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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禁取

śīlavrata-parāmarśa

執取錯誤戒禁為解脫因的邪見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教的解脫道體系中,「戒禁取」(Sanskrit: *śīlavrata-parāmārśa*,在《阿含經》等早期譯本中常單稱為「戒取」)是一個極其關鍵、卻也極易被大眾甚至許多修行者誤解的概念。

一句話來概括:它是指執著於無益解脫的非理戒律、禁忌,或將持戒視為可以用來交換證果、昇天或好運的手段與邪見。

在《中阿含經》中,「戒禁取」被列為「五下分結」之一(其餘四者為身見、疑、貪慾、瞋恚)。「結」就是纏縛、枷鎖。所謂「下分」,指的是將眾生死死繫縛在欲界、無法向上解脫的底層鎖鏈。經典的診斷非常犀利:戒禁取是一種能作障礙、遮覆心智、使人如盲無目、滅除智慧的惡法,它的直接後果就是讓人「唐自疲勞,不得涅槃」——白白承受痛苦與折磨,卻對真正的煩惱止息毫無幫助。

要真正理解戒禁取,不能將其簡化為「迷信」或「守規矩」,而必須釐清其古典定義中的兩個核心層次一個深層機制

層次一:非理禁忌與無益苦行(無益之戒)

這是經典中最直接批判的形式。古典文本中列舉了當時印度社會的種種荒謬苦行與禁忌,例如:裸形(無衣)、編髮、長久不坐、一日一食、常揚水、持水洗滌等。這些行為的共同特徵是:把外在的形式折磨或儀式禁忌,當成了清淨內心的手段。 經中明確指出,如果一個人懷著「我見」去實行這些苦行,而內心依然充斥著貪婪、瞋恚、嫉妒、虛偽、無慚無愧,那麼這些外在的嚴酷戒律就「非是沙門,亦非沙門道跡」。真正的修行道跡,在於熄滅內心的貪瞋痴,而不是折磨肉身。

層次二:對正戒的功利交易與我執取著(見戒取因 / 邪不等戒)

這是更隱蔽、也更普遍的層次。《大寶積經》將此揭示得極為深刻。哪怕你持守的是完全正確的戒律——如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的「五戒」——如果你產生了一種見解,認為「因為我嚴守了這些戒律,我就應當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或者以此因緣能在下一世獲得富貴昇天(勝有)」,這種將持戒視為「商業對價」或「對賭契約」的心態,就是「見戒取因」

進一步地,如果持戒時夾帶了我見、人見、眾生見、驕慢、貪慾,或者陷入對三界的分別執著中,這種持戒就被稱為「受邪不等戒」。它的本質是:你以為你在修道,實際上你只是在用「持戒」來滋養那個自我(我執)與優越感。

深層機制:隨眠與潛伏性(戒取使)

《中阿含經》提出了一個令人警醒的觀察:戒禁取具有極強的潛伏性,被稱為「戒取使」(「使」即隨眠、潛伏傾向)。經中舉例,即使是一個尚無意識、柔軟仰眠的嬰兒,心中雖然沒有任何「戒律或禁忌的想法」,但在生命底層的潛伏傾向裡,「戒取使」就已經存在了。

這是因為,人類的心智天生有一種尋求「秩序感」與「控制感」的本能。當直面生命的無常、未知與痛苦時,人心最本能的反應不是去如實觀照煩惱的生滅,而是去抓住某種外在規條:「只要我做到了A、避開了B,我就安全了/我就高尚了/我就能得救了。」這種將儀式與行為綁定為安全感來源的潛伏傾向,就是「戒取使」。

在解脫道的全景圖中,斷除戒禁取是證得初果(須陀洹)的硬性指標之一。斷除它的路徑,經典總結為「依道、依跡」「即知舍如真」——也就是不再寄希望於外在的儀式與禁忌,而是如實觀察身心實相,從「邪不等戒」走向融合了空、無相、無願(三解脫門)的「正平等戒」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防止把「戒禁取」講成冰冷的古漢語名詞,我們不妨用當代人最熟悉的幾個場景,來做一次身心的實地走查。

場景一:當代「生物黑客」與極致自律(映射:無益苦行與禁忌)

