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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波羅蜜

dhyānapāramitā

菩薩六波羅蜜之一,以禪定攝心不亂、不貪味著而回向無上菩提之波羅蜜。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究竟指向 二 · 緣生→性空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無初立層:六度行門,重心在攝心不亂之修法與迴向發心;究竟第二重:須以般若攝導、不味著禪樂、無能入所入之定相(三輪體空)方名波羅蜜,其究竟攝導處即緣生性空一重。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禪定波羅蜜,不只是“讓心安靜下來”,更不是借冥想暫時躲開壓力。它是菩薩六波羅蜜中的第五度:以前四度所養成的清淨、忍耐與持續用功為基礎,使心獲得安住、明淨和自在;繼而讓般若能夠如實觀察,並把全部定力迴向無上菩提與一切眾生。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用四個字抓住它的核心:“不亂不味。”

“不亂”,是心不被慾望、嗔恚、昏沉、躁動、疑惑牽著走,遇到順逆境界仍能攝心安住。經中說:“攝心一處,雖有苦事心不散亂。”這不等於永遠沒有念頭,而是念頭、情緒和感官刺激雖出現,心不再毫無選擇地隨之奔流。

“不味”,則比“不亂”更深一層。“味”是貪嘗禪定之味:迷戀輕安、喜悅、澄明、無念、廣大或寂靜的感受,把它們當成“我的成就”,甚至不願出定面對眾生。心雖不散,若黏在定境上,仍然被境界束縛。因此經中緊接著說:“於禪不味不著,常求增進,從一禪至一禪。”

所以,普通禪定與禪定波羅蜜之間,有一道關鍵分界:能入定,不一定到彼岸;在定中不貪著,以般若不取定相,以大悲將定力用於覺悟和利益眾生,才稱為波羅蜜。

“波羅蜜”所說的到彼岸,也不是從煩鬧生活搬進一間永遠安靜的屋子,而是由散亂、愛著和自我中心,轉向不依止、無所得而又能利益眾生的自在。若心中牢牢認定“我在修禪”“我得到了某種境界”“我的定力比別人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這隻能叫得禪那,不能叫波羅蜜。有所依止仍屬世間,無所依止才顯出世間的方向。

禪定波羅蜜包含廣闊的修習內容,不能窄化成一種呼吸練習。《大智度論》說,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以及多種解脫、勝處、遍處和三昧,都可攝入禪的範圍,故說:“禪最大如王,說禪則攝一切,說餘定則不攝。”呼吸念只是常見的入門方便,不是禪定波羅蜜的全部。

其基礎修學,可以分成幾個彼此銜接的層次:

第一是準備與對治。行者守護六根,認識五欲的誘惑性與不可靠性,遠離惡不善法;再對治欲貪、嗔恚、昏沉睡眠、掉舉追悔、疑等五蓋。《大智度論》所謂“卻五事、除五法、行五行”,正說明定不是強行把腦中按成空白,而是先處理那些使心無法安住的條件。不淨觀、安那般那念即出入息念等,都是依不同煩惱和根性採用的定門。

第二是四種靜慮。依《大寶積經》的次第:初靜慮離欲、離惡不善法,仍有尋有伺;第二靜慮尋伺止息,內心澄淨而趨向一境;第三靜慮離喜而住於舍,具正念正知;第四靜慮超越苦樂的擾動,達到不苦不樂、捨念清淨。這裡每一層都有自己的結構,不能把四禪一概說成“越來越放空”。其轉變大致是:由離開粗重欲染,到止息較細的心理審察,再放下喜的激動,最後連苦樂的牽動也趨於平等清淨。

第三是四無量心,即慈、悲、喜、舍。慈願眾生得樂,悲願眾生離苦,喜是隨喜眾生之善與安樂,舍是離親疏偏執而平等對待。四無量不是定外附加的道德口號,而是把集中、清明的心量向眾生展開。《瑜伽師地論》把依靜慮修四無量等稱為靜慮的“福分”。若定使人越來越厭煩別人、只愛獨處,它至少沒有充分展開這一面。

第四是四無色定:無邊空處、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它們是極細深的定境,卻仍不是佛教解脫的同義詞。定境再高,若仍有愛味、依止和取著,便不能僅憑其深細而成為波羅蜜。

第五是由定發慧。《瑜伽師地論》把依靜慮觀察蘊、界、處、緣起、處非處,並如實思擇苦、集、滅、道等,稱為靜慮的“智分”。《大方等大集經》說:“定者即是禪波羅蜜,觀者即是般若波羅蜜,如是乃能觀於真實。”定使心有能力持續、穩定地照察,般若則使這種照察不誤把暫時的澄明當成究竟。

《大智度論》以密室燃燈說明二者關係:燈本來能照,但若置於大風中,火焰搖盪,照明作用就難以充分發揮;散亂心中的智慧也是如此。論中又說:“以禪定清淨故,智慧亦淨;譬如油炷淨故,其明亦淨。”不過,定不是慧的替代品。燈焰穩定,只表示具備看清事物的條件,並不保證所見所解必然正確;還須正見、如理觀察與般若。

