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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儀

saṃvara

防护身口意过失的戒律规范。机器生成

类型 行门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无初立层/无究竟指向:防护身口意的戒律规范,属戒学行法与制度,见地递进框架外;别解脱律仪/静虑律仪/无漏律仪之分是随心地与断惑而立的三品,非二谛层次,故不给究竟层。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在现代人的语境里,“自律”往往意味着极其紧绷的意志力拉锯——它是清晨五点的闹钟、忍住不吃甜食的戒断反应,或是强迫自己放下手机时的焦虑不安。然而,在佛教的解脱道体系中,律仪(梵语:*saṃvara*)绝非这种对抗式的自我折磨,而是一种防护过失、收摄诸根的修行规范,以及最终与般若空性相应的无执著自律境界

从“律仪”的梵文原义 *saṃvara* 来看,其本义为“遮蔽”、“防护”或“守护”。在整个解脱道中,它扮演着“清凉防漏的堤坝”这一关键角色。如果将解脱修行比作一艘渡海的舟船,心识是船上的乘客,那么世间的贪嗔痴便是汹涌的恶浪,而“律仪”就是严密无缝的船舱与甲板。若无律仪的守护,六根门户洞开,烦恼恶法便会不断“漏入”心田(即《杂阿含经》所说的“漏其心”),使人陷入长夜的煎熬;唯有安住于律仪,修行者才能摧伏魔怨、息灭三毒烧燃,安全抵达到达解脱的彼岸。

深入古典经论,我们可以将“律仪”的完整义理划分为三个递进的层次与维度:

1. 根律仪:六根门户的严密防护

在《杂阿含经》等阿含部经典中,律仪最基础也最核心的呈现是“根律仪”(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律仪)。 经典严谨地定义了“不律仪”与“律仪”的心理机制差异: * 不律仪:愚痴无闻的凡夫在面对外界六尘(色、声、香、味、触、法)时,六根不调伏、不关闭、不守护。眼见色时,不仅看到事物本身,还会“取色相”(执着于外在的大体轮廓与特征)与“取随形好”(细致微观地品味细节、产生审美或欲望的联想)。在可意境前起贪爱,在不可意境前起嗔恚,继而引发无数连绵不断的“觉想相续”(妄想纷飞),致使世间贪、爱、恶不善法无阻碍地渗漏进内心。 * 律仪:多闻圣弟子在六根接触外境时,“善调伏、善关闭、善守护”。眼见色时,心不染著,不起欲想与恚想,不起众多觉想相续,能如实观察境界的过患与患离。这并非强行把眼睛刺瞎、把耳朵塞住,而是“心乐住且专一”,在感知发生的第一瞬间切断烦恼的连带反应,使心始终安住于清净与如实知见中。

2. 律仪断与律仪戒:防未起之恶与悔过的功德

在四正断(断断、律仪断、随护断、修断)的框架中,“律仪断”被赋予了极其明确的预防性功能:它是指为了使“未起之恶不善法不起”,而生起欲求、方便、精勤、心摄受的实践。换言之,它是一种主动的防范意识,在烦恼尚未爆发、恶业尚未形成之前,就将其阻断在萌芽状态。

同时,经典强调律仪与“悔过”“律仪戒”(如波罗提木叉、毗尼别解脱)的深层因果:修行者若能自知罪过、向大众坦诚悔过,就能在未来世中生起坚固的“律仪戒”。律仪戒是佛法长存的基石,“若律仪戒永没,则法灯不照”。

3. 般若无执律仪:知“尸罗不可得”的深层境界

到了大乘《大宝积经》等经典中,律仪的内涵从外在的规范防守,升华至般若空性的最高境界。 经中提出了极具智慧的论断:菩萨通过深刻的观察力,了知“尸罗(戒)是不可得”,进而“不取自我”。在此无我、无执著的前提下,做到“不毁犯所有律仪”。 在大乘空性观中: * 如果把持戒当成一种可执着的实体,觉得“我”是一个清净的持戒者,而“别人”是破戒者,这叫“执尸罗”; * 如果借口“一切皆空”而放纵欲望、毁坏规范,这叫“毁尸罗”。 真正的菩萨律仪,既非执尸罗,亦非毁尸罗。它是在彻底破除“我执”与“法执”后,自然流露出的正知而行——外在严谨持守一切律仪,内在却没有丝毫“我在持戒”的骄慢与挂碍。


