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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應

saṃprayukta

诸法和合而具有共同关联。机器生成

类型 见地难度 深研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取与 definition 相符之法相本义为主用法:心心所五义相应,初立第一重(阿毗达磨完整安立),究竟第三重〔唯识:相应行收摄于依他起/名言安立层〕,同一法相所指之深化。「相应」作瑜伽(yoga)译语之行门义、密教三密相应义、禅录「与道相应」之泛用皆同名异指,记此不入跨度;若后续语料统计翻转主用法,则整条改判。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相应」(梵 saṃprayukta),在《阿毘达磨俱舍论》里被界定为一个极精确的关系概念:心与心所之间,于所依、所缘、行相、时、事五项条件完全平等时的和合共起——论中用三个字概括它:「等和合」。

先拆清楚几个前提。

心与心所是什么关系? 心(citta)是了别的主体,论中从「集起」立名为心、从「思量」立名为意、从「了别」立名为识,三名所指的体其实是同一个。心所(caitta)则是伴随心而起的种种功能——受(领纳苦乐)、想(取相识别)、思(意志造作)、触、作意等等。心王如主,心所如伴,但主与伴不是先后的,而是同时涌起的。

「相应」就是描述这种同时涌起时,主与伴之间必须满足的五项平等

一、所依平等。 同一心聚中的心与诸心所,依的是同一根。眼识那一刹那生起,与它同时俱起的受、想、思等心所,共同依的是这同一刹那的眼根,不是各依各的。意识及其相应心所,则同依意根。

二、所缘平等。 同缘一个所缘境。眼识缘此色,与之相应的受也缘此色,不是受在缘另一个东西。

三、行相平等。 行相(ākāra),即心识取境的方式、面向。心以何种行相缘境,相应的心所也以同一行相缘之。

四、时平等。 同一刹那。不是心先起、受后起,而是严格的同时——同一刹那生、住、灭。

五、事平等。 在一个相应聚中,心体只有一个,各种心所法也各各只有一个。不会出现一个眼识同时配两个受、或两个想的情况。

五义缺一,即不成立相应。论中逐层简别:所缘、行相不同,不相应;所缘行相同而时间不同,不相应;所缘、行相、时皆同而属相续不同——论中举了一个极生动的比喻:多人共观初月,大家看的是同一弯新月、同一时刻、同一种「看见」的行相,但张三的眼识与李四的眼识分属不同的相续(不同的身心连续体),所以它们之间不是相应

这就把「相应」与日常语言里的「我们很相应」「想法一致」彻底区分开了。俱舍论里的相应,是同一相续内、同一心聚中、心王与心所之间的严格共起关系,不是两个独立主体之间的默契或共鸣。

相应因:六因中唯属心心所的一类。 在俱舍论的六因体系(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中,相应因的范围被严格限定为「唯心心所」——只有心法与心所法之间才能互为相应因。它与俱有因在体上相同(都是俱生法),但立名角度有别:

- 俱有因取「互为果」义——诸法互相支撑、互为因果,喻如同行者相依共过险道,侧重的是结构上的相互依存。 - 相应因取「五平等共相应」义——喻如同行者共同承受、共同从事饮食等事务,侧重的是同一活动中各要素的全面同步。

在作用时位上,相应因于俱生之法正灭时发生作用;在三世分别中,相应因遍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它不是只属于当下的,而是凡有心识活动处,无论过去、现在、未来,皆有相应因的运作。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背景:汉传佛教中「瑜伽」一词,正是梵文 yoga 的音译,而其意译即为「相应」。《瑜伽师地论》的「瑜伽」,取的就是心与境、止与观、行与理之间深度契合、和合不二之义,与俱舍论中「等和合」的核心一脉相通,只是应用层面从阿毘达磨的心所分析扩展到了整个修行道。

生活里的走查

让我们用一个极平常的场景走一遍:傍晚通勤,你在地铁上刷手机,看到一条朋友升职的朋友圈。

第一刹那:眼识相应聚。

手机屏幕的光线打在视网膜上,眼识生起。这一刹那里:

- 眼识(心王)依眼根而起——所依。 - 与它同时俱起的受(此处是微细的乐受或不苦不乐受)、想(取相:识别出「这是一条朋友圈」「这是某某的名字」)、触(根境识三和合)、作意(注意力被拉向这条内容)——这些心所,全部依同一个眼根,不是受依耳根、想依意根。这是所依平等。 - 它们缘的是同一个所缘:屏幕上那一小片色尘(文字与图像)。受不是去缘你昨天的晚饭,想不是去缘明天的会议。这是所缘平等。 - 它们取境的行相一致:都以「了别此色」为面向。这是行相平等。 - 这一切发生在同一刹那——不是眼识先看见了,过了零点几秒受才跟上。在阿毘达磨的分析精度里,它们是同时生灭的。这是时平等。 - 这一个心聚里,心王只有一个眼识,受只有一个,想只有一个。不会有两个「受」同时在领纳。这是事平等

五义具足,这一个眼识相应聚成立。

紧接着:意识相应聚接管。

眼识只取「色」——明暗、形状、颜色。但你马上「认出」了文字含义、认出了朋友的名字、生起「他升职了我还在原地」的比较——这是意识的工作。意识依意根而起,它的相应心所(此处的受可能变成了微细的苦受、想取的是「名字」「职位」这些法尘之相、思心所在造作「我也要……」的意向)同样满足五义平等,只不过所依从眼根换成了意根。

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来了:

你旁边站着另一个人,也在看手机,也恰好刷到了同一条朋友圈。你们看的是同一条内容(所缘似乎相同),同一时刻(时似乎相同),甚至行相也类似(都是「阅读文字」)。那么,你的眼识和他的眼识「相应」吗?

不相应。 这正是俱舍论「多人共观初月」比喻的当代翻版。你们分属不同的相续——你的眼识依你的眼根,他的眼识依他的眼根;你的受在你这一期生命中领纳,他的受在他那一期中领纳。五义中的「所依平等」和「事平等」都不满足。所以,两个人之间不存在阿毘达磨意义上的「相应」。日常说「我们很相应」「我们频率相同」,是比喻性的共鸣描述,与俱舍论的严格定义完全不同。

再走一步:走查中的「不相应」时刻。

你刷着手机,眼睛在看屏幕(眼识缘色),耳朵却听到报站「下一站:国贸」(耳识缘声)。这两个识——眼识聚与耳识聚——之间相应吗?不相应。所依不同(眼根 vs 耳根),所缘不同(色 vs 声)。它们是同一相续中并行的两个心聚,但彼此之间不具五义平等,所以不是相应关系。

这就揭示了一件有趣的事:你以为自己在「同时看手机又听报站」是一个统一的体验,但在阿毘达磨的微观分析里,那是两个各自满足五义平等、彼此却不相应的独立心聚。所谓「统一的我」,在分析的刀刃下,是一束束各自和合的相应聚。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第一,它拆解「我在感受」的浑然感。

当代生活的一个底层困境是:我们被训练成把每一个心理瞬间都当作「我」的——「我不开心」「我很焦虑」「我被触发了」。这种浑然的「我-感受」认同,让情绪变得格外沉重,因为每一个苦受都背上了「这是我的、是我这个人有问题」的额外叙事。

相应因的分析告诉你:那一刹那的「不开心」,是一个心聚——心王(了别)与受(领纳)、想(取相:「这是针对我的」)、思(造作:「我要反击」或「我要逃」)在五项条件下同时和合而起。它是一个事件,不是一个身份。受不是「你」,想不是「你」,它们只是在特定因缘下同时涌起、同时灭去的一组功能。

这不是鸡汤式的「别想了」。俱舍论的分析精度在于:它不否认苦受的真实领纳(受确实在那一刹那发生了),但指出那一刹那里并没有一个额外的「承受者」站在心聚之外。五义平等、和合共起、正灭时作用——然后这一聚就过去了。下一聚是另一组因缘。

