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受陰

vedanā-skandha

領納苦樂等感受的蘊聚。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教的解脫道中,「受」(梵語:vedanā)並不是泛指複雜的情感或抽象的思想,而是一個極其精準的精神心理動作——領納與感受。當我們的感官與外在世界發生接觸時,內心在第一時間產生的那股「爽、不爽、或沒感覺」的直接體驗,就是「受」。

要完整而準確地理解「受陰」(或稱受蘊、受受陰),必須回到經典的定義,將其層次拆解清晰:

1. 核心特質:覺相與三受

《雜阿含經》中給予受陰最直接的定義是「諸覺相是受受陰」[1]。所謂「覺相」,就是領納刺激、體會境遇的特徵[1]。具體表現在體驗上,即是「三受」[1]: * 樂受(覺樂):領納順境時生起的舒適、歡喜、愉悅感[1]。 * 苦受(覺苦):領納逆境時生起的疼痛、逼迫、難受感[1]。 * 不苦不樂受 / 捨受(覺不苦不樂):領納中性境時生起的平淡、不顯著的感受[1]。

2. 結構起源:六受身與「觸」

感受從何而來?經典指出,受陰的具體構造是「六受身」——即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1]。 這揭示了受陰的核心運作機制:「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1]。當眼睛看到色彩(眼觸)、耳朵聽到聲音(耳觸)、乃至大腦浮現一個念頭(意觸)時,感受才應運而生;一旦接觸止息,感受便失去了依附而歸於消逝[1]。因此,受陰以「欲」為根,由欲而集、而生、而觸[1]。

3. 經典比喻:水泡、手摩、魘人與出籠鳥

經典對於「受」的虛幻本質,留下了極其精妙且不可替代的一一對應比喻:

* 受如水泡(《雜阿含經》水泡喻):正如大雨滂沱時,水面上隨起隨滅的雨泡,看似有一個個圓潤的形體,內裡卻空無一物,轉瞬即逝。我們的感受亦是如此,隨緣生滅,毫無堅固實體。 * 兩手相摩(《楞嚴經》虛妄喻):如同有人無緣無故將雙手掌在空中相互摩擦,手掌間便妄生出粗澀、圓滑、寒冷、炎熱等種種觸感[1]。這些感受既不來自虛空,也不藏在手掌內部,純粹是條件湊合時產生的虛妄幻相[1]。 * 魘人(《楞嚴經》受陰區宇喻):在禪修實踐中,當修行者破除「色陰」(物質身心的障礙)後,會進入「受陰區宇」[1]。此時修行者雖能覺知諸佛之心如明鏡顯影,卻無法啟用,這種狀態就像被鬼魘住的人(鬼壓床)——手足完好,見聞明白,卻因客邪壓制而動彈不得[1]。 * 鳥出籠(《楞嚴經》受陰盡喻):當修行者覺了不迷、突破受陰的束縛(受陰盡)時,心靈擺脫了身體的藩籬,如同「鳥出籠」一般,去住自由,能得意生身,隨往無礙,進而超越了「見濁」,進入想陰的領域[1]。

``` 【感官接觸】六觸(眼耳鼻舌身意) │ ▼ 【受陰生起】六受身(苦受、樂受、捨受) ── [比喻:如雨水泡 / 兩手相摩] │ ├──────────────────────────┐ ▼ (若生起欲貪、執著) ▼ (若以智慧如實知) 【受受陰 / 有漏】 【受離 / 解脫】 - 我見繫著(見我、異我、相在) - 斷除欲貪、破三結 - 困於受陰區宇(如「魘人」) - 超越見濁(如「鳥出籠」) ```

4. 精確辨析:「受陰」與「受受陰」的區別

古典經文(如《雜阿含經》)對「陰」與「受陰/受受陰」做了極其嚴格的劃分,絕不能混為一談[1]: * 受陰(受蘊):泛指過去、現在、未來,一切內在、外在、粗陸、細微感受的客觀聚集[1]。感受本身只是心識反應的現象,其本身並不必然是罪惡或痛苦的根源。 * 受受陰(受取蘊):當感受伴隨著「有漏、是取」,也就是當我們對感受生起了欲貪、染著,並在其上建立了「我」的執著(認為「感受是我」、「感受屬於我」、「感受在我之中」或「我在感受之中」)時,這時的感受聚集才被特稱為「受受陰」[1]。正是這種欲貪與我見,將感受變成了沉重的「重擔」與「有身苦邊」[1]。

