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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境

viniyata-caitta

唯識五類於別境生起的心所。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概念位置:唯識學「心所六位」之第二位,由欲、勝解、念、定、慧五種組成;各緣別別之境事而生,故名「別境」。本文以《成唯識論》(T1585)為正依,逐項展開。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1. 心所六位的定位:它們住在哪兒

唯識學把每一念心發生時隨之生起的「心理要素」分成六組——「心所六位」: 1. 遍行(觸、作意、受、想、思)——凡心起必俱 2. 別境(欲、勝解、念、定、慧)——按所緣不同而擇緣生起 3. (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勤、輕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4. 煩惱(貪、嗔、痴、慢、疑、惡見) 5. 隨煩惱(忿、恨、惱、覆、誑、諂、驕、害、嫉、慳、無慚、無愧、掉舉、昏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6. 不定(悔、眠、尋、伺等,悔眠尋伺二之二)

別境居第二位,承上啟下:「上承」遍行五(每一念心都先有觸、作意、受、想、思打底),「下接」善與染——別的境界來了,要不要起欲?要不要專注?要不要簡擇?這是「上承」之下的具體取向選擇。每一念的意識活動裡,遍行像默認開啟的系統服務,而別境則是按需調用的「專項技能」。

2. 何以名「別境」

《成唯識論》原句極簡:「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核心就一句:「所緣事不同」。

什麼叫「所緣事不同」? - 只緣「所樂、可欣、所欲求、欲觀察」的境; - 勝解 只緣「已決定、可印持」的境; - 只緣「曾習、曾經歷」的境; - 緣「所觀」的境(功德、過失、俱非皆可)。

五者各有專屬的「境事」,互不重疊,因此合稱「別境」——「別別而緣」。這與遍行五心所「凡心起必俱」的「一切時、一切俱」恰成對照:別境只具「一切性、一切地」,不具「一切時、一切俱」——意思是,它們在種類上能配善惡一切心、在九地(欲界乃至有頂九種修行階位)裡都可能出現,但不是每一念都現起,也不是每一念都五個齊上

3. 五種心所的古典定義(按成唯識論文本)

下表先列出經典定義原句,便於後文逐項展開:

| 心所 | 自性(是什麼) | 業用(用來做什麼) | |---|---|---| | | 於所樂境,希望 | 勤依(精進的所依) | | 勝解 | 於決定境,印持 | 不可引轉 | | | 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 | 定依(定的所依) | | | 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 | 智依(慧的所依) | | | 於所觀境,簡擇 | 斷疑 |

下面逐項細講。

(1)欲(chanda)——「於所樂境,希望」

「所樂」之樂,論中列三說:可欣境所求境欲觀察之境。故凡對某境有「想要、盼望、希望」的朝向,便是欲。

注意: - 欲 ≠ 所有慾望。它要求有「希望」的內向朝向——不是機械的慾望循環,而是一種有指向的「願」。 - 欲 ≠ 一定是壞東西。「欲為諸法本」在這裡被解釋為:善欲能發動正勤,助成善事。經典並不是說一切心、心所都由欲而生,而是強調善欲作為精進之所依。 - 「勤依」是欲的業用:它點燃精進,使行動有方向。

為什麼欲不是遍行? 因為「若不欲觀、任運緣境則全無慾」——當你漫不經心、隨波逐流地緣境,並無「希望」朝向時,欲便不起。所以「欲」是有方向的、指向所樂之境的願心。

(2)勝解(adhimoksha)——「於決定境,印持」

- 「印持」:像在文書上蓋下印章,把所取境確認下來。 - 「不可引轉」:一經印持,便不為他緣所轉。 - 所依之力:依邪正教理證驗之力(親身體驗、自證)做出審決。

注意: - 勝解 ≠ 所有自信、隨喜。它要求的是已審決的境——經過思惟、推求之後的確認。 - 勝解 ≠ 頑固。頑固是執著於未經審決之事;勝解是經過審定之後不為異緣動搖。 - 在猶豫境(尚未決定)、非審決心中,勝解全無——這進一步說明它不是凡心必俱。

