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学经藏 · AI 解读

有餘涅槃

sopadhiśeṣanirvāṇa

烦恼已尽而余依身仍存的涅槃。机器生成

类型 果位难度 深研谛层跨度 一 · 实有→缘生 ⇢ 四 · 离言空性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判教镜头〕声闻以烦恼尽而余依身存为有余涅槃(1);唯识以真如出烦恼障正面重释,通于离言(4)。并列不裁决。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有余涅槃”最容易被误听成一种不彻底的涅槃:似乎烦恼还剩一点,所以叫“有余”。恰恰相反。依《大智度论》的分判,有余涅槃成立的关键,正是诸烦恼已经灭尽;“有余”所指的,是由过去因缘所成、仍在运行的五众之果。

一句话说,就是:烦恼之因已尽,五众之果犹存。

《大智度论》把五众譬作重担,因为色、受、想、行、识这一整套身心过程,是苦恼发生和显现的所依。舍担又分两个层次:

- “舍五众因缘——诸烦恼”,是有余涅槃。 - “舍五众果”,是无余涅槃。

这里尤其要读准“因缘”二字。论文明定它是“诸烦恼”,不能泛化成一切生理、心理和环境条件都消失了。证得有余涅槃的人仍然有眼耳鼻舌身意,仍会看见、听见、行走、说话、吃饭,也仍可能衰老、生病;但推动贪取、瞋拒、痴迷以及未来苦果相续的烦恼,已经灭尽。

“五众之果尚存”,也不能缩成“肉身还在”。《大智度论》这里说的是五众,不只是色众:

- 色众: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包括身体,也包括所经验的物质境界,不能只译成“肉身”。 - 受众:接触境界时所生的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它是感受的调性,不等于情绪故事。 - 想众:对境取相、辨认、标记,例如认出这是声音、那是熟人;不是漫无边际的“想法”或幻想。 - 行众:除受、想之外的意志、趋向与种种心理造作;不能窄化成身体做出的“行动”。 - 识众:依根缘境而有的识别、了知活动,如眼识、耳识等;不是一个躲在身心背后的恒常灵魂。

因此,有余涅槃不是人变成没有知觉的空壳,而是五众照常呈现,却不再被无明和爱取接管。可以借一个当代比喻帮助理解:机器仍在运转,但那套不断把经验加工成“我要占有”“我必须排斥”“这能证明我是谁”的程序,已经从根上止息。这个比喻只能说明“功能仍在、烦恼不起”的区别;它不意味着心等于计算机,更不是以人工智能证明佛法。

有余与无余的差别,也不是“一个断了烦恼、一个没有断净”。按照《大智度论》这里的结构,二者都不应被理解成烦恼尚存;差别在于:

- 有余涅槃:烦恼已舍,现存五众之果尚未舍。 - 无余涅槃:五众之果亦舍,不再有这一苦果的相续。

这说明有余涅槃在解脱道上的位置非常明确:它不是修行初期偶尔宁静的体验,也不是某种暂时禅定,而是断惑之后的解脱之果。戒、定、慧以及种种断结语汇,可以说明通向解脱的修证脉络;但不能因为它们出现在相邻论述中,就把每一种禅定、每一次断结或每个清净体验逐项等同于有余涅槃。

《杂阿含经》相关叙事采取了另一种表达方式。尼拘律想尊者因病般涅槃后,婆耆舍思惟:“我和上为有余涅槃?无余涅槃?”这段材料证明“有余涅槃/无余涅槃”是一组用于辨别般涅槃情形的术语,却没有在该段直接说明“余”究竟是什么,也没有在所给文段中判定尊者属于哪一种。因而,“舍五众因缘——诸烦恼”的解释,应明确归于《大智度论》,不能倒填成这段《杂阿含经》本身的明文定义。

同样,《杂阿含经》以烧热铁丸的焰热渐息、莫知所归,譬喻解脱者诸流永断,最后说“逮得不动迹,入无余涅槃”。这一譬喻明确落在无余涅槃一侧,不能笼统挪来形容有余涅槃。它也不是在暗示有一个灵魂像火一样去了某个神秘地方;“莫知其所归/所之”恰恰阻止人把解脱者死后安置进通常的“存在、断灭、迁往某处”想象中。

