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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樂

duḥkhasukha

身心所受的苦與樂。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日常語境中,“苦”與“樂”常被看作兩種截然相反的情緒狀態或生活境遇:快樂是追求的目標,痛苦是需要逃離的噩運。然而,在原始佛教的架構中,“苦樂”(duḥkha-sukha)並非某種不可動搖的既定命運,也不是神明降下的賞罰,而是眾生在因緣和合之下,身心所產生的生理與心理覺受(受蘊)。它是生命流轉的驅動力,更是修行解脫所要正確認知與超越的核心對象。

要透徹理解“苦樂”,必須把握其在古典經篇(如《中阿含經》與《雜阿含經》)中的四大維度的精細剖析:

1. 源起哲學:徹底否定邪見,確立“苦樂從緣起生”

在早期佛教中,佛陀對當時流行的外道苦樂觀進行了徹底的解構: * 駁斥宿命與神創(《中阿含經》):尼乾外道等主張苦樂皆由“本作”(宿世既定之業)、“合會”、“尊祐造”(神明創造)所決定。佛陀詰責道:若此說成立,那些今世修習極重苦行的外道,豈不意味著他們奉承的是惡業與惡神?這種邏輯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 * 否定四種極端因果論(《雜阿含經》):外道常爭論苦樂是“自作”(完全由當下的自己決定)、“他作”(由外部環境或他人決定)、“自他共作”還是“非自非他無因作”(隨機偶然)。佛陀與弟子(如浮彌比丘)將這四種形而上學的爭論判定為“無記”(不予以回應的無益論題),並明確指出:苦樂從緣起生。 * 緣起機制:苦樂的生起,依賴於“六觸入處”。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接觸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產生眼識乃至意識(六識),根境識三者和合生起“觸”(六觸),由“觸”為因緣,才隨之生起內心的覺受——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一旦六入處與名色滅盡無餘,苦樂的反應機制便隨之“滅無餘”。

2. 價值轉向:世俗與出家的“自在”顛倒

《中阿含經》揭示了世俗凡夫與出家修行者對“苦樂”與“自在”定義的截然相反: * 在家世俗觀:以“不自在為苦,自在為樂”。對世俗人而言,財富、產業、社會地位不增長、受制於人,即是不自在,從而生起憂苦愁慼;反之,資產豐盈、能按自己意願支配資源,即是自在與快樂。 * 出家解脫觀:以“自在為苦,不自在為樂”。這裡的“自在”指的是任性妄為——若行為順從自己的慾望(欲)、瞋恚(恚)、愚痴(痴),看似隨心所欲,本質上卻是被煩惱奴役,因此是真正的憂苦;而“不自在”指的是自我約束——不順從慾望、瞋恚與愚痴,雖然打破了慣性,內心卻能獲得真正的清淨與歡喜。

3. 結構分類與跨時間視角的“四種受法”

《中阿含經》進一步將覺受劃分為身樂、心樂身苦、心苦,並跨越現世與當來(未來)的時間維度,提出了“四種受法”: 1. 現樂、當來受苦報:眼前雖然獲得身心快樂,但其手段是殺生、邪見等惡業。經典將其比喻為“阿摩尼藥”——看似色香味美,實則摻雜劇毒,服下後終將在腹中發作發作,帶來致命傷害。 2. 現苦、當來受樂報:眼前為了斷惡修善、堅持正見,過程雖然伴隨著身心的克服之苦,但因善法而能趣向涅槃解脫。 3. 現苦、當來亦受苦報:眼前因造作惡業而焦慮痛苦,未來更要承擔惡業的苦果。經典將其嚴厲地比喻為“服食雜毒的大小便”,現世既不清淨,來世更陷絕境。 4. 現樂、當來亦受樂報:因斷惡行善而內心安穩快樂,且這種清淨的善業能導向未來的安樂與解脫。

4. 認知斷層:凡夫的“隨驅”與聖者的“見滅為樂”

《雜阿含經》指出,凡夫與聖者對苦樂的底層邏輯有著本質差異: * 底層驅動(潛伏結使):凡夫在體驗到樂受時,暗中被“貪使”(貪慾的隨眠煩惱)所驅使,生起抓取與執著;在體驗到苦受時,被“瞋恚使”所驅使,產生排斥與嗔恨。凡夫沉溺於世間六塵之樂,卻忽略了這些事物在“變易滅盡時”必然爆發的巨大痛苦。 * 聖者的智慧:聖者看清了世間快樂的短暫與無常,因此“見其滅為樂”——世人所貪戀的歡愉,在聖者看來恰是痛苦的怨敵;世人避之不及的寂靜與離欲,聖者反以為樂。黠慧的聖弟子能做到:“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捨,不順亦不違”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避免將“苦樂”降維成空洞的哲學概念,我們可以將現代人在數字時代的一個經典場景——“晚間刷短視頻/加班”——放入佛學的“苦樂”框架中進行逐層走查映射:

