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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尋思

catuḥ-paryeṣaṇā

推求名、義、自性與差別的四觀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深研諦層跨度 二 · 緣生→性空 ⇢ 三 · 性空→名言假有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觀行借「名義自性差別皆假立無實」之見立足(2);觀成趣入如實知假名安立(3)。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一、四尋思在整個修行地圖中的位置

在接觸"四尋思"三個字之前,先要把它放回整個解脫道的座標裡——這件法不是給小乘行人的,而是《瑜伽師地論》中明確歸於菩薩乘的觀行方法。它的特別之處在於:聲聞乘的修行重點多在斷煩惱、證涅槃;大乘菩薩則需在一切法的層面上作更深一層的觀照——不僅斷煩惱,還要穿透名言、穿透概念、穿透我們依名言所安立的一切"自性"與"差別",從而引生無生法忍。

換句話說,煩惱的根源是"邪分別執"——也就是把名字當成了事、把概念當成了實體、把名言安立的差別當成了客觀實有的區分。四尋思要做的事,恰恰是把這整套分別執的結構逐層照亮,讓菩薩能"如實遍知"一切法。

所以,四尋思不是哲學分析課,而是菩薩修證無生法忍的預備工程。地基未穩,則極清淨的忍不能證得。

二、四項觀察的完整結構

按《瑜伽師地論》的原文式列法,四項必須嚴格寫作:名、事、自性假立、差別假立。第三、四項的"假立"二字不可省,"事"字不可改作"義"。這不僅是術語的精確性問題,更關乎義理是否能貫通。

第一:名尋思——「於名唯見名」

菩薩觀照任何法時,第一步是先識別出:此刻我所聽到、讀到的,只是名稱。這個名稱,不是所指的事本身,而是依於事所建立的言說設施。

論中舉了一個淺顯的例子:若不建立"色"這個名稱,世間便不能在色等事上生起相應的想,不能由想起見、由見起言說,所有的增益執著也無從發生。所以名是世間交流、思維、執著的載體,但它永遠不等於它所指向的事。

這一步的觀照引生名尋思所引如實智——如實了知名是於事上假立的言說,而非事本身。

第二:事尋思——「於事唯見事」

既然名不等於事,那事本身是什麼?論中說,事是指色等一切"想事"——也就是名言與分別所緣的對象。但這一項觀察的關鍵不在於給事下定義,而在於看到:事本性離言說、不可言說

這裡要特別留意"離言說"不是"不能說",而是:任何對它的描述都已經落入名言。事作為所緣、作為體驗,是先於名言而有的,但當我們試圖用語言去固定它時,已經是在第二項的層面上操作了。

這一步引生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觀見事之本性不可被言說替代。

第三:自性假立尋思——「於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

這是最深的一項,也是論中用最多比喻來描述的一項。

菩薩在事上不僅有名稱,還會安立"自性"。比如看到一張桌子,我們會在這個事上安立"桌子的自性"——它有四條腿、一個平面、可承載物品,這種"桌子性"似乎是這張桌子自身所具有的。但四尋思告訴菩薩:這個"自性"不是該事自身實有的自性,只是彷彿具有自性而顯現。

論中用了八個比喻:變化、影像、嚮應、光影、水月、焰水、夢、幻。這八個比喻都是"似有顯現而非實體"——看起來在那裡,但追究其實,找不到那個"自性"的實體。

這被論中稱為最甚深義所行的境界。這一步引生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第四:差別假立尋思——「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

最後一項,是在差別上作同樣的觀察。我們不僅給事安立自性,還會在事與事之間安立差別——這張桌子"好",那張桌子"壞";這個人"優秀",那個人"普通"。這些"好""壞""優秀""普通"的差別,是否脫離名言安立而自成的實性?

