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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立

sādhana

能立(sādhana)指以宗、因、喻等多言合成,开示未了义使他人悟解所立之正面论证。机器生成

类型 文体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一、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1. 一句话先定准:什么是能立

"能立"是因明(佛教论理学)论式中三支合成(宗、因、喻)的正面论证,它的全部功能,用《因明入正理论》的话说,是"宗等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名能立"——用一个完整的论证,把对方心里没想通的事给他讲通。

注意几个关键限定:

第一,它只为"悟他"。在佛教的认识论里,能立、能破两件事合称"唯悟他",与"唯自悟"的现量(直接感知)和比量(自己内心的推论)相对。换言之,能立不是给自己看的内心独白,不是写给自己备忘的清单,更不是布道台上表演口才——它是面对面、对特定的人、为了解决他心里那个具体疑团而发出的多句组合。

第二,它是"多言合成"。单一句"声是无常"还不能叫能立;必须配上"所作性故"(因),再配上"譬如瓶等,于瓶双现所作性及无常性"(喻)三支齐备,才是完整的能立。

第三,它必须"极成"。所谓极成,不是双方都同意这个结论,而是双方都承认论式里出现的概念和事实——声是声、所作是所作、瓶是瓶、无常是无常。这一条不能含糊:连事实层面都不承认,就根本谈不上论证。

2. 宗的精确定义:所立,而非能立

在因明里最容易混淆的,是把"宗"和"能立"画等号。库内素材反复强调:宗是所成立之法,必须是"唯自之自性,而非兼可充作能立者"。意思是:宗是那个要被证明的东西本身(命题本身),而能立是用来证明它的整套话。

举例:立"声是无常"。这里 - = "声是无常"这个要被成立的命题; - 能立 = "声是无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这个完整的三支论证。

有一类微妙的错误,就是把本该作为因的东西错放进宗里。比如有人想论证"所作性是无常",因是"勤勇无间所发性故"。但这里"所作性"既被当成了所立(宗中的法),又被拿来当因的载体——按《正理滴论》的判教,这就犯了宗兼能立的毛病,不再是"唯所立",因此论式一开始就立得不正。

3. 因的三相:一相不缺才算"因"

这是因明的核心工程。《因明入正理论》立:

- 遍是宗法性:因(所作性)必须普遍成立于宗中的有法(声)。也就是说,所有你承认是"声"的东西,都必须能被"所作性"覆盖到。如果对方根本不许"声"是所作的,那因就根本没落到有法头上。 - 同品定有性:凡是和你要立的法(无常)等同义品的事物(即也是无常的东西,如瓶),必须有因(所作性)。 - 异品遍无性:凡是和你要立的法相违的异品(即常的东西,如虚空),必须完全无因(没有所作性)

只要这三相缺任何一相而没说出来,《正理滴论》就判定这是"似成立",即外形看着像能立,其实立不起来。所谓"无有因,即不能成立宗"——没有完整呈现的因,就等于没有能立

4. 喻的两支:同法与异法,互为表里

喻不是装饰,而是让三相落地的语言。同法喻显"在具备因的地方,所立之法也具备",经典句式是"若所作见,彼无常,譬如瓶等";异法喻显"在所立之法缺席的地方,因也缺席",句式是"若是常,见非所作,如虚空等"。

注意,《因明入正理论》特别点明:异法喻中的"常"是"非无常"的遮诠,"非所作"是"无所作"的遮诠——异法喻是用否定来描述异品的,不是正面列举。所以异法喻不是单纯举例,而是用"彼无此"的否定方式封住边界。

5. 因与所立法的相系属:自性、果、未缘到

《正理滴论》进一步区分能立中"因"与"所立"的真实关系,分出三类:

- 自性因:因本身就是所立法的自性。比如"以无常成立无常"——这种因与所立合为一体,常被用于遮遣他宗。 - 果因:因是从所立法所出生的。比如以"烟"推论"火"——烟是火的果。这种用得最多。 - 未缘到因:若某物存在必当被缘虑所明了(如眼前之物),而实际未缘到,可由此成立其"无"。但前提是该物不因地域、时间或性质隐秘而不可明了——你看不见隔壁房间的某物,不能断言该物绝对不存在。