第六是迴向與利他。《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說,菩薩入禪、出禪,都把諸禪、四無量心及其善根與眾生共同迴向“薩婆若”,即一切智、一切種智的佛果方向,併發願斷除眾生煩惱。這裡的迴向不是在練習末尾機械念一段話,而是重新規定整項修行的歸宿:我訓練這顆心,不是為了成為一個更精緻、更封閉的自我,而是為了具備看清煩惱、承受眾生之苦並作出有效回應的能力。

《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把這一完整方向分為三種:

- “離妄想寂靜煩惱苦對治樂住禪”:對治妄想和煩惱,使心得到寂靜安住; - “開引功德禪”:由定開展善法與功德,不把寂靜停留在個人感受上; - “開引利眾生禪”:以安定、清明和方便真正利益眾生。

這三者不是三個互不相干的項目,而是從自心調伏、功德增長,走向利他成熟。只取第一項,便容易把禪修變成個人減壓技術;沒有第一項,卻高談利他,也可能只是被焦慮和自我投射推動的忙亂。

禪定波羅蜜在整條解脫道上正處於承前啟後的樞紐。《瑜伽師地論》說:“修忍辱已能發精進,發精進已能辦靜慮,具靜慮已便能獲得出世間慧。”沒有持戒,生活不斷製造內疚、衝突和躁動,心難安定;沒有忍辱,稍有不適便逃;沒有精進,練習無法持續;沒有靜慮,智慧容易停在概念上;沒有般若,定又會成為可貪著的境界。六度並非六門彼此孤立的課程,而是互相支持、互相攝入的一條菩薩道。

因此,在禪定中也能同時實踐其餘五度:安定而不亂地給予,是布施;以定力遮止破戒,是持戒;面對惱害而以慈悲攝心,是忍辱;不貪現有境界、繼續修習,是精進;不依止禪境,不認定有固定的“我、所修之禪與所得之果”,是般若。

生活裡的走查

設想這樣一個當代場景:你下班擠在通勤車廂裡,工作消息不斷彈出,伴侶又發來一句:“你最近根本沒有在聽我說話。”你立刻感到胸口發緊,手指已經準備回一句帶刺的話。

第一步,是辨認散亂和障礙,而不是立刻把它們叫作“我”。屏幕通知牽動欲求和焦慮;伴侶的話觸發嗔恚與防禦;一天的疲勞帶來昏沉;腦中反覆排演爭辯,屬於掉動;“練這些到底有沒有用”的念頭可能成為疑。這些都可與五蓋的功能相對照。這裡最常見的映射錯誤,是把所有念頭都說成煩惱。念頭不是一概有罪;真正需要觀察的是,它是否遮蔽清明、挾持選擇,使心失去自主。

第二步,是“攝心一處”。你暫時不回消息,把注意安住於數次自然的出入息,感受腳掌接觸地面、手握扶杆以及腹部起伏。不是幻想呼吸能神奇解決關係問題,也不是把憤怒壓進身體深處;只是先讓心不繼續被通知、想像和反擊衝動拖走。《大方等大集經》所說“於一切出入息相繫心緣念,以不亂心出息入息”,正可說明這種最初方便。

大眾在這裡常映射錯兩件事。一是把“不亂”理解為“腦中沒有任何念頭”。事實上,你仍知道車廂嘈雜,仍記得伴侶的消息,也仍感到委屈;只是心不必每出現一個刺激便立即追隨。二是把“攝心”理解成死盯一個對象。真正的安住不是僵硬緊縮,而是清楚、持續且可調節。

第三步,是正念正知。你辨認:這裡有熱感、緊張和不舒服;這裡有“他不尊重我”的取相識別;這裡有準備反擊的意向;這裡還有維持自我形象的衝動。你不必把這些心理過程混成一句“我就是很生氣”,也不能因為正在修定便否認它們。定的作用是讓你足夠穩定,能夠看見這些過程怎樣生起、增強、轉變,而不是用平靜表情掩飾內在衝突。

第四步,是從對治走向慈悲。你想到:伴侶的責問也許來自孤單;自己連續加班、長期緊繃,同樣值得照顧。慈不是立刻判定對方正確,悲也不是取消邊界,而是在不被嗔心吞沒時,同時看見雙方的苦。隨後可以生起隨喜:至少對方仍願意表達關係中的需要;再以舍心避免偏袒——既不把全部責任推給對方,也不把全部責任吞回自己。這便是慈、悲、喜、舍在具體關係中的展開。

第五步,是採取清醒的行動。你可以回覆:“我看到這句話有些防禦,也意識到這段時間確實忽略了你。我還在車上,回去後想認真聽你說。”這句話本身不是禪定,但它可能是定心所發起的善巧作業。《大寶積經》說,菩薩的定心清白、離隨煩惱,卻“不捨深定,而能發起一切靜慮種種作業”。定不是喪失行動能力,而是使行動不再完全由煩惱搶先決定。

