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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句

禪宗三句(第一、第二、第三句)之第二位次,薦得者堪與人天為師。機器生成

類型 果位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第二句”不是某一句可以背誦的禪語,也不是“三句話中的第二句話”。它是禪宗用來勘驗問答、動作與見地所落位置的判語。

《古尊宿語錄》以一句極鮮明的話標出三者的次第:

“第一句薦得,堪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堪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不了。”

這裡的“薦得”,不是推薦給別人,而是親自領會、契入並能當下承當。“人天”是佛教對人趣、天趣眾生的合稱;“堪與人天為師”則表示此人已有真實而有力量的接引能力,可以教化、開導眾生。它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職業資格,也不只是“很會講佛法”。

三句的關係可以先這樣把握:

- 第一​​句:最高位次,語錄稱“堪與祖佛為師”。這不是說一個人在身份上凌駕於諸佛祖師,而是宗門極力的表達:不在現成語言、主賓分別和師法軌則中討消息。 - 第二句:居中,已經能夠隨機接引、建立方便,使人獲得方向,故說“堪與人天為師”;但從第一句的尺度看,仍留下了可被辨認、可被施設、可被判定的蹤跡。 - 第三句:最低,仍受語言、境界、分別與造作牽引,所以說“自救不了”。

但這只是說明位次,不能把三句製成一套僵硬的“初級—中級—高級課程”。在現存語錄中,同一個動作究竟落在哪一句,並不由動作的外形決定,而要在具體問答中看它是否應機、是否仍有依憑、是否已經落入對待分別。

因此,“第二句”的關鍵不是它說了什麼,而是它在什麼關係中被判為第二句。

《景德傳燈錄》記載,雪峰問太原孚上座臨濟是否有“三句”,又問:“作麼生是第一句?”孚上座舉目看他,雪峰卻判道:“此猶是第二句。”舉目本來已經不是概念解釋,也頗像禪門所謂直截的動作;然而雪峰仍判它只是第二句。這提醒我們:少說一句、做一個奇特動作,並不會自動成為第一句。沉默、瞪眼、轉身、棒喝,如果只是可以模仿的禪相,同樣有落處。

雪峰再問第一句時,孚上座“叉手而退”,此後雪峰“深器之”。但原文沒有明確宣佈“叉手而退就是第一句”。忠實於文獻,最多隻能說雪峰由此深為器重他;不能替原文補上一張標準答案。

另一則《景德傳燈錄》公案更能說明它的關係性。僧問:“如何是普賢第一句?”可隆了空大師答:“落第二句也。”問者明明問的是“第一句”,卻在開口尋找一個可被指給他的“第一句”時,已經被判落入第二句。不是“第一句”三個字有錯,而是問者可能早已把它擺成一個對象:我在這裡,答案在那裡;我來問,師父來交付。就在這樣的主賓與求取結構中,所謂第一句已經成了第二句。

《古尊宿語錄》中各家回答“如何是第二句”,答案也完全不同:

“不打恁麼驢漢。”
“面前渠不見,背後稱冤苦。”

神鼎則答:

“有什麼驢漢?”

風穴所示第二句為:

“妙解豈容無著問?漚和爭赴截流機?”

這些異答恰好證明:第二句沒有固定正文。有人用呵斥,有人以形象言句點出當面錯過,有人以機鋒截斷追問。若把其中任何一句抄下來,宣佈“這就是第二句的定義”,恰恰誤會了它。

首山對風穴第二句所下的著語尤其重要:

“未問已前錯。”

這並不宜淺解成“提問本身都是錯的”,更不能用來壓制學習者,不許人問法。禪門日常當然有大量問答。它所勘驗的,是錯誤是否早在問題出口以前便已發生:當人先把實相設想成某種隱藏答案,把自己安置成欠缺答案的人,再期待老師用一句妙語填補這個欠缺,整個求取格局已經成立。此後無論答案多麼精彩,都可能只是在既定格局中運轉。

然而,第二句並非毫無價值的失敗。恰恰相反,它“堪與人天為師”:能夠進入眾生現有的語言、煩惱和分別中,借言句、動作、方便加以接引。只是從最嚴格的宗門勘驗看,凡有能接引者、所接引者及可辨認的方法,便仍可能留下痕跡。