場景一:夜深時的短視頻與暴飲暴食(“現樂、當來受苦報”與“貪使”)

* 映射走查:深夜躺在床上,開啟手機。眼睛接觸屏幕光影(眼色和合),產生眼識與眼觸,瞬間帶來強烈的刺激與多巴胺分泌(生起身樂、心樂)。 * 大眾最易映射錯的地方:人們常以為這種快樂是“手機給的”(外道“他作”論),或是“我憑本事娛樂”(外道“自作”論)。按緣起法,這只是根境識三者在特定因緣下的短暫物理與心理反應。 * 古典精準對位:當你在刷視頻獲得快感時,內心的“貪使”(貪慾隨眠)正被悄然激活。這種快感就是經典裡的“阿摩尼藥”——當下是樂的,但隨之而來的是熬夜導致的身體損傷、次日的昏沉自責(現世身心苦),以及長期的注意力渙散與行為失控(當來苦報)。

場景二:被突發工作打斷休假(“苦觸”與“瞋恚使”)

* 映射走查:週末突然接到領導的加班電話(耳聲和合生耳觸),原本放鬆的心態瞬間失控,產生強烈的煩躁與怒火(生起身苦、心苦)。 * 大眾最易映射錯的地方:將痛苦完全歸咎於“糟糕的領導”或“倒霉的命運”(外道“尊祐造”或“他作”)。 * 古典精準對位:刺激(加班通知)本身只是一個“苦觸”。然而,凡夫在遭遇苦觸時,瞬間被“瞋恚使”驅使,在物理的痛苦(不得不工作)之上,追加了第二支箭——內心的憤怒、不甘與抗拒(心苦)。

場景三:咬牙戒斷成癮、堅持運動(“現苦、當來受樂報”與“修斷抉擇”)

* 映射走查:決定放下手機去跑步,肌肉痠痛、呼吸急促(身苦),內心不斷叫囂著想放棄(心苦)。 * 古典精準對位:在修習實踐中,並不是所有的“苦”都要逃避,也不是所有的“樂”都要追求。這種戒斷與自律的痛苦,雖然眼前伴隨著身心磨礪,但能夠使“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這便是“現苦、當來受樂報”的可修之法。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社會正處於一種“過度刺激與慢性焦慮”並存的困境中。算法推薦、即時反饋和消費主義構建了一個龐大的“製造樂受”的機器,而社會競爭與不確定性又源源不斷地製造著“苦受”。現代人比以往任何時代都更需要佛法關於“苦樂”的深邃智慧:

1. 破除對“快樂”的算法依賴與成癮結構 現代腦科學與行為學發現,多巴胺帶來的並不是持久的滿足,而是“想要更多”的渴求。這與《雜阿含經》所言的“受樂受時,為貪使所使”完全吻合。將快樂建立在外部刺激(六境界)之上,本質上是把情緒的控制權交給了算法與環境。理解“苦樂從緣起生”,能讓我們在面對刺激時保持一份清醒:覺受只是因緣產物,它並不代表真正的“我”,也不需要每一次都被它牽著鼻子走。

2. 重新定義“自由”與“自在” 現代文化將自由定義為“順從慾望的自在”——想吃就吃、想買就買、想發脾氣就發脾氣。但《中阿含經》早已指出:“若行隨其欲、隨恚、痴,彼便憂苦愁慼”。這種任性帶來的快樂是極其脆弱的,一旦外部條件不具備,立刻跌入深深的不自在與痛苦中。相反,通過戒律與自律,“行不隨欲、不隨恚、痴”,在慾望面前展現出不被裹挾的定力,才是真正的心理自由(出家的“不自在為樂”)。

3. 提供跨時間維度的決策框架(四受法) 當代人的許多心理危機來自於“短視”。消費主義倡導“即時享樂”(現樂),卻忽視了長期的財務與身心赤字(當來受苦報)。“四受法”提供了一套清晰的評估標準:判斷一個行為的好壞,不看眼前是苦是樂,而看它是否能使“惡法轉減,善法轉增”。這種智慧能幫現代人在短期的不適(如學習、健身、深耕工作)與長期的福祉之間做出理性抉擇。

