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苾芻律儀

bhikṣu-saṃvara

比丘受持具足戒形成的戒律防护。机器生成

类型 行门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读懂一张"以身语全副投入某件事"的工程蓝图


一、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1. 名字与其所在坐标系

苾芻律儀(bhikṣu-saṃvara)严格意义上讲是出家人的事。"苾芻"是音译,意译"乞士",指的是受过具足戒(比丘正式出家的最后一道受戒程序)的男众。在《阿毘達磨俱舍論》《瑜伽師地論》中,"苾芻"是固定译语,"比丘"并未作为主要译语出现——这是一个不起眼但重要的细节:术语被定型,意味着它所背靠的制度已经在原文中成形。"律儀"是 saṃvara 的意译,意为"防护、止恶";与尸罗(śīla)、戒律儀在本文词汇系统里近义。

它坐落在"七众别解脱律仪"的序列里:近事(在家男居士)守五项、近住(八戒日)守八项、勤策(沙弥)守十项——前几种都是有限数。苾芻律儀不再走"再加几条"的逻辑,它的特别处在《阿毘達磨俱舍論》那句关键命题:

受離一切應離身語業

不是若干戒条的有限相加,而是把"应当远离的身业、语业"——全包。这是理解它的第一只钥匙:它属于另一种逻辑——全包式("一切"的逻辑),而不是条目式("再增几条"的逻辑)

2. 從一切得:取得范围的三个全称维度

《俱舍論》进一步把"全包"推到了三个维度:

- 從一切有情得:你发愿不伤害的对象不能预先排除。不是说"对人类不害,但对蚂蚁不在乎"——对象必须是"一切有情"。 - 從一切律儀支得:支(ṡākhā)指根本业道(身三、口四)。只有根本业道称为律仪支。居士五戒等可从四支得(只就其中几条根本业道而立),苾芻律仪必须由一切支得。 - 由任一下、中、上心得:你受戒时哪怕只是以惭愧心、怖畏心、忍耐心任何一种去受,都能于一切有情、由一切支得律仪;若三心俱用,则可谓"由一切支及一切因而得"。

反过来说最具有警示意味:如果你预先设定限制——"只对某类有情""只守某支""只在某地某时"——你得到的不是律仪,只是与律仪相似的"妙行"。这是普通人最容易跌进去的偏差:在嘴上说"我守戒",守的其实是一份被精心筛选过的清单。

《俱舍》还有一个看似奇怪但意味深长的规定:对于实际上根本加害不了的对象(例如还未降生、已证无学),仍然能凭"对一切有情起普遍不损命的增上意乐"而得戒;反过来,原本不能加害的对象后来变得能加害,也不使既得律仪增减。关键点在这里:律仪之成立,根本上不在现实层面"完成不害",而在心行层面"具有全称的善意乐"

3. 從他受:律仪作为关系性的事件

《瑜伽師地論》强调:苾芻律儀必須從他受,沒有"自然受"這回事。为什么?如果出家不需要从合法的师长与僧团经羯磨(僧团议事表决)程序受,那就意味着"堪出家与不堪出家者"皆可自说自话地出家,圣教的轨范也就空了。具体场景是:受者往趣师所,殷勤劝请,礼敬而住,以语言表白所欲——此事含身表业(身体的礼敬)、语表业(语言的表白)、意表业(内心的向往)三业。

这条规则承载的不是形式,而是制度合法性:一份律仪要被一种比个人更长的师承承认,它才能在僧团内有效运行

4. 四支:律仪运作的四个支柱

《瑜伽師地論》把苾芻律仪的成立与运作归纳为四支

- 受具足支:在白四羯磨(对受戒者所作的四次宣读征询表决)中完成第四次表白,略摄"随粗学处"(比较明显的粗条戒),由此初成具苾芻戒——身份立。 - 受隨法學處支:对毘奈耶(律)中随顺苾芻尸罗的众多学处,"一切守护奉行"——内容落实。 - 隨護他心支:让你的轨范(身教风范)、所行具足,不致被世间、贤良、同法者、持律者、学律者讥毁——戒不只是你跟自己的事,它维系着整个僧团在你眼里的可信度。 - 隨護如所受學處支:对微细罪都深见怖畏,不犯所受学处,若有违犯则依法出罪(通过忏悔羯磨等程序使其清净)——戒不是有一道下限就够,而是要让细密到你不敢随便碰

