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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禁取

śīlavrata-parāmarśa

执取错误戒禁为解脱因的邪见机器生成

类型 心所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在佛教的解脱道体系中,「戒禁取」(Sanskrit: *śīlavrata-parāmārśa*,在《阿含经》等早期译本中常单称为「戒取」)是一个极其关键、却也极易被大众甚至许多修行者误解的概念。

一句话来概括:它是指执著于无益解脱的非理戒律、禁忌,或将持戒视为可以用来交换证果、升天或好运的手段与邪见。

在《中阿含经》中,「戒禁取」被列为「五下分结」之一(其余四者为身见、疑、贪欲、瞋恚)。「结」就是缠缚、枷锁。所谓「下分」,指的是将众生死死系缚在欲界、无法向上解脱的底层锁链。经典的诊断非常犀利:戒禁取是一种能作障碍、遮覆心智、使人如盲无目、灭除智慧的恶法,它的直接后果就是让人「唐自疲劳,不得涅槃」——白白承受痛苦与折磨,却对真正的烦恼止息毫无帮助。

要真正理解戒禁取,不能将其简化为「迷信」或「守规矩」,而必须厘清其古典定义中的两个核心层次一个深层机制

层次一:非理禁忌与无益苦行(无益之戒)

这是经典中最直接批判的形式。古典文本中列举了当时印度社会的种种荒谬苦行与禁忌,例如:裸形(无衣)、编发、长久不坐、一日一食、常扬水、持水洗涤等。这些行为的共同特征是:把外在的形式折磨或仪式禁忌,当成了清净内心的手段。 经中明确指出,如果一个人怀着「我见」去实行这些苦行,而内心依然充斥着贪婪、瞋恚、嫉妒、虚伪、无惭无愧,那么这些外在的严酷戒律就「非是沙门,亦非沙门道迹」。真正的修行道迹,在于熄灭内心的贪瞋痴,而不是折磨肉身。

层次二:对正戒的功利交易与我执取著(见戒取因 / 邪不等戒)

这是更隐蔽、也更普遍的层次。《大宝积经》将此揭示得极为深刻。哪怕你持守的是完全正确的戒律——如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的「五戒」——如果你产生了一种见解,认为「因为我严守了这些戒律,我就应当获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或者以此因缘能在下一世获得富贵升天(胜有)」,这种将持戒视为「商业对价」或「对赌契约」的心态,就是「见戒取因」

进一步地,如果持戒时夹带了我见、人见、众生见、骄慢、贪欲,或者陷入对三界的分别执著中,这种持戒就被称为「受邪不等戒」。它的本质是:你以为你在修道,实际上你只是在用「持戒」来滋养那个自我(我执)与优越感。

深层机制:随眠与潜伏性(戒取使)

《中阿含经》提出了一个令人警醒的观察:戒禁取具有极强的潜伏性,被称为「戒取使」(「使」即随眠、潜伏倾向)。经中举例,即使是一个尚无意识、柔软仰眠的婴儿,心中虽然没有任何「戒律或禁忌的想法」,但在生命底层的潜伏倾向里,「戒取使」就已经存在了。

这是因为,人类的心智天生有一种寻求「秩序感」与「控制感」的本能。当直面生命的无常、未知与痛苦时,人心最本能的反应不是去如实观照烦恼的生灭,而是去抓住某种外在规条:「只要我做到了A、避开了B,我就安全了/我就高尚了/我就能得救了。」这种将仪式与行为绑定为安全感来源的潜伏倾向,就是「戒取使」。

在解脱道的全景图中,断除戒禁取是证得初果(须陀洹)的硬性指标之一。断除它的路径,经典总结为「依道、依迹」「即知舍如真」——也就是不再寄希望于外在的仪式与禁忌,而是如实观察身心实相,从「邪不等戒」走向融合了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的「正平等戒」


生活里的走查

为了防止把「戒禁取」讲成冰冷的古汉语名词,我们不妨用当代人最熟悉的几个场景,来做一次身心的实地走查。

场景一:当代「生物黑客」与极致自律(映射:无益苦行与禁忌)

