的無自性與如幻性: * 如夢受欲樂:凡夫對感受的執著與對受者的認同,“如夢受欲樂”。在夢境中,你可能夢見自己正在享用佳餚或遭受追殺,夢裡的“受苦受樂”逼真無比,但醒來一看,那個夢裡的“受者”究竟在哪裡?他在夢中看似存在,實則毫無實體自性。 * 如化給侍人:經中說“如化給侍人,受者心亦然”。就像用幻術變化出來的傀儡僕人在侍奉主人,那個看似在“感受”的心識主體,其本質也不過是一場幻術的產物,並無真實實體。佛陀以此甚深教法宣示:“受及所受者,佛見無自性。”

4. 語境差異與“無能受,唯有受者”

在古典文獻中,由於譯名和語境的不同,需要特別注意幾種表達的精準邊界,避免糊弄與混淆: * 譯名特徵:《中阿含經》常用“覺”字替代“受”字(如將五蘊譯為色、覺、想、行、識),將“三受”譯為“三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而《大寶積經》則使用標準的“受”、“五蘊”、“六處”等術語。 * “布施”語境下的受者:在討論布施時,“受者”特指接受施捨的對象(與“施主”相對)。經典的重點在於解析施主與受者因心念精進或懈怠、行善或行惡,如何決定布施的清淨與果報。 * “無能受,唯有受者”的深意:《大寶積經》中有一句極易被誤解的表述——“無能受,唯有受者”。這裡的“能受者”(即主宰感受的人、我、數取等)是絕對沒有的;而句末的“受者”,在經文的深層語境裡特指“諸受之法本身”(即感受現象的流動串續)。全句的意思是:沒有領受感受的主人,只有感受現象本身的生滅住異。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真正看清“受者”是如何被製造出來的,我們可以將這個概念放入當代人最熟悉的場景中,進行一次細緻的“心識走查”。

場景:深夜加班時,收到領導在群裡的一聲質疑

時間是深夜十一點半,你連續加班一週,疲憊不堪。這時微信工作群突然亮起,領導發了一條消息:“這個方案思路不對,你在做之前到底有沒有動腦子?”

我們可以沿著五蘊與因緣的發生順序,逐層分解這一刻的體驗,看看大眾是在哪一步產生了錯誤映射:

* 第一毫秒(色與觸): 手機屏幕的可見光傳入眼睛(色蘊),腦神經接收信號,解碼出文字含義(觸)。此時,只是光信號與符號語義的接觸。 * 第二毫秒(覺/受): 隨著語境被識別,身體瞬間緊繃,心跳加速,一種強烈的否定感湧上心頭。按照《中阿含經》的譯法,此時生起的是“苦覺”(苦受)。這只是一股如浪花般生起的生理與心理體驗。 * 第三毫秒(想與行): 取相識別(想蘊)啟動:“這是對我職業能力的否定”;緊接著意志造作(行蘊)爆發:“憑什麼這麼說我?我熬夜做出來的!” * 關鍵錯配點——“受者”強行登場(因愛而生): 就在這幾毫秒內,我們瞬間跨越了“苦覺生起”的客觀事實,跌入了“愛”(對尊嚴、順境的貪求,對否定、痛苦的抗拒)。 在這個縫隙裡,一個極其強硬的“受者”被粘合了出來:“我太委屈了!”“憑什麼讓我承擔這個?”“他在針對我!”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就在這裡: 人們習慣性地認為,是先有一個“我”(受者)站在這裡,然後這個“我”被領導的話傷害了,從而感受到了苦。 但佛教的揭示正好相反——根本沒有一個事先存在的“受者”。是先有因緣合會(文字、疲憊、自我保護機制)生起了“苦覺”,接著心識因為抗拒這個苦覺(愛),瞬間憑空捏造了一個名為“受者”的主體形象,並讓這個虛構的“受者”去扛下所有的傷害與委屈。

這就像在玩一場VR遊戲,屏幕上出現了一把火,遊戲中並不存在一個真實被燒傷的人,但玩家因為太沉浸,心識瞬間塑造出一個“正在被燒傷的受害者”。這就是《大寶積經》所說的“如夢受欲樂”“如化給侍人”——那個在心裡大喊“我好苦”的受者,本質上只是一個由回憶、情緒、身體緊張感強行組合出來的“幻化之人”。

