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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

理智:能觀察諸法自相有無、決斷自性本空之正理智慧;或理與智融通如如、不離根塵之觀照。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四 · 離言空性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辨諸法自相有無、決斷自性本空之慧,立於第二重(2);理與智融通如如、不離根塵之觀照為離言究竟(4)。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今天說“理智”,人們往往想到冷靜、剋制、會權衡利弊,甚至想到“不要感情用事”。但佛典中這裡所說的“理智”,遠不只是情緒管理或邏輯能力。它有兩種彼此相關、卻不能混為一談的用法:

一是《菩提道次第廣論》所說的“觀察有無自相之理智”“尋求有無自性理智”“決斷無性理智定解”。這是以正理觀察諸法,判斷它們究竟有沒有獨立、固定、自成一體的自性,並由此決定諸法自性本空的智慧。

二是《宏智禪師廣錄》所呈現的“理智混”“理智如如”“湛存該理智”。這裡的重點不是分析推論,而是理與智融通,在根與塵、見聞與應物之中,澄明而不黏著、照用而不費力的親證觀照。

二者不可粗暴地合併成一個定義。前者偏重以正理破除實執,後者偏重親證中理智不二、應物無礙;一個突出“如何正確觀察”,一個突出“觀察成熟以後如何活在當下”。若放在解脫道上看,它們恰好顯出智慧的兩個重要面向:既要看破我們加在世界上的“自性”,也要避免把空性變成遠離生活的抽象理論。

先說《菩提道次第廣論》的用法。

我們平常看見一張桌子、一個同事或一個“我”,對象彷彿從它自身那一邊就完整成立:桌子似乎天然就是桌子;那個人似乎本來就是“討厭的人”;我似乎有一個不依條件、始終相同的核心。理智所追問的不是“桌子到底存不存在”,而是:桌子是否以我們感覺到的那種方式,憑藉自身力量獨立成立?所謂“討厭的人”,是否有一個不依關係、處境、記憶和命名而成立的討厭本性?所謂“我”,是否能在身體、感受、記憶、意志以及相續活動之外,被找到為一個獨立主宰?

這一區分極其重要。理智所破的是“自性成立”,不是名言中存在的事物及其作用。桌子雖無自性,仍能承重;藥物雖無自性,仍可能治病或致害;承諾雖依因緣而立,仍有倫理後果;一個人雖無固定本質,仍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空性不是把世界歸零,而是指出:一切事物都依因、依緣、依部分、依關係,也依分別安立而存在,沒有一個脫離這些條件、從自身方面獨立成立的內核。

因此,《廣論》把“理智”與“名言量”分別開來。名言量成立日常世界中的顯現與作用:這裡有人,那裡有車,這句話傷了人,這個決定會產生後果。理智則觀察這些顯現有沒有自性。理智不能代替眼耳和日常判斷來成立“眼前有一輛車”;名言量也不能僅憑“大家都這麼看”便證明這輛車自性成立。兩者各司其職,不可互相頂替。

這也解釋了《廣論》為什麼用幻術所現的象、馬說明“如幻”。要知道幻象是幻,至少需要兩個方面:一方面確實看見象馬的顯現;另一方面又確定那裡並沒有如其所現的真實象馬。對應到諸法,一方面,名言識無法否認地顯現人、事、得失、苦樂;另一方面,理智決定它們無自性。只有這兩面同時成立,才是“如幻”。

所以,“如幻”並不是世界變得輕飄、透明,或禪修時出現虹霓般的特殊體驗。境相再澄淨,如果沒有對無自性的正理定解,也未必動搖了實執。反過來,如果一談空性便說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必負責,那也不是中道,而是把破除自性誤作取消現象,容易落入斷見。

再說《宏智禪師廣錄》的用法。

宏智禪師說“根塵融,理智混”。“根”是眼、耳等認識的門戶,“塵”是色、聲等所緣境;“混”不是混亂含糊,而是能知與所知、內與外、自與他的僵硬對待不再被執為實有。這裡並不是眼睛不再看、耳朵不再聽,而是見聞照常發生,卻不必在每一次接觸後立即築起一個緊張的“我”:我喜歡,我受辱,我必須佔有,我一定要排斥。