第六步,是“不味”。假設你練了十分鐘,忽然進入非常舒服、輕盈、安靜的狀態。此時最微細的陷阱出現了:你開始嫌伴侶的消息“破壞我的能量”,覺得車上的人都太吵,甚至暗自欣賞“只有我能保持平靜”。這正是禪味的當代版本。它看起來比發怒高雅,實質上仍以自我為中心,並可能借寂靜逃避關係責任。禪定波羅蜜要求既不被憤怒拖走,也不被平靜黏住。

第七步,是以般若觀察。你看見所謂“亂”依條件生,所謂“定”也依條件生:睡眠、環境、身體狀態、練習基礎都會影響它們。它們都不是固定自性,也不能據此建立一個恆常的“散亂的我”或“有定力的我”。《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以“定亂不可得”指出更深的尺度。這不是說經驗層面沒有定與亂的差別,否則修習便失去意義;而是說,在般若的究竟觀察中,不應把定、亂及修定者執為獨立不變的實體。

第八步,是迴向。你不只希望自己今晚少吵一架,還願這份較清明的心成為理解他人、減少傷害的條件;進一步願一切被工作、算法推送、家庭壓力和情緒創傷牽動的人,都能獲得清醒與自由。於是,一次車廂裡的攝心練習,才開始從個人情緒管理轉向菩薩道。

同樣的結構也適用於刷手機。看到短視頻後立刻想再滑一個,是散亂攀緣;把手機扣下、安住呼吸,是初步攝心;看清慾望如何被新奇刺激反覆點燃,是由定發觀;不因“今天專注了四十分鐘”而驕慢,是不味不著;把省下的注意力用於傾聽孩子、完成工作或學習正法,是發起善業;願自己的注意力不再只是被平臺爭奪,而能用於自他覺悟,是迴向。

算法系統可以通過不斷預測偏好來提高黏著度,這可幫助當代人理解為什麼“散亂”不全是個人意志薄弱。但算法模型只是解釋部分行為條件,不能等同佛法所說的煩惱、業與解脫;關於注意、意識和主觀經驗,腦科學也仍有大量未決問題。科學研究可以描述某些練習與注意、壓力或神經活動的相關變化,卻不能僅憑這些指標證明禪定的全部義理,更不能替代對取著、大悲和無所得的檢驗。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當代人的突出困境,往往不是完全得不到信息,而是心不斷被信息調用。通知、績效、輿論、消費推薦和關係期待爭奪同一份注意力;我們知道很多,卻很難在一個事實前停留足夠久,也很難在情緒升起與行動發生之間留出空間。

禪定波羅蜜首先幫助人取回“心可以安住”的能力。這不是提高生產率的附屬技巧。專注若只服務於更長時間加班、更精確地操縱他人或更高效地滿足慾望,仍可能擴大煩惱。佛法所說的定,需要與離欲、善法、慈悲、正見相連。

其次,它讓智慧從“我懂這個道理”變成有力量的看見。許多人知道憤怒會傷人,也知道社交媒體會消耗注意力,但刺激一來,舊反應仍立刻接管。問題未必在於知識不夠,而可能在於心沒有穩定到足以看清衝動的形成,更沒有力量不隨它走。禪定使觀察獲得連續性,般若才有機會深入慣性內部。

再次,它訓練一種不佔有好經驗的能力。人通常以為痛苦才需要放下,其實快樂、平靜和成就感同樣可能成為束縛。能承受不舒服,是一種自由;能享受清淨而不佔有清淨,是更細的自由。“不味”提醒我們:真正的修行不靠反覆收藏特殊體驗來證明自我。

禪定波羅蜜還糾正了一種常見的“自我優化”想像:彷彿修行只是把個人這套系統調校得更穩定、更高效。菩薩的定“緣於大悲”。安住不是為了把世界關在門外,而是為了不被世界的苦壓垮,也不以自己的焦慮增加世界的苦。《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把“開引利眾生禪”列為禪波羅蜜,說明利他不是修定完成後的可選用途,而是這項波羅蜜的內在方向。

《大方等大集經》甚至把貪著禪樂、厭煩調伏眾生、呵斥說法者、不樂講論而一味讚歎寂靜,警示為修禪中的“魔業”。其鋒芒正在於:寂靜本身未必純善;若它滋養傲慢、冷漠和退縮,便可能成為煩惱的新外衣。

至於經典所說禪定可引發天眼、天耳、他心、宿住隨念、如意足等五種神通,《大寶積經》同時區別“通”與“智”:顯現某種超常作用是一回事,了知諸法的生滅、窮盡而不取證,又是更深的智慧。對普通讀者而言,穩妥的態度是不把追求神奇經驗當作禪定波羅蜜的核心,也不因聽聞神通便自行暗示、誇大或冒認。即使出現特殊體驗,也仍須用戒、正見、不取著和是否有益眾生來檢驗;神異從來不能自動等於解脫。

