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自作

svayaṃkṛta

主張果報或苦樂完全由自己造成。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自作是外道見,佛教遮破,無高讀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1. 四個選項,四種陷阱

「自作」不是一個孤立名詞,它在《中論》《十二門論》裡被嵌進一個更完整的提問框架——「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也就是:苦到底是怎麼來的?

- 自作:是我自己造作了苦。我是作者,苦的果報由我造成。 - 他作:是別的什麼東西(眾緣、上帝、命運、他人)造成了我的苦。 - 共作:是我和別人一起造作。 - 無因作:苦根本沒有原因,無緣無故自己冒出來。

《十二門論》對這個四問的回答非常決絕:「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苦。」 四個選項一個都不能成立,因此「苦」作為獨立實在的果報也不能成立。

這裡的關鍵不是要你從此不知道苦是誰造成的——而是反對把苦「坐實」成一個有固定作者、固定果報的事件。

2. 自作的核心執見——「有一個固定的我在那裡作」

中觀破「自作」,並不是破「因果」,而是破「作者有一個獨自成立的自體」。這一點必須死扣住,否則會把整個論述誤讀成虛無主義。

《中論》把「自作」的內涵交代得很清楚:「若苦自作,即不從眾緣生,是自性有。」 也就是說,真正被破的「自作」,是那種認為「苦由我以自己固有的性質、自己直接產生」的執見。這等價於認定有一個不變的「我」在那兒充當作者。

3. 四個層面的破拆

《中論》《十二門論》拆「自作」用了至少四種方法,每一種都不是抽象推論,而是順著我們日常經驗就能體會的具體比喻。

第一層:因果的連續性反駁自作。 「因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我現在承受的苦,是從前面的五陰(色受想行識)而來;前陰不能等同後陰,但前陰是後陰生起之緣。如果苦是自作,就不該有這種前後相續的因緣結構,它該「自己直接生自己」。但事實上沒有這種自生的現象。

第二層:「人自作」的邏輯困境。 如果認為「人」自作苦,那這個「人」就要在五陰之苦以外另有一個獨立的實體來作苦。但五陰之外哪裡找得到另一個作者?找不到。所以「人自作」的「人」是個錯位的設定。

第三層:「法不自作法」的直覺經驗。 《十二門論》用了非常生活化的比喻:「如識不能自識,指不能自觸。」 意識不能把自己當作認識對象(否則識永遠認識不完自己),手指不能自己觸碰自己。同理,一件事不能自己造作自己。苦若自作,意味著苦自己造成自己;這與所有日常經驗相違。

第四層:刀不自割。 《中論》還有一個更普及的比喻——刀不能自己割自己。如果能作苦的「彼」脫離苦之外另有自體,那或許是可能的;但若「彼」本身就是苦(我即我所受之苦),那就回到「苦自己作苦」的循環。

四種破法匯成一個意思:任何形式的「自作」,都預設了一個獨立、不待因緣、可以單獨成立的「我」——而這個我,找不到。

4. 作者與作業,本來就是相互假立

《中論》從「自作」這個具體提法,更向前推到對「作、作者、作業、果報」的整體考察。它的論證是:

因人起業,因業有作者。

什麼意思?所謂「人」之所以被稱為人,是因為有作業;所謂「作者」之所以被稱為作者,是因為有業可得。兩者是互相假名——離了作業沒有作者,離了作者沒有作業。

如果反過來,認為「作者」先就決定存在、「作業」先就決定存在,那二者就彼此不待因緣,落入無因。也就是說,自作論的真正問題,不是「我做了」這個日常表述,而是它背後默認的那個獨立、自治、事先就存在、永不動搖的「我」。那個「我」在緣起里根本立不住。

5. 空與緣起:自作之執的反面

《十二門論》開篇點明:四作皆不可得,所以「是則無有苦」——並不是說我們感受不到苦,而是說苦沒有自性,沒有固定不變的實體作者能讓它被「自作」出來。

這一節呼應整個中觀的核心: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自作屬於「自生」一類,恰恰是被空性所破的對象。

6. 誰問這個問題?為什麼佛不答?

