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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緣

catvāraḥ pratyayāḥ

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陀之前,印度思想界有一個基礎問題:世間萬象,是本來就有、還是由某種條件產生?佛教的回答是"緣起"——一切現象都由條件(緣)和合而生,沒有獨立自存的實體。但"緣"具體指什麼?阿毘曇一系的論師(主要是早期上座部與說一切有部)給出了一個極簡的分類:一切法的生起,最多隻需四類條件——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更無第五緣。

這是阿毘曇人的範疇框架,等於在說:"如果你要解釋'某法從某條件生',你一定能在這四種裡找到歸屬。"這種排列後來為中觀、唯識所繼承;唯識把它擴展為六因十因,但仍然以四緣為基底。

然而中觀的兩部論——《中論》和《十二門論》——並不在"四緣"框架裡另建一套理論。相反,它們把四緣拿來一一檢視,最後揭示一件事:四緣所生之法,並無自性可得。所以這概念有兩層:阿毘曇的"四類條件",和中觀的"四緣皆空"。下面先把四緣本身講清楚,再講那一透。

一、因緣:能直接生起此法的那個條件

《十二門論》對因緣的定義是:"隨所從生法——不論過去已從生,現在正從生,未來當從生,能生彼法即名因緣。"(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三時貫攝)

"隨所從生法"是隨著某法的生起而作為其因的那一法——它一出現,那個法就出現。它不要求在當下還"活著":過去曾生此法的(如過去的種子、過去的業),現在正在生此法的(如正在起唸的貪慾),未來將生此法的(如潛伏未發的業習)——只要能生此法,都叫因緣。

《十二門論》在釋因緣之前,先以這一門廣闢內外二類

外因緣:瓶、席、舍、酥、芽等事。瓶由泥團、輪、繩、陶師、火候等眾緣和合而生;席由蒲草經人力編成;酥由乳汁經攪拌煮制而成;芽由種子、水、土、陽光和合而生。每一件事物都由多個前置條件協同才能產生。

內因緣: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十二支。"各各先因而後生"——前一念造就後一念,前前造就前,環環相扣。這裡的"內"是相對"外"而言,針對生命與心識流轉的範疇。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以蒲故有席"之例——席子因蒲草和人力而有,但席子並不以蒲為體,席不是蒲,蒲也不是席;蒲、人、編織三者之外,並沒有一個獨立的"席的實體"被造出來。這是中觀論師立刻借來說"自性不成"的引子:既然蒲、繩、人各各都不是"席",合起來也找不出一個"席"被生出來,那麼"席子從蒲草生"這句話,只是描述關係的流轉,並沒有實體性的東西被製造。

二、等無間緣:前念滅已,後念無間相續而起

這一緣也叫"次第緣"——《中論》《十二門論》都作"次第緣",《俱舍論》《成唯識論》多用"等無間緣"。異名同指,但後者把意思講得更透:前念與後念"等同無間"地相續——前一念剛滅,後一念即刻生起,中間不容許任何間隙。

它所攝的是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心心數法外的一切過去與現在的心心數法。阿羅漢入無餘涅槃時,他最後那一念心不再引生後念——心心數法的相續到此終結,所以那一剎那沒有"等無間"的下文。這是部派框架裡的精確邊界。

三、所緣緣:心所攀緣的對象

這一緣《中論》《十二門論》譯為"緣緣"——這是雙"緣"重疊:所攀之境是"緣",心攀於境也是"緣",合名"緣緣"。後世唯識常用"所緣緣"。

《十二門論》釋曰:"隨所念法,若起身業、若起口業、若起心心數法,是名緣緣。"——心對所念的對象(境)攀緣,由"緣此境"而起身、口、意三業。這裡有三層: 1. 心必須有所攀的對象才能運作,純然無對象的心在此框架下無法獨立生起; 2. 這個對象不是中性的,而是被心唸作的對象——它已經過心的取相; 3. 由這一攀緣,起身口意三業——這是所有行為最初的源頭,皆起於"心有所念"。

四、增上緣:兜底條款——凡有力用使彼法得生者

《十二門論》釋增上緣最簡:"以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於彼法為增上緣。"