第二,它对「算法懂我」的幻觉是一剂清醒剂。

推荐算法的核心逻辑是:根据你的行为数据,预测你「会喜欢什么」,然后投喂。它营造的体验是——「这个App好懂我」「这个推送和我好相应」。

但用俱舍论的框架看:算法与你之间,连「多人共观初月」的层次都达不到。算法没有心识、没有相续、没有受想思。它是一堆统计权重。你刷到「懂你」的内容时那一刹那的乐受,是你自己心聚内的相应——眼识取屏幕色、意识取语义、受领纳为乐、想取相为「这说的就是我」——全部是你这一期相续内的事。算法只是外缘(所缘境的一部分),它不与你「相应」,正如月亮不与观月者相应。

认清这一点,不是为了敌视技术,而是为了不把「被投喂的舒适感」误认为「被理解的亲密感」。前者是心聚内自己的受在运作,后者需要另一个有情——另一个完整的相续——的在场。

第三,它为「专注」提供了一个比「注意力管理」更深的理解框架。

当代人谈专注,往往谈的是「排除干扰」。但俱舍论的相应分析揭示了专注的正面结构:当你真正专注于一件事时,你的意识相应聚里,心王与诸心所五义完全平等地朝向同一个所缘——所依是意根,所缘是此法尘,行相是此了别面向,时是同一刹那,事是各各唯一。没有「一边想工作一边想晚饭」的分裂——因为那其实是两个意识聚在快速交替,而非一个聚内的相应。

真正的定(samādhi),从相应的角度看,就是心王与心所持续地、稳定地、于同一所缘上保持五义平等——不散、不浮、不沉。这不是「用力集中」,而是和合的彻底与纯粹。

第四,它让「共情」与「边界」各归其位。

亲密关系中的痛苦,常常来自一种期待:「你应该和我相应」——你应该和我同时感受到同样的东西、以同样的方式、在同一个时刻。但俱舍论说得很清楚:不同相续之间,原则上不存在相应。你的受是你的心聚内的事,他的受是他的心聚内的事。你们可以共观同一弯月,但你们的「看见」永远分属各自的相续。

这不是冷漠。恰恰因为不同相续之间没有天然的相应,所以理解、耐心、沟通才成为必要且有价值的事。你不需要对方「自然而然就懂你」——那在法义上就不成立。你能做的是表达、倾听、在各自的相续中培育善的心所,然后让两个相续在行为层面靠近。期待「天然相应」是苦的来源;承认「各自和合」反而是真正亲密的起点。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相应」就是「因果」或「相关」。

不是。相应不是泛指任何两件事之间的关联。它是同一相续、同一心聚内、心王与心所之间的严格五义平等关系。色法与心法之间不相应(色法不是心所),两个不同人的心识之间不相应(不同相续),同一人前后两念之间也不相应(时不平等)。它是一个极窄、极精确的关系概念。

误读二:「相应」是心「控制」心所,或心所「影响」心。

不是主从控制关系。五义平等意味着心王与心所是对等的共起——同依、同缘、同行相、同时、同事。论中特别以「同行者共同承受、共同从事饮食等事务」为喻:不是一人指挥另一人,而是同行者共同经历同一件事。心王与心所之间没有谁先谁后、谁主谁仆,它们是同一刹那里不可拆分的共同涌现。

误读三:「事平等」是说心聚里只有一个心所。

不是。事平等是说:心体只有一个(不会有两个心王同时在一个聚里),而各种心所法也各各只有一个——受只有一个、想只有一个、思只有一个,但受、想、思、触、作意等可以同时存在。一个心聚里可以有多个不同种类的心所,只是每一种不会重复出现。

误读四:相应因和俱有因是两回事。

论中明言:二者「体同」——所涉的法体是同一批俱生法。区别在于立名角度:从「互为果」的相互依存面看,叫俱有因(喻:同行者相依共过险道);从「五平等共同相应」的全面同步面看,叫相应因(喻:同行者共同承受、共同从事饮食等事)。而且俱有因的范围比相应因宽——一切俱生法皆可互为俱有因,但相应因唯限心心所

误读五:「相应」只发生在当下。

论中明确:相应因遍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凡有心识活动处——无论已灭的过去心、正住的现在心、未生的未来心——其心王与心所之间皆具相应因的关系。它不是一个只属于「此刻」的现象,而是心识活动的普遍结构。

