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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因緣

daśa-nidāna

解釋諸法生起的十類因機器生成

類型 見地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 ⇢ 二 · 緣生→性空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十因緣為緣起分類,遮破實有可至性空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在佛學名詞庫或一般的佛教辭書中,提到“十因緣”,往往會產生一種非常有趣的“張力”——這正是經典翻譯與後世整理之間交織出的智慧結晶。

在最通行的佛教教義中(如《大緣方便經》或南傳《大因緣經》),“十因緣”通常指的是去除掉了“無明”(痴)與“行”這兩支,而以“識”為首、終止於“老死”的十支生命流轉鏈條。經中特別指出“識緣名色,名色緣識”,這兩個概念如兩捆相互依持的蘆葦,互為因緣,建立了生死輪轉的根本結構。

然而,若我們翻開古老的《長阿含經》,會發現一個極其獨特的現象:“十因緣”這個專有名詞,在某些特定章節中,被用來解釋自然界中“日光炎熱”的十種物理與地理因緣;而探討生命生死流轉的法則時,經文則統稱為“十二緣”或“十二因緣法之光明”。

這兩重語境,恰恰向當代讀者展示了“因緣”(Pratītyasamutpāda)這一法則的恢弘與精細:它既是宇宙物理現象的交織網絡,也是生命內在心理與存在狀態的建構密碼。

我們可以把《長阿含經》中的“十因緣”與生命因緣,分為三大核心層次來透視:

1. 自然界中的十物理因緣:“日光炎熱”的交織

在《長阿含經》的世記經等章節中,佛陀用“十因緣”來解釋為什麼太陽會散發強烈的炎熱(“日名為千光”)。這十種因緣包括: * 八座寶山:佉陀羅山、伊沙陀山、樹提陀羅山、善見山、馬祀山、尼彌陀羅山、調伏山、金剛輪山(由七寶構成的巨大山脈)。 * 星宿天宮殿。 * 廣浩大地

日光並非孤立存在的“熱源”,當日光照射並接觸到這十種巨大的物理介質時,“觸而生熱”。正是這種日光與外境十種對象的相互碰撞與交織,才造就了我們所體驗到的“炎熱”。這打破了孤立看待事物的實體思維——熱,不是日光的獨佔屬性,而是“十因緣”具足時的相觸呈現。

2. 生命流轉的因緣機制(逆推與順推)

在探討生命苦痛的根源時,經中記載菩薩(如毗婆尸佛)在閒靜處專精修道,以智慧逆順觀察生死的來源。這一鏈條按經典精確定義如下: * 痴(無明):盲目、無知,對生命真相(無常、無我、苦)的根本晦昧(《長阿含》特譯為“痴”)。 * :意志造作、身口意的驅動力與業力潛能(不是指外在的物理行動,而是內在的驅動意志)。 * :明瞭識別的主體識流(心識投胎與感知的主導者)。 * 名色:生命的心理與物理組合。“名”指受、想、行、識四種精神活動,“色”指四大(地水火風)所造的一切物理與肉體現象(色蘊包含身體,但也包含外境一切物質,絕不能狹隘地縮寫為“肉身”)。 * 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種感知通道(即“六處”,《長阿含》特譯為“六入”)。 * :根(感官)、境(外境)、識(意識)三者和合的接觸體驗。 * :領納外界環境所產生的苦、樂、不苦不樂的情感體驗(水泡般的感受)。 * :對體驗到的強烈渴求、貪著或排斥。 * :執持、追逐、據為己有的強烈意志與行為。 * :由“取”而造就的潛在生命存在勢能(生存的業力積聚)。 * :生命的再次個體化顯現與出世。 * 老死(及憂悲苦惱):生命的衰變、終結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身心折磨。

經典明確給出了各自的比喻,嚴密對應生命各階段的虛妄與無常: * 色如聚沫:身體與物理世界就像水面上的泡沫,虛浮不實、瞬間破滅; * 受如水泡:情緒與苦樂感受如雨打水面起的水泡,隨起隨滅; * 想如野馬:取相識別的心理活動(如認出某物)就像陽焰野馬(蜃景),虛幻無憑; * 行如芭蕉:意志造作與內心驅動力就像芭蕉樹,剝開層層皮層,裡面毫無堅實的心核; * 識如幻:主觀意識就像幻術師演出的幻相,變幻莫測卻無實體。

