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法性生身

dharmatā-kāya

由證悟法性而成就的清淨身。機器生成

類型 果位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四 · 離言空性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依無生法忍、緣起性空而立(初立第二重);詞目自身即「由證悟法性而成」,《大智度論》法性身佛遍滿無量、與法身不二,指向離言故究竟第四重。〔判教鏡頭〕中觀許為如幻、唯識許為轉依果,並列不裁決。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句話定義:法性身是指諸佛菩薩超越生死流轉、無相無分別、等同清淨法界且超越一切世俗因緣積聚的究竟法身。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教的解脫道與佛身論(三身論)中,“法性身”(Dharmatā-kāya,亦常與“法身”互通,或稱“真如身”、“牟尼身”)代表了修行的終極證悟境界,是諸佛菩薩最究竟、最真實的存在狀態。

要真正理解“法性身”,必須突破世俗對“身”(Kāya)的固有想像。在世俗經驗中,“身”總是意味著某種由物質或精神積聚而成的有形實體——有高矮胖瘦、有生老病死、有器官感覺。然而,《大寶積經》明確指出,法性身是“無陰、種、諸入”的。

這裡所說的“陰、種、入”,即當代人熟知的五陰(五蘊)、十八界(種)、十二入(十二處): * 五陰(五蘊):指構成個體生命的五種積聚,包括色蘊(一切四大所造之物質與身體)、受蘊(感官與心理的領納感受)、想蘊(取相識別的認知與構想)、行蘊(意志造作與心理動力)以及識蘊(了別明知的心識主體)。 * 十二入(十二處)與十八界: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六塵”,以及相對應產生的“六識”,它們共同構成了世俗世界一切認知與現象的因緣和合網絡。

世俗生命本質上就是這“陰、種、入”的因緣積聚與動態流轉,因而必然是無常、生滅、有漏且受制於生死的。而法性身,則是徹底超越了五蘊、十八界、十二入等世俗因緣積聚的究竟狀態

《大寶積經》從以下幾個核心維度,建構了法性身的究竟義理:

1. 體性與證悟:無分別法性與清淨法界

* 同處一體,超越數量:“三世無量佛,同處法性身。”[1] 法性身不是某一位佛獨佔的“私有身體”,而是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共同依止、無二無別的共同體性。它等同於“無等等虛空”與“極清淨法界”,無邊無際,離染清淨[1]。 * 以理契合,無身之身:“以諸法性無分別,法身無身一理證。”[1] 證得法性身,絕非在肉身之外又找出一個精緻的“光素實體”,而是通過對“無分別法性”這一終極真理的體證與契合。因為無相無分別,所以說“無身”,唯有徹底泯滅了主客體對立與名相執著,才能契入此一理證。 * “止”與“進”的修行結構:在菩薩修行的“進止”結構中,法性身屬於“止”之相,代表無為、寂靜、不動、究竟圓滿的體性;而“身莊嚴”則屬於“進”之相,代表菩薩在世間廣修萬行、莊嚴佛土、化度眾生的有為進取之相[1]。體寂(止)而用動(進),兩者相輔相成。

2. 超越生死與世俗因緣

* 不知所生,無有生死:法性身“不知所生亦無有死、無終無始”[1]。世俗生命有始有終,而法性身本自具足、不曾生起亦不曾熄滅。雖然菩薩在世間會隨順世俗因緣,示現受生、衰老或涅槃(終沒),但其本體“解一切法悉無所行”,其示現受生的唯一目的,是向眾生闡明“一切法無為無會”的真相[1]。 * 不依世俗資生(無段食):世俗肉身需要依靠“摶食”(段食,即物質食物)來維持生命力量。但法性身不依賴世俗物質資養,其力量亦不會因世俗因緣而有任何增損。菩薩為了愍傷眾生而示現與眾生一同進食,但“飯食不入體”[1]——世俗的食物並未真正進入法性身之中。菩薩乃是以“法身、法食、法力”自歸[1]。 * 諸根缺減,不壞法身:在世俗示現中,即便菩薩的肉身遭受創傷,出現眼耳鼻舌身等感官殘缺(諸根缺減),也“完全不壞法身分毫”[1]。法性身超越了物質器官的束縛,不因肉身的殘缺而損減,亦不因肉身的健全而增益。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避免將“法性身”誤解為某種高懸於雲端的玄學概念,我們可以將現代人在工作與生活中的真實體驗,對照“五陰、十二入、十八界”與“法性身”的界限進行一次盤點走查。