生活里的走查

设想一位已经彻底解脱的人,在早高峰乘地铁。这个设想不是说普通人偶尔冷静下来就证得了有余涅槃,而是借熟悉场景逐层看清:烦恼灭尽之后,五众为何仍可运行。

车厢拥挤,灯光刺眼,扶手冰凉,广播声和手机铃声此起彼伏。身体、车厢、灯光、声音所依的物质条件,都属于色的范围。这里的色不能只映射成“他的身体”;外在物质境界同样不能漏掉。解脱并没有使车厢、身体或感官凭空消失。

列车突然刹车,身体失衡,脚踝传来痛感。这个不悦的感受属于受。受是苦、乐或不苦不乐的领纳,不等于“我今天真倒霉,大家都在冒犯我”这一整串解释。证得有余涅槃,并不等于神经系统停止传递疼痛,也不等于所有经验都变成舒服;五众果尚存,苦受仍可作为苦受被经验。

他辨认出“列车急刹”“脚踝疼”“旁边是一个孩子”,这是想众的取相和识别。大众最常把想众误译成脑内念头,其实认出颜色、声音、人物、危险,也都涉及取相。解脱者并非丧失辨认能力,否则日常行动和教化都无从成立。

接下来,心中出现扶稳身体、避免撞倒别人、给老人让出位置等意向和心理造作,这是行众的领域。行不是只有已经做出的外在动作;意志、趋向、发动和造作本身才是关键。烦恼已尽,不表示一切意向活动消失,而是这些活动不再由贪、瞋、痴推动,不再围绕一个必须防卫和扩张的“我”制造业力纠缠。

眼对形色而有眼识,耳对声音而有耳识,身对触境而有身识;这是识众的继续运行。识不是常住的观察者,而是依根境条件显现的了知过程。此时五众俱在,所以称“有余”;但拥挤没有被追加成“凭什么挤我”,疼痛没有被扩大成“我绝不能承受”,让座也没有被攀附成“我是一个多么高尚的人”。

这里正是最细微、也最要紧的一刀:经验仍发生,烦恼性的占有不再发生;疼痛可以出现,把疼痛编织成自我困局的爱取已经止息。

再换成刷手机的场景。屏幕和身体是色;看到赞美时的乐受、看到批评时的苦受是受;认出头像、文字和语气是想;想要继续刷新、反击、炫耀或关怀的趋向属于行;相应的见闻觉知属于识。普通人的链条常常迅速滑向:“这条消息关系到我的价值,所以我必须抓住赞美、消灭批评。”有余涅槃并非让屏幕、文字、感受和认知全部黑屏,而是烦恼性的黏着已经断根。

不过,我们不能仅凭一个人没有回嘴、表情平静,便判断他已经得有余涅槃。压抑、麻木、疲惫、社交训练和禅定中的暂时寂静,都可能产生相似外观。经典定义所要求的不是一时没发作,而是诸烦恼已灭。表面行为只能提供极有限的线索,不能替代断惑的标准。

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当代人常在两种想象之间摆荡。

一种想象是:自由就是把生活条件全部调到满意——身体永远健康,关系永远顺遂,工作不受阻碍,网络上没有批评,情绪只剩愉快。于是人不断优化外境,却发现控制范围越大,害怕失控的范围也越大。

另一种想象是:既然外境不可控,那就什么都不要感觉,把自己练成冷漠、抽离、没有需求的人。于是“放下”被误用成回避,“空”被误用成麻木,“涅槃”被误用成退出人生。

有余涅槃同时纠正这两端。它告诉我们,佛教所谓解脱,并不以活着时消灭一切身心经验为目标;真正要止息的,是烦恼,是对五众的无明认取和由此发动的爱取相续。身体会老,苦受可能发生,记忆与辨认继续运作,照顾他人的意愿也可以生起。解脱不在经验之外,而在经验不再被抓成“我”和“我所”。

这也使修行的方向变得可检验。我们面对加班、育儿、疾病或亲密关系冲突时,不必先问:“怎样让所有不舒服消失?”可以更深入地问:

- 眼前实际发生的是哪一种色、受、想、行、识? - 苦受之外,我又追加了什么身份故事? - 我把哪一种瞬息条件误认成了必须维护的自己? - 我的反应来自清楚、慈悲和适当判断,还是来自贪取、敌意与无明?

