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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咒律儀

mantra-saṃvara

密咒律仪,指入密咒门受灌顶者应受持防护之身语意行仪与学处。机器生成

类型 行门难度 进阶谛层跨度 四重二谛框架外共学初判 · 随使用进化

当代解读机器生成

一、这个概念在说什么

1. 名相的厘清:密咒、三昧耶、律仪,三个词如何叠在一起

「密咒律仪」(mantra-saṃvara)这个复合词,本身就压着三层意思:

- 密咒(mantra):进入这个法门的标记——不是「秘密的咒语」,而是「以真言为门而入的修行轨道」。这个轨道之所以称「密」,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强调它需要经过特殊传承,不能像阅读公开书籍那样自学。 - 律仪(saṃvara):约束、护持、防护。「律」是有规则,「仪」是有庄重。合起来是「以庄重的态度守护防护」。这不是压抑,而是「把身心守住」——守住已有的,不让它漏失。 - 三昧耶(samaya):这个梵文词在密续传统里直接成了「誓言」「盟约」的代名词。《密宗道次第广论》中,「密咒律仪」「三昧耶」「咒三昧耶」「学处律仪」几个词汇反复互见,可见三昧耶是这个律仪最核心的精神——它首先是一种誓言,而不仅是行为规范

所以「密咒律仪」一句话说完:入密咒门、受过灌顶的修行者,所应受持防护的身语意行仪与学处。它不是一个孤立的戒律系统,而是一整套「立誓—受持—守护—还净」的纪律生命。

2. 戒律的阶梯:建立在前阶之上,而非另起炉灶

这是这个概念最容易被现代读者忽略、也最关键的部分:密咒律仪不是从零开始的。它是一栋楼的顶层,必须先有下面的楼层

按《密宗道次第论》与《密宗道次第广论》的次第,这栋楼从下到上是这样的:

- 最下层:断十不善的戒与五学处的邬波索迦(近事)戒。在家居士至少要守五戒,断身三口四意三的十恶。这是「人」这一级的基本伦理。 - 次下层:近圆别解脱戒。出家人所受的比丘、比丘尼戒。这是「出离」这一级的出家纪律。 - 中间层:菩萨律仪(菩萨戒)。发菩提心、受菩萨戒。这是「菩萨」这一级的利他纪律。原文极严:「未生菩萨戒者,定不能生密咒律仪」——没有菩萨戒这一阶,就根本生不起密咒戒。 - 最上层:密咒律仪(密咒戒/三昧耶)。受过密续灌顶后所受的不共誓言。

这个次第决定了一件事:密咒律仪不是给「最厉害的高人」的特权奖赏,而是建立在「最扎实的基础」之上的顶层设计。换句话说,能进入顶层的人,必然已经走过了所有下层。这也回应了一个常见误解:密乘不是「跳过前方便的神秘捷径」,恰恰相反,它是对前方便要求最严的阶位。

3. 受持的方式:什么叫「如法受取」

密咒律仪的「生起」有三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密宗道次第论》):

第一,先有菩萨戒。而且菩萨戒的受持本身也是仪轨性的——受者要在灌顶之前先「忆念受菩萨戒之义」,随师三诵末句完时,戒体在相续中引生;如果不忆念其义,戒体不生,将来犯了也不能还净。

第二,得到灌顶(abhiṣeka)。灌顶是进入密咒法门的入门仪式,原文说:「故生密咒律仪,虽定观待灌顶,然非观待具受一切灌顶」——必须有灌顶,但不一定要受齐所有灌顶。论中以「比丘戒须白四羯磨,然前三羯磨圆满即得戒」作比,意思是只要在仪轨关键节点上完成,就算条件具足。

第三,「猛利欲受、护心」而正受取。原文强调:受戒时心里要有强烈的「我要受持」「我要守护」之心,并且在仪轨进行的细节上不能出错——不得与师齐诵、不得较师先诵;入坛时要在心里观想曼陀罗本尊与传戒上师无二无别。

这三点合在一起说明:密咒律仪不是「被动领取」的一张证书,而是「主动立誓」的一场盟约。仪轨只是外缘,真正发生在受者心相续中的那个「我愿意」——而且是愿意到「宁舍命根」的程度——才是戒体的来源。

