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定地

samādhi-bhūmi

與等持相應的心地境界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先從一個很普通的經驗說起。

你準備讀一頁重要的文字,剛看兩行,手已經摸向手機;把手機扣下,腦中又開始排演下午的爭執;好不容易回來,身體卻覺得煩躁。此時的問題並不是“你有沒有注意力”,而是心能不能依照自己的選擇,穩定、清明、持續地住在一個恰當的對象上。

佛教所說的“定地”,討論的正是這種心經過訓練後所進入的領域。但它遠不只是“注意力變強”,也不只是某種舒服、空白、忘我的體驗。

依《瑜伽師地論》,定地主要從“等引地”安立:以“心一境性”為核心,統攝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等定法。其範圍包括四靜慮、八解脫、空無願無相三三摩地、勝處、遍處、四無色及滅盡定等。這裡的“地”,不是地理地點,而是一整套可以進入、安住、深化、退出、檢驗進退的修行領域。

“心一境性”也不能簡單翻成“專心”。論中說,它是數數隨念與定相應的同類所緣,使正念對境無散亂、無缺無間地流注相續,並且與無罪、安隱、適悅相應。幾個限定缺一不可:

- “一境”不是世界只剩一個東西,而是心不被不相干的對象劫走。 - “相續”不是偶爾專心幾秒,而是能夠連續安住。 - “無罪”說明它必須與善心相應。盜賊全神貫注開鎖、賭徒徹夜盯盤,雖有強烈集中,卻不能因此稱為這裡所說的善心一境性。 - “安隱、適悅”也不是追逐興奮,而是心從粗重、悔惱和衝突中逐漸調柔,能夠穩定承擔所修之法。

因此,定不是把心壓成一條僵硬的直線。真正的定有穩定,也有調柔;有集中,也有清明;能進入,也能退出;能安住,還能成為觀察實相的基礎。

定地所攝的幾類法,各有側重,不能只用幾個外語名詞互相替換:

- 靜慮:指四種逐層深化的色界禪定。其總方向是離欲、離不善法,逐步平息較粗的尋伺、喜等心行,趨向舍、念清淨與心的統一。靜慮不是日常所謂“靜靜思考”,也不是泛指所有冥想。 - 解脫:八解脫是一組依次鬆脫障礙、轉變所緣及超越較粗經驗的定法,包括有色觀諸色、內無色想觀外色、淨解脫身作證、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以及滅受想定。這裡的“解脫”首先是特定定法之名,不應一見“解脫”二字,便等同於煩惱永盡的究竟解脫。 - 等持:從“三摩地”之義說心平等攝持於所緣。本論特別談到空、無願、無相三三摩地的等持善巧。“空”是如實觀諸法離我、我所等空性;“無願”是不再把有漏生存及其果報當作可貪求的歸宿;“無相”是不取可執著之相。三者不是“腦中空白”“什麼都不想”“對人生沒有願望”。 - 等至:著重實際證入某種定境,而不只是知道名稱或短暫具有專注。本論以善知勝處、遍處、無想、滅盡等定的進入和退出為等至善巧。等持善巧與等至善巧可以兼具,也可能只得其一;能進入一種境界,不等於能準確辨認它,更不等於已經通達它在解脫道上的作用。

勝處是通過限定而勝伏所緣,使心不為色相所制;遍處則令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識等所緣遍滿無二。四無色是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它們顯示定地所處理的不只是“呼吸專注”,還包括所緣的擴展、超越與極細化。但這些分類彼此有所交涉,不應想像成四隻互不相干的抽屜。

《瑜伽師地論》還用四個名稱照見定心的不同側面:

- “住”,強調把心繫於內境,不隨外緣流散; - “三摩地”,強調心在所知事的同類所緣影像上平等住持; - “奢摩他”,強調為寂靜煩惱而正安止心; - “心一境性”,強調只繫於定地所緣之一境。

它們關係緊密,卻不是毫無差別的同義詞。“住”說的是不外流,“等持”說的是平衡穩定,“止”說的是寂靜煩惱,“一境性”說的是所緣不雜。

尤其重要的是,心一境性並不只屬於“止”。《論》明確說:依九種心住建立的心一境性屬於奢摩他品;依四種慧行建立的心一境性則屬於毗鉢舍那品。四種慧行是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伺察。也就是說,觀並非一定是散漫思考;慧也能在高度統一的心中,對所緣作精確、周遍的觀察。

