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福
pāpa-puṇya
指恶业之罪与善业之福,是决定众生堕落恶道或往生善道的因果业报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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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tra
T0374 · 涅槃部
在《T0374》中,关于“罪福”(即恶业之罪与善业之福)的论述,主要围绕否定因果的外道邪见、业果的决定与不决定、罪福的分类与具体受报,以及菩萨对罪报的超越展开。 一、外道对罪福的否定与世人的忧惧 经中首先借大臣之口,引述了外道阿耆多翅舍欽婆羅的邪见。该外道宣称,无论是亲自或教唆他人进行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等恶行,还是行善布施,皆是“悉無罪福,無施、戒、定” [chunk:9253]。这种观点彻底否定了善恶因果。然而,造下杀父重罪的阿闍世王却深信因果,因见及“未來不善苦果”而忧愁苦恼,自知已临近地狱炽火 [chunk:9253]。 二、业力深奥与罪福受报的决定与不决定 佛陀指出,在佛十力中“業力最深”,并阐明作业有“決定”与“不決定”之分 [chunk:9591]。 1. 智愚对罪福受报的影响:并非所有恶业都必定带来等同的重报。有智慧的人能以智慧力,使地狱极重之业(重罪)在现世轻受;而愚痴之人则因不善深厚,使现世的轻业(轻罪)在地狱中重受 [chunk:9591, chunk:9592]。 2. 定业的定义:若以“定心”造作善恶等业,且造作之后深生信心、欢喜,或发誓愿供养三宝,则称为“定業” [chunk:9592]。 3. 修道对定业的转化:佛陀强调,正因为业力有不定性,修行梵行和圣道才具有意义。圣人修道正是为了“壞定業,得輕報” [chunk:9591]。 三、罪福的分类与具体果报 经中将业与果报的关系细分为四种: 1. “黑黑果報”:作业时垢,果报亦垢,对应恶业之罪 [chunk:9719]。 2. “白白果報”:作业时净,果报亦净,对应善业之福 [chunk:9719]。 3. “雜雜果報”:作业时杂,果报亦杂 [chunk:9719]。 4. “不黑不白不黑不白果報”:即无漏业,因其不感召世间果报,故不称为“白”,而称为“寂靜” [chunk:9719]。 在具体的罪福去处上,经中指出: - “十惡法”(恶业)定堕于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其中,上因缘受地狱身,中因缘受畜生身,下因缘受饿鬼身 [chunk:9719]。 - “十善之業”(善业)则定生于人、天善道 [chunk:9719]。 四、菩萨对恶业罪报的超越 虽然罪福因果真实不虚,但菩萨摩訶薩已超越了恶业的束缚。菩萨本身并无地狱或畜生恶业,但为了度化众生,会以大誓愿力主动示现堕入地狱或受畜生身(如作麞鹿、熊羆、龙蛇等),在恶道中广说佛法,令罪人坏恶果报,使地狱空虚 [chunk:9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