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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共戒

samādhi-saṃvara

由禪定力自然成就的律儀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一句話:不是「我忍住不犯」,而是「心安定到那個程度,惡念根本生不起來」。

我們通常理解的「持戒」,是一個有意志力的主體,面對誘惑,咬緊牙關說「不」。佛教裡確實有這一層——叫「別解脫戒」(律儀戒),由師長傳授、由自己發願領受,靠的是「作法」,也就是一套儀式性的承諾加上日常的自我警覺。

定共戒完全是另一回事。

古典條目裡有一句極關鍵的判語:「非作法,是得法,得法時乃發斯戒。」(T1716)——它不是你「受」來的,是你「得」來的。得什麼?得禪定。當你真正進入禪定的那一刻,這戒就自然、同時、不假造作地發起了。所以叫「定戒」——與定心生、與定在。《俱舍論》(T1558)用的術語是「靜慮律儀」,定義得更精確:「由得有漏根本近分靜慮地心,爾時便得,與心俱故。」注意最後四個字——與心俱故。不是先有定、再去修戒,而是定心一起,戒體同時現前,像燈一亮、光同時就在。

那麼這戒到底「戒」了什麼?T1716 的界定是:「滅惡覺觀,名定共戒也。」「覺觀」(尋、伺)是心念最初的湧動——「惡覺觀」就是貪慾、瞋恚、傷害等不善念頭的萌芽狀態。別解脫戒管的是身、口: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行為上不犯。定共戒管的是意念本身:惡念連冒頭的機會都沒有。T1911 把這層差異講得極生動:「雖持律儀,念破戒事,名之為雜;定共持心,慾念不起,故名不雜。」——你守住了行為,腦子裡卻翻湧著破戒的畫面,這叫「雜」;定共戒的境界是,那個翻湧根本不起

再看它的屬性。T1716 判:「定共戒依定心發,屬止善義。」「止善」——以寂止為善。它不是積極地去做什麼好事(那是「行善」,屬道共戒),而是以定力的寂靜,令惡法自然止息。打個不太精確但有助理解的比方:別解脫戒像築堤防洪,水還在,只是擋住了;定共戒像把溫度降到冰點以下,水直接不流動了。

它在解脫道上的位置:

T1911 給出了一個清晰的階梯——

- 律儀戒:凡夫散心能持。靠意志、靠承諾、靠警覺。 - 定共戒:凡夫入定即能持。靠定力。心不妄動,身口亦寂,三業皎鏡。 - 隨道戒:初果聖人所持。 - 無著戒:三果聖人所持。 - 智贊自在戒:菩薩所持。 - 隨定具足戒:大根性所持。

注意:定共戒凡夫就能達到。你不需要開悟、不需要見道,只要真正得定——哪怕初禪——這戒就自然現前。這是它極重要的一個特質:它不是聖人的專利,是任何認真修定的人在定中都會經驗到的事實。

但同時,它在整個戒學體系裡被判為較粗淺的層位。T1716 直言:「不缺是定共,根本禪是事,亦屬三藏攝,是故為麁。」——「麁」(粗),不是貶義,是說它仍屬「事相」層面,依有漏定而發,定退則戒謝。比起道共戒「依道,道無失故戒亦無失」的究竟,定共戒有一個結構性的脆弱:定可退,故戒有謝義。

最後一點不可忽略:T1911 總結說「戒定、道共,通是戒名說,通以性戒為本」。定共戒雖與定俱發,它的根基仍然是「性戒」——那些不待佛制、本來即是非善的本性之戒(殺盜淫妄之為惡,不因佛說了才是惡)。定共戒不是憑空冒出來的新東西,是性戒在定心中的自然顯發。


生活裡的走查

讓我們用一個當代人極其熟悉的場景,把定共戒的機制逐步走一遍。

場景:深夜加班後,精疲力竭地刷手機。

你加班到十一點,腦子已經轉不動了。躺在床上,拿起手機「就刷五分鐘」。短視頻一條接一條,算法精準地投餵你最容易上頭的內容。半小時過去了。你其實已經困了,手指卻還在滑。

現在,用定共戒的框架來走查這裡面發生了什麼:

