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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聖三昧

āryasamādhi

聖者所入、與無漏慧相應的定。機器生成

類型 行門難度 進階諦層跨度 一 · 實有→緣生共學初判 · 隨使用進化

當代解讀機器生成

這個概念在說什麼

「賢聖三昧」(ārya-samādhi)這四個字裡,每一個字都帶著嚴格的限定語氣——它不是一般的三昧,不是外道所修的定,也不是凡夫偶爾進入的某種安靜狀態。它是「唯有聖者所證」的「正定」,在《增壹阿含經》(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T0125)中以一個專門術語出現,與「賢聖戒」「賢聖智慧」(乃至「賢聖解脫」)並列,共同構成聖者所證法門的整體。要理解這個概念,必須把握它的三個層次:它在哪個結構中被提出、它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它有什麼獨特的限定條件。

一、在「三法」或「四法」結構中:戒、定、慧、解脫的整體

《增壹阿含經》多次以「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三法並舉,視之為唯有賢聖所能證得之法。在佛陀自述覺悟因緣的段落中,則擴充為四法——「賢聖戒律、賢聖三昧、賢聖智慧、賢聖解脫」——作為其在菩提樹下所求之四項。

這意味著:這裡的「戒」不是一般的持戒,「三昧」不是一般的入定,「智慧」不是一般的聰明,「解脫」不是一般的自在。它們都帶有「賢聖」這個前綴——唯有透過親證四聖諦、斷除見惑乃至思惑的人,才能具足這四法。對凡夫而言,這些是「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睹」的。經文明言:「今我及汝等皆悉覺知賢聖禁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皆悉成就,不復受有,已斷生死根源。」——這是一種對所證法門的鄭重標定。

因此,賢聖三昧是整個解脫道中「定學」的具體內涵,是與戒學、慧學並立、且最終通向解脫的那個部分。它不能脫離戒與慧獨立存在,也不能不指向解脫而單獨成立。

二、內容:由初禪至四禪的次第正定

經文明言:「從初禪有覺有觀,次入二禪、三禪、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這句話濃縮了賢聖三昧的具體內容——它就是由初禪到四禪的次第正定本身。

《增壹阿含經》此處對每一禪的描述較為簡略,主要點出初禪「有覺有觀」與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這兩個端點。依據佛教禪修傳統中對色界四禪的完整定義(與本經的取向完全一致),可以將四個階段的核心特質整理如下,這些描述在阿含其他部類與後世禪修文獻中都有對應:

- 初禪:離欲、惡不善法,有覺有觀,離生喜樂——主動地引導注意力(覺)並持續地觀照(觀),伴隨著從遠離煩惱中生起的喜悅與安樂。經文特地標出「有覺有觀」,說明初禪並非無念的空白,而是一種帶著明確意向性的專注。 - 二禪:內等淨一心,無覺無觀,定生喜樂——覺觀的語言性、概念性運作平靜下來,心進入一種更純粹的內明與專注,喜樂由定而生,而非由覺觀推動。 - 三禪:離喜,妙樂,捨念清淨——連喜的波動也漸漸平息,只剩下一種細膩、平等的安樂(妙樂),心保持著清醒的念與舍。 - 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苦與樂都不再主導身心,憂與喜都退場,只剩下純粹的平等心與清淨的念,這是色界定的頂點。

這四個階段不是「越舒服越好」的競賽。每一階段都是對心的一種特定品質的純化:初禪純化的是覺察與專注的方向性,二禪純化的是專注的純度(概念的擾動退場),三禪純化的是情感的振動(連喜都退場),四禪純化的是感受的中性(苦樂都不再主導)。這是一個由繁而簡、由動而靜、由有念而無念、由有情到中性的過程。

三、結果:發三明(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

經文明言,由四禪之正定成就,「以此三昧,心清淨無瑕穢」,便能發起三明:

- 宿命通:「自識無量宿命事」——能夠直接知見自己過去無數生的經歷,這不是推理,而是心在高度清淨時自然生起的明達。 - 天眼通:「觀眾生善惡趣、好醜隨業受報」——能夠直接看見其他眾生如何隨其業因在善趣、惡趣之間往還,看見行為與果報之間的對應關係。 - 漏盡通:「有漏心、無明漏心得解脫」——心從煩惱的繫縛(漏)中解脫,從根本無明的覆蓋中解脫,並且如實了知這一解脫之事實。

