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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陰

vijñāna-skandha

五陰中分別了知境界的識聚。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阿含以五蘊析補特伽羅(第一重);般若照見五蘊皆空讀為性空(第二重);中觀更讀為依蘊假名安立(第三重)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教解脫道中,「識陰」(梵語:vijñāna-skandha)是五陰(色、受、想、行、識)中的最後一個,也是最為深細、最核心的樞紐。

1. 必須講準的古典定義 要理解識陰,切不可將其簡單對譯為現代心理學裡的「意識」或「知覺」,更不能把它糊弄為靈魂。在經典中,識陰的內涵有著極其嚴密、精確的界定: * 核心特徵是「別知」與「分別」:根據《雜阿含經》,識陰的特徵是「別知相」,即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進行了別與識別。《大寶積經》也強調識的核心功能在於「分別」,能知苦樂、知善惡境界。 * 具體構成是「六識身」:識陰並非一個單一的、不可分割的獨立實體,而是由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六識身」聚合而成的集合體(陰/蘊即是積聚之義)。 * 範疇邊界:「識陰」與「識受陰」的嚴密區分: * 識陰:泛指一切時空與狀態下的識之總和。如《雜阿含經》所界定,無論「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凡具有了別功能的識,皆統稱為「識陰」。 * 識受陰:特指那些「有漏、是取」的識。當識與執著、染愛、貪嗔痴相聯結,能夠引發種種煩惱時,才被稱為「識受陰」。 * 本質:空寂無形與虛妄顛倒: * 《大寶積經》指出識體「無色無形,無質可取,無狀可尋」,自性空寂,不生不滅。雖然無形,卻能隨業因任持大至象、小至蚊蟲的身體,「猶如明燈之光隨室大小而除暗」。 * 《楞嚴經》更直接揭示其本質為「罔象虛無顛倒妄想」,既非因緣所生,亦非自然之性。

2. 經典中的關鍵比喻 五陰各自有著經典的對應比喻:色如聚沫(泡影),受如水泡,想如野馬(陽焰/蜃樓),行如芭蕉(層層剝開無實心),而「識如幻」(幻術師所造的幻象)。

此外,針對識陰在生命流轉中的虛妄性與移轉機制,經典有著非常獨特的專屬比喻: * 頻伽瓶盛空(虛妄比喻):《楞嚴經》比喻有人將頻伽瓶的兩孔塞住,裝滿虛空,擎著它千里送往他國。看似把虛空從甲地帶到了乙地,實際上開瓶時虛空既無所來,亦無所去。識陰的虛妄亦復如是,看似隨生命流轉在軀體間遷徙,實則本無來去。 * 風傳送香氣 / 睡夢 / 花香薰麻(生命流轉比喻):《大寶積經》形容識在捨身與受生時的移轉,猶如無形的風傳送無形的香氣;猶如人在睡夢中知曉萬物而身體未離本處;猶如花香薰入烏麻,香氣轉移卻不破損烏麻。識在生死流轉中隨業受報,正是這樣一種無形無質卻能任持業力的神奇運作。

3. 在解脫道中的樞紐位置 識陰既是生死流轉的動力源,也是終極解脫的突破口: * 被識所「食」:《雜阿含經》警示,若凡夫對識陰產生樂著,貪求未來的識覺體驗,就會被識所「食」(支配與吞噬),永沉輪轉。 * 「識增上」與「識智和合」:《大寶積經》深刻指出,人在入胎或臨終時,或許能因憶念而產生厭離生死之心,但這只是「識增上」(屬於分別心的厭倦),不足以得解脫。識的功能是「分別」,智的功能才是「了知」。唯有將虛妄的分別識轉為清淨的智慧,達到「識智和合」,才能真正斷除煩惱。 * 破盡識陰與命濁:《楞嚴經》指出,修行者破除色、受、想、行四陰後,進入「識陰區宇」,六根虛靜,內外湛明。此時若能消磨六門,令其互用清淨,身心如吠琉璃般內外明徹,即為「識陰盡」,能超越「命濁」,最終「圓明精心,入於如來妙莊嚴海」。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不把識陰停留在抽象的名詞上,我們用當代人每天都會經歷的場景——「深夜刷短視頻 / 處理工作消息」,來把五陰的遞進以及識陰的真正落腳點走一遍。