《宏智禪師廣錄》又說:“淨極自明,明唯自照”“默而昭,淨而照,虛而容,廓而應。”這不是用一顆抽象的心逃離外境,而是在接觸外境時不被外境綁住:清楚而不抓取,回應而不滯留,容納而不麻木。所謂“無功用之照”,也不是毫無作為,而是不再由自我防衛、貪取和造作強行驅動;事情來到,照見其條件,作出相應回應,卻不在回應之後製造一個“我多麼高明”的痕跡。

“理智如如”同樣不是凝固不動。《宏智禪師廣錄》把它放在“分化跡”與“正偏歷歷轉機頭”等語境中,表明如如不排斥差別和變化。真正的澄明不是把世界壓成一片空白:孩子在哭與孩子在笑不同,善意與操控不同,應當說話與應當沉默也不同。無分別智並非失去辨別能力,而是不再把所辨別的差異執成封閉、永恆的本質。

“湛存該理智,妙觸出根塵”則進一步說明,這種理智澄湛涵攝,卻不離根塵而另有一個清淨世界。色聲香味觸不是智慧的障礙;真正構成束縛的,是接觸發生以後迅速生起的貪、拒、認同與實執。修行不是摧毀感官,而是在見聞覺知中不再被見聞拖走。

從整個解脫道看,理智的價值正在這裡:眾生受苦,不只因為遭遇了不如意,也因為把因緣所生的經驗執為堅固實在——把一時的失敗執成“我就是失敗者”,把他人一次傷害執成“他本質上永遠如此”,把暫時擁有的東西執成“這理所當然屬於我”。正理智慧鬆開“自性”的結;禪門所說的澄明照用,則讓這種鬆開落實於每一次根塵相接之中。若只有分析,空性可能停留在觀念上;若只有一種寧靜體驗而沒有正見,又可能把暫時的澄明誤認作通達無性。

生活裡的走查

以一個很普通的場景來走查:你在通勤途中刷手機,看見同事在群裡發了一句話——“這個方案還需要專業一點。”你立刻覺得他是在公開否定你。

第一步,是名言層面的顯現與事實。

屏幕上確實出現了一行字;這句話由某個賬號發出;項目確實可能需要修改;你也確實出現了胸口發緊、臉熱、想反駁的反應。這些不是因為“諸法皆空”就可以否認的。若對方的表達造成傷害,傷害也需要在名言層面處理。這裡最常見的錯誤,是把空性映射成“都是假的,所以不用在意”。這不是理智,而是迴避。

第二步,是辨認心所附加的自性。

幾乎在一瞬間,你可能已經完成了一連串未經檢驗的判斷:他就是針對我;他一向看不起我;這句話證明我沒有能力;大家現在一定都覺得我不專業。注意,這些不只是對事實的描述,而是把一個依賴語境、關係和解釋的事件,凝固成了人和我的固定本質。

理智此時追問:所謂“他在針對我”,究竟從哪裡成立?是在這幾個字本身裡面嗎?如果這句話出自你信任的導師,意思會不會不同?如果同事只是趕時間,或在回應另一個問題,判斷是否會變化?“我不專業”又是否能從一個方案、一次反饋中獨立成立?離開過去的經驗、當下的疲憊、對方的語氣、團隊文化以及自己的不安全感,這個牢不可破的意義還能不能找到?

這樣的觀察不是替同事開脫,也不是強迫自己正能量。它只是在查驗:眼前那個彷彿天然成立、毫無解釋餘地的現實,是否真能獨立成立。觀察越細,就越會發現它依賴諸多條件。條件不是幻覺,條件所構成的事件也不是全無;但事件沒有你最初認定的那種固定自性。

第三步,是讓“無自性”與“顯現難遮”同時在場。

消息仍在那裡,你的不舒服也仍然發生;這屬於名言顯現。與此同時,你看見“他就是惡意”“我就是無能”並非從對象自身成立;這是理智所作的決斷。兩者合起來,才接近《廣論》所說的如幻:事情確實顯現併產生作用,卻不如最初所執的方式堅固成立。

大眾最容易在這裡映射錯:把“如幻”理解為“像遊戲一樣無所謂”。其實夢中失火雖不是真火,夢者仍會驚恐;諸法如幻也不是沒有因果,而是顯現與自性成立並非一回事。正因為事物依條件而生,改變條件才可能改變結果;若一切都有固定自性,教育、道歉、治療與修行反而都無從發生。