《十二門論》有一段特有的因緣故事值得留意。裸形迦葉先後以「苦自作耶?他作耶?自作他作耶?無因無緣作耶?」四問佛,佛皆默然不答

佛不答,不是因為問題不重要,而是因為提問者屬於「有我者」的邪見——他執神(也就是我)常恆清淨、無有苦惱、好醜皆神所作。這種預設裡有一個根本性的自性我,讓他追問「苦是不是我做的」時,已經走偏了。佛「隨可度眾生而作是說」,對這種當時不可度的對象,寧可沉默。

這段因緣揭示了一件事:自作執的根,常常是我執。 當一個人死死認定「有一個真實的、不變的我」,他提的所有關於作者的問題,都自動偏向了自性見。


二、生活裡的走查

抽象講完,回到當代人的具體經驗。「自作」是我們最深的日常思維方式之一,只是我們不叫它這個名字。

場景一:深夜失眠,把焦慮歸到自己身上

某個 35 歲的產品經理,連續一週失眠。他躺在床上想:「是不是我自己不夠自律?」「是不是我心態有問題?」「如果我再想開一點就好了。」

佛法的拆解: - 他的焦慮有條件——項目的 deadline、未完成的 KPI、白天積累的緊繃、家庭裡被忽略的那一塊。這些條件不是他憑空創造的,也不完全在他的控制之下。 - 但他的經驗敘事是:「我」是這一切的總開關,只要把「我」調好,一切就好了。 - 這就是「苦自作」的現代表達:苦成了一個固定實體,作者是一個固定實體,「我」被想像為那臺能調節一切的中央控制台。

走查的關鍵不是:與我無關。 而是把那個「我」鬆開一點——焦慮是條件下的反應,不是「我」單方面作出來的,也不是「我」單方面能消除的。鬆開不是說「算了算了」,而是看到條件網絡的真實形狀。

場景二:分手後反覆復盤

一段親密關係結束後,一個人反覆想:「我上次說錯了那句話」「我早該 X」「都怪我」。表面看,他很負責任;骨子裡,他在做一個極其精細的「自作」運算——把結局抓過來,歸到一個固定的「我」頭上。

佛法的拆解: - 關係裡有雙方的條件、家庭背景、依戀模式、時機、運氣。絕大多數事件是「緣和合」的產物,不是任何一方獨立自性造成的。 - 但人痛苦的時候,最自然的動作就是找一個能抓穩的「我」——抓穩了,反而可以讓「我」在被否定中重新確認自己:「我雖然失去了一切,但我至少是有責任的『我』。」 - 這裡有一個隱藏的陷阱:「自責」常常是一種變相的「自戀」——把自己抬到了事件的總開關位置。

注意:這不是在勸人不負責任。中觀也不否認因果。但它反對把因果坐實成某個獨立主體的功勞簿

場景三:自我提升、終身學習語境下的「自作」

一個當代非常普遍的表達:「我的努力換來我的成就」。或者反過來:「他今天的一切都是他努力的結果」。

佛法的拆解: - 努力、條件、出身、運氣、平臺、健康、心智、社會氛圍——這些共同緣起。把它說成「我」單獨做成,是把眾多因緣壓縮到「作者」這一個名詞下。 - 這並不否定「努力有用」這個世俗層面的結論,但提醒:不要讓自我提升的語義滑入自性見——以為「我」是一個獨立、自我驅動的實體,靠「自己」就能完成所有事情。

場景四:刷手機那一瞬——「我選擇刷」的錯覺

晚上十點,本來要看書,拿起手機刷了兩小時。事後想:「是我自己選擇刷的,自作自受。」

這是最微觀的「自作」:每一個當下都以為自己是發動者。但佛教的因緣觀會提醒:那一刻有疲勞、習慣、神經遞質的節律、外部推送的刺激、環境的便利。「我選擇」的「我」,是被眾多條件推到那個位置上的。