一支立身份,一支建内容,一支守公信,一支守细行——四支缺一就不是完整的苾芻律仪

5. 净命的日常形态:让戒体有房子可住

《瑜伽論》给出具体到今天都可直接读的画面:

身语"无亏":于所受学处不亏身业、不亏语业,无缺无穿。威仪路——行住坐卧——加上衣、钵、乞食、受用、洗足、敷设卧具,每一项都要既"随顺世间"(看着人像人)又"随顺毘奈耶"(合乎出家人的规矩)。

净命分三面: - 所行——远离买卖、远离伤害与拘缚等事(不卷入营利、不卷入对人的暴力与控制); - 摄取——不摄取象马、生谷等贵重财物,衣仅"蔽身"、食仅"充腹",远离长物(多余的积蓄); - 受用——远离非时食(过午不食)。

这三条凑在一起不是装饰,是律仪能够"立得起来"的现实结构:当你的衣裳只能蔽身、饭碗只能充腹、作息以时为界、不碰买卖不受控制——那份"具足"的戒体,才不只是一份内心承诺,而是一座看得见的房子。

6. 舍戒:什么时候这份律仪会停下

《俱舍》《瑜伽》两论并列给出:

《俱舍》所列四缘(近住以外七种共同的舍缘): 1. 向能理解的人发露"我舍学处"; 2. 弃舍众同分(离开僧团); 3. 二形俱生(出现两性特征); 4. 善根断(已证涅槃)。

近住自己的第五缘:夜尽(八戒日过即尽)。

《瑜伽》所列:舍所学处、犯根本罪、男形隐没而生二形、善根断、舍众同分;正法毁坏隐没时虽不能再新受,既受得者不因此舍。

两论对"犯极重罪是否就舍苾芻戒"作了并列保留: - 有余部:四极重感堕罪(杀盗淫妄之大罪)随犯一即舍勤策与苾芻律仪。 - 迦湿弥罗毘婆沙师:犯根本罪不舍出家戒,但有"持戒/犯戒"二名,发露悔除之后单名"具尸罗"——意为戒体仍在,但当下要靠忏悔对治。

两说并列而《俱舍》最后点出一个比喻:多羅樹斷頭,不能復生長——即使按毘婆沙师的说法戒体未舍,"生广大"的功能已经被打断。根还在,但枝叶不再能继续生长广大——这是犯根本重罪的真实代价。

7. 《俱舍》提到的"四种苾芻"

戒律术语里"苾芻"分四等:

- 名想苾芻:仅名为比丘、形象为比丘,未必有真实持戒; - 自稱苾芻:自己称自己为比丘; - 乞匃苾芻:依乞食为生(这是字面意义上的"苾芻"); - 破惑苾芻:诸漏已尽、实证位的比丘。

前三种都能受具足戒,但只有第四种是实证位的苾芻。这一区分里有一个温柔但冷酷的意思:戒体可以由不完全清净的人持有,戒体不等于清净。戒体是制度给你的"应当出家的位格",清净是你在那个位格里走出来的成绩单。


二、生活里的走查

苾芻律儀是出家众的事,在家众不能直接受持(如果在家可受,出家位格就解体了)。但它的结构——"受的全称性""细密性""可见的净命""犯戒的代价""从他受的制度逻辑"——是一面镜子,能照出我们在伦理承诺上反复出现的几种模式。我们借用日常场景把它的几支走一遍

走查 1:「受具足支」与「受隨法學處支」——一次承诺的全称性

想象你进入一种真正严肃的专业角色——医师、律师、心理咨询师、海上救援队员。签约那一瞬间就启动了此后所有学处的相续——签约那次相当于羯磨到位;其后每一条职业伦理(保密、不伤害、利益回避、知情同意……)就成为你日常的"随法学处"。