4. 内容的层次:随续部而有差别

这里要插一个关键概念——续部(tantra)的四分框架。密咒传统把修行法门依深广分为四部:事部(事行部)行部瑜伽部(瑜伽续)无上瑜伽部(无上续)。这四个层级不是「高低优劣」的比较,而是「所摄境界与行仪」的深浅差别。对应到律仪上,差别是这样的(《密宗道次第论》):

- 只受事部或行部灌顶者:除了菩萨戒之外,没有额外的「密咒律仪」可守。但因为菩萨戒的成立又依赖于下层的别解脱戒或近事戒,所以这类修行者事实上持二戒(别解脱戒+菩萨戒,或近事戒+菩萨戒)。 - 受瑜伽部、无上续中金刚阿阇黎以下灌顶者:必具三戒——别解脱戒、菩萨戒、密咒戒。其根本罪摄两类:菩萨戒的根本罪,加上密咒的十四根本堕。

《密宗道次第广论》进一步补充了密咒律仪的具体内容,这些内容遍及日用:

- :远离粗恶身业。 - :远离粗语、离间语、无义语。 - :不贪、不瞋、不痴;尤其不能对诸咒、诸天、持咒者起瞋恨。 - 饮食威仪:念诵时防护饮食。 - 衣着行住清洁:日用行持。 - 交往:不与不应交往者共处。 - 传法持诵:未经师长许可不得持咒;未承事者不授咒;未入坛者不传咒、印、仪轨;不得臆造咒轨;不得毁谤开坛师;不得以明咒压缚、损害他人。 - 用途限定:除修成就外,不得将咒用作其他用途。

这一连串「不」字看起来吓人,但要读出它的精神:这不是束缚清单,而是「保持清净的护栏」。每一条禁令的背后,都是对「修行场域不被污染」的保护——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5. 毁犯与还净:守护的纪律

任何戒律都面对一个问题:犯了怎么办?密咒律仪的处理方式有两条线索:

舍戒的根本罪:原文说「其能舍戒之根本罪,即菩萨之根本罪」。也就是说,能让密咒律仪整体失效的,是菩萨戒的根本堕。这意味着:密咒律仪的「生死」系在菩萨戒上——菩萨戒一破,密咒戒随之而失。

还净的方式:对于未达根本罪的违犯,论中给出几条出路—— - 依《密宗道次第广论》:可依持诵、总持(陀罗尼)、息灾护摩、重新入坛等方式净除。 - 对非根本罪不可搁置,应依「昼犯夜悔,夜犯昼悔」之法,及时悔除令净。

最值得当代读者停下来读一读的是这一句:「宁舍于命根」亦不毁三昧耶——宁可丢掉性命,也不破誓言。这不是要人去死,而是揭示誓言的份量:它不是可以随意退还的合同,而是刻入身心的誓言。论中更进一步:受灌顶后若不守护,即使多劫精勤修习也不能成就。这是把守戒放在修法成就之前——纪律优先于技艺。

6. 术语与宗派差异:一个概念,多个名字

在写作时还需注意:两部论典的用词略有出入—— - 《密宗道次第论》主用「密咒律仪」「密咒戒」「三昧耶」,不称「密乘戒」「真言行者律仪」。 - 《密宗道次第广论》直接用「密咒律仪」,并以「二种律仪」一语特指「菩萨律仪与密咒律仪」并列。

在根本罪数量上,论中也点出宗派间的差异:「别解根本罪四、菩萨十二、事部三十、行部十四、瑜伽部十四」——这是阿底峡尊者《摄三昧耶论》的数法,与《密宗道次第论》自身对事部仅摄菩萨根本罪的说法存在张力。论中保留这个出入而不强行统一,本身就是一种学风:尊重不同传统的表述,不以一套话语压平另一套话语


二、生活里的走查

对于大多数当代读者而言,灌顶、曼陀罗、三昧耶这些词汇属于「听说过、但没经历过」的范畴。这一节,我不去假装我们都进过坛场,而是用一个更接近现代人经验的比喻结构,把这个概念的层次走一遍,并点破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走查场景:一位年轻人决定成为某专业领域的深度从业者