第一層:「惡覺觀」的萌芽。

你刷到一條擦邊內容,或者一條挑動焦慮的標題(「35 歲被裁」「同齡人已經年薪百萬」)。心裡微微一動——那一動,就是「覺觀」。在古典定義裡,「覺」(尋)是心念粗的投向,「觀」(伺)是細的盤桓。你還沒做什麼,甚至還沒意識到自己「起了念頭」,但心已經被勾住了。

如果你此時持的是別解脫戒式的自律,你的應對是:「不行,我定了規矩,十一點半必須放下手機。」然後你靠意志力鎖屏。但腦子裡那些畫面、那些焦慮的盤旋,還在。這就是 T1911 說的「雖持律儀,念破戒事,名之為雜」——行為上你「持」住了,意念上是「雜」的。

第二層:定共戒的映射——「心不妄動」是什麼狀態。

現在換一個場景。你某天狀態好,下班後去跑了幾公里,洗了澡,坐在安靜的房間裡,呼吸平穩,注意力自然地安放在當下——不焦躁、不無聊、不需要外部刺激來填充。這時候手機就放在旁邊,你根本不想拿起來。不是「忍住了」,是那個「想刷」的衝動沒有生起的條件。心是安的,惡覺觀無從發起。

這個狀態,就是定共戒在世俗層面的一個極淺投影。

嚴格來說,真正的定共戒需要入禪定(至少未到地定以上),不是「放鬆」「心流」就能等同的。但這個投影有助於理解它的機制:不是對抗,是條件不具足。定力讓心處於一種高度統一、高度清明的狀態,在那個狀態裡,散亂的、貪慾的、瞋恚的念頭找不到縫隙鑽進來。T1911 的描述是:「定法持心,心不妄動,身口亦寂,三業皎鏡。」——「皎鏡」兩個字極好:不是壓住了灰塵,是鏡面本身澄澈到灰塵落不上去。

第三層: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很多人會把「心流」(flow state)等同於定共戒。你寫代碼寫到忘我、打遊戲打到渾然不覺時間流逝——那確實是一種高度專注,惡念暫不起。但佛教的禪定與心流有結構性差異:心流往往有所緣(你在追逐一個目標、一個反饋迴路),它本身可能恰恰是貪的精細化形態(對成就感的貪、對刺激的貪);禪定的「止」是放下追逐後的安住。心流結束後你常常更空虛、更想刷手機來「回血」;禪定出定後,T1911 說「出定身口柔軟,亦不雜」——身心是柔軟的、安靜的,不是被掏空的。

另一個常見映射錯誤:把「我忍住了」當成定共戒。忍住,是別解脫戒的功夫,是「動戒」——有能持、有所持、有對抗。定共戒的核心特徵是無對抗。不是「我想做但剋制了」,是「那個想做根本沒有出現」。這兩者的主觀體驗完全不同。前者緊繃,後者鬆弛而清明。

第四層:「四運心」走查。

T1911 提供了一個極精微的觀法:於六塵中觀「未見、欲見、見、見已」四運。映射到刷手機:

- 未見:你還沒看到那條內容。心是平的。 - 欲見:手指懸在屏幕上方,有一種微細的「想看看」的趨向。 - :看到了。畫面進入。 - 見已:看完了。餘韻在。開始期待下一條。

定共戒的持守,按經文說,是「不為四運所亂」。不是四個階段都不經歷(那就成木石了),而是心不這四個階段攪動。看到了,心不隨之起伏;沒看到,心不焦渴地去找。推求那個「被攪動的心」,了不可得——能觀的心也不可得——「即持定共戒也」。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一、它揭示了一個被忽視的事實:道德困境的根源往往不在「意志力不夠」,而在「心的安定程度不夠」。

當代人面對誘惑的默認策略是:設規則、裝 app 限時、靠自律打卡。這些都是別解脫戒層面的——完全正當、完全必要。但很多人有一個挫敗感:「我道理都懂,規矩也定了,為什麼還是做不到?」定共戒的存在指向一個更深的層面:如果你的心長期處於散亂、焦慮、被不斷刺激的狀態,惡覺觀就會源源不斷地湧出來,你的意志力永遠在打消耗戰。真正的轉機不在於「更強的自制力」,而在於讓心到達一個安定到惡念無從生起的深度

