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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智

daśa-jñāna

解脫道中所立的十種智慧。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網絡檢索暫不可用,但提供的素材已足夠詳實,我直接依據古典條目動筆。


十智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十智」不是一個單一固定的清單,而是佛教經論中反覆出現的一種以十項成組來統攝智慧的表述方式。不同部類、不同論典各依自身的教學目的開出不同的十項名目——數目同為「十」,內容卻不可互相替代。理解十智,第一步恰恰是放下「佛教有一套標準十智」的預設。

在現存文獻中,最完整、最具分析深度的兩套十智分別出自:

- 毘曇部·《阿毘達磨俱舍論》(世親造,玄奘譯,T1558):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 - 華嚴部·《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本,T0279):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

兩套十智的視角截然不同:《俱舍論》的十智是修行者從凡夫到阿羅漢的認知進階圖,每一步都有明確的所緣境、所屬界地、有漏無漏屬性;《華嚴經》的十智則是如來果地智慧的十種面向,描述的是佛對一切法無礙照見的能力版圖。前者是「路」,後者是「境」。

《俱舍論》十智:一條認知解脫的完整路徑

《俱舍論》以一句總綱開篇:「智有十種攝一切智」——一切智慧,都可以歸入這十類。論中隨即以有漏、無漏二分統攝:

「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有漏稱世俗,無漏名法類。」

第一智世俗智是有漏智的總名。「世俗」不是貶義,而是說它的所緣境是「瓶等世俗境」——一切有為法、無為法都可以是它的對象(「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我們日常的一切知識、判斷、推理,乃至對佛法的聞思理解,只要尚未親證四諦,都屬世俗智。它通善、不善、無記三性——正確的知識是善,錯誤的偏見是不善,無關緊要的常識是無記。

從第二智起進入無漏領域。法智類智是一對:法智以欲界四諦為所緣境,類智以上二界(色界、無色界)四諦為所緣境。「法」指當下直接觀照欲界的苦集滅道;「類」是由欲界推類而上,照見色界、無色界同樣不離四諦。論中解釋開此二智的理由是「對治故」——它們分別對治欲界煩惱與上二界煩惱。

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是四諦各別觀照的智慧。苦智、集智的建立理由是「行相故」——苦諦有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集諦有因、集、生、緣四行相,行相不同故分立。滅智、道智的建立理由是「行相境故」——滅諦以滅、靜、妙、離為行相,道諦以道、如、行、出為行相,且所緣境一為擇滅無為、一為有為道法,行相與境俱別故分立。

他心智的建立理由獨特:「加行故」。修行者最初發心修習此智時,動機是「我要知道別人心裡在想什麼」,雖然此智修成後也能知他心所(受、想等),但名稱仍依最初的加行意趣而立。他心智唯依四根本靜慮(初禪至四禪),不通未至定與無色定。

最後兩智是解脫道上的里程碑。盡智,引《發智論》定義:無學聖者(阿羅漢)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四件事全部完成的確知。無生智更進一步:「不應更知」「不應更修」——不僅完成了,而且確認再無任何殘餘需要處理。盡智是「事辦」,無生智是「因圓」。迦溼彌羅諸論師特別指出,這種自知是「從二智出後得智中作如是知」——不是正在觀照無漏智的當下,而是出觀之後的確認。

論中更以「七緣」總括為何恰好開為十智:一自性故立世俗智,二對治故立法類智,三行相故立苦集智,四行相境故立滅道智,五加行故立他心智,六事辦故立盡智,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七條理由環環相扣,從認知的本性出發,經過對治、觀照、加行,最終抵達事辦與因圓——這本身就是一幅修行地圖。

《華嚴經》十智:果地照見的十種面向

《華嚴經》的十智出現在描述如來智慧境界的語境中:

「何等為十?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

這十項不是修行階次,而是照見能力的十個維度

- 是處非處智:辨別何為可能、何為不可能(「處」即合理、可能;「非處」即不合理、不可能)。 - 善惡業報智:照見善惡業與果報之間的精確對應。 - 諸根勝劣智:了知眾生根器的利鈍勝劣。 - 種種解差別智:了知眾生理解力、信解的種種差異。 - 種種界差別智:了知眾生界、法界的種種分際差別。 - 一切至處道智:了知通往一切處(一切果報、一切境界)的道路。 - 諸禪解脫三昧智:了知一切禪定、解脫、三昧的差別與深淺。 - 宿命無礙智:無礙照見過去世。 - 天眼無礙智:無礙照見未來世及眾生生死流轉。 - 三世漏普盡智:三世一切煩惱漏盡之智。

注意本經用語的獨特性:「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明標「無礙」二字,末項作「三世漏普盡智」而非簡單的「漏盡智」——這些措辭強調的不是「有此能力」,而是此能力已達無障無礙、普遍究竟的程度。這正是佛果境界與聲聞智慧的差別所在。

《華嚴經》另有「十種差別智」(知眾生、諸根、業報、受生、世界、法界、諸佛、諸法、三世、一切語言道之差別)和「十種明足」(含盡智、無生智、天眼智、宿住念、漏盡神通智等),都是十項成組的智慧表述,但各有其名、各有其用,不可與前述十智混為一談。

十智與佛十力的關係

《俱舍論》在論述佛十力時明確指出,十力以十智為體性:處非處力以十智為性,業異熟力以八智為性(除滅智、道智),靜慮等四力以九智為性(除滅智),遍趣行力以九或十智為性,宿住、死生二力唯以世俗智為性,漏盡力以六或十智為性。但論中特別強調:十力「唯依佛身」,因為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其餘聖者雖有相似智慧,不名為「力」。

這意味著:十智是通於一切聖凡的認知能力分類,十力則是唯佛獨有的圓滿運用。同一把尺,在佛手中量遍法界無有障礙,在聲聞手中只能量有限之境。

生活裡的走查

十智聽起來高度抽象,但《俱舍論》那套十智的結構,其實精確描述了一個人從「知道道理」到「真正完成轉變」的全過程。讓我們用一個當代場景走一遍:一個人意識到自己的手機成癮正在損害生活,試圖真正改變。

世俗智階段。你刷到一篇講多巴胺戒斷的文章,覺得「說得對,我確實刷太多了」。你開始統計屏幕時間,瞭解算法推薦機制,甚至讀了兩篇神經科學論文。這些都是世俗智——它的對象「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什麼都能知道,但它是有漏的:你知道歸知道,晚上十一點還是打開了短視頻。世俗智通三性:你用它來規劃健康作息是善,用它來研究怎麼讓別人上癮(如果你是產品經理)是不善,用它來比較哪個手機殼好看是無記。

法智階段。你不再泛泛地「瞭解成癮機制」,而是直接觀照自己此刻、此地、欲界層面的苦:手指無意識滑動時的焦躁、刷完兩小時後的空虛、第二天早起時的自我厭惡。這不是知識,是對自身苦的直接照見。法智緣欲界四諦——你開始真正看見自己的苦(苦諦)、看見苦的集起是因為無明與渴愛的驅動(集諦)、看見不刷的那個安靜時刻是可能的(滅諦)、看見具體的對治方法(道諦)。

類智階段。你進一步發現:不只是刷手機這一件事。加班時的 compulsive checking、親密關係裡反覆確認對方是否在線、對「被需要」的執著——這些看似屬於不同「界」(工作、感情、自我認同)的模式,底層結構完全相同。類智就是由欲界推類而上:原來色界、無色界的煩惱跟欲界是同一個四諦結構。你的問題不是「手機」,是更深處那個不安。

苦智、集智階段。你開始分別、精確地觀照:苦是苦(非常、苦、空、非我——那個「離不開手機的我」不是固定的我),集是集(因、集、生、緣——每一次拿起手機都有具體的觸發條件:無聊、焦慮、逃避某個不想面對的任務)。不再籠統地說「我有手機癮」,而是看清每一個環節的行相。