*注:現代神經科學與行為心理學在研究成癮機制與情緒調節時,也證實了抑制即時慾望(延時滿足)對大腦前額葉皮層的塑造作用。但科學研究聚焦於生理機制與心理健康指標,而佛法的“苦樂”觀不僅關乎身心健康,其終極指向是徹底斷除煩惱使(貪、瞋、痴)、超越生死流轉的“涅槃解脫”,兩者在終極關懷與形而上學基礎上有著本質的區別。*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佛法認為“人生皆苦”,所以是一種消極厭世的悲觀主義?

澄清:這是對佛教最普遍的誤解。早期經典從未否定世間存在“身樂、心樂”與“善處長受喜樂”的客觀事實。佛陀指出“苦”,並不是要讓人陷入絕望,而是要揭示世間快樂的無常性與依賴性——世俗之樂依附於易變的外部條件(六塵),當條件改變時(“變易滅盡時”),快樂就會轉化為苦。佛法的終極目的不是讓人悲觀,而是提供超越這種脆弱苦樂的“出離之道”,走向不依附於任何外部條件的終極寂靜(涅槃之樂)。

誤讀二:既然“苦樂從緣起生”,那我的痛苦都是環境和別人造成的,與我無關?

澄清:這是落入了外道“他作”或“無因作”的邪見。雖然外部的“六塵”提供了刺激源,但痛苦真正爆發的核心,在於你內心的“六根”與“觸”產生反應時,是否激活了底層的貪、瞋、痴等“結使”。環境或許帶來了物理的“苦觸”,但讓你陷入長期精神折磨(心苦)的,是內心的抗拒與執著。因此,苦樂既非純粹的自作,也非純粹的他作,而是內因與外緣和合的產物。改變外緣固然重要,但修行的核心在於修護內心的六根。

誤讀三:修行就是要變成“冷血動物”,麻木不仁,既不感到苦也不感到樂?

澄清:佛陀勸誡比丘“莫樂莫苦”,以及經典中提到的“苦樂二俱捨”,絕不是指生理或心理上的麻木與冷漠。聖者同樣有正常的生理感知(能夠覺知苦受與樂受),但聖者做到了“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不順亦不違”。所謂“捨”,是內心不被快樂所綁架生起貪婪,也不被痛苦所激怒生起瞋恨,在清晰敏銳的覺知中保持一份不隨境轉的平靜與從容。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 定義與核心要義

苦樂(duḥkha-sukha)是佛教中描述眾生身心覺受的核心概念。在阿含部經典中,苦樂並非憑空產生,亦非由神明或宿命單方面決定,而是依於因緣和合而生起的生理與心理感受。對於苦樂的認知與應對,直接關係到眾生的生死流轉與涅槃解脫。

二、 主要闡述

1. 否定外道邪見,確立緣起生苦樂

在《中阿含經》與《雜阿含經》中,佛陀皆嚴厲駁斥了關於苦樂來源的外道邪見。在《中阿含經》中,佛陀詰責了尼乾外道的觀點。尼乾外道主張眾生所受的苦樂皆由“本作”(宿世所作)、“合會”、“為命”、“見”或“尊祐造”(神明創造)所決定。佛陀指出,若此說成立,尼乾等人在今世修行受極重之苦,便意味著他們本有惡業、惡合會、惡為命、惡見與惡尊祐,其論說在法理上是可憎惡的。《雜阿含經》則徹底否定了苦樂是“自作”、“他作”、“自他作”還是“非自非他無因作”的四種外道爭論,佛陀及弟子(如浮彌比丘)判定這四種論調為“無記”。同時,經典也否定了眾生受“苦樂六趣”是由於無力、無精進、定分、相續、轉變等邪見。與外道邪見相對,經典確立了“苦樂從緣起生”(或“從其因緣,生諸苦樂”)的根本立場。具體而言,苦樂的產生依賴於六入處及其因緣,即眼、色、眼識、眼觸,以及由此眼觸因緣所生之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亦然。

2. 在家與出家的苦樂定義差異

《中阿含經》中,區分了在家與出家者截然相反的苦樂定義,將其與“自在”與“不自在”相聯繫。對於在家者而言,以“不自在為苦”,即當錢財、金銀、畜牧、奴婢等不增長時,便會產生憂苦愁慼;而以“自在為樂”,即財富增長時,便會快樂歡喜。相反,出家學道者以“自在為苦”,即若行隨其欲、隨恚、痴,則會憂苦愁慼;而以“不自在為樂”,即行不隨欲、不隨恚、痴,則能快樂歡喜。