這不是說躺平毫無責任,而是說那個被想像出來的獨斷之「我」,被拆開是各種條件的合集。

大眾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錯位一:把「破自作」理解成「否認一切自我努力」。這是絕大多數誤讀。破的是自性我,不是否認行為者、責任、能力這些世俗概念。日常做事、擔責、改進——這是世俗諦。在第一義諦(究竟實相)中,這些本來無我無作者、無作業無果報。兩個層面不可混為一談。

錯位二:把「自作」翻譯成「自我奮鬥」「自己做主」,然後把它當成褒義詞。這是一個典型的當代語義漂移。佛法要破的恰恰是這種「自己一切都搞定」的姿態。

錯位三:把「自作不成立」理解成「我的人生完全不由我做主」——這就落入他作或無因作了。中觀破自作,同時也破他作、共作、無因作。四作皆不然,才能讓緣起的真正意思顯露。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自作」這個概念之所以在今天顯得格外迫切,是因為當代文化裡它有非常肥沃的土壤。

1. 極端個人主義的雙刃

一方面,我們被反覆告知「你為自己負責」「做自己的主人」「自律給我自由」——這是自我中心化的「自作」敘事。它讓人成功的時候獨攬功勞,失敗的時候獨自吞苦。

另一方面,心理健康話語又常常用「你之所以痛苦,是因為你自己想太多」「你要學會與自己和解」——這又是心理中心化的「自作」敘事。它把所有痛苦的根都拉到「自我」,彷彿只要處理「我」的某個認知偏差,一切就好了。

中觀的破拆是:這種中心化的「我」,本來是被構造出來的、依條件假立的。 它不是真的總開關,但被當成了總開關用。

2. 當代自我優化話語的盲點

「把自己打磨成更好的人」「成為更好的自己」——這套話語的核心是把「我」當成一個可以由「我」單方面精雕細琢的工件。問題在於,它忽略了工人和工件的邊界其實分不清:被打磨的那個「我」,和打磨的那個「我」,是同一個東西。這個自我指涉的循環,正是《十二門論》「識不能自識,指不能自觸」的當代版本。

認識到這一點,能讓人對自己少一點暴力——很多「我應該更好」的焦慮,正是來源於那個以為「我」能獨力讓自己變好的錯覺。

3. 自我歸罪(self-blame)的反向應對

抑鬱、焦慮、PTSD 的臨床經驗反覆顯示:過度的自責、自戀式的反省常常是症狀而非解藥。「都是我的錯」「是我讓自己抑鬱的」「是我無意識地選擇了痛苦」——這些話表面上像在負責任,實質上是在加固一個虛假的「我」。

中觀提供的不是「別負責了」的雞湯,而是一種更精緻的因果觀:苦從緣生,作者也是緣中假立。看見這一點,自責會自然鬆動——不是變冷漠,而是變得更精準、更慈悲

4. 算法時代的主體感危機

算法在替我們做大量「選擇」:推薦什麼、看什麼、遇見誰、買什麼。當代人的一個普遍困惑是:我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作者?

這種困惑恰好是中觀早就在處理的問題:「作者」從來不是單點決定的,是無數條件在那一刻匯成的方向感。當代算法只是把這件事顯化了:所謂的「自作」,本來就是被眾多條件推到那裡的。

看見這件事,反而能讓人不再被「我決定一切」或「我什麼都決定不了」這兩種敘事夾擊——既不是全能作者,也不是全無能作者,而是條件網絡中一個被很多線穿過、又能回過去影響網絡形態的節點。


4.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破自作 = 否認努力和責任

澄清:中觀破的是「自性我」——一個獨立、不變、先於一切條件存在的「作者」。日常層面的努力、責任、改善,這一切佛陀並未否定,反而在緣起法則裡承認它們有世俗的因果作用。只是不能把它們推到一個永遠站得住的本體位置