滅智、道智階段。滅智緣擇滅無為——你真正體驗到「放下手機的那個安靜」不是「缺少刺激」,而是一種積極的寂靜(滅、靜、妙、離)。道智緣有為道法——你開始踐行具體的八正道式的生活調整:正念(覺察觸發點)、正精進(在觸發與反應之間插入間隔)、正定(每天二十分鐘不看任何屏幕的靜坐)。

他心智階段。你開始能看見別人的模式。同事開會時不停看手機,你不再評判,因為你看見了那個動作背後的焦慮——就像你曾經的那樣。他心智的建立約「加行」:你最初修習的動機就是「我想理解別人為什麼也這樣」,雖然真正理解後你看見的不只是「心」而是整個心所繫統(他的焦慮、他的自我安慰機制、他的習慣性逃避),但名稱仍依最初的發心而立。

盡智階段。某一天你意識到:我已經知道了那個苦是什麼,我已經斷除了那個集起的鏈條,我已經證到了那個安靜,我已經走完了那條路。「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這不是理論,是完成的確認。

無生智階段。更深的確認:不需要再做什麼了。不是「我還要繼續維持」,而是「不應更知、不應更修」——那個模式已經徹底失去了再生的條件。不是靠意志力維持,是根本不會再起。

這個走查裡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大多數人把「世俗智」和「法智」混為一談。讀了十篇腦科學文章、知道多巴胺機制,就覺得自己「懂了」——但那仍然是世俗智,是有漏的,通三性的,晚上照樣刷到凌晨。從世俗智到法智的跳躍,是從「知道關於苦的知識」到「直接照見自身的苦」,這中間隔著一整個觀修的實踐。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它提供了一張「知道」與「做到」之間的精確地圖

當代人最普遍的精神困境之一,是信息充沛而轉化匱乏。我們知道正念好、知道斷捨離好、知道原生家庭的影響、知道認知偏誤——我們擁有大量「關於解脫的知識」,卻很少真正完成任何一次內在轉化。《俱舍論》十智的結構精確地解釋了為什麼:你擁有的是世俗智,它「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什麼都能談,但它是有漏的。從世俗智到法智、類智,需要的是直接觀照(而非間接知識);從苦集滅道四智到盡智、無生智,需要的是修行的完成(而非理解的完成)。

這不是反對學習和思考——世俗智是必要的起點,十智中它排第一。但它明確告訴你:起點不是終點,地圖不是旅程。

它讓「完成」有了標準

當代的自我提升話語有一個致命缺陷:沒有終點。你永遠可以「更好地管理情緒」「更深入地覺察」「更持續地練習」。盡智和無生智提供了一個截然不同的框架:存在一個「事辦」的時刻(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存在一個「因圓」的時刻(不應更知、不應更修)。這不是鼓勵人急於宣佈自己「悟了」,而是說:真正的轉化是有完成相的,不是一條無限延伸的自我優化曲線。

這對被「終身成長」敘事裹挾的當代人尤其重要。成長不是目的,完成才是。

它區分了「能力」與「圓滿運用」

《俱舍論》論十力時指出:同樣的智慧,在聲聞是「智」,在佛才名「力」,差別在於「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這對當代人有一個微妙的提醒:擁有一種能力和將這種能力運用到無礙,是兩回事。你可能「知道」如何共情(他心智的雛形),但在疲憊、被冒犯、利益衝突時就用不出來——因為習氣未除,不能「隨欲能知」。承認這個差距,比假裝自己「已經很有同理心了」誠實得多,也更有建設性。

關於腦科學對照的一點說明

當代認知科學確實區分了陳述性知識(declarative knowledge,「知道是什麼」)和程序性知識(procedural knowledge,「知道怎麼做」),正念研究也表明單純的「知道正念好」與實際的注意力調控能力之間存在顯著差距。這與世俗智/法智的區分有結構上的相似性。但必須指出:腦科學的框架是描述性的、還原論的,它不處理「苦諦」「集諦」這些規範性命題,也不承認存在「無生」這樣的終極完成態。類比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十智的結構感,但不能用來「證明」十智——兩者回答的是完全不同層次的問題。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十智是一套固定清單。