三明之所以稱為「明」(vidyā),是因為它們本身就是對實相的清淨明見。宿命明是對時間之流中業的明見,天眼明是對空間中業的明見,漏盡明則是對解脫本身的明見。經文最後的總結是:「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這是阿羅漢的證詞,也是賢聖三昧之所以為「賢聖」的判定標準。三明不是可有可無的附屬品,而是這個三昧之所以被稱為「賢聖」的內在依據。

四、獨特限定:離貪離利養

《增壹阿含經》的一個重要側面,是把賢聖三昧的證得與「離利養」直接相連。經中以提婆達兜為例,告誡比丘「莫施此心貪提婆達兜利養」——不要讓自己的心攀附在提婆達的供養上。明確指出:「若比丘著於利養者,則不獲三法(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不能成就);不著利養者,便獲三法。」

這是把戒、定、慧三學的成就與「心對物質供養的攀附」直接掛鉤——若心被利養所轉,三法都不能成就。換句話說,賢聖三昧不僅是技術性的禪定問題,更是心對世間名聞利養的根本態度問題。

五、超越性:唯聖者所知

經中強調此三法「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睹,我及爾等曾不見聞」——這段話是佛陀對尚未證得此法的弟子們所說,目的是讓他們正視凡聖之間的鴻溝,並激發向道之心。今佛及弟子已經「皆悉覺知」,已經「不復受有,已斷生死根源」——這是對解脫者與解脫境界的雙重標定:沒有證得的人無法用經驗去想像它,但這並不妨礙它作為一個真實、可證、可達的目標。

補充說明:本次小結所依據者僅有《增壹阿含經》一部。其他阿含部類(《中阿含》《長阿含》《雜阿含》《增支部》等)中是否有關於「賢聖三昧」的對應譯文,本次素材未提供,故不作跨經比對。

生活裡的走查

對於多數當代讀者來說,「初禪到四禪」「宿命、天眼、漏盡三明」「離利養」這些詞聽起來既遙遠又抽象。我們無法在家裡的書房坐禪幾小時就進入初禪,也無法靠讀幾本書就見到自己的過去世。但「賢聖三昧」這個概念,仍然可以在我們日常的「心」裡被認真走查一遍——前提是,我們分清「概念的結構」與「經驗的完全等價」。下面用六個走查場景,逐步把概念落到當代生活的具體處境。

走查一:初禪「有覺有觀」——主動的專注

初禪的特質是「有覺有觀」,即帶著明確方向性的專注與持續的觀照。映射到現代生活的場景:

- 你在處理一件複雜工作,比如趕一份重要的提案。你必須主動把注意力「拉」到面前的材料上(覺),並且持續地讓注意力保持在這個對象上(觀)。這時你的心是有所向的、有所守的,有一個清晰的「所緣」。 - 你在照顧一個哭鬧的嬰兒,必須主動地把注意力從自己的疲憊、煩躁中拉出來,專注觀察孩子的需要。這也是一種「覺」與「觀」。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專注」當成「努力強迫自己集中」。真正的初禪不是咬牙——咬牙屬於欲界的努力,仍帶著緊張與對抗;初禪是「離欲惡不善法」之後自然生起的喜樂性專注,是放鬆後的專注,不是強迫下的專注。我們在工作中經常誤把「繃緊神經」當成「專注」,但前者其實是欲界的焦慮,不是初禪的方向。

走查二:二禪「無覺無觀、定生喜樂」——概念消融後的純一

二禪的特質是覺觀消融,心進入一種純粹的內明。映射場景:

- 一位資深的程式設計師在寫核心算法時進入了「flow」的深度——腦中已經沒有了語言的內在獨白,只有一種純粹的、與問題同在的清晰。 - 一位音樂家在演出中進入了忘我——手指、頭腦、樂器、聲音之間的界線消失了,沒有「我在演奏」的念頭,只有演奏本身。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flow」當成二禪。Flow 通常還帶有對對象的強烈興趣與追求(仍屬欲界);二禪的喜樂是「定生」的——由專注本身所生,而非由對象所激發。而且,初禪到二禪的關鍵變化不是「更舒服」,而是「覺觀這種語言性、概念性的運作不再主導心」。二禪不是更深的「做事狀態」,而是一種做事者與做事對象的某種鬆動。