(3)念(smriti)——「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

- 「曾習」:必須是已經經歷過的境。對從未受過的境之體或類別,念全不起。 - 「明記不忘」:須能清楚記憶,數數憶持,而非模糊印象。 - 業用是「定依」——念能引定。心裡能清楚憶念前境,是專注得以成立的前提。

注意: - 念 ≠ 所有記憶。它特指清晰的、曾經歷過的、此刻能浮起的對象——不是潛意識裡的隱伏信息。 - 念 ≠ 回憶往事的情感。它是中性的「明記」,可為善、染、不定。 - 如果只模糊「似曾相識」,卻不能明記,念也不生。

(4)定(samādhi)——「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

- 所觀境可為功德、過失、俱非——這是「三性皆可」的寬廣定義,比常見的「專注好事」要廣。 - 「心專注不散」≠ 「始終只緣一個對象」。論文明言:心想住於何境即能安住於何境;故見道前後歷觀諸諦、境雖有別(苦集滅道逐一觀),亦不妨稱為等持。 - 業用是「智依」——專注是慧的所依。心若散亂,簡擇無從下手。

遍行的辨明(極重要): - 「令心、心所同趣一境」是的作用——它是「觸境」的最初鏈接。 - 「令心取境」是作意的作用——它是「警覺、轉向」的功能。 - 是「令心專注不散、安住」——比「同趣一境」「取境」更進一步,是持續安住的能力。

三者功能不同,不可將定混同於遍行。

(5)慧(prajñā)——「於所觀境,簡擇」

- 簡擇:對德、失、俱非(功德、過失、非功非過)之境推求而後得決定。 - 斷疑為業用:疑因簡擇而決。 - 在非觀察境、愚昧心中,無簡擇則慧不起——所以慧也不是遍行

注意: - 慧 ≠ 智商、知識量、聰明。它特指對所觀境的推求性揀擇,且必須斷疑——有結論、有判定。 - 慧 ≠ 學術分析。學術可只在概念上推求,慧要能在德/失/俱非上做出價值與實相層面的判定——這正是唯識把慧列為解脫道關鍵心所的原因。

4. 五者的關係:不定俱起、三十一句

《成唯識論》明示:「可只起一種,亦可起二、三、四或五種」,依所樂、決定、曾習、所觀等境,總別合成三十一句——五心所各緣各境,理論上能形成 32 種組合(每一為有/無),經典列 31 種(其中某種組合被認為不能或不須單獨列出),加上「五者全不起之心位」,即 32 類心理瞬間。

也就是說,這是「不定俱起」: - 五個不必同時現起。 - 同樣五個,也不必永遠同時缺位。

更妙的是層遞的業用關係: - 是「勤依」——點燃精進。 - 勝解是「不可引轉」——把決定穩住。 - 是「定依」——讓心能憶念所觀境。 - 是「智依」——讓心專注。 - 是「斷疑」——從專注中揀擇得解。

這條「欲 → 念 → 定 → 慧」的鏈,與《瑜伽師地論》《俱舍論》裡「欲、勤、念、定、慧」的五根、五力如出一轍:你能希望的,能記憶的,能專注的,能簡擇的——四者層層相因,最終指向慧,而慧又回頭支持勝解的審決。

5. 與第八識、第七識、五識的關係

- 第八識(藏識 / 阿賴耶識):論中明言,藏識因任運、昧劣、剎那別緣——既無審慎的印持與簡擇,亦無主動的希望與明記——「無希望、印持、明記、專注與簡擇,故不與別境相應」。這裡《成唯識論》明確使用「藏識」一詞指稱第八識。 - 第七識(末那識):隨其位而有無(無始來恆內執我,故可能有染汙的別境成分;論中詳於其他章節)。 - 第六意識:各位容許與五者俱起——這是我們日常能內省到別境活動的主要場所。 - 前五識:並列兩說——一說五識皆無別境;另一說五識可有五者之微劣作用未自在位或無,得自在時則定有。這是論中保留的學術餘地。