如前所述,「十智」在不同經論中名目各異。《俱舍論》的十智是修行階位的認知分類,《華嚴經》的十智是果地智慧的面向描述。僅憑數目相同就將兩組名目視為同一套術語,是最常見的混淆。《華嚴經》內部還有「十種差別智」「十種明足」等不同的十項組合,各有其名、各有其用,彼此不相混同。

誤讀二:世俗智是「低級的」「應該被拋棄的」。

世俗智通三性,確實是有漏的,但它是十智之首、一切修行的起點。論中說它「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它的所緣範圍反而是最廣的。聞思佛法、理解教理、辨別是非,都是世俗智的善性運用。問題不在於擁有世俗智,而在於停留在世俗智就宣佈「我已經懂了」。

誤讀三:他心智就是「讀心術」。

論中特別解釋:他心智的建立是約「加行」——最初的修習動機是想知道他心,但成滿時亦知心所(受、想、思等)。它不是一種神秘的超能力,而是對他人心理狀態及其伴隨因素的精確覺知。而且它唯依四根本靜慮,不通未至定與無色定——有嚴格的禪定基礎要求。當代人把「我很敏感、能感覺到別人的情緒」等同於他心智,這是嚴重的高估。

誤讀四:盡智、無生智是「感覺自己完成了」的主觀確信。

論中引迦溼彌羅諸論師的解釋:盡智、無生智的自知是「從二智出後得智中作如是知」——不是在正觀無漏智的當下生起的,而是出觀之後的後得智中的確認。這意味著它不是一種情緒性的「我覺得我悟了」,而是有嚴格的觀修基礎和出觀驗證。同時,盡智、無生智唯在無學位(阿羅漢果)才有,不是初果、二果、三果聖者可以自稱的。

誤讀五:《華嚴經》的十智可以逐一對應《俱舍論》的十智。

兩套系統的邏輯完全不同。《俱舍論》十智有嚴格的有漏/無漏分界、所緣境限定、界地歸屬、三性歸屬;《華嚴經》十智描述的是無礙照見的廣度與深度,不設這些分析框架。「宿命無礙智」不等於「他心智」,「三世漏普盡智」不等於「無生智」——前者強調無礙與普遍,後者強調完成與不再生。強行對號入座會丟失兩套系統各自的精義。

誤讀六:十智是「十種不同的智慧」,彼此獨立。

《俱舍論》專論十智相攝: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十智之間大量互相含攝——法智中已含苦集滅道的成分,盡智中已含前八智的成分。它們不是十個抽屜,而更像同一顆鑽石的十個切面,彼此映照、互相含容。


最後說一句收束的話。十智這個概念,在佛教知識體系裡不算「熱門」——它不像五蘊、四諦、十二因緣那樣頻繁出現在入門讀物中。但正因為它是對「智慧本身」的系統分類,它實際上在問一個每個人都關心的問題:你以為你「知道」了,你真的知道了嗎?從「知道關於某事的信息」到「真正完成了對某事的轉化」,中間到底隔著什麼? 《俱舍論》用十智的階梯給出了一個極其精確的回答:隔著直接觀照(法智、類智),隔著逐諦分別(苦集滅道四智),隔著對他者的真實理解(他心智),隔著修行的徹底完成(盡智),隔著對「再無任何殘餘」的最終確認(無生智)。這不是知識的累積,是認知模式的根本轉換。而《華嚴經》則從另一端提醒:當這種轉換達到究竟圓滿、無障無礙時,它照見的不是某一個對象,而是是處非處、善惡業報、根性差別、一切至處道……一切法的一切面向。那是佛的境界,是十智圓滿運用為十力時的風光。