論中說:不是。這些差別同樣依於名、事的合相而安立,沒有離開名言而獨立存在的差別實體。

這一步引生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三、離相觀與合相觀的配合

論中又提到,菩薩對名與事可以作離相觀——分別觀察名是名、事是事;也可以作合相觀——把名與事合起來看,從而通達自性假立與差別假立。

這兩層觀察是配合的:分開看是為了不混淆,合起來看是為了通達更深一層的"假立"。所以四尋思不是四條平行線,而是一組遞進且呼應的觀行。

四、能引與所引:四尋思與四如實智

四尋思是能觀察、能引發智慧的方法;四如實智(或總稱"四種如實遍知")是所引生的如實通達。二者不是兩套無關的法目,而是能所對應:

- 名尋思 → 名尋思所引如實智 - 事尋思 → 事尋思所引如實智 - 自性假立尋思 → 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 差別假立尋思 → 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五、修證的階位指向

四尋思不是一次性完成的任務,而是貫穿菩薩修行長程的過程。論中明確說:

這四種如實智,從勝解行住一直到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都尚未達到極清淨;要到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方才極清淨。

極清淨之時,便證得菩薩第一最勝極清淨無生法忍

這個階位的說明很重要——它告訴我們,四尋思不是頓悟的捷徑,而是菩薩在長劫修行中逐步深入、逐步清淨的觀行方法。它的圓滿,落在"無生法忍"的證得上。


生活裡的走查

四尋思是菩薩法,聽起來離日常生活很遠。但如果我們誠實地走查一遍,會發現它每天都在我們身邊發生,只是我們大多陷在邪分別執裡而不自覺。

我用"看一套房子"這個當代人熟悉的場景,把四項尋思逐步走一遍。

場景:週末去看房

你在手機上刷到一套房源,點進去,頁面跳出一行字:"南北通透大三居,學區房,地鐵口,升值潛力大。"

第一步:名尋思的走查——於名唯見名

第一項觀察是:此刻你看到的,只是名稱、只是文字

"南北通透"是個名,"大三居"是個名,"學區房"是個名,"升值潛力"還是個名。這些字本身不是房子,也不是住在裡面的體驗。它們是被中介平臺設計出來、用來吸引點擊的言說設施。

當代人最容易在這一步跌倒的地方是:以為看懂了文字就懂得了房子。刷半小時房源信息,和真正走進去用身體感受空間,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名是載體,不是實體。

第二步:事尋思的走查——於事唯見事

你放下手機,真的到了現場。站在空房間裡,你看到的、摸到的、感受到的——光線怎麼落進來、牆面是什麼觸感、站在窗前能看多遠——這些是"事",是想事,是名言與分別所緣的對象。

但這一步的關鍵在於:你不能把任何言說當成這件事本身。

"南北通透"這四個字,並不能替代你站在窗前那一刻的光線感受。"大三居"這個標籤,也替代不了三個房間具體的空間關係。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是:以為可以靠看視頻、看照片、看 VR 就懂得了空間。這些都還停留在"名"的層面,不是事本身。要真正進入事尋思,需要身體的在場、感官的直接緣取。

第三步:自性假立尋思的走查——於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

現在,假設你已經決定要買下這套房,開始和家人討論它的"自性"。

"這套房子自帶的是優質學區。" "這套房子本質上就是稀缺資產。" "這個戶型天生通透,住著舒服。"

我們說的"自帶的""本質上""天生"——這些都是在事上安立的自性。彷彿這套房子自身就具有"學區屬性""稀缺屬性""通透屬性"。

但四尋思告訴你:這些自性不是該事自身實有的。它們是依於名言、依於社會評價體系、依於教育資源分配機制而被安立在這套房子上的。房子本身——那些磚瓦、空間、光線——並不"自帶"學區屬性。

論中的八個比喻在這裡極有力量: - 變化——學區劃分可能調整; - 影像——"學區"的屬性像影子一樣,是別處投射過來的; - 光影——"稀缺"是相對周圍供應而言的; - 水月——"升值潛力"是未來的倒影; - ——"住著舒服"很大程度上是你想像出來的生活場景; - ——這一切"自性",似有顯現而非實體。

當代人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是:把社會建構的屬性當成事物自身的本質。把"好工作""好房子""好婚姻"當成對象自身就具有的"自性",而不是看到這些評價的假立性。這是執著的根源,也是煩惱的根源。

第四步:差別假立尋思的走查——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

最後,你拿著這套房和別處的一套對比。

"這套比那套好。" "這套貴但是值得,那套便宜但是差。" "這套適合我們,那套不適合。"

這些"好""差""值得""不適合",是差別。但這些差別是不是脫離名言安立而自成的實性?

