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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熟果

vipāka-phala

善惡業因於後時成熟所感之果報,果因不同時,以六道本識為體。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先從一個常見經驗說起:一句傷人的話出口時,事情似乎已經過去了;但幾個月後,關係裡的信任才真正崩塌。一次誠實而剋制的選擇,當下也未必帶來好處;它可能經過很久,才成為一種較安穩的人格、一段可靠的關係,乃至後來人生得以轉向的條件。

這種“造作在先、成熟在後”的結構,可以幫助我們靠近“異熟果”。但它還只是近似的生活類比,並沒有窮盡佛教所說的異熟。

異熟果,是善惡之業在後時成熟所感得的果報。這裡至少要抓住四層意思。

第一,異熟果必以善惡業為因。

“有記”不是“被記錄下來”,而是指其性質可以判定為善或不善。真正構成異熟因的,不只是動作的外形,更關鍵的是與動作相應的意樂、煩惱、審慮與抉擇。同樣是把人推開,為救他避開車輛,與因憤怒而傷害他,業的性質並不相同。

因此,佛教的業果論不是一套只看行為表面的獎懲表,也不是說每件不愉快的事都必定由某個簡單、孤立的惡業造成。業從來處在複雜因緣網中:動機、對象、行為強度、是否反覆串習、事後是否追悔,以及其他業緣,都可能影響它如何成熟。

第二,因與果不同時間,故名“異熟”。

業作成時,果不必當場出現。善惡業因要等待相應助緣,才可能在後時成熟。《攝大乘論釋》所說的重點,正是熏習之時與果報顯現之時並不相同。

這也意味著,“眼前佔便宜”不等於惡業沒有後果,“眼前吃虧”也不等於善行毫無意義。異熟果要打破的,首先就是我們只按即時反饋判斷人生的習慣。算法平臺訓練人期待立刻點贊、立刻回報、立刻見效;業果所揭示的卻是一種長時段的因果責任。

第三,因是善惡有記,果本身則是無記。

善惡業在成熟時,並不是把一個貼著“善”或“惡”標籤的實體搬到未來。以唯識的術語說,業因雖有善惡性質,它所招感的異熟果本身屬於無記,不能簡單再判為善或惡。

譬如,一個人由善業感得較優越的生命條件,這些條件本身不是新的善行;他仍可能在其中放逸。另一個人處於困苦境遇,那種身心依處也不是一項正在發生的惡行;他仍可能在其中生起慈悲、智慧與堅忍。果報提供的是一組受生和經驗的條件,不替當事人完成當下的倫理選擇。

因此,“受苦的人就是壞人”“幸運的人必定有德”,都是對異熟的粗暴誤用。我們既不能憑一個人的現狀,反推出某個確定的前因;更不能借業果之名取消慈悲、社會責任和現實救助。

第四,就《攝大乘論釋》所呈現的瑜伽行派解釋而言,異熟果具體以六道受生所依的本識為體。

這句話不能窄化成“後來遇到一件好事或壞事”。論中把“行”稱為引因:業力所引的,不只是一項孤立事件,而是六道中某種受生的根本依止。成熟的本識成立之後,後有的眼等諸根、色等諸境及相應生命經驗才得以生起,所以論中直接說:“此法即果報果。”

換句話說,異熟果首先回答的不是“我明天會不會升職”,而是:善惡造作如何跨越眼前一刻,成為後來生命相續及其經驗世界得以展開的依處?在《攝大乘論釋》的術語體系裡,答案落在阿梨耶識,即六道本識。

論中“結縷染衣”的比喻尤其傳神。許多絲縷結在一起接受染色時,差別尚未完全顯現;等到投入染器、解開結縷,才呈現種種不同色相。阿梨耶識受善、惡、不動三業熏習時,種子與本識同為無記,離開識也沒有一個獨立存放的業力實體,表面看來是“一性無有多種”;待因緣具足,果報成熟,無量差別才在相續中顯現。

