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學經藏 · AI 解讀

愛著處

rāgālambana

眾生貪愛執著所依止或指向之對象,又譯愛著境界。機器生成

類型 心所難度 入門諦層跨度 四重二諦框架外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愛著處」的字面意思是「貪愛、執著所依止或指向的對象」,梵文 rāgālambana——rāga 是貪愛,ālambana 是所緣、所依的對象。它不是「愛著這個動作」本身(那叫愛著、執取),而是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眾生那顆不斷攀緣的心,到底是在愛什麼、在抓什麼?而那個「什麼」,是所有愛著的落腳處。

這個概念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出現在《攝大乘論釋(真諦譯)》裡,並非單獨成立,而是被用來解釋「阿梨耶」(ālaya)這一個名字本身的含義,從而為「阿梨耶識」作為生死流轉根本所依的存在,做一場哲學上的奠基。換言之,這個文本不僅是在討論愛著處,它是用愛著處的分析,來證成阿梨耶識必須存在。理解這一點,才不會把愛著處讀成一個孤零零的倫理學概念。

一、諸師之說:愛著處是誰?

文本一開始列舉了幾種對愛著處的不同判定,這不是為了湊數,而是每一說都代表著對「眾生到底在執著什麼」的一種哲學回答:

第一說:以五取陰為愛著處。 取(upādāna)本身就是貪愛的別名,所以「五取陰」的字面意思就是「被貪愛所取的五陰」——亦即我們一般說的五蘊,只是這裡特別強調它們是被執取的那一面。持這一說的師者認為:眾生愛著的就是這五陰,所以五陰也叫「阿梨耶」。

第二說:以與欲相應的樂受為真正的愛著處。 這一說的理由很有意思:如果沒有樂受、以及對樂受的顛倒(誤以為樂是真實的、可永保的),眾生就不會對五陰生起愛著。五陰之所以叫五取陰,不過是因為它們常常和樂受糾纏在一起;真正被愛的,是樂受本身。

第三說:以身見為愛著處。 持此說者認為:眾生先愛「我」,然後才愛「能讓我快樂的東西」,就像人先愛惜自己的壽命,才進而愛惜保養壽命的資糧——食物、藥物、安適的環境。所以身見(我見)是愛著的源頭。

此外還有以壽命、道、六塵、見與塵為愛著處的說法,各有各的切入點,但思路大致是上述三說的變體。

二、逐一破斥:為什麼這些都不夠深?

文本接下來的工作極為精彩——它不是簡單否定這些說法,而是指出它們不夠普遍,因此不能作為「愛著處」的最終定義。所謂「不夠普遍」,意思是:有些眾生、有些狀態下,這些對象根本不是被愛著的東西,所以它不能涵蓋一切愛著的根源。

針對樂受說: 樂受不遍三界。在無色界(第四定以上)的眾生已經超越了欲界的樂受,他們連樂受的對象都不愛著;而且即使是欲界中追求享樂的人,他們也會經歷「見樂之麁動、放逸、難成易壞」的過程——也就是說,當他們真正得到所謂的快樂,往往會發現它粗動、不安、易壞,於是厭離此樂,轉而追求上界的寂靜。一個自己會被厭棄的東西,怎麼可能是所有眾生恆常的愛著處?

針對身見說: 身見更不是普遍之物。文本在這裡提出了一個極重要的案例——正法內人,也就是在正法中修學的佛法行者。文本把他們分為三品:正思(由聞思而伏我見者)、正修(由禪修而伏我見者)、有學(已斷我見但還未究竟者)。前二品雖然還沒徹底滅我見,但已經在聞思修中信樂無我、願滅我見——也就是說,他們在理智和願心上,都已經不再以「我」為樂。滅我見的有學就更不必說了。所以身見只能涵蓋「未聞正法的凡夫」這一部分眾生,不能成為全體眾生的愛著處。

