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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識

pratyaya-vijñāna

緣識:諸識中能為餘識生起之因緣的識,即阿黎耶識或藏識。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判教鏡頭〕唯識許阿黎耶為依他起緣生識、於性空後重立名言(3);中觀不許自相有,最高讀法至性空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先從一個很普通的經驗說起:手機彈出一條消息,你看見名字,心裡一緊,立刻猜測對方的語氣,隨後決定馬上回復,或者故意晾一會兒。

表面看來,這只是一瞬間的心理反應;但若仔細追問,就會發現:為什麼偏偏這個名字讓你緊張?為什麼同一句話,別人看了無所謂,你卻讀出了責備?為什麼已經決定“不再衝動”,下一次仍會沿著熟悉的軌道反應?

“緣識”所要指出的,正是顯在意識背後那一層使其他識得以生起、並使經驗帶著既往熏習而展開的根本條件。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T1595)說:“一說名緣識,二說名受識。”這裡的“緣識”專指“阿黎耶識”,亦稱“本識”;《辯中邊論》(T1600)則說:“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兩個論本使用的譯名不同,但“緣識”這個名稱所突出的都是同一功能:它能作為其餘諸識生起之緣。

因此,“緣識”絕不能望文生義地解釋成“攀緣對象的識”。眼識緣色、耳識緣聲、意識緣種種法,這些當然都有“緣境”的作用;但在這個專門術語裡,“緣”主要是“作為生起條件”的意思,不是“抓取外境”的意思。

可以把兩論所說的基本結構整理為:

- 阿黎耶識/藏識處在能為生緣的位置,所以稱為“緣識”。 - 依它而生起的其餘諸識,《攝大乘論釋》稱為“受識”或“生起識”;《辯中邊論》稱為“轉識”,又因其處在受用的位置而稱“受者”。 - 緣識是“能生之緣”這一面,受識、轉識或受者是“依緣而生並現前受用”這一面。

這裡的“受用”也不能縮成現代口語裡的“享受”。它包括經驗苦、樂和不苦不樂,亦即一切順意、不順意和中性的領受。《攝大乘論釋》說其餘諸識“能緣塵起,於一一塵中受用苦、樂等”,所以稱為“受識”,並判作“受陰”。

現前經驗還不是一個單獨的“識”完成全部工作。按照該論的分判:

- 對苦、樂、不苦不樂有所領受,是“受識”所突出的層面。 - 對這些經驗取相、辨認並判別其差異,是“分別識”,又稱“想識”。這裡的“想”是取相識別,不是隨意冒出的“想法”或幻想。 - 作意等令心趨向某處;由“此好彼惡”等推動,使心舍此取彼,稱為“起行”,相當於“行陰”。這裡的“行”是意志性的推動與造作,不只是身體已經做出的外在行動。 - 六識總名為“心”,受、分別、推動等相關作用同屬心法。

《辯中邊論》採用稍有不同的組織方式:受負責受用,想負責分別,思、作意等推動諸識;受、想、思因輔助心的活動而稱為“心所”。這不是說心裡住著幾個彼此獨立的小人,而是從功能上分析一次經驗如何形成。

更重要的是,緣識不是孤立地“製造”六識。依《攝大乘論釋》的說明,六識現起還涉及多重條件:從根而生的一面稱“增上緣”,緣塵而起的一面稱“緣緣”,前識滅而後識無間續生的一面稱“順次緣”或“次第緣”。也就是說,一次看見,至少不能離開相應的根、所緣境以及識流的前後相續;而緣識所揭示的,是種子與熏習層面的根本條件。

所以它既不是萬能的第一因,也不是藏在身體深處、獨自觀看世界的實體。唯識學說“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過去的身心活動熏習於阿黎耶識,成為後來經驗生起的條件;後來生起的轉識及其造作,又繼續形成熏習。它更像一個不斷反饋、不斷被改寫的因果相續,而不是一座存放固定記憶的倉庫。