比方说,有一位年轻人,决定要成为一名外科医生——或者你换成法官、武术师、酿酒师、研究某个冷门学科的学者都行,因为这个结构在很多专业传统里都是相似的。

第一层楼:基本伦理。他必须先是一个不偷窃、不欺骗、不伤人的人。这不是「医生才需要的伦理」,而是做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伦理。对应到佛教,是五戒、十善、近事戒。

第二层楼:专业纪律。他进入医学院,受沙弥戒式的入学宣誓。这宣誓不是仪式表演,而是标志他从「普通人」进到「持特定纪律的学生」。他在学校里要守各种学处:考勤、实习纪律、病人隐私。这对应别解脱戒(出家戒)——它不是为修道量身定做,而是为「离开世俗、放进修学场域」量身定做的纪律。

第三层楼:利他誓言。他毕业了,发了希波克拉底誓言——「我愿意把病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前」。这不是法律要求,而是发自内心的誓言。他如果在这个层次上犯了大错(比如故意害病人),整个职业生涯的根基就塌了。这对应菩萨戒——「为利众生愿成佛」的菩提心誓言。

第四层楼:专业传承的不共律仪。他被选入某个顶尖的外科团队,跟随一位大师学习某种只有这个团队才会的手术传承。入团时有入团仪式,他领到了一把只有团队成员才有的手术刀——这个刀是「灌顶」的象征。他同时要守一些只有这个团队才有的规矩:不得私自把这项手术技术教给外人;不得在没得到师父同意前就用这项技术;团队内部有特定的师兄弟伦理。这对应密咒律仪——它不是「比菩萨戒更高的伦理」,而是「在一个特殊传承中特有的誓言与纪律」。

走查完这个结构,现在点破大众最容易映射错的地方

错误映射一:以为「密咒律仪」是佛教里最神秘、最特殊的东西,所以最高级。 ✅ 实际上:原文反复强调「未生菩萨戒者,定不能生密咒律仪」——它是建立在所有前面的戒律之上的顶层,没有下层就没有这层。这就像一个外科团队的内规,建立在这个医生已经是个合格医生的基础上。没有人会觉得「团队内规比医德更高级」,它只是更特定。

错误映射二:以为受过灌顶就自动有了密咒律仪。 ✅ 实际上:原文要求「猛利欲受、护心」而正受取——戒体的发生取决于受者内心真实的誓言意愿,仪轨只是外缘。这就像一个婚礼的誓言,重点不是那张证书,而是婚礼上两人内心真实的「我愿意」。如果心里没有,仪式再隆重也只是手续。

错误映射三:以为密咒律仪是「对小错放任、只管大错」的宽松系统。 ✅ 实际上:原文对「非根本罪」特别强调「不可搁置,应依『昼犯夜悔,夜犯昼悔』之法及时悔除令净」。它的纪律密度比一般人想像的更细。

错误映射四:以为密咒律仪主要管外在行为(念咒、仪轨)。 ✅ 实际上:论中遍及身、语、意三业,尤其在意地上——不得瞋恨诸咒、诸天、持咒者;念诵时「不放逸、不散乱、不起贪染」。纪律的真正战场是内心,外在行为只是内心状态的外显。

错误映射五:以为「三昧耶破了可以重受,反正能还净」。 ✅ 实际上:根本罪能「舍戒」,一旦舍了,并非简单重灌顶就完全恢复。而且「宁舍于命根亦不毁三昧耶」这句话本身就否定了「可以随意犯」的态度。纪律的设计不是假设人会犯错,而是预备人不会故意犯——所以一旦故意,后果极重。


三、当代人为什么需要它

你可能会想:这是密宗内部的专业纪律,我又不去灌顶,为什么要懂?

