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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界繫

kāmadhātusaṃprayukta

系属欲界的心法或烦恼机器生成

类型 事相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欲界系”不是简单地说“属于欲界的东西”,也不只是“让人产生欲望的对象”。它是一个关于系缚关系的概念:某一有漏法,能够成为欲界之贪潜伏、增长、反复发动的依处,因此被系属于欲界。

《阿毗达磨俱舍论》把“系”解释为:“系属,即被缚义。”又明确提出:某法在欲界现行,并不等于它就是欲界系;判定的关键,是欲贪能否于其中“随增”。欲贪所随增的法,才名为欲界系。

这里有三个层次需要分清。

第一,“欲界”不只是人间,更不只是现代人口中的“物质世界”。依《俱舍论》的世界分类,欲界包括八大地狱、四大洲、旁生、饿鬼以及六欲天,共说二十处。人、动物、饿鬼、地狱众生和六欲天众生,虽然生命处境与享受方式迥异,却都没有超出欲界的系缚结构。

欲界众生享用欲境又有三种差别:人趣与下四欲天受用现前已有的欲境;乐变化天受用自己变化出来的欲境;他化自在天受用他者变化出来的欲境。若借当代经验作一个非常有限的类比:有人消费现成商品,有人沉浸在自己制作的虚拟世界,有人利用他人的创作与注意力满足自己。对象的生产方式不同,“以欲境为受用中心”的结构却仍然相通。当然,这只是帮助理解的类比,并不是说网络平台或虚拟现实等同于六欲天。

第二,“欲”不能窄化为性欲,也不只是强烈的贪吃、购物或享乐冲动。欲界之贪可以依色、声、香、味、触以及种种法境而生:好看的形象、悦耳的声音、气味与滋味、身体接触,也包括身份想象、观点、记忆、名望、胜负和“别人怎么看我”。甚至一个人追求清净、修养或精神体验时,也可能暗中贪著“我比别人高明”“我必须保持这种状态”。对象看起来很高雅,并不能自动证明其中没有欲界之贪。

第三,“随增”不等于偶尔看见,也不等于一时产生明确的欲望。它说的是烦恼与所缘之间存在一种能够潜伏、滋长和反复发动的关系。一个对象进入经验之后,欲贪可能缘它现起,也可能由此得到滋养,使同类执取以后更容易发生。可以把它理解为:心不只是碰到了这个对象,还在对象上留下了“值得占有、值得重复、必须依赖”的黏着。

因此,同一部手机、同一笔收入、同一段关系,不能仅凭外观判定其修行意义。问题不只在东西“是什么”,还在心怎样依它增长贪著。手机可以用来处理工作、照顾家人,也可以成为不断追逐刺激与认同的入口;财富可以用来布施,也可以被当作自我价值的唯一凭据。阿毗达磨所谓“欲界系”,正是要我们从对象表面转向观察:欲贪如何在经验中获得立足点。

不过,也不能因此把欲界系误解成纯粹主观的心理标签。在阿毗达磨的分类中,它是对诸法界系属性的严密判定,不是说“我现在不喜欢它,它就不再属于欲界系”。欲界系与欲贪是能系与所系的关系:欲贪在相应的有漏法上随增,这些法由此被判为欲界系。个人一时的好恶,只是这套关系在某个时刻的具体表现。

从十八界来看,《俱舍论》说“欲界系十八”:

- 六根界:眼、耳、鼻、舌、身、意; - 六境界:色、声、香、味、触、法; - 六识界: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这意味着欲界系不是只关乎肉身,也不是只关乎外部诱惑,而是覆盖了根、境、识构成的整套经验过程。眼睛及其他感官是条件,影像、声音、气味等是所缘,相应的识是了别活动;欲贪可以在这一经验网络中随增。

这套分类也显示三界的不同。色界系只有十四界,除去香、味二境以及鼻、舌二识;无色界系只有意界、法界、意识界三界。论中谈到能化之心时也指出:若能化作香、味,其心判为欲界系,因为色界心不能化作香、味。可见“界系”有严格的法类和界地限制,并非把一切精神活动都笼统归为欲界。