三、最終的成立:阿梨耶識才是愛著處

文本的結論是:唯有阿梨耶識(本識、阿梨耶識)能夠普遍地承擔「愛著處」這個角色。論證有三層,每一層都精準而深邃:

第一層:地獄的眾生仍然愛著阿梨耶識。 即使是墮入「一向苦受之道」(即地獄、餓鬼等純粹苦處)的眾生,他們雖然願意讓苦陰(五陰的苦)以及外在的苦具永遠消滅——這份厭離如此徹底——卻從來不曾願意讓自我消滅。換言之,在一切都可以不要的極限情境裡,「我」仍然是被留下來的。「我」之所以還在那裡,是因為有阿梨耶識作為「自內我」的承擔者,由不了別此識而生我執,由我執而生我愛,由我愛而令眾生對此識恆常愛著。

第二層:無色界的眾生仍然愛著阿梨耶識。 從第四定以上的眾生已經不樂欲界的樂受,在捨受(不苦不樂受)的狀態中也沒有樂受可愛。按理說,如果樂受是愛著處,這些眾生就應該什麼都不愛了。但事實上,他們對阿梨耶識的自我愛仍然隨逐不離。所以愛著處不在樂受,而在更深處。

第三層:正法內人也仍然愛著阿梨耶識。 即使是已經信樂無我、願意違逆身見的有學行者,由於「長時數習」的緣故——也就是說,無始以來對「我」的串習太深、太多、太牢固——在阿梨耶識中仍然有我愛恆常隨逐。所以身見能伏能滅,但阿梨耶識層的我愛,在這個階段仍然未斷。

正是在這裡,文本做了一個命名學上的論證: 因為「阿梨耶」這個名字本身就含有「愛著」之義(真諦譯為「愛著境界」),把這個名字安在「普遍承擔愛著處功能」的那個識上,名實最為相稱。這不是隨意的命名,而是一個精準的哲學工作——通過「愛著處」這個概念的分析,論證了阿梨耶識存在的必要性與深層根據

四、概念之間的收攝關係

把這幾個概念放在一起看,會發現一個清晰的層次:

- 樂受是粗淺的愛著——我們追求快樂、逃避痛苦,這一層最明顯。 - 身見是稍深的愛著——「我」這個觀念作為樂受追求的主體。 - 五取陰是把前兩者收攝起來的場域——愛樂受也好,愛身見也好,都是在這個五陰組成的生命體上發生的。 - 阿梨耶識則是最深、最普遍、最難擺脫的愛著——它是承擔「我」之相續的那個底層所在。

文本的真正洞見是:凡夫與正法內人在阿梨耶識這個層次上,並沒有本質差別;差別只在更表層的樂受、身見能不能被伏滅。 這是一個對治上極為關鍵的觀察——你以為自己放下了,其實只是放下了比較表面的東西。


生活裡的走查

把這個層次分析搬到當代生活裡走一遍,是為了讓我們看見:愛著處不是一個抽象理論,而是有著清晰可辨的深淺結構

場景一:被刪除的 Instagram 帳號

小 A 用了五年的 Instagram 帳號被官方誤判為違規而永久停權,所有照片、視頻、粉絲關係瞬間歸零。一開始她很崩潰——這不是抽象的「失去」,而是五百多個發過的照片、兩千多條互動的記錄突然消失。

從五取陰的層次看: 她在意的其實是色陰(圖像)、想陰(被認出的形象)、行陰(投入的時間精力)、識陰(這些體驗累積出的自我意識)的具體組合。這是一個完整的「我所」被奪走,所以會痛。

從樂受的層次看: 但她真正難過的,不是那些素材本身,而是點贊、評論、被關注所帶來的樂受與被認可的感覺。如果同樣的內容被搬到一個沒人看的備忘錄裡,她大概不會這麼痛。所以她的愛著處其實是樂受,以及對樂受的顛倒——誤以為這個樂是「屬於我的」「恆常的」。