這就指出定在整個解脫道里的位置:它不是終點,而是戒與慧之間不可輕忽的樞紐。戒使行為少悔,少悔使心較易歡喜、安樂而定;定使心不被煩惱和散亂反覆拖走,成為如實觀察無常、苦、空、無我的堪用之器;慧則不只讓煩惱暫時沉靜,而是照見並拔除其所依的錯誤認識。

沒有定,所理解的道理常常敵不過一次情緒衝擊;只有定而沒有慧,煩惱可能暫伏,卻未必斷根。定的價值,不是讓人永遠躲在寂靜裡,而是讓心終於有能力看清自己為何執取,又如何停止製造苦。

生活裡的走查

設想一個當代人下班後回家,決定用十五分鐘安住呼吸,藉此觀察自己剛才在工作群裡受到批評後升起的惱怒。這裡可以沿九種心住逐步走查。必須先說明:一次練習中出現相似過程,不等於已經成就九住心的相應階段;以下只是用同一個場景說明各支的經典定義。

一、內住:從外境攝心於內。

他坐下,將手機調至勿擾,把本來追逐消息、聲音和畫面的心,攝到呼吸這個所緣上。這不是把“內住”理解成觀察身體內部器官,也不是強迫自己與外界斷絕;其關鍵是停止隨外境奔逐,把心繫在選定的內在所緣。

二、等住:以相續、澄淨的方便,使粗動的心遍住於所緣。

剛開始,心雖然碰到了呼吸,卻像球落在地上馬上彈走。他不只一次次“點到”呼吸,而是辨認吸氣、呼氣的連續過程,讓心在整個所緣上較均勻地停留。這比內住更進一步:不是把心拉回來一下便算完成,而是開始形成連續性。

三、安住:散失之後,重新收攝。

他忽然想起領導的語氣,腦中已經回放了半分鐘。察覺後,不責罵自己,也不繼續爭辯,只把心重新安置在呼吸上。這才是安住的準確重點。

大眾很容易把“從不走神”當作安住;其實安住恰恰包含“已經失念外散,而後復攝”。發現走神不是練習失敗,發現之後能回來,正是訓練正在發生。

四、近住:由親近念住,數數作意於內,不令心遠住於外。

練習稍熟後,他較早察覺心將要追隨工作情節,不必等到整場爭吵都在腦中演完才回來。心即使偏離,也不再遠遠流散。所謂“近”,是心與所緣的距離縮短,不是身體必須靠近某個物件。

五、調順:對令心流散的諸相先作過患想,折伏其外馳。

手機亮了一下,心馬上生起“也許有人回覆我”的衝動;又想到某位同事,貪著認可、瞋恨批評以及人與人之間的分別相隨即出現。他看見:若追下去,只會再次被比較、證明自己和報復想像牽走。由於認識這些相的過患,心不再順流而去。

調順不是厭惡顏色、聲音或異性,也不是把感官當敵人;經典所針對的是心因色聲香味觸以及貪瞋痴等相而流散、失去自主。

六、寂靜:止息欲、恚、害等惡尋思及貪慾蓋等隨煩惱。

外面的提示音可能已經停了,裡面卻仍有一句:“明天一定要讓他難堪。”這不只是被一個聲音吸引,而是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等正在擾心。他如實把這種思路認作會增長苦與衝突的過患,不繼續餵養,使心止息。

調順與寂靜容易混淆:前者著重面對使心散亂的種種“相”,後者著重已經在心中運作的惡尋思和隨煩惱。

七、最極寂靜:煩惱暫起時,隨起隨斷。

一陣更尖銳的委屈忽然出現。他並非從此永不生雜念,而是不接受它繼續盤踞,不替它蒐集證據,也不把它變成一段自我正當化的故事;一察覺便除遣。

這裡的“不忍受”不是壓抑情緒、否認受傷,而是不容許惡尋思在心中取得長期居留權。若只是咬牙按住,身體僵硬、內心暗燒,那還不等於寂靜。

八、專注一趣:仍有加行、有功用,卻已能無缺無間地相續住定。

這時他仍需保持意向和努力,但心已經能夠連續住於所緣,不再頻繁斷裂。它像騎車時仍需握住車把、持續校正,卻已經能穩定向前。

九、等持:由反覆修習,達到無加行、無功用的任運相續。

熟練之後,安住所緣不再需要不斷髮號施令,心自然、平衡地相續而不散。這不是昏沉、發呆或失去知覺;若清明度下降,只是“沒什麼念頭”,不能因此判作等持。《瑜伽師地論》對九心住及其定義有逐項說明,並以聽聞、思惟、憶念、正知、精進、串習六力說明其成辦過程。[《瑜伽師地論》相關原文](https://www.shidianguji.com/book/FZZ0586/chapter/1lmh8qcinwnxn)