5. 觀照的關鍵:五種如實知

在解脫道的修行中,佛陀提出了對受陰進行「五種如實知」的禪觀方法[1]: 1. 受如實知:清楚知道感受即是六觸所生的「六受身」[1]。 2. 受集如實知:清楚看見「觸集是受集」,明白感受是條件和合而生[1]。 3. 受味如實知:不迴避感受的「味」(吸引人之處),如實承認樂受確實能帶來當下的喜樂與甜頭[1]。 4. 受患如實知:透視感受的「患」(過患),深刻洞察再美好的感受也是無常、苦、變易之法,終將消逝[1]。 5. 受離如實知:掌握感受的「離」(解脫之道),對感受生起調伏欲貪、斷除欲貪的智慧,不再被其奴役[1]。

6. 禪定中的變相:受陰十魔

《楞嚴經》特別警示,禪修者在深入受陰區宇時,若因定境中的特殊感受而生起「作聖解」(自以為證聖),就會招致外魔入心,形成十種精神偏差(受陰十魔)[1]: 包含因悲心過度而無故啼泣的悲魔、因過度勇猛而生大我慢的狂魔、修心無慧而心生枯渴懸想的憶魔、得少為足的易知足魔、失於方便而生無盡憂愁甚至自殘的憂愁魔、輕安過度而在路旁自歌自舞的好喜樂魔、輕慢如來毀壞經像的大我慢魔、溺於輕安不求進取的好輕清魔、撥無因果廣行淫穢的空魔,以及宣說淫慾即菩提的欲魔[1]。這些現象的根本,皆源自於將定境中的微細感受誤認為實有,其本質皆是「虛明妄想」[1]。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不讓「受陰」停留在冷冰冰的術語上,讓我們用當代人最熟悉的場景——下班後的深夜刷手機與加班焦慮——嚴格按照古典定義,將受陰的運作過程完整走查一遍:

步驟一:六觸生受(接觸的瞬間)

深夜十一點,你結束了一天的疲憊加班,躺在床上打開手機。 * 眼觸與耳觸:屏幕上亮起一段精美的美食視頻,或是短視頻平臺推送的一條爆款娛樂八卦。 * 六受身生起: * 眼觸生受:色彩斑斕的畫面刺激視覺,大腦瞬間產生了一股微小的、舒適的樂受。 * 意觸生受:大腦意識解讀了視頻內容,產生了「這太有意思了」的心理領納(樂受)。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一): 很多人以為「感受」是憑空從自己內心深處長出來的「真我情緒」。但按照經文「觸集是受集」,此時的樂受純粹是「眼睛/大腦」與「屏幕光線/數據」接觸後的產物[1]。它就像雨水撞擊水面升起的水泡,沒有水滴與水面的碰撞,水泡根本不存在。

步驟二:受味與受患(味與患的拉扯)

你繼續下滑屏幕,算法精準地為你推送了一條「同行薪資翻倍」的新聞,以及一條關於「職場裁員」的討論。 * 受味(喜樂之處):剛才看美食視頻時,那種暫時逃避現實壓力、獲得多巴胺分泌的輕鬆感,就是受陰的「味」[1]。你貪圖這份微小的喜樂[1]。 * 受患(變易與苦):然而,當你看到裁員新聞時,身觸與意觸瞬間生起了一股胃部收緊、胸口發悶的身體感受,以及焦慮不安的心靈體驗(苦受)[1]。原本的樂受瞬間破滅,轉化為逼迫感。這就是受陰的「患」——它是無常的、易變的、無法永恆把持的[1]。

步驟三:從「受陰」淪為「受受陰」(欲貪與我見的結縛)

此時,最關鍵的精神轉折發生了: * 生起欲貪:你討厭這種焦慮的苦受,渴望找回剛才的樂受,於是你的手指開始失控地繼續往下刷,試圖用更多的刺激來覆蓋苦受[1]。 * 我見繫著:你開始在心中喃喃自語:「太失敗了」、「感到無比焦慮」、「這種絕望感就是的生命狀態」。 * 你把苦受當成了「我」(見我)[1]。 * 你認為焦慮感盤踞在自己的靈魂內部(相在)[1]。

這時,原本只是如水泡般生滅的客觀感受(受陰),因為加入了「欲貪」與「我見」,正式演變成了沉重的「受受陰」[1]。你就像《楞嚴經》裡提到的「兩手相摩」,明明只是神經系統與外界訊息發生了摩擦,你卻在虛空中憑空妄生出真實的「灼熱與刺痛」,並牢牢抱著這份痛覺不放[1]。

