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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婬

kāmamithyācāra

不正当的性行为。机器生成

类型 行门难度 入门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邪婬:跨越契约边界的非分侵扰

在当代社会,「邪婬」常被误解为某种古板的宗教性禁欲条规,甚至被窄化为单纯的「婚外情」或「肉体出轨」。然而,在佛教经典的严密定义与解脱道体系中,邪婬具有极度清晰的伦理边界、法律含义与心理实质。

它是身体所造的三种恶业(杀、盗、淫)之一,是破坏社会信任基础、摧毁内心安宁、将众生深度锁死在轮回苦海中的重恶业。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1. 经典中的硬核界定:侵犯受保护与受约束的对象

在《中阿含经》与《杂阿含经》中,佛陀对邪婬(kāma-mithyācāra)给出了非常具体的社会学与律法学界定:邪婬,是指以强暴、强迫、觊觎或非分的心态,去侵犯、干扰受到保护或有社会契约约束的对象。 [2462, 10526]

经典列举了极为详尽的受保护范畴: * 家庭与血亲保护:由父亲、母亲、父母双方、姊妹、兄弟、亲族或同姓所守护的女子 [2462]。 * 社会与契约约束:属于他人的妇女(有夫之妇)、已订婚者(经中称「先已娉」或「以华鬘为约」以名分假赁者)[2462]。 * 法律与刑罚保护:因有法律鞭罚令人产生恐惧而受保护的对象(经中称「有鞭罚」)[2462]。

只要突破了这些契约与保护界限,强行或暗中去侵犯、干扰对方,即构成「行诸邪婬」[10526]。

在大乘经典如《大宝积经》中,针对在家菩萨的修行,这一标准被进一步深化为:「自足妻色,不希他妻,不以染心视他女色。」 [18278] 不仅行动上不可侵犯他人配偶,在内心也不得生起非分的觊觎与图谋。

2. 邪婬在解脱道中的位置与业报性质

* 十不善业与身三恶:邪婬与杀生、偷盗并列为身体故意造作的三种恶业(身故作三业)[2462],亦是「十不善业道」之一 [2478]。佛陀将其称为众生的「业种、秽种」[3847],是使心识「负重向下」的黑法 [10526]。 * 惨烈的现世与后世业报: * 现世与历史维度:《中阿含经》将邪婬置于人类文明演变的宏大视角中。人寿万岁时,人类因嫉妒而生起「犯其妻」的邪婬恶业,导致社会整体道德崩溃、形色转恶、寿命折半 [3036];而当人类反思并「离邪婬、断邪婬」时,社会秩序得以重建,寿命与福祉才开始转增 [3038, 3039]。 * 来世果报:根据《杂阿含经》,对邪婬「多习多行」者死后堕入地狱;若转生为人,其直接果报是「所有妻室为人所图」——即自己的配偶、至亲也会陷入被他人图谋、侵扰的境地 [10539]。 * 地狱惨状:《大宝积经》以极为震撼的笔触描写了因贪恋他妻、侵逼童女而感召的地狱苦报:受报者需攀爬遍布锋利铁刺的「铁刺树」,受「斧杵」、「三股铁叉」刺戳,被「铁嘴乌」啄食髓脑 [18640],并在多达六十四俱胝的「镬汤」中被猛火煎煮,皮肉烂堕,循环受苦 [18640]。

3. 欲望的本质:渴饮咸水与结使之力

佛法并不孤立地看待外在行为,而是透视其背后的内在驱动力。《大宝积经》将这种促使人产生非分欲觉的内在烦恼称为「结使力」 [18278]。经中用了一连串精准的比喻来揭示被邪欲驱使的本质: * 渴饮咸水:「渴逼饮咸水,饮已渴弥增。」[18639] 靠破坏契约、满足掠夺性贪欲所获得的快乐,就像越喝越渴的咸水,只会让欲望的黑洞无限放大。 * 彩画毒瓶与缠彩利刀:女色或迷人的肉体,外表看似端严,实则如「彩画瓶内盛以恶毒」,或「以缯彩缠裹于利刀」,盲目驰骋其中,如「猪乐粪秽」,终将割伤自己 [18639]。