這不是說有一個永恆靈魂像硬盤一樣保存檔案。阿梨耶識仍是因緣相續之識,不是常一不變的自我。種子也不是藏在心內某處的物質顆粒,而是說明造作如何在識的相續中留下功能、遇緣現行的一套義理語言。

《攝大乘論釋》還區分“習果”與“果報果”:

- 習果又稱相似果,強調因果之間的相似和串習延續。例如反覆嗔怒,使嗔怒越來越容易發生,這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相似相續”的方向。 - 果報果即這裡所說的異熟果,在該論的特定解釋中,是六道受生所依的本識。它強調的是善惡業招感不同生命依處,而不是習慣單純複製自己。

二者不能混成一句“做什麼就變成什麼”。反覆欺騙而越來越善於欺騙,偏向相似串習;由善惡業在後時招感相應受生依處,才是異熟果所特別說明的層次。

在五果體系中,異熟果還與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並列。不同果名是在觀察不同的因果關係:異熟果著眼於善惡業的後時成熟;等流果著眼於相似相續;離系果著眼於斷障所得的解脫;士用果著眼於有力造作所成辦的結果;增上果則從助成或不障礙等廣泛條件關係立說。不能把所有“結果”都叫異熟果。

《大乘莊嚴經論》採用另一套譯名,以“果報果”對應異熟果,並與增上果、丈夫果、依果、相離果並列。其中,丈夫果相當於士用果,依果相當於等流果,相離果相當於離系果。名稱雖異,整理義理時不能誤以為是兩套毫無關係的果論。

這部論也把異熟果放進菩薩道,而不只用於說明凡夫受報:修梵住,可得“欲界眾生中生”的果報果,使菩薩能與眾生共處、攝受同類;依大悲可得可愛之報;修有羞,可得生於天人、恆具聰慧的勝報。這裡最重要的不是鼓勵修行人追求人天福報,而是說明慈悲、梵住與慚恥等善法,會參與塑造未來承擔菩薩行的生命條件。異熟果因而也可以成為道用:好的受生依處與能力,不是終點,而是繼續利益眾生、趨向菩提的資糧。

生活裡的走查

以一個當代人下班通勤、刷手機並與伴侶發生衝突的晚上為例。

地鐵裡,他看到同事在群聊中獲得表揚,嫉妒立刻升起。他隨後截取對方一段容易引起誤會的話,準備匿名發給主管。

第一步,要先辨認業因,而不是急著給遭遇貼上“報應”標籤。

手機、群聊、同事和主管只是行為發生的條件;真正使行為具有善惡業性質的,是嫉妒、損害意圖及相應抉擇。如果他只是無意觸到轉發鍵,與經過盤算後蓄意中傷,不能因為外在結果相似就判作同一種業。

這也是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外在行動不等於業的全部,而“心裡閃過一個念頭”也不必然等於已經完成同等強度的業。必須看意樂、審慮、決定、實施及完成等具體條件。

第二步,業因已經造作,不等於異熟果立刻出現。

消息發出後,同事當晚便來質問,伴侶也因他情緒暴躁而與他爭吵。這些眼前結果與他的行為有關,卻不能未經分析便全部命名為異熟果。主管誤會同事,可能是現實行為直接產生的士用或增上關係;他因反覆嫉妒而更容易嫉妒,更接近相似串習、等流的一面。異熟果所強調的,是善惡業在後時成熟、招感相應異熟依處的關係。

大眾常犯的錯誤,就是把一切即時後果都叫“現世報”。佛教的果論比這細密得多:同一行為可以從不同因果側面觀察,但不能因此抹去各果之間的定義差別。

第三步,熏習當下未必顯出未來果報的全部差別。

他發完消息,手機界面恢復平靜,甚至因無人發現而感到安全。可依結縷染衣之喻,不能因為此刻看不見差別,就斷言造作沒有留下後續功能。業的熏習與果的成熟不是同一時刻;待助緣具足,差別才會顯現。

