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arma · AI Companion

upādāna

“取”指众生因爱而生起的执取与贪著,是十二因缘中连接“爱”与“有”的生死流转关键环节。

A Contemporary Reading

AI is writing…

Canonical Entry

###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取”(upādāna)在佛教经典中是十二因缘的核心环节之一。它以“爱”为缘而生起,同时又是“有”生起的因缘,即“爱缘取,取缘有”[chunk:9287]。在本质上,“取”代表了众生对世间万物及自我的强烈执取、贪著与妄想。经典明确指出,“取”并非一个实体性的“执取者”[chunk:6060],而是因缘生起的心理现象,其本质为“欲贪”[chunk:5618]。它是导致众生堕入生死大苦、产生“纯大苦聚”的必经之路[chunk:5582, chunk:9497]。 ### 二、主要阐述 #### 1. “取”的分类 在《長阿含經》、《雜阿含經》与《大寶積經》中,均对“取”进行了明确的分类。通常将其细分为四种,即“欲取、见取、戒取(或戒禁取)、我取”[chunk:9285, chunk:6356, chunk:15302]。这四种执取涵盖了对感官欲望的追求(欲取)、对各种邪见与妄想的执着(见取)、对无益戒条与禁忌的执守(戒取/戒禁取),以及对自我实体的虚妄执着(我取)。 #### 2. “取”的生起机制与运作 “取”的生起根源于“爱”与愚痴。众生因不能了知生灭流转的实相(“转无转”),在贪心中产生取著[chunk:15195]。对于眼色、耳声等“所取法”(六入处),众生因“味著、顾念、心缚著”而生起爱,进而增长了“取”[chunk:5823, chunk:6044]。这种执取并非外在事物本身具有吸引力,而是由于众生内心的“妄想起”,才产生不实的欲望[chunk:17627]。 《長阿含經》以偈颂生动描绘了“取”的运作:“取彼取彼已,展转更增有”[chunk:8340],揭示了执取行为的循环累积。经中更以“众秽恶聚,风吹恶流演”为喻,将因爱而广布的执取比喻为污秽恶臭之物的聚集与流溢,形象地说明了其染污性与扩张性[chunk:8340]。 #### 3. “取”在生命投生与流转中的作用 “取”是生命延续和投生的根本动力。《大寶積經》以“从子生牙”(种子发芽)为喻,指出“所生子牙者以取受为本,彼处取故即便受胎”[chunk:19193]。此身的成就,正是“因识有受有取有识有诸行思念成就身体”[chunk:19193]。当生命终结、此识舍弃现有的身形后,会因“取”而前往他处“复受余诸阴”[chunk:19193]。 #### 4. “取”的过患与解脱之道 “取”是痛苦与执着的根源。愚痴凡夫对于五阴,执取为“我、我所”,一旦这些法发生变异,其心便随之转变,产生取著,从而生起“恐怖、障碍、心乱”[chunk:5076]。《雜阿含經》强调“取故生著,不取不著”[chunk:5076]。 若要断除生死流转,必须灭除“取”。在逆观十二因缘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如是纯大苦聚灭”[chunk:5582, chunk:5585, chunk:5820, chunk:6061, chunk:8338, chunk:8340]。修行者若能对“所取法”观察其“无常、生灭、离欲、灭尽、舍离”,做到“心不顾念,心不缚著”,则爱灭而取灭[chunk:5820, chunk:5823]。 断除四取的具体路径是修习“八正道”[chunk:6356]。修行者必须对“取”以及“取集、取灭、取灭道迹”如实知[chunk:6020],超度“取”[chunk:6022],并成就“取智、取集智、取灭智、取灭道迹智”[chunk:6026]。 ###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不同部类及译本中,关于“取”及相关概念的术语使用存在鲜明的译经特色: 1. “取”的分类名称: - 《長阿含經》(后秦佛陀耶舍、竺佛念译)与《雜阿含經》(刘宋求那跋陀罗译)中,四取表述为“欲取、见取、戒取、我取”[chunk:9285, chunk:6356]。 - 《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等译)中,则表述为“欲取、见取、戒禁取、我取”[chunk:15302],将“戒取”译为“戒禁取”。 2. “五蕴”的译名: - 《長阿含經》将“五蕴”译为“苦阴”、“大苦阴”或“苦盛阴”[chunk:8338, chunk:9284, chunk:9287]。 - 《雜阿含經》使用“五阴”或“阴”[chunk:5076]。 - 《大寶積經》则混用“诸蕴”(如“诸蕴出现”、“诸蕴散坏”)[chunk:15302]与“阴”(如“复受余诸阴”)[chunk:19193]。 3. “六处”与“无明”的译名: - 《長阿含經》将“无明”译为“痴”[chunk:8338, chunk:9284];将“六处”译为“六入”或“六入身”[chunk:8338, chunk:9284, chunk:9287, chunk:9497]。 - 《雜阿含經》中则使用“六入处”[chunk:5618]。 4. 独有术语: - 《雜阿含經》中将执取对象与执取心理分别定义为“所取法”(六入处)与“取法”(欲贪)[chunk:5618];使用“使”指代随眠(烦恼),如“随使使、随使死者,则为取所缚”[chunk:5003];并在偈颂中使用“取受世”来表达世间的执取与维系[chunk:18977]。 ###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爱”的关系: “取”直接依“爱”而建立。如《大寶積經》云:“若有于爱则有假立于取,若无于爱则无假立于取”[chunk:15302]。众生被“爱”所吞噬,追逐欲望,从而产生“定执”与“取著”[chunk:15288]。 2. 与“有”的关系: “取”是“有”(生存的束缚与业报)生起的直接因缘。若无四取,则不会产生欲有、色无色有[chunk:9285]。“取彼取彼已,展转更增有”[chunk:8340],若取永灭,则有永灭[chunk:8340]。 3. 与“随眠(使)”的关系: 《雜阿含經》指出,修行者若随顺随眠(使),就会被随眠所役使,进而“为取所缚”;若不随顺随眠,则能从“取”中得解脱[chunk:5003]。 4. 与“触”、“受”及“识”的关系: 在十二因缘的流转中,由六入身生触,触生受,受生爱,爱生取[chunk:9497]。而在生命投生过程中,“取”与“受”、“识”共同作用,因“识有受有取有识有诸行思念”而成就身体[chunk:19193]。 ###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長阿含經》:“有从取起,有是生缘;有从取起,取是有缘;取从爱起,爱是取缘。”[chunk:8338] 2. 《長阿含經》:“取彼取彼已,展转更增有;是故如来说,取是有因缘。如众秽恶聚,风吹恶流演;如是取相因,因爱而广普。”[chunk:8340] 3. 《雜阿含經》:“取法者,谓欲贪;所取法者,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chunk:5618] 4. 《雜阿含經》:“愚痴无闻凡夫于色见是我、异我、相在。整理彼色,言:‘是我、我所。’……心随转变,取著摄受心住。取著摄受心住已,得恐怖、障碍、心乱。”[chunk:5076] 5. 《大寶積經》:“若有于爱则有假立于取,若无于爱则无假立于取。若有于取则有假立于有,若无于取则无假立于有。”[chunk:15302] 6. 《大寶積經》:“所生子牙者以取受为本,彼处取故即便受胎……因识有受有取有识有诸行思念成就身体。”[chunk:19193]