練習結束後,他沒有沉迷於“剛才好舒服”,而是把較穩定的心轉向觀察:批評聲是一種緣起的聲音;不舒服的感受在變化;“他否定我,所以我毫無價值”是心加上的解釋;維護自我的衝動也是條件所生。這裡才開始顯出定與觀的配合——不是在定中繼續復盤誰對誰錯,而是在不散亂中審察經驗的構成、因緣與無常。

最後,他有意識地結束對呼吸的作意,起身處理晚飯、照顧孩子或回覆必要信息。這同樣屬於定的訓練。依《論》,出定並不是“定力破了”,而是不再作意入定行相,轉向與該定不同類之法;可以因為事務、飲食、承事師長、履行約定、為他人辦事,或者轉入另一種定而出。

能入而不能出,不是自在;能在安靜房間坐住,卻一聽見孩子哭便暴怒,也說明定的力量尚未真正進入生活。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擅長訓練心不斷切換,卻很少訓練心持續安住。通知、短視頻、熱點和推薦系統不斷爭奪下一秒的注意力。算法可以依據行為預測什麼最容易讓人停留,卻不能替人決定什麼值得長久安住。

定地首先恢復的是一種樸素而珍貴的能力:心的方向不再完全由刺激強弱決定。

但佛教關心的還不只是效率。一個人可以借專注完成更多工作,同時更加貪婪、焦慮、傲慢;也可以用深度工作逃避親密關係。若把定僅僅包裝成生產力工具,心也許更鋒利,卻未必更自由。

定地之所以屬於解脫道,是因為它逐漸改變心與煩惱的力量關係:過去一有慾望便要追,一有憤怒便要說,一有焦慮便要刷屏;經過訓練,感受仍可出現,念頭仍可出現,但它不再自動成為命令。這個間隙使戒能夠守住,也使慧能夠觀察。

定還讓我們看見“舒服”本身並不可靠。安靜、輕安、喜悅可能是修定的重要助緣,卻也可能成為新的愛取。《瑜伽師地論》因此把定的進退分為四類:

- 順退分:不能安穩承受定中喜樂和勝妙功德,屢次進入又屢次退失。 - 順住分:貪著已經得到的定味,既不明顯退失,也不再求進。 - 順勝分:不以現有所得為滿足,繼續尋求更勝的定與功德。 - 順決擇分:深見薩迦耶,也就是對五取蘊執為我、我所的身見之過患,使定轉而趨向無漏抉擇。

這四分非常有智慧。它提醒我們,衡量定不能只問“坐得舒服嗎”“有沒有特殊體驗”,而要問:它使我退失、停滯、勝進,還是趨向看破我執?

出定後的心尤其誠實:若總在回味境界、渴望複製快感,可能是愛味相應;若更願意學習順定教法、接受進一步教授,是安住或勝進之相;若心開始如實面對苦及其成因,才顯示定正朝決擇、無漏的方向發揮作用。

可以借用AI作一個有限類比:語言模型可以把大量計算集中到當前上下文,卻不因此擁有佛教意義上的戒、定、慧,更不能據此推論它具有修證。人的注意機制與機器計算也不是同一種東西。這個類比只能幫助我們理解“資源可以集中於一個任務”,不能說明心一境性、善心、煩惱止息或解脫,更不能說科學已經證明了佛法。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定就是專注,打遊戲進入心流也算定地。

強烈專注只是表面相似。定地的核心是善心一境性,須有正念、無散亂、無罪、安隱、適悅等條件。被慾望高度劫持,有時反而會顯得異常專注,卻與寂靜煩惱的方向相反。

誤讀二:定就是腦中沒有念頭。

昏沉、發呆、疲勞和凍結反應都可能暫時少念,卻缺少清明、正念與調柔。定不是把認知功能關機,而是使心能依所緣穩定運作。毗鉢舍那品的心一境性甚至包含精細的思擇、尋思與伺察。