第四步,是從分析進入根塵之間的照用。

你再看一次屏幕。眼接觸文字,心中出現不悅。此時不必壓住情緒,也不必馬上跟著情緒發送長篇反擊。只是清楚地知道:這是文字,這是身體的緊縮,這是防衛的衝動,這是心正在組織一個“我受到了否定”的故事。

這可以幫助我們體會“根塵融,理智混”的方向:不是取消屏幕、文字和感受,而是不再把能看的“我”與可恨的“對象”築成兩個絕對實體。你仍能辨別對方的說法是否恰當,卻不必先製造一個必須保衛的固定自我,再從那個位置出擊。

第五步,是“虛而容,廓而應”。

你可以先確認事實:“你說的‘更專業’,具體是指數據、結構還是表達?”如果對方確有攻擊性,你也可以清楚設立邊界:“如果有修改意見,請針對方案具體說明,不要用籠統評價代替反饋。”澄明並不等於溫吞;不執著也不等於任人傷害。關鍵在於回應來自對條件的看見,而不是來自一個被固化的自我形象。

同樣的走查也適用於親密關係。伴侶忘記紀念日,名言上確有“忘記”這件事,也可能需要溝通;但“他從來不愛我”是把一次事件鑄成固定本質。育兒時,孩子打翻杯子是事實,“這孩子就是粗心、永遠教不會”則是自性化。加班時,任務緊急是事實,“只要拒絕一次,我的職業生涯就完了”往往是許多條件和恐懼共同製造的堅固顯現。

算法生活尤其容易放大這種自性化。推薦系統不斷給人貼上偏好標籤,我們也逐漸把“我最近常看什麼”誤當成“我本來就是什麼人”。算法可以根據既往行為預測下一次點擊,卻不能因此證明有一個固定不變的自我。這裡的類比只能幫助理解條件、習慣與反饋循環,不能說算法或腦科學已經“證明”了佛法;科學研究處理的是可觀察、可建模的現象,其方法、問題域與佛教對苦及解脫的探究並不相同,而且關於意識和自我仍有大量未決問題。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人的困難,常常不是信息太少,而是每一種信息都急著替我們規定一個本質:職業測試告訴你“你是哪類人”,平臺畫像告訴你“你喜歡什麼”,流量輿論迅速裁定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個人也不斷用成功或失敗給自己下終身判決。

佛教意義上的理智,首先給予我們一種比“保持冷靜”更深的自由:不急著把任何顯現本質化。

這不是讓人失去立場,而是讓立場不必建立在實體化的敵我之上。你可以反對一種行為,卻不必認定行為者擁有永恆不變的惡性;可以承認自己的創傷,卻不必把創傷變成全部身份;可以認真追求目標,卻不必把目標的成敗當作自我存在價值的最終證明。

其次,理智保護空性不被誤用。如果只聽見“空”,人很容易走向兩端:一端認為“既然空,一切都沒有意義”;另一端則把空性想成某種脫離世間、晶瑩透明的神秘實體。《廣論》以理智和名言量的分工擋住了這兩個誤區:無自性,不等於不存在;名言中存在,也不等於自性成立。

再者,《宏智禪師廣錄》的表達提醒我們,智慧最終必須通過根塵落地。一個人可以熟練講說緣起性空,回到家卻仍被一句不順耳的話完全拖走;也可以在靜坐中感到明淨,進入工作關係後便處處僵硬。如果智慧不能進入看消息、聽批評、照顧孩子、處理衝突的現場,它還沒有充分轉化生命。

理智在解脫道中的位置,因此不是提供一套漂亮世界觀,而是對治無明。無明不僅是“不知道某項知識”,更是把依緣而有的身心世界誤執為自性成立,由此生起貪取、排斥和自我防衛。理智以正理檢驗這種誤執,使人獲得無自性的定解;持續修習則讓這種定解不只停在推論中,而能在見聞覺知、進退應對之間成為不黏著的照用。

不過,概念理解不是現證本身。知道“憤怒無自性”,不等於憤怒來時已經自由;能複述“根塵融”,也不等於能知與所知的對立已經鬆開。聞所成慧幫助聽懂,思所成慧幫助決疑,修所成慧才讓洞見逐漸改變習慣性的執取。理智是路上的燈,也是必須反覆訓練的觀看方式,而不是掌握一句定義後獲得的身份。

