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定道共戒

samādhimārgasaṃvara

定道共戒:謂由禪定或聖道修習之力,於內相續自然成就之律儀。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定道共戒」四字,在漢語佛教語境中常被一筆帶過,似乎只是戒律學中一個無關緊要的邊角概念。但它牽出的問題——內在修養能否獨立構成戒律的成立要件——卻是佛教倫理哲學最深的一根神經。*

一、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1. 詞面拆解:三個字各有份量

「定道共戒」(samādhi-mārga-saṃvara)由三部分組成,每一部分都不是修飾詞,而是獨立的關鍵概念。

- 定(samādhi):禪定,指心一境性的修習所得。包含世間禪(四禪八定)乃至出世間三昧。定力的特徵是心能持續住於一境而不散亂、動搖。 - 道(mārga):此處特指聖道——即見道、修道、無學道等出世間道位。聖道與定的區別在於:定可能仍在世間(共世間法),道一定是出世間(斷煩惱的智慧)。 - 共(saṃ-):共有的、共成的意思。即"由定之力也成就,由道之力也成就",二者殊途同歸。 - 戒(saṃvara):律儀,即對身語意的防護與約束。

合起來就是:由禪定或聖道修習之力,於修行者內相續中自然成就之律儀

2. 核心要義:戒從修來,不從儀來

這一概念的主張最簡潔地說,就是——

律儀不一定要通過外在儀軌才能成立。

當一個人通過修習禪定或證得聖道,他內心的相續(saṃtāna,即意識流的連續體)發生了質變,這種質變本身就自然帶來了對身語惡行的剋制、對善法的護持——這就是律儀,而且是無需外在儀式加持就成立的律儀。

這裡有四層意思必須講準:

第一層,「內相續」是場所。戒不成立於外境、不成立於文字、不成立於儀式上,而成立於心識的連續體中。這與唯識學的「種子」(bīja)理論互相呼應:修習之力在阿賴耶識中熏習出新的功能,遇緣即現行。

第二層,「自然成就」是方式。不是"修完之後還要補一個受戒儀式",而是修到那一步,戒就自然在。就像刀磨到鋒利,不必再貼張標籤說"這是鋒利的刀"。

第三層,「定之力」與「道之力」有別。定共戒還是凡夫位的律儀——心雖能定,但細微煩惱仍在,某些極端情境下仍可能破戒。道共戒是聖者位的律儀——由於見惑、思惑已斷或部分斷,律儀具有不可破壞性。須陀洹(初果聖人)不會再犯五無間罪,因為定力與慧力已經把那條路徑堵死了。

第四層,「律儀」仍是真律儀。這一點容易被忽略——它不是"道德感"或"修養"這種模糊的好品質,而是與受戒所得的律儀同質、同名、同功德的戒體。所以在「定道共戒」的主張下,一位證得聖道的人,即使從未受過比丘戒,他身上也具備比丘戒同類的防護功能。

3. 這個概念在解脫道中的位置

佛教的戒律體系按其成立方式大致可分為:

- 別解脫戒(prātimokṣa-saṃvara):通過出家受戒儀式獲得,是最顯性的戒。 - 定共戒(samādhi-saṃvara):通過禪定修習自然成就。 - 道共戒(mārga-saṃvara):通過聖道證悟自然成就。 - 三昧耶戒(samaya):密乘特有的誓戒,性質最嚴。

三者構成從外向內、由顯至密的層級:別解脫戒依賴外部儀軌與持守;定共戒依賴自心的專注力;道共戒依賴自心的智慧。修行越深,戒的成立越不需要外部形式,而越依賴內在的轉化。這是一種"由外向內"的成熟曲線。

「定道共戒」這一概念,正是為這條曲線的內端命名——它告訴我們:戒的最高形態不是儀式上的承諾,而是生命本質的轉化。

4. 一個繞不開的反方:《密宗道次第論》的立場

我們手上的主要素材是《密宗道次第論》(藏傳論典),這部論典明確反對定道共戒的立場。它在論辨"共戒"(即顯密共同須受的戒)時,立下一句關鍵判語:

「若由修力於內相續已發行心,然未以儀軌受戒仍無律儀。」

翻譯成白話:即使你通過修行已經在內心中生起了菩提心,如果還沒有經過儀軌受戒,就仍然沒有律儀。

這部論把"共戒"定義為"顯教大乘與密咒大乘所共同須受的戒",內容包含四件事:

1. 歸依(三寶) 2. 發願菩提心(為自己成佛而誓願) 3. 發行菩提心(為利眾生而切實行持) 4. 受菩薩戒

並主張:這四項必須通過儀軌才能成就律儀。論中引《金剛慢帳續》的受戒偈為證:

*「我歸依三寶,懺悔一切罪。隨喜眾生善,誓受佛菩提……我請一切諸有情,修勝可憶菩提行,為利眾生願成佛。」*

受戒者必須立誓:"我所立誓未至成佛誓不棄捨"——這是一種通過語言形式確立的、不可撤回的承諾。

論中還說:受戒時機的合法與否,分為三種說法(加行時與正入壇時俱受 / 唯前者 / 唯後者),可見連"什麼時候算正式受戒"都講究儀軌的完整性。

所以我們面對的不只是一個概念的釋義,而是一場延續已久的論辨

- 主張方:戒可由修力自然成立(這是「定道共戒」的本義) - 反駁方:修力即使讓內心發生了變化,仍必須經儀軌方能立戒(這是《密宗道次第論》的立場)

兩者的分歧不在於"要不要修",而在於"修出來的內在變化,與儀軌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5. 概念邊界:易被混淆的三件事

為了讓當代讀者不走偏,必須把三件容易混淆的事情分開:

| 名稱 | 是什麼 | 成立方式 | |------|--------|---------| | 定道共戒 | 由禪定或聖道修習之力自然成就的律儀 | 內在修習 | | 共戒(密宗道次第論義) | 顯密共同須受的歸依、願行心、菩薩戒 | 儀軌受持 | | 三昧耶戒 | 密乘特有的金剛乘誓戒 | 灌頂儀軌 |

三者名相相近,內涵懸殊。定道共戒的"共"是"定與道共"之意;密宗所講的"共戒"是"顯密共通"之意。這是閱讀時最容易踩的坑。


二、生活裡的走查

概念再深,也得在日常裡站得起來。我們用一個當代人都熟悉的場景,把這場"內修 vs. 儀軌"的論辨走一遍。

場景:戒酒、戒刷手機、戒某種關係

假設你下定決心戒酒

主張"定道共戒"式的你

你讀過幾本關於酗酒如何摧毀神經元的書,又練習冥想半年。一天深夜,你坐在酒吧門口,酒保遞來你最愛的威士忌,你心裡清清楚楚升起一個聲音:"不。"這個"不"不是咬牙切齒的對抗,而是從很深的地方浮上來的平靜——你甚至感覺不到自己在"忍住"。你回家,對自己說:"我的戒律已經在心裡成立了。"

主張"儀軌受戒"式的你

你找到了一個互助團體(像 AA 那樣的地方),在一群人面前念出誓詞:"我,某某,承認自己對酒精無能為力,今天起在上帝和諸位見證下戒酒。"簽了字,握了手,有人握著你的肩說"歡迎你"。你發現自己的"不喝",比獨自時更穩。

這兩種經驗都是真實的,但機制不同

- 第一種裡,戒從內升,靠修習生根。 - 第二種裡,戒從外立,靠見證錨定。

走查要點一:內修的力量是真的,但容易"自欺"

心理學的「道德許可」(moral licensing)和「意圖–行為鴻溝」(intention-behavior gap)已經反覆證實:僅僅在內心"想清楚"了,行為並不必然跟隨。一個人可以在冥想中體驗到深刻的"無我",回到工位上依然對同事惡語相向。修力確實改變了心相續,但改變未必充分

定道共戒的支持者會反駁:那種"未充分"是因為定與道修得不夠深;真到那一步,戒自然成就。這在理論上說得通,但難點在於:普通人很難分辨"我修到了"和"我以為我修到了"。這就是"內自證"傳統的最大軟肋——它缺少外部校準。

走查要點二:儀軌的力量也是真的,但容易"演戲"

儀軌通過身體的臨在、群體的見證、語言的莊重,把承諾從"我心裡"搬到"我和我們之間"。這種"搬"是有心理學意義的——它把內在意圖通過外在行為固定下來,減少反悔的可能。

但儀軌也會被濫用。婚禮上誓詞說得海枯石爛,婚後出軌的並不罕見。"受過戒"成為一種身份標籤,戒體卻可能從未真正入心——這在佛教史上也不少見。

走查要點三:當代人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當代人最喜歡把"定道共戒"映射成"我修養夠好,所以不必走形式"——這是對概念最深的誤用。

