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律
sūtra-vinaya
「經律」指佛教的經典與戒律,是修行者應善加受持的教法,亦是辨別正法與魔說的根本標準。
当代解读
AI 正在撰写当代解读…
经典条目
各经小结
T0001 · 阿含部
在本部经典《T0001》中,“經律”这一概念主要在规范修行者行为、反对无益争讼的语境中被提及,同时经中对“經”的分类与持守有着具体的阐述。首先,关于“經律”的掌握与争论,本经呈现了一个独特的反面视角。经中指出,当时有其余沙门、婆罗门在接受信施之后,不思精进,反而聚集在一起进行无益的争讼。在园观、浴池或堂上,他们互相是非,并以“我知經律,汝無所知”作为攻击和贬低他人的论据 [chunk:9808][chunk:9829]。这些争讼者自称“我趣正道,汝向(或趣)邪徑”,并指责对方“以前著後,以後著前”,甚至自诩“我能忍,汝不能忍;汝所言說,皆不真正” [chunk:9808][chunk:9829]。与此相对,本经强调,真正进入佛法的人(“入我法者”)以及沙门瞿昙(佛陀)绝对没有这种利用“經律”进行自我标榜和相互争斗的行为 [chunk:9808][chunk:9829]。这表明,在本经的语境中,“經律”虽是修行者应当知晓的教法,但若将其作为争名夺利的工具,则违背了佛法的本意。其次,关于“經”的具体范畴,本经在另一处论述中给出了明确的分类,即“十二部經” [chunk:9492]。经中要求比丘应当对这十二部经“自身作證,當廣流布”,并且要“當善受持,稱量觀察,廣演分布” [chunk:9492]。值得注意的是,本经对“十二部經”的命名具有非常独特的术语形式,与其他经典常见的译名有所不同。本经中所列出的十二部经名称依次为:一曰《貫經》、二曰《祇夜經》、三曰《受記經》、四曰《偈經》、五曰《法句經》、六曰《相應經》、七曰《本緣經》、八曰《天本經》、九曰《廣經》、十曰《未曾有經》、十一曰《譬喻經》、十二曰《大教經》 [chunk:9492]。这些译名(如以《貫經》代指契经、以《天本經》代指本生、以《大教經》代指论议等)是本经在论述“經”这一概念时的独特用词,反映了后秦译经时期的特定翻译风格。最后,本经还强调了对待经典与说法的正确态度。当比丘在听闻他人说法时,若遇到关于句与义的争议(如“句不正,義正”或“句正,義不正”),不应轻易言是或言非,而应当共同推求、和合无诤,如同“同一師受,同一水乳”,在如来正法中自s炽然,快得安乐 [chunk:9492]。综上所述,本经中的“經律”概念,既包含了需要比丘善加受持、广为流布的“十二部經”等核心教法,又在行为规范上警示修行者,不可因自恃“知經律”而产生諍訟与是非。
T0374 · 涅槃部
在本部经典中,“经律”作为佛教经典与戒律的合称,是辨别佛陀正法(佛说)与魔王邪说(魔说)的核心概念。经文通过多个维度详细阐述了真伪“经律”的判定标准,并确立了大乘方等经典在经律体系中的至高地位。 一、经律中佛说与魔说的辨析标准:经文指出,凡是符合佛陀成道、菩萨行持及清净戒律的,才是真正的佛说经律。在菩萨事迹方面,若经律记载菩萨诞生时诸天礼敬、菩萨舍离贪心出家修道,此为佛说;若说诸天不礼敬佛,或说菩萨在深宫贪著五欲,则为魔说[chunk:8782]。若说菩萨示现入天祠、通达世间伎艺文章以度化众生,虽处诸见而不生爱心,此为佛说;若仅以怨亲平等、不涉世法来定义如来,则为魔说[chunk:8784]。在比丘戒律方面,若经律说佛陀听许比丘蓄养奴婢、受蓄金银、耕田贩卖、行持咒术占相、食用肉类等,皆是魔说[chunk:8782, 8783];若经律严格制止比丘蓄积不净之物、行世俗杂事,并主张驱逐破戒者,才是如来所说的经律制订[chunk:8783]。 二、大乘方等经典与经律的圆满关系:经文特别针对当时排斥大乘的现象,厘清了方等经典在经律中的地位。若有人执着于“九部法印”,认为律中不应有方等经典,甚至指责方等经是调达(提婆达多)所造,这种破坏佛法、相是非的言论属于魔说[chunk:8784]。相反,真正的佛说经律预示了未来世会有大乘方等经典出现。经文强调,在九部经之外,若有人能了知方等经典的深义,才算得上是“正了经律”[chunk:8784]。 三、独特的术语形式与比喻:这部经在论述经律及经典分类时,使用了独特的术语和比喻。经中将“九部经”比喻为“半字”(教导幼稚之子的初级文字),将“方等大乘经典”比喻为“毘伽罗论”(长大后所学的深奥论著)。如来先说半字九部经,后演说毘伽罗论,以明示如来常存不变之理[chunk:8740]。此外,经中将经典划分为“十一部经”与“方等经”,指出十一部经(因未说佛性与如来常乐我净)属于世法、有坏灭,而方等经典(大涅槃经)作为诸佛秘密之藏,无有坏灭[chunk:9234]。经中也提及了“十二部经”的表述,并赞叹大涅槃经是一切善法宝藏与字义秘藏[chunk: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