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性空寂
svabhāva-śūnya-śānta
指一切诸法本性空寂、无生无为,无有真实实体,乃超越三世、导向涅槃的法界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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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310 · 寶積部
《T0310》中对“自性空寂”的论述小结:在本经中,“自性空寂”是阐释诸法实相的核心概念。经中通过多种因缘、譬喻及法理,深入剖析了诸法本性空寂、无生无为的道理。首先,在核心表述上,经中明确指出“一切諸法皆悉空寂”[chunk:17967][chunk:17974],并常用“自性空寂”[chunk:16943][chunk:18000][chunk:18462]、“法寂自性爾”[chunk:17129]、“自性離”[chunk:17974]及“離於自性”[chunk:18000]等术语来表达。诸法的这种空寂性,意味着一切法皆是“無為、無生、無言、是空”[chunk:19009],其自性并无真实实体[chunk:18000]。其次,经中从多个独特侧面展开了具体论述:1. 业果与善恶的空寂性:经中列举了杀生、偷盜、邪淫、妄語、兩舌、惡口、綺語、貪欲、瞋恚及邪見等“十不善”业道,指出在自性空寂的层面,“既無眾生亦無害”,其余九业及善恶对治亦然[chunk:16943]。诸法的生灭、缘起、业行、生死等,皆是“生時亦無所從來,滅時亦無所至”,因为其“自性離”[chunk:17974]。包括初识、后识、受生、世间、涅槃、起、坏等体性皆空。然而,这并不破坏世俗的因果,经中强调“作業果報皆不失壞”,虽无实际的作业者 and 受报者,但“隨世俗有,非第一義也”[chunk:17974]。2. 三世平等与离自性:经中借尼弥王之口,阐明“一切諸法離於自性”[chunk:18000]。由于诸法自性无实,因此它们非过去、非未来、非现在,不可在三世中去执着或言说,此理被称为“三世平等法”[chunk:18000]。3. 名字与法相的空寂(画像喻):大精进菩萨通过观如来画像,体悟到画像与一切诸法、如来身相一样,皆非觉非知,且“但有名字,如是名字自性空寂無所有”[chunk:18462]。画像及诸法非证非得、非去来生灭、非垢净,亦非“陰界入”[chunk:18462]。4. 三解脱门与涅槃:一切诸法空寂,即是“空解脫門”;空而无空相,即是“無相解脫門”;无相则无所愿求,即是“無願解脫門”[chunk:17967][chunk:17974]。诸法具此三解脱门,能引导众生“與空共行涅槃先道”,究竟涅槃界[chunk:17967][chunk:17974]。在术语使用上,本经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经中以“陰界入”[chunk:18462]来统指五阴(蕴)、十八界、十二入(处);提出了“有為三昧”这一术语,指“了知諸行,性無有積集,一切皆寂靜”的禅境[chunk:15095];提出了“三世平等法”[chunk:18000],用以指代因诸法离自性、无实而超越过去、未来、现在三世的平等法性。综上所述,本经通过对业果、三世、名字及法相的层层剖析,展示了“自性空寂”不仅是诸佛的境界[chunk:17129],更是引导众生远离颠倒、趣向菩提与涅槃的决定法界[chunk:17967][chunk:17974][chunk: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