这一层很关键:能立不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而是必须审查因与所立之间真实的逻辑链条是哪一种,再选用相应的推理形式。

6. 似能立:能立若不立,便只剩"似"

这一节篇幅大,因为传统因明花了大量力气细分过失。《因明入正理论》和《正理滴论》共同划出几大区域:

似立宗八种:现量相违(与直接感知冲突,如"声非所闻")、比量相违(与推论冲突)、自教相违(违自己宗派的教义)、世间相违(违世俗共许)、自语相违(自相矛盾)、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论式中核心名词双方都不承认)。这八种里任何一种出来,宗本身就不是"待论证"的东西,而已经是错的或混乱的,后面再精彩的因喻也救不回来。

似因不成过:因在有法上立不住。三种情况——两俱不成(立敌双方都不承认因在有法上)、随一不成(其中一方不承认,比如"剥去其皮即死"成立"树木有心",敌论者根本不承认树木有他们所说的那种"死")。

似同法喻五种:能立法不成(喻上缺因,如以"极微"喻"声常、无质碍",极微其实也是无质碍的,因在喻上落空)、所立法不成、俱不成、无合、倒合。

似异法喻五种:所立不遣、能立不遣、俱不遣、不离、倒离。

库内素材引《因明入正理论》结云:"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一句话钉死:能立形式完备且双方极成无惑的,叫"正能立";只要有一支不立,便只剩"似能立",外形上看着像那么回事,内里立不起来。

7. 能立在解脱道里的位置

能立不是辩论技巧,也不是职场话术。它在解脱道里的位置要从两层看:

第一层是般若的磨刀石。一个人要对他人讲清楚甚深法义——空、无常、无我、业感缘起——必须先学会把话说"立起来":宗干净,因扎实,喻确切。这是菩萨"善说法要"的具体功夫。《瑜伽师地论》里把"善知论议道理"列为菩萨的定学所依,原因正在于此——讲不清楚,多半是自己没真懂;讲得清楚,本身就是甚深般若的显发。

第二层是止息戏论的预备。因明反复逼问的是:"你这个宗真的能立吗?这个因真的极成吗?这个喻真的能显示所立吗?"层层逼问到最后,能立的尽头往往是——连"声是无常"这样的论式都需三支严密方立,而"我是我"、"常是我"这一类却根本立不起来。这正是通向"诸法无我"的方便:当一个人能熟练看清每一句话的立与不立,便自然看穿"我"的论式永远立不住。无住为体,能立为用——能立练熟后,最终连"立"这件事本身也要放下,这才能契入《金刚经》"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二、生活里的走查

我们用一个当代最常见的场景来走一遍——夫妻间一句被反复说烂的话:"你妈又不讲理"。

这句话几乎每天在客厅、卧室、车里被重复,听众(配偶)大多心里没真正被说服,但说话者自觉已经把话说出来了。让我们严格按经典定义走查。

第一步:这里的"宗"是什么?

按因明,能立中的宗必须是立论者意乐所许、对方尚未了达的命题。妻子或丈夫说"你妈又不讲理"——他真正想立的宗是什么?

多半不是"我妈不讲理"这个事实陈述(因为这谁都看得出来),而是:"她那样做,让我们的关系/孩子/财务受了具体伤害"。

注意:很多人把宗立成了对人的评价("她不讲理"——这是所立),又把真正的宗("她的行为伤害了我")藏着没立出来。这种宗本身就不干净——既不极成("讲理"标准不一),又带人身攻击,触犯了世间相违、自语相违——因为"讲理"这种贴标签的话说完,自己也常常站不住。

第二步:这里的"因"是什么?

如果把宗校正为"她那样做让我们受了伤害",那么因(reason)应该是:"因为她没有在事前与我们协商,便单方面做了决定(比如没问就给孩子报了天价补习班、没商量就把我们积蓄借给亲戚)"。

来看三相: - 遍是宗法性:"单方面决定"在"她那样做"这件事上是否成立?要确认这是事实,不能夸大。 - 同品定有性:凡是"单方面决定"的,是否都伴随"伤害关系"?多数情况下是——但要警惕过度泛化。 - 异品遍无性:凡是"经过协商"的,是否都无伤害?不一定,但伤害显著降低。

走查结果:这个因不算坏,但第三相通常被说话者悄悄滑掉——他们会说"反正她就是不讲理",而没有耐心去描画"协商过的情况通常更好"这一异品。

第三步:这里的"喻"是什么?

