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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行

sarvatraga

普遍隨行於相應心識的法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唯識學把心識的活動拆成兩層:心王(八識)與心所(伴隨心王而起的心理功能)。心王是主體,心所是協助心王完成具體工作的"伴隨者"——就像一首歌,主旋律是心王,伴奏和絃是心所。五十一種心所按六類劃分,第一類就是「遍行有五」。

遍行」(sarvatraga)之名來自《成唯識論》的斷語:「一切心中,定可得故,名為遍行。」意思是:無論什麼心識、在什麼條件、什麼階段下生起,這五種心所必定與之同時俱起。更嚴格地說,這個"遍"不是隨便說說,而是由"四一切"撐起來的——

- 一切性:遍於善、惡、無記(不記善惡)所有心性; - 一切地:遍於三界九地(有情存在的九個層次); - 一切時:遍於有漏(染雜流轉)與無漏(清淨出離)所有時; - 一切俱:與其他心所同起時,無不與之俱。

五者具足,故與那些「只在特定緣起下才出現」的心所(如別境的欲、勝解、念、定、慧)嚴格區別開來——這是「遍行」立名的內在邏輯。

五法各自的真實作用

經典條目對每一種都給出了非常精確的功能界定,必須嚴格按這界定走,不能用當代常用義去模糊它。

(sparśa):使心、心所與所緣境和合而同觸之,併為受、想、思之所依。注意——觸不是單純的物理接觸,而是根、境、識三和合那一刻"對接"的成立環節。心識能開始"緣"一個境,前提是這個"對接"已經成立。觸是後續受、想、思得以運作的平臺。

作意(manasikāra):警覺應起之心種,引心趣向所緣。這是注意力的喚起機制——把潛在的心識種子"叫醒",並把心引向當前所緣。沒有作意,心識即便根、境具足也不會"主動"開始運作。

(vedanā):領納順境、逆境或非順非逆境的境相。即苦、樂、舍三種"領受"。受是個原始的標記動作——心對境的最初接納或排斥反應,在複雜的情緒(喜怒哀懼等)尚未展開前就已經發生。

(saṅjñā):於境取像,安立分齊,以便設施名言。這是"取相"功能——給當下所緣貼上一個粗略的特徵標記,讓它有邊界、可識別、可命名。看著一隻橘子,你能認出"這是一隻橘子",這個識別動作就是"想"。

(cetanā):令心造作,並驅役心造善等。這是意志層面的發起——決定心去造作善或不善的力量。沒有思,即便有受、想,也只是一個靜態的認知;有了思,認識立刻有了方向。

五者的關係可以這樣直觀地走一遍:讓心能"接得上"對象;作意把注意拉過來;給出最初的好惡標記;給對象貼標籤;讓心有所發動。一個完整的認識瞬間,五者缺一不可。

"一切心中定可得"的理由

《成唯識論》從教證和理證兩方面論證:

教證——契經說「根、境、識三和合故有觸,與觸俱生受、想、思」;又說「根不壞、境現前而作意正起,方能生識」。兩次從經典印證五法與心識的必然俱起。

理證——逐項指出: 1. 識起必有根、境、識三和,因而必有觸; 2. 心若不由作意引向其境便不能生起,必有作意; 3. 心起必有歡、戚或舍的領納相,必有受; 4. 想使心能取境的分齊相,沒有它便無法識別對象,必有想; 5. 思使心取正因等相而有所造作,必有思

正是這"五個必有",構成了遍行成立最堅實的邏輯。

遍行與八識的關係

八識並非都同等"顯了"地與遍行相應,有必要分別交代:

- 阿賴耶識(第八識):從無始以來直至未轉依(未成佛)的一切位中,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理由正是「以是遍行心所攝故」。但阿賴耶識行相極不明瞭,只與捨受相應(無明顯苦樂偏向),並且因任運、昧劣等性質,不與欲、勝解、念、定、慧等別境心所相應。 - 末那識(第七識):決定與遍行相應,再加上我痴、我見、我慢、我愛四種根本煩惱。論中以「及餘觸等俱」一句點明這一點。 - 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識起即有此五法,且行相分明,可與苦、樂、舍三受、眾多煩惱共起。