場景:深夜加班後的疲憊與焦慮

1. 映射世俗的“陰、種、入”(受生死的因緣和合之身): * 色蘊(物質身體):連續盯著屏幕8小時後,頸椎痠痛、眼睛乾澀、胃部隱隱作痛。 * 受蘊(感受):身體的痠痛帶來不適感(苦受),收到項目可能延期的通知產生焦慮感(苦受)。 * 想蘊(取相識別):大腦迅速將這些感受標籤化——“我太失敗了”、“老闆對我有意見”、“我的健康要垮了”。 * 行蘊(意志造作):產生想要逃避、想要辭職,或者想要暴飲暴食來宣洩的強烈意志心理。 * 識蘊(心識覺知):這一整套由六根(眼耳心)接觸六塵(屏幕、績效指標)所引發的“六識”覺知,牢牢包裹著你,讓你深陷於“我正在受苦”的真實感中。

在這個狀態下,你所認同的“我”,完全是一個由五陰積聚、十二入對沖、十八界交織而成的脆弱實體。這個身體需要“食”(宵夜、咖啡)來維持,需要“讚賞”來滋養,一旦遇到病痛、衰老、失業,便感到整個世界在坍塌。這就是典型的世俗生死身。

2. 映射“法性身”的契入與觀照: 當一個人通過修行(止觀),在這一刻突然抽離出來,去體察那個“能夠覺知到疲憊與焦慮的覺性本身”時: * 不依段食與器官:身體的痠痛(色蘊殘缺)和胃部的飢餓(缺少段食),只是因緣和合的物理/生理現象。那份超越了“痠痛與不痠痛”的清淨覺性(法性身之理),並沒有因為頸椎的痠痛而受到一絲一毫的損壞(“諸根缺減,不壞法身”)[1]。 * 飯食不入體,焦慮不染性:各種工作信息(六塵)衝擊感官,引發了焦慮的念頭(想蘊、行蘊),但這些念頭如空中雲霧,生滅往復。法性身如虛空般“極清淨”、“清白離染”,焦慮的念頭生起又熄滅,卻從未真正“滲入”或改變法性身的本然清淨[1]。 * 無分別與行平等業:世俗心在大腦裡瘋狂比較“我的職位高低”、“我的得失成敗”(分別心);而契用法性身時,深知這一切名相皆是因緣假立。超越了對“五陰、十八界”的執著(“無陰種諸入”),不再被個人得失綁定,反而能夠產生真正的同理心與大悲心,去對待同樣深陷焦慮的同事與客戶,這就是“法身行平等業”[1]。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當代人在嘗試理解此類概念時,最容易將“法性身”誤映射為“一個更高級、不生病的靈魂/精神體”(將法性身窄化為識蘊或精細的色蘊),或者誤以為“只要我通過冥想感覺身體消失了,那就是法性身”(將想蘊創造的無邊際感誤認為是法性身)。 事實是:冥想中產生的“身體消失感”依然屬於想蘊受蘊的範疇;而真正的法性身,是徹底洞穿了“五蘊本空”之後,對無分別法性之理的真實契證(“法身無身一理證”)[1],它不是一種感官體驗,而是離盡一切相的究竟真理實體。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社會是一個極度強化“身體執著”與“自我定義”的時代。算法、消費主義與競爭機制,無時無刻不在將人拉向“陰、種、入”的世俗積聚之中:

1. 破解消費主義的“身體與身份焦慮” 當代消費主義不斷向我們兜售對“色身”的焦慮——抗衰老、身材管理、身份標籤。人們把全部的價值感都建立在這個會衰老、會病痛、需要不斷餵養(段食)的世俗肉身上。《大寶積經》關於法性身的闡述提供了一種極為深刻的解構:生命的本質超越了肉體與身份標籤。即便肉身衰老殘缺(“諸根缺減”),那個等同於清淨法界的究竟體性依然圓滿無損[1]。這種認知能從根本上拔除人們對衰老和死亡的底層恐懼。