從身見的層次看: 但再深一層:這個樂受之所以這麼重要,是因為它鞏固了她的「我」——一個有品味、有生活、有眼光、有粉絲的我。樂受只是身見的養分。她真正愛著的是「這個能被看見的我」。

從阿梨耶識的層次看: 等她想通了,接受了,連「我想保留那個形象」的執著也放下了,理智上也明白「不過是一些像素」——這時候仍然有一個微細的東西在運作:她在意的仍然是「我」這個存在本身的延續——「我」經歷過這件事、「我」曾經擁有過、「我」從中恢復過來。哪怕這一切都放下了,這個「我」字仍然是她的隱性錨點。這個錨點,就是阿梨耶識層的我愛在生活中的投影。

走查時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我們往往在「五取陰」或「樂受」層就以為自己已經放下,卻不知道身見、甚至阿梨耶識層的我愛還在悄悄運行。放下了一個帳號,不代表放下了「我」。

場景二:戒菸成功者的微妙反彈

老 B 戒菸五年了,身體變好了,社交場合也習慣不抽了。他理智上完全接受「煙癮是尼古丁依賴,不是真正的我」這種說法。但某天加班到凌晨,壓力爆表,他突然有一種莫名的空虛——不是想抽菸,而是「想成為當年那個抽菸的自己」。

這個念頭很奇怪:理智上他完全拒斥那個形象,身體上他也不依賴尼古丁,樂受上他也不再覺得抽菸是快樂。但他對「那個曾經抽菸的我」有一種奇特的鄉愁。

這個反彈發生在阿梨耶識層。 他放下的是樂受(尼古丁的感官刺激)、放下了身見(吸菸者的自我形象),但「我」這條相續的暗線——「曾經的我、將延續到現在的我、未來的我」——仍然是一個被愛著的所在。當這個「我」的連續性感受到威脅(比如疲勞、自我照顧下降),就會回頭去抓那個熟悉的「我」的版本,哪怕那個版本本身是他已經拒斥的。

場景三:心理諮商後的「更深一層卡住」

小 C 接受了幾年的心理治療。她清楚地看見了自己的依附模式、原生家庭的影響、重複關係的腳本。她不再用過去的方式回應伴侶,行為模式有了實質改變。她說:「理智上我已經不是那個受傷的小孩了。」

但有時候,當她靜下來,會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沒有對象的悲傷——不是對某個事件悲傷,而是「我存在本身」的悲傷。

這正是文本所說的「於本識中的我愛仍恆常隨逐」在現代心理學語境中的呼應。她已經放下了身見(受傷小孩的形象)、放下了樂受(被安慰的舒適)、放下了五取陰中明顯的執取,但「我」這個字本身,仍然是她不願意鬆手的東西。當所有表層的理由都被拆解之後,那個沒來由的悲傷浮現的,是阿梨耶識層的執著——不是對什麼具體事物的執著,而是對「我」這條相續本身的執著。

走查時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 現代心理學和精神修煉文化常告訴我們「放下自我」「愛自己」「與內在小孩和解」——這些工作絕大多數停留在身見層(解決「這個自我形象」),偶爾觸及樂受層(學會享受當下),但幾乎不觸及阿梨耶識層——那個最深的「我」字本身的執著。如果把後者當成前者來處理,往往會發現越做越深、越做越細,卻始終有個底層的東西解不掉。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一、它讓「放下」這個詞不再廉價

當代心靈脩養的語言裡,「放下」是一個高頻詞。我們被教導要放下執念、放下期待、放下自我。但「放下」什麼?是放下五取陰(具體的東西)?是放下樂受(情緒的舒適)?是放下身見(特定的身份認同)?還是放下阿梨耶識(最深層的我愛)?