需要特別提一下"相應"這個詞在唯識學中的嚴格含義:時相同(同一剎那)、依相同(同一根)、所緣相同(同一境)、事相同(同一性質)。阿賴耶識與觸等五,正是這四項俱同,所以稱"相應"——這是唯識學中"相應"的本義,不要按日常語感理解成"配合"。

生活裡的走查

我挑兩個當代人極熟悉的場景,按經典定義一步步走查,讓每一個概念釘死在具體的經驗上。


場景一:通勤地鐵裡,朋友發來一條未讀消息。

觸成立。 手機屏幕亮起,畫面進入視野——這是經典意義上的"三和合":眼根(視覺器官)、境(屏幕上的字與圖像)、眼識三者會合,"對接"成立。如果你正戴著耳機,耳朵聽到通知提示音,那麼耳根、耳識、聲境也同時成立一組觸。觸不是一個孤立動作,而是每一對根境識和合時都成立。

作意喚起。 你原本可能在看車窗外或發呆,但那個紅點(未讀標記)讓你的注意力瞬間被拉過去——這就是"作意"警覺應起的心種,並把心引向這條消息。在唯識學意義上,沒有這個警覺動作,再亮的屏幕也只是背景裡的光。

受初判。 你還沒讀完內容,心已經有一個輕飄飄的舒展(好消息)或者微微收緊的感覺(壞消息)——這就是"受"的領納。它還沒發展成複雜的情緒(喜悅、焦慮等),而是最原初的苦/樂/舍標記。

想取相。 滑動看完第一句,你已經把這則消息歸入某個類別:"朋友借錢的?""工作群的?"或者"好像要約飯"——這就是"想"的取像安立。沒有"想",你根本說不出"這是什麼",更沒法進一步處理。

思發動。 讀完並決定"等會兒再回"或"現在立刻回"——這背後有"思"在造作。即便選擇"稍後處理",這個"拖後"的決定也是由思發動的。

整個五步聯動在你讀完消息、決定回不回的幾秒鐘內悄然完成。這不是某個哲學家的理論構造,而是任何人每天都在發生的——只是因為太快、太自動化,日常意識察覺不到它的"層"。


場景二:午休時"發呆"三分鐘。

這裡有迷惑性。當代人常覺得發呆就是"腦子裡什麼也沒有"——但唯識學的判斷正相反:

阿賴耶識恆轉——哪怕表面看來"沒念頭",第八識也剎那剎那在執持、延續生命相續。底下這層,"觸作意受想思"無一刻間斷,只是行相微細、極不明瞭

前六識也在輪轉——即便主觀上覺得"空",眼識、耳識也在生滅,背景中的空調聲、光線變化都在和合觸。你"意識到自己在發呆"那一刻已經至少有意識地想過一次了。

特別值得點破的迷惑:當代很多人以為"發呆 = 心不在 = 沒有受想思"。但唯識學告訴你:觸、受、想、思從不停歇。 你沒有的不是這五法,而是對它們運作的覺察。"修行"之所以要從這裡開始,恰恰是因為哪怕看似"無事"的當下,五法都在無明覆蓋下剎那造作——這就是輪迴得以延續的底色機制。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幾處:

1. 把"觸"誤解為身體接觸。 觸的真正含義是根、境、識三和合的"對接"機制,遠比物理接觸寬,也不限於皮膚感覺。 2. 把"受"誤解為情緒。 受只是苦/樂/舍的最初標記,不是完整的情緒。憤怒、焦慮、喜悅這些是受進一步與思、想、煩惱交絡後產生的複合狀態。 3. 把"想"誤解為"想法/觀念/思考"。 想想只是對境的"取像安立"——給對象貼識別標記,讓你說出"這是什麼"。它不等同於反思、判斷、推理。 4. 把"思"誤解為外在行動。 思是心所層面的意志造作("決定要去造"),不是身體表層的動作。身體行動是思進一步引生的"身表業"。 5. 以為遍行只在前六識有,阿賴耶識沒有。 實際正相反:阿賴耶識比前六識更恆常地與遍行五法相應,只是行相極微細。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理解"遍行"至少有三層現實意義,不是單純的學術知識。