* 生活现象:当代流行各种极致的自律生活方式:凌晨4点起床、冰水洗澡、严格的生酮或断食、绝对的「多巴胺斋戒」。很多人每天在社交媒体上打卡,甚至对任何多吃了碳水或睡了懒觉的人投去鄙夷的眼神。 * 映射解析:追求健康本身无可厚非,但如果内心深处认为「只要我对自己足够狠、忍受了这种折磨,我就超越了凡人、获得了某种身心的至高救赎」,而一旦遇到不如意依然暴躁易怒、患得患失——这就完全映射了古典经文中的「无衣、一食、常扬水」。心尚不净,贪瞋仍存,苦行只是穿上了现代科技外衣的「唐自疲劳」。

场景二:功利性的「善行打卡」与功德对价(映射:见戒取因)

* 生活现象:有人坚持放生、素食、抄经或做志愿者,心里算盘打得噼啪响:「我今天坚持了第100天,菩萨/宇宙磁场必须保佑我这次项目过关、孩子考上名校。」如果随后遭遇变故,便心生怨恨:「我守了这么多规矩,凭什么我还这么倒霉?」 * 映射解析:这是最为典型的「见戒取因」。持守善行本是清净身口意,但如果把善行当成与天地、神明或功德池做交易的筹码,其本质依然是基于「我执」的功利索取。心有对价,即成虚妄。

场景三:亲密关系与育儿中的「道德法条」(映射:邪不等戒)

* 生活现象:在育儿或伴侣关系中,我们常制定密不透风的规条:「做父母的必须时刻保持温柔,连生气的眼神都不能有」、「爱一个人就必须在三秒内回微信」。一旦自己或对方违反,便陷入深深的罪恶感,或站在道德制高点严厉审判对方。 * 映射解析:这映射了「受邪不等戒」中「堕于我见、人见、取著分别」的特征。规条本来是为了维护关系的和谐(正戒),但当规条本身变成了僵化的执念,让人看不到眼前活生生的人与当下的因缘,规条就变成了伤害自己与他人的武器。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大众最容易以为「戒禁取」只是指那些迷信的封建禁忌(比如「出门不能先迈左脚」、「星期五不能剪头发」)。这是极大的窄化。 在佛法定义中,只要你试图通过「外在行为的机械履行」,来替代「内在烦恼(贪瞋痴)的真实息灭」,无论这个外在行为显得多么科学、多么高尚、多么虔诚,它在心理机制上都属于「戒禁取」。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本质上是一个「算法化」与「KPI化」的时代。我们习惯了输入与输出的确定性:按这个按钮,食物送达;完成这个进度条,获得报酬。

当这种逻辑被无意识地带入内心的修养与精神探索时,当代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控制焦虑」。我们试图把焦虑、迷茫与存在的虚无感,打包成一套套可执行的 checklist(清单): * 只要我每天完成冥想20分钟…… * 只要我保持完美的饮食与作息…… * 只要我遵守某种成功学或修行体系的所有戒律……

「戒禁取」的概念,恰恰是刺破这种当代焦虑的一把手术刀。

对照当代经验:大脑的「习惯回路」与 AI 的局限

当代脑科学与行为心理学研究表明,大脑极其喜欢「规条与习惯回路」(Habit Loop:提示-行为-奖励)。设定明确的禁忌与规条,能够显著降低大脑在前额叶皮层上的认知资源消耗,给人带来即时的控制感与安全感。当代 AI 算法更是在不断强化这种「行为-反馈」的确定性。

然而,科学与算法的局限在于:它们可以优化你的行为模式,却无法化解你的「我执」。 一个利用 AI 软件将人生规划得丝丝入扣、每天精准执行各项律令的人,完全可能打造出一个极度精密、却也极度坚固的「自我牢笼」。他可能会因为一次意外的计划中断而陷入崩溃,或者对未能达到同等自律标准的人充满傲慢与偏见。

佛法对「戒禁取」的洞察告诉我们:行为的自律(持戒)只是清净内心的手段,绝不是终点本身。 如果持戒让你变得更加傲慢(邪不等戒),或者让你以为可以用苦行来抵消内心的贪婪,那么这种自律在解脱道上不仅得不到满分,反而是一道沉重的枷锁。


常见误读与澄清

为了彻底澄清这个概念,我们需要破除当代人最常产生的几个误区:

误读一:既然不能「戒取」,那是不是意味着戒律不重要?甚至可以破戒、无拘无束?