放在三學中看,靜慮屬於增上心學,前四度廣攝戒學,般若屬於慧學。戒使行為少造新的擾動,定使心有能力安住,慧則照見無常、苦、無我、空等真實。少了任何一環,解脫道都容易偏斜:只有戒而無定,善意可能敵不過習氣;只有定而無慧,深定仍可能成為生死中的勝妙境界;談慧而無定,空性可能只剩語言;三者具足,才使生命從行為、心行到知見逐層轉變。

常見誤讀與澄清

第一,禪定波羅蜜不等於“什麼都不想”。

佛典中的定是心一境性、安住、清明與可運用,不是昏沉、麻木或意識斷片。初禪尚有尋有伺,第三禪強調正念正知,第四禪強調捨念清淨,可見禪定的深化不是簡單刪光心理活動。發呆、疲勞後的空白以及解離狀態,也不能僅因“沒什麼念頭”便判為禪定。

第二,它不只是呼吸冥想。

出入息念是重要的初方便,卻不能代表全部禪定。四禪、四無量、四無色定及多種三昧,都屬於古典條目所說的廣義修習範圍。若只教人注意呼吸,卻不談離五欲、除五蓋、慈悲、般若、不取著與迴向,便把波羅蜜窄化成了注意力訓練。

第三,“不亂”不等於壓抑情緒。

壓抑是情緒已在推動身心,卻禁止自己承認;定則是如實知道情緒及其條件,同時不被它強迫行動。能夠清楚說“我正在憤怒”,往往比維持一張虛假的平靜面孔更接近正念正知。禪定不是取消人性,而是減少無明支配。

第四,“不味”不等於拒絕禪悅。

經論並不否認定中可能出現喜、樂、輕安和清淨;四禪的次第本身就精確辨別這些因素。問題不在經驗愉悅,而在愛著、佔有和以之建立身份。可以知道樂而不抓住樂,可以安住寂靜而不排斥出定後的責任,這才是不味。

第五,禪定深不等於已經解脫。

四無色定乃至極細的定境,若缺少出世間慧,仍不是究竟解脫。禪定能夠伏住某些煩惱,使其暫不現行;般若則進一步照見煩惱及能取、所取的實相。暫時不起煩惱與從根本破除無明,不應混為一談。

第六,無所得不等於不用修,也不等於定亂毫無差別。

在修行層面,散亂會妨礙觀察,禪定能使心堪能,二者的作用當然不同;所以必須離蓋、攝心、精進修習。“定亂不可得”是在般若層面破除對定、亂、自我和成就的實體化執著。若拿空性作藉口說“既然不可得,就無須坐禪”,那不是無所得,而是概念替懈怠辯護。

第七,菩薩不住定,不等於菩薩不能入深定。

“不住”是入定而不被定境黏住,不是淺嘗即止。《大智度論》強調菩薩能廣行粗細、大小、深淺、內外緣的諸禪,並於諸定得自在。真正的自在既包括能入,也包括能出;既能寂靜,也能回到複雜處境中利益眾生。

第八,利他不等於在定中不斷想著別人。

修止時若不斷編織“我要幫助誰”的故事,仍可能只是散亂。大悲首先規定修行的動機和歸宿;在具體安住時,則應依所修法門如實攝心。出定以後,定力、慈悲和智慧能否轉化為傾聽、忍耐、教化及適當行動,才是重要檢驗。

第九,三昧與禪定波羅蜜不能不加分別地畫等號。

“三昧”通常著重心的等持或特定定境,“禪定波羅蜜”則是六度中的菩薩行,明確包含不味不著、般若無所得、大悲方便和迴向菩提。同一種三昧,若以愛著和自利心修,未必成為波羅蜜;若與菩提心、般若和利他相應,才進入禪定波羅蜜的方向。《地藏菩薩本願經》在法會莊嚴中分別說“大三昧光明雲”和“禪波羅蜜音”,原文並未判定二者同義,也不宜擅自合併解釋。

第十,禪定波羅蜜不是逃離生活,而是改變心與生活相遇的方式。

它不是保證世界不再嘈雜,而是使心在嘈雜中不輕易失去方向;不是讓人永遠感覺舒服,而是讓苦樂不再壟斷判斷;不是製造一個超然的修行者身份,而是逐漸鬆開對“我修、我得、我的境界”的佔有。

歸根到底,“不亂”使心不被境界劫持,“不味”使心不被清淨境界劫持;般若使行者不執著定、亂和修定者,大悲則使這份自由不止於個人。禪定由此不再是一處可供躲藏的寧靜角落,而成為菩薩進入眾生世界時,既不隨波逐流、也不捨棄眾生的內在力量。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禪定波羅蜜(dhyānapāramitā),菩薩六波羅蜜之一。據《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其要在「不亂不味」:心不散亂又不貪味禪境,攝心離欲入諸禪定,迴向薩婆若而無所依止,方名波羅蜜。

