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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

svayaṃkṛta

主张果报或苦乐完全由自己造成。机器生成

类型 见地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自作是外道见,佛教遮破,无高读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一、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1. 四个选项,四种陷阱

「自作」不是一个孤立名词,它在《中论》《十二门论》里被嵌进一个更完整的提问框架——「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也就是:苦到底是怎么来的?

- 自作:是我自己造作了苦。我是作者,苦的果报由我造成。 - 他作:是别的什么东西(众缘、上帝、命运、他人)造成了我的苦。 - 共作:是我和别人一起造作。 - 无因作:苦根本没有原因,无缘无故自己冒出来。

《十二门论》对这个四问的回答非常决绝:「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则无有苦。」 四个选项一个都不能成立,因此「苦」作为独立实在的果报也不能成立。

这里的关键不是要你从此不知道苦是谁造成的——而是反对把苦「坐实」成一个有固定作者、固定果报的事件。

2. 自作的核心执见——「有一个固定的我在那里作」

中观破「自作」,并不是破「因果」,而是破「作者有一个独自成立的自体」。这一点必须死扣住,否则会把整个论述误读成虚无主义。

《中论》把「自作」的内涵交代得很清楚:「若苦自作,即不从众缘生,是自性有。」 也就是说,真正被破的「自作」,是那种认为「苦由我以自己固有的性质、自己直接产生」的执见。这等价于认定有一个不变的「我」在那儿充当作者。

3. 四个层面的破拆

《中论》《十二门论》拆「自作」用了至少四种方法,每一种都不是抽象推论,而是顺着我们日常经验就能体会的具体比喻。

第一层:因果的连续性反驳自作。 「因有此阴故,而有彼阴生。」我现在承受的苦,是从前面的五阴(色受想行识)而来;前阴不能等同后阴,但前阴是后阴生起之缘。如果苦是自作,就不该有这种前后相续的因缘结构,它该「自己直接生自己」。但事实上没有这种自生的现象。

第二层:「人自作」的逻辑困境。 如果认为「人」自作苦,那这个「人」就要在五阴之苦以外另有一个独立的实体来作苦。但五阴之外哪里找得到另一个作者?找不到。所以「人自作」的「人」是个错位的设定。

第三层:「法不自作法」的直觉经验。 《十二门论》用了非常生活化的比喻:「如识不能自识,指不能自触。」 意识不能把自己当作认识对象(否则识永远认识不完自己),手指不能自己触碰自己。同理,一件事不能自己造作自己。苦若自作,意味着苦自己造成自己;这与所有日常经验相违。

第四层:刀不自割。 《中论》还有一个更普及的比喻——刀不能自己割自己。如果能作苦的「彼」脱离苦之外另有自体,那或许是可能的;但若「彼」本身就是苦(我即我所受之苦),那就回到「苦自己作苦」的循环。

四种破法汇成一个意思:任何形式的「自作」,都预设了一个独立、不待因缘、可以单独成立的「我」——而这个我,找不到。

4. 作者与作业,本来就是相互假立

《中论》从「自作」这个具体提法,更向前推到对「作、作者、作业、果报」的整体考察。它的论证是:

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

什么意思?所谓「人」之所以被称为人,是因为有作业;所谓「作者」之所以被称为作者,是因为有业可得。两者是互相假名——离了作业没有作者,离了作者没有作业。

如果反过来,认为「作者」先就决定存在、「作业」先就决定存在,那二者就彼此不待因缘,落入无因。也就是说,自作论的真正问题,不是「我做了」这个日常表述,而是它背后默认的那个独立、自治、事先就存在、永不动摇的「我」。那个「我」在缘起里根本立不住。

5. 空与缘起:自作之执的反面

《十二门论》开篇点明:四作皆不可得,所以「是则无有苦」——并不是说我们感受不到苦,而是说苦没有自性,没有固定不变的实体作者能让它被「自作」出来。

这一节呼应整个中观的核心: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自作属于「自生」一类,恰恰是被空性所破的对象。

6. 谁问这个问题?为什么佛不答?