6. 與遍行的邊界

唯識學最容易混淆的就是「」與「觸、作意」的邊界。再強調一次:

| 功能 | 誰負責 | |---|---| | 心、心所同趣一境(最初接觸、引發) | 觸(遍行) | | 心警覺地取境(令心朝向對象) | 作意(遍行) | | 心專注不散、安住於境 | 定(別境) | | 心審決印持已決定境 | 勝解(別境) | | 心簡擇推求所觀境 | 慧(別境) |

「觸」是接觸,「作意」是警覺轉向,「定」是持續安住——三個是先後深淺不同的心識環節。


二、生活裡的走查

我們挑一個最普通的工作日,從早到晚走一遍——你會在哪些瞬間清楚看到這五位心所各就各位、各行其職。

場景 1:週一早晨通勤

你出門前看了一眼天氣——猶豫要不要帶傘。

- 此時勝解未起:因為你還沒決定(猶豫境)。 - 有一點點:希望「不麻煩、不淋雨」。 - 你看了 APP 上的降雨概率、回憶起上週淋雨經歷、推算了時間——這是(明記上週曾習境)+ (簡擇得失)。 - 你印持決定「帶傘」——勝解生起,「不可引轉」。 - 然後出門時心專注於走路、坐地鐵——的微劣現行。

易錯映射:你以為「我帶傘的決定」主要是「」(記起上週淋雨)——錯。念只是把舊事浮出來;真正拍板的是「勝解」,它對「決定帶傘」做了印持。「」則在唸浮出的同時已經在做簡擇:概率、代價、可承受度。

場景 2:刷手機 / 信息流

你打開短視頻,最初想「就刷十分鐘」,結果刷了一個小時。

- 最初:對某類內容有「所樂、所欲求」的朝向。 - 你清晰記得「十分鐘」這條自我設定——所以是有的。 - 但勝解沒真正印持「十分鐘就停」——它被「下一條可能更好看」的干擾所轉,所以勝解弱。 - 呢?你以為專注在屏幕上是「定」——。你那是在「隨波逐流地緣境」,沒有方向的專注不一定是定。真正的定需要心想住於所觀境——哪怕是觀察一幀畫面背後的生滅,也需要「安住」。 - 呢?慧在你「意識到自己在失控」的那一刻才動——若你在失控中並無簡擇,慧便不起。

易錯映射:把「專注看手機 1 小時」當成「定」——這恰是《成唯識論》說的「若不欲觀、任運緣境則全無慾」的反面情境:隨波逐流、定與欲皆弱。真正的定,是有方向、有審決、有觀察的專注——比如你專注觀察「我此刻慾望的生滅」,那才是定。

場景 3:加班 / 重要決策

季度末要做預算決策,材料堆成山。

- :把過去幾季度的數據、調過的坑、上次的 KPI 完成情況明記——這是念的工作。 - :在材料之間簡擇——哪些是過、哪些是德、哪些是與己無關。 - 勝解:當你審決「這條路徑值得走」——印持。 - :讓心安住於決策的推求,不被微信打斷。 - :指向「做好這件事」的希望、勤依——沒有欲,就沒有加班的動力。

易錯映射: - 把「數據分析」當成慧的全部——錯。慧的標誌是「斷疑」,若分析完仍有狐疑,慧未完結。 - 把「堅持做完」當成定——這更接近「」(善心所),而定是心思安住所觀境。兩者相伴,但功能不同。