聽起來和因緣很像,其實因緣與增上緣有從屬關係:阿毘曇人通常先列舉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當某一法不能歸入以上三種,但仍然對彼法的生起有助益時,便歸入增上緣。也就是說,增上緣是一個極其寬泛的"其他一切"的兜底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環境、空間、陽光、空氣、土壤、與他人的關係、社會條件等"非直接因果但缺之不可"的因素。

中觀對四緣的施破:因中無果,緣中無果,和合中亦無果

阿毘曇人說"諸法從四緣生",中觀論師並不在這一框架裡"再分類",而是藉著這個框架透入事物本身,看"生"這件事能否成立

《中論》的推破方式:論主設定"緣能生果"必具三種可能——緣中先有果、先無果、或半有半無: - 若先有則不須言生(果已在彼處,何必再生?) - 若先無則不應言生(與不存在的非緣有什麼差別?) - 若半有半無則一法不應兼具相違之有無二相。

三種推求均不能成立"生"的相。《中論》因此說:"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十二門論》把這一破斥表達得更直接:"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云何得言果從緣生?"——在因裡找果,找不到;在緣裡找果,找不到;在因緣和合時找果,也找不到。既然哪裡都找不到"果生"這件事,"果從緣生"只是描述了關係的呈現,並非實體的誕生。

兩部論的立場不是"反對四緣"或"另立一種生起理論",而是在四緣被列舉的瞬間,把"被生之物必有自性"的執著剖開。所以四緣本身是正確的設施,只是必須配上一隻眼去看"所生的果"是的。

生活裡的走查

四緣聽起來抽象,但每一種都在你今天的生活裡真實運作。讓我們按經典定義,把四個緣依次走一遍。

走查一:因緣——直接生起這杯咖啡的所有前置

你按下膠囊咖啡機的按鈕。但"按下按鈕產生咖啡"這一果,"因緣"是哪些?是咖啡豆(過去存貯的種子)、膠囊的設計(過去的設計活動)、機器內的水流與電流(當下的條件)等的協同。注意因緣在《十二門論》定義裡包含三時——過去曾生此法的條件(咖啡豆的種植)、現在正生此法的條件(電流與水流)、未來將生此法的條件(膠囊內將要被擠出的咖啡)。這與你日常理解的"原因"略不同:因緣可以潛伏於三時,不必當下顯形。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因緣讀成"那個最重要的原因"。但因緣是"直接生起",且是協同的眾因,不是"唯一重要的那一個"。以為"我之所以成功是因為努力"或"我之所以失敗是因為原生家庭",是把眾多因緣單獨抽出一個賦以特權。

走查二:等無間緣——念頭是怎麼毫無間隙地滑過去的

你刷短視頻,A 看完划走,B 出現,C 出現,D 出現……每一念的"前一念已滅、後一念立刻生起"就是等無間緣。它所管的純粹是念頭的相續性。前一個視頻結束的瞬間,下一個視頻的開頭就接上;一個"想辭職"的念頭剛滅,"想請假"的念頭立刻接上。這之間沒有真空。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等無間緣只是"時間順序",只是"次第"——其實更核心的是"無間",是緊接的不容許間隔。所以等無間緣管的是連續意識流本身的機制,而不是某個具體內容。情緒 ABCDEF 之間的相續是它,工作記憶裡"上一條未解決的思路被下一條蓋住"也是它。

走查三、所緣緣——你此刻的注意力焦點

你現在讀的這段文字,是你的"所緣緣"。你的心在此刻攀緣著"四緣"這個對象,由這一攀緣,你可能起身去查某個名詞(身業)、可能開口跟朋友討論(口業)、可能起念"原來是這樣"(意業)。這是所緣緣的功能:心必須有對象才能運作,且由之發動三業。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所緣緣等同於"我關注的事"。其實所緣緣的範圍遠大於"我意識到自己在關注"——那些沒有被意識到但事實上佔據你注意力的,也在起作用。比如你明明在讀我這段文字,但心裡某個角落被"明天早會要講什麼"佔據;那個不是你有意識回憶的對象,但你的工作記憶並未空出。你的身體姿勢、肩膀的緊度、腳下的麻木感,也都是被攀著的所緣——只是沒被命名。