3. 四種受法與現世當來的業報關係

《中阿含經》提出了四種“受法”,將苦樂劃分為“身樂、心樂”與“身苦、心苦”,並結合現世與當來的時間維度進行闡述: 1. “現樂、當來受苦報”:如人因行殺生、邪見等惡業而生樂喜,雖有身樂、心樂,但因不善而不能趣向涅槃。這被比喻為“阿摩尼藥”,雖色香味美,但雜以毒藥,服後在腹中便成毒害。 2. “現苦、當來受樂報”:如人因斷殺、斷邪見等善行而自苦自憂,雖有身苦、心苦,但因善法而能趣向涅槃。 3. “現苦、當來亦受苦報”:如人因行惡業而自苦自憂,身心皆苦且不趣涅槃。這被比喻為服食雜毒的“大小便”。 4. “現樂、當來亦受樂報”:如人因斷惡行善而自樂自喜,身心皆樂且能趣向涅槃。 愚痴者因不能“知如真”,在面對這四種受法時盲目習行或斷除,導致善法滅而惡法生。

4. 凡夫與賢聖對苦樂的認知與應對

《雜阿含經》指出,眾生對苦樂的體驗與所處的“六觸入處”密切相關。生於地獄等惡處的眾生,其眼等六根所接觸的盡是不可愛、不可念、不善之色聲香味觸法,因而“一向受憂苦”;而生於善處的眾生,其六根接觸到可愛、可念、善之境界,因而“一向長受喜樂”。對此,佛陀勸誡比丘應當“莫樂莫苦”。凡夫與賢聖對苦樂的認知存在根本差異。世間凡夫對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界生起喜悅與深重愛染,並以此為樂,但這些境界在“變易滅盡時”便會產生大苦。賢聖則“見其滅為樂”,世間所樂的在賢聖看來悉皆是怨;世間以為苦的,在聖者看來反而是樂。在面對具體的苦樂之受時,凡夫在受樂受時被“貪使”所驅使,受苦受時被“瞋恚使”所驅使,皆不能見出離之道。而“多聞”的黠慧者則能覺知諸受,做到“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捨,不順亦不違”,從而在現法中盡諸漏,永處般涅槃。

5. 修行實踐中的修斷抉擇

在修行實踐中,《中阿含經》強調對“樂覺”與“苦覺”(包括身樂、身苦、心樂、心苦)的修習與斷除,不應一概而論,而應以善惡法的增減為評判標準。若修習某種身心之苦或樂,會導致“惡不善法轉增,善法轉減”,則此苦樂屬於“不可修法”,應當斷除;反之,若能使“惡不善法轉減,善法轉增”,則屬於“可修法”,應當修習。修行者必須對此“知如真”,從而正確抉擇修斷。

三、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中阿含經》與《雜阿含經》中,對於苦樂的表述和相關術語存在一些差異: 1. 關於苦樂的因緣,外道邪見在《中阿含經》中被具體表述為“本作”、“合會”、“為命”、“見”或“尊祐造”;而在《雜阿含經》中,外道的論調則被概括為“自作”、“他作”、“自他作”、“非自非他無因作”,並被判定為“無記”。 2. 《中阿含經》將苦樂細分為“身樂、心樂”與“身苦、心苦”,並結合現世與當來的時間維度,提出了四種“受法”;而《雜阿含經》則更側重於從“六觸入處”、“六境界” 出發,闡述苦樂的生滅,並常將“苦受”、“樂受”與“不苦不樂受” 並提。 3. 《雜阿含經》中使用瞭如“阿羅訶”(指佛陀或阿羅漢)、“從緣起生”、“從其因緣,生諸苦樂” 等特定術語,這些在《中阿含經》的對應論述中表述有所不同。

四、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緣起”及“六入處”的關係:苦樂並非孤立存在,而是“從緣起生”。它依賴於眼、耳、鼻、舌、身、意等六入處,以及眼觸等因緣而生起。若六入處及名色滅盡無餘,則“苦樂滅無餘”。 2. 與“業力”及“求欲”的關係:苦樂與眾生的業力及慾望息息相關。造作不善業者終受熱惱與啼泣之報,造善業者則能安樂受報。此外,若有求欲,則是苦而非樂;若能超越求欲,才是真正的樂。 3. 與“貪、瞋”等煩惱(使)的關係:凡夫在面對苦樂之受時,容易生起煩惱。受樂受時被“貪使”驅使,受苦受時被“瞋恚使”驅使。修行者則需通過“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捨”來斷除這些煩惱。