By Sutra

T0001 · 阿含部

《T0001》中对“取”这一概念进行了系统且深入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其作为十二因缘核心环节的定位、具体分类、运作机制的譬喻,以及其在生死流转与解脱中的关键作用。 首先,在十二因缘的链条中,“取”扮演着承上启下的关键角色。经中指出,“取”是以“爱”为缘而生起的,同时它又是“有”生起的因缘,即“爱缘取,取缘有”[chunk:9287]。菩萨在思惟生死来源时,通过智慧观察到“有从取起,有是生缘;有从取起,取是有缘;取从爱起,爱是取缘”[chunk:8338]。在逆推与顺推中,皆强调了“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的因果关系[chunk:8338, chunk:9284]。若要断除生死流转,必须灭除“取”:“取无故有无,取灭故有灭;爱无故取无,爱灭故取灭”[chunk:8338],若“爱永灭者,则亦无有取;若取永灭者,则亦无有有”[chunk:8340]。 其次,本经明确了“取”的具体分类。佛陀在与阿难的对话中,将“取”细分为四种,即“欲取、见取、戒取、我取”[chunk:9285]。佛陀指出,如果众生没有这四种执取,就不会产生“有”(欲有、色无色有)[chunk:9285]。而这四种“取”的产生,又是由于众生具有“欲爱、有爱、无有爱”这三种“爱”[chunk:9285]。 再者,经中通过偈颂生动地描绘了“取”的运作机制与危害。偈颂云:“取彼取彼已,展转更增有;是故如来说,取是有因缘”[chunk:8340],揭示了执取行为(取彼取彼)会不断循环累积,使生存的束缚(有)不断增长。经中还使用了一个独特的譬喻来形容“取”的蔓延与染污:“如众秽恶聚,风吹恶流演;如是取相因,因爱而广普”[chunk:8340],将因爱而广为散播的执取相因,比喻为污秽恶臭之物的聚集,随风吹送而四处流溢,形象地说明了执取的染污性与扩张性。 此外,本经在驳斥外道邪见时,也强调了“取”在生死大苦聚集中的作用。经中指出,沙门、婆罗门关于世间自造、他造等种种邪见,皆因“触”而起,并遵循“由六入身故生触,由触故生受,由受故生爱,由爱故生取,由取故生有,由有故生生,由生故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阴集”的规律[chunk:9497],证明“取”是导致众生堕入生死大苦的必经之路。 在术语使用上,本经具有鲜明的译经特色。经中将“无明”译为“痴”[chunk:8338, chunk:9284];将“六处”译为“六入”或“六入身”[chunk:8338, chunk:9284, chunk:9287, chunk:9497];将“五蕴”或“五阴”译为“苦阴”、“大苦阴”或“苦盛阴”[chunk:8338, chunk:9284, chunk:9287];在论述“取”的分类时,使用了“欲取、见取、戒取、我取”的表述[chunk:9285]。这些独特的译词准确地勾勒出该经对十二因缘及“取”这一概念的独特阐释。

T0099 · 阿含部

在《T0099》(雜阿含經)中,“取”作為十二因緣的核心環節之一,得到了系統而深刻的闡述。本經從定義、分類、生起機制、過患以及如何滅除等維度,對“取”進行了詳細的論述。 ### 一、“取”的定義與分類 本經對“取”進行了明確的定義與分類: 1. 四取:尊者舍利弗指出,“取”可分為四種,即“欲取、我取、見取、戒取”[chunk:6356]。 2. 所取法與取法:經中區分了被執取的對象與執取本身。其中,“所取法”指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等六入處;而“取法”則直接定義為“欲貪”[chunk:5618]。 3. 非主體性:佛陀否定了有一個實體性的“執取者”,明確指出“我不說言有取者”,取只是因緣生起的現象,即“愛緣故有取”[chunk:6060]。 ### 二、“取”的生起機制與因緣 經中詳細剖析了“取”在因緣鏈條中的位置與生起過程: 1. 緣愛生取:在十二因緣的順觀中,“緣受愛,緣愛取”,即“取”是以“愛”為因、為集、為生、為觸的[chunk:5582, 5585, 5841, 6060]。 2. 因味著而增長:對於“所取法”,眾生因“味著、顧念、心縛著”而生起愛,進而增長了“取”[chunk:5823, 6044]。 3. 與“使”的關係:經中指出,若修行者隨順隨眠(使),就會被隨眠所役使和流轉,進而被“取”所束縛(“為取所縛”);反之,若不隨順隨眠,則能從“取”中得解脫[chunk:5003]。 ### 三、“取”的過患:取故生著 經中強調,“取”是產生執著與痛苦的根源: 1. 取故生著,不取不著:愚癡無聞凡夫對於色、受、想、行、識等五陰,見到“是我、異我、相在”,並將其執取為“我、我所”。一旦這些色等法發生變異,其心便隨之轉變,產生取著並攝受其心,從而生起“恐怖、障礙、心亂”[chunk:5076]。 2. 純大苦聚的集起:以“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的連鎖反應,最終導致老、病、死、憂、悲、惱、苦等“純大苦聚”的集起[chunk:5582, 5823, 6044, 6060]。 3. 世間的取受:經中亦以偈頌形式提及“六法取受世”,說明世間的維繫與取受密切相關[chunk:18977]。 ### 四、“取”的滅除與解脫之道 如何斷除“取”是本經論述的歸宿: 1. 愛滅則取滅:在逆觀十二因緣中,“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如是純大苦聚滅”[chunk:5582, 5585, 5820, 6061]。 2. 觀察無常以斷取:修行者若能對“所取法”觀察其“無常、生滅、離欲、滅盡、捨離”,做到“心不顧念,心不縛著”,則愛欲縮滅,愛滅則取滅[chunk:5820, 5823]。 3. 修習八正道:尊者舍利弗明確指出,斷除四取的“道”與“向”,即是“八正道”(正見乃至正定)[chunk:6356]。 4. 如實知與超度:修行者必須對“取”以及“取集、取滅、取滅道跡”如實知[chunk:6020],並超度“取”[chunk:6022]。經中將“取智、取集智、取滅智、取滅道跡智”列為四十四種智的一部分[chunk:6026]。 5. 法師的標準:若比丘能對“取”等因緣法,宣說其“厭患、離欲、滅盡”,或自身向於、乃至不起諸漏而心善解脫,方得稱為“法師”[chunk:5830]。 ### 五、獨特術語與譯詞特徵 在本經(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中,有以下獨特的術語表達: - 使:用以指代隨眠(煩惱),如“隨使使、隨使死者,則為取所縛”[chunk:5003]。 - 所取法取法:將執取對象與執取心理分別定義為“所取法”(六入處)與“取法”(欲貪)[chunk:5618]。 - 取受世:在偈頌中用“取受世”來表達世間的執取與維繫[chunk:18977]。 - 四取:具體列出“欲取、我取、見取、戒取”[chunk:6356]。