這裡可以借算法作一個有限的對照:平臺記錄大量微小偏好,單次點擊看似無足輕重,長期匯合後卻可能改變推薦環境。但這只是幫助理解“微小輸入、延後顯效”的類比。算法有可觀察的工程機制,業與異熟屬於佛教對倫理造作、識相續和受生的說明,二者並不等同;算法經驗也不能充當科學證明佛教業果的證據。

第四步,若惡業在後時成熟,果不是一張寫著“惡”的處罰單。

按照異熟的定義,惡業因有不善性,而成熟所得的異熟果本身是無記。它可能表現為某種受生依處及由此展開的身心條件,但這個結果本身不能再簡單叫作“不善心”。正因為果是無記,當事人在果報條件中仍會繼續作出新的善惡選擇。

第五步,當下仍可轉向,但轉向不等於假裝舊業從未發生。

假如他在消息尚未擴散前生起慚愧,主動澄清、道歉並承擔後果,這些是新的善行,也能改變許多現實助緣;真誠懺悔還會中斷惡習的繼續增長。但不能把懺悔理解為按下一個神秘的“清空鍵”。已經完成的業是否、何時及如何成熟,不能憑凡夫有限觀察作武斷斷言;能夠確定的是,此刻停止加深舊模式,正是在改變未來因緣的構成。

第六步,再看另一條路徑。

如果他在嫉妒升起時沒有立刻轉發,而是覺察自己的受傷與比較心;繼而隨喜同事、剋制中傷衝動,甚至誠懇請教對方,這裡面便有不害、正語、慚愧與善意的訓練。即時來看,他可能沒有獲得任何獎勵;從串習看,善心更易再生;從異熟看,善業則具備在後時感得可愛果報的可能。若進一步以大悲與菩提心攝持,善果也不只是“讓我將來過得舒服”,而是成為繼續接近眾生、承擔利他的依處。

再換到育兒場景。孩子考試失利,父母怒斥:“你現在這樣,都是以前不努力的報應。”這句話把複雜的現實因緣粗暴壓縮成道德判決,也把學業結果直接等同於異熟果。學習方法、睡眠、教育資源、情緒狀態、題目難度等,都是可見條件;我們沒有根據把一次考試成績斷言為某項善惡業的異熟。正確使用業果觀,應使父母更謹慎於自己的言語業、更願意改善當下因緣,而不是獲得羞辱孩子的宗教理由。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異熟果首先幫助我們恢復“長程責任感”。

當代生活擅長把結果壓縮到眼前:內容看播放量,工作看季度數字,關係看即時情緒,修行也容易被理解成幾天內是否變得輕鬆。但人的深層傾向、關係結構和生命方向,往往不是即時反饋能夠衡量的。異熟果提醒我們:當下未見結果,不表示造作沒有意義;眼前未受懲罰,也不表示傷害已經消失。

其次,它使倫理擺脫單純的外在獎懲。

善行不是向宇宙投幣,等待兌換幸運;惡行也不是觸犯一位神祇後接受任意處罰。業果說的是造作與生命相續之間的因緣關係。我們每一次有意的選擇,都不僅“做了一件事”,也在參與形成後來能夠經驗怎樣世界的依處。

再次,它讓人既重視處境,又不被處境定義。

異熟果說明我們並非從一張完全空白的紙開始:已經成熟的身心條件、能力和環境,會限制或支持我們的行動。但果報本身無記,意味著處境不是道德本質。富足不自動等於高貴,困苦也不等於有罪;疾病、殘障、貧窮尤其不應成為旁觀者推論他人過去惡業的材料。

真正懂業果的人,面對受苦者應更慈悲,而不是更擅長歸罪。因為即便承認業因,凡夫也無從憑表面現象準確讀出一條生命的複雜業緣;何況現實苦難還涉及制度、環境、他人行為和眾多共業、別業及現前條件。能立即把握的責任,是減少眼前的苦因,提供照顧、正義與支持。