《中論》明確說:「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 但緊接著就講——在世俗言說中,作者、作業、果報這些名相是允許的、可用的、能夠幫助凡夫走向解脫的。兩個層面不能錯位

誤讀二:破自作 = 一切都是宿命,他作

澄清:這是中觀破得最乾淨的對象之一。《十二門論》對「他作」同樣系統破斥過——泥不是瓶的他,金不是釧的他,眾緣本身也無自性,因此不能從他生果。

當代的「決定論」版本(基因決定一切、階級決定一切、算法決定一切)在結構上就是他作見。中觀破自作,同時也破他作——這是同一件事的兩面:執任何一端,都違背緣起。

誤讀三:自作=「我」是一個獨立實體

這是很多人以為的,但其實中觀破的「自作」正是從這個設定開始的。當代「自我」概念是從笛卡爾以降被強化的一個獨立實體,恰好和佛法要破的「我」高度相似。所以破自作在今天顯得格外親切——它拆解了一個我們習以為常但其實根本站不住的設定。

誤讀四:破自作 = 無因論

有人會想:既然自作、他作、共作都不對,那就是無因無故咯?中觀明確說不是。無因作同樣被破——「若苦無因生,亦不然,有無量過故。」 沒有條件直接生果,是不可能的。

正解是:苦從眾緣和合而生,但眾緣所生之法無自性,因此不落於任何一種「作」的固定模式。 這種「既非自作、亦非他作、亦非共作、亦非無因作,卻還能講清楚因果」的狀態,是中觀最具挑戰性、也最具解放性的地方。

誤讀五:自作有時被訛傳為「自矜」或「自我感動」

澄清:「自作」在漢語佛典語境裡從來不指當代那種「我創造了這一切」的自我感動。它是一個被嚴格定義的術語——主張果報由自身以自性生、自身即作者。在大眾語境中,這個詞一旦脫離原義就要小心,不能給它強行貼上「自我感動」之類的標籤。

誤讀六:把《十二門論》中「裸形迦葉」的默然,等同於佛陀肯定了自有作者

澄清:佛不答,是因為對方有自性我執的根本邪見,不是贊同其說。這一點《十二門論》本文明說——「屬有我者」的邪見、未可度者,佛隨可度而說。默然本身不等於認可。


最後一句話:在刷手機、失眠、復盤親密關係、批評自己「為什麼不夠好」的夜裡,「自作」這個概念給當代人最珍貴的,是一次鬆手——不是放棄責任,而是放棄那個萬能、永恆、自性住著的「我」的幻覺。緊握那隻手越緊,越苦;鬆開一點,反而能從條件網絡裡看見自己能做的、不能做的、做不了的、做得了的——它們原本就在一起,不是「我」單方面的功勞。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自作」(svayaṃ-kṛta),於中觀部經論中特指果報(苦)由自身所作、自身即為作者之主張。此說與「他作」、「共作」、「無因作」並列,構成考察作業與果報緣起的四句框架。《中論》與《十二門論》皆以「法不自作法」為根本理則,對此四說一一破斥,顯明諸法皆從眾緣和合假立,無有獨立之自作主體。

主要闡述

一、四作並舉的總綱

兩經皆以「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四句並陳,作為討論作業與果報緣起的核心框架。《十二門論》開宗明義指出,一切法空,因為「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皆不可得,並以偈頌總結:「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苦」,明確否定此四種造作的實在性。《中論》同樣以「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四種形式並舉,就苦的果報來源予以考察,並斷言這些說法「於果則不然」。

二、自作之破

《中論》以「苦若自作」為問,解釋為苦從自性而生、不從眾緣生,並以「因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加以反駁:因前五陰而有後五陰,故苦不得說成自作。又從「人」與「五陰」的關係破自作:若說人自作苦,就須在五陰之苦以外另有一人能作苦;但此人不可說,故苦非人自作。還以「法不自作法」說明自作不成,譬如刀不能自割;若所謂能作苦的「彼」離苦並無自體,則不能成立彼作苦,若彼本身也是苦,又成為苦自作苦。