这些观察并不等于已经证得有余涅槃,却使修行对准它真正要解决的问题。涅槃不是情绪管理技巧的高级版本;戒、定、慧也不只是让人更高效地适应压力。解脱道所指向的是烦恼根本的灭,而非仅把烦恼包装得更体面。

《大智度论》又说,证时诸烦恼灭,故得有余涅槃,并从供养植福的角度称得此者为“毕定福田”。但论中随即补充:“诸法同无余涅槃性,故说无毕定福田。”这两层必须一起读:从世俗施设和修证功德说,解脱者是决定的福田;从诸法无固定自性的深处说,又不能把“福田”凝固成一个自性成立、永恒不变的身份。真正的智慧既能尊重修证差别,也不把任何名相实体化。

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有余”就是还剩一点烦恼。

不是。依《大智度论》,有余涅槃所舍的正是“五众因缘——诸烦恼”。所余的是五众之果,不是烦恼残余。若烦恼尚未灭尽,便不能仅凭平静、通透或特殊体验称为有余涅槃。

误读二:有余涅槃只是“身体还活着”。

不够准确。五众之果包括色、受、想、行、识的现行,不只是肉体。若只说“身体还在”,就会误以为解脱者只剩生理机能,没有感受、识别、意向与识知;这既窄化了五众,也把解脱误解成精神空白。

误读三:有余涅槃是半成品,无余涅槃才算真正解脱。

这会错过“烦恼已经灭尽”这一决定性事实。两者的差别不在断惑合格与否,而在现存五众果是否仍在。可以说所舍对象有别,却不应把有余涅槃贬成烦恼尚存的次级安慰。

误读四:无余涅槃就是一个灵魂离开身体,进入永恒世界。

材料没有这样说。《大智度论》说的是舍五众果;《杂阿含经》的热铁丸之譬则说焰热止息后“莫知其所归”,并以此说明无余一侧。把它解释成灵魂搬家,是把佛教所破除的实体想象重新塞回涅槃。

误读五:无余涅槃就是彻底断灭,什么都没有。

这同样过快。经典的“莫知其所之”并不是替“死后一无所有”背书,而是在拒绝用通常关于一个实体“去了哪里、还在不在”的框架套住解脱。若先假定有一个恒常自我,再问它究竟永存还是毁灭,问题本身已经带入了经典不承认的前提。

误读六:只要活得佛系、情绪稳定,就是有余涅槃。

情绪稳定可能来自成熟,也可能来自压抑、迟钝、环境顺利或暂时禅定。有余涅槃的尺度是烦恼灭尽,不是性格温和,更不是网络语境中的“无所谓”。真正的无贪不是得不到所以假装不想要;真正的无瞋不是愤怒仍在而不敢表达;真正的无痴也不是拒绝分析复杂现实。

误读七:有余涅槃意味着不再行动、不再关心世界。

五众尚存,识别、意向和适当行动都可以发生。所止息的是烦恼造作,不是一切功能。无私的照顾、清楚的判断、必要的拒绝,不能因为没有自我执取便被取消。恰恰相反,不再忙于保护虚构的自我中心,行动才可能更少扭曲。

误读八:《杂阿含经》已经在相关问句中明说“余”是五众。

没有。该段只提出“有余涅槃/无余涅槃”的辨相问题。将“舍五众因缘——诸烦恼”与“舍五众果”作出明确分判的是《大智度论》。两种材料可以互相参照,却必须保留各自说了什么、没有说什么的文本边界。

误读九:“毕定福田”是解脱者拥有的一种固定实体属性。

《大智度论》一面称得有余涅槃者为“毕定福田”,一面又从“诸法同无余涅槃性”说“无毕定福田”。只取前句,会把功德名相实体化;只取后句,又会抹平修证与供养的世俗意义。中道的读法,是两层都不取消。