即使借用“倉庫”或現代計算機的“後臺系統”來幫助理解,也必須立即加上限制:藏識不是一個空間容器,種子也不是一顆顆有形物件;它們是對因果潛能及其相續方式的說明。阿黎耶識更不是佛教版本的靈魂。靈魂通常被設想為恆常、獨立、主宰經驗的主體,而緣識本身也是緣起的、遷流的、可受熏習並可發生轉依的。

這正是它在解脫道上的位置:它解釋的不只是“意識怎樣出現”,而是煩惱習氣為什麼能夠延續、業果為什麼有相續的條件,以及修行為什麼可能深入到經驗的根部。若只承認眼前的生起識,而完全不承認使習氣與種子相續的本識,《攝大乘論釋》認為“轉依”便無法成立。所謂轉依,不是讓一個真實靈魂換上更好的內容,而是使染汙相續賴以成立的根本依止發生轉變。

因此,認識緣識的目的,不是繪製一張更復雜的心理結構圖,而是回答一個切身問題:為何我明知某種反應帶來痛苦,仍一再如此?唯識學的回答是,問題不只在顯意識層面的那一個念頭;現行與熏習彼此為緣,久習會令相似反應更容易再次現起。解脫也就不能只靠短暫壓住念頭,而要藉由戒、定、慧及反覆如實觀照,改變繼續燻成染汙相續的條件。

《辯中邊論》又進一步說:“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修觀不是停在“外境不過是我的投射”,更不是斷言“只有我的心是真的”。它先由審察所取境並非如執著中那樣獨立可得,進而審察與境相對的能取識也不可得。境無所得之後,還須進至識無所得;否則只取消客體,卻保留一個絕對心體,仍未越過能取與所取的二分執著。

這也是緣識義理的壓軸處:緣識能夠說明經驗和業習如何相續,卻不應被執為相續背後的永恆本體。它在教理上承擔“建立緣起”的任務,最終又必須接受無所得、無自性的觀照。它幫助我們說明輪迴如何可能,卻不是要在輪迴背後安放一個更隱秘的“我”。

生活裡的走查

設想一個當代人下班乘地鐵回家。工作群突然彈出主管的消息:“這個方案明早再談。”他看到以後心跳加快,覺得自己多半做砸了,回到家仍心不在焉;伴侶問了一句“你怎麼了”,他立刻不耐煩地回答:“沒事,別問了。”

我們嚴格依照前面的定義,把這一連串經驗逐步走一遍。

第一步,是當下諸識生起所需的具體條件。

手機屏幕與文字是所緣的一面,眼根及相應條件是根的一面,前一識滅、後一識緊接著生起,是順次緣的一面。不能因為講緣識,就把這些現實條件全部抹掉,好像一切都是藏識憑空放映的電影。六識生起需要複合條件,不是緣識單獨生產世界。

第二步,是轉識現前取境。

眼識相應於屏幕上的色;意識繼而認出字句、聯繫上下文並形成判斷。這些現前活動屬於依緣而起的轉識,也就是《攝大乘論釋》所謂生起識、受識的範圍,以及《辯中邊論》所謂“受者”的一邊。

大眾最容易在這裡映射錯:看見文字的是現前轉識,不應把“藏識”理解成一個躲在腦後替你讀消息的觀察者。緣識的重點是作為其他識生起的因緣,不是充當一個秘密的總指揮。

第三步,是“受”。

看到主管消息之後,經驗呈現出明顯的不安與不適,這屬於苦受;若消息是表揚,可能相應生起樂受;若只是毫無利害關係的通知,則可能是不苦不樂受。“受”是對經驗苦、樂、中性的領納,不等於經過長篇分析之後才產生的“感想”,也不只是強烈情緒。

第四步,是“想”。

他認出主管的名字、辨別“明早再談”這幾個字,又從語氣中取出一個“事情不妙”的相。這是取相、識別、標記和分別的作用。至於“主管一定對我失望”是否符合事實,則是另一問題。

