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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性身

dharmatā-kāya

法性身是指诸佛菩萨超越生死、无相无分别、等同清净法界且超越世俗因缘的究竟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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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在《大宝积经》中,“法性身”(dharmatā-kāya)及与其紧密相关的“法身”,被阐释为一种超越生死流转、等同于无边法界的究竟存在。它是诸佛与大菩萨的真实体性,具有清白离染、无相不可说、无分别的本质。法性身不仅是修行的终极证悟境界,也是诸佛同处、无二无别的共同体性。它超越了世俗物质与精神的积聚(如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不依赖世俗的物质滋养,在示现世间生死、受食或诸根缺减时,其本体依然恒常不变、无增无减。 二、主要阐述 《大宝积经》从多个维度对法性身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角度: 1. 体性与证悟维度:经中指出,法性身是三世无量诸佛共同依止与处于的究竟状态,即所谓“三世无量佛,同处法性身”[chunk:15453]。这种身等同于“无等等虚空”与“极清净法界”,具有清白离染、无相且不可言说的本质[chunk:15453]。在修行的实践法门中,法性身与“止”之相相对应,而“身庄严”则属于“进”之相[chunk:15916]。这表明法性身代表了修行中寂静、止息、无为的究竟层面。此外,法身的证得乃是基于对无分别法性的真理体证,即“以诸法性无分别,法身无身一理证”[chunk:15967],强调法身并非世俗意义上的实体之身,而是对无分别法性之理的契合与证悟。 2. 超越生死的特征:菩萨所成就的法身具有彻底超越生死的特征。经文明确指出,法身“不知所生亦无有死、无终无始”[chunk:12252]。虽然菩萨在世间会随顺世俗因缘而示现生死、终没与受生,但其本质上“解一切法悉无所行”,其示现受生的目的在于向众生阐明“一切法无为无会”的真理[chunk:12252]。 3. 不依世俗资生的特质:法身不依赖世俗的“抟食”(段食)来维持其存在,其力量亦不会因为世俗因缘而产生任何增损[chunk:12252]。虽然菩萨为了愍伤、度化众生而示现受食,但这些饭食并不会真正进入其法身之内[chunk:12252]。同样地,即使菩萨在世间游行时,示现出诸根缺减(如眼耳鼻舌身等感官的残缺),这也完全不会毁坏其法身分毫[chunk:12252]。菩萨乃是以“法身法食法力”自归,并以此了达如来之真实身相[chunk:12252]。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大宝积经》(唐菩提流志译)的文本中,对于法性身及相关概念的表述呈现出独特的术语选择与译词特征: 1. “阴、种、入”与“五蕴、界、处”的对应:在阐释法身行平等业时,译本使用了较为古雅或特定的术语“阴”、“种”、“入”,指出“无阴种诸入,则曰法身行平等业”[chunk:12252]。此处的“阴”即是指通常所说的“五阴”(在其他译本或经论中常译为“五蕴”);“种”是指“界”(即十八界);“入”是指“十二入”(在其他译本中常译为“十二处”)[chunk:12252]。这种译词的选择,反映了唐译《大宝积经》在处理佛教核心名相时的特定风格,强调法身超越了由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世俗因缘所构成的物质与精神积聚。 2. “法性身”、“法身”、“真如身”与“牟尼身”的互通:经中在描述这一究竟存在时,不仅使用了“法性身”和“法身”[chunk:15453][chunk:15916][chunk:15967][chunk:12252],还使用了“真如身”与“牟尼身”等同义或近义术语[chunk:15453]。例如,经文指出此证悟之身“过诸眼境界”,并强调“见真如身者,则见十方佛”[chunk:15453]。这些不同的称呼在不同语境下交替出现,展现了译者在表达佛陀与菩萨究竟体性时丰富的词汇选择。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身庄严”的关系:在修行实践的“进止”相中,“法性身”与“身庄严”构成了一对相对且相辅相成的概念。其中,“法性身”被归为“止”之相,代表了无为、寂静、不动的体性;而“身庄严”则属于“进”之相,代表了菩萨在世间广修万行、庄严佛土与自身的有为、进取之相[chunk:15916]。 2. 与“法界”、“虚空”的关系:法性身与“无等等虚空”和“极清净法界”具有同等性[chunk:15453]。虚空无相、无碍,法界清净、无染,法性身同样具备这些特征,它是对无分别法性的真理体证(“法身无身一理证”)[chunk:15967],因而与法界、虚空在体性上是完全契合、无二无别的。 3. 与“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的关系:法性身与世俗的因缘和合之身有着本质的区别。世俗之身由五阴(蕴)、十八界(种)、十二入(处)积聚而成,是生灭、无常、有漏的;而法性身则是“无阴种诸入”的,它超越了这些世俗的物质与精神范畴,从而能够行平等业[chunk:12252]。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关于法性身的同处与清净体性:“三世無量佛,同處法性身。無等等虛空,極清淨法界。”[chunk:15453] 2. 关于真如身与见佛:“見真如身者,則見十方佛。”[chunk:15453] 3. 关于法性无分别与法身证悟:“以諸法性無分別,法身無身一理證。”[chunk:15967] 4. 关于法身超越生死与世俗资生:菩萨法身“不知所生亦無有死、無終無始”;虽示现受食,但“飯食不入體”;虽示现诸根缺减,“亦不壞法身”;菩萨乃是“以法身法食法力自歸,了達如來之身”[chunk:12252]。 5. 关于超越世俗积聚以行平等业:“無陰種諸入,則曰法身行平等業。”[chunk:12252]

By Sutra

T0310 · 寶積部

在《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中,“法性身”及與之緊密相關的“法身”被描述為超越生死、等同法界的究竟存在。其論述核心與獨特側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維度: 首先,在核心表述與體性上,經中指出“三世無量佛,同處法性身”,並將其與“無等等虛空,極清淨法界”等同,展現其清白離染、無相不可說的本質[chunk:15453]。在修行實踐的“進止”相中,“法性身”被歸為“止”之相,與屬於“進”之相的“身莊嚴”相對[chunk:15916]。經文強調“以諸法性無分別,法身無身一理證”[chunk:15967],說明法身即是對無分別法性的真理體證。 其次,在超越生死的特徵上,菩薩的法身“不知所生亦無有死、無終無始”[chunk:12252]。雖然菩薩會隨順世俗示現生死與終沒,但其本質上“解一切法悉無所行”,其示現所生是為了闡明“一切法無為無會”[chunk:12252]。此外,法身不依賴世俗的“摶食”來維持,其力量亦無增損,雖為愍傷眾生而示現受食,但飯食並不真正入於體內[chunk:12252]。即使在世間遊行時示現諸根缺減,也完全不毀壞法身,菩薩乃是以“法身法食法力”自歸並了達如來之身[chunk:12252]。 最後,在獨特術語的使用上,本經在闡釋法身行平等業時,使用了“陰”、“種”、“入”等術語,指出“無陰種諸入,則曰法身行平等業”[chunk:12252]。此處的“陰”即指五陰(五蘊),“種”指界(十八界),“入”指十二入(十二處),表明法身超越了世俗因緣所構成的物質與精神積聚。同時,經中亦將此證悟之身稱為“牟尼身”或“真如身”,指出其“過諸眼境界”,並強調“見真如身者,則見十方佛”[chunk:1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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