我們大多數人,誠實地說,還在世俗智的階段。這沒什麼不好。知道自己在世俗智的階段,本身就已經是世俗智中最有價值的那一種了。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十智為大乘及部派佛教經論中所列的十項智慧之總稱。不同部類、不同譯本所開列的具體名目不盡相同:《大方廣佛華嚴經》(華嚴部)以「是處非處智」等十項為一組代表,《阿毘達磨俱舍論》(毘曇部)則以「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為標準十智。十智之數雖同,所攝智慧之內容、分類與功能則各依本經本論而立。

二、主要闡述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智有十種攝一切智」為總綱,列舉十智名目。論中先以有漏、無漏二分統攝十智:「前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後無漏智分法、類別」。頌文概括為「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有漏稱世俗,無漏名法類」。所緣境方面,世俗智「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法智、類智「如其次第,以欲上界四諦為境」。

論中特設「何緣二智建立為十」之問,以七緣解釋開十之由:一自性故立世俗智,二對治故立法類智,三行相故立苦集智,四行相境故立滅道智,五加行故立他心智,六事辦故立盡智,七因圓故立無生智。其中他心智之建立約「本修加行為知他心」,雖成滿時亦知心所,仍約加行立名。

盡智、無生智之界定引《發智論》:盡智謂無學位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無生智則更進一層,謂「不應更知」「不應更修」。

十智相攝方面: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三性攝中,世俗通善、不善、無記三性,餘九智唯善;依地則世俗通欲界乃至有頂,他心智唯四根本靜慮,法智依四靜慮及未至、中間,餘依六地及下三無色;依身則他心智依欲色界,法智唯欲界現起,餘八智通三界身。

《大方廣佛華嚴經》以十項成組的智慧表述菩薩、如來智慧的不同面向。一處經文列「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以「何者為十」「是為十」收束。此組智慧涵蓋辨別可能與不可能、業果、根性勝劣、眾生理解與諸界差別,延伸至到達各處之道、禪定解脫、宿命、天眼及漏盡。

另一處經文述諸菩薩見如來毛孔所放光明後,「十頭、十眼、十耳、十鼻、十舌、十身、十手、十足、十地、十智,皆悉清淨」,此處「十智」與多組「十」並列,重點在如來光明使菩薩之十智清淨、善根成熟而趣向一切智;經文未在此解釋「十智」具體名目,故只能記為受佛光增益而清淨的十智。

本經又另立「十種差別智」,即知眾生、諸根、業報、受生、世界、法界、諸佛、諸法、三世及一切語言道之差別;經文稱菩薩安住此法,便得如來「無上廣大差別智」。此外,相關智慧語彙如盡智、無生智、天眼智、宿住念及漏盡神通智,被列入菩薩的「十種明足」之中,經文以斷煩惱業、觀察、知前際及斷眾生諸漏說明其作用。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華嚴部與毘曇部所列十智名目並不相同:

- 華嚴部以「是處非處智」為首,搭配「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 - 毘曇部(《俱舍論》)以「世俗智」為首,搭配「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

華嚴部本經所用名稱具有自身形式:「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三世漏普盡智」均依經文原詞記錄,不宜擅自改寫成其他典籍中較常見的相近名稱。尤其「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明標「無礙」,末項作「三世漏普盡智」,皆是本經特有用語。

華嚴部雖同以十項構成智慧組,卻另有「十種差別智」之立,與「是處非處智」一組不可混同。又「十種明足」含盡智、無生智、天眼智、宿住念、漏盡神通智,與上述兩組亦不相混。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十智與佛十力之對應關係,據《俱舍論》:處非處力以十智為性,業異熟力八智(除滅道),靜慮等四力九智(除滅),遍趣行力九或十智,宿住、死生二力唯俗智,漏盡力六或十智。論中強調十力「唯依佛身」,以佛「已除諸惑習氣於一切境隨欲能知」,餘人則不名力。