走查四、增上緣——所有那些"非因果但是必要"的條件

你此刻能讀這篇文章,需要:網絡穩定、手機有電、視力完好、能看懂中文、當下的心境不至於焦慮到完全無法集中——這些都是增上緣。任何一個出問題,這篇文章"被讀"這件事都不會發生。它們不是"引起"你閱讀這件事的"因緣",但沒有它們,事情就不發生。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增上緣壓縮成"外部環境",於是以為"我內部才重要"。增上緣不分內外——你體內的血糖濃度、神經遞質的水平、童年形成的安全感,都是增上緣。"內在/外在"的二分在此意義不大。

把四緣配起來看:一個完整的現象

任何一件事的生起,四緣都在運作。一個具體的"我打開手機刷到一條短視頻"——

- 因緣:網絡信號、平臺算法(你的瀏覽歷史已在過去建立的模型正在當下生成果)…… - 等無間緣:你上一念"想看看朋友圈"的滅,到這一念"打開短視頻"的生…… - 所緣緣:那條具體的視頻——它"被刷到"這件事是此刻你的注意力所攀的對象…… - 增上緣:你當前的姿勢、所在的環境、心境、空腹或飽腹狀態……

四緣其實每一件事都同時到位。"更無第五緣"意味著如果你想把這件事的生起講清楚,沒有第五種解釋;一切條件都能歸到這四類裡。中觀則在這一框架里加上一句:四緣雖然列舉齊全,但找不出一個獨立的"刷視頻的我"或"刷到的視頻"被生出來——這件"事"只是諸緣的呈現,沒有自性。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不是為了"找原因",是為了看穿"必然如此"的執念

當代人最大的精神困境之一,是"我之所以是這樣的人,是因為過去發生了什麼"——童年創傷、父母離婚、原生家庭、社會壓力。這一說法本身需要四緣的框架來拆解:你當下的狀態,是過去和現在的因緣、所攀緣的對象、連續念頭的相續、一切增上條件湊在一起的和合之果。這意味著:

1. 你的當下並不是被某一個過去事件單獨決定的——它是眾因協同; 2. 你此刻攀緣著哪些對象,正在反向改變你的因緣流; 3. 你可以覺察那條等無間緣——念頭是怎麼毫無間隙地滑過來的——這本身就開啟了干預; 4. 增上緣裡那些"似乎不可改變"的環境,其實也是條件——條件不是命中註定。

四緣說的真正鋒利處,不是讓你"分析原因",而是讓你在分析到最後時,看見分析不到一個獨立的"自我"。找完所有條件,那個"承受分析"的我,找不到單獨立的地方。這一眼,是四緣最深的禮物。

在控制慾與躺平之間的智慧

當代有兩種常見的反應: - 控制狂:以為通過抓住某個"根本因",就能掌控一切; - 躺平族:以為既然一切都是條件,"我"什麼都不必做。

四緣的中觀路徑提供了一個不落兩端的位置:你看清楚每一法皆是眾緣和合的呈現,不存在一個獨立的"我"能獨立掌控;但同時,因果並不虛設——因緣的條件真實地影響著果。可以介入,可以調整,但不必執以為常,更不必在調整失敗時歸罪於某個"不動的我"。

與當代自我分析的關係:可以借,但要走到底

心理學和精神分析在做的事情,本質上是在爬梳等無間緣(念頭的相續)和因緣(過去的種子如何形成當下的模式)。這是有用的工具,但常常走得不夠深——爬梳到最後,找到的不是某個"核心自我",而是一系列條件的聚散。中觀在這裡補上一句:那個聚散的"我",只是諸緣的呈現,沒有自性。

類比不等於等同——心理學與現代神經科學用"模式""依戀類型""神經可塑性"等術語,與佛學的"因緣""等無間""自性"在概念層級上並不直接對應。它們的框架、方法和目標都不相同;我們只能說,兩者都指向一個觀察:你此刻的狀態,是一系列可追溯的條件之流。至於這流之後是什麼,心理學沒有回答,佛學用四緣接上了一句話:所生的果,是空的。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四緣當成"四種原因"

四緣和阿毘曇人的因果分析(說一切有部常用六因)確有關係,但四緣是"四種原因"那麼簡單。等無間緣是心相續的機制;所緣緣是心與對象的關係;增上緣是兜底條款。說"原因"會讓人把"增上緣"誤當成"次要原因",混淆了分類層級。

誤讀二:四緣是"決定論"

四緣是條件論,不是決定論。中觀對四緣的施破恰恰表明:找遍所有條件,找不到一個獨立的"果"被生出來。既然"果"無獨立自性,條件也無法"決定"一個固定不變的果。條件存在,但條件的結果是的,所以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可被決定的"果"。