第一步:色陰(境與根的物理/生理基礎) 你的眼睛(眼根)接觸到手機屏幕發出的藍光與像素(色境),你的耳朵聽見喇叭震動發出的聲音。這些有形有相的物理介質與生理器官,是「色陰」。 * *易錯點*:色陰不單指你的肉身軀殼,手機、屏幕、聲波等一切四大所造的外境,全在色陰範疇之內。

第二步:受陰(情緒與領納) 看到一條搞怪視頻,大腦瞬間產生一種愉快的領納(樂受);看到一條刺眼的批評郵件,心裡猛地一緊,產生不適感(苦受)。這種純粹的苦、樂、不苦不樂的領納體驗,是「受陰」。

第三步:想陰(取相與識別) 系統根據畫面中的文字和圖像,迅速作出判定:「這是一條搞笑段子」、「這是老闆發來的加班指令」。這種捕捉特徵、安立名言、完成識別的過程,是「想陰」。 * *易錯點*:想陰不是指你心裡的各種紛飛想法,而是「取相識別」的認知功能。

第四步:行陰(意志造作與心理趨向) 識別出是搞笑視頻後,你心中升起一股「我還想再看一條」的意志衝動;或是看到工作消息後,產生「真煩,但我得趕緊回覆」的意志造作。這種推動心識去造業的意志與動力,是「行陰」。 * *易錯點*:行陰不是你伸手去滑動屏幕的外在物理動作(那是色陰與業的顯現),而是心內部的意志造作(業聚)。

第五步:識陰(明瞭分別的總樞紐與主體幻覺) 在前四者運作的同時,有一個貫穿始終、明瞭全過程的「明瞭分別」功能——眼識明瞭色彩,耳識明瞭聲音,意識明瞭背後的含義與邏輯。更重要的是,這個「明瞭」的功能被我們隱秘地認同為:「有一個‘我’正在看視頻、正在感到煩躁、正在思考。」 這種對六境進行分別明瞭、並把這一切了別作用統攝起來的總體功能,就是「識陰」。

當你刷完視頻感到空虛,卻又忍不住點開下一個時;或者當你躺在床上,腦海中不斷回放白天的事情,並且堅信「這就是我的思想、我的生命」時——你正在被識陰所「食」。你把這個無形無質、如幻如化、隨緣生滅的「了別作用」,誤認為了一個永恆不滅的「自我/靈魂」。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在當代社會,我們正經歷著前所未有的「識覺過載」。

1. 算法時代與「被識所食」 當代科技(如信息流推薦、生成式AI)本質上是極其強大的「識陰放大器」。算法通過精準餵養你的眼識、耳識與意識,讓你時刻處於高頻的了別與分別之中。我們以為自己在主導手機,實際上,我們的注意力(識)不斷被外部刺激勾連、吞噬。《雜阿含經》所說的「為識所食」,在當代表現為嚴重的注意力碎片化、精神內耗與存在主義焦慮。

2. 對照當代認知科學與 AI(及其侷限) 當代腦科學和人工智能常把人腦比作信息處理器:輸入(感官)→ 處理(算法)→ 輸出(行為)。這在某種程度上與五陰的運作模型有相似之處。然而,我們需要清晰地看到其侷限與未決之處: * 當代科學對於「意識(Consciousness)究竟如何從物質大腦中產生」這一問題(即所謂的「意識困難問題」),至今在神經科學與心智哲學中仍無定論。 * 科學往往將意識視作大腦物理器官的副現象或功能產物;而佛教的識陰教義則指出,識體本身無形無相,自性空寂,與業力交織,不僅是物理刺激的反應,更是生命生死流轉的深層樞紐。科學停留在對「功能與機制」的描述,而佛法則指向「如何透視其虛妄以達致解脫」。