生活里的走查

为了准确理解邪婬的边界,我们可以将经典中的定义映射到当代人的日常生活中。

场景一:职场潜规则与权势压迫

* 生活现象:公司高管利用职务、资源或解雇风险,暗示甚至强迫下属(无论男女)建立非正当男女关系;或者在商务应酬中,强迫受制于合同条款的乙方人员进行身体接触。 * 经典映射:这精准对应了《杂阿含经》与《中阿含经》中所说的「有鞭罚」「以力强暴,起干扰心」 [2462, 10526]。对方受制于生存压力、职场惩罚(相当于现代的「鞭罚」)或法律/社会契约的束缚,而有权势者强行侵犯。这在佛法中是极重的邪婬恶业。

场景二:社交软件上的「边界试探」与偷情

* 生活现象:已知对方或自己已有明确的伴侣关系(婚姻或恋爱契约),仍通过社交软件频繁发送暧昧信息、挑逗语言,乃至发展出私下约会与肉体关系。 * 经典映射:这对应了《中阿含经》中的「犯他妻 / 犯其妻」以及《大宝积经》中的「不自足妻色,希求他妻」 [3036, 18278]。在古典定义中,只要对方处于「父母护、夫主护、社会契约护」的状态下,非分的勾引与侵犯即构成邪婬 [2462, 10526]。

场景三:消费主义下的色情侵蚀与精神出轨

* 生活现象:沉迷于网络色情直播、私下购买非法色情服务,或者在亲密关系中,时刻对外界的色相保持极度的搜寻与觊觎,将伴侣仅视为工具。 * 经典映射:《大宝积经》指出,在家菩萨持戒的标准不仅是行为上的「二和合体相摩触」[18278],还包括「不以染心视他女色」 [18278]。前往「淫女家」或沉迷色情交易,会快速毁灭内心的清净,并招致世人的恶感与嫉嫌 [11409]。这种对色相的盲目狂热,就是典型的「渴饮咸水」[18639]。

常见映射错误: 大众常以为「只要双方自愿,就不算邪婬」。但在经典定义中,「契约与保护关系」是核心边界 [2462]。如果行为破坏了他人现存的婚姻契约、家庭守护关系,或者建立在欺骗双方原有伴侣的基础之上,即使当事两人「自愿」,也完全符合「侵犯受保护对象」与「希求他妻/他夫」的邪婬定义。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在当代社会,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高度发达,看似「性解放」与社交便利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但心理学与社会学的统计却显示,当代人的焦虑感、亲密关系破裂率以及孤独感达到了历史高位。

为什么当代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理解「离邪婬」的智慧?

1. 守护「社会信任」这一稀缺资源 契约是现代文明的基石。婚姻与亲密关系,本质上是两个人建立在深刻信任基础上的高级心理与经济契约。邪婬的本质,是对这种契约的背叛与偷盗。当一个人在最亲密的关系里选择欺骗与侵犯时,他破坏的不仅是家人的安全感,更是在瓦解自身的道德底线。如《中阿含经》所言,当邪婬在社会中蔓延时,人与人之间的嫉妒与防备会剧烈暴增(「嫉妒、邪婬转增」)[3036],最终导致整个人类群体生存质量与心理健康的断崖式下跌。

2. 破除「多酚迷思」与算法诱导的欲望黑洞 当代脑科学与神经生物学发现,短期的刺激与新鲜感(如偷情、多边暧昧)会刺激大脑分泌大量多巴胺。然而,大脑具有适应性机制(耐受性):刺激越频繁,受体越不敏感,个体就需要更强烈的刺激才能维持同等快感。 这与《大宝积经》两千年前的比喻「渴逼饮咸水,饮已渴弥增」完全吻合 [18639]。当代人在算法推荐、色情信息与社交软件的轰炸下,深陷于「寻找新刺激—短暂快感—更深空虚—寻找更大刺激」的恶性循环中。离邪婬,是帮当代人从这种被欲望绑架的黑洞中夺回心理主导权。

3. 建立深度的稳定关系(「妻室修良」的心理学逻辑) 《杂阿含经》给出了一个看似宿命、实则极具心理学深刻洞察的因果律:修持不邪婬者,转生人道能得「妻室修良」;造邪婬者,果报是「所有妻室为人所图」[10539]。 从当代心理学角度看,一个习惯于破坏契约、侵犯他人边界的人,其内心必然充满了猜忌、不安与控制欲。因为他自己不守边界,所以他永远无法真正信任伴侣,他也必然吸引并塑造出一个同样缺乏信任感、易被诱惑的互动环境(妻室为人所图)。相反,一个恪守边界、内观自足的人,才能建立起极高安全感的深层亲密关系(妻室修良)。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邪婬」就是指所有的性生活,佛教认为欲望本身是罪恶的?