二十二根之中,欲界系摄十九根;最后三种无漏根不属于三界,唯是不系。“不系”不是麻木、迟钝或什么都不接触,而是不再被欲界、色界、无色界之贪系缚。这里已经显出“欲界系”在解脱道上的位置:佛法并不只想教人管理几个过度欲望,而是要辨认整个三界系缚,进而由有漏走向无漏。

欲界系也不等于纯粹恶法。《俱舍论》说欲界系心有四种: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

- 善心可以是布施、持戒、慈爱、照顾和惭愧等,但只要仍属有漏、仍处在欲界系的范围,它还不是无漏解脱慧; - 不善心包括由贪、瞋、痴推动的损害性心理; - 有覆无记带有染污、能障圣道,却不按善恶果报的方式直接判为善或不善; - 无覆无记既非善恶造作,也不带染污覆盖,例如某些一般性的认识活动和果报心。

所以,欲界系不是“坏”的同义词。欲界中的善法极其重要:布施、持戒、慈心、正直,是离恶与修道不可缺少的基础。但有漏善仍不是终点。它可以带来善果、改善生命方向,却尚未必截断对三界存在的执取。

在烦恼方面,欲界系具贪、瞋、痴三不善根。贪常与喜、乐相应,瞋常与忧、苦相应,痴则可以遍与多种受相应;而一切烦恼也都可能与舍受相应。这一点尤其重要:被欲界系缚,不一定总有强烈兴奋或痛苦。一个人也可能平平淡淡、几乎无感地重复刷屏、比较、占有和防卫。情绪没有剧烈起伏,不代表系缚已经消失;贪著可以安静得像习惯,痴也可以平淡得像“事情本来就该如此”。

《俱舍论》还说,欲界的一切非色善法可以因断善根或受生上界而舍;三界一切非色染法,则要由对治道生起而舍。这正点出修行的关键:离开某个环境,不等于消除染污;暂时没有机会满足欲望,也不等于欲贪已经断除。真正使染法被舍的,是能够对治它的道。

欲界系在解脱道上的意义,因而可以概括为:它标出我们经验中“欲贪可以落脚并增长”的整片领域;修行则是在这片领域中如实知苦、观察集起、修习对治,直至不再由三界贪决定生命的去向。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一个很普通的通勤早晨。你在地铁里打开手机,看见一位朋友发布升职消息;紧接着,平台推荐了一款新手机,又推送一段令人愤怒的新闻。短短几分钟,羡慕、想买、焦躁、争辩冲动先后出现。我们严格依十八界和“欲贪随增”的定义走一遍。

第一步,是根、境、识和合。

眼根对手机画面中的色境,眼识生起;耳根若听见视频声音,便有声境与耳识;手指接触屏幕,涉及身根、触境和身识。新闻的意义、对升职的联想、关于自己的评价,则进入意根、法境与意识的活动。

这里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把“色”只理解为自己的身体,或把“法”只理解成佛法。十八界中的色境主要是眼所见的颜色、形态等;法境则是意识所缘的广泛对象,包括观念、记忆、想象和心理内容。欲界系因此既涵盖外部感官经验,也涵盖内部观念经验。

第二步,是辨认欲贪是否借此随增。

朋友升职本来只是一个信息,但心迅速把它组织成:“他已经超过我”“我也必须拥有这样的职位”“如果没有,我就不够好。”此时所追逐的未必是薪水本身,也可能是身份、承认与优越感。欲贪依这些法境而增长。

看到新手机时,眼前形色、广告声音以及关于“更高级生活”的想象共同成为所缘。真正的系缚不只发生在付款的一刻;反复查看评测、想象别人羡慕的目光、把拥有它当作完成自我的条件,都在使贪随增。

第三步,是看见受与烦恼的相应,而不把二者混为一谈。

漂亮画面带来悦受,负面新闻带来忧受,拥挤车厢带来苦受。受本身是经验的苦、乐、不苦不乐调性,并不等于贪、瞋、痴;但凡夫心往往随乐受生贪,随苦受生瞋,对舍受则在无明中滑过。