大多數時候,我們只是放下了某一層,卻以為自己放下了全部。 這個概念的價值在於它揭示了一個結構:放下是有深度的,並且最深的放下,也是最難辨認的放下——因為它已經深到我們感覺不到它是執著了。它只是以「我還在」「我想活下去」「我想做自己」這種面目出現,溫和得像空氣,我們幾乎不會把它當成執著。

愛著處的分析,給了我們一個檢查清單:在說「我已經放下了」的時候,我是在哪個層次說的?

二、它解釋了為什麼修行進步卻還有「什麼」在

當代學習正法的行者(不論哪一傳統)常常遇到一個困惑:道理我懂,禪修我也修了,我也努力地對治煩惱,但總覺得有個東西在最深處運作著,我抓不住它、消滅不了它,甚至無法命名它。

文本在這裡給出了一個極其精準的描述:「由長時數習之故,於本識中的我愛仍恆常隨逐」——這個東西之所以這麼難對治,不是因為我們不夠努力,而是因為它來自無始以來的數習,是生命最深的習氣。它不在理智層(那已經被對治了)、不在身見層(那也已經被放下了),而是在更深處。這種解釋,讓許多修行者的「卡住」變得可以被理解、可以被接納,而不是被誤判為「自己修得不夠好」。

三、它劃出了一條 AI 時代更尖銳的界線

當代生活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現象:算法時代的設計——無限滾動、個性化推薦、社交點贊——本質上是把樂受層的愛著 系統化、產業化、放大化。它精準地在我們的樂受上下注,不斷投放,製造永不滿足的飢渴。如果我們只停留在「要自制、要節制、要正念使用」的層次,這些都還是在樂受層做功夫。

更深一層的問題是:為什麼我們需要不斷被確認、需要不斷有新刺激? 答案回到身見——因為我們執著「這個我」。再深一層:為什麼「這個我」必須被不斷確認? 因為阿梨耶識層的我愛,是它需要「我」這個相續的延續感、需要「我」不斷被滋養。算法只是把本來就存在的飢渴放大成一個永不關閉的飢渴機器。

理解了愛著處的層次,就會明白:對治算法時代的注意力掠奪,不能只靠個人意志力——那是樂受層的對治;也不能只靠身份認同的鬆動——那是身見層的對治;而必須觸及「我」這個相續本身的執著——那才是阿梨耶識層的工作。這是一個比任何生產力建議都更深的問題。

四、它對當代心理學的鏡像作用

當代主流心理學和精神病理學非常熟悉表層的執著——依附創傷、認知扭曲、行為模式——也越來越多地討論「核心信念」「自我結構」。但「我」這條相續本身的執著,在當代心理學裡通常不被視為一個問題,反而被視為一種健康的自體感(sense of self)。

愛著處的洞見在這裡構成一種反向提問:如果「我」這條相續本身的執著本身就是最深層的煩惱來源,那麼所有試圖「加強自我」「建立自體感」「修復自我功能」的心理學工作,是不是在某個最深處,反而是在加固那個我們本應鬆動的東西?

不能說這證明了佛法的某個命題——心理學與佛法本來就在不同的認識論前提下工作,使用不同的概念工具。但這種鏡像式的提問本身是有價值的:它讓我們看見,自己所在的文化在預設什麼、迴避什麼、視而不見什麼。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愛著處」當成「任何我喜歡的東西」

這是最常見的淺化。讀到「貪愛執著所依止的對象」,就以為是在討論「人會執著於什麼」——工作、感情、財富、名聲。

澄清: 愛著處在文本中是作為哲學論證的概念出現的,它問的不是「我們執著什麼具體事物」,而是「那個讓一切執著得以發生的最深承擔者是什麼」。前者是現象描述,後者是結構分析。文本的結論是後者——阿梨耶識。把愛著處讀成前者,就把一個深邃的結構分析降級成了情緒清單。