場景 4:親密關係 / 衝突時刻

伴侶某句話讓你瞬間炸毛。

- 你清晰浮起「上次她這樣說我也是這樣受傷」——唸的明記。 - 你未起——因為在情緒高點,「簡擇」被壓住,疑也斷不掉。 - 勝解呢?你其實並未真正審決「她這次又是故意的」——這是一種未經審決的執取,不是勝解;反而是「惡見」或「隨煩惱」。 - 未起——心散亂在「過去 + 此刻 + 想像未來」三時。 - 呢——「希望她道歉、希望不再被這樣對待」的朝向;若是善欲,可轉化為正勤(不惡語相向);若被瞋心裹挾,則變成煩惱。

易錯映射:把「我堅信伴侶是故意傷害我」當成勝解——錯。勝解依邪正教理與證驗之力而印持。在情緒高點既無教理推求、亦無冷靜證驗,那不是印持,那是「疑 + 惡見」的複合物。

場景 5:育兒 / 陪孩子寫作業

孩子數學卡住了,你也在卡。

- 有:你記得自己當年學數學的痛苦,也記得孩子之前類似的卡點。 - :你簡擇——「這是概念問題還是注意力問題?是理解問題還是畏難情緒?」 - 勝解:當你審決「這次要換講法而不是加壓」——印持。 - :心專注在孩子當下的反應上——不是泛泛地看著作業本,而是安住在他「正在理解的那個瞬間」。 - :希望他學會、希望關係不被作業消耗——善欲。

易錯映射:把「忍住不發火」當成「定」——這更近於「」(精進或不放逸)。定是心專注於所觀境——是觀察他的認知狀態,而不是壓抑自己的情緒。

場景 6:修行/讀經

你打開《心經》念一遍。

- :對「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的希望、所樂——善欲。 - :明記「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等已曾習的文句。 - :對「五蘊皆空」做簡擇——這是慧的核心工作。 - :心安住於經文的意境——這才是「讀經之定」。 - 勝解:當你讀懂一處,印持「空不是斷滅,不是頑空」——這是勝解的審決。

易錯映射:把「誦經念佛」當成「定」——這是把念與定混淆。念是明記不忘,定是專注不散。你可能念得清楚(念強),但心思飄到待辦事項(定弱)。也可能一時專注(定),但下一刻字句便模糊(念弱)。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三處

1. 「我決心堅定」≠ 勝解:未經審決的頑固是執著,不是印持。印持需要依教理與證驗。 2. 「我專注做事 3 小時」≠ 定:隨波逐流地緣境可能持續很久,但不必然是定。定需要心想安住所觀境——「安住」與「隨波」是反義。 3. 「我分析很透徹」≠ 慧:分析未到「斷疑」,便仍是「尋、伺」等不定心所的工作,不是慧。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1. 這五個名字,是你心智的「操作系統分工」

如果把「心識」類比成一個現代系統,遍行五心所相當於操作系統底層的默認進程(接觸、警覺、感受、表徵、造作),它們永遠在運行;而別境五心所應用層級的功能模塊——你的注意力引擎、決策籤核、記憶索引、專注器、判別器。系統默認進程有了,應用模塊未必每時每刻都調用。

唯識學告訴你:這些模塊可以被有意識地培養。 - 當你弱——你無精打采、半推半就。 - 當你勝解弱——你每半小時改一次方向,決策疲勞。 - 當你弱——你明天就忘了今天學了什麼,無法積累。 - 當你弱——你刷過的內容全無沉澱。 - 當你弱——你被信息淹沒卻揀擇不出真偽。