广告带来的愉悦不等于贪,但心若进一步认定“我必须重复这种愉悦”,贪便有了增长空间。拥挤带来的不适也不等于瞋,但当心认定“这些人不该妨碍我”,排斥和敌意便开始扩张。点破这个区别很重要,否则人会误以为修行是消灭一切舒服与不舒服的感受。佛法要处理的,是无明条件下对感受的攀取、排斥与认同,不是把活人训练成没有感受的石头。

第四步,是观察欲界系心不只有不善。

你察觉自己被比较心拖走,于是放下手机,为朋友真诚随喜;或者决定减少非必要消费,把一部分钱用于帮助家人。这可以是欲界系的善心。它真实可贵,也能改变行为与业的方向,但若内心仍牢牢抓住“我是一个比别人更有修养的人”,善行中仍可能夹带细微的自我经营。

这不是要怀疑一切善意,而是要把善法安放在正确位置:先以善对治粗重不善,再以智慧观察连有漏善也无常、无我、不可执取。解脱道不是因为善尚非究竟,便否定善;而是借善建立可修之心,又不把善行包装出的身份当成最后归宿。

再看亲密关系中的一个场景。伴侣没有及时回复消息,你先感到不安,继而不断查看在线状态,最后发出带刺的质问。

消息提示、头像和文字是相关境界;看见、听见以及意识解读,是相关识界。真正推动痛苦升级的,往往不是“没有回复”这个事实,而是心在法境上连续加工:“他若爱我,就应立刻回复”“沉默说明我不重要”“我必须控制对方的反应,才能确保自己安全。”

这里的贪不一定表现为甜蜜,它也会变成占有和控制;当占有受阻,瞋便随之出现。贪与喜乐相应,瞋与忧苦相应,在生活中常常不是两套互不相干的心理,而是同一执取的正反两面:得到时欢喜,受阻时愤怒。

但也不要把正常的关系需要一概叫作欲贪。清楚表达边界、要求基本尊重、保护自己免受伤害,并不自动等于烦恼。判断重点仍是:心是否把对方变成维持“我”的工具,是否因攀取而不断增长控制、恐惧与敌意。佛法的观察不能取代现实中的沟通、法律保护或心理治疗;在受虐、控制等处境中,安全与求助应当优先。

育儿也能看出类似结构。孩子考试失利,父母说自己“都是为你好”,但心中可能夹带:“孩子的成绩决定我是不是成功的父母。”这时,表面所缘是孩子的未来,深层所执却是自己的身份。若孩子进步便喜,退步便忧,违抗便瞋,贪、瞋、痴就在看似正当的关爱里彼此勾连。

真正的关爱并非没有期待,而是不把孩子当成填补自我缺口的所有物。父母仍可设立规则、帮助学习,却同时观察:我是在回应孩子的真实需要,还是在维护自己的形象?这种观察不是自责,而是把爱从占有中一点点释放出来。

最后看加班。完成职责、维护生计并不当然是欲贪;但若心坚信“只要职位再高一点,我便终于值得被尊重”,工作就从谋生与贡献变成了自我存在的担保。升职时的喜、受阻时的忧、对竞争者的瞋、对无常风险的刻意不见,共同形成欲界系缚的日常样貌。

算法可以通过用户停留、点击和重复观看,持续提供更容易引起反应的内容;这能帮助我们理解外缘如何强化习惯,却不能据此声称算法或脑科学“证明了”佛法。神经机制、主观经验、伦理责任与佛教所说业、烦恼、解脱,并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科学研究本身也仍有大量争论和未决之处。较稳妥的说法是:当代技术使“接触—愉悦或不适—重复攀取”的循环变得格外可见,而佛法进一步追问,这个循环为何成为系缚,以及如何从根本上止息它。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生活最擅长制造一种错觉:只要不断更换对象,问题就能解决。换设备、换工作、换伴侣、换城市、换信息来源,甚至换一种修行体验。新对象有时确实能改善现实处境,但“欲界系”提醒我们:若欲贪随增的结构没有被看见,心很可能只是换了一根更漂亮的绳子。