十智互為所緣之關係:法智緣九除類智,類智緣九除法智,道智緣九除世俗,苦集各緣二(俗、他心),滅智不緣諸智(唯緣擇滅),世俗、他心、盡、無生皆緣十智。十智所緣總攝為十法:有為八(相應、不相應,三界所繫及無漏有為各分)、無為二(善、無記)。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俱舍論》:「智有十種攝一切智,謂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 - 《俱舍論》:「智十總有二,有漏無漏別,有漏稱世俗,無漏名法類」。 - 《華嚴經》:「何者為十?是處非處智、善惡業報智、諸根勝劣智、種種解差別智、種種界差別智、一切至處道智、諸禪解脫三昧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礙智、三世漏普盡智」。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華嚴)T0279 · 華嚴部

《八十華嚴》論「十智」,並非以獨立品目逐一列舉十種智慧之名,而是將「十智」置於菩薩因佛光明而轉依得清淨的脈絡中作為整體概念呈現,並另立「十種智明足」以展開相關內涵。第一處見於如來身相品。經文描述如來一一毛孔放千種光明,普照十方種種佛剎中諸菩薩眾。諸菩薩見此光明,「一時皆得如來境界,十頭、十眼、十耳、十鼻、十舌、十身、十手、十足、十地、十智,皆悉清淨」。此處「十智」與十頭、十眼等身分器官及十地並列,構成一個以「十」為結構的總持句式,強調菩薩因見佛光明而於身分各個面向同時得以清淨。十智在句中不另作細分,而作為整體獲得清淨之一環。第二處見於菩薩住法的「十種智明足」。此品以十數為綱,列出菩薩所應成就的十種「智明足」——即以智慧為體、以明為用之圓滿行相。此十種中,原文具體顯示者至少有五項:一、「能深入真諦智明足」,以智慧契入究竟真實之理;二、「滅煩惱業成就盡智無生智明足」,滅除煩惱與業,證得盡智與無生智,此處直接出現「盡智」「無生智」之名,正是阿毘達磨傳統「十智」中所立之核心項目;三、「天眼智普觀察明足」,以天眼智普遍觀察;四、「宿住念知前際清淨明足」,於宿命念中了知前際而得清淨;五、「漏盡神通智斷眾生諸漏明足」,漏盡神通之智,能斷眾生諸漏。經雲:「若諸菩薩安住此法,則得如來於一切佛法無上大光明」,將十種智明足安立為菩薩成就如來無上大光明之因。就術語特色而言,《八十華嚴》對「十智」之表述呈現兩個側面:其一,以「十智」作為整體概念與身相、十地並列,顯示華嚴以重重無盡、數目對稱之筆法,將智慧清淨納入法界緣起之整體結構;其二,別立「十種智明足」名目,與解脫道傳統「十智」之分類不盡相同——此處以「智明足」取代單純「智」之用語,並以「盡智」「無生智」等為內涵之一,而非另立十種獨立之智。這反映出《華嚴》將解脫道所立之智慧概念,融入菩薩行與如來境界之廣大框架之中。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核心表述】《大智度論》論十智,以阿毘曇法相為骨幹,並將其與《般若波羅蜜》之如實智相會通。

一、十智與十一智兩種列舉並存 本論所引經文明列「十一智:法智、比智、他心智、世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如實智」,較阿毘曇門傳統之「十智」(無如實智,而世智、他心智之次序與此論經文所列亦不同)多出「如實智」一項。文中亦以阿毘曇門問答「十智」之漏、為、緣,如「十智:法智,比智,世智,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是十智,幾有漏,幾無漏?幾有為,幾無為?……」,可知此論兼採兩種列舉。

二、各智之論義(依本論釋) 法智,斷欲界繫法道中之無漏智;比智,於色、無色界中亦如是;他心智,知欲界、色界繫現在他心心數法及無漏心心數法少分;世智,諸有漏智慧;苦智,觀五受眾無常、苦、空、無我時所得之無漏智;集智,觀有漏法因(因、集、生、緣)時之無漏智;滅智,觀滅、止、妙、出時之無漏智;道智,觀道、正、行、達時之無漏智;盡智,念「我見苦已、斷集已、盡證已、修道已」時之無漏智慧;無生智,念「見苦已不復更見、斷集已不復更斷、盡證已不復更證、修道已不復更修」時之無漏智慧;如實智,總相、別相如實正知一切法,無有罣礙。