三个层次的理由:

1. 它揭示了「誓言」的伦理学——这对所有人都重要

「誓言」(samaya)在当代生活里被严重稀释了。我们今天立誓言的场景——婚礼、就任、入会——往往被当作仪式。但密咒律仪对待誓言的方式,是把它当作刻入身心的事实:一旦立下,它就住进了你的相续;破了它,就伤了你这个人;守护它,则是「宁舍命根」的事。

这种对誓言的庄重感,在当代是稀缺的。我们刷信用卡时签名、按同意键时勾选框,动作上看起来像立约,但心里很少感觉到「我正把一件事刻进自己」。理解密咒律仪的庄重,会让我们重新感受:当我说出「我愿意」时,这句话是有重量的

2. 它揭示了「纪律的阶梯性」——这对自我教育重要

密咒律仪必须建立在五戒、近事戒、别解脱戒、菩萨戒之上,这个阶梯性对当代人的自我教育有深刻启示:

很多现代人学习任何技艺——冥想、瑜伽、心理治疗、武术——都喜欢「直接学最高深的」。密咒律仪的结构恰恰相反:顶层的纪律建立在底层的纪律之上,底层不扎实,顶层就根本不会生起

这也是为什么无论学什么,老师都要先考察学生的「基本人格」和「基础伦理」。密咒律仪把这个常识制度化了:进阶的权利取决于你能守护下阶的程度。阿阇黎在授灌顶前要先观察弟子能否护戒,「能否护戒」被说为「最重要的观察事项」——这条原则对任何深度学习都适用。

3. 它揭示了「内在纪律优先于外在技艺」——这对修行文化重要

论中说:「受灌顶而成为法器后,应立即学习并守护灌顶时所受律仪与三昧耶,再修曼陀罗轮等二次第教授。若不守护,即使多劫精勤修习也不能成就。」

这句话的份量极重:先守纪律,再修技艺。技艺可以慢慢磨,但纪律一旦松掉,技艺再高也成就不来。这是修行文化对「以为练得多就会进步」的当代迷信的当头棒喝。

当代很多人练瑜伽练了十年,仍然暴躁、混乱、不能安住;学心理咨商学了很多技术,仍然在咨商室里投射自己的情绪;研究佛学研究了多年,仍然把佛法当作智力游戏——这些现象的根源,往往不是技艺不够,而是纪律没有在底层先建立起来。密咒律仪的结构说:纪律先于技艺,护栏先于跑道


四、常见误读与澄清

误读一:把「密咒」理解为「秘密的、不可告人的咒语」

澄清:mantra 在此不是「秘密」的意思。「密」指的是「需要经过特殊传承才能进入的法门」,其内含仍是真言(真实之语)。把它理解为「藏着掖着、不能说的东西」,是把它神秘化了。论中确实有「未入坛者不得传授咒、印、仪轨」的规定,但这是传承纪律,不是「神秘主义的封闭」。

误读二:以为「密咒律仪」是密宗独有的,与显宗无关

澄清:原文反复强调密咒律仪建立在菩萨戒、别解脱戒之上,而这两者是显密共乘的。论中更明确说:「显示密咒律仪并非离开共乘戒行而别立」。它不是一套独立于显宗的纪律,而是站在显宗纪律之上的顶层。

误读三:以为「受过灌顶就比别人高一等」

澄清:这是对「阶梯性」的根本误读。阶梯性是伦理与纪律的阶梯,不是地位与光环的阶梯。一个受过灌顶而破戒的人,在密续传统里比一个守好五戒的在家居士还要堕落。论中说「宁舍于命根亦不毁三昧耶」,守戒比受戒重要得多。

误读四:以为「密咒十四根本堕」是所有密续统一的数字

澄清:原文坦诚地指出这点——《密宗道次第论》自己的问难中就提到:若事行部除菩萨戒根本罪外无余根本罪,则与阿底峡尊者《摄三昧耶论》说事部三十根本罪等相违。论中引「别解根本罪四、菩萨十二、事部三十、行部十四、瑜伽部十四」,并说这是宗派间的说法差异。不同传统对根本罪的数量与内容有不同整理,这在密续传统里是公开承认的。

误读五:以为「密咒律仪」管的都是大是大非,不涉及日常细节

澄清:《密宗道次第广论》明确把内容分到「饮食、衣着、行住、清洁、交往、传法与持诵」——这是日用伦理的细节。密咒律仪的纪律密度比一般人想像的更高。它不是只管「念咒时」的纪律,而是管「活着时」的纪律。

误读六:以为犯了可以拖着不管

澄清:对非根本罪,原文明确说「不可搁置,应依『昼犯夜悔,夜犯昼悔』之法及时悔除令净」。纪律系统假设人会犯小错,但不容许人对小错采取「等等再说」的态度。忏悔的速度是这个系统对人的基本要求