2. 當代生活的「五弱」現實

- 信息洪流:每一秒都有「所樂境」衝向你——你對任何一條都沒有真正「希望」,所以被稀釋成「無差別的興奮」,卻失去了「指向真正所樂」的善欲能力。 - 決策疲勞:今日研究反覆指出「decision fatigue」——每天要做的小決策多達上萬次,每一次都在消耗勝解所需的「審決印持」資源,於是夜裡你只能在「先點哪個外賣」上癱掉。 - 注意力的破碎:神經科學家早已警告,持續在多任務間切換會降低的穩定性(工作記憶的損耗),也讓的「安住」變得奢侈。 - 知識 ≠ 揀擇:搜索時代,知道很多並不等同於簡擇得出——若慧不起,你只是被更復雜的資訊迷惑著。 - 信仰的鬆動:勝解的「不可引轉」需要依邪正教理與證驗之力——沒有這兩類資源的輸入,勝解便無處生根,遇緣即轉。

3. 別境五心所,是「可持續專注與判斷」的工程學

經典給出的鏈條——「欲 → 念 → 定 → 慧」——與現代認知科學中目標—記憶—專注—推理的鏈路高度同構(但請注意:同構不等於等同,認知科學描述神經機制,唯識描述心識功能,兩者在解釋層上互不取代)。

這條鏈路給當代人的實操提示: - 沒有欲,就沒有方向。長期失去「希望」是抑鬱的標誌——並非「我應無慾」,而是善欲可以點燃整個系統。 - 沒有念,定無所依。若你不能在當下清晰憶起曾習,定就無對象可專注——這就是為什麼「讀經」「複習」「復盤」這些「唸的訓練」比想像中更重要。 - 沒有定,慧成碎片。散亂中無法揀擇——這是為什麼當代很多聰明人「想得很多、斷得很少」。 - 沒有慧,前三皆盲。簡擇缺位時,欲變成衝動、念變成執念、定變成僵化——別境五者形成閉環,任何一環失能都會拖垮整條鏈路

4. 與科學對照的邊界(需謹慎)

- 神經科學關於多巴胺迴路與動機的研究可與「欲」類比,但多巴胺機制並不等於「希望」;佛教所說的「希望」是一種具有意向性(朝向所樂)的心識活動,與神經遞質的描述層級不同。 - 工作記憶(working memory)與「念」類比時,要記得:念必須指向曾習境明記不忘,與工作記憶的「暫存」並不完全等同。 - 專注網絡(attention network)與「定」有結構相似,但定需要「安住所觀境」,是帶有觀察性的專注,與無方向的「持續警覺」不同。 - 模式識別與決策與「慧」類比時,要記得:慧必須「斷疑」——單純識別不必然斷疑;而且慧所簡擇的對象含德/失/俱非的價值判斷,不只是事實判斷。

任何類比都只能「啟發」,不能「等同」。唯識學關注的是心識本身的狀態與功能,其目標是轉染成淨、斷惑證真——這是任何神經科學當下還不能完全涵蓋的層面。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 1:「別境 = 特殊修行時才有的境界」

澄清:別境不是禪定專屬。欲、勝解、念、定、慧在日常意識中不斷生滅,只是未必五者齊上。它們的「別」是「別別而緣」,不是「別於凡夫」。

誤讀 2:「欲 = 貪慾,應該斷除」

澄清:《成唯識論》明言,善欲能發動正勤、助成善事。「欲為諸法本」在此被解釋為欲所發動的事業,不是說一切心、心所皆由欲而生。真正要斷的是貪、嗔、痴等煩惱,不是「欲」本身——「欲」是中性、可善可惡的心所。

誤讀 3:「念 = 所有記憶,包括潛意識裡的」

澄清:唸的嚴格定義是「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對從未受過的境體或類別,念全不起;即使曾受而不能明記,念也不生。潛意識裡的隱伏痕跡不是念,可能是相應心所或習氣的功能。

誤讀 4:「定 = 死盯一個點不動」

澄清:《成唯識論》明確:心想住於何境即能安住見道前後歷觀諸諦,境雖有別,亦不妨稱為等持。定是安住,不是凍結。安住可以是「觀苦又觀集又觀滅又觀道」這種有序的專注,不必是單一對象不動。