一旦你看清了這個過程,當憤怒與委屈再次湧來時,觀照的方式就變了:你不再去問“他憑什麼傷害?”,而是清晰地看到:“看,因緣合會,一個‘苦覺’生起了;因為對苦覺的抗拒,一個‘受者’的幻覺又被造出來了。”

“法生則生,法滅則滅”,苦覺在生起,苦覺在消逝,但那個被苦覺折磨得夜不能寐的“實體受者”,自始至終都不曾存在過。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社會是一個“受者膨脹”的時代。我們生活在一個高度以“體驗”和“感受”為中心的文化中:算法每天都在精準投餵能刺激我們產生強烈快感或憤怒的內容;心理學流行語教我們不斷去“確認自己的受害者感受”;消費主義則不斷承諾“你值得擁有更好的體驗”。

這種對感受的極致關注,帶來了當代人普遍的精神內耗與情緒綁架。我們把每一個短暫生滅的體驗(焦慮、悲傷、受挫感),都死死扣在一個固定的“自我”身上: “是一個焦慮的人。” “的人生被這場失敗毀了。” “感到了深深的不被尊重。”

我們成為了自己感受的奴隸,把短暫的“苦覺”塑造成了永久的“受者”。

在這個時代,引入“無實體受者”的智慧,具有破局式的穿透力:

1. 解構情緒綁架:感受只是現象,不是“你”

當焦慮或沮喪襲來時,當代人最習慣的操作是“認同它”。而“無受者”的觀照教給我們的,是一種徹底的“剝離”:痛苦是因緣(熬夜、激素波動、外界刺激)生起的現象,它有它的生滅規律(法生則生,法滅則滅)。但這之中並沒有一個“你在受苦”。你不是那個痛苦的“受者”,你只是這些感受流經的無廣度空間。

2. 對照當代認知科學與算法時代

現代腦科學和認知心理學在某種程度上也在逼近這一發現:大腦中根本找不到一個所謂的“中央處理器”或“靈魂小人”(Homunculus)來專門“接收”感受。大腦是由無數個去中心化的神經網絡組成的,體驗只是神經衝動和化學物質在特定因緣下的級聯反應(Cascade)。 而現代算法生活更是這種機制的鏡像:當你刷新短視頻,多巴胺分泌,產生“樂覺”,這只是算法輸入與大腦反饋系統的因緣交互,並沒有一個實體的“你”被算法注入了快樂。

然而,必須點明科學類比的侷限性與未決之處: 認知科學是從客觀三方視角去描述大腦神經元的電化學反應與信息加工,它的侷限在於無法解決哲學的“感受性問題”(Qualia),且其研究目的多在於功能解釋與醫學干預; 而佛教的“無受者”教義,是修行者在第一人稱的內觀實踐中,為了斷除煩惱、止息苦痛而展現的解脫智慧。科學告訴你“大腦沒有中央控制器”,並不必然帶給你解脫;而佛法讓你在體驗痛苦的當下,親證“無能受者,唯有受者”,從而瞬間斬斷“愛”與“取”,獲得當下的解脫。


常見誤讀與澄清

“無受者”是佛教中最深奧、也最容易被歪曲的概念之一。如果把握不準,極易墜入極端的危險陷阱。以下是三個最常見的誤讀與經典原義的澄清:

誤讀一:“既然沒有受者,那就是說痛苦是假的,或者誰造惡都不用負責任了?”(墜入斷滅見)

澄清:這是最危險的誤讀。《大寶積經》特別警示:雖然宣說決定無我、無受者,但在世俗因緣的層面,施者、受者、種種受用人以及苦樂諸受依然歷歷在目;如果僅僅執著於“無我、無受者”而撥無因果,流於斷滅,就會墜入惡道

佛教否定的是“實體的、不變的受者”(如靈魂、神我),但絕不否定“因果相續的法則”。“法生則生,法滅則滅”,行為(業)一旦造下,就會像種子一樣在因緣成熟時結出果報(受)。雖然沒有一個固定的“人”去扛這個果報,但因緣串續的那個動力結構(法流),必然會真實地顯現苦樂體驗。否定受者,是為了破除執著,而不是為了逃避因果責任。

誤讀二:“‘無能受,唯有受者’的意思是說,有一個叫做‘受者’的實體在感知一切?”