T0310 · 寶積部

在《T0310》中,对“取”这一概念进行了多角度的论述,主要涉及其在十二因缘中的定位、分类、产生机制以及在生命投生过程中的关键作用。首先,在十二因缘的因果链条中,“取”具有承上启下的假立关系。经中指出:“若有于爱则有假立于取,若无于爱则无假立于取。若有于取则有假立于有,若无于取则无假立于有。”[chunk:15302]这说明“取”依“爱”而建立,同时又是“有”得以建立的前提。其次,关于“取”的具体内涵,经中将其明确分类为四种,即:“欲取、见取、戒禁取、我取”[chunk:15302]。这四种执取行为构成了“取”的完整定义。在产生机制上,“取”源于众生对真相的愚痴以及内心的妄想。经中提到,如果人们不能了知“转无转”(即生灭流转的实相),就会在贪心中产生“取著”[chunk:15195]。众生被“爱”所吞噬,追逐各种欲望,在获得利益时便生起“我所”之见,由此产生“定执”,使得欲贪的束缚不断增长,耽著于悭吝等不善法中,进而造作诸种不善业,产生众苦[chunk:15288]。经中强调,并非外在的事物本身能生起欲望,而是由于众生内心的“妄想起”,才产生不实的欲望[chunk:17627]。而众生“随所执著事,能有所造作”,佛陀因了知众生诸根,故能悉知其所造之业[chunk:17549]。最后,经中详细阐述了“取”在生命延续和投生过程中的核心作用。经中以“从子生牙”(种子发芽)为喻,指出“所生子牙者以取受为本,彼处取故即便受胎”[chunk:19193]。这表明生命的受胎是以“取”和“受”为根本的。此身的成就,正是“因识有受有取有识有诸行思念成就身体”[chunk:19193]。当这个生命终结、此识舍弃现有的身形后,会前往他处“复受余诸阴”[chunk:19193]。在术语使用方面,该经在论述生命投生与蕴聚时,既使用了“诸蕴”(如“诸蕴出现”、“诸蕴散坏”)[chunk:15302],也使用了“阴”这一译名(如“复受余诸阴”)[chunk:19193]来指代五蕴。

Rel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