誤讀 5:「慧 = 智商、聰明、知識淵博」

澄清:慧的核心是「簡擇斷疑」——對所觀境(德/失/俱非)做推求並得出決定。未斷疑則慧未起。一個知識淵博但對核心價值問題仍游移不定的人,慧未必具足;一個讀書不多但對善惡抉擇清晰的人,慧可能已經具足。

誤讀 6:「別境五種必須同在,否則修行不到位」

澄清:論中明言「不定俱起」,可只起一種、二、三、四或五種,亦有五者全不起之心位修行不是逼五者齊上,而是該起時能起——該有希望時有希望,該印持時能印持,該明記時能明記,該專注時能專注,該簡擇時能簡擇。

誤讀 7:「定 = 觸;觸 = 作意;三者是同一回事」

澄清:三者功能層層深入—— - 是「同趣一境」——最初接觸。 - 作意是「令心取境」——警覺轉向。 - 是「心專注不散」——持續安住。

不能把定混同於遍行。論中為此專門做了辨明。

誤讀 8:「第八識沒有別境,所以第八識很低級」

澄清:藏識(第八識)任運、昧劣、剎那別緣,正因為其「無希望、印持、明記、專注、簡擇」——這恰恰是其功能定位:「剎那別緣」是說它剎那剎那各自別別地緣沒有作意去統合——它負責儲藏與執持種子,不需要有方向的選擇。這是功能差異,不是高低之分。

誤讀 9:「別境是西方心理學的 'motivation/confidence/memory/attention/wisdom'」

澄清:英文翻譯(如 desire / determination / memory / concentration / wisdom)只是權宜譯法不能反過來把唯識的精緻定義裝進西方心理學框裡。比如「勝解」的「依邪正教理與證驗之力而印持」——這是有認識論基礎的判定,不是西式心理學的「自信」;「慧」的「對德/失/俱非簡擇斷疑」——這是帶價值揀擇的智,不是 IQ。

誤讀 10:「五識也有別境」或「五識沒有別境」——隨便挑一個信

澄清:論中並列兩說,未做唯一裁決——一說五識皆無;另一說五識有微劣作用,未自在位或無,得自在時則定有。這本身即是唯識學的學術誠實:在五識是否具有完整別境功能上保留討論空間,不輕易下斷


餘話:別境五者作為「可調用資源」

理解別境心所最現代的視角,也許是這樣:它們不是性格、不是天賦、不是固定屬性,而是每一念都可調用的功能模塊

- 你希望,便是有欲; - 你印持已審決之事,便是有勝解; - 你明記曾習,便是有念; - 你安住所觀,便是有定; - 你簡擇斷疑,便是有慧。

它們不會永遠在場——別境本來就不是遍行。但它們可以經由修行被穩定地調用。《成唯識論》給出的「欲 → 念 → 定 → 慧」鏈,本質上是一條修行的工程學路線圖:點燃善欲、培養明記、獲得專注、達成揀擇。勝解則貫穿其中——每一步都需要審決印持,並不被異緣所轉

從這一念到下一念,從通勤到讀經,從工作到親密關係——別境五心所一直在你心裡等待著被有意義地調用。唯識學不是讓我們「成為更好的自己」,而是讓我們「看清自己每一念的結構,從而可以選擇讓哪一念更深地運作」。這是它在當代最樸素也最有力量的啟示。


參考古典文獻: - 《成唯識論》(T1585)——主要正依 - 「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 - 「欲以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 - 「勝解以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 - 「念以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 - 「定以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 - 「慧以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 - 「藏識……任運、昧劣、剎那別緣,無希望、印持、明記、專注、簡擇,故不與別境相應」 - 「依所樂、決定、曾習、所觀等境,總別合成三十一句」