這裡也必須防止另一種粗暴理解:不能把第一句說成“絕對真理”,第二句說成“語言”,第三句說成“錯誤”。語錄已經顯示,一個無言動作仍可被判作第二句;而第二句也可以真實地教化人天。三句判斷的不是媒介類別,而是當下應對的契入深淺與有無滯礙。

龍牙曾說:“雲居師兄得第二句,我得第一句。”隨後語錄又記載西院等人對這句話加以反問和料揀。這表明三句不只是抽象教義表格,也是禪僧彼此勘驗、印可乃至反勘自我標榜的活語言。一個人自稱“我得第一句”,並不會因這項聲明而站到第一句;這項聲明本身馬上成為別人勘驗的材料。

所以,第二句在解脫道上的位置可以這樣說:它代表一種已經能鬆動執著、教化眾生的真實機用,卻還不是可以被執為究竟的住處。它讓人從“自救不了”走向能自利利他,同時又提醒行者:連善巧、見解、老師身份和“我能接引人”的自我感覺,也可能成為更精細的所住。

生活裡的走查

設想一個當代親密關係中的場景。

你剛結束一天的加班,回家後下意識刷手機。伴侶已經等了很久,忽然問:“你到底在不在乎我?”

第一步,是看見問題尚未出口以前已經形成的格局。

對方可能先經歷了等待、失落和孤單,然後把這些經驗組織成一個判斷:“如果他在乎我,就應該主動放下手機。”你則可能在聽見問題的一瞬間,把它解釋成指控:“她又在控制我。”雙方隨後都開始搜索證據。

這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未問已前錯”:錯不一定首先發生在某個字句上,而可能發生在雙方早已站定的位置——一個成了受害者,一個成了被審判者;一個索要愛的證明,一個急於證明自己無罪。問答尚未正式展開,主賓、輸贏和預期答案已經備齊。

但請注意,這只是當代生活中的類比,不等於首山公案的唯一解釋,更不能據此把普通人的溝通表現認證為禪宗的第一、第二或第三句。

第二步,是觀察一種近似“第三句”的困局。

你馬上反擊:“我這麼辛苦加班還不是為了這個家?”對方則翻出過去幾個月的舊賬。兩個人被觸發、辯解、歸罪和重複敘事牽著走,誰都看不見自己正在被什麼推動。

這裡所謂近似第三句,不是因為說了話,而是因為當事人幾乎只能沿著既有反應被拖行:情緒一來就認作事實,念頭一來就必須執行,既不能照見自己的抓取,也無力使對方離苦。這與“自救不了”的方向相近,但仍只是幫助理解的比照,不是宗門判語。

第三步,是觀察一種近似“第二句”的成熟回應。

你停下來,把手機放到一邊,說:“你等了很久,我一回來卻只顧看手機,你大概覺得自己被晾在一旁。讓我先聽你說。”你不急著判定“在乎不在乎”,而是識別問題背後的受傷,讓對話從審判轉成接觸。

這種回應有真實的善巧:它能安頓情緒,鬆開敵我結構,使兩個人重新看見彼此。一個能夠穩定地這樣回應,並幫助別人學習如此回應的人,確實具有“為師”的一面。

可是,如果你接著在心裡升起:“看,我的溝通修養比她高;我是清醒的人,她是被情緒控制的人”,善巧馬上又成為身份。甚至“共情”“正念”“非暴力溝通”也能變成操控工具:我用正確技術處理你,好讓你停止製造麻煩。

這正是第二句值得深究之處:有效,不等於究竟;能夠幫助人,也不等於已經沒有能幫者、所幫者和一套可執持的方法。

第四步,是不要把“第一句”偽裝成冷漠。

有人聽了禪宗的話,可能故意不回答,轉身離開,心想:“真正的禪不落語言。”這只是模仿公案的外形。孚上座“舉目視之”尚且被判為第二句,現代人擺出沉默姿態當然不會自動更高明。

在真實關係裡,拒絕回應可能只是逃避;一句樸素的道歉反而可能比故作玄妙更少自我維護。第一句不是某種可以預先排練的行為模板。若你想著“現在我要作出第一句式回應”,那個可供表演的第一句已經落成對象。

同樣的走查也可以發生在刷手機時:

- 算法推送呈現一個刺激,心中立即生起喜歡、厭惡或比較。 - 念頭還未說出口,自己已經站進“我缺少什麼、下一個內容會滿足我”的格局。 - 完全被推送牽引,半小時後仍停不下來,可以類比“自救不了”的受制狀態。 - 能察覺誘因、放下手機,並幫助家人建立較健康的使用習慣,具有第二句所提示的自利利他能力。 - 但若執著“我是數字極簡主義者”,鄙視仍在刷手機的人,方法又凝結成了身份。

人工智能也提供了一個有限但有啟發性的對照:系統可以生成極像禪語的句子,也可以模仿沉默、反問和機鋒;然而,語言外觀不能證明它“薦得”任何一句。至於人工智能是否具有主觀經驗,當代科學與哲學並無公認結論。因此,AI只能幫助我們看清“可生成的表達”不等於宗門所說的親證,不能用來證明或否定佛法。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第一,它拆穿了我們對“正確答案”的迷信。

當代知識生活訓練我們不斷搜索:最好的書、最有效的療法、最正確的修行方法、最精煉的一句話。搜索當然有用,佛法也需要聞思;但第二句提醒我們,有些問題不只缺少信息。若提出問題的整個自我位置沒有被看見,再高明的答案也可能只是替舊結構增加裝備。

一個人問“怎樣才能永遠不焦慮”,可能已經暗中設定:焦慮是不該出現的敵人,修行是消滅它的技術,成功的我應當永不波動。若這一整套設定不被察覺,隨後學到的呼吸法、禪修法乃至空性語言,都可能被用來繼續抗拒經驗。問題不只在答案之後,也在“未問已前”。

第二,它讓我們珍惜方便,卻不把方便神聖化。

心理諮詢、溝通技巧、戒律、禪修次第、講經說法,都能真實地幫助人。以“究竟不可說”為藉口否定這些方便,是一種空疏。第二句被贊為“堪與人天為師”,已經明確承認接引和教化的價值。

但任何方法都可能被執著。禪修者可能執著寧靜,教師可能執著權威,助人者可能依賴“被需要”的感覺,講空的人也可能執著自己比別人看得透。第二句處在中間,正好承擔雙重提醒:不可輕視方便,也不可住在方便上。

第三,它訓練我們分辨“像”與“是”。

禪宗公案很容易被審美化:短句、轉身、喝斥、沉默,看起來都很鋒利。但《景德傳燈錄》偏偏記下“舉目視之”仍被判作第二句。禪不以奇特外形定高下。

這對當代尤其重要。社交媒體擅長製造“覺醒者”的外觀:一句斷言、一個反常識姿態、一種從容人設。第二句的勘驗告訴我們,表達越像答案,越應追問:它是否真正鬆開了貪著與我執?是否能使人離苦?還是隻製造了一個更精緻的自我形象?

第四,它把解脫理解為不住,而不是能力升級。

從第三句到第二句,似乎是能力增長:由受困走向能教化眾生。但由第二句進一步受到第一句的勘驗,就不是單純增加更多能力了,而是連“我有能力”“我已經懂得”“我正在接引”也不據為住處。

因此,三句不能簡單翻譯成三個等級證書。它所指向的解脫道路,一方面包含真實的修學、辨別與利他能力;另一方面又不斷撤除行者對修學成果的佔有。會做、會說、會教,都可貴;而不把這些凝固成“我”,則更加切近禪門的鋒芒。

常見誤讀與澄清

第一,誤以為“第二句”有一條固定內容。

沒有。語錄中的諸師異答,已經排除了這種理解。“不打恁麼驢漢”“面前渠不見,背後稱冤苦”和風穴的言句不是同一個命題的不同譯文,而是在不同機緣中的施設。第二句是位置與判語,不是一條標準答案。

第二,誤以為三句就是三種說話方式。

不是。說話、沉默、舉目、叉手而退,都不能單憑外形判定。《景德傳燈錄》中“舉目視之”仍被判作第二句,正說明無言不天然等於究竟。

第三,誤以為第二句等於錯誤答案。

不準確。第二句低於第一句,卻明確被說成“堪與人天為師”。它有真實的接引功用。若只把它翻譯成“次等錯誤”,便抹去了語錄賦予它的教化力量。

第四,誤以為“堪與人天為師”就是擅長講課。

講解能力只是外在表現之一。“薦得”強調親自領會;“為師”還意味著能夠應機接引。一個人知識淵博,卻仍完全被名利、勝負與身份支配,不能僅憑口才便說已經“薦得第二句”。反過來,也不能根據某人說話簡短、行為古怪便斷定其有禪門證量。