誤讀三:欲界被稱為“不定地”,所以普通人的專注全都不算數。

這是把界地判攝和修習過程混為一談。《論》並不否認欲界有心一境性,也不否認欲界能審正觀察諸法;它只是限定:欲界的這些專注不因此自動成為由無悔、歡喜、安樂等次第引生的等引定。就界地分類說,欲界名不定地,色界、無色界名定地;就修習說,攝心、續住、散後復攝仍是通向定的重要過程。

誤讀四:心一境性就是死死盯住一個點。

僵硬用力常會帶來頭痛、焦慮和排斥。九種心住顯示,訓練包括攝心、續住、發現散亂、重新安置、辨認過患、止息煩惱,最終才由串習趨向任運。定是調善,不是暴力控制。

誤讀五:有定就有智慧,有神秘體驗就已解脫。

定能暫伏煩惱,也能引生殊勝經驗,但並不自動斷除無明。八解脫中的“解脫”是特定定法之名;四靜慮、四無色等也仍須辨明其有漏、無漏及所依智慧。若仍執著“我證得了”“我比別人高”,定境甚至可能成為我慢的材料。

誤讀六:止與觀互相排斥,一個不想,一個思考。

止不是無知覺,觀也不是散亂分析。依《瑜伽師地論》,心一境性可以屬於奢摩他品,也可以屬於毗鉢舍那品。止使心堪用,觀使這顆堪用之心如實審察;二者相資,才有可能從暫時平靜走向見道與斷惑。

誤讀七:一旦入定,現實事務都是干擾。

本論明確把處理事務、飲食、承事師長、履行約定、為他辦事列為可以出定的因緣。真正的自在不是拒絕生活,而是該入時能入、該住時能住、該出時能出。若以“修定”為由逃避責任,那是執著某種狀態,不是等至善巧。

誤讀八:定中越舒服,修行層次越高。

喜樂可以是定的助緣,也可能成為愛味。判斷方向要看它是否減少貪瞋痴,是否使戒更穩、正見更清楚、對我執的過患看得更深。若只是依賴一種寧靜來隔絕不喜歡的人生,最多是暫避風浪,還沒有看見製造風浪的根。

歸根到底,定地教我們的不是“怎樣永遠不被打擾”,而是怎樣把一顆長期被境界牽引的心,訓練成可以安住、可以觀察、可以選擇,也可以放下的心。

它始於一次次散亂後的回來,成熟於不加造作的穩定,卻必須由慧完成它在解脫道中的意義:不是建立一個更堅固、更寧靜的“我”,而是借這顆安定清明的心,看見所謂“我”及“我所”如何依條件建立,如何被執取,又如何能夠止息。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定地」(samādhi-bhūmi)在《瑜伽師地論》中主要依「等引地」而安立,指由定所引、以心專注一境為核心的修行領域。其範圍包括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四類,具體總攝四靜慮、八解脫、三三摩地、勝處、遍處、四無色及滅盡定等。論中判定,唯有這些定法可名等引地;欲界雖可具有心一境性,也能審正觀察諸法,卻不因此成為等引地,因為等引之定須由無悔、歡喜、安樂等次第引發。

定地的核心心相是「心一境性」,亦稱「三摩地」或「善心一境性」。修行者數數隨念定地的同分所緣,使正念於境無散亂、無缺無間,持續流注而住;此心又與無罪、安隱、適悅相應,令專注相續不絕。心一境性可歸入奢摩他品,也可歸入毗鉢舍那品:前者依九種心住建立,後者依四種慧行建立。

2. 主要闡述

九種心住顯示心由散動而漸成等持的過程,即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內住」是將流向外境之心攝置於內;「等住」是以相續、澄淨的方便調伏粗動,使心遍住於所緣;「安住」則指失念外散後,重新收攝其心,安置於內境。由此,定地不只指已經成就的定境,也包含攝心、續住、散後復攝,直至等持的修習次第。

論中又從不同義面說明定心:「住」強調繫心內境、不向外流散;「三摩地」強調心於所知事同分所緣的一切影像平等住持;「奢摩他」強調為寂靜煩惱而正安止;「心一境性」則強調唯繫於定地所緣之一境。這些名稱並非全然互換,而是分別突出定境的內住、平等持心、止息煩惱與專一所緣。

