捨心
upekṣā-citta
捨心是指超越苦樂、遠離愛憎執著,安住於平等、正念正智與大悲的無上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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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099 · 阿含部
在《T0099》(阿含部,劉宋求那跋陀羅譯)中,「捨心」被描述為一種超越苦樂、遠離執著與瞋恨、平等無偏的心境。該經從無上修根、六常行、四無量心的修習果位,以及面對肉體痛苦時的具體實踐等多個維度,對「捨心」進行了深入的論述。 一、 無上修根與「厭、不厭俱離」的捨心 經中藉由佛陀與外道弟子欝多羅的對話,對比了外道與佛法在修持諸根上的本質差異。外道認為「眼不見色,耳不聽聲」即是修根;佛陀則指出,真正的「賢聖法、律無上修諸根」,是在眼見色、耳聽聲等六根對六境時,不論面對的是可意(順境)、不可意(逆境)或可意不可意之境,皆能以正念正智調伏自心。其最高境界為「欲修如來厭、不厭俱離捨心住正念正智」,即超越了喜厭的兩極,安住於捨心與正念正智之中 [chunk:5807]。 二、 六常行中的捨心安住 經中多次強調「六常行」的修行。所謂六常行,是指比丘在眼見色、耳聞聲、鼻嗅香、舌嘗味、身覺觸、意知法時,皆能做到「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 [chunk:5962, chunk:5964, chunk:5966]。這種在日常六根接觸六境時皆能安住於捨心的成就,在世間是極為難得的(「世間難得」) [chunk:5964, chunk:5966]。成就此六常行的比丘,是世間應當承事、恭敬、供養的對象,堪稱「世間無上福田」 [chunk:5966]。 三、 捨心修習的獨特果位與力量 在與外道的比較中,佛陀明確指出了修習「慈、悲、喜、捨」四無量心各自所能達到的最勝果位。其中,修習「捨心」並多加修習,其最勝之處在於能契入「無所有入處」(即無所有處定) [chunk:7715]。此外,經中亦提及捨心修習的強大功德力量。在對比惡業與善行時,指出若將妄語等惡業與修習捨心的功德相比,惡業是完全無法與捨心功德相提並論的(「妄語對以捨心,不得為比」) [chunk:8046]。 四、 面對肉體極苦時的捨心實踐 經中記載了佛陀親自示現捨心力量的具體事例。當佛陀被金鎗刺傷足部(「金鎗刺足」)、身體產生劇烈痛苦時,佛陀憑藉著「能得捨心,正智正念」,做到了「堪忍自安,無退減想」 [chunk:18009]。前來讚嘆的天神也在偈頌中歌詠佛陀「身生諸苦痛,而能行捨心,正智正念住,堪忍以自安」的超然境界 [chunk:18014]。這表明捨心不僅是一種理論,更是能在極端肉體痛苦中保持內心平靜與不退轉的實踐力量。 五、 平等心想與「捨」的特徵 經中的偈頌進一步將捨心的特徵描述為「心想常平等」。無論是對於所接受的還是不接受的事物(「於諸受不受」),其心境始終保持平等無二 [chunk:18929, chunk:18931]。此外,經中也使用「捨」字來表達對不善心境與煩惱的斷除,例如應當「捨不樂心」 [chunk:19032],以及應當捨棄貪欲、瞋恚、愚癡等「諸塵」 [chunk:19032]。 總結而言,《T0099》中的「捨心」並非消極的逃避或感官的關閉,而是在積極面對六塵境界、甚至面對極端肉體痛苦時,以「正念正智」為基礎,超越苦樂與愛憎,達到「不苦不樂」、「厭不厭俱離」及「心想常平等」的無上心境。其修習的極致能導向「無所有入處」,是賢聖無上修根與六常行的核心體現。
T0310 · 寶積部