3. 從「識增上」到「識智和合」的當代救贖 許多現代人感到焦慮時,會選擇去心理諮詢、閱讀哲學或進行知識消費。這往往能讓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焦慮」,甚至產生某種厭倦與反思。但在《大寶積經》的視野裡,這依然停留在「識增上」——你只是用一種更高級的「分別心(識)」去審視另一種分別心,依然在識的網羅裡打轉。 只有學會不執著於這個了別作用,引入智慧的照見(如實觀察識的無常、苦、空),做到「識智和合」,才能把被算法與慾望綁架的心識,解放為清淨自在的智慧。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識陰」當成永恆不滅的「靈魂」或「真我」 * 澄清:這是大眾最容易犯的錯誤,甚至許多學佛者也會暗中把識陰當成跟著自己投胎的「靈魂」。經典明確指出,識陰是「無常、苦、變易之法」,自性空寂。《楞嚴經》用「頻伽瓶盛空」的比喻就是為了破除這種執著——虛空既不從彼處來,也不從此處去,識陰不過是因緣和合顯現的虛妄分別,絕非一個固定不滅的靈魂實體。

誤讀二:混淆「識」與「智」 * 澄清:很多人以為邏輯思維能力強、知識淵博、或者對心理狀態有敏銳的分析力就是「有智慧」。《大寶積經》嚴詞界定:識的作用是「分別」,智的作用是「了知」。分析、批判、邏輯演繹全屬於「識」的範疇;而清淨無染、離諸戲論、如實照見事物本質的才是「智」。單靠「識」的積累不僅不能解脫,反而可能增加障礙(所知障)。

誤讀三:認為修行就是要徹底滅除「識」,變成木頭石頭 * 澄清:解脫並不是要把能知能覺的識打碎或變成無知無覺的植物人。《楞嚴經》所說的「識陰盡」,不是識的功能消失了,而是「消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鄰,互用清淨」,是消除了對識的虛妄執著與界限隔閡,使狹隘的分別識轉變為圓明通達的清淨心體(轉識成智)。

誤讀四:在禪修中誤認「識陰區宇」的境界為最終成道 * 澄清:《楞嚴經》特別警示了禪修後期(識陰階段)的十種魔事。當修行者破除行陰,達到六根虛靜、身心如琉璃般明徹時,極其容易產生誤判:或者認為自己是萬物的源頭(墮入能非能執),或者認為草木皆有靈(墮入知無知執),或者停留在寂滅中不肯前進(墮入定性聲聞/闢支)。經典提醒,此時「寂滅精妙未圓」,若在未足中生滿足證,便會功虧一簣。必須徹底破透識陰,方能歸無所得,真正入於如來妙莊嚴海。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識陰」(梵語:vijñāna-skandha)是佛教「五陰」或「五蘊」的核心組成部分。在經典中,其核心要義主要體現在其「了別」與「分別」的功能上。根據《雜阿含經》,識陰以「別知相」為特徵,即具有識別、了別之作用,具體表現為對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的了別,其具體構成即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身」。在《大寶積經》中,識的定義被闡釋為「因智及子故名為識」,其核心功能在於「分別」與「知苦樂、知善惡境界」。而在《楞嚴經》中,識陰的本質被揭示為虛妄不實,既非因緣所生,亦非自然之性,其本源乃是「罔象虛無顛倒妄想」。

二、主要闡述

1. 識陰的本質與特徵 各經對識陰的本質進行了多角度的剖析。首先是其空寂與無形性。《大寶積經》指出,識陰與其餘四陰一樣,皆是自性空、自體空的,不生不滅、無分別、無二、無作、不可得,其名與用皆是世俗言說與設施。識體本身無色無形,無質可取,無狀可尋。然而,這種無形之識卻能隨業因任持大至大象、小至蚊蟲的身體,如同明燈之光隨房間大小而除暗。其次是其虛妄性。《楞嚴經》以「頻伽瓶」盛空遠行來比喻識陰的虛妄:如同有人將頻伽瓶的兩孔塞住,裝滿虛空,擎著它千里遠行去送給別國。實際上,虛空並非從彼方而來,亦非從此方而入,識陰亦是如此虛妄不實。此外,《雜阿含經》強調識受陰本質上是「無常、苦、變易之法」。