《十二門論》先破「苦自作」,以譬喻為論:「若自作即自作其體,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識不能自識,指不能自觸」,事物不能自己造作自己,故不得言苦是自作。

三、作業與作者的考察

《中論》將「自作」置於「作、作者、作業、果報」的整體考察中。問者以作者、所作之業及所用作法「三事和合」而主張有作者與作業;答者則說,一切法既經破析為無自性,故於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經中並非只否定果報由自身造成,而是追問「作者」與「作業」本身能否決定成立。

其核心論證是:若「作者」與「作業」各自先已決定存在,二者便彼此不待因緣,因而「墮於無因」。離開作業而有作者,或離開作者而有作業,都不成其為從因緣有。本經說「因人起業;因業有作者」,只有因作業才假名為作者,二者和合而成;既從和合生,便無自性、空而無所生。凡夫隨憶想分別說有作業、作者,但「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

四、自作與他作的不成立

《中論》指出,自作既不成立,他作也不能借此成立:此、彼相待,若彼人作苦,對彼而言仍名自作;自作先已破,故他作亦不成。經文並指出,自作、他作尚且有過,遑論無因作;因此並不以共作或無因作替代自作。

《十二門論》對「他作」之執,先設問:「眾緣名為他,眾緣作苦故名為他作,云何言不從他作?」其答以多重論證:若眾緣是他,苦即是眾緣所造、即眾緣之性,云何名為他?經中舉例「如泥瓶,泥不名為他;又如金釧,金不名為他;苦亦如是,從眾緣生故,眾緣不得名為他」。進一步又說:「是眾緣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從眾緣生果」,破從他作之說。

五、共作與無因作

《十二門論》明言:「自作他作亦不然,有二過故。若說自作苦、他作苦,則有自作、他作過,是故共作苦亦不然」——既然自作、他作各有其過,二者之共作自然亦不然。經中亦指出:「若苦無因生,亦不然,有無量過故」。

六、果報歸屬之破

《中論》最後把這一破析貫徹到業果關係:若無業、無作業者,則無從業所生的果報,也無受果報者;所謂作者,是「五陰中假名人」,業在善惡處所生名為果報。作者既是假名而非決定自體,就不能據此建立一個獨立的自身,主張果報完全由它自作。同樣,若諸法不空,罪福之性先已決定,反而終無有人能作罪福,也無作與作者;這從另一面顯示,作業與果報必須依緣假立,不能解釋為固定主體依自性獨自造成。

七、裸形迦葉問佛之因緣

《十二門論》詳述此四作之問的由來:裸形迦葉先後以「苦自作耶?」「他作耶?」「自作他作耶?」「無因無緣作耶?」四問佛,佛皆默然不答。佛不答之緣故在於:裸形迦葉屬於「有我者」的邪見,執神常清淨無有苦惱、好醜皆神所作,其人未可度故,佛隨可度眾生而作是說,並非明言苦是空。

八、破「我作苦」之過患

《十二門論》以「我作苦」之執為例,顯其過患:若我為苦因,則因與從因生法皆無常,罪福果報皆斷滅;若我作苦則無解脫,因為無身而能作苦,則得解脫者亦應是苦,而實有解脫故。又若他作苦,則墮自在天作之邪見;若自在天作眾生,不應以苦與子;且性相違故,如牛子還是牛,故不應言自在天作苦。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一、關於「五陰」與「五蘊」

《中論》本節論苦自作時,其固定用詞是「五陰」,而非「五蘊」;又以「此陰/彼陰」「前五陰/後五陰」表述相續中的前後關係。這應作為譯名與術語歸一時保留的經文用語。

二、術語形式

兩經皆以「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四句並列為核心術語,未見使用其他特殊譯名替換。於五陰/五蘊、藏識/阿賴耶識等常見異譯方面,《十二門論》本節未涉及。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他作、共作、無因作:與「自作」並列構成四句考察框架。自作既破,他作亦不成立,故共作與無因作亦無從安立。 2. 作者與作業:自作說的實質是主張有獨立的作者與作業,能自作其果報。中觀部破自作,實即破此獨立作者與作業的實在性。 3. 第一義與世俗:凡夫隨憶想分別說有作業、作者,但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自作等說於世俗可假名言說,於第一義則不可得。 4. 空與緣起:自作之執的本質是執有自性,與諸法緣起性空的教義相違。破自作即顯空義。 5. 我作與自在天作:《十二門論》特別將「我作苦」與「自在天作」之邪見並提,顯示自作之執與我執、外道邪見的關係。