誤讀二:以為身見就是最深處

很多讀過一點佛法的讀者,會直覺地認為「我執」「我見」就是最深處,所以身見就應該是愛著處。

澄清: 文本明確反駁了這一點,並用正法內人作為反例:即使理智上已經信樂無我、願意滅我見的有學行者,仍然對阿梨耶識層的我愛未能擺脫。這是一個非常微妙、但極為重要的洞見:身見只是我愛的某一種顯現形式,可以被對治;而阿梨耶識層的我愛,是更深的承擔者,它甚至可以在身見被放下後仍然運作。 把身見當成最深處,會讓修行者誤以為「破我見」就是終點——而文本說,這遠不是終點。

誤讀三:把阿梨耶識等同於佛性、自性、清淨心

這是另一個常見的混淆。在某些漢傳佛教傳統裡,「阿賴耶」會被進一步詮釋為「如來藏」「佛性」「清淨本心」,認為它本質上是清淨的、覺悟的,只是被客塵所染。

澄清: 在《攝大乘論釋》的脈絡裡,阿梨耶識恰恰不是清淨的,它本身就是愛著處——它是貪愛、執著的承擔者,是染汙生死流轉的根。 把阿梨耶識讀成佛性,等於把煩惱的根讀成了覺悟的本源,這是文本所不允許的。阿梨耶識之所以重要,正因為它是需要被轉依的對象,而不是可以安住其中的本心。文本在這裡甚至沒有暗示它有任何清淨面向。

誤讀四:把阿梨耶識當成西方心理學的「潛意識」或「無意識」

當代讀者很容易把阿梨耶識翻譯成現代心理學的某個概念——佛洛伊德的潛意識、榮格的集體無意識、神經科學的默認模式網絡。

澄清: 這些概念之間有部分可類比之處,都指向某種比表層意識更深的運作層,但概念的本質不同。阿梨耶識是承擔「我」之相續的識,它的功能不是儲存記憶(雖然記憶是其部分作用),而是讓「我」這個假相得以延續。潛意識的概念框架預設了一個主體(ego)作為意識的擁有者;阿梨耶識的框架恰恰是說,這個「擁有者」本身就是被那個深層識所構造的——主體本身就是被建構的,不是預設的存在。

我必須特別強調:這種對照是「類比」,不是「等同」。 神經科學目前並沒有、也無法在實證層面證明或否證阿梨耶識的存在;佛法的認識論進路與現代科學的進路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把佛教概念硬塞進科學框架裡,是兩邊都不討好的做法。

誤讀五:忽略真諦譯為「阿梨耶」而非玄奘譯為「阿賴耶」的差別

很多當代讀者讀到《攝大乘論釋(真諦譯)》,會自動把「阿梨耶識」讀成「阿賴耶識」,以為只是譯名差異。

澄清: 真諦的譯名是有意選擇的。ālaya 在梵文中本來就有多重含義——它可以指「藏」(儲藏處)、「住」(依止處),也可以指「愛著」(執著處)。玄奘取「藏」之義,譯為「阿賴耶」,強調其作為種子的儲藏功能;真諦取「愛著」之義,譯為「阿梨耶」,強調其作為愛著處的功能。這個翻譯選擇本身,就是文本用「愛著處」來解釋「阿梨耶」這個概念的基礎。 把它讀成譯名隨意性,就錯過了真諦整個哲學工作的入口。

同樣的差異也體現在「五陰」與「五蘊」、「五取陰」與「五取蘊」上——真諦的譯法更直接地點出了「陰」(覆蓋義、障蔽義),而玄奘的「蘊」(積聚義)則更中性。在文本的哲學脈絡裡,「陰」的譯法更貼合「愛著處」分析的精神——五陰本身就在遮蔽實相,所以它們才是被愛著的對象,因為愛著某個遮蔽實相的東西,本質上是對無明的維護。