澄清:這是對《大寶積經》術語的字面誤解。經文中“此中無能受者……無能受,唯有受者”,前半句的“能受者”指的是我們幻想出來的那個感受的主人(我、有情、命者、數取);而後半句的“唯有受者”,並非在承認一個主宰者,而是特指“諸受之法本身”

全句的意思是:沒有任何人在‘領受’痛苦或快樂,現場只有‘痛苦或快樂的現象(受)’在依因緣生生滅滅。 就像“下雨”一樣,只有“雨水降落”這個過程(唯有受),並沒有一個叫做“雨”的人在“做下雨這件事情”(無能受)。

誤讀三:“既然無受者,修行是不是就要變得冷酷無情,麻木不仁,壓抑自己的所有感受?”

澄清:解脫不是變成木頭或石頭。佛教從未要求人去壓抑或抹殺“感受”。《中阿含經》明確指出,要斷除對苦樂的執著,途徑不是麻木,而是“如實知見”

修行者如實看到三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都是“無常法、苦法、滅法”,了知“無常法即是苦”。當痛生起時,清清楚楚地知道痛在生起;當樂生起時,清清楚楚地知道樂在生起。因為知道它們是因緣所生、無常無我的,所以心不會對樂覺生起“樂欲著”(貪愛),也不會對苦覺生起抗拒(嗔恚)。

無受者,帶來的不是麻木與冷漠,而是極度的清明與透亮。 感受依然如雲彩般劃過天空,但你的心已不再將自己幻想成那朵被風撕裂的雲。你終將明白:流動的只是因緣,從來沒有一個受苦的“你”。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在佛教教義中,「受者」(vedaka)主要指承受苦樂感受、業報,或在布施語境中接受施捨的主體。無論是阿含部還是寶積部的經典,其核心要義皆是否定存在一個實體性、主宰性的「受者」。經典強調,所謂的「受者」並非真實存在的自我,而是依憑因緣和合而顯現的假名。在實相上,一切感受與承受感受的主體皆無自性、本性為空;但在因緣世諦的層面上,佛教亦不撥無因果,而是在否定實體受者的同時,詳細解析諸受的因緣生滅與分類,以此引導修行者不墮斷、常二邊。

二、主要闡述

1. 否定實體受者與因緣生滅

針對「誰在承受苦樂」這一根本問題,經典明確否定了實體受者的存在。在《中阿含經》中,世尊指出愚痴凡夫因不聞正法,執著於「我是我」而產生我執,但實相上是「無我、無我所,空我、空我所」。苦樂的生起與消逝,並非由一個實體的「我」或「受者」去承受,而是「法生則生,法滅則滅,皆由因緣合會生苦,若無因緣,諸苦便滅」。眾生隨其所造的身口意善惡業,在身壞命終後往生善處或惡處,這一過程是「因緣會相連續則生諸法」,完全依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十二因緣流轉與還滅規律。

《大寶積經》同樣確立了「無受者」的核心教義。如來宣說一切法決定「無我、無眾生、無有壽命、無數取,亦無作者及受者」。菩薩在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以智慧簡擇諸受,其核心觀察即是「此中無能受者,若我、若有情、若命者、若數取等」。

2. 受與受者的無自性與如幻性

《大寶積經》進一步指出,「受」與「受者」皆無自性。如來了知一切諸受「本來無自性」,凡夫對感受產生執著,就如同在夢中享受欲樂一般(「如夢受欲樂」)。佛陀以甚深之教,向大眾宣說「受及所受者,佛見無自性」,揭示了感受與承受感受的主體皆無實體。受者的心識亦如幻化之人(「如化給侍人,受者心亦然」),並無真實實體。

3. 業果不失與不墮斷滅

否定實體受者並不等同於撥無因果。《大寶積經》指出,雖然宣說決定無我,但世間現見仍有施者、受者、種種「受用人」以及廣大諸受;若僅執著於無我而流於斷滅,則會墮於惡道。因此,菩薩必須以清淨智,觀察「無能受,唯有受者」(此處的「受者」指諸受之法本身),並了知諸受的生滅住異。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1. 感受與五蘊的譯名差異

在論述與「受」相關的概念時,不同經典在術語使用上具有明顯的譯名特徵: * 《中阿含經》:該經以「三覺」(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來稱呼通常所說的「三受」。在論述五蘊(五陰)時,該經使用的術語是「色」以及「覺、想、行、識」,其中以「覺」字代替了其他譯本中常用的「受」字。 * 《大寶積經》:該經則使用了「五蘊」、「六處」等大乘佛教標準譯名,並將「受」依不同門徑進行了從一到十的系統分類(如一受為一心了別諸境,五受為思惟五蘊,六受為分別六處等)。此外,該經還列舉了「執受、攝受、取受、有得受、顛倒受、分別受、見隨眠受」等名相。