代表性原文引用

- 「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苦。」《十二門論》 - 「若自作即自作其體,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如識不能自識,指不能自觸。」《十二門論》 - 「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於果則不然。」《中論》 - 「因有此陰故,而有彼陰生。」《中論》 - 「因人起業;因業有作者……第一義中無作業、無作者。」《中論》 - 「五陰中假名人。」《中論》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中論T1564 · 中觀部

《中論》(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姚秦鳩摩羅什譯,中觀部)於觀察苦之品中,以「自作」為四句之首逐一破斥。總頌先列四執:「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說諸苦,於果則不然」,謂以自作等四種方式說明諸苦之生成,於果上皆不得成立。

一、自作違緣起。偈雲:「苦若自作者,則不從緣生」。青目釋進一步點出術語內涵:「自名從自性生」——「自作」即意味從自性而生,不待眾緣;然而事實是「因前五陰有後五陰生」,苦依前後五陰相續而生,故「苦不得自作」。此經始終以「五陰」稱五蘊,不雲「五蘊」,是其譯語特色。

二、離苦無能作之人。或執「是人人自作苦、自受苦」,經以偈破之:「若人自作苦,離苦何有人?而謂於彼人,而能自作苦」。釋雲:離五陰苦,別無有人可得為能作者,「是故苦非人自作」。

三、此彼相待,自作不成則他作亦不成。偈雲:「自作若不成,云何彼作苦?若彼人作苦,即亦名自作」。釋以「此彼相待故」明之:彼作苦於彼分上仍名自作,自作先已破,他作隨之不成。

四、法不自作法,無自體故。偈雲:「苦不名自作,法不自作法,彼無有自體,何有彼作苦」。釋以「刀不能自割」為喻,明法不能自作法;復謂離苦無彼自性,彼亦即是苦,終不得言苦自作苦。

末後結歸四句俱破:「自作、他作猶尚有過,何況無因作」,無因作過失尤重,如〈破作作者品〉中廣說。全品論證一以「自性」與「緣生」之不相容為骨幹:凡言自作,即墮不從緣生、有自體之過,而五陰相續、此彼相待、法不自作三層觀察皆顯示苦無自作之可能。

十二門論T1568 · 中觀部

《十二門論》以「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四句否定為框架,論證一切法空。論中先立總綱:「一切法空。何以故?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不可得故。」 偈頌重申:「自作及他作,共作無因作,如是不可得,是則無有苦。」 可見本論將「自作」置於四句之首,且以「苦」為所破對象——苦之生起若四句皆不可得,則苦即是空。

對「自作」的直接破斥,論中提出一條核心原則:「若自作即自作其體,不得以是事即作是事。」並以二喻說明:「如識不能自識,指不能自觸,是故不得言自作。」 此即謂任何法不能以自身為能作而造作自身,能作與所作不得同體。

對「他作」之破,論中先設問:「眾緣名為他,眾緣作苦故名為他作。」隨即反駁:若苦從眾緣生,則苦即是眾緣性,「云何名為他」?以「泥瓶,泥不名為他」「金釧,金不名為他」為喻,明因與果同體則不得稱他。更進一層,「是眾緣亦不自性有,故不得自在,是故不得言從眾緣生果」,引《中論》為證。