归根结底,有余涅槃要我们看见一种极其深刻的可能:人不必等到身体消失、世界安静、感受停止,才可能从烦恼中解脱。五众仍依条件运行,但使五众成为重担的抓取已经止息。

这也正是它在整个解脱道上的意义。修行并非把生命经验逐项删除,而是以戒护持,以定安住,以慧如实知见,直到造成苦恼相续的烦恼不再生起。到那时,余下的不是一个被压空的人,而是一段不再被“我执”占有的身心过程;有见闻觉知,却没有必须借见闻觉知建立自我的饥渴;有因缘中的生活,却不再由因缘拖回烦恼的轮转。

经文电子文本可参阅 CBETA 所收[《大智度论》](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1509)与[《杂阿含经》](https://cbetaonline.dila.edu.tw/zh/T0099)。

经典条目机器生成

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有餘涅槃,是《大智度論》所说已经舍离五众之因缘即诸烦恼,而尚未舍离五众之果的涅槃;《雜阿含經》所给材料则仅将它作为与「無餘涅槃」相对的分类术语,并未直接解释「所余」为何。

其核心要义在《大智度論》中表现为「因尽而果犹存」:五众能生苦恼,故譬如重担;有餘涅槃所舍的是造成五众相续与苦恼的「五眾因緣——諸煩惱」,无餘涅槃所舍的才是「五眾果」。因此,有餘涅槃并非说证得之时五众立即消失,而是以烦恼已灭为成立的关键。

二、主要阐述

《大智度論》从五众的因果结构分判二种涅槃。五众是苦恼所依,因而被称为重担;舍此重担又有先后:先舍五众的因缘,即诸烦恼,是有餘涅槃;后舍五众之果,是无餘涅槃。这里的「因緣」由论文明定为「諸煩惱」,不宜泛化为一切条件。此说清楚显示,有餘涅槃中断除的是烦恼,现存五众之果则尚未舍去。

同论另一处直接说,于「證時」诸烦恼灭,故「得有餘涅槃」,与「舍五众因缘」的说法相互呼应。论中又由受供植福的角度,称得有餘涅槃者为「畢定福田」。然而随即又说:「諸法同無餘涅槃性,故說無畢定福田。」因此,原论同时保留「畢定福田」与「無畢定福田」两层表述:前者就得有餘涅槃者而言,后者就诸法同无餘涅槃性而言,不应把其中任何一句割裂为具有固定自性的单一判定。

《大智度論》还在相邻论述中列举断惑解脱的修证语汇:诸佛以禅定、智慧摧折五欲之刺,灭断下五分结;「有分結盡」称为断上分五结;又以与诸法实相、金刚三昧相应的智慧,断一切烦恼及习,而说「正智、得解脫」。这些语句展示了该论描述断惑、智慧与解脱的方式,但原文并未把其中每一修证名目逐项等同于有餘涅槃,故只能作为其论述脉络记录。

《雜阿含經》的着重点不同。尼拘律想尊者因病般涅槃、舍利受供后,婆耆舍思惟其和尚究竟是「有餘涅槃」还是「無餘涅槃」,并向佛求其相。所给原文块仅提出辨相问题,未说明有餘究竟余何物,也未载明尼拘律想属于哪一种。因此,此处能确定的是二者构成一组用来辨别般涅槃情形的术语,不能把《大智度論》的五众因果解释反填为该段经文本身的明文定义。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阿含部《雜阿含經》直接使用「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这一对称形式,未在相关段落中改称「有餘依涅槃」,也没有定义「餘」的内容。同经偈颂另见「捨一切有餘,得無餘寂滅」及「於身和合界,永盡無餘證」;此处「有餘」是所舍对象,「無餘」则分别与「寂滅」「證」结合,并非对「有餘涅槃」另作定义。

同经另一偈以烧热铁丸火焰渐息、莫知所归为譬,称解脱者已度烦恼淤泥、诸流永断,「莫知其所之」,终于「逮得不動跡,入無餘涅槃」。其特色语汇是「不動跡」以及「莫知其所歸/所之」;这些具体描述明确属于无餘一侧。

释经论部《大智度論》则使用「五眾」,不作「五陰」或「五蘊」;并以「捨五眾因緣——諸煩惱」与「捨五眾果」分别说明有餘、无餘。现有材料未提供同经异译本,故无法列举异译用词分歧。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有餘涅槃与無餘涅槃构成最直接的对应关系。《大智度論》依所舍对象加以区分:前者舍五众之因即烦恼,后者舍五众之果;二者不是烦恼断与未断之别,而是烦恼已舍之后,五众果是否亦已舍离之别。