第一,它解釋了「注意力為何這麼難集中」。 當代心理學講"注意資源有限",唯識學的描述更精細:每一念心識生起,作意都在做功;不同的作意(如"該工作"與"想刷手機")在爭奪同一條注意通道。知道自己內部的"作意"是什麼樣的、它由誰喚起、被什麼拉走,這就是修定的起點。

第二,它揭示了"機械化反應"的根源。 煩躁就打開購物App、被批評就本能反駁、刷到某類內容就立刻點贊——這些"自動"行為背後的結構正是觸→作意→受→想→思的快速聯動。心理學討論"習慣迴路"和"自動化反應",唯識指出這不是某一類人的特質,而是每次心識生起時就已經內嵌在機制裡的——只是快到意識反應不過來。

第三,它鬆動了一個根深蒂固的自我綁定。 當代人常陷入"我好焦慮""我不開心""我就是這種性格"的自我綁定。遍行告訴我們:受是領納,想是識別,思是造作——三者各司其職,沒有一個永恆的"我"在焦慮,焦慮是三步以上的心所聯動。把這聯動看清楚,才有真正的對治空間。這也是定慧之學的基礎:先看清這五個伴隨者是怎麼運作的,然後才談得上在其中修定、修慧。

順便提一句:受、想、思三個心所名,與《心經》"照見五蘊皆空"中受蘊、想蘊、行蘊之名的重合不是巧合——前二者即受、想蘊,行蘊中很大一塊由思構成。但五蘊是歸類(把一切有為法分堆),心所是細分(把心理活動分門別類),兩者層次不同,不可徑直等同。這一點在誤讀澄清一節再展開。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遍行」=「能遍一切」,等同於「無所不知」。 澄清:遍(sarvatraga)只是"普遍伴隨"的意思,指與一切心識俱起,與認知的"廣度"無關。條目特別警告:「遍行」≠「遍計」(周遍計度,遍計所執自性)——後者是《成唯識論》討論虛妄分別時的術語,與此處心所分類完全不同的論題。

誤讀二:觸、作意、受、想、思就是五蘊(或五蘊的同義表達)。 澄清:五蘊(色、受、想、行、識)是更宏觀的歸類——把一切有為法分成五堆。心所則是把心理活動進一步細分為五十一類。兩者不是同一層級: - 五蘊中的行蘊包含除受、想之外所有心所及心不相應行法,範圍遠遠大於遍行中的"思"。 - 五蘊中沒有獨立的"觸"與"作意",因為這些功能被併入行蘊或識蘊。 - 所以"遍行=五蘊大部分"這種說法是錯誤的。

誤讀三:觸作意受想思是五種獨立的"情緒"或"心理現象"輪流出現。 澄清:它們是同一瞬間的五種功能,不是輪流出現。每個心識生起的剎那,這五者同時具備、協同運作。當代人最容易按時間順序去理解五個步驟,但唯識學強調的是結構上同時具足

誤讀四:阿賴耶識的遍行與前六識的遍行完全相同。 澄清:不一樣。 - 阿賴耶識只與捨受相應(無明顯苦樂),行相極不明瞭; - 末那識的遍行與四種根本煩惱(我痴、我見、我慢、我愛)共起; - 前六識的遍行可以與三受、眾多煩惱、別境心所等交錯配合。 - 還有一點:阿賴耶識的"恆轉"不是某種連續的"大我"在運轉——而是剎那剎那生滅的相續,只是因為頻率太快,慢看像是連續。

誤讀五:「一切心都有」意味著欲、勝解、念、定、慧也都該有,否則該改稱"遍行"。 澄清:恰恰相反。「別境」五法的本質就是"非一切心有"——猶豫時無勝解,任運緣境時無慾,未曾受境無念,不專注時無定,愚昧不簡擇時無慧。正是這種"不必有"讓它們不進入遍行。遍行的稀有在於:五者同時在結構上必須具備。