異熟果也使解脫成為可以理解的問題。

《攝大乘論釋》以本識的“有受相”說明:善惡業種成熟、施與果報之後,其作為該次業因的功能便告受用、窮盡,不會以同一個功能無止境地重複受報。若業永遠不會用盡,解脫就無從成立;若造作完全不留下作用,倫理因果也不能成立。異熟理論試圖同時守住這兩點:業不唐捐,卻也不是永恆宿命。

論中又把“有受相”與“不受相”區別開來。前者著眼於善惡業種施果之後功能窮盡;後者指名言熏習種子的相續受用,並非同一種“報完即盡”的情形。這裡不能籠統說成“所有種子一成熟就徹底消失”。不同種類的熏習,在論中的作用方式並不相同。

不過,異熟果本身仍不是解脫果。善業可以招感可愛異熟,為聞法、修行和利他提供較好的依處;但只要仍以無明、我執推動有漏造作,即使生於善趣,也仍在生死相續之內。人天善果值得珍惜,卻不是究竟歸宿。

它在解脫道中的準確位置,是把戒與定慧連接起來:

- 在戒學上,明白善惡業不會因暫時不可見而失效,因而謹慎身口意。 - 在修心上,觀察動機和串習,不把倫理縮成外在守規矩。 - 在智慧上,看見業、種子、本識與果報皆依因緣成立,沒有一個常住作者從過去走到未來領取獎懲。 - 在菩薩道上,把可愛異熟與殊勝依處轉為利益眾生的條件,而不是新的自我炫耀。 - 在究竟目標上,不以追求更好的輪迴處境代替斷除無明、止息有漏業、證得離系。

因此,異熟果既反對“做什麼都無所謂”的斷滅傾向,也反對“一切早已註定”的宿命傾向。過去業影響現在,卻不是現在唯一的因;已經成熟的果構成處境,卻不會取消當下重新造作、修正方向乃至出離生死的可能。

常見誤讀與澄清

一、“異熟果就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句話方向不全錯,但過於粗糙。異熟果不是所有善惡後果的總稱,而特指有記善惡業在後時成熟所得的無記果;在《攝大乘論釋》的特定論述中,更以六道受生所依的本識為體。若只說“好人遇好事,壞人遇壞事”,既漏掉受生依處與識相續,也會把複雜因緣降格為民間獎懲想像。

二、“異熟就是因果隔世發生。”

“後時”不必被窄化成“下一世”。重點是因與果不同時間,須待因緣成熟。古典材料說種子可於現生後相應時位現前,因此不能把異熟固定成只有死後才發生;但也不能把每個幾分鐘後出現的行為後果都自動判為異熟果。是否屬於異熟,仍須看它是否是善惡業所感的異熟關係,而不能只看時間先後。

三、“現在受苦,證明過去一定做過某件壞事。”

不能這樣推斷。佛教承認業因果,並不等於凡夫能從單一現象精確倒推出具體業史。一個結果往往依眾緣而生;他人的苦更不應成為我們停止救助的藉口。借業果責備受害者,本身就可能構成缺乏慈悲與正見的新造作。

四、“善業的果是善,惡業的果是惡。”

必須區分因的倫理性質與果的性質。作為異熟因的業是善或不善,異熟果本身則是無記。優越處境可以被濫用,困境中也可以生善心。正因如此,受報不等於一個人的道德身份被永久確定。

五、“本識就是靈魂,負責保存業力。”

不是。阿梨耶識是因緣和合、剎那相續的識流,不是常住、獨立、不變的實體。說種子依本識,並不是在佛教無我論中偷偷放回一個靈魂,而是為了說明:既無常一主宰者,造作又如何不失,生命相續及果報差別如何可能。

六、“業種成熟一次,所有影響便全部清零。”

論中所謂善惡業因“受用”而功能窮盡,是說該業種施與其果後,不再以同一業因重複受報;不能由此推出相關習慣、記憶、環境後果和新造之業也同時消失。尤其論中還明確區別善惡業種的有受相與名言熏習的不受相,不可混為一談。