定的進退分為順退分、順住分、順勝分、順決擇分。根鈍而不能堪忍定中喜樂及勝功德者,屢次入定又屢次退失,名順退分;愛味所得之定,既不求進也未退失,名順住分;不以現有所得為足而繼續希求上位,名順勝分;深見薩迦耶過患,能趣入無漏,且無漏之因達到究竟,名順決擇分。 修定者還應於出定後自察:若現起愛味相應作意,即知定行趨於退劣;若現起順定教法、上定教授或與苦諦等相應的作意,則可分別觀察其為安住、勝進或趣向決擇。

在實際操作上,修行者須善取入三摩地的「行、狀、相」,才能隨欲住定而不退失。「行」包括粗、靜、病、癰、箭、無常等觀行;「狀」是臨入定前可被識別的狀態;「相」分所緣相與因緣相,因緣相包括教誡教授、定資糧、俱行欲、厭患有心,以及審知亂與不亂等。能夠安隱而住、證得心一趣性,方稱「調善」。

出定則是不再思惟入定行相,轉而作意與該定地不同類的法。其緣由可為處理事務、飲食便利、承事師長、履行預先約定、為他人辦事,或由此定轉入其他定。善知入定行相者,能隨意入、住與出。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現有材料僅出自瑜伽部《瑜伽師地論》(《瑜伽師地論》),未提供其他部類經典或同經異譯本,故不能據此列舉跨部類及異譯用詞分歧。就本論內部而言,相關術語已有明確區分:「等持」用於三摩地一類,「等至」用於三摩鉢底之證入。通曉空、無願、無相三三摩地,稱「等持善巧」;善知勝處、遍處、無想、滅盡等至的入出,稱「等至善巧」。二者可以俱得,也可偏得;有菩薩雖能進入眾多三摩地,卻未必了知其名句文身及各所得的差別。

此外,本論在界地分類中直接以「不定地」稱欲界,以「定地」稱色界與無色界。色界定地包括四靜慮及靜慮中間,無色界定地包括空無邊處等四無色地。 此處的「定地」側重界地歸屬;前述「等引地」則側重所攝定法及其由定引發的性質,宜依各段語境分別理解。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心一境性」是定地的核心心相;「三摩地」從平等住持所緣說明它;「奢摩他」從寂靜煩惱、正安止心說明它;「九種心住」則呈現其逐步修成的過程。「毗鉢舍那」並非與心一境性絕對隔離,因為論中也依四種慧行建立屬於毗鉢舍那品的心一境性。

「等引地」的範圍大於單一三摩地,兼攝靜慮、解脫、等持與等至;「等持」與「等至」又各有對象與善巧。欲界的心一境性也不同於等引地:論中並不否認欲界能夠專注或觀察,而是限定其不屬於由無悔、歡喜、安樂等所引的等引定。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本論用以標示定地核心及層次的代表性語句,包括「心一境性」「三摩地」「善心一境性」,以及九心住之「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 說明不同義面的要語為「住」「三摩地」「奢摩他」「心一境性」;說明定行進退的四分則為「順退分、順住分、順勝分、順決擇分」。 界地判攝的代表性表述是欲界為「不定地」,色、無色界為「定地」。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論及「定地」時,最直接的表述見於說明天眼、天耳之處:「天眼耳謂根,即定地淨色」。依此,論中以「定地」標示由定所攝、與定相應之境域;天眼根與天耳根即被界定為此一定地中清淨之色法。此種淨色「恆同分無缺」,並能取有障、微細、遙遠等境,顯示定地之作用並非泛稱寂靜,而是與特殊清淨根及其取境能力相連。

在相關論述中,本論又嚴格分說「等至」與「等持」。論文先以味、淨、無漏三類辨析等至,說「味定」唯緣自地有漏法,不緣下地,因已離下地染;亦不緣上地,因所愛地別;又不緣無漏,否則應成善性。相對而言,淨等至與無漏等至皆能廣緣自地、上地及下地的有為、無為諸法,但無記無為不是無漏等至之境。由此可見,定地並非一概具有相同所緣,其所緣範圍須依味、淨、無漏等性質而別。