最常見的誤映射,是把想僅僅解釋為腦中胡思亂想。其實,在經典的功能分判中,連認出這是手機、這是主管、這是一條工作消息,都離不開想的取相分別。錯誤不在於一切識別本身,而在於把依條件形成的取相,當成對象不可動搖的真實面貌。

第五步,是“思、作意”與“起行”。

注意力黏在那句話上,心反覆回看;“趕緊補救”“先逃避一下”“不要讓別人看出我害怕”等推動相繼出現。它們令心舍此取彼,並進一步推動語言和行為。後來對伴侶說“別問了”,已經是這股造作顯露在外的結果。

這裡也要防止一個常見錯誤:行並不等到他真的發脾氣才出現。在語句出口之前,趨向、抉擇、抗拒、盤算等意志造作已經屬於“起行”所說明的範圍;外在行動只是其可能結果。

第六步,是既往熏習參與當下經驗。

為什麼同一句“明早再談”,同事看了只是準備材料,他卻立刻聽成否定?唯識學會追問:過去被批評的經驗、對失敗的恐懼、長期形成的自我評價與應對模式,是否已成為當下反應的潛在條件?從緣識的角度說,這些不是必須被回憶出來才發生作用;既往諸法的熏習,使某類取相、感受與造作更容易隨緣現行。

這裡可以謹慎借用“算法推薦”作類比:一個平臺會根據過去的點擊,使某類內容更容易再次出現;同樣,反覆的注意、判斷和造作,也會使某類心理軌道更容易重現。但二者絕不等同。算法是可觀察、可設計的技術系統,藏識則是佛教論書為說明業習相續而建立的教理概念;這個比喻只能幫助理解“過去反饋影響後來顯現”,不能證明藏識就是大腦算法,更不能聲稱科學已經證明了唯識學。

第七步,是當下現行再次成為熏習。

他若一次次把含混信息解釋為否定,再以逃避或遷怒回應,這不只是舊習氣的結果,也會令相似軌道繼續獲得力量。諸法燻識、識又成為後來諸法生起的條件,現行與潛在勢力形成循環。這就是“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在生活中的切近含義。

但循環並非宿命。若他在消息出現時覺察:“現在有苦受;想正在把一句含混的話標記為責備;作意正反覆黏著;思正在推動我防禦”,他便沒有急著把全部心理活動合併成一句“我就是失敗者”。這一刻雖然還沒有徹底轉依,卻已經在改變繼續熏習的方式。

修行不是要求他否認工作的現實後果。他仍可以核對方案、詢問主管、準備明天的討論。區別在於:行動可以從較清明的審察中發生,不必完全由恐懼、取相和自我防衛牽引。佛法所鬆動的是執著與造作的鏈條,不是取消現實責任。

同樣的走查也適用於刷手機:畫面現前,轉識取境;受感到興奮、焦躁或麻木;想迅速標記“有趣”“冒犯”“別人過得比我好”;作意被吸住,思推動繼續滑動、評論或購買;舊習使某類內容更容易牽動你,當下的反覆取著又繼續加深習慣。緣識不是“手機成癮”這個現代標籤的古代譯名,它提供的是更深一層的因果視角:顯在衝動並非孤立事件,而是條件相續中的一次現行。

親密關係裡也是如此。伴侶一句普通的話,因舊有的被忽視經驗而被取成“你根本不在乎我”;苦受隨之顯著,思推動質問或冷戰。若只爭論那句話字面上誰對誰錯,常常觸不到反應的根部;若把一切都歸為“我的業力”,又會逃避溝通與現實責任。正確的走查,是同時看見當下境、根、前後識相續、受想思的作用以及既往熏習,不把任何單一環節誇成全部原因。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極重視“我現在怎麼想”,卻常低估“為什麼這種想法如此容易出現”。我們習慣把現前意識當成全部心靈:彷彿只要懂得一個道理、訂下一項計劃,就已經改造了自己。可是許多痛苦恰好說明,認知上的明白與根深蒂固的反應傾向並不是一回事。