這不是道德說教,是一個結構性的觀察。

二、它把「戒」從壓抑敘事中解放出來。

很多人一聽到「戒」就聯想到壓抑、苦行、不自由。定共戒提供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圖景:最高效的「持戒」不是咬牙忍耐,而是心安定到那個程度後,自然、不費力、不造作地不犯。T1716 說「非作法,是得法」——不是你「做」出來的,是你「到」了那個位置,它自然就在。這跟當代心理學裡「內在動機」與「外在規訓」的區分有某種結構上的呼應(但請注意:這只是類比,心理學實驗的結論有其適用邊界,不能反過來「證明」佛法)。

三、它給出一個誠實的評估座標。

定共戒明確告訴你:凡夫入定就能持得——但定可退,戒就有謝義。它不神話自己。你不需要假裝自己已經「徹底斷了貪瞋」,那是道共戒以上的事。定共戒的誠實在於:它承認這是一個有條件的、可退轉的成就。你今天的定力到了,戒就在;明天你長期不修定、心散了,那個「自然不犯」的狀態就會消退。這比「一旦受戒、永遠得救」的敘事更貼合真實經驗,也更能讓人對自己誠實。

四、對「算法生活」的一面鏡子。

當代人生活在一個人工智能算法不斷製造「惡覺觀」的環境裡。推薦系統的核心邏輯就是:找到你最容易被勾住的那個點,然後反覆刺激。你的注意力被訓練得越來越碎片、越來越渴求刺激——這恰恰是定共戒的反面:心越散亂,惡覺觀越容易生起;惡覺觀越頻繁,心越無法安定。定共戒的存在,像一面鏡子照出這個循環,也指出一個反向的可能:如果心能安住到某個深度,那些精心設計的刺激就失效了——不是被「擋住」了,是根本勾不動。

(但必須誠實補一句:腦科學對「注意力」「默認模式網絡」的研究,與佛教對「定」的描述有表面相似之處,但二者的框架、目標、驗證方式完全不同。神經科學尚無法解釋禪定經驗的全部面向,更不能以 fMRI 圖像來「證實」或「證偽」定共戒的存在。類比有助於理解,但類比不是等同。)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定共戒就是入定後不會做壞事——那出定後呢?不就打回原形了?」

這確實是一個真實的、古典論師自己也認真討論過的問題。T1911 並列了兩說:「有人言:入定時有,出定時無」;「有人言:無作依定,定在不失,定退即謝也。」經文沒有裁斷,兩說並存。第一說認為定共戒嚴格限於入定期間;第二說認為只要定力未完全退失(哪怕不在定中),戒體仍在。

但無論取哪一說,有一點是確定的:定共戒不等於究竟解脫。它的「不退」是有條件的。這正是它被判為「麁」(粗淺)、屬三藏攝的原因。真正「永無過罪」的是道共戒——「得道共發真,永無過罪」(T1716)。定共戒是路上一個真實的、可驗證的里程碑,但不是終點。

誤讀二:「定共戒比別解脫戒高級,所以不用守戒律了,直接修定就行。」

恰恰相反。T1716 引經明言:「屍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戒不清淨,定根本生不起來。別解脫戒是定共戒的地基。經中進一步說:「以戒淨故,事障除,發得未來;性障除,發得根本。」——持戒清淨,先除去粗的「事障」,能發未到地定(未來禪);再除去細的「性障」(貪瞋痴等根本煩惱的粗分),能髮根本禪。沒有前面的戒行清淨,後面的定共戒根本無從談起。

這不是「低級」和「高級」的關係,是地基和樓層的關係。你不能因為想住三樓就不打地基。

誤讀三:「定共戒是'靜慮律儀',那它跟'道共戒'到底什麼區別?不都是'心裡不犯'嗎?」

區別在所依屬性

- 定共戒:依定心發,屬止善義。 靠的是心的寂止——惡念被定力的統一性「鎮住」,生不起來。但定是有為法、是有漏的(除非與無漏慧相應),可以退失。 - 道共戒:依分別心發,屬行善義。(T1716)靠的是無漏智慧對實相的照見——不是「鎮住」惡念,是照見惡念本無自性,從根本上斷除。「道無失故戒亦無失」(T1911)——道(無漏智)一旦真正生起,不會退失,所以道共戒是究竟的。