如果她再加一句"你爸当年也是这样,每次都不问就……",她实际在说:同品喻(你爸的同类型行为造成了类似后果)。问题是:这是有效的同品喻吗?

按经典定义,喻必须"于瓶双现所作性及无常性"——喻本身要同时展现因和所立。一句"你爸当年也这样"只展现了因(同样单方面),没展现所立(伤害程度)。这是典型的能立法不成——喻没把因同时在实例上展现出来。

而且严格说,"你爸也是这样"还可能犯倒合——把"不讲理"等同于"伤害",其实是把所立偷偷塞进了因的位置。

走查的结论

这句话看似在论证,实际是似能立:宗不干净(贴标签不极成)、因的三相只显了第一相(同品定有性其实也只是"看起来"成立)、喻又不完整(能立法不成)。所以这句话根本没能立,对方听完只感觉被攻击、被要求站队,不会觉得被"开示未了义"

那么正能立应该怎么说?

"我想和你商量一件事——你妈上个月没问我们就给孩子报了补习班(:她未与我们协商便做了涉及我们家庭财务的决定)。因为这件事绕过了我们两个对家庭财务的共同决定权(:未经协商)。以前那次舅舅临时借钱也是类似情况,结果我们当月预算紧张、还影响了你的加班心情(同品喻:过往类似事件造成了可观察的后果)。而如果事先问过我们,这种压力通常不会出现(异法喻:在协商过的场景下,所立的不愉快缺席)。"

这就是一个立得起来的能立:宗干净(说的是一个具体行为,不是评价人)、因的三相可以走查、同异二喻齐备。它不保证对方同意,但保证对方能看懂你在说什么——这正是"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的本意。

一个更短的走查:朋友圈科普文

另一种日常场景:你看到一篇说"长期熬夜会得癌症"的文章转给家人,家人不以为然。

- 宗:"长期熬夜会显著提高癌症发病率"。 - 因:"熬夜打乱生物钟,影响细胞修复"。 - 走查:同品定有性?所有长期熬夜的人都得癌吗?未必。异品遍无性?所有不熬夜的人都不得癌吗?也未必——所以第二、三相都立得勉强。这是似能立,科学上常表述为"相关性而非因果性"。 - 如果把这篇文章改成"长期熬夜与癌症发病率升高存在统计学相关性(宗),因昼夜节律紊乱影响抑癌基因表达(果因),可见于多项队列研究(同品喻),而规律作息人群的对应发病率统计上较低(异品喻)"——这才接近正能立。

走查里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1. 把"我说得有道理"等同于"能立成立"。很多人以为只要自己理直气壮,因喻就自然到位——其实是气壮代替了论证。 2. 把"举例"等同于"喻"。随手举一个例子不算喻,喻必须同时展现因和所立。 3. 把"对方反驳"等同于"对方不接受能立"。能立只负责"开示未了义",让人看懂;看不看得懂之后,对方的反应(接受、拒绝、怀疑)是另一件事。能立的失败标准是"对方没看懂",不是"对方不同意"。 4. 把能立当说服术。因明从来不承诺说服,只承诺让他看见。这层区别极重要。

三、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第一,我们正活在"似能立过剩"的时代。短视频、推送、营销文、领导讲话、家长群消息——绝大多数都在用宗不干净、因缺一相、喻倒合倒离的话术。掌握能立的判别,等于随身带了一把尺子:每一句话递过来,先量三相,量完再决定信不信。

第二,它帮我们"立"清楚自己。很多人焦虑、委屈、矛盾,不是因为事多大,而是因为自己想立的宗自己都没立清楚——"我到底要什么?我为什么难受?"一旦用能立的结构逼自己把宗、因、喻分清楚,常常会发现:原来让我难受的不是那件事,而是我把这件事错立成了一个评价自己/他人的命题

第三,它是亲密关系、职场协作中最低成本的"沟通地基"。能立不强求对方同意,但保证对方能懂。在当下这种"我说不清你听不懂"普遍化的语境里,能立是少数可以即时上手的功夫。