《十二门论》有一段特有的因缘故事值得留意。裸形迦叶先后以「苦自作耶?他作耶?自作他作耶?无因无缘作耶?」四问佛,佛皆默然不答

佛不答,不是因为问题不重要,而是因为提问者属于「有我者」的邪见——他执神(也就是我)常恒清净、无有苦恼、好丑皆神所作。这种预设里有一个根本性的自性我,让他追问「苦是不是我做的」时,已经走偏了。佛「随可度众生而作是说」,对这种当时不可度的对象,宁可沉默。

这段因缘揭示了一件事:自作执的根,常常是我执。 当一个人死死认定「有一个真实的、不变的我」,他提的所有关于作者的问题,都自动偏向了自性见。


二、生活里的走查

抽象讲完,回到当代人的具体经验。「自作」是我们最深的日常思维方式之一,只是我们不叫它这个名字。

场景一:深夜失眠,把焦虑归到自己身上

某个 35 岁的产品经理,连续一周失眠。他躺在床上想:「是不是我自己不够自律?」「是不是我心态有问题?」「如果我再想开一点就好了。」

佛法的拆解: - 他的焦虑有条件——项目的 deadline、未完成的 KPI、白天积累的紧绷、家庭里被忽略的那一块。这些条件不是他凭空创造的,也不完全在他的控制之下。 - 但他的经验叙事是:「我」是这一切的总开关,只要把「我」调好,一切就好了。 - 这就是「苦自作」的现代表达:苦成了一个固定实体,作者是一个固定实体,「我」被想象为那台能调节一切的中央控制台。

走查的关键不是:与我无关。 而是把那个「我」松开一点——焦虑是条件下的反应,不是「我」单方面作出来的,也不是「我」单方面能消除的。松开不是说「算了算了」,而是看到条件网络的真实形状。

场景二:分手后反复复盘

一段亲密关系结束后,一个人反复想:「我上次说错了那句话」「我早该 X」「都怪我」。表面看,他很负责任;骨子里,他在做一个极其精细的「自作」运算——把结局抓过来,归到一个固定的「我」头上。

佛法的拆解: - 关系里有双方的条件、家庭背景、依恋模式、时机、运气。绝大多数事件是「缘和合」的产物,不是任何一方独立自性造成的。 - 但人痛苦的时候,最自然的动作就是找一个能抓稳的「我」——抓稳了,反而可以让「我」在被否定中重新确认自己:「我虽然失去了一切,但我至少是有责任的『我』。」 - 这里有一个隐藏的陷阱:「自责」常常是一种变相的「自恋」——把自己抬到了事件的总开关位置。

注意:这不是在劝人不负责任。中观也不否认因果。但它反对把因果坐实成某个独立主体的功劳簿

场景三:自我提升、终身学习语境下的「自作」

一个当代非常普遍的表达:「我的努力换来我的成就」。或者反过来:「他今天的一切都是他努力的结果」。

佛法的拆解: - 努力、条件、出身、运气、平台、健康、心智、社会氛围——这些共同缘起。把它说成「我」单独做成,是把众多因缘压缩到「作者」这一个名词下。 - 这并不否定「努力有用」这个世俗层面的结论,但提醒:不要让自我提升的语义滑入自性见——以为「我」是一个独立、自我驱动的实体,靠「自己」就能完成所有事情。

场景四:刷手机那一瞬——「我选择刷」的错觉

晚上十点,本来要看书,拿起手机刷了两小时。事后想:「是我自己选择刷的,自作自受。」

这是最微观的「自作」:每一个当下都以为自己是发动者。但佛教的因缘观会提醒:那一刻有疲劳、习惯、神经递质的节律、外部推送的刺激、环境的便利。「我选择」的「我」,是被众多条件推到那个位置上的。

这不是说躺平毫无责任,而是说那个被想象出来的独断之「我」,被拆开是各种条件的合集。

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错位一:把「破自作」理解成「否认一切自我努力」。这是绝大多数误读。破的是自性我,不是否认行为者、责任、能力这些世俗概念。日常做事、担责、改进——这是世俗谛。在第一义谛(究竟实相)中,这些本来无我无作者、无作业无果报。两个层面不可混为一谈。

错位二:把「自作」翻译成「自我奋斗」「自己做主」,然后把它当成褒义词。这是一个典型的当代语义漂移。佛法要破的恰恰是这种「自己一切都搞定」的姿态。

错位三:把「自作不成立」理解成「我的人生完全不由我做主」——这就落入他作或无因作了。中观破自作,同时也破他作、共作、无因作。四作皆不然,才能让缘起的真正意思显露。


三、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自作」这个概念之所以在今天显得格外迫切,是因为当代文化里它有非常肥沃的土壤。