澄清:这是最危险的邪见(拨无因果)。经典中将「邪不等戒」与「正平等戒」做了极为明确的对比。 * 佛法绝非不要戒律,戒律是防非止恶、稳固身心的基石(如五戒)。 * 文殊师利菩萨在《大宝积经》中提出「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则为真实持也」,其深层义理是建立在「无持无犯,无有戏论,无有分别」的三解脱门(空、无相、无愿)之上的。 * 真正的持戒(正平等戒):像呼吸一样自然,不以此自夸,不以此对价,不以此审判他人,持戒而无持戒之相; * 戒禁取(邪不等戒):死板地死磕规条形式,内心却充满了贪着、傲慢与功利算计。

误读二:「戒禁取」只是宗教信徒的事,不信教的现代人不会有这个问题。

澄清:正如前文所述,经中指出了「戒取使」(潜伏倾向)的存在。即使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人类的大脑只要陷入「我只要机械地遵守这套规矩,我就能免于不幸/获得优越感」的迷思,就是被「戒取使」所缠缚。现代人的各种强迫性仪式、强迫性自律、强迫性道德评判,本质上都是「戒禁取」在现代世俗生活中的变体。

误读三:只要过程足够痛苦、足够艰难,就说明我在深刻地修行。

澄清:经典对「唐自疲劳,不得涅槃」的苦行给予了直接批判。痛苦本身并不具有神圣性。如果一种折磨与禁忌不能直接导致内心的贪、瞋、痴熄灭,不能带来慈悲与智慧的升起,那么再严酷的苦行也只是无意义的自我虐待。


结语

在解脱道中,「戒禁取」像是一个精密的警报器。它时刻提醒着行者:

戒律是渡河的舟楫,不是背在背上的木板;是熄灭心火的清凉剂,不是用以炫耀或交易的筹码。

唯有透视了外在仪式与禁忌的虚妄,不再寄希望于用行为的机械兑换来获取安全感,一个人才能真正「依道、依迹」,从功利的对价与焦虑的控制中解脱出来,走向安住于空、无相、无愿的真实清净。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戒禁取」(或称「戒取」)是指修行者执著于无益于解脱的非理戒律与禁忌,或对戒律产生错误的执取与期冀,将其视为证果或升天的手段,从而障碍真实智慧与涅槃的邪见。在经典中,它被视为修行道路上的重大偏差,不仅无法令人获得解脱,反而会使人「唐自疲劳,不得涅槃」。

