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計所執相
parikalpita-lakṣaṇa
指一切法因假名安立而显现的自性与差别,其自相都无所有,如空花般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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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676 · 經集部
《解深密经》(唐玄奘译《T0676》)对“遍计所执相”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阐述,主要内容如下:一、核心定义与了知途径。在本经中,“遍计所执相”是诸法三相之一 [chunk:10933]。佛陀将其核心定义为:“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乃至为令随起言说” [chunk:10933]。在认识论上,它是以“相名相应”为缘而被了知的 [chunk:10934]。二、术语形式与具体表现。本经在论述中使用了“蕴”(如“色蕴”等五蕴,而非“五阴”)、“十二处”、“十二有支”、“四种食”、“六界”、“十八界”、“圣谛”(如“苦谛”)、“念住”、“正定”等大乘标准佛教术语 [chunk:10969, chunk:10970]。胜义生菩萨领解指出,在“分别所行遍计所执相所依行相”(即依他起相)中,假名安立色蕴等诸法的自性相或差别相,或者假名安立其生、灭、永断、遍知等自性相或差别相,这些假名安立的相状,即是“遍计所执相” [chunk:10969, chunk:10970]。三、经典譬喻。为了阐明遍计所执相的虚妄本质,经中给出了多个生动的譬喻:1. 眩翳过患喻:遍计所执相就如同眩翳病人眼中的“眩翳过患”本身 [chunk:10933]。2. 颇胝迦宝邪执喻:清净的颇胝迦宝(水晶)若与青、赤、黄、绿等染色相合,就会显现出帝青、大青、琥珀、真金等色。有情对此产生的“邪执”,即对应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执” [chunk:10933, chunk:10934]。3. 空花喻:遍计所执相就如同“空花”一般,其自相都无所有 [chunk:10962]。四、与“相无自性性”及密意说法的关系。本经指出,遍计所执相是由“假名安立为相,非由自相安立为相”,因此被称为“相无自性性” [chunk:10962]。佛陀正是依此“相无自性性”,密意宣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并密意宣说“一切诸法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因为若法的自相都无所有,则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chunk:10962]。五、在修行与空性中的定位。1. 了知无相与断染:菩萨若能在依他起相上如实了知遍计所执相,即是如实了知“一切无相之法”,由此能断灭一切杂染相法,证得清净相法 [chunk:10934]。2. 三相的依存关系:遍计所执相的施设必须依赖于依他起相和圆成实相。若有人随言执著,将依他起和圆成实也拨为无相,就会连带诽拨遍计所执相,从而陷入诽拨三相的恶见中 [chunk:10966]。3. 总空性相:大乘的“总空性相”,即是指在依他起相及圆成实相中,“一切品类杂染、清净遍计所执相,毕竟远离性,及于此中都无所得” [chunk:10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