这个概念首先帮助我们把责任放回正确位置。它既不把一切问题归罪于外境,也不把一切苦都粗暴地归咎于个人意志薄弱。外部设计、经济压力、人际结构会真实影响人;与此同时,心怎样取境、怎样让贪反复增长,也需要被观察。佛法既不是消费主义式的“满足所有愿望”,也不是道德主义式的“有欲望就可耻”。它关心的是因缘链条:什么条件令贪生起,什么令它随增,什么能使它减弱乃至断除。

其次,它让我们不再把“强烈欲望”当成唯一问题。很多深固的系缚没有戏剧性:醒来便摸手机,空闲便寻找刺激,听到异议便立刻防卫,看见别人成功便本能比较。因为这些反应过于日常,我们把它们误认成“我就是这样”。界系分析则把它们还原为有条件的法:依根、境、识,伴随受,在无明中被贪瞋痴接管。既是因缘所生,就不是不可观察、不可训练的命运。

再次,它防止修行停留在“优化欲界生活”。减少焦虑、提高专注、改善睡眠、获得稳定情绪,都有实际价值,但未必等于解脱。一个人也可能为了更高效率而冥想,为了塑造人设而行善,为了获得特殊体验而修定。修行若只是让“我”更有效地取得所欲,它仍可能服务于欲界系的结构。

不过,离欲也不是厌恶世界。若以瞋恨压制欲望,以“我绝不能有欲望”建立清净身份,那仍可能是欲界中的瞋、慢与痴。真正的离欲来自如实知见:所缘无常,受用不能提供永久安稳,把它认作“我”或“我所”必然带来负担。看清之后,攀取才逐渐失去说服力。

这也说明欲界系在完整解脱道中的位置。佛教不仅区分欲界、色界、无色界,也区分三界系与不系。离开粗重欲贪,可以趋向色界、无色界相应的禅定境界;但色界定与无色界定仍可能成为色贪、无色贪随增之处,因此仍属三界系。宁静、光明、无边、微细,不自动等于解脱。

所以道路不是“从低级享乐升级到高级体验”便结束,而是:

从认识欲界系开始,调伏贪瞋痴;以戒保护行为,以定令心堪能,以慧观察诸行无常、苦、无我;不仅不再被粗重欲境牵引,也不执著禅定境界及三界中的任何存在方式,最终趣向无漏、不系。

这里尤其要珍惜欲界中的善法。布施松动占有,持戒中止伤害,慈悲减弱自我中心,正念让根境识的过程变得可见,智慧则进一步照见系缚如何成立。善法不是终点,却是走向不系的重要道路。不能因为“有漏善仍属欲界系”,便得出“行善无用”的虚无结论。

常见误读与澄清

一、“欲界系就是性欲或物欲。”

不准确。性欲、饮食欲和感官享受是其中显著部分,但欲贪也能依名誉、观点、身份、关系控制、精神体验等法境增长。把欲界系缩成性欲,会漏掉更普遍也更隐蔽的系缚。

二、“凡在欲界发生的,都是欲界系。”

不准确。《俱舍论》明确否定单凭“在某界现行”判定界系。核心标准是相应界地之贪能否于法随增。尤其无漏法虽可在欲界众生的修道过程中生起,却不是由三界贪所系,因此是不系。

三、“欲界就是地球或物理宇宙的某一区域。”

过度现代化了。论中虽然说欲界二十处,但“界”同时涉及众生受生、心的层次以及诸法的界系分类,不能直接对译为现代宇宙学的空间分区。《俱舍论》还说三界如虚空量,应言无边,诸世界傍住,没有固定的绝对上下;这也提醒我们,不应把传统世界系统草率画成一座只有单一上下轴的实体楼房。

四、“欲界系的‘欲’就是一切愿望。”

不准确。佛法中“欲”的用法随语境而异,不能见到“欲”字便一律判为烦恼。求法、修善、断恶的意愿,不能简单等同于欲贪。此处的判准是贪:占有、黏著、以所缘维持自我,并让这种取著随之增长。没有方向性的意愿,修道本身也无法开始;应被对治的是染污的贪著,而不是一切发心与行动能力。

五、“既然欲界系包括善心,善恶就没有区别。”