二、主要阐述 1. 作为修行障碍与潜伏性: 在修行过程中,「戒取」是能作障碍、覆盖、使人盲无目、灭智慧的恶法。被其障蔽者,无法观照自利、他利或俱利,亦无法了知他人的心念。此外,经典指出「戒取」具有深层的潜伏性。即使是幼小、柔软仰眠的婴儿,心中虽无「戒想」,更谈不上被戒取心所缠绕,但由于其「性使」(即潜伏倾向)的存在,在性质上仍称之为「戒取使」。 2. 生起、缠缚与断除机制: 若修行者被戒取所缠,当戒取心生起时,若不能如实知如何舍离(「不知舍如真」),戒取就会愈发炽盛,最终形成牢固的束缚。要断除戒取,必须「依道、依迹」。修行者若能不为戒取所缠,或在戒取生起时「即知舍如真」,戒取便会随之熄灭。 3. 对无益禁忌与外在苦行的批判: 经典对执著于无益解脱之非理禁忌的行径进行了严厉批判。诸如「持僧伽梨(持大衣)」、「无衣(裸形)」、「编发」、「不坐」、「一食」、「常扬水」、「持水」等种种外在的苦行与禁忌,若修行者怀着「我见」去实行,且内心仍存有贪伺、瞋恚、悭嫉、谀谄、无惭无愧及邪见等恶法,这些外在行为便「非是沙门」,亦「非沙门道迹」。真正的沙门道迹在于息灭内心的贪瞋等恶法,成就身口意清净与慈悲喜舍之心。 4. 持戒的错误期冀与邪不等戒: 修行者若产生「因为持守这些戒律,应当证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的见解,或者认为以此因缘能够获得「胜有」(即受生于人天等善趣之身),这种执著与期冀即是「戒取」的典型表现。此外,若持戒时堕于我见、人见、众生见、寿命见、士夫见、断见、常见、邪见、骄慢、贪欲、瞋恚、愚痴,以及堕于三界与「取著分别」之中,这种持戒被称为「邪不等戒」,其本质是随逐恶知识而妄取一切法,无法了知出离与解脱的要处。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在不同的经典与译本中,对于这一概念的术语形式和侧重点存在明显差异: 1. 《中阿含经》(阿含部):主要使用「戒取」一词,并常与「使」(即「戒取使」)连用以表示其潜伏状态。在批判具体外在禁忌时,虽未直接出现「戒取」二字,但通过对「持僧伽梨」、「无衣」、「编发」等无益苦行的批判来展现其内涵。 2. 《大宝积经》(宝积部,唐菩提流志译):使用了更为丰富的术语体系。包括「见戒取因」(指将持守师所制戒视为证果或升天因缘的执取)、「戒见」(指依于诸蕴而起的关于戒律的邪见),以及「受邪不等戒」(指堕于我执、分别与烦恼中的持戒行为)。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与「五下分结」的关系:「戒取」在《中阿含经》中被明确归类为「五下分结」之一(其余四者为贪欲、瞋恚、身见、疑)。若能尽除包括「戒取」在内的五下分结,修行者便不会再被其束缚而还生于此世间、入于胎中。 2. 与「我见」及其他邪见的关系:若怀着「我见」去实行外在的苦行与禁忌,则非真正的沙门。在《大宝积经》中,「戒见」与我见、众生见、命见、数取趣见、有见、乃至佛见、法见、涅槃见等并列,若依诸蕴起此等见,皆被如来判定为「邪见」,因其皆属无智与损害的愚夫分别。 3. 与「正平等戒」及「三解脱门」的关系:与「邪不等戒」相对的是「受正平等戒」。正平等戒是以「空」、「无相」、「无愿」这三解脱门为平等。若能如实觉知、不分别、不思念,于一切法无有退转,才是真正受持正平等戒。文殊师利菩萨甚至提出「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則為真實持也」的深层义理,以此彻底破除对禁戒的执著与戏论。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经》:「戒取者,能作障碍、覆、裹、裹、盲无目、无智、灭慧、分于疲劳、不至涅槃。」 2. 《中阿含经》:「若有沙門、梵志持僧伽梨,無衣、編髮、不坐、一食、常揚水、持水……若彼心不淨,有貪伺、瞋恚、慳嫉、諛諂、無慚無愧、邪見者,我說彼非是沙門,亦非沙門道跡。」 3. 《大宝积经》:「戒者,師所制戒,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取者,作是見:我持此戒,應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或以此因緣得勝有。是名見戒取因。」 4. 《大宝积经》:「若依諸蘊起於我見、眾生見、命見、數取趣見、有見、無有見,乃至多聞見、佛見、法見、涅槃見、戒見,如來悉知是為邪見。」 5. 《大宝积经》:「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則為真實持也。何以故?以無持無犯,無有戲論,無有分別,是則名為受持淨戒。」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論戒禁取,全經一律以「戒取」為名,不作「戒禁取」,此為本經獨特之用語形式。戒取恆列於「五下分結」之第四位,其序為:欲(貪欲)、恚(瞋恚)、身見、戒取、疑。

本經論戒取有數個側面:

一、戒取為繫縛眾生還生世間之結。郁伽長者自證而言,於佛所說五下分結——貪欲、瞋恚、身見、戒取、疑——「我見此五,無一不盡令縛我還此世間,入於胎中」,意謂此五結若未斷盡,即令眾生流轉生死、還入胎中。

二、戒取為障覆智慧、令不得涅槃之法。佛告鸚鵡摩納,欲、恚、身見、戒取、疑五法「作障礙,作覆蓋,作盲無目,能滅智慧,唐自疲勞,不得涅槃」。為五法所障礙、覆蓋、陰纏者,欲觀自義、觀他義、觀俱義,「終無是處」。

三、戒取有「性使」義,非待現行方有。佛以嬰孩為喻:嬰孩幼小柔軟仰眠,無有戒想,「況復戒取心纏住耶?然彼性使故,說戒取使」。此謂戒取作為潛伏之使,雖未現行纏心,其性仍在,故說為「戒取使」。本經以「使」字標此潛伏義,用語為「戒取使」。

四、戒取之纏縛機制與斷除關鍵。佛告阿難:「或有一為戒取所纏,戒取心生已,不知捨如真,彼不知捨如真已,戒取轉盛,不可制除,是下分結。」反之,「不為戒取所纏,若生戒取纏,即知捨如真,彼知捨如真已,彼戒取便滅」。纏縛與解脫之樞紐在「知捨如真」——如實知捨離之道;不知則轉盛不可制除,知則即滅。

五、斷戒取必依道、依跡,不可僥倖。佛以持斧入林求實為喻:見樹有根莖枝葉及實,不截根莖而欲得實歸者,「終無是處」;截根莖則「必有是處」。斷五下分結亦然,「若依道、依跡,斷五下分結;彼不依此道、不依此跡,斷五下分結者,終無是處」。

六、斷結須心向涅槃方有力用。佛以恒伽河溢岸為喻:於覺、滅、涅槃,其心不向而不清淨、不住解脫者,如羸人無力渡河;心向清淨而住解脫者,如力人安隱得度。此喻斷戒取等結,非僅依知識,須心實向涅槃、住於解脫,方有斷結之力。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大寶積經》論及「戒禁取」相關義理,見於兩處語境,用語與切入角度各有側重。

一、術語形式:本經不使用「戒禁取」三字連稱,而用「戒取」一詞。chunk:19201 中佛告大藥王子:「云何見戒取因?」隨即將「戒」與「取」分釋:「戒謂師所制戒,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等行。取謂執取是戒,作如是見:因是持戒,當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以是因故獲於勝有,謂受人天等身。」此處以「戒取因」標目,將戒禁取理解為一種因果認知上的謬誤——將師所制之世間戒行執為能得聖果、能感人天勝有之因。值得注意的是,本經所列舉的「戒」並非外道苦行或牛狗戒等,而是佛教自身的基本五戒(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其所「取」之果亦包含須陀洹等聲聞聖果及人天身,顯示本經將「戒取」的範圍擴展到對正戒本身的執取,而非僅限於外道邪戒。

二、邪不等戒與正平等戒之對辨:chunk:19004 中,文殊師利對善住意天子開示二種戒:「一受正平等戒,二受邪不等戒。」所謂「邪不等戒」,經文以長串「墮」字句鋪陳:墮我見、墮人見、墮眾生見、墮壽命見、墮士夫見、墮斷見、墮常見、墮邪見、墮憍慢、墮貪欲、墮瞋恚、墮愚癡、墮欲界、墮色界、墮無色界、墮取著分別,總結為「墮於一切不善法中、墮逐惡知識妄取一切法、墮不知出要解脫之處」。此處「邪不等戒」的定義並非指持守某種具體的外道戒條,而是指一切以我見、邊見、煩惱為基礎而受持的戒法,其核心特徵是「取著分別」與「不知出要解脫之處」。