步驟四:受離(智慧的解脫)

如果此時你啟動了「五種如實知」的觀照[1]: 1. 覺知:你停下手指,注意到胸口的緊繃感(苦受)和對手機刺激的渴望(欲貪)。 2. 如實知離:你告訴自己:「這只是意觸生起的一個苦受,它像水面上的泡泡,因緣湊合而生,也會因緣離散而滅。這個焦慮的感受不是『我』,我不需要去追逐樂受,也不需要逃避苦受[1]。」 3. 當你不再對感受施加欲貪,受陰的逼迫感便隨之瓦解,心靈得到了瞬間的清涼與自由(受離)[1]。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人生活在一個前所未有的「感受過載」與「感受操控」的時代。理解受陰的義理,不是古老的宗教教條,而是當代人拯救精神世界的一把關鍵鑰匙。

1. 破解算法時代的「感受奴役」

當代科技巨頭的商業模式(短視頻、信息流、遊戲機制),本質上就是一套極其精密的「六受身操控系統」。 算法通過不斷提供微小的樂受(刺激、獵奇、認同感)來誘發你的「欲貪」,再通過製造不甘、焦慮等苦受(FOMO,錯失恐懼)來扣留你的注意力。如果你不瞭解「觸集是受集」[1],就會以為那些刷手機時的衝動是自己真實的精神需求。透視受陰,能讓人看清:所有的衝動與上癮,不過是神經傳導物質激發的水泡;不被感受牽著鼻子走,人才有自主權。

2. 解構情緒暴政,實現「感官與自我的剝離」

現代心理學與流行文化常鼓勵人們「忠於自己的感受」。但這種觀念若走入極端,會讓人陷入抑鬱與焦慮的泥潭——當苦受襲來時,人們習慣於將感受與自我身分綁定(例如:「我很痛苦,所以我是一個失敗的人」)。 佛法對受陰的剖析,提供了一種極高明的心理防禦機制:感受只是體驗,感受不是「我」[1]。正如《雜阿含經》所言,感受是無常、變易之法[1]。苦受就像天空中的烏雲,它是被覺知的對象,而不是覺知本身。明白「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1],能讓我們在面對強大的精神痛苦時,退後一步,以觀照者的姿態看著苦受自生自滅,從而獲得巨大的心理空間。

3. 對照當代科學:腦科學與 AI 的鏡像

在當代認知神經科學中,大腦被視為一個「預測加工機器」(Predictive Processing Framework),大腦接收感官信號(觸),並快速產生評估情感效價(Valence:正向/樂受、負向/苦受、中性/捨受)的生理反應。這與二千多年前佛陀提出的「六觸生受」完全吻合[1]。 同時,當代 AI 強化學習(Reinforcement Learning)中的「獎勵函數」(Reward Function),也是通過設定樂受(Positive Reward)與苦受(Negative Penalty)來驅動模型演化。然而,AI 永遠無法超越這套獎勵機制,而佛法告訴我們:人類可以通過「受離如實知」,超越這套被獎勵與懲罰驅動的生物本能,實現精神的真正自由[1]。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受」等同於複雜的思想或性格(混淆受、想、行)

* 澄清:在大眾語境中,我們常說「我的感受是這件事很不公平」。但這在佛法定義中已經包含了「想蘊」(取相識別、概念判斷)與「行蘊」(意志造作、價值評判)。 * 受蘊:僅指最純粹、最原始的「苦、樂、不苦不樂」的感官與心理直覺體驗[1]。 * 想蘊:是隨後對這個體驗進行貼標籤、安立名稱(例如:「這是加班」、「這是欺負」)。 * 行蘊:是基於這個體驗生起的意志行動(例如:「我要辭職」、「我要報復」)。 把受蘊嚴格限制在「覺相」[1],能幫我們在心理反應的第一時間截斷煩惱的連鎖反應。

誤讀二:修行就是要追求「樂受」或變成「麻木無感」