澄清: 这是对佛教戒律的重大误解。佛教对出家众(比丘/比丘尼)要求严格的「断淫/梵行」(完全禁止性行为),但对在家居士(生活在世俗社会中的修行者),戒律的要求是「不邪婬」 [18278]。 经典明确鼓励在家居士「自足妻色」 [18278],即在正当的婚姻或法律、社会认可的伴侣关系内,合法的性生活是受到肯定与尊重的正命生活的一部分。佛法反对的不是伴侣间正当的爱意与责任,而是跨越契约边界的非分侵扰、基于掠夺与欺骗的邪欲,以及对色相的盲目执着

误读二:只要不触犯法律,或者在开放式关系中,就不属于邪婬?

澄清: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而佛法中的「业果」揭示的是心识运转的深层规律。 经典对邪婬的界定不仅看法律条文,更看其内心动因(是否带有染污心、觊觎心、掠夺心)以及是否造成了对他人利益与安宁的实际伤害 [2462, 10526, 18278]。即使某些行为在现行法律中处于灰色地带(例如利用漏洞破坏他人家庭、玩弄他人情感),但只要其本质是基于「结使力」驱使的非分掠夺 [18278],在因果律中就必然会留下破坏性的黑业(「黑法、黑报」)[10526]。

误读三:如果不小心生起了对异性的好感或欲望,我就已经造了重大的邪婬恶业?

澄清: 需要区分「起心动念」「身口造业」,以及「随顺烦恼」「觉察化解」的区别。 凡夫由于未断除根深蒂固的潜意识种子(结使力),在遇到外境时生起起伏的欲望是正常的生理与心理现象 [18278]。《大宝积经》教导修行者:当对自妻或外境生起非分的欲觉时,关键在于「即应生于不净惊怖之想」,意识到这是烦恼在作祟,而不是跟着这个念头走(「乃至不生欲念,况二和合体相摩触」)[18278]。 觉察到欲念并及时止步、清净自心,不仅不是造恶,反而是修持正念、走向解脱的宝贵契机。


结语

远离邪婬,绝非某种外在强加的禁锢,而是一份极具智慧的精神防护盾

在这个充满诱惑与焦虑的当代世界里,克制掠夺性的非分之想,守护彼此的信任契约,不仅能让我们免于堕入道德破产与心理撕裂的深渊,更能为我们在浮躁的红尘中,保留下一片澄澈、安宁与高贵的精神净土。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在佛教经典中,「邪婬」(kāma-mithyācāra)是指违背社会伦理、家庭契约及道德规范的非分男女关系。根据《中阿含經》,其具体定义为侵犯受到保护或有社会约束的女性,包括由父亲、母亲、父母双方、姊妹、兄弟、妇父母、亲属或同姓所保护的女子,或属于他人的妇女、因有鞭罚而令人产生恐怖的妇女,乃至通过名分假赁(如以华鬘为约)的女子。《雜阿含經》亦给出了高度一致的界定,指出「行諸邪婬」是指对于受到父母、兄弟、姊妹、夫主、亲族,乃至授花鬘者等所守护、监护的对象,以强暴或强迫的力量去侵犯、干扰他们,未能远离这种非分的男女关系。而在《大寶積經》中,针对在家菩萨,邪婬的定义进一步延伸为不满足于自身配偶而觊觎他人的不轨行为,强调应当「自足妻色,不希他妻」,甚至不以染污之心注视其他女色。