走查三:三禪「離喜妙樂」——連快樂的波動也平息

三禪的特質是連「喜」的波動都退場,只留下細膩的妙樂與捨念清淨。這是當代最難以生活化映射的一個階段,因為現代人的快樂通常是粗重的——一頓美食、一個好消息、一次勝過對手。但在三禪的狀態中,連這些都已經退場。可以勉強映射的場景:

- 一位長期修行的人在深度靜坐中,經驗到一種「什麼都不想要、什麼都不擔心、什麼都剛剛好」的狀態。沒有狂喜,只有一種恆常的、溫和的安樂。 - 一位經歷過重大失去(比如喪親)並度過悲傷最劇烈階段的人,有時會進入一種「哀而不傷」的狀態——苦還在,但已經不再擾動、推動、撕裂。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這種「哀傷後的平靜」當成三禪。三禪的「妙樂」是與舍、念同時存在的清淨安樂,是主動的禪定狀態,需要持續的定力維持;不是被動的人生境遇,不是「事情過去了所以平靜」。

走查四: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感受的中性化

四禪是色界定的頂點。它的特質是苦與樂都不再主導心,憂與喜都退場。映射場景:

- 一位經驗豐富的急救科醫生,在處理完一個極度慘烈的車禍現場後,能夠回到正常的休息與進食——不是麻木,而是心已經完成了它需要完成的哀悼與處理,回到一箇中性的、清醒的、平等對待一切所緣的狀態。 - 一位資深的冥想者,在經歷了一段極深的禪修後,能夠對任何人事物的出現與消失保持平靜,不迎不拒,念頭清楚但不被念頭牽走。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四禪當成「冷漠」或「情感鈍化」。四禪不是沒有感受,而是感受不再以「苦、憂、喜、樂」這種粗重的方式呈現。經文說「護念清淨」——這份清淨的念本身就是心的明性所在。情緒鈍化的人並非進入四禪,而是進入了麻木;麻木沒有「念清淨」的成分,只是感受的熄滅。

走查五:三明在生活中的「預示」

三明對當代人來說幾乎完全是經驗之外的事。但我們可以在「預示」層面走查一下:

- 宿命通對應的現代理解:我們開始能夠看清自己性格傾向、情緒反應模式、人際關係中的反覆主題,是如何在過去多年中形成的。這不是記起前生,但這是一種「把時間軸拉長來看自己的因緣」的智慧——也是心理治療、深度自我反思所能達到的某種「看見」。 - 天眼通對應的現代理解:我們開始能夠在身邊的人身上清楚看到「行為帶來果報」的規律——誰的善意長出了善緣,誰的算計最終自傷。這也不是真的看見死後的去處,但這是一種對業的明見——也就是《增壹阿含經》所說的「觀眾生善惡趣、好醜隨業受報」的某種世間層面的相似物。 - 漏盡通對應的現代理解:在某些特別深的時刻,我們會經驗到「我」的邊界鬆動了——不是自我崩潰的解體,而是一種不再被貪瞋痴直接驅動的輕安。這是解脫的預兆,不是解脫本身。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把「預示」當成「證得」。現代心理學、敘事治療、正念心理學能幫助我們對自己有更深的看見,但這些都不是三明。三明是聖者所證的智慧,是伴隨著見惑、思惑的斷除而來的;我們的「看見」可能還夾雜著新的煩惱,新的造作。誠實地標定「這只是世間的相似物」,是對自己誠實,也是對三明這個概念的尊重。

走查六:利養的考驗——這才是當代最普遍的試金石

《增壹阿含經》把賢聖三昧的證得與「離利養」直接相連。這一條對當代人來說,可能是六個走查裡最切身的一個。

- 一位有影響力的博主,他寫的內容是為了服務讀者,還是為了漲粉、接廣告、維持流量?後者就是利養的牽制。 - 一位職場中的人,他加班是為了把事情做好,還是為了讓上司看見、為了晉升、為了不被淘汰?後者也是利養的牽制。 - 一位修行人,他學佛、禪修、講經,是為了真正的解脫,還是為了被認可為「老師」、被邀請、被供養?後者就是經中所說的「著於利養,則不獲三法」。 - 一位家長,他陪孩子是為了孩子本身的成長,還是為了讓自己在親友面前顯得是個好家長?後者也是利養的牽制。

經文用提婆達兜作例子——他本身也是出家人,也有修行,但他「貪提婆達兜利養」的心,最終讓他走向了分裂僧團的悲劇。這提醒我們:即使有了出家人的身分,即使表面上在修行,若心對利養的攀附未斷,三法都不能成就。