1. 极端个人主义的双刃

一方面,我们被反复告知「你为自己负责」「做自己的主人」「自律给我自由」——这是自我中心化的「自作」叙事。它让人成功的时候独揽功劳,失败的时候独自吞苦。

另一方面,心理健康话语又常常用「你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你自己想太多」「你要学会与自己和解」——这又是心理中心化的「自作」叙事。它把所有痛苦的根都拉到「自我」,仿佛只要处理「我」的某个认知偏差,一切就好了。

中观的破拆是:这种中心化的「我」,本来是被构造出来的、依条件假立的。 它不是真的总开关,但被当成了总开关用。

2. 当代自我优化话语的盲点

「把自己打磨成更好的人」「成为更好的自己」——这套话语的核心是把「我」当成一个可以由「我」单方面精雕细琢的工件。问题在于,它忽略了工人和工件的边界其实分不清:被打磨的那个「我」,和打磨的那个「我」,是同一个东西。这个自我指涉的循环,正是《十二门论》「识不能自识,指不能自触」的当代版本。

认识到这一点,能让人对自己少一点暴力——很多「我应该更好」的焦虑,正是来源于那个以为「我」能独力让自己变好的错觉。

3. 自我归罪(self-blame)的反向应对

抑郁、焦虑、PTSD 的临床经验反复显示:过度的自责、自恋式的反省常常是症状而非解药。「都是我的错」「是我让自己抑郁的」「是我无意识地选择了痛苦」——这些话表面上像在负责任,实质上是在加固一个虚假的「我」。

中观提供的不是「别负责了」的鸡汤,而是一种更精致的因果观:苦从缘生,作者也是缘中假立。看见这一点,自责会自然松动——不是变冷漠,而是变得更精准、更慈悲

4. 算法时代的主体感危机

算法在替我们做大量「选择」:推荐什么、看什么、遇见谁、买什么。当代人的一个普遍困惑是:我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作者?

这种困惑恰好是中观早就在处理的问题:「作者」从来不是单点决定的,是无数条件在那一刻汇成的方向感。当代算法只是把这件事显化了:所谓的「自作」,本来就是被众多条件推到那里的。

看见这件事,反而能让人不再被「我决定一切」或「我什么都决定不了」这两种叙事夹击——既不是全能作者,也不是全无能作者,而是条件网络中一个被很多线穿过、又能回过去影响网络形态的节点。


4.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破自作 = 否认努力和责任

澄清:中观破的是「自性我」——一个独立、不变、先于一切条件存在的「作者」。日常层面的努力、责任、改善,这一切佛陀并未否定,反而在缘起法则里承认它们有世俗的因果作用。只是不能把它们推到一个永远站得住的本体位置

《中论》明确说:「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但紧接着就讲——在世俗言说中,作者、作业、果报这些名相是允许的、可用的、能够帮助凡夫走向解脱的。两个层面不能错位

误读二:破自作 = 一切都是宿命,他作

澄清:这是中观破得最干净的对象之一。《十二门论》对「他作」同样系统破斥过——泥不是瓶的他,金不是钏的他,众缘本身也无自性,因此不能从他生果。

当代的「决定论」版本(基因决定一切、阶级决定一切、算法决定一切)在结构上就是他作见。中观破自作,同时也破他作——这是同一件事的两面:执任何一端,都违背缘起。

误读三:自作=「我」是一个独立实体

这是很多人以为的,但其实中观破的「自作」正是从这个设定开始的。当代「自我」概念是从笛卡尔以降被强化的一个独立实体,恰好和佛法要破的「我」高度相似。所以破自作在今天显得格外亲切——它拆解了一个我们习以为常但其实根本站不住的设定。

误读四:破自作 = 无因论

有人会想:既然自作、他作、共作都不对,那就是无因无故咯?中观明确说不是。无因作同样被破——「若苦无因生,亦不然,有无量过故。」 没有条件直接生果,是不可能的。

正解是:苦从众缘和合而生,但众缘所生之法无自性,因此不落于任何一种「作」的固定模式。 这种「既非自作、亦非他作、亦非共作、亦非无因作,却还能讲清楚因果」的状态,是中观最具挑战性、也最具解放性的地方。

误读五:自作有时被讹传为「自矜」或「自我感动」

澄清:「自作」在汉语佛典语境里从来不指当代那种「我创造了这一切」的自我感动。它是一个被严格定义的术语——主张果报由自身以自性生、自身即作者。在大众语境中,这个词一旦脱离原义就要小心,不能给它强行贴上「自我感动」之类的标签。