3. 伸展向現實社會的“社會因緣鏈”

《長阿含經》最震撼當代人的一點,在於佛陀在闡述“受”與“愛”時,並沒有停留在個人內在的禪修體驗,而是順手拉出了一條社會衝突因緣鏈

受 → 愛 → 求 → 利 → 用 → 欲 → 著 → 嫉 → 守 → 護 → 產生刀杖、諍訟、妄言、兩舌等無數惡業。

因為領納了感受(受),產生了貪愛(愛);有愛就會去尋覓(求);求到了就會獲得利益(利);有了利益就會去消耗使用(用);在使用中慾望膨脹(欲);慾望導致強烈的執著(著);執著引發對他人擁有的嫉妒(嫉);嫉妒促使自己去據守已有(守);為了守護既得利益(護),最終不得不拿起刀杖、興起訴訟、使用謊言與諂媚,引發了整個社會的撕裂與戰爭。


生活裡的走查

為了讓這套深奧的因緣法則不再只是紙上的的名詞,我們用當代人最熟悉的場景——深夜刷手機購買奢侈品/盲盒/數碼產品——來把這條鏈條完整走一遍。

* 場景開始:深夜的疲憊與滑動(痴與行) 你加班到深夜,大腦一片混亂,忘記了“疲憊與煩惱本質上也是無常的”()。內心深處湧動著一股“我必須做點什麼來補償自己”的衝動意志()。 * 感官與對象的對接(識、名色、六入) 你的心識()依附在你的身心狀態與屏幕亮光(名色)之上,眼睛盯著屏幕,手指滑動界面,眼根與意根(六入)全面打開。 * *大眾最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名色”只是指自己的這具肉身。實際上,你手機屏幕上的光影、你撫摸玻璃屏的手指、乃至於你大腦裡的神經電信號,合起來才是“名色”(色蘊包含了外境與肉身,“名”包含心識活動)。 * 相觸與受用(觸、受) 屏幕上彈出了一款極其精緻的限定版手錶或包包。你的眼根、屏幕影像(境)、注意力和識(識)三者對接()。瞬間,心中升起一陣極其愉悅、滿足、被治癒的爽快感()。 * *映射澄清*:這瞬間的爽感,就像水面上的水泡(受如水泡),它只是神經遞質(多巴胺)瞬間釋放的物理與心理反應,轉瞬即逝。 * 從愛到取的衍生(愛、取、有) 你愛上了這種爽快感,甚至生起了“如果沒有它,我明天就沒法面對工作”的渴望()。你開始瘋狂翻看評論、加入購物車、點擊下訂單()。這種下訂單的決定與消費行為,在你心中埋下了“我是個擁有這個物品的成功人士”的自我身份認同與債務勢能()。 * 社會的連鎖反應(社會因緣鏈) * 求與利:你為了維持這種消費能力,必須向公司追求更高的薪資(),獲得了年終獎(); * 用與欲:你使用這筆錢買了名牌,並拍照發朋友圈(),引發了更多的攀比欲(); * 著與嫉:你對這種“高端人設”產生了極度的執著(),看到同事情路或事業比你好,心中生起隱隱的不適與酸意(); * 守與護:為了守住自己的職位和朋友圈的風光(),你開始刻意防範同事()。 * 惡業生起:在辦公室內鬥中,你開始說違心的話(諂諛)、在老闆面前打小報告(兩舌)、拉幫結派(諍訟),甚至為了利益撕破臉皮(刀杖)。 * 苦果終現(生、老死、憂悲苦惱) 新的消費習慣與辦公室政治(),最終帶來的是無休止的卡債壓力、容顏的衰老、職場關係的破裂,以及深夜裡漫無邊際的焦慮與空虛(老死與苦陰集)。

看,從一次無意識的滑動屏幕,到職場上的鉤心鬥角與內心的巨大苦悶,因緣鏈條絲絲入扣,沒有一步是憑空發生的。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生活被高度精密的算法、消費主義和信息洪流所塑造。我們看似擁有前所未有的自由,但實際上卻極度焦慮、孤獨且易怒。我們為什麼迫切需要“十因緣/十二因緣”的智慧?