第四,它是修习"如实观"的训练场。每完成一次严格的三相走查,都是一次对"诸法无自性"的间接体认——因为能立越熟练,就越看见任何主张背后那根因喻链条的脆弱,进而不再把任何概念、身份、立场执为实有。

四、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能立就是辩论技巧。 澄清:因明从来不为赢。能立的存在理由是"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让对方看懂,不是压倒对方。所谓"能破"在传统因明里也是为了止息对方增益执着的伤害,不是为了炫技。把能立当话术,等于把它降格为工具,丢掉了它训练般若的本意。

误读二:能立就是说服力。 澄清:说服靠的是情绪共鸣、权威背书、群体压力。能立靠的是三相齐备、双方极成。一个有说服力的话可以完全不是能立(最常见的是"大家都这么说"——这是世间共许的力,不是因三相的力)。反之,一个完美的能立也可能没有说服力(对方因为习气拒绝接受)——但它已经完成它的使命。

误读三:能立的三相可以省略。 澄清:三相缺一即"似成立"。这不是形式主义——第二相(同品定有性)保证你举的例子不是孤例,第三相(异品遍无性)保证没有反例。一省略,因就成了"我说了算",整个能立就垮了。

误读四:极成就是"双方同意"。 澄清:极成(prasiddha)是双方对概念与事实的承认,不是结论层面的同意。承认"瓶是无常"是事实,不是承认"声是无常"——后者是宗要立的,前者是喻要用的。极成是地基,盖什么房子是宗的事。

误读五:能立只关理论,不关修行。 澄清:传统菩萨行中,"善知论议道理"与"善知出离道理"相辅。能立的功能看似只是技术,实则是对治增益执着、对治我慢、对治笼统直觉的方便——这一层在《瑜伽师地论》《大乘庄严经论》里都明确论及。当一个人对每一句话的立与不立看得清清楚楚,对"诸法皆由种种因缘和合所生、无有自性"的体认便会从概念变成功夫


最后留一句:能立最妙的地方,不在于它能"立"出什么,而在于它逼我们看见——任何一句看似稳当的话,背后都立着一根极细的因喻链条;链条经不起走查,那句话就立不住。当这一点被反复见证,一个人对语言、对概念、对"自我"的执取,便会在一次次的"立不住"中慢慢松动。这正是能立在解脱道里最深的位置——它不是要你立起什么,而是要你看见:没有什么真的能独存、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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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核心要义

能立(sādhana)为因明论式中以宗、因、喻等多言合成、用于开示论敌未了之义而使其悟解的论说,属"唯悟他"之事。宗乃立论者自意乐所许为所成立之法,须唯是所立之自性而非兼可充作能立者;因须具三相;喻分同法与异法二种。三分齐备且立敌双方对内容极成无惑,方名正能立。

主要阐述

《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首先分判宗与能立:宗是立论者许为所成立之法,必须是"唯自之自性",而非兼可充作能立者;若某法在论式被诠作能立,便不许为"唯所立"。宗须具备立论者自己的意乐,并且不被现量、比量、世许及自语所排除;被此四者排除的主张皆是似宗。

此论以"利他比量者,谓诠因三相"直接界定对他显示的能立形式。能立的要点在于完整诠说因的三相;若三相缺少一相而未言及,即名"似成立";即使三相已经说出,只要立论者或敌论者对其中内容不极成或存有疑义,仍称"似能立"。

《因明入正理論》对能立的定义则为:由宗等多言合成,能"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其中宗之体性为"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為性,隨自樂為所成立性",以"聲是無常"为例;因之三相为"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同品即所立法均等义品(如立无常,瓶等无常为同品),异品则是于彼处无其所立(如常、非所作、虚空);喻分同法喻(如"若所作見,彼無常,譬如瓶等")与异法喻(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此经明示能立之三分:立宗言(如"聲無常")、宗法言(如"所作性故")、随同品言与远离言。三分齐备,方名正能立。