误读六:把《十二门论》中「裸形迦叶」的默然,等同于佛陀肯定了自有作者

澄清:佛不答,是因为对方有自性我执的根本邪见,不是赞同其说。这一点《十二门论》本文明说——「属有我者」的邪见、未可度者,佛随可度而说。默然本身不等于认可。


最后一句话:在刷手机、失眠、复盘亲密关系、批评自己「为什么不够好」的夜里,「自作」这个概念给当代人最珍贵的,是一次松手——不是放弃责任,而是放弃那个万能、永恒、自性住着的「我」的幻觉。紧握那只手越紧,越苦;松开一点,反而能从条件网络里看见自己能做的、不能做的、做不了的、做得了的——它们原本就在一起,不是「我」单方面的功劳。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定义与核心要义

「自作」(svayaṃ-kṛta),于中观部经论中特指果报(苦)由自身所作、自身即为作者之主张。此说与「他作」、「共作」、「无因作」并列,构成考察作业与果报缘起的四句框架。《中論》与《十二門論》皆以「法不自作法」为根本理则,对此四说一一破斥,显明诸法皆从众缘和合假立,无有独立之自作主体。

主要阐述

一、四作并举的总纲

两经皆以「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四句并陈,作为讨论作业与果报缘起的核心框架。《十二門論》开宗明义指出,一切法空,因为「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皆不可得,并以偈颂总结:「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则无有苦」,明确否定此四种造作的实在性。《中論》同样以「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四种形式并举,就苦的果报来源予以考察,并断言这些说法「於果则不然」。

二、自作之破

《中論》以「苦若自作」为问,解释为苦从自性而生、不从众缘生,并以「因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加以反驳:因前五阴而有后五阴,故苦不得说成自作。又从「人」与「五阴」的关系破自作:若说人自作苦,就须在五阴之苦以外另有一人能作苦;但此人不可说,故苦非人自作。还以「法不自作法」说明自作不成,譬如刀不能自割;若所谓能作苦的「彼」离苦并无自体,则不能成立彼作苦,若彼本身也是苦,又成为苦自作苦。

《十二門論》先破「苦自作」,以譬喻为论:「若自作即自作其体,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识不能自识,指不能自触」,事物不能自己造作自己,故不得言苦是自作。

三、作业与作者的考察

《中論》将「自作」置于「作、作者、作业、果报」的整体考察中。问者以作者、所作之业及所用作法「三事和合」而主张有作者与作业;答者则说,一切法既经破析为无自性,故于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经中并非只否定果报由自身造成,而是追问「作者」与「作业」本身能否决定成立。

其核心论证是:若「作者」与「作业」各自先已决定存在,二者便彼此不待因缘,因而「堕于无因」。离开作业而有作者,或离开作者而有作业,都不成其为从因缘有。本经说「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只有因作业才假名为作者,二者和合而成;既从和合生,便无自性、空而无所生。凡夫随忆想分别说有作业、作者,但「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

四、自作与他作的不成立

《中論》指出,自作既不成立,他作也不能借此成立:此、彼相待,若彼人作苦,对彼而言仍名自作;自作先已破,故他作亦不成。经文并指出,自作、他作尚且有过,遑论无因作;因此并不以共作或无因作替代自作。

《十二門論》对「他作」之执,先设问:「众缘名为他,众缘作苦故名为他作,云何言不从他作?」其答以多重论证:若众缘是他,苦即是众缘所造、即众缘之性,云何名为他?经中举例「如泥瓶,泥不名为他;又如金钏,金不名为他;苦亦如是,从众缘生故,众缘不得名为他」。进一步又说:「是众缘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从众缘生果」,破从他作之说。

五、共作与无因作

《十二門論》明言:「自作他作亦不然,有二过故。若说自作苦、他作苦,则有自作、他作过,是故共作苦亦不然」——既然自作、他作各有其过,二者之共作自然亦不然。经中亦指出:「若苦无因生,亦不然,有无量过故」。

六、果报归属之破

《中論》最后把这一破析贯彻到业果关系:若无业、无作业者,则无从业所生的果报,也无受果报者;所谓作者,是「五陰中假名人」,业在善恶处所生名为果报。作者既是假名而非决定自体,就不能据此建立一个独立的自身,主张果报完全由它自作。同样,若诸法不空,罪福之性先已决定,反而终无有人能作罪福,也无作与作者;这从另一面显示,作业与果报必须依缘假立,不能解释为固定主体依自性独自造成。