1. 解構算法時代的“自動化反應”

當代算法(如短視頻、電商推薦)本質上是對人類“觸-受-愛-取”機制的精確變現。算法通過投你所好(觸),製造瞬間的爽感或憤怒(受),激發你的粘性與渴求(愛),最終轉化為點擊與下單(取)。 如果你不懂因緣法,你就是一個被慾望驅動的“自動化生物”。而因緣法在“受”與“愛”之間打入了一楔智慧的硬楔:受只是水泡,受並不必然導致愛。 意識到“我感受到了愉悅,但我不需要據為己有”,你就在算法的鐵籠裡奪回了生命的自主權。

2. 看穿“個體孤獨”與“社會撕裂”的真相

在當代,人們常把社會衝突(如網絡網暴、職場內捲、親密關係中的控制)歸咎於“某個人壞”或“某種觀點錯”。 《長阿含經》的社會因緣鏈(受→愛→求→利……→守→護→諍訟)給出了極其深刻的洞察:所有的外在衝突,本質上都是個人內心對“安全感與利益”的過度執著與過度“守護”延伸出來的結果。 現代社會就像那個被“十因緣”照射的大地與寶山,日光(慾望)與寶山(資源)相觸,產生了炙熱的焦躁(熱)。明白了這個道理,你就能在面對衝突時,多一份對眾生無明苦難的同理心,少一份無謂的仇恨。

3. 科學與類比的邊界:腦科學與因緣觀

當代腦科學研究發現,當人產生渴求(愛)時,大腦的大腦皮層與多巴胺環路被激活;而當強迫性行為(取)發生時,紋狀體等區域在起作用。這似乎與佛法講的“受-愛-取”高度吻合。 但必須清醒地指出:科學類比不等於科學證明了佛法。 腦科學是在“色蘊”(神經遞質、大腦結構等物理現象)的層面,用第三人稱的客觀觀察來描述相關性;而佛陀的因緣法,是禪觀中第一人稱的甚深體驗與終極解脫路徑。腦科學可以告訴你大腦如何產生依賴,卻無法替你斷除“痴”(無明),更無法帶你走向“無明滅則行滅”的終極無繫縛狀態(涅槃)。科學是工具,而因緣法是解脫道。


常見誤讀與澄清

針對“十因緣”與“十二因緣”,當代人在理解上極易陷入以下幾個深水坑:

誤讀一:把“十因緣”等同於“十二因緣”的簡化版

* 澄清:在大乘與後世部派整理中,確實存在將去除無明、行兩支的十支流轉稱為“十因緣”的用法;但在原始經典《長阿含經》中,“十因緣”被明確用於解釋“日光炎熱”的十種物理地理相觸因緣(八山、星宿天宮、大地)!而生命的流轉法則在經中被稱為“十二緣”或“十二因緣法之光明”。不能不顧經典的特定語境,籠統地把兩者混為一談。

誤讀二:把“想”理解為“想法”,把“行”理解為“外在行動”

* 澄清:這是當代人最容易按字面意思理解錯的五蘊概念。 * 想蘊:古典定義是“取相識別”,即大腦通過特徵把事物認出來的過程(例如:看清眼前的紅光並識別出“那是紅燈”),而不是我們平時說的“我有一個奇妙的想法”。 * 行蘊:指的是內在的“意志造作”、“心理驅動力”(如決定闖紅燈或剎車的意圖),而不是外在腿腳踩剎車的物理行動(外在行動屬於色蘊的範疇)。芭蕉樹比喻的就是這種看起來很有力量、剝開來卻毫無實體的內心造作驅動力。

誤讀三:認為阿難尊者覺得因緣法簡單,所以因緣法真的很淺顯

* 澄清:經中記載,阿難曾對佛陀說,十二因緣法雖然甚深,但自己看起來覺得非常容易理解。佛陀當即嚴厲斥責與糾正了阿難,指出:因緣法甚深甚深,難見難知! 如果僅僅依靠凡夫的邏輯思量去推演,極易陷入荒迷。真正的理解,不是概念上的“懂了”,而是在禪觀中親眼看到“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的徹底斷解。