关于因与所立法之相系属,《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分为自性与因果两种:因直接是所成立义之自性者,为"自性因";因是由所成立义所出生者,为"果因";凡既非彼之自性、亦非从彼出生者,便与彼无相系属,不能据以成立事物。同品显示所成立法随因后行;异品显示若无所成立法便无因;若因与所立法在自性上不相系属,遣去一方未必能遣去另一方,故"无有因,即不能成立宗"。又以"未缘到因"为一种能立:若某物存在便应为缘虑所明了,而实际未缘到,可由随因后行成立其无;但若物因地域、时间或性质隐秘而不可明了,仅凭自身现量识未缘到,不能断定其绝对不存在。

关于似能立之过,《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列举因与有法相系属一相不极成或有疑惑之"似因不成过"三种情形:以"眼所見"成立"聲是無常"属两俱不成;以"剝去其皮即死"成立"樹木有心",因敌论者不许树木具有其所承认的死相,属敌论者一方不成;以"有生"或"無常"成立"苦樂等無意識",则立论者数论派于自身犯不成过;后二类合称立、敌任何一方之"随一不成"。

《因明入正理論》则立"似立宗"八种违过: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续文复明似能立之过,于似同法喻品中列"能立法不成"、"所立法不成"、"俱不成"、"无合"、"倒合"五种;于似异法中列"所立不遣"、"能立不遣"、"俱不遣"、"不离"、"倒离"五种。如"聲常,無質礙故,猶如極微"即能立法不成之例;以"覺"为喻即所立法不成之例;以"瓶"为喻即有俱不成;"諸無常者皆是所作"之倒说即倒合。似异法中"諸無常者見彼質礙譬如極微"即所立不遣;说"如業"即能立不遣;"諸質礙者皆是無常"即倒离。结云:"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两论同以"能立"为正面论证之名,然术语体系有别:《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使用"能立"、"似能立"、"似成立"、"因三相"、"似因不成過"、"隨因後行"、"隨因遣行"、"自性因"、"果因"、"未缘到因",并将宗受排除称"非被排除",并注明玄奘译作"相违";现量、比量、世许、自语所排除,分别对应所注之"现量相违"、"比量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其中本论于排除之术语用"世許",玄奘译本对应为"世間相違"。

《因明入正理論》则另立"似立宗"八种违过之独立名目: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世间相违、自语相违、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又立"似同法喻"五种与"似異法喻"五种之细致区分,为本经独具之归类。两论皆以"能立"专指宗、因、喻三分具足之正面论证,与"能破"对称,并以"似能立"涵盖宗、因、喻各方之似义。

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能立与宗相对——宗是所立之法,须唯是所立之自性而非兼可充作能立者;能立则是用以成立宗之论说。能立与能破并列,二者同属"唯悟他"之事,与"唯自悟"之现量、比量相对。能立与似能立相对——形式完备且立敌双方对内容极成无惑者为正能立,三相缺失或有不极成、疑惑者即似能立。又与因三相中之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密切相关:同品显示所成立法随因后行;异品显示若无所成立法便无因。

代表性原文引用

- 《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利他比量者,謂詮因三相。" - 《因明入正理論》:"宗等多言,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名為能立。" - 《因明入正理論》:"因有三相……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 - 《因明入正理論》:"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 《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無有因,即不能成立宗。"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B0042 · 藏傳論典部