四尋思的回答:不是。這些差別完全是依於名、事的合相而安立。換個買家,差別可能完全不同;換一套評價標準,"好"和"差"可能反過來;甚至隔幾年再看,差別可能消失。

當代人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是把社會主流的差別評價當成客觀真理。"什麼樣的房子算好""什麼樣的人生算成功""什麼樣的關係算幸福"——這些差別在我們的文化裡被反覆強化,以至於我們以為它們是脫離名言而獨立存在的實體。四尋思提醒我們:差別也是假立。

走查小結

一個看房的過程,就把四項尋思完整走了一遍: - 名是文字載體,不是房子; - 事是身體直接緣取的體驗,不能被文字替代; - 自性是社會建構的屬性,不是房子自身; - 差別是相對比較的安立,不是脫離語境的事實。

穿透這四層,就是四尋思在生活裡的全部工作。

同樣的走查可以用在通勤路上的"堵"、加班時的"累"、親密關係裡的"愛"、育兒中的"優秀"——任何被我們當成實體的概念,都可以這樣逐層照亮。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一、我們活在一個"概念爆炸"的時代

互聯網、社交媒體、算法推薦,每天向我們推送海量標籤、分類、評價。打開手機,"內捲""躺平""雞娃""斷捨離""鬆弛感""情緒價值"——每一個詞都在試圖框定我們的體驗。

當代生活的危險不是沒有概念,而是概念太多、太快、太理所當然。我們習慣了用標籤代替感受,用分類代替理解,用評價代替體驗。

四尋思的當代意義,首先在於它是一套讓概念慢下來的方法——它不要求我們拋棄概念(那不現實),而是要求我們在概念的運作中保持覺察:這是名,這是事,這是假立的自性,這是假立的差別。

二、我們正在被"自性執"壓垮

當代心理學的諸多研究都指向同一個現象:人們傾向於把社會建構的屬性當成自我或對象的本質。比如"我是一個內向的人""他是一個失敗的人""這是個好工作"——這些"自性"一旦被接受,就成了牢籠。

四尋思的"自性假立"觀察,正是要鬆動這種執著。它不是要我們否定自我、否定對象,而是要我們看到:這些"自性"是假立的,可以鬆動,可以重塑

三、我們正在被"差別執"分裂

社交媒體上的對比、評價體系的多元化、價值排序的混亂——當代人活在差別的密集轟炸中。"他比我好""我不如人""這是上流、那是底層"——差別執帶來的焦慮、嫉妒、自我貶抑,是當代精神困境的重要來源。

四尋思的"差別假立"觀察,讓我們看到差別的相對性和假立性,從而減少被差別綁架的痛苦

四、當代腦科學對"概念固化"的觀察

需要同時說明的是,當代腦科學發現,人腦確實傾向於將反覆使用的概念固化為神經迴路——這在神經可塑性研究中被廣泛觀察。概念用得越多,相關神經連接越強,越自動化,越難以覺察。

但這並不意味著"科學證明了佛法"。腦科學描述的是神經層面的固化機制,而四尋思描述的是意識層面的觀行方法——前者是機制,後者是功夫。兩者有可對照之處,但不能等同。這是當代人引用科學素材時需要保持的清醒邊界。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假立"等於"虛妄不存在"

澄清:這是最常見的誤解。"假立"不是"虛假",更不是"不存在"。它的意思是依於名言而安立,並非該事自身實有

比如"桌子"這個名稱是假立的,但桌子本身不是假立的;"桌子的自性"是假立的,但桌子的功能(可承載物品)作為事,不是假立的。

把"假立"理解為"不存在",會導致兩種偏差:一是走向虛無主義,認為一切都沒意義;二是走向另一種執著——既然一切假立,那就追求一個"真實的""非假立的"實體。這兩種偏差都不是四尋思的本意。

誤讀二:去掉"假立"二字,簡化成"自性尋思""差別尋思"

澄清:必須保留"假立"二字。這是論中明確使用的術語。

如果簡化成"自性尋思",就會被誤讀為"去追求那個真實的自性";但加上"假立"二字,意思就變成"去觀察那個被假立的自性"。一字之差,義理完全相反。

同樣,"差別尋思"簡化為"差別"二字,會被誤讀為差別是實體;"差別假立"則明確指出差別是依名言安立的。

誤讀三:把"事"字改作"義"字

澄清:論中原文是事尋思,不是"義尋思"。雖然"事"和"義"在某些語境下可互通,但在四尋思的語境下,"事"特指想事——也就是名言與分別所緣的對象。這個術語不可替換。

