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方
ṣaḍ-diś
指佛教将世俗空间六个方向,重新定义为世间人伦中六种核心双向道德义务关系的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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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001 · 阿含部
在《T0001》中,“六方”概念经历了一次从世俗空间方向到佛教伦理关系的深刻重构。 首先,经中描绘了世俗对“六方”的传统礼拜。长者子善生遵循父亲临终遗命,在清晨沐浴后,向“东、西、南、北、上、下”六个物理空间方向进行周遍礼拜[chunk:9463]。对此,佛陀指出,虽然世俗中有这些方向的名称,但在佛门“贤圣法”中,并非通过直接向空间方向礼拜来表示恭敬[chunk:9463]。 佛陀将物理的“六方”重新定义为世间人伦中的六种核心关系,并赋予了具体的双向道德义务: 1. 东方指代“父母”:子当以供奉能使无乏、凡有所为先白父母、父母所为恭顺不逆等五事敬顺父母;父母亦当以制子不听为恶、指授示其善处、慈爱、为子求善婚娶、随时供给所须等五事敬亲其子[chunk:9474][chunk:9476]。 2. 南方指代“师长”:弟子当以给侍所须、礼敬供养、尊重戴仰、敬顺无违、闻法善持等五事敬奉师长;师长亦当以顺法调御、诲其未闻、令善解义、示其善友、尽以所知诲授等五事敬视弟子[chunk:9474][chunk:9476]。 3. 西方指代“妻妇”:夫当以相待以礼、威严不𡤏、衣食随时、庄严以时、委付家内等五事敬待妻;妻亦当以先起、后坐、和言、敬顺、先意承旨等五事恭敬夫[chunk:9474][chunk:9476]。 4. 北方指代“亲党”(或称“亲族”):人当以给施、善言、利益、同利、不欺等五事亲敬亲族,亲族亦以五事回敬[chunk:9474][chunk:9476]。 5. 下方指代“僮僕”[chunk:9474][chunk:9476]。 6. 上方指代“沙门、婆罗门、诸高行者”(或简称为“沙门”)[chunk:9474][chunk:9476]。 佛陀强调,真正的“礼敬六方”并非孤立的仪式,而是建立在个人道德修养的基础之上。修行者必须首先“知四结业”(杀生、盗窃、淫逸、妄语),不于“四处”(欲、恚、怖、痴)作恶,并能知“六损财业”[chunk:9463]。只有在远离这些恶行的前提下,通过履行上述双向的社会责任来礼敬六方,才能使“彼方安隐,无有忧畏”[chunk:9474],并在现世获得智者称赞,命终后生天、善处[chunk:9463][chunk:9476]。 此外,在描述宇宙地理时,本经亦使用东、西、南、北四方来指代须弥山周围的四大天下(弗于逮、阎浮提、俱耶尼、欝单曰)及须弥山四面的材质与光照[chunk:10152]。 在术语形式上,本经使用“贤圣法”来对比世俗礼法[chunk:9463];在人伦对应中,将北方称为“亲党”或“亲族”[chunk:9474][chunk:9476],上方称为“沙门、婆罗门、诸高行者”[chunk:9474]或“沙门”[chunk:9476];并使用“四结行/四结业”与“四处”等特定术语作为礼敬六方的道德前提[chunk:9463]。
T0026 · 阿含部
《T0026》中对“六方”概念的论述,主要围绕世俗方位礼拜向佛教社会伦理关系的转化展开。 一、概念的引入与世尊的重新诠释 经中记载,善生居士子因父亲临终遗敕,每日平旦沐浴、着新蒭磨衣(或作芻磨衣)、手执生拘舍叶,向“六方”(东、南、西、北、下、上)进行礼拜,以求与众生互相恭敬、供养、礼事[chunk:3846][chunk:3847]。世尊见后予以重新诠释,指出“圣法律中”亦有六方,若能善别六方、离四方恶不善业垢,则现法可敬,命终必生天中[chunk:3847][chunk:3872]。 二、圣法律中“六方”的具体指代与双向伦理 世尊将六个空间方向赋予了具体的社会角色与双向的道德义务,强调“二俱分别”的互动关系[chunk:3872][chunk:3873]: 1. 东方(子与父母):指子与父母的关系。子当以增益财物、备办众事等五事奉敬父母;父母亦以爱念儿子、供给无乏等五事善念其子[chunk:3872]。 2. 南方(弟子与师):指弟子与师长的关系。弟子当以善恭顺、善承事等五事恭敬供养师长;师长亦以教技术、速教等五事善念弟子[chunk:3872]。 3. 西方(夫与妻子):指丈夫与妻子的关系。夫当以怜念妻子、不轻慢等五事爱敬供给妻子;妻子则当以重爱敬夫、重供养夫等十三事善敬顺夫[chunk:3872][chunk:3873]。 4. 北方(大家与奴婢使人):指主人与仆役的关系。大家当以随其力而作业、随时食之等五事愍念给恤奴婢使人;奴婢使人则当以随时作业、专心作业等九事善奉大家[chunk:3873]。 5. 下方(亲友与亲友臣):指亲友之间的关系。亲友当以爱敬、不轻慢等五事爱敬供给亲友臣;亲友臣亦当以知财物尽已供给财物等五事善念亲友[chunk:3873]。 (注:在本经所引原文中,虽提及“上方”为六方之一[chunk:3872],但未包含其具体对应的伦理关系阐述。) 三、独特术语与表述形式 本经在论述该概念时,使用了特定的译语与表述。例如,以“大家”称呼主人,对应“奴婢使人”[chunk:3873];以“亲友臣”与“亲友”并列[chunk:3873];在描述世俗仪式时使用“蒭磨衣”(或“芻磨衣”)与“生拘舍葉”[chunk:3846][chunk:3847]。此外,经中通过“二俱分别”这一表述,突出了圣法律中六方关系的对等性与双向责任[chunk:3872][chunk:3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