2. 生命流轉中的運作機制 《大寶積經》詳細闡釋了識在生死流轉中的關鍵作用。在臨終捨身時,識由業力所持,捨去身體與諸大,唯餘念力,並隨善惡所行而受罪福。經中用了多個生動的比喻來形容識的移轉:猶如風界傳送香氣,風與香皆無色;猶如睡夢中人知一切物而身體不離本處;猶如花香薰烏麻,香氣移徙而不破壞烏麻,亦不求孔而入,識不破壞卵殼而轉移亦然;猶如日火摩尼寶之光明,或如種子置於地中發芽,隨其力成熟。在入胎後,識能產生憶念,由其善惡業力導致母親現出不同的身相。入胎時,識能以天慧光明隨念憶知無量百千生處,並因此產生厭離生死之心。

3. 修行實踐、魔事與解脫 針對識陰的修學,各經給出了不同的解脫路徑與警示: - 如實觀察與斷執:根據《雜阿含經》,修行者應對識進行五種如實觀察,即「識如實知,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在修持中應做到「不著於識陰,不依識陰生貪慾識」。若對識產生樂著,修行者就會被識所「食」(支配或吞噬)。若能對識受陰等法以智慧進行思惟、觀察、分別、忍,可成就「隨信行」或「隨法行」,進而斷除身見、戒取、疑三結,證得「須陀洹果」,最終究竟苦邊。 - 識智和合:《大寶積經》指出,僅憑入胎時因憶念前生而產生的厭離心並不能出離生死,因為這種思惟屬於「識增上」而非「智增上」;識的作用是「分別」,智的作用是「了知」,必須「識智和合」才能得解脫。 - 識陰區宇與魔事:《楞嚴經》詳細描述了禪修中識陰階段的景象。當行陰盡時,六根虛靜,內外湛明,深達十方十二類眾生受命之元由,此時「精色不沈,發現幽秘」,即進入「識陰區宇」。若修行者能消磨六門,令其合開成就,見聞通鄰、互用清淨,身心如吠琉璃般內外明徹,則稱為「識陰盡」,能超越「命濁」。然而,在此階段若「用心交互」產生迷惑,容易在未足中生滿足證,墮入十種外道或小乘偏執(識陰魔事),如執著於所歸而立為「真常因」(墮入因所因執)、認為眾生皆從己身流出(墮入能非能執)、誤認身心虛空皆從彼流出(墮入常非常執)、計草木皆有情(墮入知無知執),或居滅已休墮入「定性聲聞」、「定性闢支」。若能超越識陰,則能圓明精心,入於如來妙莊嚴海。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的部類與經典中,對於該概念的稱呼及細微定義存在明顯差異: 1. 術語稱呼的差異: - 《雜阿含經》(阿含部·《雜阿含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中,統一使用「陰」或「受陰」之稱,故該概念被稱為「識陰」或「識受陰」,而不使用其他譯本中常見的「蘊」或「受蘊」。 - 《大寶積經》(寶積部·《大寶積經》)中,同樣將「五蘊」稱為「五陰」,並將該概念稱為「識陰」、「識」 或「神識」。 - 《楞嚴經》(密教部·《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中,亦稱其為「識陰」,屬於「五陰」之一。 2. 「陰」與「受陰」的區分: - 《雜阿含經》對「識陰」與「識受陰」進行了嚴格的範疇界定:「識陰」是指一切時空與狀態下的識之總和,包括「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而「識受陰」則特指那些「有漏、是取」的識,即能引發貪慾、瞋恚、愚痴及其他種種上煩惱心法的識。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其餘四陰(色、受、想、行)的關係: - 在五陰的整體結構中,識陰與其他陰緊密相連。《大寶積經》指出,識陰與色、受、想、行等其餘四陰一樣,皆是自性空寂的。同時,身之諸大、諸入、諸陰,以及有色體與無色體受苦樂心,皆亦是識的體現。 - 《楞嚴經》中,五陰的破除具有先後順序。修行者必須先「窮諸行空」,在「行陰盡」之後,才能顯現出「識陰區宇」。若「識陰若盡」,修行者才能圓滿菩提,歸無所得。 - 《雜阿含經》中提到,若修行者思惟「我於未來得如是識」,這種對未來識的期盼與執著,則被稱為「陰陰相關」。 2. 與「智」的關係: - 《大寶積經》釐清了「識」與「智」的區別與聯繫。識的作用是「分別」,智的作用是「了知」。修行者不能僅靠「識增上」來解脫,必須「識智和合」才能真正出離生死。 3. 與「業」的關係: - 識與業力相互交織。《大寶積經》指出,戒取等有漏善惡業種種植於識中,使識不淳淨,成為煩惱之因並受熱惱苦。識與法界持微妙視,與福境合則見天宮併產生染愛,從而受生。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雜阿含經》: - 「若所有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麤、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是名識陰。若識有漏、是取,能起阿羅漢……是名識受陰。」 - 「諸沙門、婆羅門於識受陰若樂、若著、若住,彼沙門、婆羅門為識所食。」 2. 《大寶積經》: - 「識無形質,能隨業因任持大身或小身,如同明燈之光隨室大小而除暗。」 - 「識的作用是分別,智的作用是了知,必須識智和合才能得解脫。」 3.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 - 「如人以頻伽瓶,塞其兩孔,滿中虛空,傍便利行,送與他國。識陰虛妄,亦復如是。」 - 「若此群召已同之中,消磨六門,合開成就,見聞通鄰,互用清淨,十方世界及與身心,如吠琉璃,內外明徹,名識陰盡。」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以「五陰」稱說後世所謂「五蘊」者,其第五即為「識陰」。本經論及識陰,並非正面界定其體性或功能,而是以「非我」之遮詮方式,將識陰置於一組系統性的否定序列中加以破除。