緣識首先給人一種更有耐心的自我理解。你明知不必焦慮卻仍然焦慮,明知不應遷怒卻還是被推動,並不必然意味著你虛偽或毫無意志;它可能說明,長期熏習形成的相續條件並不會因一句正確觀念立刻消失。修行因而需要反覆、穩定、具體,不能只靠一次激動人心的頓悟體驗。

但這種耐心不是縱容。“這是我的習氣”不能變成免除責任的說辭,因為你當下如何作意、如何思擇、如何說話和行動,也正在形成新的熏習。緣識義把人放在一種細緻的責任觀中:我們不是不受條件影響的絕對自由者,卻也不是被過去完全鎖死的機械產物。正因為一切依緣,改變條件、停止增益、培育善法才有意義。

其次,緣識能幫助我們識破“個性就是命運”的想像。人很容易說:“我天生就是脾氣差”“我就是討好型人格”“我這個人沒有自制力。”這些標籤或許能描述一段時間內反覆出現的模式,卻容易把相續的習慣實體化為一個固定自我。緣識的視角則提醒:穩定不等於恆常,反覆不等於自性。所謂“我一向如此”,往往是許多條件不斷被重複的結果。

再次,它能讓修行不止停在壓制表層念頭。如果痛苦模式有現行與熏習的循環,那麼真正的修習不僅是“這次忍住不發火”,還包括:如實辨認苦樂受,觀察想如何取相,留意思與作意怎樣推動心,減少染汙造作,培養慈悲、正念與智慧,讓不同的心行反覆成為新的條件。戒使粗重的傷害不再持續熏習,定使心有能力看清細微推動,慧則照見能取、所取及所謂主體都不是獨立自存。三者並不是互不相干的訓練。

緣識義最終還防止我們把解脫誤解為“打造一個更完美的自我”。若只想往內在倉庫裡存入更多優秀種子,讓“我”變得穩定、成功、永不受挫,那麼仍可能圍繞我執經營輪迴。善的熏習固然重要,但解脫道還要進一步觀照能取與所取皆不可得,鬆開對一個真實受用者、控制者和擁有者的執著。

《辯中邊論》從“境無所得”進至“識無所得”的次第,在這裡尤其關鍵。我們最初可能看見:自己所認定的“對方就是在輕視我”,其實摻雜了取相、記憶與期待;這使所取境不再顯得那麼堅固。但還要繼續看見:那個彷彿站在一切經驗背後、絕對真實的“受傷的我”,也同樣依身心條件、語言標記與識的相續而立。不是說現實中沒有傷害,也不是取消倫理判斷;而是不再從經驗中追加一個恆常、獨立、不可觸動的主體。

由此可見,緣識在解脫道中處在一個承前啟後的位置:向下,它解釋習氣、業果與輪迴經驗如何相續;向上,它使“轉依”成為可以理解的修道方向;再進一步,它又被納入無所得的觀照,避免根本識被誤立為最後實體。

常見誤讀與澄清

一、“緣識就是能夠攀緣外境的意識。”

不是。受識、轉識確實能夠緣塵而起,但“緣識”作為固定術語,特指能為其餘識生起之緣的阿黎耶識或藏識。“緣”在這裡突出因緣功能,而非泛指認取對象。

二、“緣識就是第六意識的深層部分。”

不是。第六意識屬於依緣生起的轉識範圍。緣識是其餘識得以生起的根本所依,不能簡單縮成“意識下面的一層潛意識”。用“潛意識”幫助當代讀者入門可以,但兩者來自不同理論傳統,範圍、目的和論證方式都不相同,不能畫等號。

三、“藏識像硬盤,完整保存了過去發生的一切。”

這個比喻容易誤導。藏識所強調的是種子、熏習與因果潛能的相續,不等於存在一個逐幀保存人生經歷的記憶倉庫。種子不是物質文件,藏識也不是空間容器。

四、“緣識是輪迴中不變的靈魂。”

恰恰不是。它若是不變的,就無法受燻、無法隨條件顯現差別,也無法轉依。緣識說明相續而非恆常:前後有因果關聯,卻不需要設定一個獨立、不變的自我實體。

五、“既然一切由藏識生起,外部世界就不存在。”