* 澄清:有些人以為禪修是為了獲得持續不斷的清安與快樂(樂受),或者以為修行的最高境界是像石頭一樣沒有任何感受(斷滅)。 * 追求禪定中的輕安快樂,若產生執著,極易墮入《楞嚴經》警示的「好喜樂魔」或「好輕清魔」[1]。 * 解脫並不是讓感官壞死、不再生起感受。聖者依然有「六受身」[1]——身體撞到石頭依然會覺知疼痛(苦受),吃到食物依然會覺知滋味(樂受)。真正的解脫(受離),是在感受生起時,內心沒有「欲貪」與「我見」[1]。 樂受來時不貪染,苦受來時不嗔恚,捨受來時不昏沉,心如虛空,任水泡自起自滅。

誤讀三:感受是身體(色法)產生的,所以受蘊就是肉體感覺

* 澄清:身體的生理構造(如神經元、皮膚、大腦)屬於「色蘊」(物質現象)。而「受蘊」是純粹的精神現象(名法),是心識對這些生理刺激的「領納與體會」[1]。 正如《楞嚴經》「兩手相摩」的比喻,手掌是色,但手掌摩擦時內心領納到的「冷、熱、澀、滑」的覺受,才是受陰[1]。將受蘊簡化為肉體神經反應,就忽略了受陰作為心識運作的核心地位。

誤讀四:混淆「受陰」與「受受陰」,以為感受本身就是罪惡

* 澄清:感受(受陰)是生命運作的自然心理功能,本身是中性的[1]。只有當無明凡夫在感受上生起「貪、嗔、痴」,產生了執著與我見時,感受才變成了帶來苦難的「受受陰(受取蘊)」[1]。修行的重點絕非摧毀感受,而是透過智慧思維觀察,斷除對感受的欲貪,將「受受陰」還原為清淨無染的現象流轉,最終邁向寂靜與涅槃[1]。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受陰」(梵語:vedanā-skandha)是佛教「五陰」(或稱五蘊)之一,指眾生對於外界刺激所產生的領納與感受的聚集。在早期阿含經典與後期密教經典中,對受陰的定義與核心要義有著層次豐富的闡釋。 根據《雜阿含經》,受陰的核心特徵在於「覺相」,即「諸覺相是受受陰」。所謂覺相,是指領納、感受的特徵,具體表現為「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三種感受。從其生起與構成來看,受陰被定義為「六受身」,即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舌觸生受、身觸生受、意觸生受。其本質是「無常、苦、變易之法」。 而在《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以下簡稱《楞嚴經》)中,受陰的本質被進一步揭示為「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經中以「兩手相摩」為喻,指出受陰如同雙手在空中相摩而妄生澀、滑、冷、熱等觸感一樣,既不從虛空而來,亦不從手掌而出,純屬虛妄不實的幻相。

二、主要闡述

對於受陰的運作機制、修行觀察及禪定中的變相,各經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深入的闡釋:

1. 受陰的生起與消逝(集與滅) 在《雜阿含經》中,受陰的生起與消逝與「觸」有著直接的因果關係,即「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愚痴無聞的凡夫因為無明,在眼、耳、鼻、舌、身、意這「六觸入處」生起觸覺,進而生起苦、樂、不苦不樂等種種感受。此外,五受陰以「欲」為根,由欲而集、而生、而觸。

2. 五種如實知與解脫之道 《雜阿含經》強調,修行者必須對受陰進行「五種如實知」的禪觀: - 受如實知:了知受即是六受身; - 受集如實知:了知「觸集是受集」; - 受味如實知:了知受的「味」(引人喜樂之處),即因六受或感受因緣而生起的喜樂; - 受患如實知:了知受的「患」(過患),即受是無常、苦、變易之法; - 受離如實知:了知受的「離」(解脫之道),即對於受能調伏欲貪、斷欲貪、超越欲貪。 多聞聖弟子若能如實觀察受陰無常,不樂於受、不讚嘆、不取、不著,便能心得解脫。若能對受受陰等法以智慧思惟、觀察、忍,則能超升離生,斷除身見、戒取、疑等三結,證得須陀洹果,最終走向寂靜與涅槃。