主要闡述

一、修習階次:《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明離欲、離惡不善法,次第入初禪至第四禪,修四無量心,併入四無色定。《大寶積經》以「具足勤修四種靜慮」為靜慮波羅蜜多之相,「定心清白無有穢濁,離隨煩惱不捨深定,而能發起一切靜慮種種作業」。《大智度論》主弘「卻五事、除五法、行五行」,先以種種喻呵五欲,次除五蓋,依不淨觀、安那般那念等入初禪乃至四禪。

二、迴向薩婆若:《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明示,入禪出禪時,菩薩將諸禪及無量心與眾生共同迴向薩婆若,發願得一切種智、斷除一切眾生煩惱,使禪定成為「禪那波羅蜜發趣大乘」;所有禪定皆迴向薩婆若,便是具足禪那波羅蜜。

三、不取著、無所得:《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強調「於禪不味不著,常求增進,從一禪至一禪」;以般若觀禪為離相、空相、無相相、無作相;若以有所得心念「我修禪那」,只能名為得禪那,不能名為波羅蜜;有所依止屬世間,無所依止方名出世間。 經以「定亂不可得」表明與般若相應之根本尺度。《大智度論》亦以「不亂不味」為禪波羅蜜之要,菩薩「不取亂相,亦不取禪定相,亂定相一故」;以貪慾蓋之實相即是禪實相而入禪。

四、菩薩異於二乘之禪定:《大寶積經》列菩薩靜慮之特質——不住自性、無有愛味、緣於大悲、定無退轉、鎣發神通、為諸含生欲解導首、紹三寶種不斷絕等,超越聲聞獨覺之定。《大方等大集經》別出「空調伏禪,非真空禪;無相調伏禪,非真無相禪;無願調伏禪,非真無願禪」;又立「禪清淨平等」四種:禪聲聞緣覺如來共、禪緣覺如來共不共聲聞、如來禪不共聲聞緣覺、如來禪共一切眾生。《大智度論》謂菩薩於麁細、大小、深淺、內外緣一切盡行,故獨名「禪波羅蜜」;聲聞唯能超一不能超二,菩薩得自在超越。

五、與般若不相離:《大方等大集經》雲:「入定乃能作如是觀,亂心不能。定者即是禪波羅蜜,觀者即是般若波羅蜜,如是乃能觀於真實」;又「禪波羅蜜方便智慧,二事俱行得佛法器,一切諸魔不能破壞」。《大智度論》以「密室然燈」喻禪定攝散心使智慧得力:「以禪定清淨故,智慧亦淨;譬如油炷淨故,其明亦淨」。

六、利他與無相:《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明菩薩住禪那波羅蜜教化眾生修行禪那波羅蜜,直至無上菩提終不離之;具足「無相禪那波羅蜜」超越聲聞、辟支佛地。《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分禪波羅蜜為三種:離妄想寂靜煩惱苦對治樂住禪、開引功德禪、開引利眾生禪,兼重自他二利與福德智慧。

七、五神通與通智之辨:《大寶積經》明靜慮波羅蜜多作用表現為五種神通作證智——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住隨念通、如意足通;並辨「通」與「智」:「若觀色像名曰神通,若能了知色像盡法而不證盡是名為智」。 又以「三摩呬多」釋為「引攝有情平等之性」,「三摩半那」釋為「菩提、空、無相、無願等諸法平等之性」;「以大悲力系心於境為度眾生是名方便,證入寂靜最極寂靜是名為慧」。 經以十法為菩薩行禪波羅蜜之首——安住善法、心緣一境、緣境等至、正定、禪解脫、定根、定力、壞煩惱怨、定聚圓滿、護法三昧;明第五難勝地圓滿禪波羅蜜。

八、菩薩禪之特殊行相:《大方等大集經》列菩薩以十六事修行禪定而無有盡,不與聲聞辟支佛共,如修定無吾我、不味不著、行大悲、增益諸禪、具諸通業、心柔軟、善知入出等。 以「於一切出入息相繫心緣念,以不亂心出息入息」為最初方便,乃至「九瘡門出息入息生滅觀察」。 又以虛空喻禪波羅蜜——成就四法:專其內心、不見遮緣、以己心平等知一切眾生心平等、不依二法、法界定性無攝無亂;成就八法能淨禪波羅蜜——不依諸陰、界、入、三界、現世、後世、道、果修禪。 住禪波羅蜜得無量百千諸禪三昧而得自在,乃至「獲得法緣禪定解脫,十方諸佛無時不念」。