這不是這些條目所能支持的粗率結論。六識生起仍被放在根、塵、前後識相續等多重條件中說明。《辯中邊論》談無所得,也不是停在“境不存在而心真實存在”;它明確從境無所得進至識無所得。把唯識講成“只有我的主觀意識是真的”,既落入唯我論,也把應當被觀照的能取識重新實體化了。

六、“受者”是藏在轉識背後真正享受經驗的人。

不是。“受者”是轉識處於受用主位的功能名稱,不是另立一個常住主體。具體經驗中,受負責領納,想負責分別,思、作意等推動諸識;所謂“主位”是結構中的作用位置,不證明有一個獨立的享受者。

七、“受就是情緒,想就是念頭,行就是行為。”

這三個縮譯都會窄化原義。受是苦、樂、不苦不樂的領納;想是取相、識別與分別;行在此著重思、作意等推動、選擇與造作,不限於已經完成的外在動作。一次發脾氣之前,受、想與意志推動早已層層參與。

八、“一切都是舊種子決定的,所以個人沒有選擇。”

緣識說的是條件性,不是宿命論。過去熏習影響什麼反應更容易現起,但當下的作意、思擇與行為又會成為後續條件。若完全決定,修道和轉依便沒有意義;正因為條件可以改變,戒定慧的訓練才可能觸及相續的方向。

九、“修行就是往藏識裡儲存好種子。”

這隻說到一半。止惡行善、培養善心當然能夠改變熏習;但解脫不僅是用較好的輪迴模式替換較壞的模式,還要以智慧照見能取與所取皆無所得,鬆開對識、境及自我的實體執著。若把藏識當成真正的我,再努力裝飾它,仍未離開根本誤認。

十、“阿黎耶識、藏識、本識、緣識只是幾個可以隨意互換的同義詞。”

它們所指相關,但著重點不同,閱讀原典時不應抹平譯語差異。《攝大乘論釋》此處實際使用“阿黎耶識”和“本識”;《辯中邊論》實際使用“藏識”。“本識”突出根本所依,“藏識”突出含藏種子等義,“緣識”突出作為餘識生緣的功能。忠實理解,不只是知道它們大體指向同一根本識,還要知道論書為什麼在具體語境中選用這個名稱。

歸根到底,緣識要我們看見:一念並不是孤零零的一念,一個反應也不是憑空出現的反應。每次取相、領受、趨向與造作,都站在漫長的條件相續之中,同時又在參與塑造後來。但佛法讓我們看見因緣,並不是為了給自己製造一套更精密的宿命;恰恰因為沒有固定自性,熏習才能改變,依止才能轉變,執著才有可能鬆開。

真正理解緣識,是既尊重因果的深度,又不把因果相續誤認成一個永恆的我;既知道自己為何屢屢落入舊路,也知道舊路並不是不可改變的天性。這一份不輕慢因緣、也不絕望於因緣的眼光,正是緣識概念給予當代人的修行智慧。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緣識,梵語 pratyaya-vijñāna,指諸識之中能為其餘諸識生起之因緣的識。此名並非泛指能攀緣外境之識,而是特指作為餘識生起之根本所依的根本識。於瑜伽部相關論書中,此名所指向的根本識各有具名:《攝大乘論釋(真諦譯)》落在「阿黎耶識」上,《辯中邊論》則落在「藏識」上。兩者皆以「緣」字取因緣義,強調此識作為餘識生起因緣的功能面。

二、主要闡述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直接提出「一說名緣識,二說名受識」之說。緣識專指阿黎耶識,因阿黎耶識是生起識的因緣,故立此名;其餘諸識則稱為「受識」,以其「能緣塵起」,於一一塵中受用苦、樂等,故亦判為「受陰」。本釋復依心理作用分出「分別識」與「起行」:心能了別苦、樂、不苦不樂三受差別之識,名為「分別識」,又稱「想識」;作意等能使心舍此受彼者,名為「起行」,相當於「行陰」。六識總名為「心」,由最初之心生起後三心,故受識、分別識、起行等統屬「心法」。