3. 受陰區宇與禪那現境(受陰十魔) 《楞嚴經》則從禪修實踐的角度,詳細描述了修行者在奢摩他中色陰盡除後,進入「受陰區宇」的獨特狀態。此時,修行者能見到諸佛之心,如同明鏡中顯現影像,但雖有所得卻無法啟用,如同「魘人」手足完好、見聞不惑,卻因客邪限制而無法動彈。 在此區宇中,因用心交互,會出現十種禪那現境(即受陰十魔)。若修行者對此「作聖解」,便會招致外魔入心,墮入無間地獄: - 悲魔:因功用抑摧過越而生無窮悲心,甚至憐愍蚊虻,啼泣無限; - 狂魔:因功用凌率過越而生無限勇猛,自謂一念超越三僧祇劫,產生無比我慢; - 憶魔:因修心無慧,心中生大枯渴,旦夕撮心懸在一處; - 易知足魔:因溺於知見,得少為足,自言證得無上第一義諦; - 憂愁魔:因修行失於方便,生無盡憂慮,甚至自殘求死以求解脫; - 好喜樂魔:因輕安無慧自禁,心中無限歡悅,在路旁自歌自舞; - 大我慢魔:因見勝無慧,生起極大我慢,輕慢如來,摧毀經像; - 好輕清魔:因慧獲輕安,自謂滿足,不求進取; - 空魔:心生斷滅解,撥無因果,誹謗持戒,廣行淫穢; - 欲魔:因定境安順而生無限愛慾,宣說淫慾即是菩提道。

4. 受陰盡的特徵與超越 若修行者能覺了不迷,魔事自然銷歇。當「魘咎歇」時,修行者的心能離開身體,反觀自己的面貌,去住自由,無復留礙,這便稱為「受陰盡」。此時,修行者能夠超越「見濁」,並體悟到受陰是以「虛明妄想」為其根本。此時心已離形,如同「鳥出籠」一般,能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隨往無礙,從而進入「想陰區宇」。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的佛教經典與譯本中,對於該概念的稱呼與定義存在著細微但關鍵的差異:

1. 「受陰」與「受蘊」 《雜阿含經》(阿含部)與《楞嚴經》(密教部)在術語使用上,均以「受陰」或「受受陰」來稱呼與感受相關的執著聚集,而非後世常見的「受蘊」或「受取蘊」。

2. 「陰」與「受陰」的區分 《雜阿含經》對「陰」與「受陰」進行了明確的區分:凡是過去、未來、現在等一切感受的總和,通稱為「受陰」(即受之聚集);而若這些感受是「有漏、是取」,能在過去、未來、現在引發貪慾、瞋恚、愚痴等種種上煩煩惱心法,則特稱為「受陰」(或受受陰)。此外,經中指出「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而是對五陰生起「欲貪」者,才被稱為「五受陰」。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觸」和「欲」的關係 受陰的生起以「欲」為根,由欲而集、而生、而觸。同時,受陰與「觸」緊密相連,「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凡夫因無明在六觸入處生起觸,進而生起苦、樂等感受。

2. 與「我見」的關係 愚痴凡夫因無明,會在受陰等五受陰中生起「見我、異我、相在」等我見繫著(即認為感受是我、感受與我相異、感受在我之中或我在感受之中)。這種我見繫著會使心結縛而生起貪慾,導致其隨魔自在,在生死中流轉。因此,五受陰被比喻為「有身苦邊」與「重擔」。