第五,誤以為“未問已前錯”是在反對提問和思考。

不是。禪宗語錄本身就是密集的問答記錄。此語著眼的不是語法上的提問行為,而是勘驗問題形成以前是否已有取捨、主賓和求取結構。若把它用成“不要問,聽我的”,反而把宗門的勘驗變成了權威壓制。

第六,誤以為第一句是絕對真理,第二句是語言方便,第三句是世俗謬誤。

這種整理過於整齊,也經不起原文檢驗。動作仍可能是第二句,言句則可以承擔真實接引;三句不是“真理—語言—錯誤”的簡單分類,而是具體機緣中的深淺料揀。

第七,誤把“第一句”當成值得爭奪的頭銜。

龍牙說“雲居師兄得第二句,我得第一句”,隨即又成為其他禪者反問、評判的對象。宗門記錄這類話,不是鼓勵後人比賽誰更高,而是顯示:連對位次的自我認領,也在勘驗之內。“我已經不落階級”很可能正是新的階級意識。

第八,誤以為第二句可以脫離三句單獨成立。

第二句之所以叫第二句,是因為它與第一句、第三句相互定位。《景德傳燈錄》也是先提臨濟“三句”,隨後才展開第一句與第二句的辨別。脫離整個框架,單獨追問“第二句到底是哪句話”,等於把關係性的宗門術語誤讀成詞典條目。

說到底,第二句最珍貴的地方,不在於讓人知道自己排第幾,而在於它同時保全兩件事:一是眾生確實需要語言、方法與善巧接引;二是任何語言、方法、善巧乃至教師身份,都不是可以安住的究竟。

它站在解脫道一個微妙的中段:已經不只是被煩惱拖著走,已經能夠轉身幫助別人;但還須接受更深的追問——當你幫助人、解釋法、運用方便時,是否又悄悄建立了一個“我懂、我能、我在度人”的位置?若有,這並不意味著所有努力都該廢棄,而是意味著修行仍可繼續深入。

第二句因而不是一句等著我們破解的禪語。它更像一面不斷移動的鏡子:你一旦把某個答案、姿態或境界舉起來說“就是這個”,鏡子已經照見了你舉起它的那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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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第二句」是禪宗「三句」框架中的中間位次,與「第一句」「第三句」共同構成次第序列。《古尊宿語錄》明載三句之等次與功用:「第一句薦得,堪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堪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不了。」由此可知,第二句之位在第一句之下、第三句之上,其功用為接引人天。第二句並非一個固定的命題或定義,而是一個在禪僧問答與機鋒勘辨中用以判別當下應答所落位置的序列性術語。

二、主要闡述

《古尊宿語錄》論「第二句」,始終以三句結構為脈絡,既標其位次,又存諸家異答與公案實例。

就位次而言,《古尊宿語錄》兩處引述首山之語,重申三句等次——第二句薦得者堪作人天之師,較第一句所對之祖佛為師低一層次,而高於第三句之自救不了。

就答語而言,當問「如何是第二句」時,諸師各以不同語句施設接引:有以棒喝之辭答「不打恁麼驢漢」者;有以擬喻之句答「面前渠不見,背後稱冤苦」者;風穴垂示則以言句「妙解豈容無著問?漚和爭赴截流機?」作答;神鼎舉問下答「有什麼驢漢?」各家機用雖異,有棒喝、擬喻、言句之別,皆不正面給出第二句之固定內容。

就公案而言,《古尊宿語錄》載龍牙語:「雲居師兄得第二句,我得第一句。」西院反問龍牙與麼道還扶得也無,師代雲「須禮拜雲居始得」,西院則雲「傍觀者哂」。此段顯示第二句非僅義理層次,亦涉宗門中人互相印可、彼此料揀之公案事實。

就料揀而言,引風穴舉三句後,本師對第一句「三要印開朱點窄,未容擬議主賓分」處「隨後一喝」;對第二句「妙解豈容無著問?漚和爭赴截流機?」則著語云「未問已前錯」;對第三句「但看棚頭弄傀儡,牽抽都在裡頭人」著語「明破即不堪」。三句各有對應之料揀,第二句之關鍵標明為「未問已前」之謬誤。