七、“反覆做什麼,就得到相同的異熟果。”

這混淆了習果、等流果與異熟果。反覆嗔怒使嗔怒傾向增強,是相似相續的一面;善惡業在後時招感六道受生依處,是異熟的一面。二者可能與同一段行為相關,卻不是同一概念。

八、“修善就是為了得到更舒服的人生。”

《大乘莊嚴經論》確實說大悲、有羞、梵住能感可愛之報、聰慧之生及與眾生共處的果報,但論述落在菩薩趨向菩提的整體道路中。可愛異熟的價值,在於成為聞法、修道和攝受眾生的條件。若只以貪著福報之心修善,便把道用重新收縮成自我經營。

九、“既然一切由業決定,努力也沒有用。”

業並不是命運實體。“業決定一切”不是準確的佛教表達。現狀由多種因緣共同形成,過去業只是其中重要的一類;此刻的努力、教育、醫療、制度改善、善友幫助和修行,也都是現實因緣。若努力全無作用,便不會有新業、對治、修道和解脫可說。

十、“異熟果就是最終審判。”

異熟果不是由外在審判者作出的永久裁決。它是有漏業在生死相續中的成熟,而非永恆歸宿。善惡業可以受用窮盡,當下也能停止繼續造作染汙之因;進一步以戒、定、慧斷除煩惱與無明,才可能從不斷製造、承受有漏異熟的結構中出離。

異熟果最終要教人的,不是猜測別人前世做過什麼,而是認真看待自己此刻正在種下什麼;不是把困境合理化,而是在困境中停止續造苦因;也不是把善報當作終點,而是善用一切較好的依處,繼續走向離系與菩提。

懂得異熟,人的目光會同時變得長遠而柔軟:長遠,是因為每個有意的選擇都不只屬於這一刻;柔軟,是因為我們知道眾生都在極複雜的因緣中承受、選擇和重新開始。於是,對自己不放逸,對他人不武斷,對善行不求即時回報,對解脫也不失信心。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異熟果(vipāka-phala),指由善惡有記之業因,於後時方得成熟而感之果報;其果與因不同時,並非因之同時顯現,故名「異熟」。此果之體,就瑜伽行派之說,即六道受生所依之本識,亦即能令善惡業因於六道中成熟之根本依止。

主要闡述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以「果報果」一名錶述此一概念,並以結縷染衣為喻明其深義:衣以多縷初結之時,尚未顯出種種色相,投入染器解結後方顯無量差別。阿梨耶識亦如是,受善、惡、不動三業熏習之時,種子與本識同為無記性,離識亦無別體,表面呈現「一性無有多種」之相;待眾緣具足,於現生後三時之一現前時,無量果報相貌方在本識中顯現。此明熏習時雖無顯著差別,果報成熟時卻能呈現無量差別之理。

論又以「果報差別」說明業行於六道中之成熟。行是「引因」,於六道中成熟者即是「本識」,說名為「引」;若無此成熟之本識,後時受生時眼等諸根、色等諸塵皆不得生起,故正文具雲:「此法即果報果。」可知果報果不僅為抽象之善惡報應,具體落在六道受生所依之本識及由此成立之後有諸法。

論區分「習果」與「果報果」:習果即「相似果」,果報果則是「六道本識」。果報果具依止差別,善道有人、天之異,惡道有地獄、畜生等異;善道依止有「勝能」,惡道依止無「勝能」。若無本識,此等差別及其因果關係皆不能成立。

論並以本識之「有受相」解說善惡業果之受用與窮盡:本識昔具善惡種子,果報若皆成熟,種子作用即告盡滅,只餘本識,故稱「有受相」。善惡業因施與果報而功能滅盡、不再受報,稱為「受用」;若無有受相本識,便不能說明善惡二業作或不作、施果後受用窮盡之義,並將導致解脫義不能成立。相對而言,「不受相」指名言熏習種子,其相續受用無盡,非此處善惡種子果報成熟後用盡之情形。