生活里的走查

为了避免将律仪误解为抽象的宗教教条,我们不妨用当代人每天经历的“深夜刷手机”“职场微信群消息通知”这两个典型场景,严格按照经典的定义进行一次实地走查。

场景一:深夜刷社交媒体或短视频

* 不律仪的运行轨迹: 你本打算上床睡觉,眼根接触到手机屏幕(眼识识色)。画面里弹出了一个精美的健身博主或美食视频。 * 取色相:你注意到那个极其吸引人的身材或诱人的食物轮廓; * 取随形好:你的注意力深入进去,盯着视频里的肌肉线条、服装搭配或是食物汤汁的细节; * 觉想相续:内心开始联想:“我为什么身材这么差?”(焦虑/嗔恚)、“明天我也要点这个外卖”(贪爱),算法顺势推送下一条,你的意根彻底失控,世间的焦虑、羡慕、沮丧(“恶不善法”)无阻碍地渗漏进内心(“漏其心”)。原本想睡的你,折腾到凌晨两点,心神不安,长夜受苦。 * 律仪的落地操作: 同样是眼见屏幕(色境),多闻圣弟子在感知发生的刹那,“防护眼根,不令漏泄”。 当精美视频滑过时,眼识如实感知光影与声音,但不取色相、不起随形好。看到就是看到了,不追逐细节,不延伸出“我要是能这样就好了”的贪爱,也不产生“这世道真不公平”的嗔恚。能如实看到这种无节制刷手机带来的过患(睡眠剥夺、精力耗散),于是在那一刻随顺律仪,将手机翻面放下,心安乐住,专一入睡。

场景二:工作群里突然出现的批评与质问(意根与耳/眼根律仪)

* 不律仪的运行轨迹: 下班后,工作群里领导突然艾特你,质问某项业务的漏洞。 * 不律仪防守:眼根见字、意根领受法境。瞬间产生“不可念色/法”(令人厌恶的境界),内心立刻升起强烈的嗔恚与防御心。接着“觉想相续”爆发:“他凭什么针对我?”“隔壁组错得更离谱怎么不说?”心完全被愤怒与委屈占据,手打出一堆充满情绪的辩解,彻底沦为烦恼的奴隶。 * 律仪的落地操作: 当文字映入眼帘,“善调伏、善关闭、善守护”。 感知到文字带来的心理冲击,但立刻启动律仪断(使未生之恶嗔不生)。如实观察当下的嗔恚情绪,意识到“如果我现在带着情绪回复,只会产生更大的恶业过患”。不随嗔恚起觉想相续,心平气和地针对客观事实处理问题。这便是意律仪在当代职场中的真实体现。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1. 误把“压抑与硬抗”当成“律仪”:很多人以为不看手机、忍住不发火叫律仪。如果内心翻江倒海,全靠意志力强行压制,那叫“硬抗”。经典的律仪建立在“如实知见”上——因为看清了烦恼带来的过患,所以心甘情愿地关闭门户,内心是清凉乐住的,而不是痛苦纠结的。 2. 误把“律仪”缩窄为外在的行为举止:以为只要穿上特定服装、说话慢条斯理就是有律仪。经中明确指出,律仪的核心防线在六根门头(眼耳鼻舌身意),真正的律仪是内心面对六尘时不染著的能力。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在信息爆炸与注意力经济盛行的当代社会,“律仪”不再只是出家人或宗教徒的专属课业,而是当代人拯救心灵秩序的终极方案

1. 应对“算法劫持”与“注意力匮乏”

当代科技(推荐算法、短视频、社交媒体)本质上是一套精密的“不律仪诱导机制”。算法通过捕捉你的“取色相”与“取随形好”,不断向你投喂能引发贪爱或愤怒的内容,借此榨取你的注意力。 现代脑科学研究表明,这种持续的刺激会过度激活大脑的多巴胺奖赏回路,导致人类前额叶皮层(负责理性控制与自我调节)的疲劳与退化。然而,脑科学目前多停留在机制揭示与行为矫正层,往往缺乏一套系统的心性防范学说。佛法的“根律仪”早在两千年前就切中了这一要害:它教导我们在感知发生的毫秒之间,建立一道“心理防火墙”。不上勾、不上当,不让算法牵着六根走,重新夺回内心的主导权。