误读七:以为「密咒律仪」是一种特殊的「魔法戒律」,能让人拥有神秘力量

澄清:这是把密咒律仪彻底降格为「奇幻设定」。密咒律仪的核心是誓言与纪律——它的力量不在于神秘,而在于守护者的诚实与庄重。论中那句「若不守护,即使多劫精勤修习也不能成就」说明:它的「力量」恰恰是它强制要求你成为的那种人——一个能守住誓言的人。


结语

密咒律仪这个概念,初读起来像是给密宗内部人士的专业手册。但细读之后你会发现,它其实在回答一个跨越时代的问题:一个人如何让自己的承诺长进到骨头里,而不是停留在嘴唇上?

它的回答是:

- 把承诺分出层次,先低后高,每层都扎实; - 用庄重的仪轨标记这个承诺的份量; - 以内心的猛利愿心作为承诺真正的发生点; - 以日用伦理的细节让承诺在生活里被持续守护; - 以对小错不搁置的态度,让承诺不被时间磨损; - 以「宁舍命根」的庄严,让承诺成为身心的方向而非可以随意违反的合约。

这不是密宗独有的智慧。每一个对自己认真的人——无论是医生、武者、酿酒人、学者、父母、伴侣——其实都在不同程度地实践着这个结构。密咒律仪只是把这个结构明确化、仪轨化、誓言语言化了。

当你下次在某个时刻说出「我愿意」——无论是对一个职业、对一段关系、对一个志向——你都可以用这个概念问自己:我这句「我愿意」,下面那几层楼稳吗?我的心里有没有真正的「猛利欲受、护心」?我准备好在日用里守护它吗?

这就是密咒律仪给当代人的真正遗产:不是咒语,是誓言的伦理学;不是神秘,是纪律的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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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与核心要义

密咒律仪(mantra-saṃvara),又名密咒戒、三昧耶,指入密咒法门、受灌顶之修行者所应受持防护之身语意行仪与学处。

二、主要阐述

《密宗道次第论》明示密咒律仪之生起须具足多重条件:第一,必先有菩萨戒——「未生菩萨戒者,定不能生密咒律仪」;菩萨律仪之生起又须以仪轨受行,未灌顶前应先忆念受菩萨戒之义,随师三诵末句完时乃于相续引生戒体,若不忆念彼义则不能生菩萨律仪,犯者亦不能还净。第二,必得灌顶——「故生密咒律仪,虽定观待灌顶,然非观待具受一切灌顶」,并举生苾刍戒须白四羯磨、然三说中前二分圆满即生其戒为喻。第三,须如法受持——受戒时须有「猛利欲受、护心」而正受取,不得与师齐诵或较师先诵;入坛时须想曼陀罗正尊与本师无异。

就随续部层次而言,未得瑜伽续、无上续之灌顶,唯得事行部或行部灌顶者,除菩萨戒外别无可护之密咒律仪;下至若无断十不善之戒及护五学处邬波索迦戒、上至若无近圆别解脱戒,则定不能得菩萨戒,故得事行两部随一灌顶者必具二戒。得瑜伽续及无上续中金刚阿阇黎以下灌顶者,则必具三戒——别解脱戒、菩萨戒、密咒戒;其根本罪摄菩萨根本罪及密咒十四根本罪。

密咒律仪之舍由菩萨根本罪决定,即「其能舍戒之根本罪,即菩萨之根本罪」。别解脱戒与菩萨学处所未能摄之事行两部,尚有众多应护不共之三昧耶。

《密宗道次第广论》则广述密咒律仪之具体内容,遍及身、语、意三业,以及饮食、衣着、行住、清洁、交往、传法与持诵。修行者不得瞋恨诸咒、诸天与持诵者,不得臆造咒轨、毁谤开坛师,不得以明咒压缚损害他人;未经师长随许不得持咒,未承事者不可授咒,未入坛者不得传授咒、印、仪轨。又须远离粗恶身业、粗语、离间语与无益语,念诵时防护饮食威仪,不放逸、不散乱、不起贪染,除修成就外不得将咒用作其他用途。