常見誤讀與澄清

第一,理智不是日常所謂“理性壓倒感性”。

佛教並不要求把悲傷、憤怒、愛與恐懼驅逐出去。情緒也是依因緣發生的經驗,可以被照見、理解和調伏。真正需要鬆開的,是把情緒認作固定的“我”,或者把情緒講述的世界立即當成絕對事實。壓抑情緒有時只是更隱蔽的執著,並不等於智慧。

第二,理智所觀察的不是事物“有沒有”,而是“有沒有自性”。

“人無自性”不等於“沒有人”;“痛苦無自性”不等於“痛苦不存在”;“規則無自性”也不等於規則可以隨意踐踏。名言中的人、痛苦、責任與因果都可成立,理智所破的是它們獨立、固定、從自身方面成立的方式。

第三,無自性不是“全由我的想法創造”。

諸法依緣而立,不意味著個人念頭可以隨意決定現實。疾病不會僅因改換想法便必然消失,制度性傷害也不能被歸結為受害者的認知。空性揭示的是多重條件與關係,不是把一切外在條件吞併到主觀意識之中。

第四,如幻不是虛無,也不是輕視因果。

“如幻”必須同時保存兩面:顯現與作用在名言中成立,而自性經正理觀察不可成立。只講顯現,會落回實執;只講空無,會滑向斷見。《廣論》強調“決斷無性理智定解”與“顯現難遮名言量成”相配合,正是為了不偏向任何一邊。

第五,特殊體驗不等於理智通達。

禪修中感到身體消失、光明澄淨、外境如虹,可能是值得謹慎觀察的身心現象,卻不能單憑這種經驗斷言已經通達空性。《廣論》明確把真正的如幻定解繫於無自性的正理決斷,而非境相變得輕薄透明。體驗會來去,是否破除了自性執,才是關鍵。

第六,“根塵融”不是感官停擺,也不是主客在物理意義上合成一個東西。

它描述的是對立執著不再僵固:看仍是看,聽仍是聽,差別仍歷歷分明,但見聞不必處處圍繞一個實體化的自我運轉。若把它說成宇宙萬物在物理上完全同一,便超出了這些語句所要表達的修證意義。

第七,“無分別”不是不會判斷。

宏智禪師所說的“理智如如”同時伴隨分化與轉機。智慧能辨認善惡、輕重、時機和邊界,只是不把這些差別執成永久自性。醫生辨病、父母制止危險、管理者糾正不公,都需要明確判斷;不分別所鬆開的,是貪嗔驅動的實體化分別,而不是現實生活所需的辨別力。

第八,《廣論》與《宏智禪師廣錄》的“理智”不能被壓成同一種心理功能。

《廣論》的理智是觀察有無自相、決斷自性本空的正理智慧,有明確的所觀察與所破;《宏智禪師廣錄》的“理智混”“理智如如”“湛存該理智”,則著重理智融通、澄明自照、不離根塵而應物。可以從解脫道上理解二者的呼應,卻不能把禪宗的親證語言改寫成一套邏輯推論,也不能借“無功用之照”取消正理觀察的重要性。

說到底,理智不是讓我們成為沒有溫度的人,而是使溫度不再被執著扭曲。它讓人既看見事情確實發生、眾生確實會痛,也看見一切都不是不可改變的鐵塊;既不逃離色聲人事,也不再把每一次色聲接觸鑄成一個必須佔有或防衛的“我”。正理所照見的無自性,最終要在根塵之間活出來:清楚而不僵硬,投入而不黏著,承擔因果而不被固定身份囚禁。這才是“理智”在解脫道上真正深遠的意義。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理智一詞,在漢傳佛典中呈現兩種主要面向。其一見於藏傳論典部《菩提道次第廣論》,指能觀察、尋求諸法有無自相,並決斷其自性本空的正理智慧;此處理智所成立者,非名言中事物是否存在,而是所顯現的色聲等境究竟有無自相。其二見於禪宗諸宗部《宏智禪師廣錄》,指理與智融通而不離根塵、如如分化而獨靈照用之觀照;此處理智並非抽象分判義理,而是在淨明親證中無功用之照。