* 生活現象:當代流行各種極致的自律生活方式:凌晨4點起床、冰水洗澡、嚴格的生酮或斷食、絕對的「多巴胺齋戒」。很多人每天在社交媒體上打卡,甚至對任何多吃了碳水或睡了懶覺的人投去鄙夷的眼神。 * 映射解析:追求健康本身無可厚非,但如果內心深處認為「只要我對自己足夠狠、忍受了這種折磨,我就超越了凡人、獲得了某種身心的至高救贖」,而一旦遇到不如意依然暴躁易怒、患得患失——這就完全映射了古典經文中的「無衣、一食、常揚水」。心尚不淨,貪瞋仍存,苦行只是穿上了現代科技外衣的「唐自疲勞」。

場景二:功利性的「善行打卡」與功德對價(映射:見戒取因)

* 生活現象:有人堅持放生、素食、抄經或做志願者,心裡算盤打得噼啪響:「我今天堅持了第100天,菩薩/宇宙磁場必須保佑我這次項目過關、孩子考上名校。」如果隨後遭遇變故,便心生怨恨:「我守了這麼多規矩,憑什麼我還這麼倒霉?」 * 映射解析:這是最為典型的「見戒取因」。持守善行本是清淨身口意,但如果把善行當成與天地、神明或功德池做交易的籌碼,其本質依然是基於「我執」的功利索取。心有對價,即成虛妄。

場景三:親密關係與育兒中的「道德法條」(映射:邪不等戒)

* 生活現象:在育兒或伴侶關係中,我們常制定密不透風的規條:「做父母的必須時刻保持溫柔,連生氣的眼神都不能有」、「愛一個人就必須在三秒內回微信」。一旦自己或對方違反,便陷入深深的罪惡感,或站在道德制高點嚴厲審判對方。 * 映射解析:這映射了「受邪不等戒」中「墮於我見、人見、取著分別」的特徵。規條本來是為了維護關係的和諧(正戒),但當規條本身變成了僵化的執念,讓人看不到眼前活生生的人與當下的因緣,規條就變成了傷害自己與他人的武器。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大眾最容易以為「戒禁取」只是指那些迷信的封建禁忌(比如「出門不能先邁左腳」、「星期五不能剪頭髮」)。這是極大的窄化。 在佛法定義中,只要你試圖通過「外在行為的機械履行」,來替代「內在煩惱(貪瞋痴)的真實息滅」,無論這個外在行為顯得多麼科學、多麼高尚、多麼虔誠,它在心理機制上都屬於「戒禁取」。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本質上是一個「算法化」與「KPI化」的時代。我們習慣了輸入與輸出的確定性:按這個按鈕,食物送達;完成這個進度條,獲得報酬。

當這種邏輯被無意識地帶入內心的修養與精神探索時,當代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控制焦慮」。我們試圖把焦慮、迷茫與存在的虛無感,打包成一套套可執行的 checklist(清單): * 只要我每天完成冥想20分鐘…… * 只要我保持完美的飲食與作息…… * 只要我遵守某種成功學或修行體系的所有戒律……

「戒禁取」的概念,恰恰是刺破這種當代焦慮的一把手術刀。

對照當代經驗:大腦的「習慣迴路」與 AI 的侷限

當代腦科學與行為心理學研究表明,大腦極其喜歡「規條與習慣迴路」(Habit Loop:提示-行為-獎勵)。設定明確的禁忌與規條,能夠顯著降低大腦在前額葉皮層上的認知資源消耗,給人帶來即時的控制感與安全感。當代 AI 算法更是在不斷強化這種「行為-反饋」的確定性。

然而,科學與算法的侷限在於:它們可以優化你的行為模式,卻無法化解你的「我執」。 一個利用 AI 軟件將人生規劃得絲絲入扣、每天精準執行各項律令的人,完全可能打造出一個極度精密、卻也極度堅固的「自我牢籠」。他可能會因為一次意外的計劃中斷而陷入崩潰,或者對未能達到同等自律標準的人充滿傲慢與偏見。

佛法對「戒禁取」的洞察告訴我們:行為的自律(持戒)只是清淨內心的手段,絕不是終點本身。 如果持戒讓你變得更加傲慢(邪不等戒),或者讓你以為可以用苦行來抵消內心的貪婪,那麼這種自律在解脫道上不僅得不到滿分,反而是一道沉重的枷鎖。


常見誤讀與澄清

為了徹底澄清這個概念,我們需要破除當代人最常產生的幾個誤區:

誤讀一:既然不能「戒取」,那是不是意味著戒律不重要?甚至可以破戒、無拘無束?