《大乘莊嚴經論》在論述菩薩修習梵住、大悲、有羞等修行時,皆以「五果」之架構說明所得之報,「果報果」皆為五果之首。其釋義有三端:

一、依梵住為因而得之果報果:「菩薩住諸梵住為因,具得五果。一者欲界眾生中生,是果報果。」顯示菩薩因安住梵住,能感得於欲界與眾生共處、攝受同類之果報。此果報果與增上果、丈夫果、依果、相離果並列。

二、依大悲為因而得之果報果:論就「障斷、覺因、與樂、愛果、自流」五名,分別配釋「相離果、增上果、丈夫果、果報果、依果」,其中「愛果者,是果報果,得可愛報故」,以「可愛報」點出果報果之核心——菩薩由大悲之力,未來必當感得可愛之果報。論並結示「五果皆依大悲所得,當知如此菩薩,去佛菩提則為不遠」。

三、依有羞為因而得之果報果:「有羞集得功德,具足聚集五勝果」,其中第一即「天人聰慧生者,是得果報果,謂常生天上及以人中恆得聰慧故」。此處側重生處之勝(天人、聰慧),與梵住門下側重生處之共(欲界與眾生共處)有所不同。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攝大乘論釋(真諦譯)》)正文主要使用「果報」「果報果」「果報因」「果報熟」等語,並未直接使用「異熟果」一詞。 - 《大乘莊嚴經論》(《大乘莊嚴經論》)以「果報果」為相當於「異熟果」之概念,亦不使用「異熟果」一詞。 - 《大乘莊嚴經論》五果之名(果報果、增上果、丈夫果、依果、相離果)與瑜伽行派通常所列五果(異熟果、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名稱互異:「果報果」即「異熟果」之異名;「丈夫果」即「士用果」,本論以「丈夫所作」釋其義;「依果」即「等流果」,本論以「與未來勝悲」或「一切生處不離彼障對治」明其相續隨轉之義;「相離果」即「離系果」,以「離彼障」或「障斷」為其體性;唯「增上果」一名與諸論相同。此種異名反映本論獨特之術語體系,於多譯名歸一之整理尤須留意。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異熟果在五果體系中與等流果、離系果、士用果、增上果並列。其與「習果」(相似果)相對:習果為因與果相似之果,異熟果則為六道本識之果報果。其體性與「有受相」本識密切相關——善惡業因成熟後種子功能盡滅,所餘之有受相本識即為異熟果之體。

代表性原文引用

-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此法即果報果。 -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善惡業因施與果報而功能滅盡、不再受報,稱為受用;若無有受相本識,便不能說明善惡二業作或不作、施果後受用窮盡之義,並將導致解脫義不能成立。 - 《大乘莊嚴經論》:菩薩住諸梵住為因,具得五果。一者欲界眾生中生,是果報果。 - 《大乘莊嚴經論》:愛果者,是果報果,得可愛報故。 - 《大乘莊嚴經論》:天人聰慧生者,是得果報果,謂常生天上及以人中恆得聰慧故。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T1595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論述此一概念時,正文主要使用「果報」「果報果」「果報因」及「果報熟」等語,並未直接使用「異熟果」一詞。其核心義理是:果報因必屬有記,而果報之果與因不同時,顯示善惡業因須待後時成熟,方顯其果;論中又說,大乘於果上說果,故亦可就阿梨耶識及其所顯差別稱說果報。

論以結縷染衣為譬喻:衣初以多縷結成時,尚未顯出多種色相;投入染器而解開先結後,種種相貌才顯現。阿梨耶識亦如是,受善、惡、不動三業燻習;燻習之時,種子與阿梨耶識同為無記性,且離識並無各別異體,故表面呈現「一性無有多種」。待眾緣具足,種子與本識於現生後三時之一現前,便有不可數的果報相貌在阿梨耶識中顯現。由此說明,燻習時雖無顯著差異,果報成熟時卻能呈現無量差別。