【最容易映射錯的地方】以為「離利養」是反對正常的工作收入。它不是。它的意思是——當我們做事時,心是否能不被「我能從中得到什麼名聞利養」所主導。物質本身不是問題,心對物質的攀附才是問題。

當代人為什麼需要它

在這個資訊過載、注意力被商品化、價值觀被演算法塑造的時代,「賢聖三昧」這個概念至少給我們提供了三個有用的視角。

第一,它提醒我們,心的清淨是有次第的。 初禪到四禪不是宗教神秘主義,它是一種對「心如何由動而靜、由染而淨」的細膩描述。我們未必能在這一生證得四禪,但可以從中學習到:專注是有層次的,平靜是有層次的,明見也是有層次的。把這個框架內化,我們就能更耐心地對待自己的修煉——不會期待「一次打坐就能大徹大悟」,也不會在打坐十分鐘就放棄。「由初禪到四禪」這個結構本身就是對「急於求成」心態的解藥。

第二,它提醒我們,定與慧是不可分的。 賢聖三昧不是「坐在那裡不動」——它必須引發三明,必須通向漏盡。這是說,真正的定必然伴隨著洞察,伴隨著對實相的看清。如果我們的「冥想」只是讓自己舒服一點、逃避一下焦慮,那還停留在欲界的安樂,不是色界定的方向,更不是聖者的三昧。賢聖三昧的標準是「以此三昧,心清淨無瑕穢,便發三明」——純粹的定如果不通向對實相的看清,就還不是賢聖的三昧。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它提醒我們利養是修行的隱形殺手。 在當代,「利養」的形態遠比古代複雜——它可以是粉絲數、可以是職稱、可以是點贊數、可以是投資回報、可以是「我比別人更懂」的優越感、可以是在某個圈層被認可的歸屬感。我們未必會遇到提婆達兜,但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在自己人生的某個階段,把心交給了某種利養——交給了某個數字、某個標籤、某種社會評價。經文明言「若著於利養,則不獲三法」——這是對所有時代修行者的警告。

從當代腦科學的角度看,深度禪修狀態下的腦活動確實呈現出與日常顯著不同的模式——例如預設模式網絡(default mode network)活動降低、特定頻段的腦波同步性增強、注意網絡更穩定等,相關研究在經驗豐富的禪修者身上累積了一些可重複的觀察。但我們必須誠實地指出:神經科學目前還無法解釋「漏盡通」所指向的那種對煩惱根本性的斷除,也無法測量「心清淨無瑕穢」這種主觀卻極深的內在狀態。神經科學能告訴我們的是「深度禪修時大腦發生了變化」,而不能告訴我們「這就是聖者的證量」。把兩者等同,既低估了科學,也低估了佛法——更何況,腦活動的測量本身有著大量的方法論爭議(樣本大小、主觀報告的依賴、不同傳統禪修方法的差異等),遠未達到定論的程度。AI 領域對「注意力機制」「正則化」「過擬合」等概念的熱議,也容易讓人誤以為可以用技術語言直接翻譯佛法——但技術語言描述的是算法的某種相似性結構,並不等於內在解脫的發生。把類比當成等價,是這個時代最常見的誤讀之一。

常見誤讀與澄清

誤讀一:把「三昧」理解為一般的「冥想」或「入定」

當代很多人聽到「三昧」就直接翻譯成「meditation」「入定」「冥想」。但「賢聖三昧」是一個被嚴格限定的概念:它必須是聖者所證的、由初禪到四禪的正定,並且引發三明。如果只是一般的放鬆、呼吸覺察、身體掃描、正念行走,那是屬於欲界的善心所,不是色界定的範疇,更不是聖者所證的層次。「冥想」這個詞在當代被嚴重稀釋——從心理治療的放鬆技巧到職場的減壓課程都被稱為冥想——但這些都不是《增壹阿含經》所說的「賢聖三昧」。

誤讀二:把「三明」理解為「神通表演」

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在通俗文化裡經常被當成「特異功能」「表演性神通」。但經文明確指出,這三明之所以稱為「明」(vidyā),是因為它們是對實相的清淨明見,是與煩惱的斷除相伴的智慧。宿命明是對時間之流中業的明見,天眼明是對業果規律的明見,漏盡明是對解脫本身的明見。它們不是為了炫耀,而是解脫者所自然具足的智慧。把它們當成「可以表演的東西」,是對解脫智慧的徹底誤讀。