《景德傳燈錄》論「第二句」,主要置於禪僧問答及機鋒勘辨之中,並不先為它作抽象界定,而是藉第一句與第二句的相對判別,顯示答語所落的位置。太原孚上座一段中,雪峰問臨濟是否有「三句」,孚上座答「是」;雪峰續問「作么生是第一句」,孚上座僅「舉目視之」,雪峰隨即判曰「此猶是第二句」,再追問第一句。本錄直接採用「三句」「第一句」「第二句」等序列性術語,其中第二句是對當前舉動的判語,表示該應對雖已呈現,仍被雪峰判為未是所問的第一句。此段又以後續動作補足辨別:孚上座在雪峰再次追問「如何是第一句」時,「叉手而退」,原文不再用語句解釋,也未明言此舉應判作哪一句,只記雪峰自此「深器之」。

福州東禪院可隆了空大師一段,則以「落第二句也」為明確表述。僧問「如何是普賢第一句」,師答「落第二句也」。此處第二句不是列出第二條命題的正文,而是以「落」字指出:一旦如此發問,所問雖名為「第一句」,其問語或問答情境卻已被判作落入第二句。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古尊宿語錄》(禪宗語錄部·X1315)與《景德傳燈錄》(史傳部·《景德傳燈錄》)同屬禪宗文獻,論述側重有所不同:

《古尊宿語錄》側重於「第二句」的位次定位與諸師接引之語,反覆引用「第一句薦得,堪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堪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不了」之三句等次,對各家如何接引「第二句」問題作並列展示,並引龍牙、雲居公案佐證。所用術語即「第二句」,未見他譯名。

《景德傳燈錄》則不立義理框架,而以問答應對的當場判語呈現「第二句」。兩處用語有別:一處用「此猶是第二句」(太原孚上座段),以「猶」字帶出尚未契合所問第一句之判斷;一處用「落第二句也」(可隆了空大師段),以「落」字寫成問答當下所陷入之位置。前者為師對弟子之判語,後者為師對問者之指正。兩處都不提供固定內容清單,也未為第二句下一般性定義。

此外,《景德傳燈錄》中另有「其二曰」之列舉標誌,可證「其二」亦被用作次序提示;但原文塊沒有附載其所承接之第一項及第二項內容,故只能記錄其形式為「其二曰」,不能據此補定其命題內容,更不能將它與上述禪門問答中的「第二句」強行等同。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第二句」作為「三句」框架中的中間位次,與「第一句」「第三句」構成完整序列。三句之間有高下之別:第一句薦得者堪與祖佛為師,是最高層次;第二句薦得者堪與人天為師,居中;第三句薦得者自救不了,為最低層次。三句之間非僅邏輯關係,更涉及宗門中人互相印可、彼此料揀之公案事實。

此外,「第二句」又與「三句」整體相連——《景德傳燈錄》太原孚上座段,雪峰首先問臨濟是否有「三句」,確認之後才展開第一句與第二句之辨別,故「三句」框架是「第二句」概念成立之前提。「第二句」還與宗門的「薦得」「印可」等接引方式相關,是機用而非教義命題。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古尊宿語錄》: 「第一句薦得,堪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堪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不了。」

「第一句薦得,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即不可。又云:自救也不了。」

當問「如何是第二句」時,有師答曰:「不打恁麼驢漢」;另一處同問下,答曰:「面前渠不見,背後稱冤苦」。

引風穴垂示,第二句為「妙解豈容無著問?漚和爭赴截流機?」

引神鼎舉問,「如何是第二句?雲:有什麼驢漢?」

龍牙道:「雲居師兄得第二句,我得第一句。」

對第二句「妙解豈容無著問?漚和爭赴截流機?」則著語云:「未問已前錯」

《景德傳燈錄》: 雪峰判曰「此猶是第二句」,再追問第一句。

僧問「如何是普賢第一句」,師答「落第二句也」。

錄中另有「其二曰」之列舉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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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傳燈錄T2076 · 史傳部