七、裸形迦叶问佛之因缘

《十二門論》详述此四作之问的由来:裸形迦叶先后以「苦自作耶?」「他作耶?」「自作他作耶?」「无因无缘作耶?」四问佛,佛皆默然不答。佛不答之缘故在于:裸形迦叶属于「有我者」的邪见,执神常清净无有苦恼、好丑皆神所作,其人未可度故,佛随可度众生而作是说,并非明言苦是空。

八、破「我作苦」之过患

《十二門論》以「我作苦」之执为例,显其过患:若我为苦因,则因与从因生法皆无常,罪福果报皆断灭;若我作苦则无解脱,因为无身而能作苦,则得解脱者亦应是苦,而实有解脱故。又若他作苦,则堕自在天作之邪见;若自在天作众生,不应以苦与子;且性相违故,如牛子还是牛,故不应言自在天作苦。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一、关于「五陰」与「五蘊」

《中論》本节论苦自作时,其固定用词是「五陰」,而非「五蘊」;又以「此陰/彼陰」「前五陰/後五陰」表述相续中的前后关系。这应作为译名与术语归一时保留的经文用语。

二、术语形式

两经皆以「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四句并列为核心术语,未见使用其他特殊译名替换。于五陰/五蘊、藏识/阿赖耶识等常见异译方面,《十二門論》本节未涉及。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1. 他作、共作、无因作:与「自作」并列构成四句考察框架。自作既破,他作亦不成立,故共作与无因作亦无从安立。 2. 作者与作业:自作说的实质是主张有独立的作者与作业,能自作其果报。中观部破自作,实即破此独立作者与作业的实在性。 3. 第一义与世俗:凡夫随忆想分别说有作业、作者,但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自作等说于世俗可假名言说,于第一义则不可得。 4. 空与缘起:自作之执的本质是执有自性,与诸法缘起性空的教义相违。破自作即显空义。 5. 我作与自在天作:《十二門論》特别将「我作苦」与「自在天作」之邪见并提,显示自作之执与我执、外道邪见的关系。

代表性原文引用

- 「自作及他作,共作无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则无有苦。」《十二門論》 - 「若自作即自作其体,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识不能自识,指不能自触。」《十二門論》 - 「自作、他作、共作、无因作……於果则不然。」《中論》 - 「因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中論》 - 「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中論》 - 「五陰中假名人。」《中論》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中論T1564 · 中觀部

《中論》(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姚秦鳩摩羅什譯,中觀部)於觀察苦之品中,以「自作」為四句之首逐一破斥。總頌先列四執:「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說諸苦,於果則不然」,謂以自作等四種方式說明諸苦之生成,於果上皆不得成立。

一、自作違緣起。偈云:「苦若自作者,則不從緣生」。青目釋進一步點出術語內涵:「自名從自性生」——「自作」即意味從自性而生,不待眾緣;然而事實是「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苦依前後五陰相續而生,故「苦不得自作」。此經始終以「五陰」稱五蘊,不云「五蘊」,是其譯語特色。

二、離苦無能作之人。或執「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經以偈破之:「若人自作苦,離苦何有人?而謂於彼人,而能自作苦」。釋云:離五陰苦,別無有人可得為能作者,「是故苦非人自作」。

三、此彼相待,自作不成則他作亦不成。偈云:「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釋以「此彼相待故」明之:彼作苦於彼分上仍名自作,自作先已破,他作隨之不成。

四、法不自作法,無自體故。偈云:「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彼無有自體,何有彼作苦」。釋以「刀不能自割」為喻,明法不能自作法;復謂離苦無彼自性,彼亦即是苦,終不得言苦自作苦。

末後結歸四句俱破:「自作、他作猶尚有過,何況無因作」,無因作過失尤重,如〈破作作者品〉中廣說。全品論證一以「自性」與「緣生」之不相容為骨幹:凡言自作,即墮不從緣生、有自體之過,而五陰相續、此彼相待、法不自作三層觀察皆顯示苦無自作之可能。

十二門論T1568 · 中觀部

《十二門論》以「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四句否定為框架,論證一切法空。論中先立總綱:「一切法空。何以故?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不可得故。」 偈頌重申:「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苦。」 可見本論將「自作」置於四句之首,且以「苦」為所破對象——苦之生起若四句皆不可得,則苦即是空。

對「自作」的直接破斥,論中提出一條核心原則:「若自作即自作其體,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並以二喻說明:「如識不能自識,指不能自觸,是故不得言自作。」 此即謂任何法不能以自身為能作而造作自身,能作與所作不得同體。