誤讀六:以為「愛著處」是貶義詞,所以要消滅它

一些讀者讀到「愛著處是煩惱的根」,就急著想要「斷除」它,把它當作敵人。

澄清: 文本的分析是結構性的,不是道德譴責性的。愛著處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承擔了「我」這條相續;沒有它,連修行都不能發生。 文本從未說「要消滅阿梨耶識」,而是說要轉依——把對「我」的執著轉化為對覺悟的承擔。把它當敵人,等於在最深的層次上覆制了愛著的結構——愛「沒有我」、恨「有我」,仍然是「我」在做。這是文本最細緻、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個反諷:在最深的愛著處上,仍然需要智慧,而不是更多的愛著或厭惡。


最後回到開頭那句話:「愛著處是貪愛執著所依止或指向的對象。」這個定義看似簡單,但當它被《攝大乘論釋》展開之後,我們會發現——它不只是描述眾生執著什麼,它是在問一個更深的問題:那個讓執著這件事得以發生的所在,到底在哪裡? 文本的回答是:不在具體的五陰裡、不在樂受裡、不在身見裡,而在更深處——在阿梨耶識。

而最微妙的是:即便知道了這一切,那個「我愛」仍然在悄悄運作。理解愛著處,不是為了立刻解決它;而是讓我們終於能看見——那個一直在運作、我卻從未認出它的東西,到底是什麼。 看見它,是鬆動它的第一步;不是消滅,而是認出。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愛著處(rāgālambana),又譯「愛著境界」,意指眾生貪愛、執著所依止或指向之對象。此概念在《攝大乘論釋(真諦譯)》中作為解釋「阿梨耶」(ālaya)一名之義而立,並由此成立「阿梨耶識」作為染汙生死流轉根本之所依。

主要闡述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先列舉諸師關於愛著處的不同判定:

一、五取陰說。 以五取陰為愛著處,因「取是貪愛別名」,貪愛所緣之五陰即名五取陰,為眾生所愛著之處,故稱之為阿梨耶。

二、樂受說。 以與欲相應的樂受為真正的愛著處。主張若無樂受及對樂受之顛倒,便不會於五陰生愛著,五陰只是因與樂受相應而得名,樂受方是正為愛著處。

三、身見說。 以身見為愛著處,認為眾生愛我,故進而愛能安樂自我的樂受,如同愛壽而愛壽命資糧。

此外尚有以壽命、道、六塵,以及見與塵為愛著處的說法。

本經逐一辨明前述諸說不足以普遍成立。針對樂受說:樂受不遍三界,且已得樂者尚會見其麁動、放逸、難成易壞,轉而厭離此樂、求上界寂靜,故立樂受為普遍愛著處不稱道理。針對身見說:身見只是一分眾生所愛,正法內人由聞、思、修而信樂無我,並願滅我見,於身見不生喜樂,故身見不能總名愛著處。

本經所確立的核心是:阿梨耶識才是普遍而深層的愛著處。眾生執此識為「自內我」,由不了別此識而起我執,由我執而起我愛;即使墮於一向苦受之道,雖願苦陰及外具永滅,仍因阿梨耶識為我愛所縛,未曾願滅自我。從第四定以上受生者雖不樂欲界樂受,在捨受之處亦無樂受可愛,然而對阿梨耶識的自我愛仍隨逐不離,故阿梨耶識是愛著處。

此義亦涵蓋正法內人。文中將正法內人分為正思、正修、有學三品:前二品伏我見,後一品滅我見;雖其願樂無我、違逆身見,但由長時數習之故,於本識中的我愛仍恆常隨逐。因此,身見並非最根本的愛著處;以「阿梨耶」之名安立此識,名義最為相稱,亦最能成立本識之義。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經(真諦譯《攝大乘論釋》)在術語使用上有以下特點:稱「阿梨耶識」或「本識」,未用後世玄奘系常見的「阿賴耶識」譯名;說身心構成時用「五陰」「五取陰」,未用「五蘊」「五取蘊」;釋「取」為「貪愛別名」,以此成立五取陰作為愛著處之義。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愛著處與「阿梨耶」(ālaya)一名之建立直接相關:本經以「愛著境界」之義翻譯「阿梨耶」,故愛著處即是阿梨耶識得名之根本因緣。同時,愛著處與「身見」「五取陰」「樂受」等概念構成層層收攝的關係:樂受說與身見說均以部分或粗顯的執著對象立名,唯有阿梨耶識能普遍貫穿三界及正法內外,故為最深層的愛著處。又因愛著處之成立繫於「我愛」,故與「我執」「我見」密切相關——由不了別阿梨耶識而起我執,由我執而起我愛,由我愛而令眾生於此識恆常愛著。