正確的映射應該是:

- 「定道共戒」說的是當定與道修到那個深度時律儀自然成立; - 不是說"我不想走形式,所以我就當自己已經成就了"——這是借概念逃課。

同樣,最容易把"儀軌受戒"映射成"走個過場就算持戒"——這也是誤用。儀軌是戒體安立的必要條件(在儀軌受戒的主張者看來),但不是充分條件。受了戒不去守護持守,戒也會敗失。

走查要點四:兩者的真正結合點

最穩的修行者,會讓兩者互相校準

- 儀軌提供外部錨定——把承諾固定下來,不讓自己在情緒低谷時輕易翻供。 - 修習提供內部深化——讓戒不只是形式,而是真的轉了心。

一個成熟的「定道共戒 + 儀軌受戒」整合態,既反對空洞的儀式主義,也反對孤芳自賞的修習主義。這正是當代人最需要的精神姿態。


三、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1. 對"形式主義"的免疫本能

當代人對"儀式"普遍抱持懷疑。從婚禮上讀"我願意"到公司年會上的"價值觀宣誓",人們越來越敏感於一種感覺:這些儀式是不是在走形式?這種懷疑有其合理性——形式與內容脫節的現象比比皆是。

「定道共戒」概念,給這種懷疑提供了古老的合法性:真正的戒可以從內在生成,不必依賴外在儀式。這對那些"被形式冒犯"的當代心靈是一種解脫。

2. 對"個人主義"的隱秘迎合

當代文化極度重視"個人選擇"。"我自己決定、自己承諾"被賦予道德高分。"被要求、被組織、被見證"則被視為對他性的依附。

「定道共戒」正中這種情緒——我的戒是我自己修出來的,不需要任何外在於我的力量介入。這與禪宗"即心即佛"、與現象學的"意向性"、與存在主義的"本真性"都有暗合之處。

但這裡必須按下暫停鍵:佛法不是個人主義。戒律體系的存在本身就承認人是關係中的存在。釋迦牟尼制戒時,每一次結戒都是對僧團整體的調整——你持不持這條戒,影響的從來不只是你自己。儀軌之所以被那麼多傳統堅持,就是因為它錨定了"你不是一個人在持戒"的事實。

3. 對"身心靈一體化"的真實需求

神經科學的研究(注意:研究是研究,結論需審慎)已經暗示,長期的冥想練習會改變前額葉皮層、海馬、杏仁核等腦區的結構與功能,改變應激反應、情緒調節與注意控制的能力。這與"定能自然成就律儀"的古老主張有某種結構上的呼應——雖然腦科學目前無法"證明"佛教的戒體理論,但定能轉心、心能轉身這一方向上的呼應值得注意。

當代人需要這種呼應:戒不只是"忍住",戒可以是"我的生命結構在改變"。

4. 對"承諾難立"的療愈

當代社會的一個隱痛是承諾的輕浮化。婚姻承諾、戒酒承諾、職業承諾,無一不在"反正我隨時可以撤回"的氛圍中貶值。

「定道共戒」概念在某個層面是對這種輕浮的反動——它暗示一種可能:有些戒不是你"選擇"要持的,而是你"修到"那一步自然成立的,不可撤回。這種"不可撤回"不是詛咒,而是深度轉化的副產品。當你真的從內心裡發生了定與道的轉化,某些行為就不再是"你選擇不做",而是"那個選項已經不再出現在你的菜單上"。

這就是為什麼須陀洹不會再犯五逆重罪——不是因為他"忍住",而是因為那條路徑在結構上已經被智慧之光燒掉了。

5. 對論辨本身的訓練

更微妙的是,「定道共戒」與「儀軌受戒」的論辨,本身就是一種訓練——它訓練人不要在"內 vs. 外"之間二選一,而要看清楚兩者如何相互成就。這種思維訓練,對當代這種非黑即白的輿論環境,是一種難得的免疫力。


四、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 1:「定道共戒」就是「密宗講的共戒」

澄清:這是最大的混淆。如前所述,「定道共戒」的"共"是"定與道共"之"共";密宗《密宗道次第論》中"共戒"的"共"是"顯密共須"之"共"。兩者指代完全不同:前者描述戒的成立方式(內在修習),後者描述戒的適用範圍(顯教密教通用)。