2. 超越信息過載與情緒裹挾(算法時代的精神救贖) 現代人每天被海量的信息(六塵)轟炸,六根瘋狂運轉,引發無窮的欲求與焦慮(行蘊、識蘊)。人們常常覺得“我被生活榨乾了”。法性身的“止”之相提醒我們:在紛繁複雜的“有為萬行”(進之相)背後,我們內心始終擁有一個“無等等虛空”般的寂靜本體[1]。無論外界環境如何劇烈動盪,只要能夠迴光返照、契入法性,就能在驚濤駭浪中找到不被汙染的定海神針。

3. 從“零和博弈”走向“平等同體” 當人們將自己侷限在“個體五蘊身”時,人與人之間必然是資源爭奪、對立與比較(分別心)。而“三世無量佛,同處法性身”[1]的洞見揭示了極其宏大的生命共同體圖景:在究竟層面,生命的本源是無二無別、同處一法的。這種無分別的法性觀,是破除傲慢、偏見與孤立感,建立真正包容與無條件慈悲(平等業)的終極智慧支撐。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法性身”理解為某種靈魂、能量場或“高維度的物理身體”

* 澄清:這是當代最常見的肉身與精神對譯糊弄。很多人受科幻概念影響,以為法性身是某種由光子或高維能量構成的身體。但古典條目明確強調,法性身是“無陰、種、諸入”的[1]。任何有形態、有能量流動、有感官認知的存在,本質上都沒有脫離色蘊、受蘊或識蘊。法性身不是世俗意義上的“實體之身”,而是“法身無身一理證”[1]——是對無分別法性這一真理的徹底契合。它是無相、無不可說、超越物質與精神積聚的。

誤讀二:認為成了佛菩薩就“完全不用吃飯、沒有身體”,或者認為示現吃飯病痛就是“假的”

* 澄清:經文一方面說法身“不知所生亦無有死”、“不依段食”,另一方面又說菩薩會“示現受生”、“示現受食”、“示現諸根缺減”[1]。這並非矛盾,而是“體”與“用”的統一。 法性身是寂靜不動的“體”(止之相),但為了度化眾生,菩薩會隨順世俗因緣示現各種有為的“用”(進之相/身莊嚴)[1]。雖然示現進食,但法身本體無需靠食物維持(“飯食不入體”)[1];雖然示現肉身殘缺或死亡,但法身本體毫無損減。這表明究竟證悟者既不落入“執著肉身”的凡夫見,也不落入“否定現象”的斷滅見。

誤讀三:將“法性身”與當代腦科學或AI的“意識上傳/數字永生”混為一談

* 澄清:當代科技試圖通過把腦電波或記憶數據上傳到雲端來實現“永生”,有些人誤以為這就是佛教講的“無肉身”、“超越生死”。 這在佛法義理中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算法、記憶數據與數字意識,本質上依然是想蘊(信息識別)與識蘊(數據流轉)的產物,依然屬於“十二入與十八界”的世俗因緣和合,依然受制於生滅與無常。科學技術所延長的,只是世俗“識蘊”的續生形式;而法性身則是徹底斷除了對五蘊的執著,證悟了“無生無滅”的無分別法性[1]。科技類比可以幫助我們理解“身體不等於意識”,但絕不能將科學技術等同於佛法的解脫證悟。科學側重於現象界的數據重構,而法性身則是徹照現象本質的究竟智慧。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在《大寶積經》中,“法性身”(dharmatā-kāya)及與其緊密相關的“法身”,被闡釋為一種超越生死流轉、等同於無邊法界的究竟存在。它是諸佛與大菩薩的真實體性,具有清白離染、無相不可說、無分別的本質。法性身不僅是修行的終極證悟境界,也是諸佛同處、無二無別的共同體性。它超越了世俗物質與精神的積聚(如五陰、十八界、十二入),不依賴世俗的物質滋養,在示現世間生死、受食或諸根缺減時,其本體依然恆常不變、無增無減。