完全错误。欲界系心有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四类,正说明“属于欲界系”与“道德上不善”不是同一分类轴。欲界善法能带来善果,也是修道资粮;只是它仍可能有漏,尚未等于无漏解脱。善与不善必须分明,有漏与无漏也必须分明,不能拿后一层差别取消前一层差别。

六、“离欲就是不接触感官对象。”

不充分。减少刺激、远离诱因可以成为有益助缘,但单纯隔离对象不等于断除欲贪。没有对象时暂不现行,仍可能保有随眠;一旦因缘具足,贪又发动。《俱舍论》说染法由对治道生起而舍,重点正在这里:真正的转变来自戒、定、慧所构成的对治,而不只是环境管理。

七、“只要感觉平静,就已经没有欲界系缚。”

不准确。一切烦恼都可能与舍受相应,系缚未必总显得强烈。麻木、惯性、无聊中的重复刺激,也可能是痴与贪的温和外观。另一方面,即使获得色界、无色界相应的深定,也仍须检验有无对相应境界的贪著;三界之内的宁静仍可能是有漏的。

八、“欲界系就是外物把我绑住。”

只说对了一半。外境是重要条件,但“系”不能被理解为物品自带一条实体绳索。根、境、识和合,欲贪依相应法随增,系缚才在因缘关系中成立。若把责任全推给外物,容易忽略心的取著;若反过来认为外部条件毫无影响,又会忽视成瘾性设计、社会压力及现实伤害。较完整的观察必须同时看内缘与外缘。

九、“理解了欲界系,就应该厌恶欲界和自己的身体。”

这是把离贪变成了瞋恨。身体、感官和日常生活不是应被仇视的敌人,它们正是观察无常、受、取与烦恼的现场。修行不是摧毁经验,而是在经验生起时不再盲目占有,不再以它建造一个必须被满足、被保护的固定自我。

十、“欲界系就是永远不能挣脱的本性。”

恰恰相反。提出“系”,正因为佛法同时指出“不系”。如果系缚是不可改变的本体,修道便毫无意义。欲贪依因缘生、依所缘随增,也可以因对治道而衰减、断除。认识欲界系不是给生命判刑,而是找到绳结究竟打在哪里。

说到底,“欲界系”要我们看的,并不是世界上有多少诱惑,而是心怎样把稍纵即逝的经验变成“我必须拥有”“我不能失去”“这能证明我是谁”。它也不要求我们仓促逃离生活,而是教我们在每一次看见、听见、感受、想象与选择中,辨认贪如何落脚。

看见这个过程,善恶开始分明;不再顺势随增,修行才真正开始;乃至对三界中最精微的安乐也不取著,才从“改善被系缚的生活”,走向“不再被系缚”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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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与核心要义

「欲界系」是指由欲界之贪随增,因而系属于欲界的诸法。《阿毘达磨俱舍论》释「系」为「系属,即被缚义」。然而,某法仅在欲界现行,尚不足以判定它是欲界系;论中明言,唯有欲贪于其中随增,才可称为欲界系。所谓欲贪,是未离欲贪者对欲界诸处所起之贪,亦包括不定地贪;其所随增之法,即名欲界系。色界系、无色界系亦依各界之贪随增而安立。

因此,「欲界系」的核心不只是法在何界出现,而是它与欲贪之系缚、随增关系。论中以「同缚马答」说明:问谁缚马而答马主,问谁是马主而答缚马者,两答互相指涉而未直接显明其义;借此指出,三界系的辨别不能只以所在或现行作答,须依贪之随增而定。

2. 主要阐述

在十八界的分类中,论颂说「欲界系十八」,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界,色、声、香、味、触、法六境界,以及眼识乃至意识六识界,皆可摄于欲界系。色界系只有十四界,除去香、味二境及鼻、舌二识;无色界系唯意界、法界、意识界三界。在二十二根中,欲界系具有十九根;最后三无漏根不属三界,故唯是不系。