九、魔業之誡:《大方等大集經》誡雲:若修禪時「獲得禪定不能調伏一切眾生,心生悔厭貪著禪樂,呵說法者、不樂講論、讚歎寂靜貪著禪味、呵毀二界愛無色身」,是名魔業。 觀相方面,菩薩「若於境界無有計念,是禪波羅蜜」、「於諸陰不令熾然」、「於諸界不起發」,並以「休息貪瞋」為能滿禪波羅蜜之相。

十、種姓之相:據《瑜伽師地論》,菩薩性於法義能審思惟而無多散亂;見聞阿練若處等遠離之境便生愛慕;性薄煩惱,諸蓋輕微;於怨品尚能速疾安住慈心;見聞有苦眾生逼惱便起大悲,隨能隨力方便拔濟。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各經所用譯名不盡相同: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主要用「禪那波羅蜜」,談一般修習或心行時用「禪定」「定心」「攝心」等詞。 - 《大寶積經》以「靜慮波羅蜜多」為主要譯名,另於善臂菩薩品兼用「禪波羅蜜」。 - 《大方等大集經》或作「禪波羅蜜」,或作「禪那波羅蜜」;又與「三昧」「禪定」之名互用,具體禪法術語含「四禪四空」「滅受想定」「八解脫」「三解脫門」「四神足」「三摩跋提」「三摩提門」「禪支」「首楞嚴三昧」「法緣禪定」等。 - 《地藏菩薩本願經》所用明確術語為「禪波羅蜜音」,並未使用「禪定波羅蜜」之完整形式,是本經在名相記錄上應特別保留的用詞;本經另有「大三昧光明雲」,與「禪波羅蜜音」分別出現在放光與出音兩組莊嚴表述中,原文未建立二者解釋關係。 - 《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用「禪波羅蜜」;三解脫門作「空、無相、無作」三脫門,與一般常見作「無願」者不同。 - 《大智度論》用「禪波羅蜜」,指出「禪」秦言為「思惟修」,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背舍、八勝處、十一切入,及首楞嚴、寶印、師子游戲、師子奮迅等百八三昧,皆名禪波羅蜜;論雲「禪最大如王,說禪則攝一切,說餘定則不攝」。 - 《瑜伽師地論》以「靜慮波羅蜜多」對譯,全文不見「禪定波羅蜜」之用語,為該論一貫之特用詞形。

《大寶積經》善臂品述禪波羅蜜之具體行相為:菩薩守護六根、觀欲如骨璅、如肉團、如炬火、如樹上果、如假借、如夢、如癰、如鉤、如灰河;離欲惡成就初禪乃至四禪;並修慈、悲、喜、舍四無量。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般若波羅蜜:《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以「定亂不可得」為禪定與般若相應之根本尺度。《瑜伽師地論》以三學攝菩薩學道:前四度攝增上戒學,靜慮攝增上心學,般若攝增上慧學,「過此三上,更無菩薩學道可得,是故此三普攝一切菩薩學道」。 六波羅蜜多以「能為後後引發依」而立其次——修忍辱已能發精進,發精進已能辦靜慮,具靜慮已便能獲得出世間慧;世尊於素怛纜中處處散說六度,今攝在一處略說應知。

二、與其餘五波羅蜜的互攝:《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明:行禪時,定心布施而不亂即攝檀那;藉持戒與定力遮止破戒法即攝屍羅;以慈悲定忍受惱害即攝羼提;不味不著而常求增進即攝毘梨耶;於一切法無所依止即攝般若。《大智度論》亦廣明五波羅蜜互相攝取,菩薩住餘波羅蜜時皆得禪波羅蜜助伴,行禪波羅蜜時亦攝成其餘五波羅蜜;並舉本生喻例示「布施生禪波羅蜜」。

三、與三昧之別:《地藏菩薩本願經》以「三昧」命名一種光明雲(「大三昧光明雲」),以「禪波羅蜜」命名一種微妙法音(「禪波羅蜜音」),二者並列而未建立解釋關係。《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論禪定時偏好「三昧禪」之複合用語,列七種名禪波羅蜜淨:善入無相三昧禪、滿足三昧禪、戒俱三昧禪、大三昧禪、無依三昧禪、善修治三昧禪、於菩薩藏聞緣修習無量三昧禪。

四、福智二分:據《瑜伽師地論》,靜慮波羅蜜多分為福分與智分:依靜慮修習四無量等名為福分;依靜慮修習蘊、界、處、緣起、處非處等善巧,並如實思擇苦集滅道等法,名為智分。

五、十種清淨:《瑜伽師地論》列靜慮波羅蜜多之十清淨:清淨清淨、無漏清淨、根本方便清淨、證得根本清淨、自在方便清淨、住自在清淨、引發神通自在清淨、成熟有情自在清淨、降伏外道自在清淨、無上離系清淨。

六、禪定之障:《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以波羅蜜共通之五事——無礙、無顧、無過、無妄想、迴向——標示禪波羅蜜之圓滿特質;六種「違波羅蜜事」中,「習近世間雜亂眾事見聞覺識」正對應禪定波羅蜜之大障——散亂攀緣。