二、主要闡述 《大寶積經》從多個維度對法性身進行了深入的闡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角度: 1. 體性與證悟維度:經中指出,法性身是三世無量諸佛共同依止與處於的究竟狀態,即所謂“三世無量佛,同處法性身”。這種身等同於“無等等虛空”與“極清淨法界”,具有清白離染、無相且不可言說的本質。在修行的實踐法門中,法性身與“止”之相相對應,而“身莊嚴”則屬於“進”之相。這表明法性身代表了修行中寂靜、止息、無為的究竟層面。此外,法身的證得乃是基於對無分別法性的真理體證,即“以諸法性無分別,法身無身一理證”,強調法身並非世俗意義上的實體之身,而是對無分別法性之理的契合與證悟。 2. 超越生死的特徵:菩薩所成就的法身具有徹底超越生死的特徵。經文明確指出,法身“不知所生亦無有死、無終無始”。雖然菩薩在世間會隨順世俗因緣而示現生死、終沒與受生,但其本質上“解一切法悉無所行”,其示現受生的目的在於向眾生闡明“一切法無為無會”的真理。 3. 不依世俗資生的特質:法身不依賴世俗的“摶食”(段食)來維持其存在,其力量亦不會因為世俗因緣而產生任何增損。雖然菩薩為了愍傷、度化眾生而示現受食,但這些飯食並不會真正進入其法身之內。同樣地,即使菩薩在世間遊行時,示現出諸根缺減(如眼耳鼻舌身等感官的殘缺),這也完全不會毀壞其法身分毫。菩薩乃是以“法身法食法力”自歸,並以此了達如來之真實身相。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的文本中,對於法性身及相關概念的表述呈現出獨特的術語選擇與譯詞特徵: 1. “陰、種、入”與“五蘊、界、處”的對應:在闡釋法身行平等業時,譯本使用了較為古雅或特定的術語“陰”、“種”、“入”,指出“無陰種諸入,則曰法身行平等業”。此處的“陰”即是指通常所說的“五陰”(在其他譯本或經論中常譯為“五蘊”);“種”是指“界”(即十八界);“入”是指“十二入”(在其他譯本中常譯為“十二處”)。這種譯詞的選擇,反映了唐譯《大寶積經》在處理佛教核心名相時的特定風格,強調法身超越了由五陰、十八界、十二入等世俗因緣所構成的物質與精神積聚。 2. “法性身”、“法身”、“真如身”與“牟尼身”的互通:經中在描述這一究竟存在時,不僅使用了“法性身”和“法身”,還使用了“真如身”與“牟尼身”等同義或近義術語。例如,經文指出此證悟之身“過諸眼境界”,並強調“見真如身者,則見十方佛”。這些不同的稱呼在不同語境下交替出現,展現了譯者在表達佛陀與菩薩究竟體性時豐富的詞彙選擇。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身莊嚴”的關係:在修行實踐的“進止”相中,“法性身”與“身莊嚴”構成了一對相對且相輔相成的概念。其中,“法性身”被歸為“止”之相,代表了無為、寂靜、不動的體性;而“身莊嚴”則屬於“進”之相,代表了菩薩在世間廣修萬行、莊嚴佛土與自身的有為、進取之相。 2. 與“法界”、“虛空”的關係:法性身與“無等等虛空”和“極清淨法界”具有同等性。虛空無相、無礙,法界清淨、無染,法性身同樣具備這些特徵,它是對無分別法性的真理體證(“法身無身一理證”),因而與法界、虛空在體性上是完全契合、無二無別的。 3. 與“五陰、十八界、十二入”的關係:法性身與世俗的因緣和合之身有著本質的區別。世俗之身由五陰(蘊)、十八界(種)、十二入(處)積聚而成,是生滅、無常、有漏的;而法性身則是“無陰種諸入”的,它超越了這些世俗的物質與精神範疇,從而能夠行平等業。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關於法性身的同處與清淨體性:“三世無量佛,同處法性身。無等等虛空,極清淨法界。” 2. 關於真如身與見佛:“見真如身者,則見十方佛。” 3. 關於法性無分別與法身證悟:“以諸法性無分別,法身無身一理證。” 4. 關於法身超越生死與世俗資生:菩薩法身“不知所生亦無有死、無終無始”;雖示現受食,但“飯食不入體”;雖示現諸根缺減,“亦不壞法身”;菩薩乃是“以法身法食法力自歸,了達如來之身”。 5. 關於超越世俗積聚以行平等業:“無陰種諸入,則曰法身行平等業。”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大寶積經》(唐菩提流志譯)論及「法性生身」概念時,所用術語為「法性身」,未見「法性生身」之完整四字形式。全經以偈頌與長行兩種體裁分別呈現此概念,側面各有不同。