2. 解除“意志力损耗”的当代困境

现代心理学有一个著名概念叫“自我损耗”(Ego Depletion),认为人的意志力是有限的资源,每天强迫自己戒糖、专注于工作会极大地消耗能量,导致晚间暴饮暴食或报复性熬夜。 “律仪”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解法。如果自律依赖于强硬的意志力对抗,必定难以为继;但大乘经典所倡导的“与般若空性相应的律仪”,是通过透视事物虚妄不实的本质(尸罗不可得、无我),直接消解了诱惑对心的牵引力。当你深刻看透了某种虚妄快感的过患与空无自性,你就不再需要“强行忍耐”,而是自然而然地舍离。这种自律是没有损耗的,反而是充满清凉与安乐的。

3. 建立不被外界摆布的心理韧性

现代人的焦虑很大程度上源于“根门不守”——耳朵听到一句冷嘲热讽,心就塌陷了一半;眼睛看到同龄人晒车晒房,心就失衡了几天下不来。修持律仪,就是在自己的内心与纷乱的外界之间建立缓冲带。眼见色、耳闻声,心能“乐住且专一”,不再做外界环境的应激反应器。


常见误读与澄清

为了彻底清除对“律仪”的误解,我们需要对以下几个常见的认知陷阱进行澄清:

误读一:“律仪就是刻板规条,会扼杀人的个性与自由”

* 澄清:这是对“律仪”最普遍的狭隘化理解。 外在的规条(戒律)只是律仪的表现形式之一,律仪的核心是“防护与安乐”。正如道路上的交通规则,表面看限制了车速,实则保障了所有车辆能够安全、通畅地抵达目的地。经典的《杂阿含经》反复强调,守持诸根律仪能令人“安隐乐住”、“常安乐住”,免受三毒的烧燃。没有律仪防护的自由,本质上是任由欲望与烦恼奴役的“伪自由”;通过律仪收摄六根,摆脱烦恼的绑架,才是真正的精神自主与自由。

误读二:“大乘讲‘尸罗不可得’、‘无执著’,所以高手不需要守律仪,随心所欲即是道”

* 澄清:这是极其危险的狂禅与邪见(即经典所警告的“毁尸罗”)。 《大宝积经》在阐述般若空性时,逻辑非常严密:菩萨是因为“了知尸律不可得,不取自我”,从而做到“不毁犯所有律仪”。经中特别标明:“于中不毁犯律仪,非执尸罗,非毁尸罗,如是正知而行。” 空性并非抹杀因果与规范,而是超越对规范的傲慢与执著。真正的圣者,因为彻底体悟了无我空性,其行为会自然与律仪完全契合(即“从心所欲不逾矩”),绝不可能借口空性去毁犯律仪、放纵恶业。

误读三:“律仪就是眼不观、耳不听的厌世逃避”

* 澄清:在《杂阿含经》中,佛陀曾明确斥责过这种误解。当时有外道认为“眼不见色、耳不听声”就是修根,佛陀幽默地反问:如果眼不见色就是修根,那么盲人和聋人岂不成了功德具足的修行大师? 真正的“根律仪”,绝非切断感官的功能,而是在感官极其敏锐地接纳外界信息时,心不染著、不起欲恚、如实知见。它不是逃避世界的盲聋状态,而是在繁复复杂的世间境界中,保持内心的明镜高悬与一尘不染。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一、 定义与核心要义

「律仪」(梵语:saṃvara)是佛教修行中的核心概念,意指防非止恶、摄护诸根的自律规范与修行境界。在阿含部经典中,律仪主要表现为对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的严密摄护(即根律仪),以及作为“四正断”之一防范未起之恶的修行实践。而在大乘宝积部经典中,律仪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它不仅是具体的行为规范,更是一种与般若空性相契合、了知“尸罗不可得”而无所执著的深层境界,是菩萨修行中必须依止与随学的核心标准。