读它的反面:同样签了这份协议的人,在心里悄悄设了一个"只对某类客户""只在办公室""只在大项目上"——这正是《俱舍》说的"预先限定",得到的是"妙行"(看起来在守),不是律仪(真正在守)。当代各种专业伦理困局里,最难的不是缺规则,是规则被自我限定成了一条舒适的边界

走查 2:「隨護他心支」——你不在场的时候,戒还在

一位苾芻无论走到哪里都希望不被"世间、贤良、同法者、持律、学律者讥毁"。放在当代:一个咨询师在下班后对来访者轻率议论,会让整个行业的可信度被重新估量;一位教师在家如果动辄怒骂孩子,职业上的"为人师表"也在悄悄松——戒不是你不在场就停的东西

"随护他心"不是形象工程,是律仪的内置结构:你守得细,是为了让那个你代表着的共同体仍然被信任

走查 3:「隨護如所受學處支」——对微细罪深见怖畏

当代文化倾向于把道德当成"别越那条大线就行",于是一点小的不诚实、一点小的失信、一点小的讥讽都不入罪。苾芻律仪不是这样设定的:它要你对每一种"看起来没大事"的不当都为之一凛

走查一次——刷手机时随手评一句网络评论里你未见全貌的污蔑,答应了朋友的一件小事却"忘了",跟人约了时间却迟到二十分钟而被当没事——这些东西在"大罪"标准下都不入罪,但它们正是律仪要你慢慢看清的部分。"畏于小罪"不是神经质,是让粗的警觉长出细密来。

走查 4:净命三面——穿衣吃饭这件小事

《瑜伽论》落在最琐细的地方:衣"蔽身"就好,食"充腹"就好,远离长物与非时食。这不是"苦行"的姿态,而是让占有的冲动在日常消耗的层面就松下来

走查——通勤路上买了杯咖啡、午休时随手点外卖、坐地铁刷订阅视频、家里一堆未拆的快递——这些不是"过午不食"的技术违反。反复读这条戒律的人会被它逼出一个更基础的问题:我的身体在一天中被多少种购买、订阅、推送所养着?它们有没有反过来在抢占我的注意力? 净命三面今天读起来,几乎是一种"反过载"的练习——占有先松下来,心才看得见别的。

走查 5:「從一切得」与「從一切支得」——那只蚂蚁与那个你不喜欢的人

《俱舍》说"对一切有情具有善意乐"。这是一份全称命题:没有任何一撮对象可以是例外。技术上,"苾芻律儀至少要对一切人类作为对象";但其精神示意,是让你练出一种结构性的、对一切在意的愿心

走查——刷到一条远方发生的不幸新闻一闪而过;对隔壁楼那个你不喜欢的人在心里的某种轻视。你也许从未想过去加害他们,但"普遍善意乐"不是"无加害",而是一种愿心结构——它要在你心里慢慢长出来,不是长出来了的,得练。

走查 6:「多罗树断头」——亲密关系里那种"看似还有但长不出"的代价

《俱舍》最后那个比喻重量不轻:多罗树断头,根还在,但枝叶不能再继续生长。犯根本重罪不是"戒体没了",而是"生广大的功能被打断"

这一比喻落在亲密关系上尤其有一种痛楚的贴切——一段被反复冷暴力又轻率"对不起"平复的关系,常常不是"重新来过"那么简单;一句说过又被轻描淡写带过的谎,让后面所有的话分量都不同;一个被伤害过的身体或心理,"原谅"是可贵的,但它不是一个可以按下去的按钮——生长已被打断的部分,需要时间、需要条件才能再起。

走查 7:「從他受」与「隨護如所受學處支」——婚誓那一刻和它之后的细密

婚誓是一种典型的"从他受"——你在家人与见证者面前说出那一句,此后所有"随法学处"才开始在你生活中生效。它不在婚礼那一刻就完成所有义务,是在那一刻启动了此后所有细密的义务相续