在緣生層面,《攝大乘論釋(真諦譯)》說第一種緣生內「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以諸法熏習在阿黎耶識中而互為因果。對六識的生起,則列三緣:從根而生為「增上緣」,緣塵而起為「緣緣」,前識滅而後識生、中間無隔為「順次緣」。本釋並強調順次緣不可抽離:若離順次緣而另立因緣義,相關主張便不能成立;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的淨品與不淨品皆不得成立;若只承認生起識而不承認本識,轉依之義亦不能成立。此處呈現的是阿黎耶識、本識、一切種子、果報識與生起識彼此相涉的因緣架構。

《辯中邊論》同樣以兩類分判諸識:「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其中「緣識」是能為生起之緣者,「受者」則是依緣而生、居於受用主位者。本論進一步釋義:「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藏識作為能生之緣,為其餘識生起之根本所依。與之相對,「藏識為緣所生」者為轉識,轉識既由藏識為緣而生,又因是受用主,故別名「受者」。本論以「藏識」「轉識」「緣識」「受者」四個相互關聯的術語,標示能生之緣、所生之識及其受用地位。

本論並從能取之識與所取之境的關係說明:「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先依對識之有所得而生起對境之無所得,再依境之無所得而生起識之無所得,依次揭示由境無所得進至識無所得的次第關聯。在心與心所的配屬上,本論並列受、想、思、作意等相應行: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能推動諸識;受、想、思三者助心,故名「心所」。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 對緣識所指的具體根本識:《攝大乘論釋(真諦譯)》用「阿黎耶識」,並稱「本識」,不使用「阿賴耶識」一詞;《辯中邊論》則使用「藏識」一詞。 - 與緣識相對者的名稱:《攝大乘論釋(真諦譯)》稱「受識」(指其餘諸識),亦名「生起識」;《辯中邊論》稱「受者」(指轉識)。 - 對緣塵之緣的命名:《攝大乘論釋(真諦譯)》用「緣緣」一名,以「塵」或「緣塵」表達所緣。 - 對受、想、行等聚名:《攝大乘論釋(真諦譯)》用「受陰」「想識」「行陰」等形式,其中「陰」為本文實際用字,未見「蘊」字。《辯中邊論》則以「受、想、思」三者並列,判為「心所」。 - 六識的總名:兩論皆用「心」,並以「心法」統攝相關心識活動。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緣識與阿黎耶識、藏識、本識同指根本識,差別在於「緣識」一名著重其作為餘識生起因緣的功能面,與作為「受用主」的轉識/受識相對而立。阿黎耶識著重「能藏、所藏、執藏」義,本識著重「根本」義,藏識著重「含藏種子」義;緣識則強調「為緣」之義,諸名從不同側面指陳同一根本識。

在緣生層面,緣識與增上緣(根)、緣緣(塵)、順次緣(前識相續)共同構成六識生起的條件關係;且緣識作為因緣,與一切種子、果報識、轉依等概念彼此相涉。與受識/受者的關係上,緣識居因緣位,受識/受者居受用主位,二者構成能生與所生的對應。受、想、思等心所則輔助心王運作,共同完成完整的心識活動。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攝大乘論釋(真諦譯)》):「一說名緣識,二說名受識。」「能緣塵起,於一一塵中受用苦、樂等,故名受識,是受陰。」「六識總名為心,由最初之心生起後三心。」 - 《辯中邊論》(《辯中邊論》):「諸識二者,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T1595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直接提出「一說名緣識,二說名受識」,並以「了受名分別,起行等心法」連續安立相關名稱。就此處的核心界定而言,「緣識」專指阿黎耶識:由於阿黎耶識是生起識的因緣,所以稱為緣識。換言之,此名著重阿黎耶識對其餘諸識之生起所具有的因緣作用,而不只是泛指能攀緣境塵的識。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把「緣識」與「受識」相對說明。前說阿黎耶識為生起識之因,故名緣識;其餘諸識先前稱為「生起識」,此處則稱「受識」。受識「能緣塵起」,並於一一塵中受用苦、樂等,因此名為受識,且被判為「受陰」。這顯示文中另以「緣塵」表達諸識依境而起的一面,但「緣識」這一固定名目仍落在作為因緣的阿黎耶識上。

