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根
cakṣur-indriya
眼根指能接收色境、產生眼識的視覺器官與生理機能,是修行律儀、防護與解脫的重要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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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099 · 阿含部
在《T0099》中,「眼根」作為五根及六入處之一,是產生視覺認識、修行律儀防護以及實現解脫的重要對象。經典對其論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維度: 首先,在認識論層面,經典指出「眼因緣色,眼識生」,即眼根與色境作為因緣,共同促成了眼識的產生[chunk:5614]。在偈頌中,眼根亦被稱為「眼入處」[chunk:12381]。 其次,經典詳細對比了眼根的「不律儀」與「律儀」狀態: 1. 不律儀:若眼根不為律儀所攝護,眼識就會執著於色境,因執著而產生苦受,進而導致心不專一、無法如實知見、不離疑惑,最終常處於痛苦之中[chunk:5788]。愚癡凡夫在眼根見色時,會「執受相,執受隨形好」,任由眼根趣向,使世間貪、愛、惡不善法漏入心中[chunk:5791]。 2. 律儀:若眼根受律儀攝護,眼識識色時心不染著,便能心專一、得如實知見、離諸疑惑,常安樂住[chunk:5788]。多聞聖弟子眼見色時,「不取色相,不取隨形好」,能防護眼根,不使惡法漏心[chunk:5791]。調伏未調伏的眼根,是比丘的「方便所應」[chunk:8823]。 第三,關於「修諸根」,經典釐清了外道與佛法的本質區別。外道波羅奢那認為「眼不見色」即是修根,佛陀對此予以否定,指出若如此則盲人也是修根者[chunk:5807]。佛法中的「無上修根」是指:在眼與色緣生眼識時,不論面對可意色、不可意色,皆能修習如來的厭離、不厭離或俱離捨心,住於正念正智[chunk:5807]。聖弟子能如實知,眼色緣生眼識所帶來的可意或不可意感,皆是「俄爾盡滅」的寂滅勝妙之法,從而能得「捨」,離於厭與不厭[chunk:5808]。 第四,經典以「六眾生」為喻,說明眼根等六根各求其所樂境界(眼根常求可愛之色,厭不可意色)[chunk:11232]。若要不隨眼根境界而動,應當修行「身念處」作為「堅柱」。善修身念處者,見可愛色不生著,見不可愛色不生厭[chunk:11232]。 最後,在解脫的終極層面,經典指出應將「眼入處」與名色等「滅盡令無餘」,使諸識永滅,方能斷除一切繫縛[chunk:12381]。
T0310 · 寶積部
在《T0310》中,對「眼根」(或稱「眼」、「眼入」)這一概念進行了多維度的深入論述,其涵義涵蓋了物質定義、空性本質、認知障礙、如來智力以及修行實踐。 一、眼入的定義與空性本質:經中將「眼」或「眼入」定義為「清淨四大所造色」[chunk:16956, chunk:17948]。然而,從第一義諦來看,清淨的地水火風四大體性自離、法體不可得,因此「眼入」亦非成就、非物,不生不滅,無法以過去、現在、未來三世來衡量[chunk:16956, chunk:16958]。經中使用了多個生動的比喻來闡釋眼根的虛妄性:其一是「空拳」比喻,指出眼及眼根猶如空拳,虛妄非實,現虛相以誑惑凡夫,在第一義中俱不可得[chunk:16958];其二是「夢境」比喻,指出諸根猶如夢中受樂遊戲,實不可得,其體性畢竟空寂[chunk:16958, chunk:17948]。此外,眼入之體性畢竟空寂,自性離故,此空寂遠離眼入之相,即是「無相」與「無願」,此為「三空解脫門」在眼入中的體現[chunk:17948]。 二、眼入對境的認知障礙與顛倒:經中指出,「以眼對色者名為顛倒」[chunk:17948]。