就界地处所而言,欲界有二十处,包括八大地狱、四大洲、旁生、饿鬼及六欲天。其上色界有十七处:前三静虑各三处,第四静虑八处。无色界之法没有色相方所,不能依空间处所安立,但依众生受生差别而有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及非想非非想处四种。论又说三界如虚空量,应言无边;一一佛出世虽化度无量有情,亦不能令世界穷尽。诸世界应说傍住,并无固定上下之说,故色究竟之上仍可有欲界,欲界之下亦可有色究竟。

「随增」之义亦见于欲界能化心。若能化作香、味二法,此能化心判为欲界系,因色界心不能化作香、味。此例表明,界系判定不只看所化之事出现于何处,也须考察该心及其所缘法与界地的相应限制。

在心的分类上,欲界系心有善、不善、有覆无记、无覆无记四种;色界系与无色界系心没有不善,无漏心则只有善及无覆无记二种。欲界一切非色善法由两种因缘而舍:断善根,或受生上界;三界一切非色染法,则由对治道生起而舍。欲界系无表在初刹那以后可以生起,并以现身大种为所依。

烦恼方面,欲界系具贪、瞋、痴三不善根。眠、惛、掉三种可通不善与无记,其余所说随烦恼唯属不善;色、无色二界的相应诸法则唯是无记。就受相应而言,贪与喜、乐相应,瞋与忧、苦相应,痴遍与诸受相应;邪见与忧、喜相应,疑与忧相应,其余五种烦恼随应与喜相应,而一切烦恼皆可与舍相应。上地诸烦恼则随其所应,遍与自地识所具诸受相应。

欲界受欲又有三种差别:全体人趣及下四欲天,受用现前欲境;第五乐变化天,受用自身所化欲境;第六他化自在天,受用他者所化欲境。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本条所据材料仅见毘昙部《阿毘达磨俱舍论》(《阿毘達磨俱舍論》,世亲造、玄奘译)。该论通篇使用「欲界系」,并与「色界系」「无色界系」「不系」对举,未见以其他别名替代。现有材料亦未提供同论异译本,或其他部类经论对此词的异称,故无从列举如新旧译名之分歧。相关分类用语则有「十八界」「二十二根」「欲生」等,皆依本论原有表述,不改换为其他译语。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欲界系」与「欲贪」是能系与所系的关系:欲贪随增于某法,该法遂被称为欲界系;色贪、无色贪与色界系、无色界系的关系亦同。「不系」则与三界系相对,指不由三界贪所系者,如三无漏根。

它也与「欲界」的处所范围有别:欲界二十处说明众生受生及世界安立的范围,欲界系则说明诸法受欲贪随增而被系属的性质。因此,在欲界现行与成为欲界系并非同一判准。十八界、诸根、诸心、烦恼、无表及受欲差别,则分别从法类、心性、染污、所依和果报受用等方面展示欲界系所摄内容。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系属,即被缚义。」

「欲界系十八。」

「若法于彼三界现行,此法即说三界系不?不尔。」其判准在于三界之贪于法「随增」,欲贪所随增者名「欲界系」。

「欲界系心有四种」,即善、不善、有覆及无覆;色、无色界除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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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欲界繫」為三界分判之核心範疇,貫穿根、心、煩惱、隨煩惱諸門,逐一標示哪些法繫屬欲界、哪些通上二界或不繫。其論述有以下數端:

一、根門之判:二十二根中,除後三無漏根(唯不繫故),「欲界繫唯有十九根」;色界更除男、女、憂、苦四根而存十五根;無色界并除五色根及喜、樂根,唯餘意、命、捨、信等五根八根通無色界繫。論中明言除女男者「色界已離婬欲法故」,無苦根者「身淨妙故,又彼無有不善法故」,無憂根者「由奢摩他潤相續故」。

二、心品之判:頌云「欲界有四心,善惡覆無覆,色無色除惡,無漏有二心」。欲界獨具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四心;上二界無不善心;無漏唯二心。此即欲界繫法之體性最廣,善惡俱容。

三、不善根唯欲界:頌云「不善根欲界,貪瞋不善癡」,明三不善根(貪、瞋、癡)唯繫欲界,上二界無瞋故不善根不立。

四、漏門之判:論以「欲界煩惱并纏,除癡,四十一物總名欲漏」,謂欲界繫根本煩惱三十一并十纏;色、無色界煩惱除癡,各二十六,合五十二物名有漏。三界十五無明別立無明漏。論中釋上二界纏不計入有漏之由:「彼界纏少,不自在故」。