二、主要闡述

藏傳論典部《菩提道次第廣論》以理智為觀察自相有無之正理,其作用在於決斷諸法自性本空。本論指出,根識所現似有自相之錯亂,須由觀察有無自相的理智方能成立;名言量無法擔此成立,但名言量仍可成立第二月、影像等所顯義無實物。故某識是否待理智方能通達其錯亂,成為正倒世俗差別中的關鍵條件。 補特伽羅如幻之定解,須依二心二量:名言識無可遮止地顯現補特伽羅等,理智決定其自性本空。如幻術所現象馬,須由眼識見其顯現,再由意識決定實無象馬,方能定解為幻。理智不能成立顯現為有,名言量也不能成立自性為空,二者各有因相,不可互代。 理智所破者為自性生滅等,並非抹除名言所成立之現象與作用;定中修如虛空般的空性,後得時依其力量善解現境如幻。僅憑境相微薄澄淨似虹霓,並非通達如幻;真正的如幻須以「決斷無性理智定解」與「顯現難遮名言量成」二量現起。理智的要點不在特殊境相,而在如實決斷無自性,並與名言顯現相配合而不相混。

禪宗諸宗部《宏智禪師廣錄》對理智的論述分三側面。其一為理與智融通的一面:原文說「根塵融,理智混」,指出根塵融通、理智混合,自他同心、法歸於一,分別對待無從成立;又以「淨極自明,明唯自照」「默而昭,淨而照,虛而容,廓而應」刻畫此觀照——不與外塵作對,獨靈明照,應物不受見聞所累。 其二為理智如如的一面:原文用「理智如如」,與「分化跡」相接;又有「正偏歷歷轉機頭」「活眼能照髑髏、行行通於變路」,表明理智之如如並非凝滯,而是於差別化跡與通變之中仍然如如。 其三為湛然涵存的一面:原文作「湛存該理智」,「湛存」顯示澄湛而存,「該」有涵攝之意;下句「妙觸出根塵」把理智與根塵顯發並置,表明理智既湛然涵存又不離根塵而有妙觸之用。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藏傳論典部與禪宗諸宗部所用語詞與所指各不相同,分疏如下:

(一)藏傳論典部《菩提道次第廣論》所用術語統一為「理智」,其複合形式有「觀察有無自相之理智」「尋求有無自性理智」「決斷無性理智定解」三種,皆以理智為能觀察自相有無、決斷自性本空之正理智慧。

(二)禪宗諸宗部《宏智禪師廣錄》所用形式為「理智混」「理智如如」「該理智」三種。「理智混」之「混」與根塵融、自他同、法一併列,表明對立分別無從成立;「理智如如」強調真明清淨與歷歷轉機並存;「該理智」之「該」為涵攝之意,凸顯理智湛然含攝而不離根塵。三種形式皆未把理智分為可分離的兩項,與論典部作為正理智慧之理智在內涵上有別。

(三)本部類內部並無異譯本對照情形,但同一原錄所呈現三種術語形式各從不同角度描述理智之面向,須並存呈現。

四、與相關概念之關係

藏傳論典部中,理智與名言量對舉而互補:理智成立自性空,名言量成立色聲等境之存在;二者各有因相,不可互替。此處理智並非否認名言顯現,而是辨明自性是否成立;又理智與如幻定解密切相關,通達如幻不能僅憑境相微薄澄淨,必須以理智決斷無自性為正因。

禪宗諸宗部中,理智與根塵、自他、淨明、獨靈等概念並舉,呈現照與不分別的觀照面貌。本錄用「理」「智」二字連用,並未將其析為二事,亦不與「分別」「散亂」等概念相對。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菩提道次第廣論》(藏傳論典部·B0067):

1. 「觀察有無自相之理智」「尋求有無自性理智」「決斷無性理智定解」——說明智智為觀察自相有無之正理智慧。 2. 理智破除自性而非抹除名言所成立之現象作用;定中修如虛空般的空性,後得時依其力量善解現境如幻。 3. 真正的如幻之義須依二量現起:決斷無性理智定解,與顯現難遮名言量成。

《宏智禪師廣錄》(諸宗部·《宏智禪師廣錄》):

1. 「根塵融,理智混」;「淨極自明,明唯自照」;「默而昭,淨而照,虛而容,廓而應」——刻畫理智融通如如、不與外塵作對而獨靈照用之觀照。 2. 「理智如如」;「正偏歷歷轉機頭」;「活眼能照髑髏、行行通於變路」——理智之如如於分化跡中仍如如,能歷歷轉機。 3. 「湛存該理智」;「妙觸出根塵」——理智湛然涵存,不離根塵有妙觸之用。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菩提道次第廣論B0067 · 藏傳論典部