澄清:這是最危險的邪見(撥無因果)。經典中將「邪不等戒」與「正平等戒」做了極為明確的對比。 * 佛法絕非不要戒律,戒律是防非止惡、穩固身心的基石(如五戒)。 * 文殊師利菩薩在《大寶積經》中提出「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則為真實持也」,其深層義理是建立在「無持無犯,無有戲論,無有分別」的三解脫門(空、無相、無願)之上的。 * 真正的持戒(正平等戒):像呼吸一樣自然,不以此自誇,不以此對價,不以此審判他人,持戒而無持戒之相; * 戒禁取(邪不等戒):死板地死磕規條形式,內心卻充滿了貪著、傲慢與功利算計。

誤讀二:「戒禁取」只是宗教信徒的事,不信教的現代人不會有這個問題。

澄清:正如前文所述,經中指出了「戒取使」(潛伏傾向)的存在。即使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人類的大腦只要陷入「我只要機械地遵守這套規矩,我就能免於不幸/獲得優越感」的迷思,就是被「戒取使」所纏縛。現代人的各種強迫性儀式、強迫性自律、強迫性道德評判,本質上都是「戒禁取」在現代世俗生活中的變體。

誤讀三:只要過程足夠痛苦、足夠艱難,就說明我在深刻地修行。

澄清:經典對「唐自疲勞,不得涅槃」的苦行給予了直接批判。痛苦本身並不具有神聖性。如果一種折磨與禁忌不能直接導致內心的貪、瞋、痴熄滅,不能帶來慈悲與智慧的升起,那麼再嚴酷的苦行也只是無意義的自我虐待。


結語

在解脫道中,「戒禁取」像是一個精密的警報器。它時刻提醒著行者:

戒律是渡河的舟楫,不是背在背上的木板;是熄滅心火的清涼劑,不是用以炫耀或交易的籌碼。

唯有透視了外在儀式與禁忌的虛妄,不再寄希望於用行為的機械兌換來獲取安全感,一個人才能真正「依道、依跡」,從功利的對價與焦慮的控制中解脫出來,走向安住於空、無相、無願的真實清淨。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戒禁取」(或稱「戒取」)是指修行者執著於無益於解脫的非理戒律與禁忌,或對戒律產生錯誤的執取與期冀,將其視為證果或昇天的手段,從而障礙真實智慧與涅槃的邪見。在經典中,它被視為修行道路上的重大偏差,不僅無法令人獲得解脫,反而會使人「唐自疲勞,不得涅槃」。