一個類比(仍然只是類比):定共戒像把水凍成冰,溫度一回升就化了;道共戒像把水分解成氫和氧,結構本身變了,不存在「化回去」的問題。

誤讀四:「天人有禪定,所以天人自然就有定共戒——那做人持戒還有什麼意義?」

T1558 確實說「律儀亦在天」,欲界天和色界天可以有靜慮律儀。但緊接著說「唯人具三種」——別解脫、靜慮、無漏三種律儀,唯有人道能同時具足。天人不具別解脫(因為沒有佛在天上制戒、沒有受戒的因緣)。而且無色界天雖可成就無漏律儀,但「以無色故必不現起」——沒有色身,戒的現行無從表現。

人道之所以特殊,恰恰因為人有苦有樂、有散亂有安定的張力,有聽聞佛法、受戒、修定、發慧的完整因緣。天人的「定」往往是果報(生來就在定中),不是修來的;人的定是一步步修來的,每一步都算數。

誤讀五:「定共戒是'止善',是不是隻管自己清淨、不管別人了?不積極行善?」

「止善」與「行善」的區分,不是說定共戒「不好」或「自私」。它是說定共戒的作用方式是寂止性的——令惡法不起。但這恰恰是一切積極利他的基礎。一個心完全散亂、被貪瞋驅動的人去「行善」,善行裡夾雜多少自我滿足、多少控制慾、多少「我對你好所以你應該……」?定共戒先把心底的渾水沉澱下來,之後的「行善」才是真的乾淨。T1911 說「三業皎鏡」——身口意三面鏡子都擦乾淨了,之後的映照才是如實的。

而且,在解脫道的完整次第裡,定共戒不是終點。它是「戒→定→慧」三環中「定」這一環自然帶出的戒德,而慧(道共戒、無漏智)才是最終導向解脫和真正無礙利他的關鍵。


收束:定共戒在整個解脫道里的位置。

它是戒學從「外在規範」走向「內在轉化」的第一個真實轉折點。別解脫戒是「我承諾不做」,定共戒是「我的心安定到不需要做」。從「不做」到「不需要做」,中間隔著的是實實在在的禪定功夫——不是頓悟、不是靈感、不是讀了幾本經書就能模擬的。它誠實(可退、有漏、屬「麁」),但它真實(凡夫入定即可驗證)。它告訴你:道德生活的深化,最終不是一個意志力的問題,而是一個心的安定深度的問題。而那個深度,是可以修的、是可以到的、是到了之後你自己知道的。

「屍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反過來說:屍羅清淨了,三昧就會現前;三昧現前了,定共戒自然就在。這條路,古典論師們走過,留下了精確的路標。路標不是路,但沒有路標,容易把路邊的風景當成終點。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定共戒,指依禪定之力而自然發起之戒,非由作法受得,而是於得定之時與定心俱發,以定力滅除邪惡覺觀,令身口意三業自然不犯。此戒以禪定為體、以止善為性,凡夫入定即可持得。

二、主要闡述

(一)名稱與界定。《妙法蓮華經玄義》以「非諸惡覺覺清淨戒者,即定共也」界定定共戒,進一步說明「滅惡覺觀,名定共戒也」,特點是「非作法,是得法,得法時乃發斯戒」。《摩訶止觀》亦明言定共戒之無作戒體「與定俱發」。

(二)戒定相依。《妙法蓮華經玄義》指出「屍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戒為定之基礎;「以戒淨故,事障除,發得未來;性障除,發得根本」,以事障與性障兩個層次遣除,區分定共戒所依定之淺深。《摩訶止觀》亦引經雲「依因此戒,能生禪定及滅苦智慧」。

(三)屬性與功能。《妙法蓮華經玄義》判「定共戒依定心發,屬止善義」,與道共戒「依分別心發,屬行善義」相對。《摩訶止觀》釋「不雜者,持定共戒也」:定共戒以定力持心,令慾念不起,超越身口律儀之防止而達意念層面之清淨。