誤讀三:因緣 = "唯一重要的原因"

因緣往往是協同的眾因。把因緣窄化為"本質原因",會讓分析停在"原來如此",而失去對系統全貌的把握。一切單一歸因的衝動("都是原生家庭的錯""都是社會的錯""都是性格的錯"),都在這個誤讀裡。

誤讀四:"等無間緣"只是"時間順序"

等無間的核心是"無間",是不容許間隙的相續。"次第"翻譯丟了這一層。當代人以為"前因後果"就是等無間,但前因後果中間可以有很多間隔;等無間緣是剎那相續,是意識流本身的機制。

誤讀五:所緣緣 = "我關注的事"

所緣緣是心攀的對象,可以是被意識到的,也可以是未自覺被攀著的。一個人可能口裡說"我沒在想這件事",但身體的緊張、動作的慣性、工作記憶的佔用,都顯示所緣緣仍在運作。

誤讀六:把增上緣理解為"環境因素"

增上緣包括一切"凡有力用使彼法得生者",內外皆攝。把增上緣限定為"環境",會讓人忽視內部的增上條件(心境、體能、神經狀態、長期形成的認知偏好)。

誤讀七:以為中觀"否定"四緣

中觀不否定四緣的設施——它承認以四緣可以分析諸法的條件。中觀否定的是"四緣所生之法有自性"。這是有與無的邊界:四緣的範疇是有用的,所生的果是空的。這是中觀"破而不立"的位置:破去"實有"的執著,但不立一個"實無"作為對治。

誤讀八:以為"無自性"等於"不存在"

《中論》和《十二門論》破的是"四緣所生之法有獨立自性",不是破"諸法的呈現"。條件仍在呈現、因緣仍在運作、攀緣仍在發生、念流仍在相續——只是這一切沒有一個獨立的實體在它們背後作支撐。把"無自性"讀成"不存在"或"一切皆空",是把破執讀成了否定,丟失了四緣作為分析工具的全部用處。


讀到最後你會發現,四緣不是一個"四種解釋"的清單,而是一個兩步走的思想裝置:先用四緣把"生"的所有條件講清楚,讓一切歸位;再用因中無果、緣中無果、和合中亦無果,把"生"這件事本身的執著去掉。兩步都在同一段經裡完成,不是先建後破,而是在建的瞬間看見其空。這是中觀讀四緣的真正姿勢——也是它最不像心理學的地方。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四緣者,佛教說明諸法生起所依之四類條件,即因緣、等無間緣(又譯次第緣)、所緣緣(又譯緣緣)、增上緣。阿毘曇人立「諸法從四緣生……更無第五緣」之範疇架構,以四緣攝盡一切法之生起條件。中觀諸論則就此四緣施破,揭示「眾緣所生即無自性」之正理。

二、主要闡述

四緣之攝法範圍

《中論》依所攝法之差別界定各緣:因緣攝一切有為法;次第緣攝除過去、現在阿羅漢最後心心數法外,其餘過去、現在之心心數法;緣緣與增上緣則攝一切法。

四緣之逐項釋義

《十二門論》長行逐一釋四緣義:

- 因緣:以「隨所從生法」為釋——不論過去已從生、現在正從生、未來當從生,能生彼法即名因緣,以「已從生、今從生、當從生」三時貫攝。 - 次第緣:「前法已滅次第生,是名次第緣」——前念滅已,後念無間相續而起。 - 緣緣:「隨所念法,若起身業、若起口業、若起心心數法,是名緣緣」——心於所念之境攀緣,由緣此境故起身口意三業。 - 增上緣:「以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於彼法為增上緣」——前法有力用使後法得生。

因緣門之內外二類

《十二門論》偈前先以因緣一門廣闢內外二類:外因緣舉瓶、疊、舍、酥、芽等事,由泥團、輪繩、陶師等眾緣和合故生;內因緣則舉無明、行、識乃至老死十二支,「各各先因而後生」。並以「以蒲故有席」之例,正明他性不成、自性亦無,故席不以蒲為體、瓶酥等外因緣生法亦皆不可得。