誤讀六:「思」就是"行動能力"或"做出選擇"。 澄清:思(cetanā)是心所層面的意志造作,是"決定要去造"的發起動作。身體行動(走到冰箱拿水、說出某句話)是思進一步引生的"身表業"與"語表業",不是思本身。把兩者混為一談,會漏掉唯識學對"造作"極細緻的層次區分。

誤讀七:瞭解遍行就能直接"轉化情緒"。 澄清:遍行只是看見結構。能看見"原來情緒是受+想+思+煩惱交絡"是修行的起點,但看見不等於轉化。真正的轉化需要在定慧中反覆觀照、長期熏習——這是《成唯識論》在介紹完六位心所後,轉入修行實踐那一大段才進入的領域。


最後想留一句提醒:唯識學這一套關於心識與心所的精細拆解,目的不在分類本身。分類只是工具——它讓我們在每一個起心動念的當下,能夠分辨出"這一步是作意在運作"、"這一步是受在領納"、"這一步是思在驅動"。能分辨,才有可能不被它們裹挾。這是"唯識"這一傳統之所以在中後期被眾多修行者作為禪修基礎課的根本理由:看清有幾種輪子在轉,才有真正的自由可言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遍行」(梵語 sarvatraga)是《成唯識論》對一類心所的專稱,指一切心識生起時決定同時俱有的五種心所,即觸、作意、受、想、思。其得名之由,論雲「一切心中,定可得故」,於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四種普遍性皆悉具足,故稱遍行。

二、主要闡述

《成唯識論》將心所分為六位五十一種,首列「遍行有五」。論以「四一切」——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辨諸位心所,五種遍行於此四普遍性皆具,故與別境、不定等其餘五位相區別。

五法各自之作用: - 觸:使心、心所和合同觸所緣,併為受、想、思等之所依; - 作意:警覺應起之心種,引心趣向所緣; - 受:領納順、違、俱非之境相; - 想:於境取像,安立分齊,以便設施名言; - 思:令心造作,並驅役心造善等。

八識與遍行相應之理

(1)阿賴耶識:「從無始以來乃至未轉,一切位中」恆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原因正在五法「以是遍行心所攝故」。阿賴耶識行相極不明瞭,只與捨受相應,並以任運、昧劣等故,不與欲、勝解、念、定、慧等別境心所相應。

(2)末那識:決定與遍行相應。論釋「及餘觸等俱」時,明末那相應心所為四煩惱加觸等五法。

(3)六轉識:論以教、理二證證其遍行性。教證中,契經說根、境、識三和合而有觸,與觸俱生受、想、思;又說根不壞、境現前而作意正起方能生識,以作意與了別恆共和合證明作意亦遍行。理證則逐一指出:識起必有三和而有觸;心須由作意引向自境;心起必有歡、戚或舍之領納相;想使心能取境之分齊相;思使心取正因等相而有所造作。由是「觸等五法,心起必有,故是遍行」。

相應之義:遍行五法雖與心識同依同緣,然行相各異;在阿賴耶識中,觸等五與識時、依、所緣、事皆同,故稱相應。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論所據唯有一部論典(《成唯識論》),其內部用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交替與側重:

- 遍行五法固定稱「觸、作意、受、想、思」,亦簡稱「觸等五」。 - 討論第八識時交替使用「阿賴耶識」「藏識」「異熟識」;討論前七、八識之外者用「六轉識」;末那之相應心所用「四煩惱加觸等五法」表出。 - 「別境」一名專指欲、勝解、念、定、慧五種。 - 文中「遍計」「能遍計」「遍計所執自性」皆屬周遍計度、虛妄分別之論題,非「遍行心所」之異名,二者應予區分。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遍行與別境之辨:欲、勝解、念、定、慧雖同屬心所,然分別依所樂、決定、曾習、所觀等特定境而生,並非每一心起時皆有。任運緣境時可全無慾;猶豫或非審決心無勝解;未曾受或不能明記之境無念;不專注時無定;愚昧而不簡擇時無慧。故稱別境,不入遍行。