在《T0310》中,“捨”或“捨心”被赋予了多层次的内涵,既指超越爱憎、怨亲的平等心境,也包含具体的布施行为与高深的忍辱实践: 1. 平等无二与不生憎爱的核心心境:菩萨在面对利衰、毁誉、称讥等世间八风时,心无高下与忧喜,能“善住法性”[chunk:15592]。在怨亲、善恶、爱憎之间,其心平等无二,不生执著。经中以“等心如地,荷负一切,于善于恶,无所增减”以及水、火、风、空、法界等自然意象,来形容这种“不增不减,常入平等”的境界[chunk:19229]。通过远离我与我所,菩萨能“安住平等心,则不生憎爱”[chunk:19225]。 2. “捨煩惱捨”与“護自他捨”的分类:经中将舍细分为多种状态。菩萨在苦乐、怨亲等境中自然发起胜对治,称为“捨煩惱捨”[chunk:15592]。而当身体被他人节节支解时,内心唯住于舍、无所希望,且不因眼色等相生损害,称为“護自他捨”[chunk:15592]。这种被损不报、自他俱忍、平等对待有恩与无恩者的修行,又被称为“無諍極捨”、“滅自心捨”、“觀自體捨”与“不害他捨”[chunk:15592]。 3. 时非时舍与不耽著于舍:经中强调,佛并不听许菩萨“唯修於捨”,菩萨仍需精进修习诸行,故应“於時非時乃應修捨”[chunk:15592]。若见有情受众苦,菩萨“終無安住於捨心”而置之不理[chunk:15795]。在终极解脱层面,则表现为“無取亦無捨”[chunk:17655],甚至“不起平等不平等心”,超越对平等相的执著[chunk:15719]。 4. 以「施捨」界定「捨心」的独特术语:在论及菩萨成就的八法时,该经将“成就捨心”直接定义为具体的布施行为,即菩萨作为“能捨主、是施主”,向沙门、婆罗门及贫穷乞丐等施予衣食、医药等资生之物[chunk:19257]。这体现了该经将内心的平等超越与外在的无吝施舍(以“能捨主”称施主)相统一的独特视角。
T0397 · 大集部
在《T0397》中,對「捨心」這一概念進行了極為系統且多維度的論述,主要區分為如來之「大捨」與菩薩之「菩薩捨」,並提出了多種獨特的術語與修持面向。首先,如來所成就的捨心被稱為「智捨心」或「大捨」[chunk:11712]。如來是透過修身、修戒、修心、修慧以及斷除愚癡,從智慧中修得此捨心,因而「無不知捨」[chunk:11712, chunk:11713]。這種大捨超越了世間,具體表現為多種深層的捨心狀態,經中稱之為:「聖捨」、「畢竟捨」、「轉梵輪捨」、「共大悲捨」、「為利眾生捨」與「知對治捨」[chunk:11712]。其特徵是「無增無減、不高不下,不雜煩惱、不一不二,不觀時節、無礙無對,不住不動、不隱不顯,真實不虛」[chunk:11712],且對一切眾生「無愛恚,不動不住」[chunk:11713]。此外,在修習四無量心時,經中亦提及為調伏眾生而「非畢竟捨修集捨心」[chunk:12398]。其次,經中詳細闡述了菩薩在實踐中所展現的幾種「捨」的面向:其一為「菩薩捨於煩惱」,指放捨所愛、斷除瞋恚,對親近與不親近的人皆得「平等心」;對於持戒與毀戒、作善與作惡,意無增減且無二相;於愛與非愛、善惡言語皆不著不繫,於一切眾生及上中下皆得平等心與等光明[chunk:13783]。其二為「菩薩捨護己他」,指在身體受到割截時心無瞋恨、不求報復,能捨離內外身口而不生諍訟;在六根面對六塵時不生欲污與諍訟。其核心在於「不傷不害」、「於利非利心行平等」以及「於第一義不生諍論」;值得注意的是,經中特別指出「諸佛世尊不聽菩薩於諸眾生而行捨心」,因為菩薩必須常修精進以利益自他、勤求善根,此即「菩薩捨護己他」的積極不退轉特質[chunk:13783]。其三為「捨時非時(無盡捨)」,指菩薩在特定情況下的抉擇與捨棄,如不引接非器眾生、不受衰毀譏苦、捨棄決定求聲聞者;以及在修持某一波羅蜜時暫捨其他(如行布施時捨修持戒),這被稱為「修無盡捨」[chunk:13783]。最後,經中論述了「捨忍清淨平等」的修持。這要求菩薩捨棄外在資財及自身快樂,忍受諸苦以令他人得樂[chunk:15137]。當面對乞求者的瞋怒、罵辱與欺陵時,菩薩應作思惟,將罵辱音聲及違逆之事「皆悉如風」予以棄捨而不生瞋恨[chunk:15137]。進而對一切眾生「欲捨種種想」,將一切文字語言的分別皆視之如風,離於種種想,從而成就「捨忍清淨平等」[chunk:15137]。綜上所述,本經中的「捨心」不僅是遠離愛憎的平等心境,更結合了智慧、大悲與忍辱,發展出「大捨」、「捨於煩惱」、「捨護己他」、「無盡捨」及「捨忍清淨平等」等豐富的實踐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