误读六:把「与般若相应」「与道相应」等修行表述等同于俱舍论的定义。

在般若经系统和禅宗语录中,「与般若相应」「与道相应」的「相应」取的是更宽的「契合、冥合」义——心与空性之理契合不二。这与俱舍论中以五义平等严格界定心王-心所关系的「相应」有义理上的渊源(都取「和合、契合」的核心义),但应用层面和精确度不同。读不同文献时,需要分辨「相应」一词是在阿毘达磨的严格技术意义上使用,还是在修行论的宽泛「契合」意义上使用。二者不矛盾,但不可混为一谈。


最后说一句收束的话。俱舍论用五义平等来界定相应,看起来是冷冰冰的分析——所依、所缘、行相、时、事,像在做化学实验的变量控制。但它指向的洞察是温热的:你每一个看似浑然的「我在感受」「我在想」的瞬间,其实是一组精密的和合。 和合意味着无主——没有一个站在心聚之外的「我」在操控这一切;和合也意味着无常——五义具足则聚起,因缘变易则聚散。看见这一点,不是变得虚无,而是对每一个正在和合的刹那多一分珍惜与清醒:既然每一聚都是因缘具足才有的事,那么善的心所——无贪、无瞋、无痴、精进、轻安——能在这一聚里出现,本身就是值得善待的事。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相应」(saṃprayukta)一词,在《阿毘达磨俱舍论》中被界定为心与心所之间的「等和合」。论中先示心、意、识三名虽各从「集起」「思量」「了别」立名,所诠之体实为一;同样,心与心所又可依不同意义称为「有所依」「有所缘」「有行相」及「相应」,其中「相应」一词即「等和合」之义,专就心、心所之间若干条件平等而立名。

2. 主要阐述

本论释「相应」为「等和合」,以此明示其作为心与心所共同和合关系之核心义涵。所谓「等和合」,具体表现为五种平等:所依平等、所缘平等、行相平等、时平等、事平等。

第一,所依平等——同一心聚中心与诸心所同依一根,如眼识及其相应受等共依同一眼根,意识及其相应法共依意根。

第二,所缘平等——同缘同一所缘境。

第三,行相平等——行相相同。

第四,时平等——同一刹那。

第五,事平等——一相应聚中,心体只有一个,各种心所法亦各各只有一个。

由此可见,本论所说之「相应」并非泛指任意诸法之相属,而是以同一心聚中心与心所之五项平等为明确判准;五义之中若缺任何一项,便不成立相应。

在六因体系之中,本论立「相应因」一名,其范围被限定为「唯心心所」,即唯有心法与心所法能够互为相应因。

就相应因之成立条件,论中逐层简别:

其一,若所缘、行相不同,不得称为相应; 其二,即使所缘与行相同,时间不同亦不成立; 其三,即使所缘、行相及时间皆同,若属不同相续,例如多人共同观看初月,亦仍非相应。

故除所缘、行相、时三项相同外,还须「同依」,即所依根为同一。论中举例:眼识以彼刹那眼根为依,与之相应之受等亦以同一眼根为依;意识及其相应法同依意根,亦复如此。

相应因与俱有因在体上相同,立名则有别:诸法因「互为果」而立俱有因,喻如同行者相依共过险道;心与心所则因五种平等、共同相应而立相应因,喻如同行者共同承受、共同从事饮食等事务。本论以「由五平等共相应义」标明其独特侧面,并再次强调其中缺一即不相应。

在作用时位上,俱有因与相应因皆于俱生之法正灭之时发生作用,使俱生果具有作用;在三世分别之中,相应因与俱有因、异熟因同样皆遍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本条目之材料现仅出自《阿毘达磨俱舍论》(毘昙部,《阿毘達磨俱舍論》)一部。就本论自身而言,未另立其他同义名称,而是通过所依、所缘、行相、时、事五项平等界定「相应」;所采用之主要术语有「相应」、「相应因」、「等和合」、「五义平等」、「同依」等,并以「心心所」作为相应关系之主体。论中举喻并行解之时,或称同行者「相依共过险道」、「共同承受、共同从事饮食等事务」,以显相应因与俱有因之别。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本论中「相应」一词与下列概念关系密切:

(一)心、意、识——三名虽依集起、思量、了别之不同功能立名,所诠之体实一,亦可从不同侧面称为「有所依」、「有所缘」、「有行相」及「相应」。

(二)俱有因——二者在所依法体上相同,然立名所据有别:诸法皆可互为俱有因(以互为果故),相应因则唯限于心心所之间(以五平等共相应故)。

(三)六因中之其余四因——能作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与相应因同属六因,相应因以「唯心心所互为其因」、「五义平等」之特色独成一类。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 释「相应」为「等和合」,明其「专就心、心所之间若干条件平等而立名」。 - 列五项平等:「所依平等、所缘平等、行相平等、时平等、事平等」。 - 明相应因之范围:「唯心心所」。 - 逐层简别之辨析:「若所缘、行相不同,不得称为相应」、「属不同相续,如多人共观初月,亦非相应」。 - 立名之对比:「诸法因互为果立俱有因……心与心所因五种平等、共同相应立相应因」。 - 作用时位之说明:「于俱生之法正灭之时发生作用」;三世遍:「遍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以「相應」一詞,主要在「與般若波羅蜜相應」之命題下發揮其義。論中提出多項譬喻與義理界定。

一、相應之基本釋義

論以二喻說明「相應」之義:一者如「弟子隨順師教、不違師意」;二者如「函、蓋,大小相稱」。合而觀之,相應即隨順、相稱而不相違背的契合關係。具體而言,「如般若波羅蜜相,菩薩亦隨是相,以智慧觀,能得、能成就,不增不減,是名相應」;又「雖般若波羅蜜滅諸觀法,而智慧力故,名為無所不能、無所不觀;能如是知,不墮二邊,是為與般若相應」。

二、相應之二種分別

論別「相應有二種:一者心相應;二者應菩薩行」。第二種即「生好處,值遇諸佛,常聞法,正憶念」之菩薩行果效。論中並舉「值佛」之例,說明般若波羅蜜相應故值佛,或時果中說因,可互通。

三、習應七空

經文明示「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習應七空」——所謂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是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論中問答:何以不說住十八空,但說住七空?答:佛法中廣說則十八空,略說則七空;如廣說助道法則三十七品,略說則七覺分。復次,是七空多用利益眾生故。此處「性空」者,一切諸法性本末尚自空;「自相空」者,諸法總相、別相盡觀其空。

四、不合不等的否定式表述

經文又以否定式說相應:「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時,不作是念:有法與法若合若不合、若等若不等」。論釋:「諸法無少分合故」、「一切法無有法與法共合者」。又以「等」明一相:以皆有有相、無常相、苦相、空無我相、不生不滅相,故名等;以各各別相(色相、無色相、堅相、濕相),故名不等。「菩薩不見等與不等。何以故?一切法無故,自性空故無法,無法故不可見,不可見故無等、不等」。

綜上,《大智度論》以「相應」明菩薩與般若波羅蜜之間契合不違的關係,並提出心相應、應菩薩行之二分;以七空為與般若相應之具體內容;又以不合、不等之遮遣,顯示諸法自性空故無可計度。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對「相應」之論述,主要見於卷四釋心心所法,以及卷六釋六因之處,茲歸納如次。

一、相應之名義與五義平等

論中以頌標示「心意識體一,心心所有依,有緣有行相,相應義有五」,明心、意、識三名所詮之義雖異,體實是一;心心所法亦多名異詮而體唯一。長行釋云:心心所皆可名為「有所依」(託所依根故)、「有所緣」(取所緣境故)、「有行相」(於所緣品類差別等起行相故)、「相應」(等和合故)。「相應」即「等和合」之義,以五義平等為其內涵:所依平等、所緣平等、行相平等、時平等、事平等。事平等者,一相應中如心體一,諸心所法各各亦爾。