就地位與所緣而言,根本地所攝之善無色定不緣下地有漏法,對自地與上地諸法則皆能緣;雖能緣下地無漏法,亦有限制:可緣類智品道,不緣法智品,並且不能緣下地法滅。無色近分則亦緣下地,因其無間道必須緣下地。論中因而以「根本地」「近分」「自地」「上下地」等術語,細密表達諸定所依地及其取境差別。

本論又說初根本定與初近分定皆與尋、伺相應,上七定皆無尋無伺;唯中間靜慮有伺而無尋,因勝於初靜慮而未及第二靜慮,故名「中間」。此定具味、淨、無漏三種,唯與捨相應,不與喜相應,並被攝為苦通行;其修習亦能招感大梵處果。這些說明呈現定地內部依尋伺、受相及果報而有層次差別。

在用詞上,《阿毘達磨俱舍論》於此先說「等至」,繼而特別發問「云何等持」,並引述等持總有三種: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因此,本論並未將相關術語混作一詞,而以「等至」論味、淨、無漏及諸地所緣,以「等持」標舉依尋伺有無而立的三種形式;記錄此概念時,應保留本論所用「定地」「等至」「等持」「靜慮」「近分」等名稱。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定地」為與散亂心地相對之術語,其核心界定有二層。第一,以「等引地」立名:論雲「唯此等名等引地,非於欲界心一境性」,理由在於定地之等持由無悔、歡喜、安樂所引,欲界則不爾;然論亦明言「非欲界中於法全無審正觀察」,即欲界非全無觀察,唯不名等引地。第二,以三界分判定地與不定地:論明確說「欲界是不定地,猶如其皮;色無色界俱是定地,猶如其肉;無明如血」;又云「欲界中一切煩惱,全未離欲,非定地攝;色、無色界一切煩惱,一分離欲,定地所攝」。據此,定地之範圍即色界四靜慮(含靜慮中間,十七地)及無色界四無色地。

論中對「心一境性」之定義直接繫屬於定地:「數數隨念同分所緣,流注、無罪適悅相應,令心相續,名三摩地,亦名為善心一境性」。其中「同分所緣」特指「諸定地所緣境界」,非一眾多種種品類,緣此令心正行,說名為定。論更以問答形式點出「定地所緣境界」與「不定地所緣境界」之對舉:「略有二種所緣境界,一、不定地所緣境界,二者、定地所緣境界。此中一境,所謂定地所緣境界,非第二境。繫心於此一所緣境,是故說名心一境性」。此處「一境」即定地所緣,非不定地之散境,是為本論釋「心一境性」之獨特切入。

論又從九種心住(內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等持)說明定地修習之次第,並判九種心住中心一境性屬奢摩他品,四種慧行中心一境性屬毘鉢舍那品。修定之加行則以七種作意貫通諸地,「乃至為欲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於地地中,隨其所應,當知皆有七種作意」。入定之因緣方面,論說「令其定地諸相現前」,謂從師獲得教誡教授增上力故,緣此為境而正念隨轉安住。

論又辨「等持善巧」與「等至善巧」之別:等持善巧謂於空等三三摩地得善巧,等至善巧謂於勝處、遍處、滅盡等至得善巧;二者可俱善巧、俱不善巧,或偏善其一。住定義為「善取能入諸三摩地諸行狀相,隨其所欲能住於定,於三摩地無復退失」;出定則有三因:隨所作因(修治衣鉢等)、定所作因(飲食便利、承事師長等)、期所作因(先立期契或轉入餘定)。

就心地分判而言,論以五門(地施設建立、心亂不亂、生不生、分位、第一義)建立有心地與無心地,其中無想定、無想生、滅盡定屬無心地,所餘定地仍屬有心地。此表明定地並非一概無心,唯滅盡定等特殊分位方名無心。

此外,論以智之自性德說明定地之勝義面向:「謂是定地,不可退轉,是出世間,已善修習,於自所行無有罣礙」。此處定地已不限於世間四靜慮,而兼攝出世間無退轉之智德。

總之,本論用語以「定地」對「不定地」,以「等引地」為定地之正式安立名,以「心一境性」「三摩地」「善心一境性」為定地之體性表述,以「靜慮」「奢摩他」「等持」「等至」為定地之異門施設,術語層次分明,為本論獨特之安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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