(四)觀心持戒。《摩訶止觀》以「四運心」觀法持十種戒,於六塵六作中觀未見、欲見、見、見已四運,推求心不可得,「不為四運所亂,即持定共戒也」。

(五)凡聖分判。《摩訶止觀》判定位次:「定法持心,心不妄動,身口亦寂,三業皎鏡,此是定共戒。入定時任運無雜;出定身口柔軟,亦不雜。凡夫入定則能持得也。」定共戒為凡夫入定即可持得之戒,高於律儀戒(凡夫散心能持),低於隨道戒(初果聖人所持)、無著戒(三果所持)、智贊自在戒(菩薩所持)、隨定具足戒(大根性所持)。

三、不同部類與表述差異

(一)術語異稱。《阿毘達磨俱舍論》(毘曇部)以「靜慮律儀」一名指稱與禪定共生之律儀,相當於他經所謂「定共戒」;又用「靜慮生」「靜慮無漏律儀」等詞,未見「定共」字樣。《妙法蓮華經玄義》則以《涅槃》之「不缺戒」作為定共戒的同義異名,並提及《論》中稱「隨定」,認為「大同小異,於義無失」。《摩訶止觀》始終使用「定共戒」一詞,又以「不雜戒」為其在十種戒中之別名,以「無作」指稱其戒體;另有「墮定戒」一詞,但該詞指隨首楞嚴定之「隨定戒」,非指定共戒,不可混淆。

(二)三類律儀。《阿毘達磨俱舍論》開篇判律儀為三種,頌雲「律儀別解脫,靜慮及道生」。靜慮律儀通有漏、無漏,定共戒即其無漏之一分。

(三)隨心轉。《阿毘達磨俱舍論》指出靜慮生及道生二律儀為隨心轉,「異心無心亦恆轉故」,與別解脫之依教而發不同。

(四)斷律儀。《阿毘達磨俱舍論》以未至定九無間道為樞紐作四句分別:除未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所餘有漏靜慮律儀為「有靜慮律儀非斷律儀」;依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為「無漏律儀即斷律儀」;依未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為「有靜慮律儀亦斷律儀」;除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所餘一切無漏律儀為「無漏律儀非斷律儀」。

(五)成就分位。《阿毘達磨俱舍論》頌雲「得靜慮律儀,恆成就過未,聖初除過去,住定道成中」,論釋:得靜慮律儀乃至未舍,恆成過去、未來;一切聖者無漏律儀,過去、未來亦恆成就,初剎那必成未來而非過去;現住靜慮則成現在靜慮律儀,現住道則成現在道律儀,「非出觀時有成現在」。

(六)得之因緣。《阿毘達磨俱舍論》指出別解脫由他教力發;靜慮律儀「由得有漏根本近分靜慮地心,爾時便得,與心俱故」;無漏律儀「由得無漏根本近分靜慮地心,爾時便得,亦心俱故」。頌又云「從根本恆時,得靜慮無漏」,提示根本靜慮為得時之關鍵。

(七)所依有情。《阿毘達磨俱舍論》頌雲「律儀亦在天,唯人具三種」,論釋:律儀唯人天有。生欲天及色界皆容得有靜慮律儀,生無色界則必非有;無漏律儀在無色亦容有,但「生無色中唯得成就,以無色故必不現起」。三種律儀唯人具足,天則不具別解脫。

(八)判教層位。《妙法蓮華經玄義》以「不缺是定共,根本禪是事,亦屬三藏攝,是故為麁」,定共戒被歸於三藏攝,屬較粗淺之層位;對比「不析戒」為體法道共(通教攝),「大乘、不退」等為別教攝,「隨順、畢竟、具足」等為圓教攝,以「豈非待前諸戒皆麁,唯圓為妙也」判定高下。

(九)出定後存否。《摩訶止觀》對於定共戒出定後是否仍存,並列兩說:「有人言:入定時有,出定時無」;「有人言:無作依定,定在不失,定退即謝也」。前者謂定共戒僅限入定期間,後者謂依定之存亡為存亡。經文未裁斷二說,僅並存之。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道共戒。《妙法蓮華經玄義》以定共戒「依定心發,屬止善義」,道共戒「依分別心發,屬行善義」,二者相對。《摩訶止觀》指出道共戒依道,道無失故戒亦無失;定共戒依定,定可退故戒有謝義。