遍行與相應之辨:遍行五法「一切心定可得」,側重其與心之俱起;「相應」則更就時、依、所緣、事四相同而言。論釋阿賴耶識之相應,正是以觸等五法之與識於四事相同為據。

遍行與遍計之辨:遍行就心所之遍一切心而立名,遍計則就周遍計度、虛妄分別之識相而立名,二者名同義異。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一切心中,定可得故,名為遍行。」 - 「觸、作意、受、想、思者,謂觸等五法,心起必有,故是遍行。」 - 「阿賴耶識從無始以來乃至未轉……恆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故。」 - 「欲等五法非一切心皆有,故非遍行。」 - 「末那……及餘觸等俱,謂四煩惱等。」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一、遍行為六因之一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偈頌列出六種因:能作、俱有、同類、相應、遍行、異熟,遍行為其中第五因。論中先廣辨相應因之相,繼而轉入第五遍行因之相。

二、遍行因之定義與時分 頌曰:「遍行謂前遍,為同地染因」——遍行指先前已能普遍運行於五部之法,為同一地之染汙法的因。時分上,遍行與同類二因唯居過、現二世,未來世無;相應、俱有、異熟三因於三世中皆遍有。

三、遍行體之具體攝屬 論以「九十八隨眠中,幾是遍行、幾非遍行」發問。頌曰:「見苦集所斷,諸見疑相應,及不共無明,遍行自界地,於中除二見,餘九能上緣,除得餘隨行,亦是遍行攝」。論釋:見苦所斷與見集所斷之諸見(七見)、與之相應之二疑,以及不共無明之二種,合計十一隨眠,力能遍行自界地之五部,故得遍行之名。

四、立遍行名之三義 論明示依三義立遍行名:一、自界地五部諸法遍緣;二、以隨眠為因;三、遍生五部之染法。

五、隨行法亦攝入遍行體 頌言「除得餘隨行,亦是遍行攝」,論釋:遍行體不唯是隨眠,亦並隨行法——即與十一隨眠相應及緣彼之隨行法皆屬遍行攝;惟「得」以非一果故被排除在外。

六、遍行緣上之限制 十一遍行中除身、邊二見外,其餘九種亦能緣上界上地;但緣上之中,或唯緣一界、或二界合緣,並無頓緣自上之理。

七、未斷遍行之隨增 頌曰:「未斷遍隨眠,於自地一切,非遍於自部,所緣故隨增,非無漏上緣,無攝有違故,隨於相應法,相應故隨增」——未斷遍行隨眠,於自地有漏五部非皆遍隨增,須視所緣或相應而定;無漏及上緣則非隨增。

八、貪瞋慢亦得為遍行 頌曰:「若於此事中,未斷貪瞋慢,過現若已起,未來意遍行,五可生自世,不生亦遍行,餘過未遍行,現正緣能繫」——若於其事未斷之貪、瞋、慢,於過、現已起者,其未來亦皆遍行,能生五部;不生亦遍行;若未現起,過未非遍行,須現正緣方能繫。

九、遍行於隨眠隨增之應用 論中舉所繫事內樂根為例,須分別欲界四部、色界五部及無色界部之隨眠隨增;其中遍行隨眠對自界地有為法皆能隨增。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對於「遍行」一詞的論述,主要見於〈本地分〉中討論心所有法(citta-samprayukta-samskara)的章節,係以「遍行心法」一詞標舉此概念,並與「不遍行心法」相對而立。

一、五遍行心法的確立 經中以問答體裁明確定義:「諸識生時,與幾遍行心法俱起?答: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由此可知,凡是任何心識生起時,必定共同生起的遍行心法共有五種:作意、觸、受、想、思。此五法在一切心、一切時皆得俱起,故名遍行。