三、阿毘曇門之廣分別 論以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緣界繫、攝屬、相應之三昧(空、無相、無作三昧)、相應之根、相應之想(無常想、苦想、無我想等)、緣於幾智、相數等門,逐一分析十智之相互關係,如「他心智攝他心智及法智、比智、世智、道智、盡智、無生智少分」、「法智、比智十六相」、「盡智、無生智俱十四相,除空相、無我相」等。又以十六心中漸修之次第說明修智之增減:第二心增苦智、法智,第四心增比智,第六心增集智,第十心增滅智,第十四心增道智,若離欲者增他心智,無學道增盡智,得不壞解脫增無生智;須陀洹十七心中修七智,第九解脫心中修八智,離七地欲、八解脫道等各有修智之別。

四、如實智之安置 論明言「如實智分別相,此《般若波羅蜜》後品廣說」,顯示如實智之廣釋乃預留於此論後文,當品僅總標其義。

五、別解異說 論中另列一解,以因緣觀釋法智、比智:「法智者,知欲界五眾無常、苦、空、無我,知諸法因緣和合生,所謂無明因緣諸行……;比智者,知現在五受眾無常、苦、空、無我,過去、未來及色、無色界中五受眾亦如是,譬如見現在火熱能燒比知過去、未來火」。「他心智」以「心是主故」釋其名,餘心數法攝在心中。「世智」則名「假智」,「凡夫人但假名中知……但知是事,不知實義」。

六、術語特點 本論於苦智、集智之觀境,以「五受眾」稱之(如「苦智者,五受眾無常、苦、空、無我」),又用「五眾」(如「道智緣無漏五眾」),與一般通行之「五陰」「五蘊」不同;「無漏五眾」一詞,亦見於滅智、道智之分析中。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所論「十智」,即解脫道中所立之十種智慧: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如是十智攝一切智。此十智總分二種:有漏之世俗智(多取瓶等世俗境故)與無漏之智;無漏之中又分法智(緣欲界四諦)與類智(緣上界四諦)二別。

論中立十之由,以頌標七緣:「由自性對治,行相行相境,加行辦因圓,故建立十智」。其釋雲:一自性故立世俗智(非勝義智為自性);二對治故立法、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集智(此二智境體無別故);四行相境故立滅、道智(行相境俱有別故);五加行故立他心智(本修加行為知他心);六事辦故立盡智(事辦身中最初生故);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為因生故)。又明:修道所攝之滅道法智,兼能對治上界修斷,類智則無能治欲。

十智相攝之量: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

十智所緣:俗智總緣十法(八有為、二無為);法智緣五(欲界二、無漏道二、善無為);類智緣七;苦集智各緣三界所繫六;滅智緣善無為一;道智緣無漏道二;他心智緣欲色無漏三相應法;盡、無生智緣有為八及善無為。十智互為所緣:法智緣九(除類智),類智緣九(除法智),道智緣九(除世俗智),苦集各緣二(俗、他心),俗、他心、盡、無生緣十,滅智不緣諸智為境(唯以擇滅為所緣)。

所依地與身:世俗智通依欲界乃至有頂;他心智唯依四根本靜慮;法智依四根本靜慮及未至、中間;餘六智依此六地及下三無色。念住攝:滅智攝在法念住,他心智後三攝,餘八智皆通四念住。

成就之階位:異生位及見道第一剎那定成世俗智一智;第二剎那定成三智(加法、苦);第四、六、十、十四剎那如次增類、集、滅、道智;未離欲者成七,已離欲者各各增一(加他心);時解脫者定成九(加盡),不時解脫定成十(增無生)。論中亦廣明修道、學位、無學位練根、加行、勝進等位,隨應現修及未來修十智之差別。論末復以「宿住死生俗,盡六或十智」等句,明隨應修習之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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