2. 「受者」概念的多重語境

* 在《中阿含經》中,「受者」一詞還存在另一種語境,即在討論布施時,將接受布施的對象稱為「受者」,並詳細區分了「施主」與「受者」因精進或行惡法而決定布施是否清淨的四種情況。 * 在《大寶積經》中,在「無能受,唯有受者」的表述中,「受者」一詞被用來特指「諸受之法本身」。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愛」的關係

《中阿含經》指出,「受者」並非憑空存在,而是以「愛」為根本,即「受者因愛、緣愛,從愛而生,以愛為本」。而所謂的「愛」,被定義為對「三覺」(即樂覺、苦覺、不苦不樂覺)產生的「樂欲著」。若要斷除這種執著,修行者必須如實知見這「三覺」皆是「無常法、苦法、滅法」,了知「無常法即是苦」,從而對三覺不再生起樂欲著,以此斷愛。

2. 與「作者」、「我」及「數取」的關係

《大寶積經》將「受者」與「我」、「眾生」、「壽命」、「數取」、「作者」等概念並列,指出這些皆無實體。與無受者相應,觀此身者應了知「無身無作者」。在因緣世諦中,眾生因業力所作而受用種種果報,但佛陀了知這些「所受用果報」悉皆是空。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經》: * 「受者因愛、緣愛,從愛而生,以愛為本。」 * 「法生則生,法滅則滅,皆由因緣合會生苦,若無因緣,諸苦便滅。」 2. 《大寶積經》: * 「無我、無眾生、無有壽命、無數取,亦無作者及受者。」 * 「此中無能受者,若我、若有情、若命者、若數取等。」 * 「受及所受者,佛見無自性。」 * 「如化給侍人,受者心亦然。」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本經《中阿含經》以「受者」一稱,與「施主」對舉而立,指接受他人布施之一方。本經將「受者」置於布施法門之脈絡中加以論述,強調布施果報之成立與否,依於「施主」與「受者」雙方之清淨與否而定。經文先承前文「此十四私施得大福,得大果,得大功德,得大廣報」之說,繼以「復次,阿難!有四種布施,三淨施」總立其名,繼而依「受者」與「施主」之清淨情況,將布施分為四種。

一、「布施因施主淨,非受者」:施主精進、行妙法、見來見果,「如是見、如是說,有施有施果」;受者不精進、行惡法、不見來不見果,「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施果」。

二、「布施因受者淨,非施主」:施主不精進、行惡法、不見來不見果,「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施果」;受者精進、行妙法、見來見果,「如是見、如是說,有施有施果」。

三、「布施非因施主淨,亦非受者」:施主與受者皆不精進、行惡法、不見來不見果,皆「如是見、如是說,無施無施果」。

四、「布施因施主淨,受者亦然」:施主與受者皆精進、行妙法、見來見果,皆「如是見、如是說,有施有施果」。

由上可見,本經判別「受者」是否清淨(淨),係透過三組對照而立:精進/不精進、行妙法/行惡法、見來見果/不見來不見果。「淨」字加諸「受者」之前,係就其修行實踐與法義知見兩方面而立。

尤須注意者,經中「受者」並非僅為被動之物質接受者,更是「如是見、如是說」之宣說者。「有施有施果」與「無施無施果」之語,皆係「受者」自身所見所說之見地,顯示其以自身之修行與知見,主動決定布施果報是否於其處成立。換言之,「受者」之淨與否,關鍵不在其所受之物,而在其所持之見與所行之行。

此外,經題「四種布施,三淨施」中之「三淨施」,即指上述第一、第二、第四三種——即「施主淨」或「受者淨」或「雙方皆淨」之三種清淨情況;其中第三種「非因施主淨,亦非受者」則為唯一不淨之布施。

從術語觀之,本經使用「受者」一詞,未見其他異譯,與「施主」構成穩定對偶。「受者」與「施主」皆以前述三組對照(精進/不精進、行妙法/行惡法、見來見果/不見來不見果)來判定其淨與否,二者之判定標準完全對稱。