誤讀四:以為因緣法是宿命論,一切都是定好的

* 澄清:因緣法則恰恰是對宿命論的徹底顛覆。宿命論認為有一條不可更改的線索;而因緣法講的是條件性存在(Conditionality)。正是因為“緣痴有行……緣受有愛”,只要你在其中任何一個環節(如在“受”與“愛”之間,或在“愛”與“取”之間)注入覺照,切斷條件的延續(無明滅則行滅),整條苦難的鏈條就會轟然倒塌(還滅門)。

正如《長阿含經》所總結的那樣,無論是外在物理世界日光與八山相觸而生的“千光炎熱”,還是內在生命因無明痴暗而纏縛的生死重擔,萬事萬物皆無獨立自存的實體,唯是因緣交織的湧動。看清了這層“甚深甚深”的光明法則,當代人才能在喧囂狂熱的世界裡,找到那份不被風浪所動搖的清涼與自在。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一、定義與核心要義

在《長阿含經》中,“十因緣”具有雙重語境下的獨特含義。一方面,在闡述自然界現象時,它特指導致“日光炎熱”的十種物理與地理因緣;另一方面,在探討生命流轉與解脫的核心教義時,經中雖然詳細展開的是“十二因緣”(或稱“十二緣”),但其核心在於通過對各支因緣(如痴、行、識等)的逆順觀察,揭示生死苦痛的生起與消滅機制。

二、主要闡述

1. 生命流轉與還滅的因緣機制: 根據《長阿含經》記載,菩薩(如毗婆尸佛)在閒靜處專精修道時,以智慧逆順觀察生死的來源。其逆推過程為:老死是由“生”引起的,生由“有”起,有由“取”起,取由“愛”起,愛由“受”起,受由“觸”起,觸由“六入”起,六入由“名色”起,名色由“識”起,識由“行”起,行由“痴”起。其順推過程則表現為苦集的生起:“緣痴有行,緣行有識……緣生有老、病、死、憂、悲、苦惱”,這構成了整個苦陰的積聚。還滅門則闡明瞭苦的消滅:如果無明(痴)滅,則行滅,乃至生滅則老死及一切苦陰永盡,從而達到解脫。

2. 因緣法的甚深性: 阿難曾認為“十二因緣法之光明”雖然看似甚深,但實際上非常容易理解。佛陀對此進行了糾正,指出因緣法極其難見、難知。如果僅僅依靠凡夫的思量去觀察,極易陷入荒迷之中。為了引導阿難,佛陀再次以“痴”為起點、“老死”為終點的因緣鏈條對其進行了詳細的開示。

3. 自然界中的“十因緣”: 在《長阿含經》的特定章節中,“十因緣”被用於說明“日光炎熱”的成因。這十種因緣包括:日光照射佉陀羅山、伊沙陀山、樹提陀羅山、善見山、馬祀山、尼彌陀羅山、調伏山、金剛輪山等八座由七寶所構成的巨大山脈,以及照射星宿天宮殿和大地。日光與這十種對象接觸,因“觸而生熱”,從而導致了日光的炎熱。經中對此總結道:“以此十因緣,日名為千光”。

三、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在《長阿含經》中,關於因緣論述呈現出獨特的譯詞與術語形式,這與後續其他譯本或部派的常見表述存在顯著差異: 1. “痴”與“無明”:在論述因緣的首支時,本經將通常譯為“無明”的術語譯為“痴”。 2. “六入”與“六處”:本經將通常所說的“六處”(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譯為“六入”。 3. 整體稱呼的差異:本經在指代這一因緣法則時,使用了“十二因緣法之光明”或“十二緣”的獨特稱呼。 4. “十因緣”的語境分歧:在佛教通行的教義中,“十因緣”通常指去除了“無明”與“行”兩支、以“識”為首的十支生命流轉因緣。然而在《長阿含經》中,“十因緣”這一名詞卻被專門用於解釋自然界中日光炎熱的十種物理因緣(即八山、星宿天宮殿及大地),而生命流轉的因緣則始終以“十二緣”或“十二因緣”的形式展開闡述。