代表性原文引用

- 「有師遂因五取陰是眾生所愛著之處,而稱之為阿梨耶。」 - 「若無樂受及對樂受之顛倒,便不會於五陰生愛著,故五陰只是因與樂受相應而得名,樂受方是正為愛著處。」 - 「樂受不遍三界,且已得樂者尚會見其麁動、放逸、難成易壞,轉而厭離此樂、求上界寂靜,故立樂受為普遍愛著處不稱道理。」 - 「正法內人由聞、思、修而信樂無我,並願滅我見,於身見不生喜樂,故身見不能總名愛著處。」 - 「眾生執此識為『自內我』,由不了別此識而起我執,由我執而起我愛;即使墮於一向苦受之道,雖願苦陰及外具永滅,仍因阿梨耶識為我愛所縛,未曾願滅自我。」 - 「從第四定以上受生者雖不樂欲界樂受,在捨受之處亦無樂受可愛,然而對阿梨耶識的自我愛仍隨逐不離,故阿梨耶識是愛著處。」 - 「雖其願樂無我、違逆身見,但由長時數習之故,於本識中的我愛仍恆常隨逐。因此,身見並非最根本的愛著處。」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T1595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以「愛著境界」解釋「阿梨耶」之義,並反覆使用「愛著處」這一術語,意指貪愛、執著所依止或指向的對象。此處本經用「阿梨耶識」或「本識」,未用後世常見的「阿賴耶識」;說身心構成時用「五陰」「五取陰」,未用「五蘊」「五取蘊」。文中又明言「取是貪愛別名」,因此「貪愛所緣自五陰」稱為五取陰;有師遂因五取陰是眾生所愛著之處,而稱之為阿梨耶。

本經先列舉諸師對愛著處的不同判定:或以五取陰為愛著處,或以與欲相應的樂受為真正的愛著處,或以身見為愛著處;此外尚有以壽命、道、六塵,以及見與塵為愛著處者。樂受說認為,若無樂受及對樂受的顛倒,便不會於五陰生愛著,故五陰只是因與樂受相應而得名,樂受方是正為愛著處。身見說則以眾生愛我,故進而愛能安樂自我的樂受,如同愛壽而愛壽命資糧。

其後本經逐一辨明這些說法不足以普遍成立。樂受不遍三界,且已得樂者尚會見其麁動、放逸、難成易壞,轉而厭離此樂、求上界寂靜,故立樂受為普遍愛著處不稱道理。身見也只是一分眾生所愛:正法內人由聞、思、修而信樂無我,並願滅我見,於身見不生喜樂,故身見不能總名愛著處。

本經所確立的核心是:阿梨耶識才是普遍而深層的愛著處。眾生執此識為「自內我」,由不了別此識而起我執,由我執而起我愛;即使墮於一向苦受之道,雖願苦陰及外具永滅,仍因阿梨耶識為我愛所縛,未曾願滅自我。從第四定以上受生者雖不樂欲界樂受,在捨受之處亦無樂受可愛,然而對阿梨耶識的自我愛仍隨逐不離,故阿梨耶識是愛著處。

此義亦涵蓋正法內人。文中分為正思、正修、有學三品:前二品伏我見,後一品滅我見;雖其願樂無我、違逆身見,但由長時數習之故,於本識中的我愛仍恆常隨逐。因此,身見並非最根本的愛著處;以「阿梨耶」之名安立此識,名義最為相稱,亦最能成立本識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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