《菩提道次第廣論》以「理智」指觀察、尋求諸法有無自相,並能決斷其自性本空的正理智慧。其所成立者,不是通常名言中事物是否存在,而是所顯現的色、聲等境究竟有無自相;因此,根識所現似有自相,雖由理智成立其如所現者實無,卻不妨礙根識在名言中仍是成立色、聲等境之量。此處本論所用術語明確為「理智」,並有「觀察有無自相之理智」「尋求有無自性理智」「決斷無性理智定解」等形式。

本論特別區分理智與名言量的作用。諸根識顯現色、聲等似有自相,其錯亂之因,須由觀察有無自相的理智成立,名言量不能成立;相反,第二月、影像等所現之義並無相應實物,不必依待理智,通常名言量即可判定。由此,某識是否待理智方能通達其錯亂,成為正倒世俗差別中的重要條件;但此處並非說理智否定名言中一切顯現,而是說它所觀察的是自相或自性是否成立。

在說明補特伽羅如幻時,本論提出必須依止二心、二量:一方面,名言識無可遮止地顯現補特伽羅等;另一方面,理智決定其自性本空。譬如幻現象、馬,須由眼識見其顯現,再由意識決定實無象、馬,方能定解其為幻妄。同樣,理智不能成立顯現為有,名言量也不能成立自性為空;二者各有因相,不可互相替代。修習時,先以觀察有無自性的正理多加觀察,對破除自性生起堅固定解,再觀現境,方能現起如幻之義。

本論又警示,不可把理智破除自性誤解為全無補特伽羅及諸法作用;若因觀察一、異等有妨難,便認為補特伽羅等如兔角般全無,則成為斷見與正見歧途。理智所遮的是自性生滅等,而非抹除名言所成立的現象與作用;因此,定中修如虛空般的空性,後得時則依其力量善解現境如幻。

此外,本論否定僅憑境相變得微薄、澄淨、似虹霓,便稱已通達如幻。真正的如幻之義仍須依二量現起:其一是「決斷無性理智定解」,其二是「顯現難遮名言量成」。若內心全無無性之真實定解,只是把自性與質礙觸執混為一談,縱有清淨、無礙而明顯的境相,也不能破壞執實,故不屬本論所說的如幻。由此可見,理智的要點不在特殊境相,而在如實決斷無自性,並與名言顯現相互配合而不相混。

宏智禪師廣錄T2001 · 諸宗部

《宏智禪師廣錄》對「理智」的論述,主要從理與智融通、如如分化及涵攝存有三個側面展開。

一、核心表述是「根塵融,理智混」。原文先說諸法自然,山林草木亦無不發揚此事;說者即是聽者,聽者即是說者,進而指出根與塵融通、理與智混合,自他同心、法歸於一,無處可以另作分疏。此處的「混」並非含混不明,而是與「根塵融」「自他同」「法一」並列,表明分別對待無從成立。其後又以「淨極自明,明唯自照」「默而昭,淨而照,虛而容,廓而應」描寫此種觀照:不與外塵作對,而能獨靈明照,應物又不受見聞所累。故本錄所呈現的理智,與淨、明、照、應相連,重點在於親證相應與無功用之照,而非抽象分判義理。

二、本錄又用「理智如如」一語,並與「分化跡」相接;同偈復說「正偏歷歷轉機頭」,以及活眼能照髑髏、行行通於變路。由此可見,理智之「如如」並不被寫成凝滯不動的狀態,而是在分化之跡與機用轉變中仍然如如。其獨特側面,在於同時保存真明清淨與歷歷轉機:既有「妙淨真明」之明澈,又能顯於差別化跡與通變之路。

三、另一術語形式是「湛存該理智」。其中「湛存」顯示澄湛而存,「該」有涵攝之意;下句「妙觸出根塵」則再次把理智與根塵的接觸及顯發並置。此說簡約地表明,理智既湛然涵存,又不離根塵而有妙觸之用;與前文「根塵融,理智混」相互照應,皆不把理智安置於隔絕事物的境域。

就多種術語形式而言,本錄明確使用「理智混」「理智如如」「該理智」,並配合「自照」「淨照」「獨靈」「照無功用無跡」等語刻畫其觀照面貌。原文未另立其他同義名目,也未把「理智」界定為可分離的兩項;記錄本經用詞時,宜保留上述原有搭配,以呈現其融通、澄明、應化而不留跡的表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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