二、主要阐述

1. 业报性质与惨烈恶报 各经一致将邪婬定性为严重的恶业与污秽。《中阿含經》指出,邪婬属于「身故作三业」之一,是身体故意造作的恶业,属于「不善与苦果」,造作者必受苦报;它也是「十种不善业道」之一,行此恶法者命终后必堕恶道,绝无法因他人的祈祷而升天。佛陀将其与杀生、不与取、妄言并称为众生的「四种业、四种秽」,有智慧的人绝不会称誉这种行为。《雜阿含經》则将邪婬定性为「黑法、黑報,不淨、不淨果,負重向下」的恶行,强调若造作此业,即使每日举行外在的宗教净化仪式也无济于事。在因果报应方面,若对邪婬「多習多行」,死后将「生地獄中」;若后世转生为人,其果报是「所有妻室為人所圖」。 《大寶積經》对邪婬的恶报进行了极为惨烈的描绘。因「愛戀他妻室」等邪婬业因,死后将堕入「屍糞獄」、「炎熱獄」、「寒氷獄」、「極炎熱獄」、「㘁叫及大叫獄」、「黑繩獄」等诸大地狱,或在「鹹熱河」、「煻煨」中受苦。受报者将「緣鐵刺樹,并受斧杵殃」,或受「三股鐵叉」等刑罚,并有「鐵嘴烏」深啄其髓脑,野干等恶兽竞来食噉。此外,他们还将在多达六十四俱胝、量各一由旬的「鑊湯」中受猛火煎煮,皮肉烂堕,循环受苦。

2. 人类历史的因果演变 《中阿含經》将邪婬置于人类历史演变的宏大叙事中。在人寿万岁时,人类因产生嫉妒而「犯其妻」,导致「嫉妬、邪婬轉增」,使得人类寿命减半至五千岁,形色也随之转恶。相反,当人寿减至四十岁时,人们反思并决定「離邪婬、斷邪婬」,由于行此善法,人类寿命开始转增,子代寿命倍增至八十岁,并成为人类寿命持续增长至数万岁的重要善法基石。

3. 修行实践与戒律规范 在修行层面,断除邪婬是解脱的必经之路。《中阿含經》指出「離邪婬」是通往「後世一向樂」的「一道跡」的重要内容,虽然在现世克制欲望会伴随某种「雜苦」,但这是确立正见的基石。《雜阿含經》将远离邪婬称为「真實法」,修习「不邪婬」者死后能「得生天上」,转生人道则能获得「妻室修良」的善报;反之,起邪婬等「邪事」的修行者则是「不樂正法」的表现。 《大寶積經》则为在家菩萨制定了极为严格的持戒规范:不仅要「自足妻色」,不亲近「婬女家」和「媒媾男女人」;甚至对自己的妻子生起欲觉时,也应当立刻生起「不淨驚怖之想」,常修「無常想、苦、無我想、不淨之想」,立誓「乃至不生欲念,況二和合體相摩觸」。修行者应当「於男女所如閉獄想,於眷屬所生於苦想,於其家中生繫閉想」。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不同经典中,对于邪婬及相关行为的用词和表述存在细微差异: 1. 行为指代:《中阿含經》常使用「犯其妻」或「犯他妻」来具体指代邪婬行为;《雜阿含經》则使用「行諸邪婬」或「邪事」;《大寶積經》则使用「二和合體相摩觸」来具体指代男女交合的行为。 2. 行为主体:对于行邪婬之人,《大寶積經》使用了「邪欲人」和「邪行諸愚夫」等独特称谓。 3. 异译与版本差异:在描述男女欲望的危害时,《雜阿含經》的偈颂在不同版本中存在「五欲悉虛空」与「五欲悉虛偽」的用词分歧。 4. 烦恼驱使力:对于促使人产生欲觉的内在烦恼,《大寶積經》使用了独特术语「結使力」。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十不善业」与「五戒」:邪婬是「十不善业道」中身体造作的三恶业之一,而「離彼邪婬」则是在家菩萨受持的「五戒」之一。 2. 与「贪欲」与「五欲」:邪婬根源于对女色和欲乐的执著。《雜阿含經》指出「貪欲名非道」,修行者应认识到「五欲悉虛空」,保持「正智正繫念」,不亲近非义和合者。《大寶積經》则以「猪樂糞穢」比喻「馳趣於女色」,将女色比作「綵畫瓶內盛以惡毒」或「以繒綵纏裹於利刀」,并以「渴逼飲鹹水,飲已渴彌增」来形容凡夫对女色的贪求无度。为了破除这种执著,经中提倡通过观察人体内部寄生的「八萬戶諸虫」来修持不净观。 3. 与「梵行」:邪婬与清净的梵行相对立。《雜阿含經》指出「女人梵行垢,女則累世間」,修行者应当「熾然修梵行」以洗去不净。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經》:「若有女人為父所護,為母所護,父母所護,姊妹所護,兄弟所護,婦父母所護,親憂所護,同姓所護,或先已娉,及有鞭罰,乃至華鬘為約,於中犯之,是名身故作三業,不善與苦果。」 2. 《雜阿含經》:「行諸邪婬。若父母、兄弟、姊妹、夫主、親族,乃至授花鬘者,守護、監護,以力強暴,起干擾心,不離非分,是名不淨。」「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所有妻室為人所圖。」 3. 《大寶積經》:「離彼邪婬。自足妻色不希他妻,不以染心視他女色。於自妻色生欲覺時,即應生於不淨驚怖之想……乃至不生欲念,況二和合體相摩觸。」「邪行諸愚夫,愛戀他妻室,緣鐵刺樹,并受斧杵殃。」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論邪婬,用語一律作「邪婬」(從女旁),不作「邪淫」,此為本經術語形式,歸一時須留意。