(二)與別解脫戒。《阿毘達磨俱舍論》指出別解脫由他教力發,靜慮律儀由得靜慮地心而發,二者得之因緣不同;且別解脫非隨心轉,靜慮律儀則為隨心轉。

(三)與毘尼。《妙法蓮華經玄義》言「動、不動俱是毘尼」,定共、道共為不動之戒,與動戒同屬毘尼所攝;其差異在「得定共心,不復起惡;得道共發真,永無過罪」。

(四)與性戒。《摩訶止觀》總括「戒定、道共,通是戒名說,通以性戒為本」,表明定共戒雖與定俱發,其根本仍依性戒而立。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一)《妙法蓮華經玄義》:「非諸惡覺覺清淨戒者,即定共也」「滅惡覺觀,名定共戒也」「屍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以戒淨故,事障除,發得未來;性障除,發得根本」「定共戒依定心發,屬止善義」「動、不動俱是毘尼」「不缺是定共,根本禪是事,亦屬三藏攝,是故為麁」。

(二)《阿毘達磨俱舍論》:「律儀別解脫,靜慮及道生」「靜慮生者,謂此律儀從靜慮生、或依靜慮。若得靜慮者,定成此律儀」「異心無心亦恆轉故」「得靜慮律儀,恆成就過未,聖初除過去,住定道成中」「從根本恆時,得靜慮無漏」「律儀亦在天,唯人具三種」「生無色中唯得成就,以無色故必不現起」。

(三)《摩訶止觀》:「不為四運所亂,即持定共戒也」「定共戒無作,與定俱發」「不雜者,持定共戒也。雖持律儀,念破戒事,名之為雜;定共持心,慾念不起,故名不雜」「定法持心,心不妄動,身口亦寂,三業皎鏡,此是定共戒」「戒定、道共,通是戒名說,通以性戒為本」。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本論對「定共戒」的論述,主要見於「念戒」一節,並以前文廣說持戒生禪之理作為背景。

一、三種戒的分類架構 論中將「戒」總分為二種——有漏戒與無漏戒,有漏戒又分為二種:「一者、律儀戒,二者、定共戒」。行者初學之時,念此三種戒;學此三種已,則但念無漏戒。

二、定共戒的功德與作用 論中又稱定共戒為「禪定戒」,謂「禪定戒能遮諸煩惱」,其遮煩惱之因,在於「得內樂故,不求世間樂」——行者因得禪定內樂,自然不復馳求世間五欲,故煩惱不起現行。

三、與律儀戒的對比 論以「枯朽折減」形容律儀戒之功——「律儀戒能令諸惡不得自在、枯朽折減」;以「遮諸煩惱」形容定共戒之功。律儀戒是從外在規範令諸惡漸萎,定共戒則是依禪定力內遮煩惱現行。與前二種相比,無漏戒則「能拔諸惡煩惱根本」,層次更勝。

四、定共戒成就之因:持戒生禪的進路 論以多番譬喻詳說持戒如何能生禪定,以明定共戒之由來: (一)持戒能令諸結使羸弱:「若持戒者,雖有微瞋,不生殺心;雖有婬念,婬事不成,是為持戒能令諸結使羸。諸結使羸,禪定易得。」 (二)破戒之人「結使風強,散亂其心」,禪不可得;持戒之人「煩惱風軟,心不大散,禪定易得」。 (三)以「戒為撿麁,禪為攝細」、「戒攝身、口,禪止亂心」明兩者粗細之別,並謂「不得戒梯,禪亦不立」,明戒為禪之階梯。 (四)人心未息常求逸樂,行者持戒棄捨世福、心不放逸,故易得禪定。

五、所用語詞 本論以「定共戒」與「禪定戒」二名並用,指同一概念;與之對舉者為「律儀戒」。「定共」之「共」,據文意是依禪定而共得、由禪定力自然成就之律儀,與「律儀戒」由外在持守而得者有別。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靜慮律儀」一詞表述定共戒之概念,以「無漏律儀」表述道共戒,與他處習用之「定共戒」「道共戒」名稱不同。全文將律儀分為三類:別解脫律儀、靜慮律儀、無漏律儀,並就其得捨、成就時分及所屬眾生詳加辨析。