庫內素材特別指出:"此經所稱『共戒』並非禪定或聖道自然成就之戒,故雖以『共』為名,其內涵實與『定道共戒』之『自然成就』之義有所區別。"這一條務必記住。

誤讀 2:「修到那一步,戒自然成立,所以我可以不受戒就持戒」

澄清:這是一種用古老概念偷懶的做法。定道共戒的成立條件是"禪定或聖道修習之力"——這是一種極高的內在狀態,絕非"我讀了幾本書、感覺心境平和"的程度。

- 定共戒至少要到色界四禪的深度; - 道共戒至少要見道(證得初果); - 而我們絕大多數人都在見道前的凡夫位徘徊。

把"定道共戒"當成"我覺得自己已經夠了"的依據,是借概念逃課。正確的態度是:知道有這種可能,但誠實地承認自己還沒到,把儀軌受戒作為一種腳踏實地的修法。

誤讀 3:「儀軌只是形式,能省就省」

澄清:這又是一個極端。在《密宗道次第論》的體系裡,儀軌不是"形式",是律儀成立的因。論中明言:"若由修力於內相續已發行心,然未以儀軌受戒仍無律儀。"——內修再好,儀軌缺位,律儀不立

對持這種立場的人來說,儀軌的功能至少有三: - 語言之力:把內在狀態通過咒愿的形式固定; - 見證之力:在群體中確證承諾; - 傳承之力:把個人修持接入整個法脈的連續性。

當代人最愛說"形式不重要",但一個在醫生面前說"我宣誓希波克拉底誓言"的人,與一個私下告訴自己"我要遵守醫學倫理"的人——其承諾的穩定性是不同的。這不是貶低內在修養,而是承認語言與見證的力量。

誤讀 4:「定道共戒是佛教倫理的最高境界」

澄清:不一定。戒的"高低"在不同傳統中有不同評價。

別解脫戒的角度看,戒的成立需要明確的儀軌、未犯重大違犯、不斷防護——這是最"標準"意義上的持戒。

定共戒的角度看,定的深度讓戒更加穩固,不易被情緒沖垮。

道共戒的角度看,智慧已經斷除了犯戒的根因,戒成為"不可能犯"的狀態。

但若說哪一種"最高",得看用什麼座標系: - 若以"功德莊嚴"論,道共戒最高; - 若以"修行入口"論,別解脫戒最廣; - 若以"密乘實踐"論,三昧耶戒最嚴。

「定道共戒」不應被片面抬高為"高級戒",而應被理解為"戒成立方式之一"

誤讀 5:「我定力好,戒不戒無所謂」

澄清:這是對禪定最大的誤用。佛教的定從來不是脫離戒的——定與戒是共生的。未得根本定前的欲界定、未到地定期間,行者仍可能在語言、行為上失態。沒有戒做基礎,定力很難真正深入。

佛陀制戒時多次強調:"以戒護身,以定得心,以慧開悟"——三者是有順序的。跳開戒去談定,是空中樓閣。

誤讀 6:「所以我要走儀軌路線,不要自己修」

澄清:這是誤讀 3 的鏡像錯誤。儀軌受戒是戒體安立的方式,但戒體安立之後要靠修習守護。儀軌是"安裝"戒體,持守才是讓戒體持續運作。受戒不修,等於買了車不開。

《密宗道次第論》本身也講:受戒後必須"晝夜六時思惟歸依發心勝利、斷四黑法、修四白法"——這是受戒後必須做的修習。可見論中雖然主張儀軌受戒,但同樣不否認修習的必要性

誤讀 7:「定道共戒的提法已經被現代佛教放棄了」

澄清:庫內素材確實顯示《密宗道次第論》(藏傳論典)明確反對這一立場,這是必須如實呈現的史實。但這不代表所有傳統都如此。在南傳上座部、漢傳唯識、藏傳部分早期傳承中,定道共戒的概念仍然被以不同方式承認——

- 南傳阿毗達磨論中,須陀洹的不犯五逆被認為是"道共戒"——並非因為他們"忍住",而是因為見道已經把那種動機的根拔了。 - 唯識學的「種子」說認為,修習之力在阿賴耶識中燻出新的功能,遇緣現行——這與"由修力自然成就律儀"在結構上相通。

所以正確表述是:在藏傳格魯、薩迦等部分傳承中,密乘共戒必須儀軌受;但在更廣義的佛教傳統中,定道共戒作為一個範疇仍被廣泛承認。這場論辨是活著的、未完成的。


結語:一場未完成的對話

「定道共戒」這個概念,表面上是一個戒律學的技術問題,底下卻是一個關於"人如何真正改變"的根本問題

它問的是:當一個人的內在發生了深刻轉化,這種轉化本身是否構成了一種"承諾"?是否足以成為行為的可靠基礎?還是必須有外部的儀式、見證、語言來鎖定這種承諾?