一、偈頌中的法性身:諸佛同體之究竟歸趣。經文以菩薩歷劫修行為敘事起點:「拘胝那庾劫,行無量大行,善淨身三業,獲無等佛身」,由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諸行漸次深入,最終「獲大虛空身,清白離塵染」。此處法性身並非修行初因,而是無量大行圓滿後所證之果德。經文以多重異名層層遞進描述此身:先言「無等佛身」「勝虛空身」,繼言「常住佛身」「法界身」,終以「牟尼身」「真如身」「法性身」收束,形成一組同義異名群——佛身、虛空身、法界身、真如身、牟尼身、法性身——皆指同一究竟清淨之身。其中「三世無量佛,同處法性身,無等等虛空,極清淨法界」一句最為關鍵,表明法性身非一佛獨有,而是三世一切諸佛共同安住之體,其量等於虛空,其性極清淨,與法界無二。

二、法性身的認識論特徵:離言絕相、過諸根境。經文明確指出此身「無我人性空,無相不可說」「過諸眼境界」,又言「意淨離色聲,本空無起作」。這表明法性身不屬色法攝,非眼根所能見、非意識所能分別,唯有「見真如身者,則見十方佛」——即以證真如為見佛之真實義,而非以色相見。經文更以幻喻收束:「如種種幻化,象馬狂夫等,誑惑愚倒者,如是觀十方」,意謂若以色相求佛,則同愚夫為幻象所誑;正觀應是見法性身而非法相。

三、長行中的法性身:精進之「止」——行願的安息處。在論菩薩心精進相的長行段落中,經文以「進」「止」對舉的獨特結構呈現修行各面向的動態平衡。其中「所言進者謂身莊嚴,所言止者謂法性身」,將法性身置於「止」的位置,與「身莊嚴」之「進」相對。此處法性身不是積極造作的對象,而是身業修行最終歸止之處——菩薩以無量莊嚴身為精進,而其安息歸止則在法性身。同一段中,「所言進者資助勝觀,所言止者伺察法性」亦以「法性」為觀行之止境,與法性身為身業之止形成結構上的呼應。

四、術語形式小結。本經一律使用「法性身」三字,未用「法性生身」;同時以「虛空身」「法界身」「真如身」「牟尼身」為同義互文,構成寶積部特有的異名群。長行中另見「法性」單用(「伺察法性」),指所觀之理,與「法性身」指所證之身略有分際。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以「法性身」與「法性生身」二名並用,指由證悟法性而成就之清淨身,與「父母生身」「隨世間身」「生死肉身」對舉。論中明言「佛有二種身:一者法性身,二者父母生身」,又云「佛有二種身:一者、法性生身,二者、隨世間身」,是知本論用語兼有「法性身」與「法性生身」,二者實指同一概念,未另立異名。

就體相而言,法性身「滿十方虛空,無量無邊,色像端正,相好莊嚴,無量光明,無量音聲,聽法眾亦滿虛空;常出種種身、種種名號、種種生處、種種方便度眾生,常度一切,無須臾息時」。淨國佛之法性身更「無量無邊,光明、說法音聲遍滿十方國土」,一一毛孔常出無量佛,展轉復出,根本真佛無大小之異。法性生身佛及法性生身菩薩,「人有見者,皆得所願」,譬如如意珠。

就證得因緣而言,論中反覆說明:菩薩得無生法忍,斷諸煩惱,「末後肉身盡,得法性生身」。關鍵機制在於習氣:「菩薩得無生法忍,煩惱已盡;習氣未除故,因習氣受及法性生身,能自在化生」。雖斷諸煩惱,「有煩惱習因緣故,受法性生身,非三界生也」。此即法性生身不同於三界受生之根本所在——非由愛相續而生,乃由習氣與本願力故受。得三種清淨後,「破諸虛誑取相之法,受法性生身,所謂常得化生,不處胞胎」。