誤讀四:以為四尋思只是哲學分析,不是修行方法

澄清:四尋思是純粹的修行方法,不是哲學概念辨析。它的目的是引生四如實智、遠離邪分別執、證得無生法忍。論中明確把它和菩薩修證的階位掛鉤——勝解行住、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最終極清淨證無生法忍。

把它當作哲學分析來讀,是把它降格了;把它當作純粹的觀行來修,才符合論的本意。

誤讀五:以為四尋思只針對有為法

澄清:論中說四尋思施用於一切法。一切法既包括有為法,也包括無為法。所以不能把四尋思限定在"分析世俗現象"的層面。它是對整個存在結構的觀照,包括對涅槃、對佛性、對究竟實相的觀照。

誤讀六:以為四尋思是一次性完成的

澄清:論中明確說,四如實智在不同的菩薩住地有不同的清淨程度。從勝解行住一直到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都尚未極清淨;要到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方才極清淨。

所以四尋思是貫穿菩薩長劫修行的過程,不是頓悟的一次性事件。當代讀者若以為"我觀了一次,證了一次,就完成了",那是低估了菩薩道的漫長與精深。


結語

四尋思是菩薩在概念密林裡的一盞燈。它不要求我們走出概念的世界(那不現實),而是要求我們在概念的運作中保持覺察、保持穿透、保持不被綁架

於名唯見名,讓我們不把文字當成實體; 於事唯見事,讓我們不把描述當成體驗; 於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讓我們不把建構當成本質; 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讓我們不把評價當成真理。

四項觀察層層遞進,最終引向的是:菩薩第一最勝極清淨無生法忍——這是大乘修行中極深邃的證境,也是四尋思最終的指向。

願我們都能在日常的看房、刷手機、加班、育兒、親密關係中,時時記起這盞燈。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1. 定義與核心要義

四尋思(catasraḥ paryeṣaṇāḥ),是《瑜伽師地論》所說菩薩觀察一切法的四種方法,即「名尋思」「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其基本方式,是於名唯見其為名,於事唯見其為事,於自性假立與差別假立,亦唯見其為依名言所作的假立;由此辨明名稱、名稱所指之事,以及在事上安立的自性和差別,不將四者混同為一。

四尋思的目的不止於分別名相,而在於引生四種相應的如實智或「四種如實遍知」,遠離對一切法的邪分別執,並逐步趨入極清淨的無生法忍。因此,「尋思」是能觀察、能引發智慧的方法,「如實智」則是由這種觀察所得的如實通達。

2. 主要闡述

第一,名尋思,是菩薩「於名唯見名」。名稱並不是所指之事本身,而是在事上假立的言說設施。由名稱建立,世間才能對相應之事生起想、見與言說;例如若不建立色等名稱,便不能依色等事生起相應之想,由想而來的增益執著與言說也無從發生。由此尋思所引生的,是「名尋思所引如實智」。

第二,事尋思,是「於事唯見事」。此處的「事」指色等一切「想事」,即名言與分別所緣之事。由事尋思所引的如實智,觀見這些想事本性離言說、不可言說,從而不以所安立的名稱替代或等同於事本身。《瑜伽師地論》又說,對名與事既可作「離相觀」,分別觀察二者,也可作「合相觀」;菩薩復依名、事的合相觀察,通達自性假立與差別假立。

第三,自性假立尋思,是於一切法的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菩薩由此通達:在色等想事中依名言安立的自性,並不是該事自身實有的自性,只是彷彿具有自性而顯現。論中以變化、影像、嚮應、光影、水月、焰水、夢、幻等為喻,說明其似有顯現而非實體,並稱這是最甚深義所行的境界。與此對應者,為「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第四,差別假立尋思,是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所謂差別,同樣不是脫離名言安立而自成的實性;其觀察以名、事合相為基礎,辨識對諸法差別所作的假立。此項引生「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所給論述對前三項的如實智說明較詳,對差別假立所引如實智則主要列明其名稱及其與第四尋思的對應關係。

四種觀察共同施用於一切法。菩薩以四尋思正尋思諸法,獲得四如實智時,一切邪分別執皆得遠離;又觀現法中隨順雜染者無生,並觀先前由邪分別執為因而生的諸法,於未來世永不復生。故四尋思的實踐結果,落實於分別執的止息以及對無生的證知。