當眼入面對色境時,會產生往矚取著,並帶來三種障礙(即「三種礙」):照矚順境時生起「愛想」(貪愛);覩見違境時生起「恚想」(瞋恚);矚中容境(中性環境)時生起「捨想」[chunk:17948]。 三、如來對眼根等諸根的智力了知:在論述如來的「非一根種種根智力」時,眼根被列為諸根(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以及男女根、命根、受根、信等五根、三無漏根等)之首[chunk:15490, chunk:16958]。如來能以無上智力,如實了知眾生眼根等諸根的差別相(如鈍根、中根、利根、勝、劣根),以及諸根與貪瞋癡的相應情況[chunk:15490]。此外,如來還如實了知諸根之間的流轉與依止關係,例如「因於眼根當住耳根而不住彼鼻舌身根」[chunk:15490]。 四、眼根的修行實踐與「眼根戒」:針對眼根的修行,經中提出了具體的指導。首先是守護眼根與成就「眼根戒」:菩薩在修行禪波羅蜜時,眼見色而不取其相。若眼根被外緣所牽引,應當正行守護,不使其隨緣,不留心於無明與世間貪著。如此護持,即是具足「眼根戒」[chunk:18535]。其次是通達眼之本質以離凡夫行:修行者若能對眼的「成壞相」、「盡邊」、「滅壞」、「寂滅」、「無去來」以及「無我」等本質常通達而無迷惑,就能脫離魔羂,遠離凡夫行,並能成就「無依戒」、「無漏戒」、「無漏慧」與「總持智」;反之,若對此迷惑不解,則會墮入凡夫行[chunk:15184]。 五、獨特術語與名相:在本經的論述中,與「眼根」相關的獨特術語包括:「眼入」,常與「眼根」交替使用,並被明確界定為「苦入」的一種[chunk:16956];「眼根戒」,特指守護眼根不隨外緣、不生貪著的戒行[chunk:18535];「三種礙」,指眼根對順、違、中容三境時產生的愛、恚、捨三種心理障礙[chunk:17948]。
T0945 · 密教部
在本经中,“眼根”作为六根之一,被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经文不仅阐明了眼根的生理与物理构造,还揭示了其虚妄的本质,并论述了其在修行解脱中的定位。 首先,关于眼根与见性的关系,经中通过“手与拳”的比喻进行了辨析。阿难起初认为无眼根即无见,佛陀则予以否定,指出无手者拳毕竟灭,但无眼者并非全无所见。盲人虽无眼根,但其眼前仍能“唯见黑暗”,这证明其“见性”并未亏损。因此,眼根只是见色尘的工具,而见性本身并不依赖眼根而存在 [chunk:11451]。 其次,关于眼根的产生与体相,经中指出眼根(目精)本质上是“菩提瞪发劳相”。由于“明、暗”两种妄尘相互形显,在妙圆真心中“粘湛发见”,见精映照色尘,从而“结色成根”。对于眼根的物理形态,本经使用了独特的术语,称其“根元目为清净四大,因名眼体,如蒲萄朵”,并指出其具有“浮根四尘流逸奔色”的特点 [chunk:11868]。然而,这种“眼入”本质上是虚妄的,它不从明暗来,不从根出,亦不从空生,其本非因缘、非自然性,而是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chunk:11622]。 再者,在六根功德的优劣克定中,眼根被判定为“功德不全”。因为眼根在观见时,后方全暗,前方全明,左右旁观仅能达到三分之二。在“三分言功,一分无德”的计算下,眼根在六根之中“唯八百功德”,不及耳根、舌根、意根的千二百功德 [chunk:11867]。 最后,经中论述了超越眼根局限的解脱途径。众生因执着于“明、暗”等有为相,导致眼根流逸奔尘。若能“脱粘内伏,伏归元真”,使明不循根,寄根明发,则能实现“六根互相为用”。经中特别举出“阿那律陀无目而见”的例子,证明修行者在眼根坏失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圆明了知,不受肉眼限制 [chunk:11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