就菩薩位而言,法性生身大菩薩「是中無有結業生身,但有變化生身,滅三毒、出三界,教化眾生、淨佛世界故,住於世間」。菩薩得無生法忍、法性生身,「在七住地,住五神通,變身如佛,教化眾生」。法性生身菩薩具六神通,以種種道度眾生,未成佛故無佛眼。法性生身佛則有「無量無數阿僧祇一生補處菩薩侍從」。

就功用而言,菩薩「得無生法忍,得法性生身,處處變化以度眾生,莊嚴世界」。此身出三界而不住涅槃,如曇無竭菩薩,論中或說為「法性生身,為度眾香城人故,變化而度」,又云「是大菩薩法性生身,為度眾生故受五欲」。菩薩若是出三界法性生身,「住無漏聖心果報中故,身如木石,而能慈念割截者」,割截劫奪時其心不動。法性身菩薩住阿鞞跋致,得無生法忍,乃至十地。

論中又辨二種阿鞞跋致:「一者、生死肉身,二者、法性生身。得無生忍法,斷諸煩惱;捨是身後,得法性生身」。聲聞人若迴小向大,阿羅漢往淨佛國土亦「受法性身」,然根鈍不能疾成佛道,不如直往菩薩。此處用「法性身」而非「法性生身」,義實相同。

總之,《大智度論》以「法性身」「法性生身」為本論術語,核心義為:證無生法忍、斷煩惱而習氣未除,由習氣及本願力受此清淨化生之身,非三界生,不處胞胎,自在變化,度眾生、淨佛土,直至成佛。

究竟一乘寶性論T1611 · 瑜伽部

《究竟一乘寶性論》論述此一概念時,並未直接使用「法性生身」一語,而主要採用「平等法性身」、「佛法身」、「真佛法身」、「淨體」、「大身」及「三種身」等語,說明由本具清淨法性至成就佛身的關係。論中首先指出,一切眾生界不離諸佛智,因其清淨無垢之「性體」與佛智不二;依諸佛之「平等法性身」,可知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此處以「性體不二」、「平等法性身」與「如來藏」相互連繫,構成眾生具有成就清淨佛身之根據。

論中又稱佛法身為「自性清淨體」,但此清淨體可為煩惱客塵所染汙;譬如虛空中的清淨日月,被厚密雲網遮覆。雲覆並未改變日月本身的清淨,同樣,煩惱被說成外來的「客塵」,而佛功德則是無垢、常恆、不變。此身的證得亦與「不分別諸法」及「得無漏真智」並說,顯示清淨佛身不只是除去染垢,也以無漏真智及不分別為其核心表述。

對於成就之身,論中另以「如清淨真空,得第一無我」加以說明,並直言「諸佛得淨體,是名得大身」。因此,此處所說的「大身」以諸佛所得之「淨體」為直接定義,而其表述又與清淨真空及第一無我相連。就本論自身用語而言,概念的重點不是另立一個名為「法性生身」的固定術語,而是用「得淨體」與「得大身」表達證得清淨法性之身。

論中更從「佛性有二種」說明佛身的成就:一如地藏,一如樹果;眾生依自性清淨心修行無上道,依此二種佛性「得出三種身」。依第一譬喻知有法身,依第二譬喻知有其餘二佛身。其中特別稱「真佛法身淨」,譬如真金像,並以「性不改變」及「攝功德實體」描述其體性;又說證得大法王位如轉輪聖王,依止鏡像之體而有化佛像顯現。由此可見,本論既強調真佛法身自身清淨、不改變、具攝功德實體,也敘述依其所現的化佛像,將清淨法身與佛身顯現置於「三種身」的架構中。

綜合而言,《究竟一乘寶性論》以眾生本具如來藏與自性清淨心為基礎,以客塵覆蔽說明染汙而性體不失,以修行無上道、得無漏真智、得淨體說明成就,最後以「平等法性身」、「真佛法身」、「大身」及「三種身」呈現其結果。這些正是本論記述此概念時應保留的術語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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