四、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1. 與社會衝突因緣鏈的關係: 在闡述生命流轉的因緣時,佛陀不僅確立了各支之間“若無某支,寧有某支”的必然依存關係,還特別從“緣受有愛”這一支延伸出了一條關於世間衝突與惡業生起的社會因緣鏈。其推導過程為:因為有“愛”而產生“求”,因“求”而獲得“利”,因“利”而進行“用”,因“用”而產生“欲”,因“欲”而產生“著”,因“著”而產生“嫉”,因“嫉”而產生“守”,因“守”而產生“護”。最終,因為執著於“護”,世間便產生了刀杖、諍訟、極力遮護、妄言、兩舌等無數的惡業。這一延伸將個體的內在煩惱與外在的社會衝突緊密聯繫在一起。 2. 與“千光”概念的關係: 在自然界物理因緣的語境下,“十因緣”直接決定了“日名為千光”的定義。正是因為日光與八山、星宿天宮殿及大地這十種因緣相觸生熱,太陽才被賦予了“千光”的稱號。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1. 關於生命流轉的逆順觀察:“齊是為名色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大苦陰集。如是,阿難!淺近阿難!此十二因緣法之光明,甚深甚深,難見難知。” 2. 關於社會衝突的因緣延伸:“阿難!緣受有愛,緣愛有求,緣求有利,緣利有用,緣用有欲,緣欲有著,緣著有嫉,緣嫉有守,緣守有護。阿難!由有護故,有刀杖、諍訟、諂諛、妄言、兩舌、起此無數惡業。” 3. 關於日光炎熱的十因緣:“以此十因緣,日名為千光。”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長阿含經T0001 · 阿含部

《長阿含經》中「十因緣」一語出現於〈世記經〉日宮殿相關段落,用以解釋「日光炎熱」之由。經文以問答體起:「以何緣故日光炎熱?有十因緣。何等為十?」隨後逐一列舉,每一緣皆以「日光照山(或照彼、照於大地),觸而生熱,是為X緣日光炎熱」之固定句式收束。此為本經使用「十因緣」一詞之唯一語境,並非泛論諸法生起之十類因,而是專就日宮殿光熱之成因,給出十項具體條件。

十緣之內容依次為:一、須彌山外佉陀羅山(高四萬二千由旬,七寶所成);二、伊沙陀山(高二萬一千由旬);三、樹提陀羅山(高萬二千由旬);四、善見山(高六千由旬);五、馬祀山(高三千由旬);六、尼彌陀羅山(高千二百由旬);七、調伏山(高六百由旬);八、金剛輪山(高三百由旬)——以上八山皆言「七寶所成」「周匝無量」,日光照觸而生熱。第九緣為上萬由旬處之星宿天宮殿,「琉璃所成」,日光照彼觸而生熱;第十緣為日宮殿光照大地,觸而生熱。十緣之排列由外而內、由高而卑:先列八重寶山(自須彌山外層層遞降),次及天宮,終於大地,構成一幅日光照觸宇宙層級結構而生熱的圖景。

經末以偈頌總結:「以此十因緣,日名為千光,光明炎熾熱,佛日之所說。」 此偈將十因緣與日之別稱「千光」相繫,並以「光明炎熾熱」三字概括十緣所成之果相,末句「佛日之所說」標明此為佛說。

術語形式方面,本經以「因緣」與「緣」互用:總說稱「十因緣」,分說則逐條稱「一緣」「二緣」乃至「十緣」,句式為「是為X緣日光炎熱」。此處「因緣」義近「原因」「條件」,與後世論書中作為嚴格術語(如四緣中之「因緣」)之用法有別。本經未以「十因」稱之,亦未將此十緣抽象為通則,而是始終扣緊「日光炎熱」這一具體物理現象立說。此外,經中稱日為「千光」,稱其熱相為「炎熾熱」,皆為本經特有之詞彙形式。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十因」為名,不稱「十因緣」。論中將十因置於「因等差別」總綱之下,與四緣、五果並列,構成完整因果分類。十因依次為: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 另處重列十因時次序略異,攝受因居第四、生起因居第五,且明言「如菩薩地等已辯其相」。