二、主要闡述 1. 作為修行障礙與潛伏性: 在修行過程中,「戒取」是能作障礙、覆蓋、使人盲無目、滅智慧的惡法。被其障蔽者,無法觀照自利、他利或俱利,亦無法了知他人的心念。此外,經典指出「戒取」具有深層的潛伏性。即使是幼小、柔軟仰眠的嬰兒,心中雖無「戒想」,更談不上被戒取心所纏繞,但由於其「性使」(即潛伏傾向)的存在,在性質上仍稱之為「戒取使」。 2. 生起、纏縛與斷除機制: 若修行者被戒取所纏,當戒取心生起時,若不能如實知如何捨離(「不知舍如真」),戒取就會愈發熾盛,最終形成牢固的束縛。要斷除戒取,必須「依道、依跡」。修行者若能不為戒取所纏,或在戒取生起時「即知舍如真」,戒取便會隨之熄滅。 3. 對無益禁忌與外在苦行的批判: 經典對執著於無益解脫之非理禁忌的行徑進行了嚴厲批判。諸如「持僧伽梨(持大衣)」、「無衣(裸形)」、「編髮」、「不坐」、「一食」、「常揚水」、「持水」等種種外在的苦行與禁忌,若修行者懷著「我見」去實行,且內心仍存有貪伺、瞋恚、慳嫉、諛諂、無慚無愧及邪見等惡法,這些外在行為便「非是沙門」,亦「非沙門道跡」。真正的沙門道跡在於息滅內心的貪瞋等惡法,成就身口意清淨與慈悲喜捨之心。 4. 持戒的錯誤期冀與邪不等戒: 修行者若產生「因為持守這些戒律,應當證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的見解,或者認為以此因緣能夠獲得「勝有」(即受生於人天等善趣之身),這種執著與期冀即是「戒取」的典型表現。此外,若持戒時墮於我見、人見、眾生見、壽命見、士夫見、斷見、常見、邪見、驕慢、貪慾、瞋恚、愚痴,以及墮於三界與「取著分別」之中,這種持戒被稱為「邪不等戒」,其本質是隨逐惡知識而妄取一切法,無法了知出離與解脫的要處。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不同的經典與譯本中,對於這一概念的術語形式和側重點存在明顯差異: 1. 《中阿含經》(阿含部):主要使用「戒取」一詞,並常與「使」(即「戒取使」)連用以表示其潛伏狀態。在批判具體外在禁忌時,雖未直接出現「戒取」二字,但通過對「持僧伽梨」、「無衣」、「編髮」等無益苦行的批判來展現其內涵。 2. 《大寶積經》(寶積部,唐菩提流志譯):使用了更為豐富的術語體系。包括「見戒取因」(指將持守師所制戒視為證果或昇天因緣的執取)、「戒見」(指依於諸蘊而起的關於戒律的邪見),以及「受邪不等戒」(指墮於我執、分別與煩惱中的持戒行為)。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五下分結」的關係:「戒取」在《中阿含經》中被明確歸類為「五下分結」之一(其餘四者為貪慾、瞋恚、身見、疑)。若能盡除包括「戒取」在內的五下分結,修行者便不會再被其束縛而還生於此世間、入於胎中。 2. 與「我見」及其他邪見的關係:若懷著「我見」去實行外在的苦行與禁忌,則非真正的沙門。在《大寶積經》中,「戒見」與我見、眾生見、命見、數取趣見、有見、乃至佛見、法見、涅槃見等並列,若依諸蘊起此等見,皆被如來判定為「邪見」,因其皆屬無智與損害的愚夫分別。 3. 與「正平等戒」及「三解脫門」的關係:與「邪不等戒」相對的是「受正平等戒」。正平等戒是以「空」、「無相」、「無願」這三解脫門為平等。若能如實覺知、不分別、不思念,於一切法無有退轉,才是真正受持正平等戒。文殊師利菩薩甚至提出「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則為真實持也」的深層義理,以此徹底破除對禁戒的執著與戲論。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中阿含經》:「戒取者,能作障礙、覆、裹、裹、盲無目、無智、滅慧、分於疲勞、不至涅槃。」 2. 《中阿含經》:「若有沙門、梵志持僧伽梨,無衣、編髮、不坐、一食、常揚水、持水……若彼心不淨,有貪伺、瞋恚、慳嫉、諛諂、無慚無愧、邪見者,我說彼非是沙門,亦非沙門道跡。」 3. 《大寶積經》:「戒者,師所制戒,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取者,作是見:我持此戒,應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或以此因緣得勝有。是名見戒取因。」 4. 《大寶積經》:「若依諸蘊起於我見、眾生見、命見、數取趣見、有見、無有見,乃至多聞見、佛見、法見、涅槃見、戒見,如來悉知是為邪見。」 5. 《大寶積經》:「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則為真實持也。何以故?以無持無犯,無有戲論,無有分別,是則名為受持淨戒。」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阿含經T0026 · 阿含部

《中阿含經》論戒禁取,全經一律以「戒取」為名,不作「戒禁取」,此為本經獨特之用語形式。戒取恆列於「五下分結」之第四位,其序為:欲(貪欲)、恚(瞋恚)、身見、戒取、疑。

本經論戒取有數個側面:

一、戒取為繫縛眾生還生世間之結。郁伽長者自證而言,於佛所說五下分結——貪欲、瞋恚、身見、戒取、疑——「我見此五,無一不盡令縛我還此世間,入於胎中」,意謂此五結若未斷盡,即令眾生流轉生死、還入胎中。

二、戒取為障覆智慧、令不得涅槃之法。佛告鸚鵡摩納,欲、恚、身見、戒取、疑五法「作障礙,作覆蓋,作盲無目,能滅智慧,唐自疲勞,不得涅槃」。為五法所障礙、覆蓋、陰纏者,欲觀自義、觀他義、觀俱義,「終無是處」。

三、戒取有「性使」義,非待現行方有。佛以嬰孩為喻:嬰孩幼小柔軟仰眠,無有戒想,「況復戒取心纏住耶?然彼性使故,說戒取使」。此謂戒取作為潛伏之使,雖未現行纏心,其性仍在,故說為「戒取使」。本經以「使」字標此潛伏義,用語為「戒取使」。

四、戒取之纏縛機制與斷除關鍵。佛告阿難:「或有一為戒取所纏,戒取心生已,不知捨如真,彼不知捨如真已,戒取轉盛,不可制除,是下分結。」反之,「不為戒取所纏,若生戒取纏,即知捨如真,彼知捨如真已,彼戒取便滅」。纏縛與解脫之樞紐在「知捨如真」——如實知捨離之道;不知則轉盛不可制除,知則即滅。

五、斷戒取必依道、依跡,不可僥倖。佛以持斧入林求實為喻:見樹有根莖枝葉及實,不截根莖而欲得實歸者,「終無是處」;截根莖則「必有是處」。斷五下分結亦然,「若依道、依跡,斷五下分結;彼不依此道、不依此跡,斷五下分結者,終無是處」。

六、斷結須心向涅槃方有力用。佛以恆伽河溢岸為喻:於覺、滅、涅槃,其心不向而不清淨、不住解脫者,如羸人無力渡河;心向清淨而住解脫者,如力人安隱得度。此喻斷戒取等結,非僅依知識,須心實向涅槃、住於解脫,方有斷結之力。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大寶積經》論及「戒禁取」相關義理,見於兩處語境,用語與切入角度各有側重。

一、術語形式:本經不使用「戒禁取」三字連稱,而用「戒取」一詞。chunk:19201 中佛告大藥王子:「云何見戒取因?」隨即將「戒」與「取」分釋:「戒謂師所制戒,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等行。取謂執取是戒,作如是見:因是持戒,當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以是因故獲於勝有,謂受人天等身。」此處以「戒取因」標目,將戒禁取理解為一種因果認知上的謬誤——將師所制之世間戒行執為能得聖果、能感人天勝有之因。值得注意的是,本經所列舉的「戒」並非外道苦行或牛狗戒等,而是佛教自身的基本五戒(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其所「取」之果亦包含須陀洹等聲聞聖果及人天身,顯示本經將「戒取」的範圍擴展到對正戒本身的執取,而非僅限於外道邪戒。

二、邪不等戒與正平等戒之對辨:chunk:19004 中,文殊師利對善住意天子開示二種戒:「一受正平等戒,二受邪不等戒。」所謂「邪不等戒」,經文以長串「墮」字句鋪陳:墮我見、墮人見、墮眾生見、墮壽命見、墮士夫見、墮斷見、墮常見、墮邪見、墮憍慢、墮貪欲、墮瞋恚、墮愚痴、墮欲界、墮色界、墮無色界、墮取著分別,總結為「墮於一切不善法中、墮逐惡知識妄取一切法、墮不知出要解脫之處」。此處「邪不等戒」的定義並非指持守某種具體的外道戒條,而是指一切以我見、邊見、煩惱為基礎而受持的戒法,其核心特徵是「取著分別」與「不知出要解脫之處」。

三、正平等戒以三解脫門為體:與邪不等戒相對,正平等戒被定義為「空是平等、無相是平等、無願是平等」,即入三解脫門,「如實覺知,不分別不思念,於一切法無有退轉」。經文更以大地為喻:一切種子草木依大地生長,地平等無心念作;住於戒故道法增長,助菩提分法出生增長。最終歸結為「入彼三解脫門,一切戲論語言滅處」,是過去未來現在諸佛世尊一切聲聞所受正戒。