三、正平等戒以三解脫門為體:與邪不等戒相對,正平等戒被定義為「空是平等、無相是平等、無願是平等」,即入三解脫門,「如實覺知,不分別不思念,於一切法無有退轉」。經文更以大地為喻:一切種子草木依大地生長,地平等無心念作;住於戒故道法增長,助菩提分法出生增長。最終歸結為「入彼三解脫門,一切戲論語言滅處」,是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世尊一切聲聞所受正戒。

四、「不持禁戒」即「真實持」之悖論式教說:chunk:19004 末段,文殊師利進一步對善住意天子言:「汝今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則為真實持也。」此語承接前文三解脫門義,意謂若執持戒相、起分別心,即落入「邪不等戒」之「取著分別」;唯有不執戒相、契入空無相無願,方為真實持戒。此即本經對「戒取」最根本的批判:問題不在戒條本身,而在「執取」這一動作——凡有能持所持之分別,即已偏離正平等戒。

五、戒取與欲因之類比結構:chunk:19201 中,佛先以鑽燧取火、因花生果等喻說明「欲因」,而後以同樣的「因…而有…生」結構說明「戒取因」,將戒取置於與欲同類的因緣生法脈絡中,暗示戒取亦如欲一般,是依因待緣而生、無有自性之執著,非實有可得。

綜上,《大寶積經》以「戒取」而非「戒禁取」為用語,其論述特色在於:一方面將戒取的對象從外道邪戒擴展到佛教正戒本身(五戒),以「執取是戒」求聖果、求人天勝有為戒取之相;另一方面透過文殊法門的邪正二戒對辨與「不持禁戒即真實持」之教,將戒取問題提升到般若空性與三解脫門的層面,以「取著分別」為一切邪戒之根本,以無分別、無戲論為正戒之實義。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戒禁取」為五見之一,與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並列。其定義為「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並指出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此定義涵蓋兩類:一者於非世間因妄起因執,如執大自在、生主或餘為世間因;二者於非生天因、非解脫道妄起因執或道執,如投水火等種種邪行、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

在部屬上,論明言「戒禁取通在二部,謂見苦、見道所斷」,與邪見、見取、疑之通四部不同,亦與薩迦耶見、邊執見之唯見苦所斷有別。對於非因執因何以屬見苦所斷而非見集所斷,論釋云:執大自在等為世間因者,必先計度彼體是常、一、我、作者,方起因執;纔見苦時,於自在等常執我執永斷無餘,故彼所生因執亦斷。又引本論所說外道受持牛戒、鹿戒、狗戒便得清淨解脫出離之例,明此類非因執因皆屬戒禁取見苦所斷,其理為「迷苦諦故有太過失,緣有漏惑皆迷苦故」。至於見道所斷之戒禁取,論中設問辨析:緣道諦之邪見及疑若撥若疑無解脫道,則不能即執此能得永清淨;若撥無真解脫道而妄執別有餘清淨因,則屬執餘能得清淨,非邪見等所攝。

在煩惱次第生起中,論述其序列為:無明→疑→邪見→身見→邊見→戒取→見取→貪→慢→瞋。具體而言,「從此邊見引生戒取,謂由於我隨執一邊,便計此執為能淨故;從戒禁取引見取生,謂計能淨已必執為勝故」。此顯示戒禁取依邊見而起,又為見取生起之因。

在四取分類中,論於見軛中除戒禁取,餘三十物總名見取,所除六物別名戒禁取。別立之由為「由此獨為聖道怨故,雙誑在家出家眾故」:在家眾由此誑惑,計自餓等為天道;出家眾由此誑惑,計捨可愛境為清淨道。

在順下分結中,戒禁取與有身見、疑、欲貪、瞋恚並列為五。論釋預流果斷三結(身見、戒禁取、疑)之義,以三障喻明之:「由身見怖畏解脫不欲發趣,由戒禁取依執邪道迷失正路,由疑於道深懷猶預」。又說所斷六煩惱中,見取隨戒取轉,故說斷三即攝斷六。

此外,論於梵眾天段設問:「若彼已得第二靜慮,云何緣大梵猶起戒禁取?」以此反證梵眾未得第二靜慮,顯示戒禁取可緣大梵而起,屬俱舍論中此見所緣境之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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