中觀對因緣生義之破斥

《中論》不正面成立四緣生果之說,乃就因緣一項先施破斥。論主設定「緣能生果」應具三種可能——緣中先有果、先無果、或半有半無——三種情況皆不能成立「生」之相:若先有則不須言生,若先無則不應言生(以與非緣同故),若半有半無則一法不應兼具相違之有無二相,故於緣中求果生相不可得。

《中論》另以偈頌提示時間序列之難:若眾緣和合之時即有果生,則「生者及可生」應當一時俱轉,與因果前後異時之預設相違。

《十二門論》以「因中無果、緣中無果、因緣和合中亦無果」三關推破「果從緣生」之執:若因中先有果,則應離緣而自有果,然實離緣無果;若緣中有果,亦應離因而自有果,然實離因無果;若於因緣和合中求果,以理推求而不可得。是故「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云何得言果從緣生?」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兩部經同屬中觀部,然於四緣之第二、第三緣所用術語有異:

- 常見譯名「等無間緣」,《中論》(《中論》)作「次第緣」,《十二門論》(《十二門論》)亦作「次第緣」。 - 常見譯名「所緣緣」,《中論》(《中論》)作「緣緣」,《十二門論》(《十二門論》)亦作「緣緣」。 - 因緣、增上緣二名則兩經一致。

《中論》偈頌以「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稱四緣;《十二門論》偈頌同作「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次第緣」即「等無間緣」之異譯,「緣緣」即「所緣緣」之異譯,異名同指。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 十二因緣:《十二門論》以無明、行、識乃至老死十二支為內因緣之例,十二因緣可視為因緣一門之具體展開。 - 有為法:因緣所攝為一切有為法,四緣之施設即為說明有為法之生起條件。 - 心心數法:次第緣所攝為心心數法,緣緣亦與心心數法之攀境相關。 - 無自性:兩經均以四緣為所破對象,揭示「眾緣所生即無自性」之中觀正理。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 「以是四緣萬物得生……更無第五緣」 - 「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 「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故不生」 - 「一一中無、和合中亦無,云何得言果從緣生?」 - 「前法已滅次第生,是名次第緣」 - 「以此法故彼法得生,此法於彼法為增上緣」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增壹阿含經T0125 · 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對「四緣」之論述集中於一段教誡因緣中,雖未於正文逐項列舉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之名,然以「四緣之法」一語總稱之,並將其定位為比丘受法時應當思惟的內觀準則。

此段緣起於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目連弟子與阿難弟子二人共論誦經之優劣,世尊遣人將其呼來,當面呵責二人為「愚人」,明言:「我由來不與諸比丘而說此法,當諍勝負耶?然我今日所說法,欲有降伏,有所教化。」()佛陀以為爭競勝負之風非正法所許,故轉而開示比丘於受法時所應踐行之正軌:「若有比丘受法之時,當念思惟四緣之法,意與契經、阿毘曇、律共相應不?設共相應者,當念奉行。」()

由此可知,本經論「四緣」之核心表述,乃將四緣與三藏(契經、阿毘曇、律)並列為受法之審驗標準——比丘於受持教法之際,須以四緣觀察其義理是否與三藏相應,相應者方堪奉行。此處之「四緣」並非後世阿毘達磨、唯識學中分析心識生起所依條件之專門術語,而為比丘「受法」時的思惟對象,落實為日常修學之具體觀察準則。其用語為「四緣之法」,未嘗以「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四名逐一開展。

經中亦多次出現「四事」「四事因緣」「四事供養」等語,與「四緣」名同而實異:例如結勸比丘「若有比丘親近四事者,便獲四諦,當求方便,成四事法」();佛讚屍婆羅比丘為弟子中第一福德者,詳述其因過去九十一劫供養毘婆屍如來,以及賢劫中供養拘屢孫如來等事,感得今世端正、富貴、四事不缺之果();又如論及「四事因緣」為惠施、仁愛、利人、等利四種()。此諸「四事」偏重物質供養與德目,與作為觀法對象之「四緣」不可混同。

又,經中亦多次提及「四諦」(苦、習、盡、道),如阿若拘隣比丘「初受法味,思惟四諦」()、燈光如來為地主國王及四十億眾廣說施論、戒論、生天之論、苦集滅道四諦,令眾塵垢盡、得法眼淨()。四諦與四緣同為佛所常說之法,然四諦側重所觀之真理(四種聖諦),四緣側重觀察之方法,二者在教法中各有定位。