四、「不持禁戒」即「真實持」之悖論式教說:chunk:19004 末段,文殊師利進一步對善住意天子言:「汝今若能不持禁戒,如是則為真實持也。」此語承接前文三解脫門義,意謂若執持戒相、起分別心,即落入「邪不等戒」之「取著分別」;唯有不執戒相、契入空無相無願,方為真實持戒。此即本經對「戒取」最根本的批判:問題不在戒條本身,而在「執取」這一動作——凡有能持所持之分別,即已偏離正平等戒。

五、戒取與欲因之類比結構:chunk:19201 中,佛先以鑽燧取火、因花生果等喻說明「欲因」,而後以同樣的「因…而有…生」結構說明「戒取因」,將戒取置於與欲同類的因緣生法脈絡中,暗示戒取亦如欲一般,是依因待緣而生、無有自性之執著,非實有可得。

綜上,《大寶積經》以「戒取」而非「戒禁取」為用語,其論述特色在於:一方面將戒取的對象從外道邪戒擴展到佛教正戒本身(五戒),以「執取是戒」求聖果、求人天勝有為戒取之相;另一方面透過文殊法門的邪正二戒對辨與「不持禁戒即真實持」之教,將戒取問題提升到般若空性與三解脫門的層面,以「取著分別」為一切邪戒之根本,以無分別、無戲論為正戒之實義。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戒禁取」為五見之一,與有身見、邊執見、邪見、見取並列。其定義為「於非因道謂因道見,一切總說名戒禁取」,並指出理實應立「戒禁等取名」,略去等言但名戒禁取。此定義涵蓋兩類:一者於非世間因妄起因執,如執大自在、生主或餘為世間因;二者於非生天因、非解脫道妄起因執或道執,如投水火等種種邪行、唯受持戒禁數相應智等。

在部屬上,論明言「戒禁取通在二部,謂見苦、見道所斷」,與邪見、見取、疑之通四部不同,亦與薩迦耶見、邊執見之唯見苦所斷有別。對於非因執因何以屬見苦所斷而非見集所斷,論釋雲:執大自在等為世間因者,必先計度彼體是常、一、我、作者,方起因執;才見苦時,於自在等常執我執永斷無餘,故彼所生因執亦斷。又引本論所說外道受持牛戒、鹿戒、狗戒便得清淨解脫出離之例,明此類非因執因皆屬戒禁取見苦所斷,其理為「迷苦諦故有太過失,緣有漏惑皆迷苦故」。至於見道所斷之戒禁取,論中設問辨析:緣道諦之邪見及疑若撥若疑無解脫道,則不能即執此能得永清淨;若撥無真解脫道而妄執別有餘清淨因,則屬執餘能得清淨,非邪見等所攝。

在煩惱次第生起中,論述其序列為:無明→疑→邪見→身見→邊見→戒取→見取→貪→慢→瞋。具體而言,「從此邊見引生戒取,謂由於我隨執一邊,便計此執為能淨故;從戒禁取引見取生,謂計能淨已必執為勝故」。此顯示戒禁取依邊見而起,又為見取生起之因。

在四取分類中,論於見軛中除戒禁取,餘三十物總名見取,所除六物別名戒禁取。別立之由為「由此獨為聖道怨故,雙誑在家出家眾故」:在家眾由此誑惑,計自餓等為天道;出家眾由此誑惑,計捨可愛境為清淨道。

在順下分結中,戒禁取與有身見、疑、欲貪、瞋恚並列為五。論釋預流果斷三結(身見、戒禁取、疑)之義,以三障喻明之:「由身見怖畏解脫不欲發趣,由戒禁取依執邪道迷失正路,由疑於道深懷猶預」。又說所斷六煩惱中,見取隨戒取轉,故說斷三即攝斷六。

此外,論於梵眾天段設問:「若彼已得第二靜慮,云何緣大梵猶起戒禁取?」以此反證梵眾未得第二靜慮,顯示戒禁取可緣大梵而起,屬俱舍論中此見所緣境之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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