「共作」之破以「有二過故」一句帶過:自作、他作各各有過,合之則兩過並存。「無因作」則以「有無量過故」總破。

論中又引經證:裸形迦葉以四問佛——苦自作耶、他作耶、自作他作耶、無因無緣作耶——「佛皆不答」,論主據此判定「當知苦則是空」。 此段揭示四問背後的外道執:裸形迦葉「謂人是苦因」,執「神」為作者,「神作好醜苦樂,還受種種身」。論中破曰: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則我亦無常(「若法是因及從因生法,皆亦無常」),如此則「罪福果報皆悉斷滅,修梵行福報是亦應空」;且「我若作苦,離苦無我能作苦者,以無身故」,則無解脫。 此處本論以「神」稱外道所執之我(即他經所謂「我」「靈魂」),以「好醜」概括苦樂果報之差別相,用語較質樸。

論末兼破自在天作苦之說:若萬物從自在天生,「皆應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如「牛子還是牛」;且自在天不應「以苦與子」。 此將「他作」之邪見具體化為自在天創生說,與前述眾緣為他之正問形成對照。

總之,《十二門論》論「自作」並非單獨破一義,而是以四句否定為結構,將自作、他作、共作、無因作一併遮遣,歸結於苦空。其術語特色為:以「苦」而非「果報」為四句所屬之對象,以「神」稱外道之我,以「眾緣」稱因緣條件,以「自在天」稱造物主。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自作」,並非正面建立自作之義,而是將之判為「苦樂邪論」四句之一加以破斥。論中謂有沙門或婆羅門「越勝現量」——即超越殊勝現量之如實知見——以「虛妄推度以為依止」,或依前際、或依現法,「堅固執著,建立四種苦樂邪論」。

就「前際」而言,論中列四句:一者「虛妄計度宿作因故,立諸苦樂一向自作」;二者「虛妄計度自在變化以為因故,立諸苦樂一向他作」;三者合前二,「先自在作,然後宿作因所作故,立諸苦樂自作、他作」;四者「虛妄計度無因生故,立諸苦樂非自、非他所作因生」。此中「自作」之術語形式為「一向自作」,其因謂「宿作因」,即執前世所作業為苦樂之唯一作者。論中未用「自業自作」或「己作己受」等他經常見之表述,而以「宿作因故」三字標舉其執因,以「一向」強調其偏執一端。

就「現法」而言,論中另立四句:「若隨自欲、自作功用所生起者,立為自作」;「若不隨欲、不自覺知,他所引者,立為他作」;「若隨所欲,自所覺知,他所引者,立自他作」;「若非自他功用為先所生起者,但由境界現在前故,不能了達微細因觸,便起邪執,謂非自他所作因生,立無因生」。此處「自作」之判準為「隨自欲」且「自作功用」,即現世中隨己意欲、由己造作而生起者。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句無因生之由來,論中歸因於「不能了達微細因觸」——不能覺察細微之觸為因,遂謗無因,此已預示論主自身之正面立場。

論主之破斥總結為:「此中唯有諸根、境、識和合所生苦樂可得,都無前際、或現法中,若自、若他實有可得,唯即於此三事和合,假立自他。是故當知,唯有其觸遍行一切,為苦樂因」。此即謂:苦樂唯是根、境、識三事和合而生,其中並無實有之「自」或「他」可得;所謂自作、他作,不過於三事和合上「假立」之名。真正遍行一切而為苦樂之因者,是「觸」——根境識三和合即觸,觸方為苦樂生起之親因。

由此可見本論之獨特側面:不以業感緣起之框架正面安立自作自受,而以認識論之「越勝現量」「虛妄計度」標舉其為邪執,再以「三事和合」「假立自他」「觸遍行一切」三層正面命題消解自他之實有對立。術語上,本論用「宿作因」而非「宿業」,用「一向自作」而非「自作自受」,用「自在變化」指稱他作之因(即大自在天等造物主),用「假立」而非「假名」,皆為本論特有之措辭。

此外,本論偈頌目錄中有「異、世俗勝義、法爾、此作等、大空、與分別、自作為其後」之句,表明「自作」為本品所論諸門之一,居於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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