3. 與「色陰」和「想陰」的關係 在《楞嚴經》的禪修次第中,受陰處於色陰與想陰之間。修行者必須先使「色陰」盡除,才能顯現「受陰區宇」;而當「受陰盡」之後,修行者才能擺脫「見濁」,進入「想陰區宇」,此時的定境狀態被描述為「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雜阿含經》:「諸覺相是受受陰。云何覺?謂覺苦、覺樂、覺不苦不樂,是名覺相。」 2. 《雜阿含經》:「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 3. 《大佛頂首楞嚴經》:「阿難!譬如有人,無故以兩手相摩,於二掌中,妄生澀滑冷熱之相。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4. 《大佛頂首楞嚴經》:「受陰盡者,其人則能超越見濁。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論「受陰」,有兩層遞進之說,且全經以「陰」稱後世所謂「蘊」,以「受陰」稱「取蘊」,術語形式與他經有別,宜留意。

一、陰與受陰之分判。經中先立「陰」之總義:凡所有諸色,不論過去、未來、現在,內、外,麤、細,好、醜,遠、近,「彼一切總說色陰」;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彼一切總說受、想、行、識陰,是名為陰」。此處「陰」取「總括、積聚」義,涵蓋一切有為法,尚未涉及煩惱。其後另立「受陰」:「若色是有漏、是取,若彼色過去、未來、現在,生貪欲、瞋恚、愚痴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受、想、行、識亦復如是,是名受陰」。是知此經以「有漏」「是取」及「生貪欲、瞋恚、愚痴及餘種種上煩惱心法」為「受陰」之界定條件——五陰本身非即受陰,必與漏、取、煩惱相應,方名受陰。

二、五受陰以欲為根。第二經(鹿母講堂)中,佛告比丘:「有五受陰。云何為五?謂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有比丘問五受陰「以何為根?以何集?以何生?以何觸?」佛答:「此五受陰,欲為根,欲集、欲生、欲觸」。此以「欲」(貪欲)為五受陰生起之根本因緣,四句「根、集、生、觸」皆歸於欲,是此經論受陰之獨特側面:受陰非僅靜態之有漏法聚,乃以欲為動力而不斷集起者。

三、陰與受之關係——非即非異。比丘追問「陰即受,為五陰異受耶?」佛答:「非五陰即受,亦非五陰異受;能於彼有欲貪者,是五受陰」。此句極為關鍵:五陰與受(取著)既非同一,亦非別異,差別只在「能於彼有欲貪」與否。同一五陰,有欲貪則名五受陰,無欲貪則但名五陰。此非本體之別,乃迷悟之別。

四、陰陰相關——受陰之時間向度。比丘問「有二陰相關耶?」佛言:「猶若有一人如是思惟:『我於未來得如是色、如是受、如是想、如是行、如是識。』是名比丘陰陰相關也」。此謂眾生以欲貪故,於現前五陰起未來五陰之希求,前後相續、陰陰相牽,即受陰流轉之動態面貌。

五、陰之得名因緣。經又問「何因何緣名為色陰?何因何緣名受、想、行、識陰?」佛答:「四大因、四大緣,是名色陰」(受、想、行、識陰之因緣,原文此處截斷未具)。此就「陰」之成立條件而說,與「受陰」以欲為根形成對照:陰就物質因緣立,受陰就煩惱因緣立。

六、術語形式。此經始終用「陰」(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而非「蘊」;用「受陰」「五受陰」而非「取蘊」「五取蘊」;「受」字在此兼有「取著」義(「非五陰即受」之「受」即取著),與五陰中「受陰」之「受」(感受)為同名異義,讀時須辨。末附攝頌「陰、根、陰即受、二陰共相關、名字、因、二味、我慢、疾漏盡」,為本組經之綱目索引,可知此數經在原本中即圍繞「陰」與「受陰」之辨而編次。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T0945 · 密教部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以「受陰」稱他經所謂「受蘊」,全經五蘊皆用「陰」字(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此為本經術語形式之顯著特徵。