如果这一誓被默许一种"只对某类日子""只在某地""只在朋友面前"才发生效力——就已经落进了《俱舍》说的"预先限定"。如果这一誓又被自我放宽到"不是什么大事就 OK"——就已经在"随护所受学处支"上松了。一份承诺的全称性与细密性,是它在岁月里能不被消耗掉的真正原因——无论那份承诺是出家、是婚姻、是某种职业、是某种自我期许。


三、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对一个不在家众而言,苾芻律儀不是日常可操作的制度。但它能借给当代人几样少有的东西:

第一,一份"全称命题式"伦理的样本

当代伦理常常被情境论与后果论统领——"在这种情况下这么做合不合理""会引发什么后果"。《俱舍》《瑜伽》给出了一条很干净的命题:伦理的成立不在于现实里有没有完成不害,而在意乐结构是不是全称的。这是一种训练,训练"对一切在意的愿心"——它让你不必先完成所有义务才能宣告自己"已经做了选择"。这种结构在咨询师、海上救援者、外科医生身上都看得到:他们常常在事情还没发生时就要先把那份全称的应许发出来。

第二,"细密性伦理"的示范

当代文化把伦理化约为"别越线就行",苾芻律仪把伦理推到"微细处亦见怖畏"。AI 公司讨论模型"对齐"(alignment)时有一句常见的话:你不能训练一个模型只在关键问题上不越线,而让它在日常微细处自由发挥,最后还指望它在关键点上真的不越线。这与"对微细罪深见怖畏"几乎是同一个结构。注:这是一个类比——人类内心的细密持守与算法的对齐不是同一层面的事,不能等同;但它能帮人看清细密是一种训练出来的结构性能力,不是态度

第三,"净命"作为一种可执行的生活方式

衣仅蔽身、食仅充腹、远买卖、不囤积、过午不食——这是一份用日常消费来节制贪的具体工程。当代人最常感到"被占有"的不是被强制,而是被订阅、被推送、被连带消费所养。净命不是苦行,而是一种让占有先松下来的练习。松了以后,你才有可能重新看见——什么是你真正在做的事,什么是喂养你的注意力、又让你焦虑的累赘。

第四,"从他受"的伦理制度逻辑

"从他受"背后有一整套对师承、对羯磨程序、对制度信任的尊重。当代很多伦理承诺以"个人独立选择"为荣。但出家戒提示了一件相反方向的事实:一份伦理要稳,常常需要被一个比个人更长的传承承认。不是个人主义不能立伦理,而是仅靠个人主义的伦理在重大关口常常撑不住——它没有那层制度的同行护念,也没有那层"你身后还有人"的结构感。这层道理放在职业中的师承、戒毒康复的同行、长期心理治疗的设置、长程伴侣关系的承诺上,都同样适用。

第五,"犯重代价"的清醒

多罗树断头不能复生——这个比喻告诉当代人:有些伤害你做了之后,剩下的并不是什么都没了,而是"继续扩张、生长的能力不复如初"。这其实是一种慈悲——它让你不在轻飘飘的"对不起"幻觉里继续冒险。


四、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 1:把苾芻律仪当成一张长长的清单

"苾芻二百五十戒"常被人当清单背。但《俱舍》明确说它是"受离一切应离身语业"——核心不在那个数字,而在"一切"二字。二百多条只是展开,不是上限。把它当成清单就读窄了。

误读 2:把它当成"更严的居士戒"

在家众与出家众在佛教传统里是两种位格。苾芻律仪是出家位格的防护体系。在家众如果想学它的精神,应当学其在结构(细密性、全称性、净命、他受)上的智慧,而不是去数那些与在家不相宜的戒条。

误读 3:把"从他受"读成对个人的依附

"从他受"不是依附,是传承。传承的意思是:你的出家身份由一种制度(师承 + 羯磨)承认,因此你在制度内有合法性、出家人对你有共护的责任、你的修行能接入一个比你自己更长的法流。这与"独立人格"并不冲突,反而是给独立人格一个它能生长的土壤。