二、 主要阐述

1. 六根摄护与根律仪的修持 在《雜阿含經》中,律仪与不律仪的定义直接关联于对六根的调伏与守护。所谓“不律仪”,是指愚痴无闻凡夫在面对六尘境界时,六根不调伏、不关闭、不守护,执取色相与随形好,任由根门趣向,使心漏泄于世间贪、爱、恶不善法中。其眼识著色,因执著而生苦受,心不专一,无法如实知见,常处疑惑与苦痛之中;在面对可念色时起贪著,不可念色时起瞋恚,产生众多觉想相续,不见过患或不能除灭。相反,“律仪”则是指多闻圣弟子在眼见色时,六根善调伏、善关闭、善守护,不取色相与随形好,常住于律仪,不让世间贪、爱、恶不善法漏心。其眼识识色时,心不染著,心乐住且专一,能如实知见,断除疑惑,常安乐住;在面对可念色不起欲想,不可念色不起恚想,不起众多觉想相续,能见色之过患并予以舍离。

2. 律仪断与防非止恶 在“四正断”(断断、律仪断、随护断、修断)的修行框架中,“律仪断”被赋予了特定的防范功能。它是指为了使“未起之恶不善法不起”,而生起欲求、方便、精勤、心摄受的修行实践。

3. 悔过与律仪戒的成就 《雜阿含經》强调,律仪的成就与“悔过”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修行者若能自知罪、自见罪而向佛陀或大众悔过,在未来世中就能生起“律仪戒”,使善法功德增长,终不退减。

4. 般若空性与无执律仪 在大乘经典《大寶積經》中,律仪被提升至般若空性的高度。经中指出,菩萨若能通过观察力,了知“尸罗是不可得”,便能不取著自我,进而做到“不毁犯所有律仪”。在无执著的境界下,不毁犯律仪既不等同于执取尸罗,也不属于毁犯尸罗。只有在无我、无执取的前提下,正知而行,才是真正的持戒与守护律仪。

5. 菩萨随学与安住律仪 《大寶積經》将“随从修学安住律仪的菩萨”列为能速悟无上菩提的“五种增进之法”之一。相反,若菩萨“心无随学”或“不随安住律仪菩萨修学正法”则会导致修行损减,无法迅速证悟。经中也严厉批评了那些对施主家起悭嫉心的苾芻,称其为不善者,不仅弃捨了菩提资粮,也失去了随逐安住律仪菩萨修学正法的机会。

6. 律仪的修习功德 修习律仪具有极大的功德。若在六触入处住于不律仪,将长夜受大苦;若能勤修律仪,善摄六根,则能摧伏魔怨,度生死彼岸。守持诸根律仪,能令出家未久的年少比丘安隐乐住,免受三毒烧燃。在圣法律中正念律仪具足者,能生于天上,长夜受安乐。此外,如来所制的律仪(如波罗提木叉、毗尼别解脱)是佛弟子应当备足的,若律仪戒永没,则法灯不照。在《大寶積經》中,修行者若能“以深意乐摄律仪”,便能对甚深经典产生信解,消除业障。

三、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1. 术语形式的差异 - 《雜阿含經》中多使用具体的根门防守表述,如“眼律仪”、“耳律仪”、“鼻律仪”、“舌律仪”、“身律仪”、“意律仪”;在论及四正断时,特指防范未起恶法的修行时使用“律儀斷”;在强调防非止恶的戒律属性时,将律仪与戒律合称为“律儀戒”;此外,还常以“正法、律儀”或“正法、律”作为佛陀教法的总称。 - 《大寶積經》(唐譯本)则使用了更具大乘菩萨道色彩的术语。例如,将经典的核心定位之一命名为“說三律儀”;将修行榜样称为“安住律儀菩薩”;在修行实践上强调“持律儀”与“攝律儀”。

2. 拟人化表述 - 《大寶積經》中独有通过拟人化本生故事来展现律仪价值的表述。故事中,巨富长者善择的两个儿子分别被命名为“律儀”与“住律儀”,两位童子围绕出家修行、求菩提道展开对话与发愿。这种将“律仪”与“住律仪”作为菩萨人格化象征的表述,在阿含部中并未出现。