一、得戒之因 別解脫律儀「由他教等得」,從僧伽或補特伽羅教力而發;靜慮律儀「由得有漏根本近分靜慮地心,爾時便得,與心俱故」;無漏律儀「由得無漏根本近分靜慮地心,爾時便得,亦心俱故」。是故定共戒隨禪定心之現起而自然成就,非由表業,亦不待他教。六靜慮地(未至、中間及四根本定)皆有有漏及無漏心,非三近分;故六靜慮皆可得起靜慮律儀與無漏律儀。

二、成就時分 論頌雲「得靜慮律儀,恆成就過未,聖初除過去,住定道成中」。論釋雲:得靜慮律儀者乃至未捨恆成過去、未來;聖者無漏律儀於過去、未來亦恆成就,唯初剎那必成未來而非過去,因聖道先未起故;現前住靜慮或道時方成就現在。

三、與斷律儀之關係 論以四句分別靜慮律儀與斷律儀之關係:第一句為「除未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所餘有漏靜慮律儀」;第二句為「依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第三句為「依未至定九無間道有漏律儀」;第四句為「除未至定九無間道無漏律儀,所餘一切無漏律儀」。未至定中九無間道俱生之無漏律儀,能永斷欲纏惡戒及能起惑,故名斷律儀;其餘靜慮律儀未必具此能斷之性。可見靜慮律儀與斷律儀概念並非完全等同。

四、所得眾生之差別 頌雲:「惡戒人除北,二黃門二形,律儀亦在天,唯人具三種。生欲天色界,有靜慮律儀,無漏並無色,除中定無想」。論釋指出:地獄中貪及邪見成而不行,無殺等業;北俱盧洲貪瞋邪見皆定成就而不現行。靜慮律儀通於欲天及色界,無漏律儀更遍於無色界(除中間定及無想定);唯人具足三種律儀。

五、不律儀之捨 不律儀由三緣捨:一由死捨所依故;二由得戒,謂受得別解律儀或獲得靜慮律儀時惡戒便捨,以善惡戒性相違、善戒勢力強故;三由相續二形俱生,所依變故。是故得定共戒時,先所受之惡戒自然消滅。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靜慮律儀」一詞指稱由禪定力自然成就的律儀,並未使用「定共戒」之名。該論將律儀區分為三大類別:別解脫律儀、靜慮律儀、無漏律儀,以此配合上、中、下士的分判。

關於靜慮律儀的具體內涵,該論明確定義:若於所受律儀能無缺犯以為依止,進而修無悔等法乃至具足入初靜慮,由奢摩他之能損伏力損伏一切犯戒種子,即名「靜慮律儀」。此律儀不限於初靜慮,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皆然,差別在於由遠分對治所攝奢摩他道之轉深,損伏惡戒種子的程度有所不同。此即「初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

至於「無漏律儀」(亦名「聖所愛戒」),則是更進一步依止靜慮律儀,入諦現觀得不還果,令一切惡戒種子悉皆永害所得。此為「第二清淨力所引清淨律儀」。若依未至定證得初果,亦能永害一切能往惡趣之惡戒種子。

在「界」的層面,該論指出:欲行之中有別解脫律儀,色無色行之中有靜慮律儀,無漏律儀非界所繫——顯示三種律儀各依不同境界而有。

在三學次第中,該論以偈頌顯示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學的漸次生起:先善住根本(增上戒學),次樂心寂靜(增上心學),後聖見惡見相應不相應(增上慧學)。並特別指出「顯示中間增上慧、靜慮律儀所攝增上戒學,能為二種安住因緣」,闡明靜慮律儀作為增上戒學的一分,能為增上心學、增上慧學之安住因緣,居於三學橋樑之位。

此外,該論亦以成就何種律儀分判修行人階位:唯成別解脫律儀者為下士;成別解脫、靜慮律儀者為中士;具成別解脫、靜慮、無漏三種律儀者為上士。

該論以「靜慮律儀」為核心術語,與「別解脫律儀」、「無漏律儀」共同構成完整律儀體系,凸顯定力成就戒律的殊勝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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