五、 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經》:“若有沙門、梵志宗此見、立此論:『人所受苦樂,皆因本作。』……若如是者,諸尼乾等在現法中受極重苦,皆由本作、合會、為命、見及尊祐造。是故尼乾等說為可憎惡。” 2. 《中阿含經》:“云何在家不自在為苦?……若彼錢財、金銀、畜牧、奴婢、作使不增長者,彼便憂苦愁慼……云何出家不自在為樂?……若行不隨欲、不隨恚、不隨痴,彼便快樂歡喜。” 3. 《雜阿含經》:“若法從緣起生,彼法不即是自作、他作、自他作、無因作。……佛說苦樂從緣起生。” 4. 《雜阿含經》:“多聞聖弟子於此六觸入處,盡其源底。……愚痴凡夫於此六觸入處,不知其源,一向受苦。” 5. 《雜阿含經》:“愚痴凡夫受樂受時,為貪使所使;受苦受時,為瞋恚使所使。”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本經《中阿含經》中對「苦樂」之論述,見於佛陀詰責尼乾外道之辯論場合。佛陀列舉五種苦樂之因,以此推演出尼乾外道所執之偏。

依經文所載,眾生所受之苦與樂,可歸納為五種可能之因緣:一、「本作」——眾生所受苦樂皆因本所作;二、「合會」——皆因本合會;三、「為命」——皆因為命;四、「見」——皆因於見;五、「尊祐造」——皆因本所尊祐者造。

此五因並非本經所宗之正義,而是佛陀用來詰責尼乾之論據。經文先透過尼乾自陳對其尊師親子具有「信、樂、聞、念、善觀」五項心行(佛陀斥之為「虛妄言」),再依尼乾所應允之理推之,則尼乾當下所受「極重苦」之果,必因其過去「本作惡業」、「本惡合會」、「本惡為命」、「本有惡見」、「本惡尊祐」五項所致,是為「五詰責」,「可憎惡」也。

本經論「苦樂」概念之要點如下:

一、「苦樂」一詞指眾生現世所感之果報。經文以「極重苦」、「受極重苦」等語形容當下身受之苦,凸顯「苦」作為身心所受之重擔之義。

二、本經並不採認五因中之任一項為正說,而是以「因彼故……於今受極重苦」之句式重述五次,藉因果推演顯出外道所執之偏。經文以「五詰責」、「可憎惡」總括此理,強調苦樂之受必根源於過往造作,無論外道採取何種因論,皆無法逃出此因果框架。

三、術語上,本經以「本作、合會、為命、見、尊祐造」五項為苦樂之因,與其他經典常見之「業」、「因緣」、「邪見」等表述方式有別,呈現此經獨特之因緣分類。「信、樂、聞、念、善觀」則用以描述尼乾對其尊師親子之執取心態,與苦樂之受亦有關聯——執虛妄者必感極重之苦,故有「虛妄言,何可信,何可樂,何可聞,何可念,何可善觀」之詰問。

四、末段佛陀言:「我所自知、自覺法為汝說者,若沙門、梵志,若天、魔、梵及餘世間皆無能伏,皆無能穢,皆無能制」,顯示佛陀自證之法能免於以上五種外道苦樂因論之侷限,不為世間任何境界所能動搖,亦不為尼乾之虛妄執取所染汙。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以「苦樂」一詞貫穿數則對話與偈頌,從不同側面闡明此一概念。

一、破斥邪見。經中提及有一類眾生起諸邪見,宣說「無力、無精進……定分、相續、轉變,受苦樂六趣」,即認為苦樂之受乃宿世命定、非人力所能改轉。此乃對「苦樂」概念之顛倒執著,世尊為破此見而施設正說。

二、四句皆屬「無記」。外道出家屢以四句向世尊及弟子請問:「苦樂自作耶?苦樂他作耶?苦樂自他作耶?苦樂非自非他無因作耶?」世尊於玷牟留外道出家所逐一回答:「此是無記」——即此四問皆不應以是、非、亦是亦非等方式作答,非佛所施設之正問。同樣,尊者浮彌比丘面對外道出家之同一四問,亦依世尊所說答以「無記」。可見《雜阿含經》對「苦樂自作、他作、自他作、非自非他無因作」四種說法一律判為無記,不為之建立定義。