本論獨特之處,在於以三類事逐一演示十因運作:世間種種事轉、雜染事轉、清淨事轉。

世間事以稼穡為喻:大麥、小麥等名想言說為隨說因;觀待飢渴、段食愛味而追求受用為觀待因;各別自種子為牽引因;地、雨等緣能生芽為攝受因;種子望所生芽為生起因;芽莖葉展轉相續至稼穡成熟為引發因;大麥種生大麥芽、不生餘類為定別因;從觀待因至定別因同為稼穡成熟為同事因;霜雹災等障礙為相違因;闕無障礙為不相違因。論中於此處稱第七因為「定別因」,與總綱所列「定異因」為同義異名。

雜染事以十二有支為對象:無明、行、識乃至老死之名想言說為隨說因;觀待境界愛味於有支流轉為觀待因;現法中無明等已生已長種子望餘生老死為牽引因;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及先串習所引勢力為攝受因;無明等各別種子為生起因;從無明支至有支展轉引發後後相續為引發因;各支能生那洛迦、傍生、餓鬼、人、天等差別為定別因;合為同事因;出世間種姓具足、值佛出世演說正法、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及一切菩提分法為相違因;此諸善法若闕若離為不相違因。

清淨事以念住、正斷、八聖道支及滅涅槃為對象:觀待諸行過患樂求清淨為觀待因;安住種姓補特伽羅種姓具足能證有餘依、無餘依二涅槃界為牽引因;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及先所作諸根成熟為攝受因;種姓所攝一切無漏菩提分法種子為生起因;漸次證二涅槃界為引發因;聲聞種姓以聲聞乘、獨覺種姓以獨覺乘、大乘種姓以無上乘各別般涅槃為定別因。

論中又明十因與四緣之攝屬:等無間緣及所緣緣唯望一切心心法說,前生開導所攝受、所緣境界所攝受,故攝歸十因中之攝受因。 四緣中因緣一種望所生法能為生因,餘三緣但為方便因;論明言「依止如是四緣建立十因,如菩薩地等中已說」。

成唯識論T1585 · 瑜伽部

《成唯識論》以「四緣依十五處義差別立為十因」為總綱,將十因視為四緣在十五種依處上的展開,而非獨立於四緣之外的另一套因果體系。十五依處依次為:語依處、領受依處、習氣依處、有潤種子依處、無間滅依處、境界依處、根依處、作用依處、士用依處、真實見依處、隨順依處、差別功能依處、和合依處、障礙依處、不障礙依處。其中前五至第十共六處合立為一「攝受因」,故十五處最終收為十因: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異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

本論獨特之處在於以「依處」為中介連結緣與因:牽引因依「習氣依處」(內外種未成熟位),生起因依「有潤種子依處」(內外種已成熟位),二者以種子之成熟與否區分遠果與近果;攝受因則總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六處,「攝受五辦有漏法,具攝受六辦無漏故」。

十因復以「能生因」與「方便因」二因統攝。論引《菩薩地》說「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方便因攝」,又引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本論調和兩說:《菩薩地》就因緣種未成熟、已成熟二位偏說,有尋等地則就現種是因緣者偏說;二者各據勝顯而偏舉,非謂能生、方便截然各屬固定數目之因。

在四緣歸屬上,本論明言:因緣依種子立,等無間依無間滅處立,所緣依境界處立,增上依所餘處立。十因中,因緣種攝於第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共六依處;中間二緣(等無間、所緣)攝於攝受因;增上緣性即方便因。

論又立五果以對應依處:異熟果依習氣處得、等流果依隨順處得、離繫果依真見處得、士用果依士用處得、增上果依所餘處得。此非謂一處唯得一果,乃「偏說」——就相顯者舉之。十因與五果之交攝關係,論逐一列出:如異熟果為牽引、生起、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及增上緣所得;增上果則「十因四緣一切容得」。

術語上,本論一律用「依處」而非「所依」指稱十五類基礎,用「牽引」「生起」對舉種子未潤、已潤二位,以「定異因」稱各法差別功能(他處或作「定異」),以「同事因」統和合義,皆為本論固定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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