关于犯戒之还净,《密宗道次第广论》明言:未于四部任一曼陀罗受灌顶者,不可仅依随许而修诸尊或传授诸咒;若有毁犯,则依持诵、总持、息灾护摩或重新入坛等方式净除。即受无上瑜伽部者亦不得违越相关三昧耶;对非根本罪,也不可搁置,应依「昼犯夜悔,夜犯昼悔」之法及时悔除令净。

关于守护律仪之严格要求,《密宗道次第广论》强调:受灌顶而成为法器后,应立即学习并守护灌顶时所受律仪与三昧耶,再修曼陀罗轮等二次第教授。若不守护,即使多劫精勤修习也不能成就。其要求严至「宁舍于命根」亦不毁三昧耶;尤其根本罪能损坏身心、使功德难生,故须勇猛防护,其余罪过若有毁犯,亦应忏悔并如法出罪。

三、不同部类与译本的表述差异

两部论典之用语略有差异。《密宗道次第论》用「密咒律仪」、「密咒戒」、「三昧耶」并见,不称「密乘戒」或「真言行者律仪」;续部分类采「事行部/事部」、「行部」、「瑜伽部/瑜伽续」、「无上续」之四分框架,灌顶数量则引集密派瓶灌顶十一、上三灌顶共十四之说。

《密宗道次第广论》直接使用「密咒律仪」,又常与「三昧耶」、「咒三昧耶」、「学处律仪」、「咒律仪」并列或互相联系;并以「二种律仪」一语指「菩萨律仪与密咒律仪」。

两部论典在根本罪数量等问题上亦存出入。《密宗道次第论》自设问难:若事行部戒除菩萨戒根本罪外无余根本罪,则与阿底峡尊者《摄三昧耶论》说事部三十根本罪等相违;并引彼论「别解根本罪四、菩萨十二、事部三十、行部十四、瑜伽部十四」为据,提示宗派间说法差异。

四、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密咒律仪须与菩萨律仪(又称心戒、菩萨戒)、别解脱戒、近圆别解脱戒、事行部戒等术语区辨层次。《密宗道次第广论》指出,密咒律仪并非离开共乘戒行而别立:灌顶以前,先受别解脱戒、发菩提心并受律仪;在家者依近事戒等,出家者则须清净沙弥戒等。又须先学愿、行菩提心及六度等佛乘共道,而后学密咒新乘。

就授受关系而言,阿阇黎须安住三昧耶与律仪,尤其不得犯根本罪;弟子若不能受持菩萨律仪与密咒律仪,只能令其入坛投花、示以本尊,不应授予相应戒法与灌顶。若只能守护菩萨共律而不能守护密咒律仪,授灌顶亦有所限制;能否护戒,因而被说为最重要的观察事项。

五、代表性原文引用

「未生菩萨戒者,定不能生密咒律仪。」

「故生密咒律仪,虽定观待灌顶,然非观待具受一切灌顶。」

「其能舍戒之根本罪,即菩萨之根本罪。」

「别解根本罪四。菩萨十二。事部三十。行部十四。瑜伽部十四。」

「宁舍于命根」亦不毁三昧耶。

各经小结机器生成

密宗道次第論B0057 · 藏傳論典部

《密宗道次第論》論「密咒律儀」之要點,可歸納如下:

一、概念定位與術語 本論以「密咒律儀」一語為主稱,亦用「密咒戒」、「三昧耶」互通。須與「菩薩律儀」(又稱「心戒」、「菩薩戒」)、別解脫戒、近圓別解脫戒、事行部戒等術語區辨層次。

二、生起條件 本論明示密咒律儀之生起須具足多重條件:(一)必先有菩薩戒——「未生菩薩戒者。定不能生密咒律儀」;菩薩律儀之生起又須以儀軌受行,未灌頂前應先憶念如上所說受菩薩戒義,隨師三誦末句完時乃於相續引生戒體,若不憶念彼義則不能生菩薩律儀,犯者亦不能還淨。(二)必得灌頂——「故生密咒律儀。雖定觀待灌頂。然非觀待具受一切灌頂」,文中並舉生苾芻戒須白四羯磨、然三說中前二分圓滿即生其戒為喻。(三)須如法受持——受戒時須有「猛利欲受、護心」而正受取,不得與師齊誦或較師先誦;入壇時須想曼陀羅正尊與本師無異。