說明:本文對《成唯識論》原文皆按所提供的古典條目引用,未自行杜撰其他經文。若欲進一步比對義理,可參《瑜伽師地論》《俱舍論》《大乘百法明門論》等關於心所的論述。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別境心所(viniyata-caitta)是唯識學心所六位中的第二位,由「欲、勝解、念、定、慧」五種心所組成。所謂「別境」,是說此五者各各緣於不同境事而生起,故名「別境」。《成唯識論》(《成唯識論》)標舉其名目雲:「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在唯識學心所分類中,別境位列遍行五心所之後,且本論明言,別境只具「一切性」與「一切地」,不具「一切時」與「一切俱」,故不像遍行心所那樣於一切心位必定現起。

主要闡述

1. 欲(chanda):以「於所樂境,希望」為自性,以「勤依」為業用。論中列舉三說解釋「所樂」:可欣境、所求境或欲觀察之境;最後據「若不欲觀、任運緣境則全無慾」說明欲並非遍行。「欲為諸法本」在此被解釋為欲所發動之事業,或善欲能發動正勤、助成善事,並非說一切心、心所皆由欲而生。

2. 勝解(adhimoksha):以「於決定境,印持」為自性,以「不可引轉」為業用。即依邪正教理及證驗之力,對所取境審決印持,因而不為異緣轉變。在猶豫境及非審決心中,勝解全無。本論所用核心術語為「印持」「審決」「不可引轉」。

3. 念(smriti):以「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自性,以「定依」為業用。其作用是數數憶持曾受之境,並能引定。對於從未受過的境之體或類別,念全不起;即使曾受而不能明記,念亦不生。故本論以「曾習境」「明記不忘」界定念,而不將一切後時憶念之因皆稱為念。

4. 定(samādhi):以「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自性,以「智依」為業用。其境可為功德、過失或俱非。「心專注」並非限定始終只緣一境,而是說心想住於何境即能安住。見道前後歷觀諸諦,境雖有別,亦不妨稱為等持。論中辨明,令心、心所同趣一境是觸之作用,令心取境是作意之作用,均不能據此將定說為遍行。

5. 慧(prajñā):以「於所觀境,簡擇」為自性,以「斷疑」為業用。即對功德、過失、俱非等境推求而得決定。若處於非觀察境或愚昧心中,無簡擇則慧不起,故非遍行。本論描述慧之主要術語為「簡擇」「推求」「斷疑」。

關於五者之關係,本論採用「不定俱起」之說:可只起一種,亦可起二、三、四或五種;依所樂、決定、曾習、所觀等境,總別合成三十一句,亦有五者全不起之心位。第六意識各位容許與五者俱起;第七、八識則隨其位而有無。藏識因任運、昧劣、剎那別緣而無希望、印持、明記、專注與簡擇,故不與別境相應。本論明確使用「藏識」一名指稱第八識。

對五識是否具有別境五,本論並列兩說:一說五識皆無;另一說五識可有五者之微劣作用,未自在位或無,得自在時則定有。另就受之關係,總說遍行、別境等六位心所皆可與三受相應;相關別說又討論欲與憂、苦等受以及其餘四者之相應範圍。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目所引資料僅出自《成唯識論》(《成唯識論》)一部,未見其他部派經論或同經異譯本之並列引文,故暫列本論之用語。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別境心所上承遍行五心所(觸、作意、受、想、思),下接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心所,在唯識學心所六位分類中居第二位。論中辨明,觸之作用於「令心、心所同趣一境」,作意之作用於「令心取境」,二者均與定之「心專注不散」相關,但功能各異,不可將定混同於遍行。

代表性原文引用

- 「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成唯識論》) - 「欲以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 - 「勝解以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 - 「念以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 - 「定以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 - 「慧以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 - 「藏識……任運、昧劣、剎那別緣,無希望、印持、明記、專注、簡擇,故不與別境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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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以五位心所之框架論別境,須從數方面理解:

一、總標五法及體性。論中頌曰「次別境謂欲、勝解、念、定、慧,所緣事不同」,明示別境攝五種心所:欲、勝解、念、定、慧,以其所緣之事各別不同,故名「別境」。其中欲之體性為「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勝解、念、定、慧之詳相,論中亦隨處釋之。