一、核心定義:以「所護」界定犯境。本經於十不善業道中對邪婬給出最詳盡的界定:「彼或有父所護,或母所護,或父母所護,或姉妹所護,或兄弟所護,或婦父母所護,或親親所護,或同姓所護,或為他婦女,有鞭罰恐怖,及有名假賃至華鬘,親犯如此女,是謂邪婬。」 亦即以女方是否處於某種監護、婚約或法律關係(乃至僅以華鬘為聘禮之有名假賃)來判定是否構成邪婬,重點在「親犯如此女」——對受保護之女性行不淨行。此定義側重客觀犯境,而非僅論主觀欲念。

二、業報框架:邪婬屬「身故作三業」之一,與殺生、不與取並列,定性為「不善與苦果受於苦報」。本經特別強調「故作業」方必受報,「若不故作業,我說此不必受報」,受報時分則「或現世受,或後世受」。邪婬亦列入「十種不善業道」(殺生、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邪見),經中以重石沉水為喻,說明成就十不善業道者縱使眾人叉手稱歎祈求,命終仍不得生天,業力不可回轉。

三、倫理穢垢之喻:本經另以「業種、穢種」稱之——「殺生者,是眾生業種、穢種,不與取、邪婬、妄言者,是眾生業種、穢種」;偈頌則直書「殺生不與取,邪婬犯他妻,所言不真實,慧者不稱譽」,以「犯他妻」為邪婬之通俗表述,並標明「慧者不稱譽」的聖者評價。

四、世間成壞敘事中的增減因果:本經以人壽遞減與遞增的長時段敘事論邪婬之社會效應。人壽萬歲時,「無德者,彼為有德人起嫉妬意而犯其妻」,因嫉妬、邪婬轉增,人壽遂從萬歲減至五千歲。其後刀兵劫盡,倖存者漸次行善:先離殺斷殺,次離不與取,再「離邪婬、斷邪婬」,每增一善,壽便轉增、形色轉好。邪婬在此敘事中居不善法遞增鏈(殺→盜→妄言兩舌→嫉妬邪婬)之末段,亦居善法遞復鏈之第三階,顯示本經視邪婬為世間道德敗壞與修復的關鍵環節之一。

五、修道離欲之對治:本經記異學箭毛(優陀夷)提出「離殺斷殺、不與取、邪婬、妄言,乃至離邪見得正見」為「後世一向樂」之道跡,佛則追問此離欲究竟為一向樂抑或雜苦,顯示本經將離邪婬納入通向後世安樂的戒行序列,同時對「一向樂」之說保持審辨。

綜上,《中阿含經》論邪婬以「所護」犯境定義最為具體,業報上歸入身三不善業與十不善業道,倫理上稱「業種、穢種」「犯他妻」,世間觀上嵌入人壽增減之因果鏈,修道上列為離欲戒行之要目。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論邪婬,散見於十不善業道之整體框架中,未設專經獨論,然其用語、定義與果報說各有可記之處。

一、術語形式。本經一律用「邪婬」,從「婬」字,不作後世通行之「邪淫」。此為劉宋求那跋陀羅譯本之固定用字,與他經或作「邪淫」者形成譯名差異,歸一時當以「邪婬」為本經詞形。