三、正說「苦樂從緣起生」。雖四問屬無記,但外道續問:「沙門瞿曇說苦樂云何生?」尊者浮彌即答:「世尊說苦樂從緣起生。」尊者優陀夷面對婆羅門尼之同一四問,亦回答:「阿羅訶說:從其因緣,生諸苦樂。」此為經中對「苦樂」之核心正面表述:苦樂非自、他、共、無因而作,乃依因緣和合而生。

四、以六入處闡釋因緣。優陀夷以問答方式展開緣起: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此處以「受」通於苦、樂、不苦不樂三種,而所謂苦樂正由此六根、六境、六識、六觸之因緣和合所生之內覺。此乃經中論「苦樂」所用之獨特側面——以六入處的觸因緣生受來具體說明「從緣起」之義理。

五、苦樂之滅。經末偈頌雲:「眼耳鼻舌身,及彼意入處,名色滅無餘,薩羅小還流,生死道不轉,苦樂滅無餘。」此以名色滅盡故生死道不轉,而苦樂亦隨之滅無餘,揭示苦樂之究竟寂滅端賴名色之滅,而非自、他等作者之斷除。

綜上,《雜阿含經》以「苦樂」為術語,貫串四層論述:先破命定邪見,次判四問為無記,三立「從緣起生」之正說,四以六入處廣明因緣,末以偈頌顯其寂滅。經中未嘗以「五蘊」「十二因緣」等名相直接解釋苦樂,而是以「因緣」「六入處」「受」「名色」等術語配合使用,凸顯苦樂乃緣生法、當下可證之內覺。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論「苦樂」——身心所受之苦與樂,以「五受眾」為核心展開。

一、苦樂之生起與因緣。論中明苦樂非自作、非他作、非共作、非無因緣,乃「空五眾作,空五眾受」。「是苦樂和合因緣生:先世業因,今世若好行、若邪行緣,從是得苦樂」,以種種因緣和合而生。

二、三受之分與實質。佛說三種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乃隨世間施設;於實法則「五受眾一切皆苦」。論中區分「有漏樂」與「無漏樂」,「有漏樂下賤弊惡,無漏樂上妙」。世間之樂乃顛倒之樂,「凡夫人四顛倒因緣,為欲所逼,以五欲為樂;如人塗瘡,大痛息故以為樂,瘡非樂也」。又以「一斗蜜投之大河則失氣味」、「大河水投一合鹽則失鹽相」喻「樂少苦多」,故「世間顛倒樂,能得今世、後世無量苦果報,故名為苦」。

三、無漏樂不名為苦。「無漏樂上妙而智慧多,智慧多故能離此著」,「觀無常故,不生愛等諸結使」,故雖上妙而不生著。「凡夫人於有漏法中心著,以有漏法無常失壞故生苦;無漏法心不著故,雖無常,不能生憂悲苦惱等故,不名為苦」。

四、苦之二相:身苦與心苦。論中明「有二種苦:一者、身苦,二者、心苦」。凡夫「失所愛物,身、心俱受苦,如二箭雙射」;諸賢聖人「以智慧力故,無復憂愁、嫉妬、瞋恚等心苦」,但仍受「先世業因緣四大造身」之身苦,「於身苦中亦復薄少」。道雖作法無常,「不名為苦」,因「是能滅苦,不生諸著,與空、無我等諸智和合故,但是無常而非苦」。

五、樂之三性:從苦因緣生,亦生苦果報,樂無厭足故苦。又「樂無定故……以樂無定,故名為苦」,如火之熱「不待著而熱」。

六、修行觀法。行者觀三受:「觀世間樂受是苦,觀苦受如箭入身,觀不苦不樂受無常壞敗相」,「如是則樂受中不生欲著,苦受中不生恚,不苦不樂受中不生愚痴,是名受念處」。又觀內外受空:六塵初與六情和合生樂為外樂,貪著深入生樂為內樂;觀是內樂實不可得,「但為是苦,強名為樂」。

七、般若行法與三昧。論引經雲:「不行色若苦、若樂,是行般若波羅蜜」,以「色無所有性,云何有常無常、苦樂、我無我、淨不淨」。三昧法中亦有「不喜苦樂三昧,住是三昧不見諸三昧苦樂」。

關於術語,本論以「五眾」、「五受眾」指五蘊中之受蘊相關聚合;以「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指三受;以「身苦、心苦」區分苦之二相;以「有漏樂、無漏樂」區分樂之染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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