二、四一切之分類。論依《瑜伽》以「四一切」(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辨五位差別:遍行具四一切;別境唯有初、二一切(即一切性、一切地,無一切時、一切俱);善唯一(一切地);染四皆無;不定唯一(一切性)。故別境通於善、惡、無記三性,亦通三界九地,然非時時現行,亦不遍與一切心俱。

三、與三受相應。頌雲「此心所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皆三受相應」,故別境五皆得與三受俱。更細辨:欲與三受相應,除憂、苦二受,以憂、苦之境非所樂故;餘勝解、念、定、慧通四受,唯除苦受,以五識無審決等故。

四、與諸識相應之差別。此論詳辨別境五與八識之相應情形:第八異熟識(亦稱藏識)明文標示「此識不與別境相應」,列五因互違——欲希望所樂事而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而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明記曾習事而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專注一境而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簡擇德等事而此識微昧不能簡擇。第七末那識則隨位有無。第六意識諸位容俱,依轉未轉皆不遮。前五識則有兩說:一說全無,謂緣已得境無希望故,不能審決無印持故,恆取新境無追憶故,自性散動無專注故,不能推度無簡擇故;一說容有,謂雖無增上希望等,而有微劣樂境、印境、念境、專注、簡擇之義故,並引聖教說眼、耳通為眼、耳識相應智性,餘三準此有慧無失。

五、起滅之位次。論以頌廣明別境五單起、雙起、三、四、五等起之組合,總別合三十一句。又明「或有心位,五皆不起」,如非四境率爾墮心及藏識俱心,此類非一。得自在位(如佛)五法定有,未自在位此五或無。

本論用詞以「別境」標其部類,五法之名為「欲、勝解、念、定、慧」,於第八識兼用「異熟識」「藏識」二稱,以「心、心所」「相應」等術語貫通全篇,論述別境於諸識之起、於諸受之配,皆循此框架而展開。

唯識三十論頌T1586 · 瑜伽部

《唯識三十論頌》以頌文體裁,極為簡要地標舉「別境」一類心所之名目與其所攝項目。其論述要點如下:

一、別境之類別地位: 列舉心所時,將「別境」與「遍行」「善」「煩惱」「隨煩惱」「不定」並列,標示其為心所分類之一;又總括此等心所「皆三受相應」,即別境與其餘類別之心所皆可與苦、樂、捨三受共生。

二、別境所含之五心所: 明示別境所攝者為「欲、勝解、念、定、慧」五種心所。經文以「次別境謂……」之句式,將其列於「初遍行觸等」之後,作為第二類呈現。五者各以名號列出,未於本頌中再作釋義。

三、得名之由: 以「所緣事不同」一句點出別境之名義由來。意即此五心所各自所緣之事有別,故名「別境」。此一語即為全頌對別境類別之唯一界說。

四、與遍行對舉之結構: 經文以「初……次……」的序列,將遍行列於前、別境列於後,顯示兩類心所於分類中之次第。遍行以「觸等」概括,別境則逐一列名;此一先後結構已暗示兩類心所於體系中之不同定位——一者總舉,一者別陳。

五、全經之用語形式: 通篇以「別境」二字為此類心所之專稱,未見別譯或異名。此經以「心所」統攝諸心所,「所緣事」標示所緣關係,「三受」總括受之三分,皆為唯識學通用術語。整體而言,本頌僅標舉類別名稱與所含項目,至於五別境心所各自之體性、相應等細釋,悉付諸世親自釋及後代註疏,本頌本身不為詳述。

補充: 雖同有「境」字,然其所指為「了別境識」——即前六識緣境而了別之功能,屬三類識(異熟、思量、了別境)之分類,與作為心所類別之「別境」名同而實異,須加以區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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