對「他作」之破,論中先設問:「眾緣名為他,眾緣作苦故名為他作。」隨即反驳:若苦從眾緣生,則苦即是眾緣性,「云何名為他」?以「泥瓶,泥不名為他」「金釧,金不名為他」為喻,明因與果同體則不得稱他。更進一層,「是眾緣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從眾緣生果」,引《中論》為證。

「共作」之破以「有二過故」一句帶過:自作、他作各各有過,合之則兩過並存。「無因作」則以「有無量過故」總破。

論中又引經證:裸形迦葉以四問佛——苦自作耶、他作耶、自作他作耶、無因無緣作耶——「佛皆不答」,論主據此判定「當知苦則是空」。 此段揭示四問背後的外道執:裸形迦葉「謂人是苦因」,執「神」為作者,「神作好醜苦樂,還受種種身」。論中破曰: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則我亦無常(「若法是因及從因生法,皆亦無常」),如此則「罪福果報皆悉斷滅,修梵行福報是亦應空」;且「我若作苦,離苦無我能作苦者,以無身故」,則無解脫。 此處本論以「神」稱外道所執之我(即他經所謂「我」「靈魂」),以「好醜」概括苦樂果報之差別相,用語較質樸。

論末兼破自在天作苦之說:若萬物從自在天生,「皆應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如「牛子還是牛」;且自在天不應「以苦與子」。 此將「他作」之邪見具體化為自在天創生說,與前述眾緣為他之正問形成對照。

總之,《十二門論》論「自作」並非單獨破一義,而是以四句否定為結構,將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一併遮遣,歸結於苦空。其術語特色為:以「苦」而非「果報」為四句所屬之對象,以「神」稱外道之我,以「眾緣」稱因緣條件,以「自在天」稱造物主。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自作」,並非正面建立自作之義,而是將之判為「苦樂邪論」四句之一加以破斥。論中謂有沙門或婆羅門「越勝現量」——即超越殊勝現量之如实知見——以「虛妄推度以為依止」,或依前際、或依現法,「堅固執著,建立四種苦樂邪論」。

就「前際」而言,論中列四句:一者「虛妄計度宿作因故,立諸苦樂一向自作」;二者「虛妄計度自在變化以為因故,立諸苦樂一向他作」;三者合前二,「先自在作,然後宿作因所作故,立諸苦樂自作、他作」;四者「虛妄計度無因生故,立諸苦樂非自、非他所作因生」。此中「自作」之術語形式為「一向自作」,其因謂「宿作因」,即執前世所作業為苦樂之唯一作者。論中未用「自業自作」或「己作己受」等他經常見之表述,而以「宿作因故」三字標舉其執因,以「一向」強調其偏執一端。

就「現法」而言,論中另立四句:「若隨自欲、自作功用所生起者,立為自作」;「若不隨欲、不自覺知,他所引者,立為他作」;「若隨所欲,自所覺知,他所引者,立自他作」;「若非自他功用為先所生起者,但由境界現在前故,不能了達微細因觸,便起邪執,謂非自他所作因生,立無因生」。此處「自作」之判準為「隨自欲」且「自作功用」,即現世中隨己意欲、由己造作而生起者。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句無因生之由來,論中歸因於「不能了達微細因觸」——不能覺察細微之觸為因,遂謗無因,此已預示論主自身之正面立場。

論主之破斥總結為:「此中唯有諸根、境、識和合所生苦樂可得,都無前際、或現法中,若自、若他實有可得,唯即於此三事和合,假立自他。是故當知,唯有其觸遍行一切,為苦樂因」。此即謂:苦樂唯是根、境、識三事和合而生,其中並無實有之「自」或「他」可得;所謂自作、他作,不過於三事和合上「假立」之名。真正遍行一切而為苦樂之因者,是「觸」——根境識三和合即觸,觸方為苦樂生起之親因。

由此可見本論之獨特側面:不以業感緣起之框架正面安立自作自受,而以認識論之「越勝現量」「虛妄計度」標舉其為邪執,再以「三事和合」「假立自他」「觸遍行一切」三層正面命題消解自他之實有對立。術語上,本論用「宿作因」而非「宿業」,用「一向自作」而非「自作自受」,用「自在變化」指稱他作之因(即大自在天等造物主),用「假立」而非「假名」,皆為本論特有之措辭。

此外,本論偈頌目錄中有「異、世俗勝義、法爾、此作等、大空、與分別、自作為其後」之句,表明「自作」為本品所論諸門之一,居於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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