代表性原文引用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攝心一處,雖有苦事心不散亂……於禪不味不著,常求增進,從一禪至一禪。」

《大寶積經》:「具足勤修四種靜慮……定心清白無有穢濁,離隨煩惱不捨深定,而能發起一切靜慮種種作業。」

《大方等大集經》:「定者即是禪波羅蜜,觀者即是般若波羅蜜,如是乃能觀於真實。」

《地藏菩薩本願經》:「檀波羅蜜音、屍波羅蜜音、羼提波羅蜜音、毘離耶波羅蜜音、禪波羅蜜音、般若波羅蜜音。」

《相續解脫地波羅蜜了義經》:「禪波羅蜜有三種:一者離妄想寂靜煩惱苦對治樂住禪、二者開引功德禪、三者開引利眾生禪。」

《大智度論》:「禪最大如王,說禪則攝一切,說餘定則不攝。」

《瑜伽師地論》:「修忍辱已能發精進,發精進已能辦靜慮,具靜慮已便能獲得出世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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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菩薩本願經T0412 · 大集部

《地藏菩薩本願經》對「禪定波羅蜜」的表述,集中出現在忉利天宮法會開端的如來放光、出音之中。經文先敘十方無量世界諸佛與大菩薩前來集會,讚歎釋迦牟尼佛能在五濁惡世示現不可思議的大智慧與神通,調伏剛彊眾生;就在此一宏大的法會背景下,如來含笑放出百千萬億大光明雲,繼而發出種種微妙之音。禪定波羅蜜因此不是以定義、修習次第或具體行法加以解說,而是以佛所發微妙法音之一呈現。

本經所用的明確術語是「禪波羅蜜音」,並未在此原文塊中使用「禪定波羅蜜」或「禪定波羅蜜音」的完整形式。這是本經在名相記錄上應特別保留的用詞:「禪」與「波羅蜜」結合,再加上「音」,表明它在此處屬於如來所出的法音名稱。若將相關概念統一歸入「禪定波羅蜜」,仍須註明《地藏菩薩本願經》的原文形式實為「禪波羅蜜音」。

「禪波羅蜜音」被列在六種波羅蜜法音之中,其排列為「檀波羅蜜音、屍波羅蜜音、羼提波羅蜜音、毘離耶波羅蜜音、禪波羅蜜音、般若波羅蜜音」。由此可見,本經將禪置於布施、持戒、忍辱、精進之後,般若之前,作為波羅蜜法音序列中的一項;經文並未將它抽離出來單獨詳論,也未說明其與其餘各項之間的修證關係。

本段另有與定相關而不同名的「大三昧光明雲」。它屬於如來所放的光明雲名稱,與後文的「禪波羅蜜音」分別出現在放光與出音兩組莊嚴表述中。原文並未直接判定「大三昧光明雲」就是「禪波羅蜜音」的同義語,也未建立二者的解釋關係,因此只能並列記錄:本經在此以「三昧」命名一種光明雲,以「禪波羅蜜」命名一種微妙法音。

就本段的獨特側面而言,禪波羅蜜的呈現重點在佛之不可說法音及法會感通,而不在行者如何攝心、入定或到達彼岸的操作性說明。經文在列舉諸波羅蜜音後,又接續慈悲、喜捨、解脫、無漏、智慧、師子吼、雲雷等音,並說這些皆為「不可說不可說音」;隨後娑婆世界與他方國土的天、龍、鬼神等眾悉來集會。故依本段可確定者,是禪波羅蜜被納入如來廣大微妙法音的莊嚴顯現,並與普遍集會的法會場景相連;至於其修法內容、階位、功德與果證,本段均未另作展開。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T0223 · 般若部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論此菩薩行,主要使用「禪那波羅蜜」一語;談一般修習或心行時,也使用「禪定」「定心」「攝心」等詞。經中最簡要的界定是「不亂不味」:心不散亂,又不貪味禪境,方能具足禪那波羅蜜。 經又以「攝心一處,雖有苦事心不散亂」說明定力在逆境中的作用;以「攝心離欲入諸禪定」說明其具體修習方向。

其修法包括離欲、離惡不善法,次第入初禪至第四禪,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並入無邊空處、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有想非無想處。入禪及出禪時,菩薩將諸禪、無量心及其支分與一切眾生共同迴向「薩婆若」,並發願得一切種智、斷除一切眾生煩惱;這使禪定不只是攝心之術,而成為「禪那波羅蜜發趣大乘」。 經中「薩婆若」即其常用的目標語,禪定善根皆應迴向於此;另一處亦明說,所有禪定皆迴向薩婆若,便是具足禪那波羅蜜。

此經特別強調禪定不可有取著。菩薩「於禪不味不著,常求增進,從一禪至一禪」;又於一切法無所依止,不隨禪力受生,並以般若觀禪為離相、空相、無相相、無作相。 若以有所得心念「我修禪那,所修是禪那」,只能名為得禪那,不能名為波羅蜜。 因而,禪那波羅蜜有所依止,屬世間;無所依止,方名出世間。 經並以「定亂不可得」表明禪那波羅蜜與般若波羅蜜相應的根本尺度。