本經的論述結構極為整齊:先列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次列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再列五陰(色陰、覺、想、行、識陰),最後列六大(地、水、火、風、空、識)。每一組皆以同一句式反覆:「若有比丘作如是念:『……是我,我有……』者,彼比丘必被害,猶如商人為羅剎所食」;反之,「『……非是我,我無有……』者,彼比丘得安隱去,猶如商人乘䭷馬王安隱得度」。識陰在此序列中,與色陰、覺、想、行並列,為五陰之末。

就術語形式而言,本經用「識陰」而非「識蘊」,用「覺」而非「受」(覺陰即受陰),此為《中阿含經》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本之固定譯語。又,本經於六大序列中單稱「識」而不加「陰」字——「地是我,我有地,水、火、風、空、識是我,我有識」——可知「識陰」之「陰」字專標五陰分類,六大中之識則不加此標記。

本經論識陰之獨特側面,在於以商人渡海之譬喻貫穿全部否定。執識陰為我、我有識陰者,「必被害,猶如商人為羅剎所食」;觀識陰非我、我無有識陰者,「得安隱去,猶如商人乘䭷馬王安隱得度」。此喻將我執之危險與無我觀之安穩,以生死渡海之形象呈現,而非僅作抽象之邏輯否定。

此外,每一組否定之後,皆重覆「我法善說,發露極廣,善護無有空缺,如橋栰浮具,遍滿流佈,乃至天、人」之歎法句,將識陰非我之教置於佛法整體善說、善護之脈絡中,表明此非孤義,而是遍滿流佈之正法的一部分。

綜言之,《中阿含經》對識陰之論述,核心為「識陰非是我,我無有識陰」之遮詮,術語用「識陰」與「覺」(而非識蘊、受),論述方式為系統性序列否定配以商人渡海譬喻,不另立識陰之正面定義或體性說明。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以「五受陰」統攝色、受、想、行、識五類執取所依之聚,其中第五即「識受陰」,經中亦單稱「識陰」。本經論述識陰有兩個主要面向:

一、五種如實知框架下的識陰。佛告諸比丘,於五受陰應作「五種如實知」,就識陰而言即「識如實知,識集、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此五目與色、受、想三陰完全平行:色以「四大及四大造色」定義,受以「六受身」定義,想以「六想身」定義,而識陰之定義雖在本段引文中未及展開,其五目結構已確立——識集(生起之因)、識味(因緣所生喜樂)、識患(無常、苦、變易法)、識離(調伏欲貪、斷欲貪、越欲貪)。此框架將識陰置於與色、受、想同等的觀察位階,不另立識陰為特殊本體,而以「如實知」其集、味、患、離為修行要務。

二、不依識陰生貪欲識。在尊者舍利弗探視給孤獨長者病苦一事中,舍利弗教長者修不著之法:「不著色陰,不依色陰生貪欲識;不著受、想、行、識陰,不依識陰生貪欲識。」 此處「識陰」與「貪欲識」並舉,前者為所觀之聚(五陰之一),後者為依之而起的執取性識。經文將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六境(色聲香味觸法)、六界(地水火風空識)與五陰逐層鋪陳,每一層皆以「不著……不依……生貪欲識」為句式,識陰在此序列中居於五陰之末,與識界(六界中之識界)分屬不同分類層次,二者並列而非等同。給孤獨長者聞此法後悲歎流淚,自謂奉佛二十餘年未聞如是深妙法,顯示此「不依識陰生貪欲識」之教在本經中被定位為甚深難聞之說。

術語形式方面,本經一律用「陰」而非「蘊」,稱「五受陰」「色陰」「識陰」;又用「識受陰」表示作為執取對象之識聚。「貪欲識」一詞為本段特有表述,指依陰而起之染汙識,非識陰本身。譯者為劉宋求那跋陀羅,全經屬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T0125 · 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於此段經文中,以佛陀為諸天子及大眾說法之因緣,總說「五盛陰苦」,逐一界定色、痛、想、行、識五陰之名義。經中論及識陰,先以六根為其內容,謂:「彼云何名為識陰?所謂眼、耳、鼻、口、身、意,此名識陰。」 此處以眼、耳、鼻、口、身、意六根直接指稱識陰之體,值得注意的是經文用「口」而非後世通譯之「舌」,此為本經術語形式之一端,亦為早期漢譯阿含經中六根列舉之特殊用字,多譯名歸一時當留意此異。經文將識陰理解為依六根而立之識聚,以根攝識,不另立六識之目,此與他經逕以眼識乃至意識六識界說識陰者,表述路徑有異。

繼而,經文於五陰逐項別釋中,對「識」再作功能性界定:「云何名為識?所謂識,識別是非,亦識諸味,此名為識也。」 此中「識別是非」謂識能簡擇對錯、善惡、真妄;「亦識諸味」謂識能辨知諸種味塵或諸法之差別相。此定義以「識別」為識之核心業用,強調其主動簡擇、判斷之面向,與同段中痛陰之「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及想陰之「知」(知青、黃、白、黑,知苦樂)形成層次區分:痛陰偏於感受之領納,想陰偏於取相之認知,識陰則偏於是非好惡之識別與諸味之辨了。三者各有分際,不相混濫。

在術語形式上,本經通篇用「五盛陰」與「五陰」,以「陰」字當後世所譯「蘊」義,不稱「五蘊」;受蘊於此經稱「痛陰」,以「痛」攝苦、樂、不苦不樂三受;識陰之界定則以六根為框架、以「識別」為功能,二者互為表裡。凡此皆為《增壹阿含經》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本之特有措辭,與他經他譯之用語形成對照,正宜於歸一條目中並列存錄。

整體而言,本經對識陰之論述簡要而具兩層:先以六根列其體(眼、耳、鼻、口、身、意),再以「識別是非,亦識諸味」明其用。經文未就識陰再作深細開展,亦未涉及識之生滅因緣或識與名色之相依等義,其論述止於五陰總說之名義界定層面,置於佛陀為天眾略說五盛陰苦之教示脈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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