二、相應因之界定與「同依」義

頌云「相應因決定,心心所同依」,明唯有「心心所」得為相應因。論中層層遮遣:所緣行相別者非相應因;異時雖所緣行相同亦非;要須所緣、行相及時三者俱同;然異身者縱所緣、行相、時三者俱同,猶非相應因,如眾人同觀初月。故以「同依」一言總遮眾難:「要須同依心心所法,方得更互為相應因」,此「同」顯「所依一」,謂眼識用此剎那眼根為依,相應受等亦即用此眼根為依,乃至意識及相應法同依意根,例此應知。

三、相應因與俱有因之差別

論中以喻辨二因之別:「由互為果義立俱有因,如商侶相依共遊險道;由五平等共相應義立相應因,即如商侶同受同作食等事業,其中闕一皆不相應,是故極成互為因義」。此喻顯俱有因重在果之互依,相應因則重在五義齊等之共相應。

四、相應因之世位與作用時

相應因與俱有因、異熟因同於三世(過、現、未來)中皆悉遍有,不同於同類、遍行二因唯居過現。其作用於「正滅時」方興,謂俱有、相應二因於法現在滅現前時,令俱生果得起作用。

五、相應一詞之其餘運用

論中亦廣用「相應」一詞於其他議題:辨業之五種差別時,「自性相應」即其中之一;明隨眠隨增時,以「相應故隨增」釋煩惱與心相應即隨增於心;論有隨眠心時,謂「相應已斷則不隨增,仍說有隨眠,以恒相應故」。

綜上,本論以「等和合」釋相應,以「五義平等」為其核心定義;於因緣層次特立「相應因」以別於「俱有因」,並強調「同依」為必要條件;復將「相應」之義推及於業性、隨眠等之辨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從多重側面論述「相應」義涵,以下依本文所見,歸納其主要論述脈絡。

一、五種相貌之界定

論中以「云何相應?」發問,並明示「當知此相略有五種」:「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二、於他性中,與不相違相應,非相違;三、於不相違中,軟中上品與軟中上品自相應,非餘品;四、於軟中上品中,同時相應,非異時;五、於同時中,同地相應,非異地。」 此五重界定層層遞進:相應必起於他性而非自性;於他性中必與不相違者相應而非相違者;於不相違中必與同品(軟中上品)相應而非異品;於同品中必與同時相應而非異時;於同時中必與同地相應而非異地。

二、相應即諸勝方便

另一處另設問答:「復次,云何相應?謂彼彼諸法為等言說、為等建立、為等開解諸勝方便,是謂相應。」 將相應界定為對諸法作等齊之言說、建立、開解的殊勝方便,並進一步「以四道理」(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 分別其差別。

三、相應之四平等——事、處、時、所作

論中於心心法之語境下問:「何故名相應?」答:「由事等故、處等故、時等故、所作等故。」 以四項平等——事的平等、處的平等、時的平等、所作之平等——說明心心法「相應」得名之由。此四等相當於前述五相貌中之「同時」「同地」之更細緻落實。

四、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之三種相應

論中以分位建立之方式問答:「依何分位建立相應?」「依因果相稱分位,建立相應。此復三種。謂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此處將相應安置於因果相稱之分位上,並細分為三:和合相應、方便相應、稱可道理所作相應。

五、相應為建立有漏五相之一

論以五相(有漏事、隨眠、相應、所緣、生起)建立有漏諸法之差別,其中明「若諸染污心心所,由相應故,說名有漏」,即染污心心所因與煩惱相應而立名有漏。此處「相應」側重於心心所與煩惱之俱起關聯。

六、自性相攝,他性相應——總綱

「應知此中所有諸法,自性相攝,他性相應。」 明確區分:自性之間的關係以「相攝」建立,他性之間的關係則以「相應」建立。此即論中對相應概念之總綱——「他性」之諸法共同關聯、相稱和合,即名相應。

術語特色

本論論及相應時所用主要術語包括:和合、方便、稱可道理、觀待道理、作用道理、因成道理、法爾道理、軟中上品、同地、同時、不相違、事等、處等、時等、所作等,並以「相應」與「相攝」對舉,前者攝他性諸法之共同關聯,後者攝自性諸法之攝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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