在六波羅蜜的互攝中,禪那波羅蜜並非孤立一門。行禪時,定心布施而不亂,即攝檀那;藉持戒與定力遮止破戒法,即攝屍羅;以慈悲定忍受惱害,即攝羼提;不味不著而常求增進,即攝毘梨耶;於一切法無所依止,即攝般若。 反過來,布施時一心念薩婆若而不趣聲聞、辟支佛地,也名於檀那中取禪那波羅蜜。

此經還從利他與無相兩面展開其菩薩特色。菩薩住禪那波羅蜜,不見法有亂或有定,卻教化眾生修行禪那波羅蜜,直至無上菩提終不離之。 菩薩雖入諸禪、無量心、無色定及多種三昧,卻不受三昧味、不受三昧果,也不見禪、入禪者、入禪之法與入禪之處;由此具足「無相禪那波羅蜜」,超越聲聞、辟支佛地。 同時,菩薩以禪定攝取眾生,教其斷除馳散,入四禪、修慈悲喜捨,進而修三十七助道法而不失其道。 故此經所說禪定到彼岸,核心正在攝心不亂而不貪味,以薩婆若心迴向眾生,並以般若方便行於無所得、無所依止。

大寶積經T0310 · 寶積部

本經對「禪定波羅蜜」的闡述,以「靜慮波羅蜜多」為主要譯名,另於善臂菩薩品兼用「禪波羅蜜」。此二名並用而指同一波羅蜜,是本經的用詞特點。經中將其列為菩薩六波羅蜜之一,並由屍羅波羅蜜多中即以「靜慮波羅蜜多屍羅」標明靜慮資糧的圓滿()。

一、四種靜慮為基:靜慮波羅蜜多以四種靜慮為具足之相。經明菩薩「具足勤修四種靜慮」: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之第一靜慮、滅尋伺內淨心一趣體之第二靜慮、離喜住捨正念正知之第三靜慮、斷苦斷樂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之第四靜慮。其體性特徵在「定心清白無有穢濁,離隨煩惱不捨深定,而能發起一切靜慮種種作業」()。

二、五種作證智通:靜慮波羅蜜多的作用具體表現為五種神通作證智——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住隨念通、如意足通。每通皆以「修行靜慮波羅蜜多故」標明因果。經文逐一詳述:天眼能徹見十方眾生業報生死、諸佛國土莊嚴(、);天耳能聞十方一切音聲、知語業善惡因緣(、);他心能了知眾生心行、乘根、因緣差別(、、);宿住隨念能憶念無量劫中自他受生之事(、);如意足能現種種神變威力(、、)。

三、「通」與「智」之辨:本經獨具的詮釋在於「通」與「智」的對辨:「若觀色像名曰神通,若能了知色像盡法而不證盡是名為智」;「若能隨念過去邊際是名神通,若能了知三世無礙是名為智」。此辯揭示「通」為作用之顯現,「智」為徹見法性之慧()。

四、三摩呬多與三摩半那:經以「三摩呬多」釋為「引攝有情平等之性」,以「三摩半那」釋為「菩提、空、無相、無願等諸法平等之性」,用以區分靜慮之深淺層次與平等證入()。

五、妙慧與方便並運:靜慮的成就非僅由定力,更須妙慧方便:「以大悲力繫心於境為度眾生是名方便,證入寂靜最極寂靜是名為慧」(、)。

六、菩薩靜慮之相:經列舉菩薩靜慮的特質——不住自性、無有愛味、緣於大悲、定無退轉、鎣發神通、為諸含生欲解導首、紹三寶種不斷絕等,皆超越聲聞獨覺之定()。

七、禪波羅蜜之具體行相:善臂品以「禪波羅蜜」為名,述菩薩守護六根、觀欲如骨璅、如肉團、如炬火、如樹上果、如假借、如夢、如癰、如鈎、如灰河;離欲惡成就初禪乃至四禪;並修慈、悲、喜、捨四無量,發願令眾生得度解脫(、)。

八、十法為首與地地對應:經以「安住善法、心緣一境、緣境等至、正定、禪解脫、定根、定力、壞煩惱怨、定聚圓滿、護法三昧」為菩薩行禪波羅蜜之十法();明第五難勝地圓滿禪波羅蜜,第五發心以「功德善根種種開發如波利質多樹華開敷」為禪波羅蜜之因(、)。

總之,本經以「靜慮波羅蜜多」與「禪波羅蜜」並稱,於屍羅資糧、四種靜慮、五神通、通智之辨、三摩呬多與三摩半那之平等性、妙慧方便、菩薩靜慮之相、守根觀欲之行相、十法為首、地地對應等層面,多維闡發禪定波羅蜜之體性與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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