這個問題的答案,因傳統、因學派、因時代而異。但問題本身,每一個認真生活過的人都在回答:

- 你戒掉的那些事,是哪一天真正戒掉的?是因為"我對自己承諾了",還是因為某個儀式、某個人、某句話、某一瞬間的到來? - 你的戒,是一場心戰,還是一次重生?

也許沒有簡單的答案。但把這場論辨完整地呈現出來,讓「定道共戒」與「儀軌受戒」在心中並存,互相拷問、互相成全——這本身就是一種修行。

畢竟,最好的戒,從來不是站隊,而是兩全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道共戒(samādhimārgasaṃvara)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定道共戒」(samādhimārgasaṃvara),謂由修習禪定(定)或聖道(道)之力,於修行者內相續中自然成就之律儀。此一類戒之成立,以修力自然生起為特徵,不必依於外在儀軌之受持。此說與「儀軌受戒」相對:後者主張戒之建立必須經由特定儀式方能成就,前者則以修行之力本身為得戒之因,兩者於戒之成立條件上根本分歧。

二、主要闡述

就現有材料而言,《密宗道次第論》雖未明用「定道共戒」之術語,然其討論中對「共戒」之成立條件提出了明確立場,間接涉及此一概念之論辨。此經明確反對「由修力自然成就」之說,主張共戒之攝得必須依於儀軌受持,而非自修自得。

此經將灌頂所受之戒分為「共」與「不共」二種。所謂共戒,謂顯教大乘與密咒大乘任入何門皆須受持。即於密部四部續中任入何道,亦皆須受;無上續中生起、圓滿任學何道,亦皆須受彼戒,故名共戒。共戒之具體內容為:歸依、發願菩提心、發行菩提心、受菩薩戒。不共戒則為五部所攝之律儀(明律儀)。灌頂之次第,經中明言:先傳歸依,次傳願心,再傳行心,次為灌五明灌頂。

關於受持共戒之時機,此經列三說:一、弟子加行與正入曼陀羅二時俱受;二、唯前時受、後時不受;三、唯後時受、前時不受。受戒所用之儀軌文,金剛慢帳續所載之頌為:「我歸依三寶,懺悔一切罪。隨喜眾生善,誓受佛菩提……我請一切諸有情,修勝可憶菩提行,為利眾生願成佛。」有多種曼陀羅儀軌唯以初頌而受行心戒,亦有多種以全文受戒。若唯以初頌受,則以「誓受佛菩提」一句明受願行二心;若用全文受,則以「我乃至菩提」至「我請一切諸有情」明受願菩提心,以「修勝可意菩提行」句明受行菩提心。受願心時須更立誓:「我所立誓未至成佛誓不棄捨。」

已受發心之後,於學處必須修學:晝夜六時思惟歸依發心勝利、斷四黑法、修四白法等。經中強調:若不斷四黑法,是令後世不生髮心之因,並非捨棄現法已受之發心。

關於受戒之器與非器差別,經中依《攝真實經》、《金剛頂經釋》、《曼陀羅儀軌金剛生論》三所說:不能受戒者唯令入壇;能受戒者令受共戒,併為灌名以下之灌頂;俱不能持共不共戒者,唯令入壇全不灌頂。若受五部律儀,當灌金剛阿闍黎灌頂;若不灌金剛阿闍黎灌頂,則不須受五部律儀。此為寂靜論師、毳衣大師、寶鎧論師、慶喜藏論師、無畏論師等共說。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現有材料中僅《密宗道次第論》(藏傳論典部·B0057)一種文獻涉及此一議題。此經以「共戒」一名涵蓋討論範疇,並以「由修力自然成就」之表述指代「定道共戒」所代表之概念,然明確反對此說,主張共戒之成立必須依於儀軌受持。其他部類與譯本中是否另有相關論列,於現有材料中未見。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與「儀軌受戒」之對立關係:「定道共戒」與「儀軌受戒」相對而立。前者主張由修力自然成就律儀,不需依儀軌;後者主張律儀之攝得必須依於特定之受戒儀式。《密宗道次第論》採後說,其經文明言:「若由修力於內相續已發行心,然未以儀軌受戒仍無律儀。」可知此經以儀軌受持為戒之成立要件,而非以修力為自然得戒之因。