綜合而言,《增壹阿含經》對「四緣」之闡述雖極為簡略,僅以「思惟四緣之法」一句帶過,然其要點清晰:四緣為比丘受法時之思惟對象,須與三藏(契經、阿毘曇、律)共相應者方得奉行。其用語為「四緣之法」,不以四緣為名相分析,而落實為日常受法修行之審察標準。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論四緣,有數項值得記錄之處。

一、術語差異:本論所用四緣之名為「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而非通行之「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其中「次第緣」即等無間緣之異稱,「緣緣」即所緣緣之異稱。

二、四緣之界說:「因緣」攝五因——相應因、共生因、自種因、遍因、報因;又說一切有為法亦得名為因緣。「次第緣」者,除阿羅漢過去、現在末後心心數法,其餘過去現在心心數法能與次第者是。「緣緣」、「增上緣」則攝一切法。復有以六因攝四緣之說,論文雲「若六因生,是名四緣」,並示諸心心數法從相應因、共生因、無障因等生之差別。

三、禪定脈絡下之四緣:卷中以四緣解說諸定次第相生之理——初禪無漏定次第生六種定,二禪生八種,三禪生十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亦明所緣、次第與增上之差別。又說「諸淨、無漏根本無色定,不緣下地有漏」、「名因、增上緣,通一切」。

四、般若波羅蜜之勝義觀:本論獨特處,在於從般若觀察四緣皆不可得:因中先有果、先無果皆不應理;過去心已滅、現在心無次第、未來未有亦無次第;一切法無相無緣,云何立緣緣、增上緣?故說「般若波羅蜜中,四緣皆不可得」。然此非破壞四緣本身,乃破眾生於四緣之執著——「但以少智之人著於四緣而生邪論,為破著故,說言諸法實空,無所破」。

五、如幻之喻與不取定相:「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如是觀四緣,心無所著;雖分別是法,而知其空,皆如幻化」。又舉小兒見水中月欲取不能為喻,明「雖可眼見,不可手捉;但破可取,不破可見」——破眾生於因緣空法之執,不破因緣法本身。「四緣和合生,如水中月,雖為虛誑無所有,要從水月因緣生,不從餘緣有;諸法亦如是,各自從因緣生,亦無定實」。

六、執著四緣之過與般若之對治:若執因緣中先有果則不待因緣、先無果則無各各因緣,以戲論四緣故墮如是等過。「如般若波羅蜜中不可得空,無如是等失」——故「但除邪見而不破四緣」。

七、「緣無邊」之釋:又以四緣顯緣無邊之義——「一切法四緣:因緣,生一切有為法」,由此顯五眾與般若波羅蜜之無邊。

阿毘達磨俱舍論T1558 · 毘曇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以頌文總標四緣: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並逐一詳釋。

論中首明出處:「於何處說?謂契經中」,指出四緣之說本於契經。

因緣:論界定為「於六因內除能作因,所餘五因是因緣性」,故因緣以五因為體,能作因不在其內。

等無間緣:定義為「除阿羅漢臨涅槃時最後心心所法,諸餘已生心心所法」,並以「由此色等皆不可立等無間緣,不等生故」說明色法不立此緣,因色法雜亂現前,前後不等。論中並引述他部異說:尊者世友以一身中長養色相續不斷、第二長養色生而不相違為證;大德則舉色法從多生少(如燒稻稈成灰)、從少生多(如細種生諾瞿陀樹)為例。論主更以「前心品法總為後品等無間緣,非唯自類」區辨之,並以四句分析法辨等無間緣與二定(滅盡定、無想定)出入之關係。

所緣緣:論標為「一切法望心心所,隨其所應」,如眼識及相應法以一切色為所緣緣,耳識以聲、鼻識以香、舌識以味、身識以觸、意識以一切法為所緣緣。並以薪喻說明「於不緣位亦所緣攝,被緣、不緣其相一故」。

增上緣:論明言「增上緣性即能作因,以即能作因為增上緣故」,並釋「所作廣名增上緣,以一切法各除自性與一切有為為增上緣故」。

總結緣之作用:心心所法由四緣生;滅盡、無想二定由三緣生(除所緣緣,由俱有因、同類因及等無間緣、增上緣);不相應行及諸色法則由因、增上二緣所生。論末以「次第等故」破斥自在天、勝性等一因生論,強調「一切世間唯從如上所說諸因諸緣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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