误读 4:以为犯了重戒就什么都不是

《俱舍》已经并列了两种主张:一种说犯根本重即舍戒,一种说犯根本重不舍戒体但忏悔后单名具尸罗。两说并列是有意保留余地,因为这是技术性争议。但多罗树断头不能复生这个比喻对任何一种读法都成立:戒体或舍或留,"生广大"的功能都被打断——再起的成长需要真实代价。

误读 5:用绩效思维读"随护他心"

"不被人讥毁"听起来像在打造公众形象。它真正要的不是面子,而是让戒体不被你的在场所败坏。它是伦理的,不是形象工程的。"不让人失望"和"不让人从你身上看见这个群体的失守"是两种不同的事,前者指向自己,后者指向所代表的那个共同体。

误读 6:把"净命"读成旧规矩

衣蔽身、食充腹、非时不吃——这些形式在当代很容易被读成"老一辈的仪式感"。但《瑜伽论》点出来的实质是:这一整套细节让贪的根须在日常中先松。形式是表面,实质是心行的工程——心是要用这些细节去磨的,磨出的是警觉性与可节制性。

误读 7:以为"全称命题式"等于"没有例外"

《俱舍》的"从一切得"是一种愿心结构——你发愿的对象不能预先排除。但它在实操中不是说每一个对象都"加害得了",也不是说一切情境下你都能做到。律仪的成立靠的是意乐的全称,不是现实的完成。区分这两个层面,能让人既不陷入"既然现实无法完成就不必发愿"的懈怠,也不陷入"既然发愿就要事事完美"的压迫。


最后的话

苾芻律儀在今天大多数读者不会去受。但它示范的"全称命题式伦理""细密性伦理""从他受的制度伦理""净命生活方式""犯重的真实代价"——这五样,在一个人如何对待自己的承诺、对待自己在意的人、对待自己的日常细致、对待自己的师承、对待自己的错误时,几乎都是可以借光照见自己的工具。它是一份工程蓝图——给那些选择"以身语全副投入某一件事"的人看的;它要的不是表面的完美,而是细密、可信、能长久的可持续性。能长久,本身就是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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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与核心要义

苾芻律儀(bhikṣu-saṃvara)是出家苾芻从他依法受具足戒后所得、以守护学处和远离应离身语业为内容的别解脱律仪。《阿毘達磨俱舍論》将其列于近事、近住、勤策之后:前三种分别远离五项、八项、十项,苾芻则“受離一切應離身語業”,故其范围并非若干戒条的有限相加,而是遍摄一切应当远离的身业、语业。

2. 主要阐述

《阿毘達磨俱舍論》着重说明律仪的取得范围。别解律仪必须从一切有情得,不得预先排除某类对象。苾芻律儀又是“從一切得”,即由一切律仪支而得;其余律仪则可从四支得,因为只有根本业道称为律仪支。受戒者以任一下、中、上心受持,皆能于一切有情、由一切支得律仪,但未必由一切因得;若三心俱用,则由一切支及一切因得。

取得律仪须对一切有情具有善意乐。若事先限定有情、戒支、处所、时间或缘,例如只对某类有情不害、只守某支、只在某地或某时远离恶业,便不能取得律仪,仅得与律仪相似的妙行。即使某些对象实际上无法加害,仍可依普遍不损命的增上意乐得戒;对象后来成为能害或不能害,也不使既得律仪增减。

《瑜伽師地論》则强调受戒程序与持守结构。苾芻律儀必须从他受,不存在自然受;否则堪出家与不堪出家者皆可自行出家,圣教轨范及善说法毘奈耶即无从显明。受者往趣师所,殷勤劝请、礼敬而住,并以语言表白所欲,其中具有身表、语表及意表业。