五、隨煩惱之界繫:欲界所繫眠、惛、掉三隨煩惱通不善與無記二性,「所餘一切皆唯不善」;上二界隨煩惱一切唯無記性攝。又諂、誑唯在欲界及初靜慮(以大梵王誑惑馬勝苾芻事故),惛、掉、憍三通三界,「所餘十一唯欲界繫」。

六、受相應門:欲界繫諸煩惱中,貪與喜、樂相應(歡行轉,遍六識),瞋與憂、苦相應(慼行轉,遍六識),無明遍與前四相應,邪見通憂、喜(唯意地),疑與憂相應,餘四見及慢與喜相應;通相而言,一切皆與捨受相應,「以諸隨眠相續斷位勢力衰歇必住捨受」。

七、無表色之界繫:論言「唯欲界繫初剎那後,所有無表從過大生」,明無表色之相續唯於欲界繫中從過去大種而起,現身大種但能為依。

總之,本論用詞徑稱「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以「繫」字標法之歸屬,不另立異名;其論述特色在於逐門(根、心、煩惱、隨煩惱、受相應、無表)以數量與體性對舉三界,使欲界繫法之廣狹、善惡、相應一一可數。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欲界繫」為核心術語,亦簡稱為「欲繫」,用以標識繫屬於欲界之一切法。論中對煩惱之分類,或立三種謂「欲繫、色繫、無色繫」,或立四種謂「欲繫記無記、色繫無記、無色繫無記」,可見「欲繫」即「欲界繫」之省稱,為本論慣用形式。

本論對欲界繫法之正面界定見於兩處。其一以問答體釋義:「於此間生,未得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謂於欲界受生而尚未獲得對治,或雖曾得對治而復退失,於過去、現在、未來三時現行之法,一切一分屬欲界繫。其二更為詳備:「於欲界若生、若長,未離欲界欲,心不在定,於此位中所有諸法,或生得故,或作意故,已行、正行、當行,是名欲界繫法。」此定義以「未離欲界欲」與「心不在定」為關鍵判準,並區分「生得」與「作意」兩種生起方式,以「已行、正行、當行」貫通三世。此與色界繫法須「已離欲界欲」且入定或生彼之條件恰成對照。

本論復以「輕安俱三摩地及彼眷屬并彼果法所不攝義」為欲界繫之消極界定,即不為色界定地善法所攝者屬欲界繫。又以四句分別法處理欲界繫與色界繫、無色界繫、不繫(無漏)之間之關係,謂「如欲界繫望色界繫作四句,如是欲界繫望無色界繫、欲界繫望不繫……如其所應,皆作四句」。於蘊處界之義門中,更細辨幾法以欲界繫為義:「四。二,欲、色界繫,欲界繫為義。三,欲、色界繫,欲、色界繫為義」等,顯示諸法於界繫歸屬上有唯欲界繫、通二界繫、通三界繫及不繫等多種情形。

本論亦論及欲界繫之動態轉化。下地眾生若於上地起愛,「未得離欲不定心者,當言此愛是欲界繫」,然此愛有染污與不染污之別:染污者謂貪著上地喜樂、求常恒不變;不染污者謂「專求離欲,欣樂證入上地寂靜」。又於六現觀之界繫歸屬,本論判為「一、唯欲界繫;一種一分,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即此一分及餘三,此四是不繫;一,通繫及不繫」。

於煩惱門中,本論以「欲暴流」攝欲界繫之煩惱:「欲貪瞋等欲界所繫煩惱行者,欲界所繫上品煩惱未斷、未知,名欲暴流」,與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並立。又於十二諦之迷執中,欲界苦集滅道四諦具有十煩惱迷執,而色界、無色界則除瞋,此亦顯示欲界繫煩惱較上二界多出瞋恚一法。又論及欲愛為三界愛之一:「若生欲界,悕求欲界後有者,喜於已得所受用事、欣於未得所受用事,諸所有愛,是名欲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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