本段以長行結束,世尊繼以「於是,世尊說此頌曰」引出後續頌文(見於另段),本段僅錄至長行部分。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本部以「受者」一詞與「我、眾生、壽命、數取、作者」並列,用以指稱被施設為感受苦樂的主體,並就此概念之究竟實義與世俗施設兩個層面分別論述。

就究竟實義而言,如來所說一切法,決定無我、無眾生、無有壽命、無數取,亦無作者及受者。此處「受者」與「我」等並舉,同被置於「無」字之下,明示其於究竟實相中無實體可得;「受者」並非獨立真實的存在,而是與「我、眾生、壽命、數取、作者」同屬名言假立施設之相。

然此經並不停留於單純否定,繼而指出:而今現見諸世間,有能行施及所受,並餘種種受用人,及覺廣大諸受等。以「現見」二字標示世俗層面之當下現象,揭示「無我、無受者」之說與「有施、有受、有受用、有覺受」之現觀之間的張力。經文復雲「當知宣說定無我,一切皆應墮惡道」,以此反詰語氣表明:若僅執究竟言說而廢世俗施設,一味宣說決定無我,則墮於惡見,反成過患。此語並非推翻無我之說,而是顯示究竟之理須與世俗名言和合施設,方為完整之教說。

在另一段文中,本經以「如化」之喻解說「受者」之體性:施者觀受者如化給侍人,受者之心亦復如然。此處以「化」——即幻化、變化之喻——形容給侍之人,進而推及「受者」之心亦如幻化、無有實體。唯有以此如幻之觀照,將受者視為如化,施者能如是觀察,其施乃名為淨施。此段將「受者」與「施者」並舉,強調修行者觀察「受者」之具體方便在於「如化」之譬喻。

綜觀此經所論,「受者」之施設具兩重向度:就實相而言,受者畢竟空寂,如幻如化,究竟無實;就世俗名言假立而言,受者仍於緣起中假名安立,與施者、受用者、覺受者等共成世間言說之施設。本經以此雙重層面施設「受者」一名,並以「如化」之喻作為觀察受者之具體行門,揭示名言之施設與實義之空寂在教說中並不相礙。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本論以「受者」為假施設的感受苦樂之主體,層層問答以辨其實不可得。

一、追問「誰受是樂」,歸於心而非實我 本論反覆以「以樂故貪身,誰受是樂?」之問,推求感受的主體。其回答是「知從心受」,即感受由心而起,並非有實在之「受者」在領納。觀內受空時亦設問:「若樂即是苦,誰受是苦?」隨即指出「念已則知心受」,再進而觀此心為實為虛。可知本論並不立即否定感受,而是先將主體歸於「心」,再對心作無常生滅之觀察。

二、心無常生滅,一念不住,無可受樂 心既為無常生滅相,一念不住,則「無可受樂」,世人以顛倒故,誤認有樂可得。又以「樂若實定,不待心著,如火實熱不待著而熱」之理,說明樂乃隨心之愛著而現,並非固定之法,由是「以樂無定,故名為苦」。

三、明文否定「受者」之實有 本論引偈明言:「亦無妄無作,以是故當知:無作罪福者,亦無有受者。」並說「捨我及我所,然後得涅槃;若實有我者,不應捨我心。若我無常者,則應隨身滅」,以無常故則無主宰之受者,無主宰故可捨。此處「受者」一詞即指能領納罪福、苦樂的主體,與「我」並舉。

四、內外受之分別以觀受空 本論區分「受」之內外:六塵初與六情和合所生為外樂,貪著深入所生為內樂;五識相應為外樂,意識相應為內樂;麁樂為外,細樂為內。行者觀內外受皆實不可得,「但為是苦,強名為樂」,是名「觀內受空」。

五、從三受皆苦以顯示無真受者 本論以多喻明樂即是苦:「一斗蜜投之大河」喻樂少不現、「大河水投一合鹽」喻樂失其相、「人患疥搔之向火」喻小樂成大苦;又說「樂無厭足故苦」、「世間顛倒樂,能得今世、後世無量苦果報,故名為苦」;復明「一切世間樂受,皆從顛倒生,無有實者」,是樂受「雖欲求樂,能得大苦」。既一切受皆顛倒所成,則建立其上之「受者」亦唯是假施設。

六、術語形式 本論使用「受者」一詞指假施設之感受主體,與「無作罪福者」之「者」同例;其餘相關用語包括「受」(五受眾、三受)、「受念處」、「觀內受空」、「內外受」、「內外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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