该论以四支总摄苾芻律儀:一、“受具足支”,经表白第四羯磨,略摄受随粗学处,初成具苾芻戒;二、“受隨法學處支”,守护奉行毘奈耶别解脱中随顺苾芻尸罗的众多学处;三、“隨護他心支”,使轨范、所行具足,不受世间、贤良、同法者及持律、学律者讥责;四、“隨護如所受學處支”,于微细罪深见怖畏,不犯所受学处,若有毁犯则依法出罪。

其日常持守表现为身业、语业于所受学处无亏、无缺、无穿;行住坐卧以及衣、钵、乞食、受用、洗足、敷具等,皆须顺应世间及毘奈耶。净命圆满又涉及所行、摄取、受用:远离买卖、伤害、拘缚等事,不摄取象马、生谷等物,衣仅蔽身、食仅充腹而知足,并远离长物及非时食等。

关于舍戒,《阿毘達磨俱舍論》说,除近住外的七种别解律仪由四缘舍:向能理解者表示舍弃学处、舍众同分、二形俱生、善根断;近住另加夜尽。对于犯极重罪,有余部主张随犯四极重感堕罪之一,即舍勤策及苾芻律儀;迦湿弥罗毘婆沙师则主张犯根本罪不舍出家戒,但兼有持戒、犯戒二名,发露悔除后仅名具尸罗。《瑜伽師地論》所列舍因包括舍所学处、犯根本罪、男形隐没而生二形、善根断及舍众同分;正法毁坏隐没时虽不能新受,既受得者并不因此舍戒。两论说法依出处并列,不作裁决。

3.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毘昙部《阿毘達磨俱舍論》以“苾芻律儀”为固定术语,并交替使用“苾芻戒”“別解律儀”“出家戒”“具足戒”。论中还列“名想苾芻、自稱苾芻、乞匃苾芻、破惑苾芻”,并以“白四羯磨受具足戒苾芻”标明受戒身份;其主要译语是“苾芻”,不是“比丘”。

瑜伽部《瑜伽師地論》同样固定使用“苾芻”,并将“苾芻律儀”置于“別解脫律儀”“尸羅”“戒律儀”的语汇系统中,又使用“毘奈耶”“學處”“具足戒”等名目;其中“尸羅”亦名“律儀”,“戒律儀”以安住具戒乃至受学学处为义。现有材料未提供同论异译本,故不另立异译用词分歧。

4.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苾芻律儀是别解脱律仪的一类;“具足戒”侧重取得苾芻身份的受戒阶段,“学处”是受后应守护奉行的具体规范,“尸罗”“戒律仪”则用于表述安住具戒及其清净持守。《瑜伽師地論》又将苾芻尼、正学、勤策、勤策女律仪摄属苾芻律儀,理由是皆属出家品;苾芻尼依勤策女、正学、具足戒的次第渐受学,以承担广大众多学处。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阿毘達磨俱舍論》:“受離一切應離身語業。”又以律仪取得范围说:“從一切得。”

《瑜伽師地論》以“受具足支”“受隨法學處支”“隨護他心支”“隨護如所受學處支”四支总摄其受得、奉行及守护。《俱舍論》论犯重后戒体问题时,又载多罗树断头不能复生长之喻,说明根本重罪使其余所受不能继续生长广大。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四遠離」的層遞結構安立四種別解律儀,苾芻律儀居其頂。論文明確界定:「若受離一切應離身語業,安立第四苾芻律儀。」 此即苾芻律儀之核心表述——不限定具體條數,而是總攝一切應離之身業與語業,與近事律儀(離五)、近住律儀(離八)、勤策律儀(離十)形成由狹至廣的階次。近事五支為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虛誑語、飲諸酒;近住加非梵行、塗飾香鬘舞歌觀聽、高廣床座、非時食共八支;勤策將第六支開為二並加受畜金銀等寶為十支;苾芻則不再逐條列舉,以「一切應離身語業」總括。

在捨戒議題上,論云:「唯除近住,所餘七種別解律儀,由四緣捨:一由意樂對有解人發有表業捨學處故、二由棄捨眾同分故、三由二形俱時生故、四由所因善根斷故。」近住戒另加「夜盡」為第五緣。 苾芻律儀屬七種之一,故由前四緣捨,不涉期限。