受識之後,文中又依心理作用分出「分別識」與「起行」。苦、樂、不苦不樂三受若有差別,心能了別何者為苦、何者為樂、何者為不苦不樂;此能了別之識名「分別識」,又稱「想識」。作意等則名「起行」:由「此好彼惡」等思,使心捨此受彼,因此稱為起行,並說起行即是「行陰」。六識總名為「心」,由最初之心生起後三心,故受識、分別識、起行等被稱為「心法」。

在緣生的說明中,《攝大乘論釋(真諦譯)》說第一種緣生內「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其理由是諸法燻習在阿黎耶識中,因而得以互為因果。對六識的生起,則列出三緣:從根而生是「增上緣」,緣塵而起是「緣緣」,前識滅而後識生、中間無隔是「次第緣」。因此,識的生起同時被放在根、境塵及前後識相續的條件關係中說明。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並強調次第緣不可被抽離:若離次第緣而另立因緣義,相關主張便不能成立。又說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的淨品與不淨品皆不得成立;若只承認生起識而不承認本識,轉依之義亦不能成立。此處所呈現的是阿黎耶識、本識、一切種子、果報識與生起識彼此相涉的因緣架構。

用詞方面,《攝大乘論釋(真諦譯)》此處明用「阿黎耶識」,亦稱「本識」,不使用「阿賴耶識」一詞;對受、想、行則使用「受陰」「想識」「行陰」等形式,其中「陰」是本文的實際用字。與所緣境有關時,本文說「塵」或「緣塵」,並以「緣緣」命名六識所緣之緣;故記錄此經術語時,應保留「阿黎耶識」「緣識」「受識」「生起識」「分別識」「想識」「起行」「受陰」「行陰」「塵」「緣緣」等原有譯語。

辯中邊論T1600 · 瑜伽部

《辯中邊論》論述「緣識」時,先將諸識分作兩類:「一則名緣識,第二名受者」。其中「緣識」是能為生起之緣者,「受者」則是依緣而生、居於受用主位者。這一對名稱顯示,本論並非只從識對境的認取說明此概念,而是著重諸識之間能作緣與由緣所生的關係。

本論進一步明確釋義:「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因此,《辯中邊論》在此使用的核心術語是「藏識」,並以藏識能作其餘諸識生起之緣,說明它何以稱為「緣識」。就多種名稱的歸一記錄而言,本論此處的原文用詞應確記為「藏識」,不可逕以其他異名替換;其界說的重點則是「餘識生緣」。

與緣識相對,本論稱「藏識為緣所生」者為「轉識」。轉識既由藏識為緣而生,又因為是「受用主」,故別名「受者」。由此可見,本論所呈現的結構是:藏識作為「緣識」,為其餘識生起之緣;依此緣而生的轉識,則作為「受者」承當受用。原文以「藏識」「轉識」「緣識」「受者」四個相互關聯的術語,簡要標示能生之緣、所生之識及其受用地位。

本論又從能取之識與所取之境的關係說明所得與無所得:「依識有所得,境無所得生;依境無所得,識無所得生。」此處先說依於對識之有所得,而生起對境之無所得;再依於境之無所得,而生起識之無所得。其表述不是單獨斷言只有境無所得,而是依次揭示由境無所得進至識無所得的次第關聯。

在諸識的運作中,本論並列受、想、思、作意等相應行: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能推動諸識。受、想、思三者因為助心,故名「心所」。因此,「受者」雖以轉識為受用主,具體的受用、分別與推動作用,仍由相應的受、想、思、作意等加以說明;這是本論論及緣識時同時交代的心與心所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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