一、以摩掌喻明受陰之虛妄。經雲:有人手足宴安、百骸調適,忽如忘生,性無違順;無故以二手掌於空相摩,於二手中妄生澁、滑、冷、熱諸相。經即以此喻受陰:「受陰當知亦復如是。」復破其來處:是諸幻觸不從空來——若空來者,既能觸掌何不觸身,不應虛空選擇來觸;不從掌出——若從掌出,應非待合,離即觸入,臂腕骨髓應亦覺知入時蹤跡。結雲:「是故當知受陰虛妄,本非因緣、非自然性。」

二、於禪那修證次第中安立「受陰區宇」與「受陰盡」。色陰盡者,見諸佛心如明鏡中顯現其像,若有所得而未能用,猶如魘人,手足宛然,見聞不惑,心觸客邪而不能動——此名受陰區宇。若魘咎歇,其心離身,返觀其面,去住自由,無復留礙,名受陰盡,是人則能超越見濁。經明言受陰之根由:「觀其所由,虛明妄想以為其本。」

三、受陰區宇中十種禪那現境。經列舉修三摩提者於受陰區宇中或發無窮悲、或生無限勇、或生大枯渴、或生無限喜、或起大我慢、或得輕安自謂成聖、或歸向永滅撥無因果、或愛極發狂便為貪欲等十境,一一皆雲「悟則無咎,非為聖證」,若作聖解則各有魔入其心腑,失於正受,當從淪墜。總結雲:「皆是受陰用心交互,故現斯事。」

四、受陰盡後之功德。受陰盡者雖未漏盡,心離其形如鳥出籠,已能成就從是凡身上歷菩薩六十聖位,得意生身隨往無礙。

五、受陰虛妙階段之外魔十境。受陰盡後進入想陰區宇前,經以「受陰虛妙,不遭邪慮,圓定發明」為前提,列舉天魔候得其便、飛精附人之十種外擾,皆因行者於三摩地中起貪求——貪求善巧、經歷、冥感、靜謐、知見、宿命、神通、深空、長壽等,天魔即附人口說經法,破佛律儀,潛行貪欲,終令弟子與師俱陷王難、墮無間獄。

綜上,本經論受陰有三重面向:以摩掌喻破其體性(非因緣、非自然),以魘人喻明其修證位次(區宇與盡),以十境十魔示其禪中險難。術語上一律稱「受陰」而非「受蘊」,並以「虛明妄想」為受陰之本,此皆本經獨特之表述。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領納隨觸」四字為受蘊立定義:受之體性即領納,且必隨觸而起,觸為受之所依。頌文「受領納隨觸」一句,將受與觸的因果俱起關係攝於一語之中。

論中將受蘊開為三類: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此三受復各依六根觸境之別,分成六受身——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六受身之建立,表明受非籠統一法,而是隨根門不同各有自體。

在處界分類上,本論將受蘊(與想蘊、行蘊)及無表色、三種無為,合立為法處、法界。此即謂受等心所法於十二處中攝歸法處,於十八界中攝歸法界,與色法之歸五根五境、識之歸意處意識界形成對照。

本論於業感緣起處另立「順受」之目。契經雲「受樂受時二受便滅」,論釋之曰:非別有一受來領納此樂受,乃是樂受自體現前,即說名為「受於樂受」。此釋旨在遮遣「能受—所受」二元對立之誤讀,令知受之領納即受之自相現起,非另有能領之體。又明此處所說順受,唯就異熟果而言,由業能招受異熟故,業與受體性雖殊,仍得名「順樂受業」「順苦受業」。

就業與身受、心受之配屬,本論有明確判定:善無尋業(從中定乃至有頂所有善業)能招異熟者,唯感心受而非身受,以身受必與尋伺俱故;諸不善業能感受者,唯感身受而非心受,以不善因以苦受為果,而心俱之苦受決定名憂,憂非異熟。此處將「苦受」限於身受、「憂」歸於心受而判為非異熟,是本論對三受與身心二受交叉關係的獨特處理。

術語形式方面,本論始終用「受蘊」而非「受陰」;稱「不苦不樂」而非「捨受」(雖義同);以「六受身」為標準分目;以「順樂受」「順苦受」「順不苦不樂受」標業與受之對應關係。此皆毘曇部阿毘達磨文獻之典型用語。

相關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