《正理滴論(譯自西藏文本)》論「能立」,首先將宗與能立分判:宗是立論者許為所成立之法,必須是「唯自之自性」,而非兼可充作能立者。譬如欲成立「聲是無常」,若以「眼所見」為因,因為「眼所見」於聲上並不極成,不能成為有效的能立;若某法在論式中被詮作能立,便不許為「唯所立」。宗還須具備立論者自己的意樂,並且不被現量、比量、世許及自語所排除;被此四者排除的主張皆是似宗,不能成為有待正當論證的宗義。 本論以「利他比量者,謂詮因三相」直接界定對他顯示的能立形式。能立的要點,在於完整詮說因的三相;若三相缺少一相而未言及,即名「似成立」。即使三相已經說出,只要立論者或敵論者對其中內容不極成或存有疑義,仍稱「似能立」。因此,能立不僅須形式完備,也須相關各方對因相有所成立而無疑。 在因三相中,因與有法相系屬的一相若不極成或有疑惑,即構成「似因不成過」。本論列舉三種情形:以「眼所見」成立「聲是無常」,屬兩俱不成;以「剝去其皮即死」成立「樹木有心」,因敵論者不許樹木具有其所承認的死相,屬敵論者一方不成;以「有生」或「無常」成立「苦樂等無意識」,則立論者數論派於自身犯不成過。後二類合稱立、敵任何一方的「隨一不成」。這些例證顯示,因若不能確實安立於有法,便只是似因,不能成立宗。 能立之所以能成立宗,還依賴因與所成立法的相系屬及隨行、遣行關係。同品可以顯示所成立法隨因後行;異品則顯示若無所成立法便無因。若因與所立法在自性上不相系屬,遣去一方未必能遣去另一方,故「無有因,即不能成立宗」。本論又說一切量式所依的相系屬可概括為自性與因果,並以「隨因後行」「隨因遣行」表述同品有因、異品無因;不必在每一論式中固定並用兩語,也不必一律明標宗,因為宗義有時可由義勢顯示。 就能立之因的客觀依據而言,本論將所成立義與因的相系屬分為兩種:因直接是所成立義的自性,或因是由所成立義所出生;相應形成「自性因」與「果因」。凡既非彼之自性、亦非從彼出生者,便與彼無相系屬,不能據以成立事物。此外,本論亦使用「未緣到因」:若某物存在便應為緣慮所明瞭,而實際未緣到,則可由隨因後行成立其無;但若物因地域、時間或性質隱秘而不可明瞭,僅憑自身現量識未緣到,不能斷定其絕對不存在。 在術語上,本論明用「能立」「似能立」「似成立」「因三相」「似因不成過」「隨因後行」「隨因遣行」「自性因」「果因」及「未緣到因」。又將宗受排除稱為「非被排除」,並註明玄奘譯作「相違」;現量、比量、世許、自語所排除,亦分別對應所註的「現量相違」「比量相違」「世間相違」「自語相違」。這些是本經譯文實際採用的術語形式。

因明入正理論T1630 · 論集部

《因明入正理論》以頌總標能立等八門,其中「能立」與「能破」並列,屬「唯悟他」之事。

此經對「能立」的定義為:宗等多言(由宗、因、喻多言合成)能「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名能立。此中「宗」之體性為「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為性,隨自樂為所成立性」,舉「聲是無常」為例。

因之三相為: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異品遍無性。經中明「同品」即「所立法均等義品」(如立無常,瓶等無常為同品),「異品」即於是處無其所立(如常、非所作、虛空)。所舉因例為「所作性」與「勤勇無間所發性」。

喻分同法、異法二種:同法喻顯因同品決定有性,如「若所作見,彼無常,譬如瓶等」;異法喻於是處說所立無、因遍非有,如「若是常,見非所作,如虛空等」。經中並釋「常」即「非無常」、「非所作」即「無所作」之遮詮。

經明示「能立」之三分:立宗言(如「聲無常」)、宗法言(如「所作性故」)、隨同品言與遠離言(同、異法喻)。此三分齊備,方名正能立。

此經亦立「似立宗」八種違過:現量相違、比量相違、自教相違、世間相違、自語相違、能別不極成、所別不極成、俱不極成;並舉「聲非所聞」、「瓶等是常」、「懷兔非月,有故」等實例。

續文復明似能立之過,於似同法喻品中列「能立法不成」、「所立法不成」、「俱不成」、「無合」、「倒合」五種;於似異法中列「所立不遣」、「能立不遣」、「俱不遣」、「不離」、「倒離」五種,合稱「五、倒離」。如「聲常,無質礙故,猶如極微」即能立法不成之例;以「覺」為喻即所立法不成之例;以「瓶」為喻即有俱不成;對無空論說「如空」即無俱不成;「於瓶雙現所作性及無常性」即無合;「諸無常者皆是所作」之倒說即倒合。似異法中「諸無常者見彼質礙譬如極微」即所立不遣;說「如業」即能立不遣;對有論說「如虛空」即俱不遣;「諸質礙者皆是無常」即倒離。經結云:「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

此經所用術語自成體系:「能立」專指宗、因、喻三分具足之正面論證;與「能破」對稱,並以「似能立」涵蓋宗、因、喻各方之似義。又以「現量」「比量」配屬「唯自悟」,與「能立」「能破」之「唯悟他」相對。八種似立宗之名目及同、異法喻之細目,皆此經獨具之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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