3.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條所據材料均出自瑜伽部《瑜伽師地論》(《瑜伽師地論》),未提供其他部類經典或同經異譯本的對應段落,因而不據經外資料增列異說。在現有材料內部,應特別辨明術語:第二項原文作「事尋思」,不作題目概括中可能出現的「義尋思」;第三、第四項則明確帶有「假立」二字,完整名稱是「自性假立尋思」與「差別假立尋思」,不宜僅簡化為「自性尋思」「差別尋思」。因此四項的原文式列法應為「名、事、自性假立、差別假立」。

與四尋思相應的所得,論中有兩種相關表述:一處逐項列為「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另一處總稱「四種如實遍知」。二者分別側重逐項標明由何種尋思所引,以及總括四種如實通達,本文依原文並列,不另作術語裁決。

4.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四尋思與四如實智具有能引與所引的對應關係:名尋思引名如實智,事尋思引事如實智,自性假立尋思引自性假立如實智,差別假立尋思引差別假立如實智。四尋思著重觀察過程,四如實智或四如實遍知著重觀察所得;二者不是彼此無關的兩組法目。

四尋思亦與邪分別執、雜染法無生及無生法忍相連。四如實智在菩薩修行諸住中有清淨程度的差別:自勝解行住直到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尚未達到極清淨;至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方得極清淨,並由此證得「菩薩第一最勝極清淨無生法忍」。這表明四尋思及其所引智慧貫穿一定的修行進程,其圓滿以極清淨無生法忍為標誌。

5. 代表性原文引用

《瑜伽師地論》對四項觀察的綱要,可概括為:「於名唯見名」,「於事唯見事」,於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並列其所得為「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關於修行結果,論中指出,菩薩由四尋思正尋思一切法而得四如實智時,「一切邪分別執皆得遠離」;至相關智慧極清淨,則證得「菩薩第一最勝極清淨無生法忍」。這兩段表述分別顯示四尋思的直接作用與其修行上的圓滿指向。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四種尋思」與「四種如實智」為一組對舉結構,構成菩薩通達諸法實相的核心觀行。四尋思依次為:名尋思、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此處第二項用詞為「事」(事尋思),而非「義」;第三、四項則明確冠以「假立」二字,作「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強調所觀對象本屬假名安立,此為本論獨特之術語形式。

就觀法而言,本論指出菩薩於名「唯見名」、於事「唯見事」、於自性假立「唯見自性假立」、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即以「唯見」為操作要領,將所觀境收攝於其自身而不增益。觀法又分「離相觀」與「合相觀」二途:依名、事合相觀故,通達自性假立與差別假立。

四尋思各引生一如實智,合稱四如實智: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其中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之論述最為詳盡:菩薩如實了知名乃於事假立,目的在令世間起想、起見、起言說;若不假立色等名,則無想、無增益執、無言說,由此透見名言之施設性。事尋思所引如實智則觀一切色等想事「性離言說,不可言說」。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更進一步,通達假立之自性「非彼事自性,而似彼事自性顯現」,並以變化、影像、嚮應、光影、水月、焰水、夢、幻八喻形容其「相似顯現而非彼體」,本論稱此為「最甚深義所行境界」。

在修道位次上,本論將四尋思、四如實智置於菩薩十地架構中。第八地(純清淨住)之證入,須依四尋思於一切法正尋思已,獲得四如實智,如實了知一切諸法,爾時一切邪分別執皆悉遠離,觀現法中隨順雜染無生,當來世永不復生。本論特別指出:此如實智「始從勝解行住乃至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未極清淨;今此住中已極清淨」,故第八地說為「於無生法,證得菩薩第一最勝極清淨忍」。第七遠行地菩薩亦以四尋思為觀行內容,經文稱「應知如前真實義品」。

此外,本論將四種尋思與四如實智攝入「菩薩菩提分法行」之總類,與四念住等三十七菩提分法並列,顯示其在大乘道品體系中之定位。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T1595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真諦譯)》以「四種尋思」為正式術語,即於名、義、自性、差別四處作「假立尋思」。其具體意涵是:於名唯見名,於義唯見義;於名義之自性言說及差別言說,也唯見相應的言說。菩薩於此四處「見度疑決了」,即稱尋思。論中特別指出,自性言說與差別言說皆屬於義,名則與義相應,而名義之相各異,並非同體。