它亦与「解脫」相关:论中以正智断一切烦恼及习而得解脱,又明确以证时烦恼灭说明得有餘涅槃;但两段的具体术语不可未经原文说明便逐项等同。「畢定福田」则从供养与植福方面称说得有餘涅槃者,同时受到「诸法同无餘涅槃性」之说的限定。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雜阿含經》:「我和上為有餘涅槃?無餘涅槃?」

《雜阿含經》:「捨一切有餘,得無餘寂滅」;「於身和合界,永盡無餘證。」

《雜阿含經》:「逮得不動跡,入無餘涅槃。」

《大智度論》以「捨五眾因緣——諸煩惱」说明有餘涅槃,以「捨五眾果」说明无餘涅槃。

《大智度論》:「證時」诸烦恼灭,故「得有餘涅槃」;又说得此者为「畢定福田」,并补称:「諸法同無餘涅槃性,故說無畢定福田。」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雜阿含經T0099 · 阿含部

《雜阿含經》論「有餘涅槃」,並非孤立地加以定義,而是將之置於「有餘」與「無餘」的對舉脈絡中呈現,使二者互為表裡,共同構成對涅槃境地的一體兩面之描述。

就核心表述而言,經中以偈頌總攝其義:「曉了於欲界,色界亦復然,捨一切有餘,得無餘寂滅。於身和合界,永盡無餘證。」 此偈顯示,行者先須「曉了」欲界、色界,進而「捨一切有餘」,方能「得無餘寂滅」;其歸趣落在「於身和合界,永盡無餘證」,也就是對那由諸法和合而成的身界,達至永盡無餘的親證。在此,「有餘」是所捨、所離的對象,「無餘寂滅」則是所證、所得的果地,兩者在同一修行進程中前後相承。經文以「捨」字標示由有餘過渡至無餘的動向,又以「寂滅」與「無餘」連用,作為涅槃的異名,構成「有餘—無餘—寂滅」一組彼此扣合的術語鏈。

就獨特側面而言,本經另以敘事呈現此概念的實踐意義。經載尊者尼拘律想於曠野禽獸之處疾病委篤,由尊者婆耆舍瞻視供養,其後「以疾病故,遂般涅槃」;婆耆舍隨即起念:「我和上為有餘涅槃?無餘涅槃?我今當求其相。」 此一問難,顯示在《雜阿含經》的語境中,「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是用以判定一位已般涅槃之聖者究竟所至境地的根本分際;弟子於師長命終之後,所關切者正是其落於有餘抑或無餘。值得注意的是,本經此處並未徑行界定何謂有餘涅槃,而是透過「求其相」的提問,將判別之事付諸佛陀,呈現出一種「問題式」而非「定義式」的論述面貌。

就術語形式而言,《雜阿含經》一律以「有餘」「無餘」對舉,並與「涅槃」「寂滅」搭配使用,如「有餘涅槃」「無餘涅槃」「無餘寂滅」等詞組。又經中以「身和合界」指稱那由諸蘊和合而成的身,作為「永盡無餘證」的所緣對象,此與他經逕稱「五陰」「五蘊」的用詞有所不同,屬本經值得記錄的譯語。此外,偈末稱「三耶三佛說,無憂離垢句」,以「三耶三佛」稱佛,亦為本經用語之一端。綜上,本經論有餘涅槃,重在以有餘、無餘之對舉顯其分際,以「捨有餘、證無餘寂滅」明其歸趣,並以聖者般涅槃後「為有餘、為無餘」之問,示其為判定果位之關鍵概念。

大智度論T1509 · 釋經論部

《大智度論》以「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對舉,從「捨」的兩重層次界定二者。論中先立五眾(即他經所稱五蘊,本論一律用「五眾」)為能生苦惱之「重擔」,而後明二種捨:「一者、有餘涅槃中,捨五眾因緣——諸煩惱;二者、入無餘涅槃中,捨五眾果。」 據此,有餘涅槃的核心義涵是:煩惱(五眾生起之因緣)已斷已捨,然五眾之果報身猶在;無餘涅槃則連五眾果報亦捨。論中緊接以「滅斷下五分結」「斷上分五結」及「諸法實相,金剛三昧相應智慧,斷一切煩惱及習」釋「正智、得解脫」,將有餘涅槃所斷定位於煩惱層面,而習氣之究竟斷盡則與金剛三昧相應。