與「共戒」「不共戒」分類之關係:此經以「共戒」指顯密共通須受之戒,包括歸依、願行菩提心、菩薩戒等;以「不共戒」指密乘特有之五部律儀。然此經所稱「共戒」並非禪定或聖道自然成就之戒,故雖以「共」為名,其內涵實與「定道共戒」之「自然成就」之義有所區別。

與「發心」「菩薩戒」之關係:經中以歸依、發願菩提心、發行菩提心、受菩薩戒為共戒之四項內容,並以儀軌受持為得戒之因。如「誓受佛菩提」之句攝願行二心,「我所立誓未至成佛誓不棄捨」之立誓顯發心之堅誓。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言此為共戒者,謂顯教大乘與密咒大乘任入何門皆須受持。即於密部四部續中任入何道,亦皆須受。無上續中生起、圓滿任學何道,亦皆須受彼戒,故名共戒。」

(2)「若由修力於內相續已發行心,然未以儀軌受戒仍無律儀。」

(3)「我歸依三寶,懺悔一切罪。隨喜眾生善,誓受佛菩提……我請一切諸有情,修勝可憶菩提行,為利眾生願成佛。」

(4)「我所立誓未至成佛誓不棄捨。」

(5)「不能受戒者唯令入壇;能受戒者令受共戒,併為灌名以下之灌頂;俱不能持共不共戒者,唯令入壇全不灌頂。」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密宗道次第論B0057 · 藏傳論典部

《密宗道次第論》於灌頂章節中雖未明用「定道共戒」之名,然多次論及「共戒」之義。然此經所稱「共戒」,非指由禪定或無漏聖道自然成就之戒,而是指顯教大乘與密咒大乘所共同須受持之戒——即歸依、願菩提心、行菩提心、菩薩戒等。論中明言:「言此為共戒者,謂顯教大乘與密咒大乘任入何門皆須受持。即於密部四部續中任入何道,亦皆須受。無上續中生起、圓滿任學何道,亦皆須受彼戒,故名共戒。」

此經將灌頂所受之戒分為共與不共二種。共戒即歸依、發願菩提心、發行菩提心、受菩薩戒;不共戒則為五部所攝之律儀(明律儀)。灌頂之次第為:先傳歸依,次傳願心,再傳行心,次為灌五明灌頂。

關於受持共戒之時機,論中列三說:一、弟子加行與正入曼陀羅二時俱受;二、唯前時受、後時不受;三、唯後時受、前時不受。受戒所用之儀軌文,金剛慢帳續所載之頌為:「我歸依三寶,懺悔一切罪。隨喜眾生善,誓受佛菩提……我請一切諸有情,修勝可憶菩提行,為利眾生願成佛。」有多種曼陀羅儀軌唯以初頌而受行心戒,亦有多種以全文受戒。

若唯以初頌受,則以「誓受佛菩提」一句明受願行二心;若用全文受,則以「我乃至菩提」至「我請一切諸有情」明受願菩提心,以「修勝可意菩提行」句明受行菩提心。受願心時須更立誓:「我所立誓未至成佛誓不棄捨。」

此經特別對「由修力自然成就」之觀點提出立場:若由修力於內相續已發行心,然未以儀軌受戒仍無律儀。可見此經主張共戒之成立必須依賴儀軌受持,而非自修自得。

已受發心之後,於學處必須修學:晝夜六時思惟歸依發心勝利、斷四黑法、修四白法等。論中強調:若不斷四黑法,是令後世不生發心之因,並非捨棄現法已受之發心。

關於受戒之器與非器差別,論中依《攝真實經》、《金剛頂經釋》、《曼陀羅儀軌金剛生論》三所說:不能受戒者唯令入壇;能受戒者令受共戒,並為灌名以下之灌頂;俱不能持共不共戒者,唯令入壇全不灌頂。若受五部律儀,當灌金剛阿闍黎灌頂;若不灌金剛阿闍黎灌頂,則不須受五部律儀。此為寂靜論師、毳衣大師、寶鎧論師、慶喜藏論師、無畏論師等共說。

相關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