本論又以「果報差別」說明業行在六道中的成熟。行是「引因」,其於六道中成熟者即是「本識」,並說名為「引」;若無此成熟之本識,後時受生時眼等諸根、色等諸塵便不得生起。正文直接判定:「此法即果報果。」因此,果報果不僅指抽象的善惡報應,也具體落在六道受生所依的本識及由此成立的後有諸法。

在果的分類上,本論區分「習果」與「果報果」:習果即「相似果」,果報果則是「六道本識」。果報果具有依止差別,善道中有人、天之異,惡道中有地獄、畜生等異;善道依止有「勝能」,惡道依止無「勝能」。若無本識,這些差別及其因果關係皆不能成立。此處顯示本論以六道本識作為果報果的特定術語表述。

本論並以本識的「有受相」解說善惡業果的受用與窮盡:本識昔具善惡種子,果報若皆成熟,種子的作用即告盡滅,只餘本識,故稱「有受相」。善惡業因施與果報而功能滅盡,不再受報,稱為「受用」;若無有受相本識,便不能說明善惡二業作或不作、施果後受用窮盡之義,並將導致解脫義不能成立。相對而言,「不受相」指名言燻習種子,其相續受用無盡,並非此處善惡種子果報成熟後用盡的情形。

大乘莊嚴經論T1604 · 瑜伽部

本論在論述菩薩修習「梵住」、「大悲」、「有羞」等修行時,皆以「五果」之架構說明其所得之報,而「果報果」皆為五果之首。值得特別指出者,本論並未使用瑜伽、唯識諸論中常見的「異熟果」一詞,而以「果報果」作為相當於「異熟果」之概念,此即本部論在五果名稱上的一項特殊用語,對於歸納異熟果之多譯名極具參考價值。

一、依梵住為因而得之果報果。釋論雲:「菩薩住諸梵住為因,具得五果。一者欲界眾生中生,是果報果。」此即以「欲界眾生中生」釋果報果之義,顯示菩薩因安住梵住,能感得於欲界與眾生共處、攝受同類之果報。此果報果與其餘四果——增上果(二聚圓滿)、丈夫果(成熟眾生)、依果(一切生處不離梵住)、相離果(恆離彼障)——並列,共同攝盡菩薩住梵住之所得。

二、依大悲為因而得之果報果。釋論更就「障斷、覺因、與樂、愛果、自流」五名,分別配釋「相離果、增上果、丈夫果、果報果、依果」。其中「愛果者,是果報果,得可愛報故」,以「可愛報」三字點出果報果之核心——即菩薩由大悲之力,未來必當感得可愛之果報。釋論並結示「五果皆依大悲所得,當知如此菩薩,去佛菩提則為不遠」,可知果報果亦依大悲而感,菩薩由此與佛菩提不遠。

三、依有羞為因而得之果報果。釋論又說「有羞集得功德,具足聚集五勝果」,其中第一即「天人聰慧生者,是得果報果,謂常生天上及以人中恆得聰慧故」。此處以「常生天上及以人中恆得聰慧」釋果報果,與梵住門下之「欲界眾生中生」雖皆屬果報之義,而側重不同——前者偏重生處之勝(天人、聰慧),後者偏重生處之共(欲界與眾生共處)。

四、本論五果名稱之異名對照。本部論所立五果之名——果報果、增上果、丈夫果、依果、相離果——與瑜伽行派通常所列五果(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果)名稱互異。其中「果報果」即「異熟果」之異名;「丈夫果」即「士用果」,本論以「丈夫所作」釋其義;「依果」即「等流果」,本論以「與未來勝悲」或「一切生處不離彼障對治」明其相續隨轉之義;「相離果」即「離繫果」,以「離彼障」或「障斷」為其體性;唯「增上果」一名與諸論相同。此種異名,反映本論獨特之術語體系,於多譯名歸一之整理尤須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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