在福田義的脈絡中,論云:「證時,諸煩惱滅,得有餘涅槃;得有餘涅槃故是畢定福田。」 此處以「證時」標記有餘涅槃的獲得時點——即現證之際煩惱滅盡,由此成為「畢定福田」(決定之福田)。然而論中隨即以般若空義翻轉:「畢定者,諸法同無餘涅槃性,故說無畢定福田。」 意謂若就諸法實相而言,一切法同於無餘涅槃之性,則所謂畢定福田亦不可得。有餘涅槃作為畢定福田的成立,是就世俗證果而說;就第一義則無定法可名福田。

此外,chunk:26836 所在的迴向段論及「一切法從和合生,無有自性,故無有定法名為佛」,並強調迴向心亦不生心想、心盡即知盡,「盡心不得迴向」,以「變失滅壞」「無常門」「法性中無有分別」諸語破除對能證、所證之執取。 此般若方便力的論述框架,為理解有餘涅槃「煩惱已盡而餘依猶存」提供了空性背景:有餘涅槃雖就斷惑說為實證,然能證之心與所證之果皆入法性,無有定相可得。

術語方面須注意:本論稱「五眾」而非「五蘊」,稱「白衣舍」指在家居士住所,稱「畢定」而非「決定」,皆為鳩摩羅什譯本之慣用詞形。

瑜伽師地論T1579 · 瑜伽部

《瑜伽師地論》以「有餘依涅槃界」與「有餘依般涅槃界」為本論標準術語,與「無餘依涅槃界」對舉,並於十七地中特立「有餘依地」「無餘依地」以攝此二。論中又以「有餘依故」說明煩惱已盡而現法苦樂猶復現行之狀態。

就定位言,本論於出世道作意修中立五離繫品界——斷界、無欲界、滅界、有餘依涅槃界、無餘依涅槃界;「即此唯有餘依故,名有餘依涅槃界」,謂修道所斷諸行斷後,唯餘所依身在。於修行證得脈絡中,「即此解脫圓滿,名有餘依涅槃界」,為聞思修九法次第修習之所圓滿,復以無餘依涅槃界為其上首。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辦,領受貪瞋癡無餘永盡,「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度生死海,已到彼岸」,亦名「任持最後有身」;待先業煩惱所引諸蘊自然滅、餘取無故,方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

論中於此界中煩惱與苦之關係辨析甚密:一切煩惱當言離繫;於一切苦則「亦離繫、亦不離繫」——未來生苦及現在生心所有苦當言離繫,而現身中飢苦、渴苦、界不平苦、時節變苦及餘逼迫等苦當言不離繫,「此由現前行故,非諸煩惱所繫縛故」。諸受方面,有餘依涅槃界中果未成滿受一切已滅,唯現領受明觸生受,至無餘依般涅槃時此亦永滅。又依初纏斷說名寂靜、依第二斷說名清涼、依第三斷說名宴默。

與無餘依之差別,論以問答明之:住有餘依墮在眾數、猶有眾苦、所得轉依猶與六處相應;住無餘依則不墮眾數、永離眾苦、永不相應。迴向菩提聲聞「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有此事」,以無餘依中遠離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故。於聖教功能,四種善說法相中「能趣寂靜」謂能令證得有餘依涅槃界,與「能般涅槃」之無餘依相配;止觀五相解脫之第四相,即解脫修道所斷諸行而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又此界為如來超過煩惱、無常二種過患所住「一向樂」,「即有餘依般涅槃界」,並與無餘依同為如來依二處所說無界教之一,亦為「及彼依持解脫堅固」之第一學果。於緣起流轉清淨義,無明滅故諸行不流轉,「於現法中住有餘依般涅槃界,名為證得現法涅槃」;此時識緣名色有餘未滅而清淨鮮白,有識身恒領離繫諸受,壽量盡後方入無餘依「究竟寂靜常住妙跡」。

相关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