二、五遍行心法的體相與作用 經中逐一解說五法之體相(): - 作意:「謂能引發心法」; - 觸:「謂三和合故,能攝受義」; - 受:「謂三和合故,能領納義」; - 想:「謂三和合故,施設所緣,假合而取」,並分為隨覺想與言說隨眠想二種; - 思:「謂三和合故,令心造作,於所緣境隨與領納、和合、乖離」。 並各別標示其業用:作意「於所緣引心為業」;觸「受、想、思所依為業」;受「愛生所待為業」;想「於所緣,令心彩畫言說為業」;思「發起尋、伺、身語業為業」。

三、遍行與不遍行心法的對比 經中緊接著問:「復與幾不遍行心法俱起?答:不遍行法乃有多種,勝者唯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此處以「勝者」二字指出此五不遍行法乃就勝用而列,實則不遍行法之數不止於五。五不遍行心法各於「所愛、決定、串習、觀察」四境事各別而生,可見其生起須依特定境界,不似遍行法之普遍隨行於一切心。

四、與「助伴」及「所緣」之關係 在廣論心所的「助伴」定義中,經雲:「俱有相應心所有法,是名助伴。同一所緣,非同一行相,一時俱有一一而轉,各自種子所生。」()此段明助伴之通相,凡遍行與不遍行皆攝在「助伴」之內。至於所緣的差別(),則區分共所緣(如色、聲等)與不共所緣(如受想行蘊、無為、無見無對色、六內處及一切種子),遍行與不遍行心法亦各隨其相應之緣而轉。

五、其他脈絡中的「遍行」一詞 應注意者,《瑜伽師地論》中「遍行」一詞另見於他種用法:論煩惱時,以通緣內外、愛非愛及俱相違有漏事之煩惱稱為「遍行」,與「取一分」之貪、慢、邪見等相對();論修時,「遍行修」則指「於諸法一味真如作意思惟」之修()。此二「遍行」之義與本條目所論「普遍隨行於相應心識之法」,名同而義別,宜隨文甄別。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以瑜伽行派立場,對「遍行」作了系統闡述,核心在辨明何者為遍行心所、何者非遍行,以及遍行與諸識的相應關係。

一、遍行之體與數。《論》將一切心所分為六位: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定四,合五十一法。其中「遍行有五」,即觸、作意、受、想、思,於一切心中定可得故,標以「遍行」之名。

二、教理雙證。《論》以教證與理證兩路成立觸等五為遍行。教證方面:契經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觸,與觸俱生有受、想、思」,故觸、受、想、思為遍行;又經言「若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識」,故作意亦遍行。理證方面:識起必待三和,定生觸;作意引心趣境;受領納順、違、中境;想安立境之分齊;思驅役自心造善等。「心起必有,故是遍行」。

三、四一切之辨。《論》以四「一切」辨五位差別: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遍行具四一切」,別境唯具初二,善唯一切地,染四皆無,不定唯一切性,此即遍行特勝之處。

四、非遍行之所由。《論》逐一遮破欲、勝解、念、定、慧為遍行之說:欲唯於可欣等境希望,中容、可厭境一向無欲;勝解唯於決定境印持,猶豫境全無;念唯於曾習境明記,未曾受境不起;定唯繫心專注一境,不專注時無定;慧唯於觀境簡擇,愚昧心中無簡擇。故此五「非觸等故,定非遍行,如信、貪等」。

五、與諸識之相應。(一)就六轉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三受(苦、樂、捨)皆容俱,領順、違、非二相故。(二)就異熟識(藏識):唯與遍行五相應,不與別境等相應,謂欲希望所樂,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令心專注,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簡擇,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又此識行相極不明瞭,唯與捨受相應。(三)就末那:心所唯九,前四煩惱(我見、我慢、我愛、無明)及「餘」觸等五法。置「餘」言者,顯異熟識之觸等是無覆,此意之觸等與煩惱俱,故異於彼。

六、術語特點。《論》中「藏識」、「異熟識」、「阿賴耶識」互用,皆指第八識;「末那」、「意」指第七意根;心所與心「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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