誤讀三:把「初禪到四禪」理解為「越舒服越好」

初禪有喜樂,二禪有定生喜樂,三禪有妙樂,四禪是中性。這不是一場「快樂比賽」。每一階段都是對心的一種特定純化——初禪純化的是覺察的方向性,二禪純化的是專注的純度(概念擾動退場),三禪純化的是情感的振動(連喜都退場),四禪純化的是感受的中性(苦樂都不再主導)。如果用「舒服」來衡量禪那的深淺,是完全錯過了禪那的本質——四禪反而是「不苦不樂」的,這不是退化,而是心從一切感受的波動中徹底自由了。

誤讀四:把「離利養」理解為「反對正常物質生活」

經文的告誡是針對「心對利養的攀附」,不是反對正常的工作收入或物質供養。出家人接受四事供養,是維持修行的必要條件;在家居士從事正當職業以維持生活,也不是過失。問題在於「心是否被利養所轉」——是利養服務於修行,還是修行服務於利養;是工作服務於生活,還是生活服務於工作。提婆達兜的問題不在於他接受了供養,而在於他的心被供養所轉,最終走向了分裂僧團。

誤讀五:把「唯賢聖能證知」當成「凡夫不能修」

經文說此三法「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睹」——這是描述已證者與未證者之間的鴻溝,不是說未證者不能修。事實上,從初禪到四禪的修習,是可以經由正確的修行次第逐步深入的;只是「由初禪到四禪的完整次第正定及其所發的三明」,必須是已經斷除見惑乃至部分思惑的聖者才能完整證得。對於凡夫而言,能夠從這個概念中學到的,是對「心清淨有次第」的尊重,是對「離利養」的反覆提醒,是對「定慧不可分」的堅持。

誤讀六:把「三法並舉」當成三個獨立可分別證得的事物

經文以「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並列,很容易被讀成「我先修戒,再修三昧,最後修智慧」這種線性、模塊化的理解。但「賢聖」這個限定語貫穿三法——它意味著這三法是聖者所證的整體,不能割裂。沒有定基礎的戒是凡夫的持戒,沒有慧觀照的定是外道的定,沒有解脫智慧的戒與定是世間善法。真正的「賢聖」三法是三位一體、相互成就的,這也是為什麼經文強調「不可覺知、不見不聞」——它不是可以分拆打包的零件,而是聖者所證的不可分割的整體。

經典條目機器生成

定義與核心要義

「賢聖三昧」(ārya-samādhi)一詞,據《增壹阿含經》(阿含部·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乃賢聖所修所證之正定之專名。經中明言,此三昧之內容即由初禪(有覺有觀)次第深入二禪、三禪,乃至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之正定;由此心清淨無瑕穢,便發宿命通(自識無量宿命事)、天眼通(觀眾生善惡趣、好醜隨業受報),終至漏盡通,得「有漏心、無明漏心得解脫」,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經中並強調,此三昧「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睹」,唯有佛及弟子已「皆悉覺知」,「皆悉成就,不復受有,已斷生死根源」。

主要闡述

一、三法與四法之結構

《增壹阿含經》多次以「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三法並舉,視之為唯有賢聖所能證得之法。 在佛陀自述覺悟因緣的段落中,則將此三法擴充為四法——「賢聖戒律、賢聖三昧、賢聖智慧、賢聖解脫」——作為其於菩提樹下所求之四項。 本經所用術語即為「賢聖三昧」(配合「賢聖戒律」「賢聖智慧」「賢聖解脫」),未見以其他異名替代。

二、修證次第與所發之功德

經中明言三昧之修證次第:先入初禪(有覺有觀),次入二禪、三禪,終至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由此正定成就後,「以此三昧,心清淨無瑕穢」,便能發起三明——宿命通(自識無量宿命事)、天眼通(觀眾生善惡趣、好醜隨業受報)、漏盡通(「有漏心、無明漏心得解脫」)。最終證「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故經中所謂「賢聖三昧」即指由初禪至四禪之正定,由此引發三明,屬賢聖所證之定。

三、與利養之對立

經中特以提婆達兜為例,告誡比丘「莫施此心貪提婆達兜利養」。明確指出:若比丘「著於利養」則「不獲三法」(即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不能成就);若「不著利養」則「便獲三法」。 此將賢聖三昧之證得與離貪、離利養直接掛鉤,是本經較具特色之教誡側面。