四、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六根、六境:律仪是针对六根(眼、耳、鼻、舌、身、意)面对六境(色、声、香、味、触、法)时的调伏与摄护。不律仪会导致根门漏泄,产生贪、爱、恶不善法;而律仪则能使心不染著,常安乐住。 2. 与四正断:律仪断是四正断(断断、律仪断、随护断、修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为了使“未起之恶不善法不起”而精勤修行的实践。 3. 与悔过、律仪戒:悔过是生起律仪戒的前提。修行者通过向佛陀或大众悔过,得以在未来世中生起“律仪戒”,从而使善法功德增长不退。 4. 与正律、非律:经中以“正律”与“非律”区分善恶。其中,“非律”指杀生乃至邪见等恶业;“正律”则指不杀生乃至正见等善业,律仪属于正律的范畴。 5. 与尸罗(戒):在《大寶積經》中,律仪与尸罗密切相关。了知“尸罗不可得”是实现“不毁犯所有律仪”的般若基础,两者在无执著的空性中达成统一。

五、 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雜阿含經》卷二十二:“云何律仪?多闻圣弟子眼见色已,不起色相,不起随形好,若眼根住不律仪,世间贪、爱、恶不善法则漏其心,是故防护眼根,不令漏泄,常住律仪。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是名律仪。” 2. 《雜阿含經》卷三十一:“云何律仪断?谓已生恶不善法方便令断,生欲、方便、精勤、心摄受;未生恶不善法方便令不起,生欲、方便、精勤、心摄受,是名律仪断。” 3. 《大寶積經》卷一一二:“菩萨以观察力,知尸罗是不可得,不取自我,不毁犯所有律仪。于中不毁犯律仪,非执尸罗,非毁尸罗,如是正知而行。” 4. 《大寶積經》卷一一四:“若菩萨随从修学安住律仪菩萨,是为速悟无上菩提五种增进之法。”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密宗道次第廣論B0068 · 藏傳論典部

《密宗道次第廣論》以「律儀」為灌頂成熟法器之後必須清淨、守護的道基,並常與「三昧耶」並稱。全論屢以「成器已清淨律儀及三昧耶」「淨三昧耶律儀」標示道次第中的專門階段:先受灌頂成為修道法器,繼而淨治所受律儀與三昧耶,然後承事、修道乃至求取成就。

就基本義而言,本論明說:「不可違越之性,是三昧耶;防止應作不作,作不應作,故名律儀。」因此,「律儀」著重防護行為,使當作之事不致廢棄、不當作之事不致造作;相應的三昧耶則以隨順本尊所喜之身語意行、進趣善法、遮止不善為相。二者共同規範身、語、意三業,而非僅指外在儀節。

本論引述咒法律則,具體說明律儀的防護範圍包括身語意三業、飲食與威儀,皆須「善防護」;又列舉衣著、潔淨、專意念誦、遠離貪染雜念、不濫用密咒、定時念誦沐浴、勤修供養福業,以及晝夜省察、悔除放逸等學處。其修持方式不只消極止惡,也包含常思「應作不應作」、慶喜善作、殷重勤修諸福業。

在事部與行部,本論說二部之大乘律儀即「菩薩律儀」,並說應住於斷十惡等學處;受共律儀,即受菩薩律儀及菩薩六度等行,須了知根本罪因緣而勤慎防護。此處明確使用「菩薩律儀」「共律儀」等名稱,不以部類名稱代替律儀本身。

在瑜伽部及無上瑜伽的相關次第中,本論又區分共與不共律儀:第一為菩薩律儀,屬顯密所共;第二為金剛乘律儀,亦稱五部律儀或阿闍黎不共律儀。僅受菩薩律儀者可受弟子灌頂;欲受阿闍黎灌頂者,則須受持相應的不共律儀。本論亦以「別解脫、菩薩、持明」三律儀說明出家行者所應安住者,並稱在家行者亦當住戒而修。