《景德傳燈錄》論「第二句」,主要置於禪僧問答及機鋒勘辨之中,並非先為它作抽象界定,而是藉「第一句」與「第二句」的相對判別,顯示答語所落的位置。太原孚上座一段中,雪峰問臨濟是否有「三句」,孚上座答「是」;雪峰續問「作麼生是第一句」,孚上座僅「舉目視之」,雪峰隨即判曰「此猶是第二句」,再追問第一句。由此可見,本錄直接採用「三句」「第一句」「第二句」等序列性術語;其中「第二句」是對當前舉動的判語,表示該應對雖已呈現,仍被雪峰判為未是所問的第一句。

此段又以後續動作補足辨別:孚上座在雪峰再次追問「如何是第一句」時,「叉手而退」,原文不再用語句解釋,也未明言此舉究竟應判作哪一句,只記雪峰自此「深器之」。因此,關於第二句,原文確定說出的核心只有「此猶是第二句」;至於叉手而退與第一句的關係,本錄保留在師徒機用的敘事之中,未另立義理解說,不宜越出原文代作定論。

福州東禪院可隆了空大師一段,則以「落第二句也」為明確表述。僧問「如何是普賢第一句」,師答「落第二句也」。此處「第二句」不是列出第二條命題的正文,而是以「落」字指出:一旦如此發問,所問雖名為「第一句」,其問語或問答情境卻已被判作落入第二句。這形成《景德傳燈錄》記述此概念的另一鮮明用語,即不僅說「是第二句」,亦說「落第二句」。

綜合兩處完整語境,本錄對「第二句」的記載具有判別性與關係性:它總與「第一句」相對而出,既可由問者評定某一應對「猶是第二句」,亦可由答者當下指出對方已「落第二句」。前者的「猶」帶出尚未契合所問第一句的判斷,後者的「落」則將第二句寫成問答當下所陷入的位置;兩者都不提供固定內容清單,也未為第二句下一般性定義。

此外,錄中另有兩處僅存「其二曰」的列舉標誌,可證「其二」亦被用作次序提示;但原文塊沒有附載其所承接的第一項及第二項內容,故只能記錄其形式為「其二曰」,不能據此補定其命題內容,更不能將它與上述禪門問答中的「第二句」強行等同。

古尊宿語錄X1315 · 禪宗語錄部

《古尊宿語錄》論「第二句」,主要置於「三句」——第一句、第二句、第三句——的框架之中。以下歸納其表述諸端。

一、三句之等次與功能。本部明載三句之等次:「第一句薦得,堪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堪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不了。」()又於引述首山語下重申:「第一句薦得,與祖佛為師;第二句薦得,與人天為師;第三句薦得,自救即不可。又云:自救也不了。」()是知「第二句」之位,在第一句之下、第三句之上,其功用為堪作人天之師。

二、諸師對「如何是第二句」之答語。本部並列多則異答,各以不同語句施設接引。當問「如何是第二句」時,有師答曰:「不打恁麼驢漢」();另一處同問下,答曰:「面前渠不見,背後稱冤苦」();引風穴垂示,第二句為「妙解豈容無著問?漚和爭赴截流機?」()引神鼎舉問,「如何是第二句?雲:有什麼驢漢?」()是見各家施設:有棒喝之辭(「驢漢」),有擬喻之句(「面前不見、背後稱冤」),有言句(「妙解豈容無著問」),機用不一。

三、龍牙與雲居論辯之公案。本部又載龍牙道:「雲居師兄得第二句,我得第一句。」()西院反問:「祇如龍牙與麼道,還扶得也無?」師代雲:「須禮拜雲居始得。」西院則雲:「傍觀者哂。」此段顯示「第二句」非僅義理層次,亦涉宗門中人互相印可、彼此料揀之公案事實。

四、首山示眾之著語。引風穴舉三句後,本師對第一句「三要印開朱點窄,未容擬議主賓分」處「隨後一喝」();對第二句「妙解豈容無著問?漚和爭赴截流機?」則著語雲:「未問已前錯」;對第三句「但看棚頭弄傀儡,牽抽都在裡頭人」著語雲:「明破即不堪」。三句各有對應之料揀,「第二句」之關鍵點明為「未問已前」之謬誤。

五、結語。本部論「第二句」,始終以三句結構為脈絡,既標其位次(人天為師),又存諸家異答(驢漢、冤苦、妙解等),並引龍牙、雲居公案佐證。所用語即「第二句」,未見與他經相異之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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