四、唯賢聖能證知之超越性

經中強調此三法「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睹,我及爾等曾不見聞」;今佛及弟子已「皆悉覺知賢聖禁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皆悉成就,不復受有,已斷生死根源」。 此段凸顯賢聖三昧之超越性與不可言傳性,亦說明其與「已斷生死」之解脫智密不可分。

不同部類與譯本的表述差異

本次小結所依據者僅有《增壹阿含經》(阿含部·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一部。據此一經觀之,本經始終以「賢聖三昧」一詞作為固定術語,未見以其他異名替代。在結構上,則呈現「三法」與「四法」之兩種並列形式:一般段落以「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三法並舉;於佛陀自述覺悟段落,則加「賢聖解脫」擴為「賢聖戒律、賢聖三昧、賢聖智慧、賢聖解脫」之四法。 此二種並列形式是否於其他阿含部譯本(如《中阿含》《長阿含》《雜阿含》等)亦有對應異譯,目前未見本小結所引述之材料,故此處僅依《增壹阿含經》現行本文為據,不作跨譯本之比對。

與相關概念的關係

一、與賢聖戒、賢聖智慧(及賢聖解脫)之並列關係

「賢聖三昧」於《增壹阿含經》中恆與「賢聖戒」(或「賢聖戒律」)、「賢聖智慧」並列合稱;在佛陀自證段落中,則再加「賢聖解脫」為四法。 三者(或四者)並稱,顯示此處將戒、定、慧、解脫視為賢聖所證之整體法門,其中三昧居於定學之位置,與戒學、慧學並立。

二、與初禪至四禪之關係

經中所述「賢聖三昧」之具體內涵,即由初禪(有覺有觀)至二禪、三禪、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之次第正定。 故此三昧與色界四禪之禪那直接相應,是其正定之具體內容。

三、與三明之關係

由四禪之正定成就,便發三明——宿命通、天眼通、漏盡通。 三明乃賢聖三昧之直接所發之功德,亦為此三昧之所以為「賢聖」之判定標準。

四、與離貪離利養之關係

經中以提婆達兜為例,將「著於利養」與「不獲三法」(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相連;將「不著利養」與「便獲三法」相連。 顯示賢聖三昧之證得以離貪、離利養為必要前提。

代表性原文引用

一、三法並舉之段落:

「此三法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睹,我及爾等曾不見聞……今我及汝等皆悉覺知賢聖禁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皆悉成就,不復受有,已斷生死根源。」

二、與離利養相連之段落:

「莫施此心貪提婆達兜利養。若比丘著於利養者,則不獲三法;不著利養者,便獲三法。」三法即賢聖戒、賢聖三昧、賢聖智慧。

三、四禪次第引發三明之段落(佛陀自述覺悟因緣):

「我爾時求此四法——賢聖戒律、賢聖三昧、賢聖智慧、賢聖解脫……從初禪有覺有觀,次入二禪、三禪、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以此三昧,心清淨無瑕穢……發宿命通……得天眼通……漏盡通……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

四、總攝三昧次第之段落:

由初禪(有覺有觀)至四禪(護念清淨,憂喜除盡),「以此三昧,心清淨無瑕穢」,發宿命、天眼、漏盡三明,得「有漏心、無明漏心得解脫」。

小結

綜合觀之,《增壹阿含經》以「賢聖三昧」一詞作為賢聖所修證正定之專名,恆與「賢聖戒」「賢聖智慧」並稱(於佛陀自證段加「賢聖解脫」為四法);內容上指由初禪至四禪之正定及其所發之三明。其獨特教誨在於:一者將賢聖三昧與離利養相連,二者強調此三法唯賢聖能知、非凡夫所能覺。本次小結所據僅此一經,其他部類及譯本之相關論述未見於此處,故凡涉及跨經比對之處,暫付闕如。