本論以「名義互為客」說明第一尋思方便:名在義中是客,義在名中亦是客,因為二者並非彼此的本性。其論證之一是:若名與義同體,則尚未聞名之時,對義便應已生名智;然而名智並不先於聞名而生,故應尋思名、義互不相即。

四種尋思並非停留於分析名相,而是引生「四種如實智」。名尋思所引如實智,是如實知名唯是為想、見、言說而由世間安立之名;義尋思所引如實智,是知義離一切言說而不可言說。自性尋思所引如實智,是知自性言說唯有言說,所顯之類並非其自性,其顯現如變化、鏡像、谷響、光影、夢相、幻事。差別尋思所引如實智,則如實知差別言說「無有二義」,並以真諦、俗諦說明「非色」與「非非色」等言說方式。

論末歸結,名、義、自性、差別四者皆是假立言說,所欲顯示的是「義不可得」;由義不可得,名亦無自性與差別。因此,尋思所觀並非四者具有固定實體,而是其自性、差別唯依假說安立。由尋思而觀名義等二無所有,名為如實智;「已入」指已得四種尋思,「已解」指已得四種如實智。

在入唯識觀的次第中,本論稱所緣為「意言分別」:它似字言及義而顯現,離此並無別的外境。行者通達名唯是意言分別,復依名遣義,並通達名、義、自性、差別唯以假說為量;於此位不見名及義,也不見自性、差別假說。四種尋思與四種如實智,連同「四種三摩提」,被明說為得入唯識真觀的方便。

本論又將四種尋思配於通達分善根:由四種尋思,於下品無塵觀忍得「光得三摩提」,作為煖行通達分善根的依止;於最上品無塵觀忍則說「光增三摩提」,為頂行通達分善根的依止。此處「無塵」是本論反覆使用的術語,用以表明觀中離外塵而緣意言分別。

就譯語記錄而言,《攝大乘論釋(真諦譯)》使用「四種尋思」「四種如實智」「名義互為客」「意言分別」「無塵觀忍」「三摩提」「通達分善根」等語;其四項固定列為「名、義、自性、差別」,並以「假立尋思」或「假說」揭示其言說安立性。

攝大乘論釋(玄奘譯世親釋)T1597 · 瑜伽部

本釋論對「四尋思」之論述要點如下:

一、四尋思之名義與所觀 釋文明言「由四尋思,謂由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即對名、義、自性、差別四法推求其唯是假立。此中「名」指能詮之文名,「義」指所詮之事義,「自性」與「差別」為對義之兩種分別觀察。與之並舉之四種如實遍智則為名、事、自性、差別,僅「義」與「事」一詞之別。

二、加行之推求方式 菩薩為入唯識勤修加行,即於似文似義意言上,先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次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再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於推求時名為尋思,若如實知不可得時,即名四種如實遍智」,即先觀其假立性,後證其真實皆不可得,由是於似文似義意言悟入唯有識性。

三、四尋思與四種三摩地之對應 四尋思於「下品無義忍中」成就明得三摩地,為煖順決擇分依止;於「上品無義忍中」成就明增三摩地,為頂順決擇分依止。復由四種如實遍智已入唯識、於無義中已得決定,有入真義一分三摩地,為諦順忍依止;從此無間伏唯識想,有無間三摩地,為世第一法依止。

四、頌文與釋義 頌雲:「名事互為客,其性應尋思,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實智觀無義,唯有分別三,彼無故此無,是即入三性。」釋中解:「名於事為客,事於名為客,非稱彼體故」,以名事互不相稱為所觀境。「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者,謂應推尋義之自性差別並無,唯有識量,唯有自性差別假立。「實智觀無義,唯有分別三」者,謂觀於義本無所有,唯有名分別、自性分別、差別分別三種虛妄分別。「彼無故此無」者,謂義無故分別亦無。

五、與三性悟入之關係 釋論指出:觀見名事互為客故,即是悟入遍計所執性;觀見二種本無有義,唯有分別量,唯有自性差別假立故,即是悟入依他起性;亦不觀見此分別故,即是悟入圓成實性。如是名為悟入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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