論中並載部派異說:「有餘部說:於四極重感墮罪中若隨犯一,亦捨勤策苾芻律儀。」 此即主張犯四重(他勝)即失苾芻律儀。另有部言正法滅時一切學處結界羯磨止息,亦能令捨。 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則持相反立場:「犯根本罪時,不捨出家戒」,理由為「非犯一邊一切律儀應遍捨故,非犯餘罪有斷尸羅」,犯者但得「持犯戒」二名,猶如富人負債,若發露悔除則還名具尸羅。

對於佛說「犯四重者不名苾芻、不名沙門非釋迦子」之經文,毘婆沙師判為「依勝義苾芻,密意作是說」,並引律藏自釋四種苾芻:一名想苾芻、二自稱苾芻、三乞匃苾芻、四破惑苾芻。論斷:「此義中言非苾芻者,謂非白四羯磨受具足戒苾芻。」 亦即犯重所失者為勝義(破惑)苾芻,非謂羯磨所受之體全無。論末引佛喻:「如多羅樹若被斷頭必不復能生長廣大,諸苾芻等犯重亦然」,意顯犯一邊根本重罪令餘所受「必不復能生長廣大」。

術語形式方面,本論(玄奘譯)一律用「苾芻」而非「比丘」,用「律儀」譯 saṃvara,用「別解律儀」譯 prātimokṣa,用「尸羅」譯 śīla,用「勤策」指沙彌,用「近事」「近住」指優婆塞與八關齋,用「白四羯磨」指受具足戒之儀軌,用「他勝」指波羅夷(極重感墮罪)。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論苾芻律儀,置於「戒律儀」總綱之下,以「安住具戒」與「受學學處」為其核心界定。論中明言:七眾別解脫律儀雖因眾差別而成多律儀,然此處「唯依苾芻律儀處說善能守護別解脫律儀」,即以苾芻律儀為別解脫律儀之代表而廣說。偈中亦稱「苾芻、苾芻尼,戒莊嚴圓滿」,以戒莊嚴攝其功德。

受戒方面,論中強調苾芻律儀必從他受,無自然受義。其理由為:「由苾芻律儀非一切堪受故」,若許自然受,則一切欲出家者皆可隨意出家,「聖教便無軌範」。正受之時,以白四羯磨為體,從戒師所得聞少分學處,復從親教、軌範師處聞別解脫經,總略宣說過於二百五十學處,皆自誓言一切當學。

論以四支攝苾芻律儀:一受具足支(白四羯磨及略攝受隨麁學處),二受隨法學處支(守護奉行別解脫中所有隨順苾芻尸羅),三隨護他心支(軌範具足、所行具足),四隨護如所受學處支(於微細罪深見怖畏,設犯能出)。苾芻尼、正學、勤策、勤策女律儀皆在出家品所攝,攝屬苾芻律儀。

論又立八種律儀——能起、攝受、防護、還引、下品、中品、上品、清淨,總歸為三:受律儀、持律儀、清淨律儀。其中防護律儀謂由五根攝受善思,遇惡友或煩惱增多時即生慚羞速捨;還引律儀謂失念犯已,發露蠲悔,後堅守護。清淨律儀則依靜慮損伏犯戒種子,乃至入諦現觀永害惡戒種子,名無漏律儀。

不應授苾芻律儀有六因:意樂損害、依止損害、男形損害、白法損害、繫屬於他、為護他故。受已還捨有五因緣:捨所學處、犯根本罪、形沒二形生、善根斷、棄捨眾同分;然正法隱沒時,先已受得者不捨。

此外,論以三因緣說具戒苾芻禁戒淨命圓滿:所行圓滿、攝取圓滿、受用圓滿。又以正出家為依止,由正請問、審觀察、修對治、任持信四事防戒蘊,名善防護。戒蘊略義以三相顯示:無失壞相(安住具戒)、自性相(善守護別解律儀)、自性功德相(軌則所行圓滿,令他未信者信、信者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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