各經小結機器生成

增壹阿含經T0125 · 阿含部

《增壹阿含經》論「賢聖三昧」時,主要將其置於由戒、定、慧組成的修學架構中加以說明,並具體描述其修證階次與成就相狀。

一、法數結構與術語形式 本經數處經文將「賢聖三昧」與「賢聖戒」、「賢聖智慧」並列,合稱三法。世尊告諸比丘:此三法「不可覺知,不見、不聞,經歷生死,未曾瞻覩」,唯有已斷生死根原者方能成就。又以提婆達兜為例對照:著於利養者不得此三法,不著利養者便獲此三法,顯示三法互為關聯、同修同證。另有一處以「四法」形式出現,述世尊昔於樹王下求「賢聖戒律、賢聖三昧、賢聖智慧、賢聖解脫」四法。值得注意的是,該處所用為「賢聖戒律」,與上文「賢聖戒」名稱微異,此為本經並存的兩種稱呼。

二、修證之具體階次 本經具體描述「賢聖三昧」的修證過程乃依四禪階梯漸進:由有覺有觀之初禪,經二禪、三禪,至護念清淨、憂喜除盡之四禪。修習中經文反覆以「心清淨無瑕穢」形容其定境,並雲諸結使斷、逮於神通。依此定力,依次成就三明:自識無數宿命事(宿命明)、以天眼觀眾生類生終與善惡趣(天眼明)、漏盡而得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漏盡明)。此中「漏盡通」、「心解脫、智慧解脫」並見於本經不同經文,為其描述此三昧究竟之術語。

三、證果之相狀 經文明言,修得此三昧之究竟相狀為「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即阿羅漢之果。又謂得解脫者雖食粳糧善饍亦無有罪,蓋以「無欲、盡愛」、「無瞋、盡恚」、「無愚痴、盡愚痴」為其性行。

四、得定之條件 另有一偈頌提示成就三昧之條件:須「除去於事業」、「非思惟亂」,並「樂於法」、「分別其法義」,方能致三昧定。

綜上,《增壹阿含經》以「賢聖三昧」為聖者所入、與無漏慧相應之定,其與「賢聖戒」或「賢聖戒律」及「賢聖智慧」並列,間或加入「賢聖解脫」成四法;其修證內涵為四禪及三明之具體實踐,終究成就漏盡解脫。

大般涅槃經(南本)T0375 · 涅槃部

《大般涅槃經(南本)》在所引經文中並未直接使用「賢聖三昧」這一合成名目,而是以「聖定」、出世間奢摩他,以及依聖者果位施設的各種三昧,呈現聖者之定的內涵。經中解釋「聖行」為佛及菩薩所行,並以具有聖法、常觀諸法性空寂、具足聖戒及「聖定、慧」等條件說明何以名為聖人。由此可見,此經的核心用詞是「聖定、慧」並舉,定並非孤立施設,而置於聖法、聖戒、智慧與觀法空寂的整體聖行之中。

經文進一步以奢摩他、毘婆舍那與憂畢叉分別說明定、慧、捨。奢摩他能滅一切煩惱結、調伏諸根惡不善法、令身口意三業寂靜、使眾生遠離五欲,並清除貪欲、瞋恚、愚痴三濁,因此稱為「定相」;毘婆舍那則稱正見、了見、能見、遍見、次第見與別相見,名為「慧」。這些表述顯示,此經論定時特別著重止息煩惱、調根、寂靜與遠離,而論慧則著重如實觀見。

定與慧的均衡是此經的重要側面。經中說,三昧偏多便應修慧,慧偏多便應修三昧;「三昧、慧等」即名為捨。十住菩薩被說為智慧力多而三昧力少,聲聞、緣覺則三昧力多而智慧力少,故皆不能明見佛性;諸佛世尊因定慧平等,故能明見佛性、了了無礙。此處所重不只是入定,而是定慧相稱,並以「捨相」表示二者平等無偏。

在分類用語上,此經說奢摩他有「世間」與「出世間」二種,又分成就與不成就、下中上等層次;成就者列為諸佛、菩薩,不成就者列為聲聞、辟支佛等,上者為諸佛、菩薩,中者為聲聞、緣覺,下者為凡夫。這是本經依行者層次與成就程度陳述定法的特有組織方式。

經中又直接依聖者及覺者名位列舉七種三昧,即「須陀洹三昧、斯陀含三昧、阿那含三昧、阿羅漢三昧、辟支佛三昧、菩薩三昧、如來覺知三昧」。此外並列八解脫三昧、九次第定及十一切處三昧等多重分類。故就多譯名歸一而言,應明確記錄:本經沒有以「賢聖三昧」統攝命名,而以「聖定」、各果位三昧及「出世間」奢摩他等語表達相關義涵;其中「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均是本經實際採用的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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