三、隨續部層次之差別 (一)未得瑜伽續、無上續之灌頂,唯得事行部或行部灌頂者:除菩薩戒外別無可護之密咒律儀;下至若無斷十不善之戒及護五學處鄔波索迦戒、上至若無近圓別解脫戒,則定不能得菩薩戒,故得事行兩部隨一灌頂者必具二戒。(二)得瑜伽續及無上續中金剛阿闍黎以下灌頂者:必具三戒——別解脫戒、菩薩戒、密咒戒;其根本罪攝菩薩根本罪及密咒十四根本罪。

四、能捨與應護 「其能捨戒之根本罪。即菩薩之根本罪」,即密咒律儀之捨,由菩薩根本罪決定。別解脫戒與菩薩學處所未能攝之事行兩部,尚有眾多應護不共之三昧耶,引《蘇悉地經》為證。

五、與他說之出入 文中自設問難:若事行部戒除菩薩戒根本罪外無餘根本罪,則與阿底峽尊者《攝三昧耶論》說事部三十根本罪等相違;並引彼論「別解根本罪四。菩薩十二。事部三十。行部十四。瑜伽部十四」為據,提示宗派間說法差異。

六、獨特用詞 本論用「密咒律儀」、「密咒戒」、「三昧耶」並見,不稱「密乘戒」或「真言行者律儀」;續部分類採「事行部/事部」、「行部」、「瑜伽部/瑜伽續」、「無上續」之四分框架,灌頂數量則引集密派瓶灌頂十一、上三灌頂共十四之說。

密宗道次第廣論B0068 · 藏傳論典部

《密宗道次第廣論》所說「密咒律儀」,是入密咒法門、受灌頂及修持密咒者必須受持防護的行儀與學處。其建立有明確次第:灌頂以前,先受別解脫戒、發菩提心並受律儀;在家者依近事戒等,出家者則須清淨沙彌戒等。又須先學願、行菩提心及六度等佛乘共道,而後學密咒新乘,顯示密咒律儀並非離開共乘戒行而別立。

在用詞方面,《密宗道次第廣論》直接使用「密咒律儀」,又常與「三昧耶」、「咒三昧耶」、「學處律儀」、「咒律儀」並列或互相聯繫;並以「二種律儀」指「菩薩律儀與密咒律儀」。因此,整理此概念時,應保留其「密咒律儀」之稱,不宜只以三昧耶概括全部內容。

其具體內容遍及身、語、意三業,以及飲食、衣著、行住、清潔、交往、傳法與持誦。修行者不得瞋恨諸咒、諸天與持誦者,不得臆造咒軌、毀謗開壇師,不得以明咒壓縛損害他人;未經師長隨許不得持咒,未承事者不可授咒,未入壇者不得傳授咒、印、儀軌。又須遠離粗惡身業、粗語、離間語與無益語,念誦時防護飲食威儀,不放逸、不散亂、不起貪染,除修成就外不得將咒用作其他用途。

《密宗道次第廣論》特別強調,未於四部任一曼陀羅受灌頂者,不可僅依隨許而修諸尊或傳授諸咒;若有毀犯,則依持誦、總持、息災護摩或重新入壇等方式淨除。受事部、行部灌頂者固須守護,即受無上瑜伽部者亦不得違越相關三昧耶;對非根本罪,也不可擱置,應依「晝犯夜悔,夜犯晝悔」之法及時悔除令淨。

是否能守護律儀,是授受灌頂與判定弟子資格的重要條件。阿闍黎須安住三昧耶與律儀,尤其不得犯根本罪;弟子若不能受持菩薩律儀與密咒律儀,只能令其入壇投花、示以本尊,不應授予相應戒法與灌頂。若只能守護菩薩共律而不能守護密咒律儀,授灌頂亦有所限制;能否護戒,因而被說為最重要的觀察事項。

受灌頂而成為法器後,應立即學習並守護灌頂時所受律儀與三昧耶,再修曼陀羅輪等二次第教授。若不守護,即使多劫精勤修習也不能成就。其要求嚴至「寧捨於命根」亦不毀三昧耶;尤其根本罪能損壞身心、使功德難生,故須勇猛防護,其餘罪過若有毀犯,亦應懺悔並如法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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