律儀的效用在於護持修道資格與成就因緣。本論反覆指出,灌頂後若不護持律儀與三昧耶,即使長劫精進修習亦不成就;若有毀犯,應懺悔、如法出罪,根本罪則須依所說儀軌重受灌頂而還淨。故本論將受灌頂、護三昧耶與律儀視為二次第之前行,並以「寧捨身命」而不捨學處,表明防護不可放逸。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論「律儀」,主要以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為著眼點,從「律儀」與「不律儀」的對比中定義其內涵。經中反覆說明:不律儀者,於六觸入處執取色相、隨形好,任根馳趣,住世間貪愛惡不善法,以漏其心,長夜受苦;律儀者,眼見色不取相、不取隨形好,常住律儀,能善攝其心,世間貪愛不漏其心,於未來世必受樂報。

經中用來表述律儀的動詞十分豐富,包括「攝護」「關閉」「守護」「執持」「修習」「調伏」「不漏」等,偈頌中又以「斷斷及律儀,隨護與修習」將律儀攝入四正斷的修行體系。在具體行持上,經文特別強調「諸根律儀」或「眼律儀、耳律儀……意律儀」的名相,須對每一根各別受持。

除根門守護外,經中也將律儀與「戒」合稱為「律儀戒」,並以之衡量修行人的現法與當來果報。犯過而能「自見罪、自知罪、知見悔過」者,「於未來世律儀戒生,善法增長,終不退減」;反之,若「不欲學戒、不重於戒、不歎制戒」,大師不讚歎。偈頌亦言「若於聖法律,正念律儀備,彼則生天上,長夜受安樂」。

此外,《雜阿含經》於記敘佛滅後情形時,亦用「律儀」一詞表達對正法住世的憂念,如「律儀戒永沒,法燈不復照」之歎,顯示律儀在此經中兼涵個人持守與僧團整體法、律延續兩重意義。

此經的術語特徵在於:以「律儀」與「不律儀」相對而立、以六根為具體操作對象、以「律儀戒」兼指持戒功德與未來增長,並未使用其他異名替代。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寶積部·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對「律儀」的論述,可歸納為以下幾端:

一、律儀與尸羅之辨析:經中兼用「尸羅」與「律儀」二詞。謂菩薩由觀解力故,不見妙行及以尸羅,亦不見有具尸羅者,不見尸羅所迴向處。若取著我即取尸羅,若不著我不取尸羅;若知尸羅不可得,即不毀犯所有「律儀」;若於律儀無毀犯者,即不名為毀犯尸羅,亦不名為執取尸羅。所謂「於是尸羅而不執取」,因由一切法知他相故,他相即無我,無我即無所執。此處以「律儀」側重防護不犯之規範之義,與「尸羅」之戒體義相輔,可見該經將「尸羅」作為戒體、「律儀」作為防護不失之規範,兩詞並舉而義有微別。

二、「安住律儀」為菩薩之德稱:經中多次以「安住律儀菩薩摩訶薩」或簡稱「住律儀菩薩」作為對某類菩薩之稱謂,意指安住於律儀之菩薩摩訶薩,並非別指一人。

三、隨學安住律儀菩薩為菩提增上緣:經以五增進法對比五損減法。五增進法之第五為「於彼安住律儀菩薩摩訶薩所隨從修學」;五損減法之第五為「於諸安住律儀菩薩心無隨學」。在家菩薩若「不能隨逐安住律儀菩薩修正法者」,則速招集諸惡趣報,不值佛世,不遇善友,不得無難,失壞善根,不能速悟無上菩提。

四、以人名「律儀」「住律儀」彰顯其德:經述往昔勝現王如來出世時,長者善擇有二子,一名「律儀」、二名「住律儀」。二人年在幼稚,容貌端正,見佛威儀容貌端嚴,發歡喜心嘆未曾有,住律儀童子更以寶屐奉施如來,於佛前發願求無上菩提,其兄律儀童子亦以伽他相答,由此以人名「律儀」、「住律儀」影顯律儀之德。

五、以攝持律儀為菩薩行相:經云菩薩「以深意樂攝律儀,聞甚深經能信解,敬初發心如佛想,慈心普洽障消除」;又云「聞佛說法已,心思無有異,於佛無畏所,求法持律儀」,明菩薩以深心信樂攝持律儀,於佛前求正法而持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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