二、定義與邊界。淳陀長者經中,佛以「黑法、黑報,不淨、不淨果,負重向下」總攝諸惡業,於邪婬一項給出明確界定:「行諸邪婬,若父母、兄弟、姊妹、夫主、親族,乃至授花鬘者,如是等護,以力強干,不離邪婬。」此處以「護」為核心判準——凡受父母、兄弟、姊妹、夫主、親族所守護之女子,乃至已受花鬘(即已許配)者,皆屬不可侵犯之對象;「以力強干」點出強迫性質;「不離邪婬」則強調相續不斷、無有止息之業習狀態。值得注意的是,本經此段並未另行列舉「非道、非處、非時」等後世論書常見之細分,僅以「所護」與「強干」二義收攝。

三、果報之雙向對舉。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所說經中,佛以十業道逐一對舉染淨二途:「邪婬多習多行,生地獄中;若生人中,所有妻室為人所圖。」惡業之異熟果為地獄,等流果(人中餘報)則為己之妻室遭他人覬覦圖謀。相對而言:「不邪婬修習多修習,得生天上;若生人中,妻室修良。」離邪婬者感生天,人中餘報為妻室貞良。「多習多行」與「修習多修習」為本經表述業力累積之固定語式,前者就惡法言,後者就善法言。

四、惡法與真實法之對立。另一短經中,佛直說:「云何為惡法?謂殺生、不與取、邪婬、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恚、邪見,是名惡法。云何為真實法?謂離殺生,乃至正見,是名真實法。」邪婬在此被歸入「惡法」十目之一,其反面(離邪婬)則攝於「真實法」。本經以「惡法/真實法」一對範疇統攝十業道,不另立「黑法/白法」之名(黑法僅見於淳陀經),術語上自有其簡要處。

五、語境特色。淳陀長者經之說邪婬,並非獨立發揮,而是置於破斥外道水淨、牛糞淨等儀式清淨觀的脈絡中:佛意謂縱使晨朝觸地唱言清淨、執牛糞團生草自謂清淨,若身行殺、盜、邪婬等黑法,「猶是不淨;正復不觸,亦不清淨」。邪婬之為不淨,非儀式所能滌除,唯在離行。此為本經論邪婬之獨特語境——以破外道淨行襯托業道之不淨義。

增壹阿含經T0125 · 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論邪婬,採用「一法」對舉的獨特結構:一面說邪婬是「修行已、多修行已」即成地獄、餓鬼、畜生行之唯一法,另一面說不他婬是「修行已、多修行已」即受人中福、天上福、得泥洹證之唯一法。經文不泛論諸惡,而是將邪婬單獨抽出,以「不見一法」的極端語氣標舉其為輪迴三惡道最直接的單一因行,同時將不他婬標舉為趣向泥洹最直接的單一因行,形成嚴整的因果對稱。

在術語形式上,本經用詞頗為豐富。概念總名作「邪婬」,而具體行為則交替使用「他婬」「不他婬」「婬泆」「姦婬」「婬亂」等詞。「婬泆無度,好犯他妻」側重描述行為之放縱無節與侵犯他人配偶;「居家姦婬」「閨門婬亂」則側重描述人中果報之家庭倫常敗壞;「莫興婬想」「興婬意」則將禁制推至意念層面,不止於身業。值得注意的是,本經以「泥洹」稱涅槃,此為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本之慣用音譯形式,與後世通行之「涅槃」異寫,屬譯名歸一所當記錄之信息。

就果報結構而言,邪婬之果分兩層:死後墮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若再生人中,則感得「居家姦婬,無有淨行,為人所譏,常被誹謗」及「閨門婬亂」之等流果。不他婬之果亦分兩層:受天上、人中之福;進而得泥洹證,且現世即有「身體香潔,亦無邪想」之相。兩相比照,本經將邪婬定位為既障世間福報、又障出世間解脫之根本惡法。

修行教誡方面,經文以「常當正意,莫興婬想,慎莫他婬」三句收束,由意業之正念而及身業之禁制,層次分明。正面則以「貞潔不婬」為行持標準,「貞潔」一詞在本經中與「身體香潔」呼應,兼含操守與清淨二義。全經以「當作是學」結勸,屬《增壹阿含經》典型的簡短教誡體裁,不設譬喻因緣,直說因果而結以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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